现住址及房屋所有人,是否直系亲属买卖房屋

不是直系亲属能相互赠与房产吗 需要缴纳哪些税费
  不是直系亲属能相互赠与房产吗 需要缴纳哪些税费  子女和父母之间的房产赠与我们都有一定的了解,那么如果想把房产赠与非直系亲属应该如何办理呢,不是直系亲属之间的房产赠与符合法律规定吗?需要缴纳什么费用,标准是什么?今天小编就为大家介绍一下相关知识。  房产赠与是房产过户的形式之一,而这种形式可以发生在亲属之间,也可以发生在非直系亲属之间吗?针对不同的情况,当事人所要了解的情况也是不一样的,那么非直系亲属能办房产赠与吗?赠与房产再赠与要交税吗?  非直系亲属能办房产赠与吗  非直系亲属关系也可以办理房产赠与,根据相关规定如果赠与人和受赠人之间是直系亲属、姻亲的话,房产赠与则免契税。如父母与子女之间或夫妻之间的赠与则免除契税。  1、赠与房产不限于亲属关系,非亲属可以赠与,赠与合同的成立需要赠与人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且出于真实的意思表示,受赠人表示接受。按相关法律政策符合条件的赠与房产可以免交营业税和个人所得税。其他契税,印花税,城建税等和普通买卖都是一样的。各地也有自己的房产政策,具体的标准可以询问当地房管局。  2、《合同法》一百八十五条 赠与合同是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接受赠与的合同。一百八十七条 赠与的财产依法需要办理登记等手续的,应当办理有关手续。  3、《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金融商品买卖等营业税若干免税政策的通知》(财税〔号)的规定,对以下四种行为免征营业税:(一)离婚财产分割;(二)无偿赠与配偶、父母、子女、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兄弟姐妹;(三)无偿赠与对其承担直接抚养或者赡养义务的抚养人或者赡养人;(四)房屋产权所有人死亡,依法取得房屋产权的法定继承人、遗嘱继承人或者受遗赠人。对于不属于上述行为的单位及个人非直系亲属间房产赠与的业务应按规定征收营业税。  赠与房产再赠与要交税吗  为了加强个人所得税征管,堵塞税收漏洞,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有关规定,现就个人无偿受赠房屋有关个人所得税问题通知如下:  以下情形的房屋产权无偿赠与,对当事双方不征收个人所得税:房屋产权所有人将房屋产权无偿赠与配偶、父母、子女、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兄弟姐妹;房屋产权所有人将房屋产权无偿赠与对其承担直接抚养或者赡养义务的抚养人或者赡养人;房屋产权所有人死亡,依法取得房屋产权的法定继承人、遗嘱继承人或者受遗赠人。  按照相关法律规定,房屋赠与的双方当事人应订立书面的赠与合同,这份合同并不是签订之后就立即生效,而是必须等赠与人把赠与房屋实际交付给受赠人,受赠人接受赠与房屋后,房屋赠与的民事法律行为才完成,合同才算生效。房屋赠与同房屋买卖一样,都属于所有权的转移,按照《城市私有房屋管理条例》的规定,应提交各项证明办理登记过户手续。
正文已结束,您可以按alt+4进行评论
相关阅读:
均价:暂无价格
特色:教育地产
均价:均价8500元/平方米
特色:刚需房
按揭99×98
均价:均价35万元/套
特色:打折优惠
一次性96折
均价:暂无价格
特色:打折优惠
Copyright & 1998 - 2017 Tencent. All Rights Reserved一生中必须要签好的几份文书[1]
一生中必须要签好的几份文书[1]&
有江湖,必有纠纷,避免纠纷止于合同。走出校门,步入社会,我们该有的各项权益用什么来保障?——事前签订正规的合同!
根据专业人士的不完全统计(同类不累计),人一生中要准确签署近50份文书,最少也可能有10份。现提供参考,不妨收藏,必要时以备。
⒈【劳动合同】
(建议:与时俱进,参照届时官方版)
附件:劳动合同(2016版)
甲方(单位)名称:
所有制性质:
法人代表:
乙方(工人)姓名:
文化程度:
籍贯:&&&&
居民身份证号码:
务工许可证号码:
甲方因生产(工作)需要,经劳动部门批准,劳务市场介绍,同意招用乙方为临时工,根据有关国家有关规定及&&&&&&
人民政府有关政策,经双方协商同意自愿订立本合同,并共同遵守如下条款:
一、合同期限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合同期满,本合同自行终止。如甲方需要继续留用,经乙方同意,双方可以续订合同,并办理鉴证手续。
二、工作任务
甲方根据生产(工作)需要,安排乙方在&&&&&&&&&&&&&&
岗位,承担临时生产(工作)任务。乙方若同意,须服从。在合同期内甲方因调整生产(工作)任务,需要变更乙方的岗位和任务,需经乙方同意。如乙方不同意,可提出辞职,双方办理解除合同手续。
三、工作时间与报酬
(一)劳动时间:甲方实行每周&&&&&&&&
日,每日&&&&&&&&&
小时工作制。严格控制加班加点,确因生产(工作)需要加班加点的,应控制每日加班不超过& 小时,每月加班不超过&&&&&&&
小时,加班要提前通知乙方,由甲乙双方商定,按规定发给加班加点费。
(二)劳动报酬:按国家有关规定和单位的实际情况,根据乙方的岗位和承担任务,甲乙双方协商定为为每日&&&
&&&&&&&&&&&&元,每月&&&&&
元。加班工资,按不低于国家规定的标准执行。奖金,根据单位效益和劳动贡献,定期发给。实行计件工资制的,月工资按计件单价结算。具体办法在本合同双方约定栏中约订。从事夜班的,应发给夜餐费&&&&&&&&&&&
(三)在合同期间,如发生停工待料情况,甲方每天发给乙方基本生活费& 元。
四、劳动保护、保险福利待遇
(一)从城镇招用的临时工,实行社会养老保险制度。保险金缴纳办法与单位劳动合同制工人相同。缴纳养老保险费,每月甲方负担
元,乙方负担&&&&&&&&&&
元。乙方缴纳金额,先由甲方统一支付,后在其当月工资中扣除。乙方如符合招工条件,单位又有指标,可招为劳动合同制工人,所缴纳的养老保险可随同转移,合并计算缴费年限。
(二)乙方因工死亡待遇及因工负伤在医疗期内的待遇与合同制工人相同,因工负伤医疗终结,由劳动鉴定委员会确定其伤残程度。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与合同制工人同等对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企业应当安排力所能及的工作,合同期满,根据其伤残程度,由甲方按照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的具体办法办理。
(三)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最长不超过&&&&&&&&&
&&&个月。医疗期内待遇应当与合同制工人同等对待,伤病假期间,由甲方酌情发给生活补助费。乙方在甲方工作半年以上,医疗期满尚未痊愈被解除劳动合同的,由企业发给一次性医疗补助费&&&&&&&&
元,乙方死亡的,甲方应发给丧葬补助费&&&&&
元,一次性发给供养直系亲属救济费&&&&&&&&&&&&
(四)乙方在甲方工作一年以上,重新签订合同的,甲方应按国家规定安排乙方探亲,服务每满一年假期为&&&&&&&&&&&&
天;乙方如遇婚、丧、女工怀孕、分娩、哺乳,甲方应按规定安排假期。上述假期为有薪假期,超出规定日期的,经批准按事假处理。
(五)根据工作岗位需要,并参照国家有关规定,甲方发给乙方劳动保护用品&&&&&&&&&&&&
,及劳动保健食品费&&&&&&&&&&&
元。从事起重、电焊、司炉等特殊工种作业的,需持有关部门核发的《专业岗位操作证》方可上岗。
(六)合同期间,甲方发给乙方每月副食品补贴&&&&&&&&&&&&&
元。冬季取暖期间,按规定每月发取暖津贴&&&&&&&&&&&&&&&
五、劳动纪律
(一)按时上下班,不得迟到早退。
(二)严格遵守操作规程,保证生产。
(三)爱护单位财产,不无故损坏公物。
(四)上班工作(生产)时间不得做私事,不得做与生产工作无关的事。
(五)听从指挥,服从调动。
(六)保质保量完成任务,不得投机取巧。
(七)有事及时请示报告,不得擅自主张。
六、劳动合同的变更、终止、解除和辞职
(一)甲方因转产,调整生产项目或者由于情况变化,经乙方同意,可以变更合同的相关内容。
(二)合同期满后即终止执行,并办理终止合同手续。如生产(工作)需要,甲方继续招用乙方,需要经乙方同意,并经劳动部门批准,双方重新签订合同。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1)双方一致同意的;
(2)符合本合同第六条第五项和第六条第六项规定的;
(3)乙方培训(熟练)期满,不符合录用条件或乙方不愿意供职的;
(4)乙方非因工负伤,治疗终结仍不能复工的。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本合同自行解除:
(1)甲方宣告破产,或者濒临破产处于法定整顿期间的;
(2)乙方被除名开除、劳动教养或判处徒刑的。
(五)乙方在合同期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辞退;
(1)严重违犯劳动纪律,影响生产、工作秩序的;
(2)违反操作规程,损坏设备、工具,浪费原材料、能源,造成经济损失的;
(3)服务态度恶劣,损害消费者利益的;
(4)有贪污、盗窃、赌博,营私舞弊等违法行为,尚未构成刑事责任的;
(5)无理取闹、打架斗殴,严重影响社会秩序或犯有其他严重错误的。
(六)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辞职:
(1)经国家有关部门确认,劳动安全卫生条件恶劣,无有效劳动保护措施,严重损害工人身体健康的;
(2)甲方不按合同规定发放工资或连续两个月不支付工资的;
(3)人格受到甲方负责人侮辱的;
(4)甲方不履行劳动合同,或违反国家劳动法律、政策,侵害工人合法权益的;
(5)经国家批准应征入伍的。(七)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不得解除合同:
(1)合同期限未满,又不符合第六条第3项情况之一的;
(2)患有职业病和因工负伤在治疗期限内未能治愈,属于全部或大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3)女工在孕期、产假期、哺乳期内的。
(八)甲方或乙方要求解除劳动合同,除第六条第(四)款所列情况外,必须提前半个月通知对方。并办理有关手续。
七、违约责任
甲方违反合同有关条款或无正当理由在合同期内辞退乙方的,按乙方实际损失予以赔偿,具体数额由双方协商。
乙方违反本合同有关条款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的,甲方可根据实际损失情况要求乙方予以赔偿。具体数额由双方协商。乙方不经甲方同意私自离单位的,赔偿甲方&&&&&&&&&&&&&&
元,否则甲方不予办理离单位手续。
八、双方认为需要约定的其它事项
(一)甲方为乙方提供住房,房租、水、电费由乙方自负。房租按商品房标准收取的,甲方应给乙方住房补贴每月为&&&&&&&&&&&&&
元;如乙方自行解决住房的,甲方应给乙方住房补贴,每月为&&&&&&&&
(二)甲方自办食堂的,按饭菜成本收费,不办食堂,在外搭膳的,所需管理费由甲方支付。甲方给乙方膳食补贴每月&&&&&&&&&&
(三)甲方按国家规定,每月应给乙方各类补贴共&&&&&&&&&&&
(四)计件工资制的,月工资结算办法:&&&&&&&&&&&&&
(五)其他需约定事项:&&&&&&&&&&&&&&&&&&&&&&&&&&&
任何一方违反劳动合同,给对方造成经济损失的,对方有权根据责任和造成的后果,追究违约金&&&&&&&&&&
元,赔偿金&&&&&&&&&
九、劳动争议处理
合同履行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本着互谅互让的原则协商解决,或经企业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因开除,辞退违纪职工以及职工辞退,自动离职发生的争议可直接申请仲裁或向法院起诉)。调解无效,甲乙双方协商一致选择:&&&&&&&&&&&&&
(一)按企业劳动争议处理有关规定,向&&&&&&&&&&&&&&&&
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二)向当地人民法院起诉。
十、本合同自双方签订之日起,任何一方不得擅自修改或变更。本合同未尽事宜,须经双方协商,作出补充规定,经鉴证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条款与法律、法规、政策有抵触的,按国家现行的法律、法规、政策执行。
十一、本合同自劳动部门鉴证之日起生效,一式&&&&&&&&&&&&
份,甲乙双方各持&&&&&&&&&&&
份,涂改或未经合法授权代签无效。
甲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签订地点:
乙方(签字):
签订地点:鉴(公)证意见:
经办人:          鉴(公)证机关(章)
年  月  日
(注:除国家另有规定外,鉴(公)证实行自愿原则)
2.【租房协议】
(建议:采用专业律师办)
附件:房屋出租合同书(标准A版)
甲方:&&&&&&&&&&&&&&&&&&&&&&&&&&&&&&&&&&&
乙方:&&&&&&&&&&&&&&&&&
&&&&&&&&&&&&&&&&&&(承租人)
双方经友好协商,根据《合同法》及国家、当地政府对房屋租赁的有关规定,就租赁房屋一事达成以下协议。
甲方保证向乙方出租的房屋系(本人,共有)拥有完全所有权和使用权。
(如果房屋是共有,则还应增加:已经共有人同意,附书面同意声明。如果是委托租赁,应有房屋所有权人与受托人的委托协议书)
房屋法律概况
1、房屋所有权证书登记人&&&&&&
,身份证号码:&&&&&&&&&
2、房屋所有权证书编号:&&&&&&&&&&&&&&&&&&&&&&&&&
3、土地使用权证书编号:&&&&&&&&&&&&&&&&&&&&&&&&&&&&&&
4、房屋所有权证书上登记的房屋建筑面积:&&&&&&&&&&&&&&
5、房屋的使用面积:&&&&&&&&&&&&&&&&&&&&&&&&&&&&&&&&&&
6、房屋的附属建筑物和归房屋所有权人使用的设施:&&&&&&
出租房屋概况(包括从落地址、名称、用途、间数、建筑面积、使用面积、地面、墙壁质量、家具设备等)
租赁期限、用途
1、该房屋租赁期共  个月。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2、乙方向甲方承诺,租赁该房屋仅作为使用。
3、租赁期满,甲方有权收回出租房屋,乙方应如期交还。
乙方如要求续租,则必须在租赁期满
个月之前书面通知甲方,经甲方同意后,重新签订租赁合同。
租金及支付方式
1、 该房屋每月租金元(大写  万  仟  佰  拾  元整)。
租金总额为  元(大写  万  仟  佰  拾  元整)。
2、 房屋租金支付方式如下:
甲方收款后应提供给乙方有效的收款凭证。
租赁期间相关费用及税金
1、 甲方应承担的费用:
(1)租赁期间,房屋和土地的产权税由甲方依法交纳。如果发生政府有关部门征收本合同中未列出项目但与该房屋有关的费用,应由甲方负担。
2、乙方交纳以下费用:
(1)乙方应按时交纳自行负担的费用。
(2)甲方不得擅自增加本合同未明确由乙方交纳的费用。
房屋修缮与使用
1、在租赁期内,甲方应保证出租房屋的使用安全。该房屋及所属设施的维修责任除双方在本合同及补充条款中约定外,均由甲方负责(乙方使用不当除外)。
甲方提出进行维修须提前
日书面通知乙方,乙方应积极协助配合。
乙方向甲方提出维修请求后,甲方应及时提供维修服务。
对乙方的装修装饰部分甲方不负有修缮的义务。
2、乙方应合理使用其所承租的房屋及其附属设施。如因使用不当造成房屋及设施损坏的,乙方应立即负责修复或经济赔偿。
乙方如改变房屋的内部结构、装修或设置对房屋结构有影响的设备,设计规模、范围、工艺、用料等方案均须事先征得甲方的书面同意后方可施工。租赁期满后或因乙方责任导致退租的,除双方另有约定外,甲方有权选择以下权利中的一种:
(1)依附于房屋的装修归甲方所有。
(2)要求乙方恢复原状。
(3)向乙方收取恢复工程实际发生的费用。
房屋的转让与转租
1、租赁期间,甲方有权依照法定程序转让该出租的房屋,转让后,本合同对新的房屋所有人和乙方继续有效。
2、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转租、转借承租房屋。
3、甲方出售房屋,须在
个月前书面通知乙方,在同等条件下,乙方有优先购买权。
合同的变更、解除与终止
1、双方可以协商变更或终止本合同。
2、甲方有以下行为之一的,乙方有权解除合同:
(1)不能提供房屋或所提供房屋不符合约定条件,严重影响居住。
(2)甲方未尽房屋修缮义务,严重影响居住的。
3、房屋租赁期间,乙方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收回出租房屋:
(1)未经甲方书面同意,转租、转借承租房屋。
(2)未经甲方书面同意,拆改变动房屋结构。
(3)损坏承租房屋,在甲方提出的合理期限内仍未修复的。
(4)未经甲方书面同意,改变本合同约定的房屋租赁用途。
(5)利用承租房屋存放危险物品或进行违法活动。
(6)逾期未交纳按约定应当由乙方交纳的各项费用,已经给甲方造成严重损害的。
(7)拖欠房租累计  个月以上。
4、租赁期满前,乙方要继续租赁的,应当在租赁期满个月前书面通知甲方。如甲方在租期届满后仍要对外出租的,在同等条件下,乙方享有优先承租权。
5、租赁期满合同自然终止。
6、因不可抗力因素导致合同无法履行的,合同终止。
房屋交付及收回的验收
1、甲方应保证租赁房屋本身及附属设施、设备处于能够正常使用状态。
2、验收时双方共同参与,如对装修、器物等硬件设施、设备有异议应当场提出。当场难以检测判断的,应于日内向对方主张。
3、乙方应于房屋租赁期满后,将承租房屋及附属设施、设备交还甲方。
4、乙方交还甲方房屋应当保持房屋及设施、设备的完好状态,不得留存物品或影响房屋的正常使用。对未经同意留存的物品,甲方有权处置。
甲方违约责任处理规定
1、甲方因不能提供本合同约定的房屋而解除合同的,应支付乙方本合同租金总额
%的违约金。甲方除应按约定支付违约金外,还应对超出违约金以外的损失进行赔偿。
2、如乙方要求甲方继续履行合同的,甲方每逾期交房一日,则每日应向乙方支付日租金倍的滞纳金。甲方还应承担因逾期交付给乙方造成的损失。
3、由于甲方怠于履行维修义务或情况紧急,乙方组织维修的,甲方应支付乙方费用或折抵租金,但乙方应提供有效凭证。
4、甲方违反本合同约定,提前收回房屋的,应按照合同总租金的
%向乙方支付违约金,若支付的违约金不足弥补乙方损失的,甲方还应该承担赔偿责任。
5、甲方因房屋权属瑕疵或非法出租房屋而导致本合同无效时,甲方应赔偿乙方损失。
乙方违约责任
1、租赁期间,乙方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甲方有权终止合同,收回该房屋,乙方应按照合同总租金的
%向甲方支付违约金。若支付的违约金不足弥补甲方损失的,乙方还应负责赔偿直至达到弥补全部损失为止。
(1)未经甲方书面同意,将房屋转租、转借给他人使用的;
(2)未经甲方书面同意,拆改变动房屋结构或损坏房屋;
(3)改变本合同规定的租赁用途或利用该房屋进行违法活动的;
(4)拖欠房租累计 个月以上的。
2、在租赁期内,乙方逾期交纳本合同约定应由乙方负担的费用的,每逾期一天,则应按上述费用总额的%支付甲方滞纳金。
3、在租赁期内,乙方未经甲方同意,中途擅自退租的,乙方应该按合同总租金
%的额度向甲方支付违约金。若支付的违约金不足弥补甲方损失的,乙方还应承担赔偿责任。
4、乙方如逾期支付租金,每逾期一日,则乙方须按日租金的倍支付滞纳金。
5、租赁期满,乙方应如期交还该房屋。乙方逾期归还,则每逾期一日应向甲方支付原日租金倍的滞纳金。乙方还应承担因逾期归还给甲方造成的损失。
第十三条 免责条件
1、因不可抗力原因致使本合同不能继续履行或造成的损失,甲、乙双方互不承担责任。
2、因国家政策需要拆除或改造已租赁的房屋,使甲、乙双方造成损失的,互不承担责任。
3、因上述原因而终止合同的,租金按照实际使用时间计算,不足整月的按天数计算,多退少补。
4、不可抗力系指 “ 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 ”
本合同未尽事宜,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订立补充条款。补充条款及附件均为本合同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五条 争议解决
本合同项下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或申请调解;协商或调解解决不成的,按下列第  种方式解决(以下两种方式只能选择一种):
1、提请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其他约定事项
本合同自双方签(章)后生效。
第十八条 本合同及附件一式
份,由甲、乙双方各执 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身份证号(或营业执照号):&&&&&&&&
身份证号:
电话:&&&&&&&&&&&&&&&&&&&&&&&&&&
传真:&&&&&&&&&&&&&&&&&&&&&&&&&&
地址:&&&&&&&&&&&&&&&&&&&&&&&&&&
邮政编码:&&&&&&&&&&&&&&&&&&&&&&
邮政编码:
房产证号:
房地产经纪机构资质证书号码:
签约代表:
签约日期: 年
月 日&&&&&&&&&&&
签约日期: 年 月 日
签约地点:签约地点:
附件:房屋出租合同书(标准B版)
出租方(甲方):
承租方(乙方):
甲、乙双方就下列房屋的租赁达成如下协议:
甲方房屋(以下简称该房屋)位于&&&&&&&&&&&
房屋用途。该房屋用途为租赁住房。除双方另有约定外,乙方不得任意改变房屋用途。
第三条 租赁期限。
租赁期限自&&&
年&& 月&& 日至&&&
第四条 租金
该房屋月租金为(人民币)&&&&&&&
租赁期间,如遇到国家有关政策调整,则按新政策规定调整租金标准;除此之外,出租方不得以任何理由任意调整租金。
第五条 付款方式
乙方按(季)支付租金给甲方。
交付房屋期限。
甲方应于本合同生效之日起&&&&&&&&
日内,将该房屋交付给。
甲方对房屋产权的承诺。
甲方保证在交易时该房屋没有产权纠纷;除补充协议另有约定外,有关按揭、抵押债务、税项及租金等,甲方均在交付房屋前办妥。交易后如有上述未清事项,由甲方承担全部责任,由此给乙方造成经济损失的,由甲方负责赔偿。
维修养护责任。
租赁期间,甲方对房屋及其附着设施每隔六个月检查、修缮一次,乙方应予积极协助,不得阻挠施工。正常的房屋大修理费用由甲方承担;日常的房屋维修费用由乙承担。
因乙方管理使用不善造成房屋及其相连设备的损失和维修费用,由乙方承担并责任赔偿损失。
租赁期间,防火安全,门前三包,综合治理及安全、保卫等工作,乙方应执行当地有关部门规定并承担全部责任和服从甲方监督检查。
关于房屋租赁期间的有关费用。
在房屋租赁期间,以下费用由乙方支付:
1、水、电费;2、煤气费;3、供暖费;4、物业管理费;
第十条 房屋押金
甲、乙双方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由乙方支付甲方(相当于一个月房租的金额)作为押金。
租赁期满。
1、租赁期满后,如乙方要求继续租赁,甲方则优先同意继续租赁;
2、租赁期满后,如甲方未明确表示不续租的,则视为同意乙方继续承租;
3、租赁期限内,如乙方明确表示不租的,应提前一个月告知甲方,甲方应退还乙方已支付的租房款及押金。
违约责任。
租赁期间双方必须信守合同,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的规定,按年度须向对方交纳三个月租金作为违约金。
因不可抗力原因导致该房屋毁损和造成损失的,双方互不承担责任。
本合同未尽事项,由甲、乙双方另行议定,并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不一致的,以补充协议为准。
本合同之附件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之一部分。本合同及其附件内,空格部分填写的文字与印刷文字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及其附件和补充协议中未规定的事项,均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执行。
第十六条 其他约定
(一)出租方为已提供物品如下:
(二)当前的水、电等表状况:
本合同在履行中发生争议,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甲、乙双方可向人民法院起诉。
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效力,中介执一份备案。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年&&&&
我的更多文章:
( 13:34:59)( 13:32:17)( 13:29:24)( 13:07:54)( 17:11:36)( 22:59:36)( 22:56:28)( 22:51:30)( 10:24:44)( 10:16:08)
已投稿到:
以上网友发言只代表其个人观点,不代表新浪网的观点或立场。赠送房产过户要多久
赠送房产过户要多久
赠送房产过户要多久
赠送房产过户要多久
赠送房产过户要多久知识来自于造价通云知平台上百万用户的经验与心得交流。
造价通即可以了解到相关赠送房产过户要多久最新的精华知识、热门知识、相关问答、行业资讯及精品资料下载。同时,造价通还为您提供材价查询、测算、、等建设行业领域优质服务。手机版访问:
&&&&为规范钢筋加工、使用行为,保障工程质量,根据质检总局、住房城乡建设部、工商总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建筑钢筋质量监管严惩“瘦身”钢筋等违法行为的通知》文件要求,近日,陕西省住建厅就加强建筑工程使用钢筋质量管理工作提出具体要求。
&&&&《国务院关于取消一批职业资格许可和认定事项的决定》(国发〔2016〕5号)文件要求,江苏省工程造价信息网造价员登录系统现已关闭,同时停止办理造价员变更、补办、验证、注销等相关事项。
&&&&日前,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在渝组织召开了互联网+工程造价信息服务专题研讨会,住建部标准定额司、标准定额研究所、重庆、北京、广东等省市造价管理机构及我市建设、施工、造价咨询和软件企业代表共计30余人出席了会议。会议由住建部标准定额研究所胡传海副所长主持。
&&&&据记者获悉,为进一步推行工程保证担保制度,促进市场公平竞争,预防拖欠工程款等问题的发生,北京市住建委对《关于进一步规范房地产开发项目工程保证担保的暂行办法》(京建法〔号)进行了修订,重新制发了《关于进一步规范房地产开发项目工程保证担保的办法》。
&&&&根据《国家统计局关于批准执行工程招标代理机构统计报表制度的函》(国统制[2016]83号),2017年继续执行《工程招标代理机构统计报表制度》(以下简称《统计报表制度》)。为做好2017年工程招标代理机构统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为切实做好冬季安全生产工作,减少和避免恶劣气候条件对生产、生活造成的不利因素,提前做好冬季安全生产各项防范措施,预防各类事故的发生,11月16日,滕州市造价处组织全体干部职工召开安全生产工作会议,安排部署冬季安全生产工作。
&&&&根据陕西省住建厅《关于整顿和规范预拌商品混凝土市场秩序的通知》和延安市住建局《关于对全市预拌商品混凝土企业进行专项检查的通知》文件要求,为确保工程质量和建筑结构安全,规范全市预拌商品混凝土市场。10月13日至30日,延安市住建局对全市预拌混凝土企业进行了检查。
&&&&为贯彻落实《新时期产业工人队伍建设改革方案》《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建筑业持续健康发展的意见》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治理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意见》,加快培育新时期建筑业产业工人队伍,我部研究起草了《关于培育新时期建筑产业工人队伍的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建筑业持续健康发展的意见》(国办发[2017]19号),加快促进建筑产业升级,增强产业建造创新能力,我部组织编制了《建筑业10项新技术(2017版)》,现印发给你们,请做好推广应用工作,全面提升建筑业技术水平。
&&&&日前,惠州市房管局发布《关于贯彻落实〈惠州市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实施细则〉有关规定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对住宅维修资金的缴存、监管和使用问题予以规范。
更新、更全、更专业的建设行业内容尽在造价通官方微信公众号!
关于造价通
造价通-中国首个建设行业大数据服务平台!国家《建设工程人工材料设备机械数据标准》参编单位和数据提供方!拥有全国最大的材料价格数据信息系统,云造价数据管理系统,行业资讯系统,工程指标系统,造价指数系统等等,数据已覆盖全国600多个城市等。
赠送房产过户要多久相关专题
分类检索: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B2-

我要回帖

更多关于 直系亲属房屋过户费用 的文章

 

随机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