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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财政部首份官方《网贷白皮书》(全文)
来源:盈灿咨询
摘要:美国财政部发布首份网贷白皮书,论述了网贷发展前景,查阅了网贷业内人士意见,并且提出了建议。
一、内容提要
这份白皮书由财政部编写,白皮书是对信息征集表(即RFI,“关于通过网络拓宽融资渠道的公开意见表”)上内容的一次跟进整理。这份白皮书论述了网络借贷的发展前景,重新查阅了业内人士的意见,并且提出了政策建议。白皮书也指出了网络借贷的优点和风险,并且对适用于成熟和新进行业参与者的最佳方案作了突出说明。 技术进步和数据可获得的能力改变了用户和小企业获取融资的方式。网络借贷作为一种新兴行业能够为用户和小企业提供更加快捷的信贷服务。通过这份白皮书,财政部揭示出处在发展中的网络借贷的潜在的机遇和风险。通过参与研究网络借贷,财政部希望引发讨论:网络借贷如何最大限度地满足美国大众的服务需求。财政部通过信息征集表从、贸易协会、用户和小企业代表、以及金融机构那里收集到大约100条反馈评论。 反馈评论中的争论范围很广,但有一些共同话题,如下: 利用数据和建模技术来承销贷款既是创新也存在风险:参加RFI的评论人士(以下简称“评论人士”)认为,使用数据进行贷款承销是网络借贷的核心元素,也是创新的来源之一,该创新会给行业发展带来前景,也会产生风险。虽然数据驱动的运算方法可能会迅速做好信用评估并降低成本,但是该算法也存在风险:信贷歧视和违反公平放贷的可能性。重要的是,申请人没有机会去核实并矫正这些用于做出贷款承销决定的数据。 网络借贷拓宽了融资渠道:评论人士认为,网络借贷行业通过提供贷款给那些无法从传统金融机构手中拿到资金的,从而拓宽了融资渠道。虽然大多数消费者贷款主要用来债务整合,但是小企业获得贷款则能满足企业主补充运营资金和扩张业务的需求。网贷平台与传统借贷机构之间的分销合作关系或许给那些传统金融服务覆盖不到的市场群体拓宽融资渠道提供了一种机会。 新型信用模型和运作都尚未经过测试:新型的商业模式和承销工具是在一个非常低、失业率下降、整体信用状况稳固的背景下发展起来的。然而,网络借贷尚未经历一个完整的信贷周期的检验。在近期表现良好的消费者贷款中,和欠账率双双走高,这一现象预示着万一信用状况恶化,风险会引发更多担忧。 需要加强小企业借款人的保障措施:评论人士关注到,当前施加在小企业借款人身上的保护和监管措施并不平衡。网络借贷行业的许多业内人士认为,小企业借款人的保护措施应该得到加强。 提高对借款人和都是有益的:评论人士在反馈中坚定认为,进一步提高网络借贷活动的透明度十分必要,这类主张包括针对借款人的定价规定和针对者的标准化贷款等级数据都需要更大的透明度。 网贷欠发达。虽然一级市场中贷款的发行数量保持较高增长,但是针对网贷平台发行的整笔贷款的二级市场仍然发展不足。评论人士认为,证券市场的红红火火需要透明度的提高和证券化产品的不断大量发行。 监管透明将有助于市场发展:评论人士关于政府在网络借贷中应当扮演何种角色见仁见智。但是多数人士认为,监管者应该对网络借贷中不同参与者扮演的角色和遵守的要求给出附加的明确界定。 为了促进的健康发展、鼓励通过持续发展网络借贷来拓宽融资渠道,白皮书对联邦政府和私营部门的参与者给出了以下建议: 支持加强对于小企业借款人的保护和有效监管; 确保良好的借款人体验和后端操作; 为借款人和投资者提供一个透明的市场化平台; 在确保安全、可担负信贷的合作机制上拓宽融资渠道; 支持通过获得政府所持数据来支撑安全、可担负信贷的扩张; 通过创设常务工作组来促进与网络借贷相关的跨机构协调。 而且,白皮书认为应该持续监测网络借贷环境潜在的趋势变化。这些变化包括信用评分机制变化、利率变化、潜在的、网贷平台不断推出的房屋抵押贷款和、潜在的网络安全威胁、遵守规定等。商业模式和数据驱动的运算方法将有助于网络借贷在良好的信用状况下取得更大发展。财政部认为,重要的是,在一个信用环境并不理想的情况下,合理的监管政策也能最小化借款人的违约风险并且增加投资者的信心。 这份白皮书和信息调研表反映了财政部的观点,同时财政部与其它机构的工作人员有过咨询交流。这些机构包括:保护局,联邦存款,美国联邦储备系统管理委员会,纽约联邦储备银行,联邦贸易委员会,货币监理署,小企业管理局以及证券交易委员会。 二、介绍
获得贷款是商业和经济增长的生命线。从沿街沿路的店面商铺到具有高新科技背景的初创公司,在过去的20年里,美国每三个新增工作岗位中就有2个是小企业提供的。千千万万的个体去追求理想、创办公司、开拓事业的能力是美国经济的基础。随着奥巴马政府寻求确保所有美国人能够享有国内经济持续复苏的红利,用户和小企业能否获得安全、可担负信贷的宽广渠道就变得十分重要。没有信贷,企业家就不可能把创新观念付诸实践。没有信贷,美国人就不可能发展他们的事业,为下一代创造新的就业机会。 技术进步和数据挖掘能力改变了用户和小企业获取融资的方式。利用这些发展成果,网贷平台为用户和小企业提供更加快捷的贷款服务。在过去的10年中,网贷公司从在个人借款人与个人贷款人之间建立联系的平台模式发展到复杂高级的网状业务模式,该模式具备、金融机构合伙企业、直接放贷以及证券化交易的特征。 在2015年的夏季,财政部就网贷问题对外公开发布了一张信息征集表。信息有关于各种各样的网贷商业模式和提供给小企业和用户的各种网贷产品;网络借贷具备的给传统金融业务无法覆盖的市场群体拓宽融资渠道的潜力;以及如何与时俱进支持网络借贷的健康发展。在关于网络借贷的14个问题中,财政部就风险的来源问题引起如下讨论:与传统金融行业有联系的数据驱动流程所产生的风险,信贷下行情况下监管措施带来的风险,以及网贷对小企业和用户的潜在危害所产生的风险。RFI标志着财政部迈出了牵头研究网络借贷工作的第一步。财政部同监管机构有过良好沟通,研究工作旨在理解网络借贷市场,与业内人士(企业家、、咨询机构和法律机构)实现良好互动,并给出合理的政策建议。 这份白皮书呈现出关于网贷市场的观点,讨论了RFI中的结论,给私营部门的参与者和联邦政府提供了建议,以及识别持续监测下网贷趋势的变化情况。财政部支持网络借贷公司遵循公平、透明和安全的放贷标准,从而改善借款人体验。但是,这份文件并不是任何特定细分市场、网贷类型或是商业模式的担保背书。相反地,写作这份白皮书的目的是鼓励积极的网络借贷创新,该创新能够给传统信贷服务覆盖不到的用户和小企业拓宽融资渠道。 政策建议旨在促进网络借贷的健康发展。由于网络借贷的承销技术、商业模式和运营能力没有在一个信贷下行趋势中获得检验,因此白皮书要指出网络借贷在进一步检验中可能承担的风险。但是,政策建议和已知风险不应成为网贷市场创新发展的束缚。财政部希望,随着网络借贷的进一步成熟,这一行业的结构、规模等能获得更好发展。 三、背景和定义
网络借贷是金融服务行业的一部分,它利用投资资金和数据驱动的在线平台将资金直接或间接地借给用户和小企业。网络借贷最初的呈现形式是P2P,这些P2P公司使个人投资者能够借钱给个人借款人。随着产品和商业模式的发展,网贷平台基础已经扩大至机构投资者、和金融机构。在投资者基础发生这种转变后,从严格意义上讲,整个网络借贷市场就不能描述成P2P市场。相应地,我们称这些公司为“网贷平台”。 本节介绍网络借贷的主要商业模式以及融资结构。本节包括对当前市场规模和贷款产品的评估。最后,本节会论述网贷平台与受管制金融机构相互协作的主要方式。 网贷平台有几个主要的相似点:第一,比起传统的面对面信贷申请过程,网络借贷公司通常能够提供给借款人更加快捷的融资服务体验,贷款决定一般是在48到72小时内做出的。第二,大多数网贷平台能够提供小额短期贷款,每天的资金汇款通常都是在银行账户中直接处理的。第三,网贷平台提供自动化的线上流程且没有线下分支机构。第四,网贷平台依赖大量的资金渠道,包括机构投资者、对冲基金、个人投资者、风险资本和存款性金融机构。最后,网贷平台使用电子数据源和技术驱动的承销模式使诸如确定借款人身份、审核信用风险等流程自动化。例如,这些被用来确定的数据源,通常不仅包括传统的承销统计数据(收入和债务情况),也包括实时的商务记账,支付和交易历史,小企业的线上舆情和其他非传统信息。 网贷公司主要分为两种基本的商业模式:(1)直接借贷,一般称为网贷,这类平台发行贷款,并持有贷款作为公司的一部分(见图1);(2)平台借贷(类似中国的模式。在这一部分中,后面译文中若出现“平台”,则指第二种借贷模式——译注),这类平台与发放贷款的存款性金融机构合作,它们购买这些贷款,然后将整笔贷款卖给投资者,或者通过发行证券产品(例如会员偿付支持)的方式转售给投资者(见图2)。 不依赖存款性金融机构的直接借贷通常需要从他们想要放贷的各州里取得牌照。虽然各州的法律和管理架构不在本文讨论之列,但是使用放贷牌照来直接发行贷款的直接借贷并不受联邦银行管理机构的监管,除非这些公司的行为进入金融消费者保护局的管辖之内。
直接借贷经常把贷款放在它们的表中,虽然行业一直在发展,但他们越来越依赖资金渠道,包括信用工具、贷款整笔出售和等措施来为贷款募集资金(见图3)。直接借贷的大多数收益来自于从贷款上获得的利息收入和服务费。其他收入则可能包括将贷款卖给第三方团体的费用。
与存款性金融机构合作的平台,可以利用这类机构的放贷执照而不需要获取贷款业务所在州的放贷牌照,便能在全国范围内经营放贷业务。在这种模式中,存款性金融机构放贷给在平台上提交过申请信息的借款人。贷款随后会被存款性金融机构持有1到2天,然后被平台买掉或是通过平台直接被投资者购买。当平台购买了贷款,这些贷款会被投资者购买,投资者将获得与贷款表现直接挂钩的一连串付款。这类工具被称为会员偿付支持票据。在这种网贷模式中,尽管个人投资者能够选择购买平台提供的多种贷款中的一部分,但是这类贷款不会形成。因此,如果借款人违约,平台不用承担信用风险。当前的平台也开始进入化市场来拓宽资金渠道(见图4)。
根据《银行服务公司法案》的规定,符合银行服务公司的法律定义的平台,或者,更有可能是一个或多个存款性金融机构的第三方服务商,它们应受相关联邦银行机构的监管。《银行服务公司法案》中有条款授权联邦银行机构监管存款性金融机构(或者接受联邦银行机构监管的存款性金融机构的任何子公司或附属公司)的第三方服务提供商的某些服务内容。“从某种程度上讲,就好像这些服务是存款性金融机构自己做东提供出来的”。例如,只要平台的承销和营销活动牵涉的贷款来自于存款性金融机构,联邦银行机构可能就有权监管。但是,如果存款性金融机构在贷款发行的几天之内就将该贷款卖给平台,那么联邦银行机构可能就没有监管平台放贷服务的权力,因为那种贷款服务大概并不是以拥有贷款的某个存款性金融机构的名义发行的。 与发行贷款的存款性金融机构有合作关系的平台一般需要向该机构支付服务费,费用多少基于存款性金融机构的贷款发行规模和平台的贷款购买数量来敲定。即使贷款在存款性金融机构手中只有1到2天,这些存款性金融机构也能获得利息收入。平台的收入主要来自为存款性金融机构匹配的交易费用,以及向投资者收取的服务费。有些平台还能向机构投资者收取管理费。 随着市场的发展,直接借贷和平台借贷都在调整这些架构来为经营的灵活性留出空间以适应不断变化的经济环境。直接借贷,例如OnDeck,就已经发展出混合模式,将一些整笔贷款出售给机构投资者同时承担服务责任。2015年,OnDeck有超过三分之一的小企业贷款是通过其自身交易平台发行出去的。2016年初,身为平台借贷模式的,调整了其与WebBank(一家存款性金融机构)之间的合作协议,延迟了贷款的还款周期,并且把还款与贷款表现挂钩。这种改变的影响在于存款性金融机构可以获得(出售给平台)贷款的利息收入,并且甚至是在贷款出售后依然同借款人维持合同关系。 数据驱动的承销、自动化和在线运营、没有遗留系统、投资者的资金,它们的结合使得网贷平台可以对运算方法和第三方协议做出即时变更。但是,网贷平台搭建的信用模式和商业模式还没有经历过一个完整信贷周期的测试。虽然网贷平台已经展示出它们有能力提高经营效率,但是在信贷周期的下行趋势中,不管是技术驱动运营承销模式的持久性,还是投资者贷款需求的可持续性,这些都还没有经受过测试。 3.1当前市场规模
虽然网络借贷仍然是整个借贷市场中的一小部分,但是这个市场发展得很快而且正在不断演变。当前的美国市场中主要有优先级、近优级消费者,其次是小企业贷款和学生贷。市场分析师认为网络借贷的潜在市场规模(不考虑抵押贷款)会达到一万亿美元,并且到2020年贷款发行规模估计能达到900亿美元。网贷平台也开始涉足房地产抵押贷款和汽车抵押贷款,虽然两种类型的贷款规模只占到整个市场的一小部分。网贷平台的目标客户有为偿欠款的用户,传统金融机构无法覆盖的小企业,偿还学生贷欠款的学生和用非的借款人。 机构投资者、风险资本、金融机构和对冲基金对网络借贷市场的强烈关注助推了这一行业的迅速发展。从的角度看,从2014年第四季度到2015年第四季度,以风险资本为背景的网贷平台在美国整个36项交易中共募集了27亿美元的资金。在2014年,投资者的关注使得网络借贷行业中的LendingClub和OnDeck的双双取得成功,分别募集资金达到10亿美元和2.3亿美元。而且,机构投资者的进入引发一种生态系统的兴起,该系统由聚焦网络借贷的信息服务、风险分析和交易技术等类型的公司组成。 从债务的角度看,对于那些寻求和高收益的投资者来说,网络借贷成为一个具有吸引力的投资渠道。投资者需求的增强刺激了网贷平台对发行的整笔贷款进行资产证券化这一市场的发展,2013年诞生了第一份未的证券化交易定价,2014年则出现了第一份评级的证券化交易定价。直接借贷和平台借贷,平台和小企业贷款平台,它们正在对贷款组合进行资产证券化从而获取融资。截至2015年年底,资产证券化的总规模已经超过70亿美元,2013年以来有超过40项的交易。 为了分散融资渠道,有些网贷平台要么正在成立内部对冲基金,要么正在登记注册附属公司作为投资咨询机构,从而购买一个公司的贷款或者参与。例如LendingClub和SoFi已经各自发起成立了基金来扩充贷款的融资渠道。 3.2发行产品
网贷平台为融资者提供的产品包括消费者贷款、学生贷、小企业定期贷款、设备和。表1对网贷平台和传统金融机构的产品情况进行了比较。整体来看,两大类机构的产品情况相似。但是,一些网贷平台收取的利息水平明显高于传统金融机构和水平。
网贷平台与传统金融机构发放的贷款均处在许多联邦法律相同条文的监管之下。就《联邦消费者保护法》来说,这项法律适用于双方。《多德弗兰克法案》授予金融消费者保护局监管的权力,这能使该机构的监管权力范围扩大至符合更宽泛监管规定的实体企业。但是,《联邦消费者保护法》有适用限制,它仅仅适用于消费者贷款,而消费者贷款的通常定义是为个人、家人和家庭用途而发放的贷款。一般而言,《联邦消费者保护法》不适用于小企业贷款,但是《平等信用机会法案》以及《联邦贸易委员会法案》第5节中关于禁止不公平行为或欺诈行为的法律条文适用于小企业贷款。关于可能适用于网贷平台的联邦法律监管条款在附录A中有示例。 3.3无抵押消费者信贷市场
截至2015年,网贷平台的大量贷款主要是无抵押消费者信贷。虽然网络借贷早于爆发前出现——2006年诞生在美国——但是消费者贷款是在大衰退期间对传统金融机构放贷标准收紧的背景下发展起来的。同时,随着个人寻求再融资和将较高利率个人债务(由和其他信用额度构成)重组成较低利率、固定期个人贷款,个人贷款的需求增长水平已经达到了金融危机前的水平。较低的间接成本,加上自动化平台、网络运营和数据驱动借贷模型,这些允许网贷平台能够为寻求债务重组和再融资的用户提供利率水平更有竞争力的业务。 作为规模达到3.5万亿美元的美国消费者借贷市场的一小部分,两家最大的在2014年贷出的无抵押消费者信贷金额超过了50亿美元,并且在2015年超过了100亿美元(见图5)。借款人表示,这些贷款广泛用于现存债务的重组、和住房改善。LendingClub指出,平台上68.5%的借款人利用贷款偿还欠债或者付清信用卡欠款。
上面的图显示,消费贷发行量最大的和LendingClub会根据借款人的风险情况对贷款进行相应的细分评级。基于借款人的信用分和来自贷款申请中的其他来对每一笔贷款按照英文字母排列顺序进行评级(Prosper平台中贷款的最高级别是AA级,LendingClub平台中贷款的最高级别是A级)。
表2显示,Prosper超过80%的贷款的去向是平均得分达到680分或更高的借款人。表3显示,LendingClub的大多数贷款集中在信用分级的前三等,以LendingClub的方法来看,这表明大多数贷款要么流向优质借款人,要么流向低风险借款人。Prosper中FICO分数低于680分的借款人和LendingClub中被列为较高风险的借款人都只获得少量贷款。数据共同表明,利用网贷平台的服务获得无抵押消费者信贷的大多数借款人是优质借款人,他们用贷款偿还旧债,而非新开信贷。 虽然大多数消费者贷款的流向是优质和近优质借款人,但是新起的网贷平台开始在信用评估中调低审核线并把次优借款人作为目标客户。有些网贷平台服务非优级借款人,对于FICO得分为580的借款人,平台的放贷利率提升至36%。有些网贷平台放贷给没有FICO得分或者只有较短借贷经历的借款人,它们根据申请人的大学、高中和目前收入等信息来决定放贷与否。 3.4小企业信贷市场
对于小企业而言,融资方面的挑战不仅来自于金融危机所带来的周期性压力。相对于潜在收益,存款性金融机构中的小企业借贷业务历来有较高的搜寻、交易和担保成本。拓展贷款业务牵涉到与担保、服务和收款(使得小企业贷款业务尤其具有挑战性)相关的大量固定成本。根据亚特兰大联储、波士顿联储、克利夫兰联储、纽约联储、费城联储、里奇蒙德联储和圣路易斯联储共同发布的《2015年小企业信贷调查》,只有一半的小企业主获得全额融资。微企业(年收入低于10万美元)和初创企业(发展时间只有2年不到)在2015年面临最艰难的。63%的微企业和58%的初创企业都出现了资金缺口。
面对传统贷款越来越长的申请、担保和处理周期,小企业越来越多地开始以线上融资作为潜在的融资来源。最大的小企业网贷平台在2014年借出了12亿美元的小企业贷款,在2015年借出了19亿美元(见图6)。网贷平台提供给小企业的产品包括定期贷款、信用额度和设备融资贷款。《2015年小企业贷款调查》显示,20%的小企业所有者通过网贷平台申请了贷款或信用额度,以及70%的小企业的申请获得通过,从而拿到了贷款或信用额度。微企业和更成熟的企业(6至10年的运营时间)越来越多地考虑用网贷平台来满足资金需求。30%的微企业和22%的小企业(年收入10万到100万美元之间)表示曾通过网贷平台去申请贷款或信用额度。 服务于小企业的网贷平台正在提供与传统金融机构产品相似的服务,但是其数额更小、更短。这些贷款人提供商业贷款通常了是为了满足借款人明确的需求,包括购买存货,购买新设备和补充营运资金。《2015年小企业贷款调查》表明,医疗、教育、和商业服务领域中的服务型企业是最积极的网络借贷申请者。 档案1:货币监理署7(a)
7(a)贷款项目是货币监理署的主打项目,用来帮助初创公司和当前的小企业,为各式各样的商业目的提供。货币监理署本身不放贷,但是为放贷机构提供的贷款提供担保。7(a)额度的上限是500万美元。为而非不动产提供的融资贷款的最长还款期限根据这些资产的经济生命周期来定,但不会超过25年。是由借款人和贷款人共同协商的,但不会超过货币监理署的最高利率限定,该利率与,伦敦利率或是某种可选择的挂钩利率挂钩。货币监理署能够为85%的“金额达到或低于15万美元的贷款项目”提供担保,能够为75%的“金额超过15万美元的贷款项目”提供担保。这条标准适用于7(a)贷款项目中的大多数变动数额。 3.5学生贷市场
自2011年以来,网贷平台不断为大学生提供信贷产品,学生借款用来偿联邦和私人学生贷款或者再融资。尽管学生贷主要用于债务整合和再融资,但是有些网贷平台依然向参加研究生项目的在校学生发放贷款。学生贷网贷平台将客户群体主要定位于超优级借款人,即毕业于顶尖大学同时拥有高薪工作记录的借款人。 学生贷网络借贷行业发展迅速,但是与整个市场相比还是只占一小部分。例如,截至2013年9月提供学生贷的最大网贷平台放出了2亿美元的贷款,截至2015年4月份放出了20亿美元,截至2015年12月放出了60亿美元。然而这部分贷款额还不到美国学生贷1.3万亿美元市场的0.5%。 档案2:联邦学生贷
美国教育部门为本科生、研究生和父母借款人提供联邦学生贷款。在2009年,联邦学生贷成为一个完全直属于联邦机构的贷款项目。在2009年之前,政府为私营贷款机构提供的学生贷提供担保。现在,联邦学生贷有1.2万亿美元的未偿还余额,4180万的借款人数。 联邦学生贷款项目基于保障条款为借款人提供许多优惠来帮助他们偿还贷款。符合“收入驱动还款计划”条件的借款人可以将低至可支配收入的10%用来还款,对于低收入借款人则没有具体的还款规定。这些计划还包括贷款项目20到25年之后,可以豁免贷款。在公共服务部门工作的借款人可以从“公共部门贷款豁免计划”中获得实惠。这项计划允许,在公共服务部门任职的借款人一旦完成了10年的按时还款,那么余下的贷款将获得豁免。回到学校,或面临经济困难,或成为伤残的借款人将获得额外的保护和救济。如果借款人不继续申请联邦学生贷款而转向私人学生贷款,那么他们将失去很多保障措施和计划选择 3.6金融机构和网贷平台
当网贷平台开始与传统机构发展合作关系的时候,情况就变得更加复杂了。一些金融机构开始与这些网贷平台达成合作关系,其他的开始建立他们自己的竞争性产品,例如构建技术平台去提供小额消费者贷款,但并不把它们显示在资产负债表中。网贷平台和传统金融机构的互动以商业模型、和分销合作的关系来体现。图7展示了一些现有的合作关系,主要分为以下三类:
商业模式:如同之前提到的,网贷平台采用了平台借贷模式,可以和存款性金融机构达成协议,通过网贷平台发放贷款。此外,直接借贷经常在金融机构中安排有一定的抵押贷款信用额度。 投资及相关活动:金融机构可以作为债务或者股权,或者参与网贷平台的资产证券化交易中。作为股权投资者,金融机构是为网贷平台提供资金以获得股份。作为投资者,金融机构是购买平台打包的贷款作为资产。金融机构同样可以与网贷平台以资产证券化交易的方式达成合作关系,例如信、售后服务方、人或者投资者。 分销合作关系:为了更好地服务借款人,越来越多的金融机构开始把新的技术公司作为某个市场业务的补充。与网贷平台的分销合作业务使得金融机构能够改进它们的效率并且提供新的产品。反过来,网贷平台可以发展业务并获得费用收入。这种合作关系可以通过贴牌、品牌合作和第三方推荐方式,帮助金融机构和网贷平台扩张现有的运营空间,为不同的客户提供服务。这种分销合作的关系能够提高服务水平,例如获取用户或者技术的基础设施建设。当市场发展时,确保采用分销合作模式的金融机构杜绝疏忽和遵守义务将是重要的。 3.7分销合作关系
传统金融机构和社区发展金融机构可以与网贷平台达成合作关系来提供新的产品,改善借款人的用户体验或者获取新的客户。分销合作关系的类别取决于机构和网贷平台合作的方式;但是几乎所有的参与方式要么是利用网贷平台的运营技术,要么就是授信技术。直接借贷和平台借贷都可以与传统的金融机构以及社区发展金融机构达成合作关系。 主要的分销合作关系包括: 推荐关系:
在该关系下,用户无法满足产品的授信标准或无法找到所需产品时,会被存款机构推荐给网贷平台,或由平台推荐给社区发展金融机构。对于存款性金融机构而言,这种合作关系有利于帮助他们去维护客户关系,而网贷平台则可以获得发行贷款的机会,而这些贷款被银行认为是不经济的。例如BBVACompass银行就把无法从它那里获取小企业贷款的用户推荐给OnDeck。推荐关系也可以帮助社区发展金融机构获取新的客户,例如LendingClub和OpportunityFund的合作关系。在其他的合作关系中,社区发展金融机构可以利用他们的服务经验和网贷平台的算法为低收入群体提供贷款业务。这类贷款业务的利率和期限是由社区发展金融机构决定的 品牌合作和贴牌关系:
在品牌合作或贴牌关系中,金融机构和网贷平台以合同的形式整合技术服务。网贷平台提供运营技术服务,并按合同约定将整个借款申请流程在平台上或者在金融机构的网络页面上完成。贷款资金来源于金融机构而不是网贷平台,审核标准也是按照金融机构的要求来制定的。例如,JPMorganChase&Co.银行与OnDeck合作是为小企业提供。在这种贴牌合作关系中,小企业并不是和OnDeck直接联系,所有的贷款都是通过商业银行完成的并反映中。Prosper和Radius银行达成了合作关系,为Radius银行的用户提供机会在Prosper平台上申请品牌合作的消费者贷款。该贷款由Radius银行发放。此外,社区商业银行集团BancAlliance与Fundation平台合作,为银行客户提供专注于小企业贷款的合作品牌产品。 适用于网贷平台和金融机构的专门法律规定根据不同的分销合作关系而有所不同。通常来说,网贷平台和金融机构需要认真地考虑这种合作关系应该如何在现有的联邦法和州法下运作。除了相关的州法和规章之外,这些法律可能包括消费者保护法规和规章、反法规和公平贷款要求。为了达到安全和稳健的目的,该合作关系需要被金融机构的审慎监管者监督,在一定程度上,网贷平台是代表金融机构行使贷款功能的。 档案3:社区发展金融机构
社区发展金融机构认证是美国财政部对为全国范围内的经济困难群体和低收入人群提供服务的专门金融机构的承认。社区发展金融机构认证允许金融机构申请技术支持和金融扶助,以及由社区发展金融机构提供的培训服务。为了符合社区发展金融机构认证的要求,一个组织必须做到: 以促进社区发展作为首要使命 社区发展服务与金融活动并举 服务于一个或多个明确的目标市场 对一个明确的目标市场要做到事后负责 申请时期,是一个合法、非政府组织(部落政府组织例外) 对于传统金融机构服务覆盖不到的社区,社区发展金融机构是贷款、投资工具、借款人发展工具以及其它金融服务的重要提供者。社区发展金融机构一般有四种类型:银行、信用社、放贷基金(绝大多数是非营利机构)以及。 社区发展金融机构银行和信用社受到审慎的监管机构监管,但是,放贷基金不受联邦监管机构的监管。相反,放贷基金和非营利机构遵守某一州的监管规定,该监管规定要适用于这些机构的贷款或产品类型。网贷平台与社区发展金融机构银行或者信用社之间的分销合作活动要接受审慎的监管,但是网贷平台与社区金融发展机构非营利组织或者放贷基金之间的活动不受到联邦监管机构的监管。 四、财政部从信息征集表中发掘的研究成果和话题
2015年夏季,财政部对外发布了信息征集表用来研究网络借贷在小企业、消费者和更广泛经济上的影响。为了获得关于网贷行业最广泛的观点,财政部在RFI中列出了关于借款人、网贷平台和投资者活动的14个问题。 日是评论的截至日期。财政部收到了大约100封来自于个人,企业,行业拥护者和贸易协会的意见回复。 在RFI发布后,财政部召集了网贷行业的业内人士在华盛顿特区讨论了一系列关于用户保护、数据隐私、资本市场发行和监管担忧等方面的话题。整个圆桌讨论期间,交流活动促进了有关RFI的深入对话。召集了100多位参与者,他们涉足网络借贷、投资、监管和推广等领域。 RFI里有一个向公众提出的问题:金融监管组织应该如何运转才能既拓宽融资渠道又能促进网贷行业的健康发展。在收集评论意见的后期,财政部召集了联邦监管机构的人士公开讨论监管这一话题。这份白皮书和RFI反映了财政部的观点,同时财政部咨询了来自金融消费者保护局,联邦储蓄保险公司,联邦储备银行,联邦贸易委员会,货币监理署,小企业管理局和证券交易委员会的从业工作人员。财政部致力于与联邦和各州的监管机构进行持续的对话。 许多有价值的话题在反馈和讨论中不断涌现。这一部分将会对有关数据和建模技术、拓宽融资渠道、利率环境发生变化产生的潜在挑战及如何保护借款人等观点进行总结。 4.1利用数据和建模技术进行承销既是创新也存在风险
网贷行业评论人士认为,使用数据是网络借贷的中心元素,也是创新的来源之一,这种创新有巨大潜力给小企业和用户带来实惠。评论人士指出,数据降低网贷平台获取客户的成本,使得贷款发行和贷款等流程自动化,可能降低欺诈发生的概率,并且强化信用评估模型。评论人士进而指出用户和小企业拿到了低利率的贷款,获得了更加快速的资金周转时间,享受到款的方便。有些评论人士认为,新的数据源已经为小企业借款人和用户拓宽了融资渠道,虽然他们表示,还不清楚新的数据源能够给拓宽融资渠道带来何种程度上的影响。 评论人士指出,网贷平台利用大量新的数据源来评估贷款申请人的信用风险。例如,小企业贷款网络平台能够处理即时数据和财务文件从而做出迅速的贷款决定,而消费者信贷网络平台要利用远超过传统信贷文件的大量的数据分数来做出放贷判断。 评论人士对数据的类型和新数据以及的使用均表示关注。鉴于联邦公开市场委员会在2015年12月提高了基础利率并可能推动利率后续上升,评论人士注意到,在一个发生变化的利率环境中网贷违约的可能性会上升。缺少充足的信贷周期表现数据,评论人士越来越担心:这些算法中的信用风险评分的精确性尚需测试。 评论人士在反馈中表达出担心:新的数据源和信用模型可能对用户带来风险,这些风险包括数据源有其不精确性而且它们可能导致放贷歧视和违反公平放贷的发生。有些评论人士要求更大的透明度,诸如网贷平台要披露评估用户的数据源,评论人士同时指出,通过运算方法使信贷审批流程自动化的方法不一定能产生公平的结果。有些人提到了与有关的风险。评论人士提到的风险包括,放贷歧视和违反公平放贷事件发生的可能性,掠夺性的放贷和伤害弱势借款人群体,以及利用违背用户意愿的数据信息等等。用户权益保护人士指出,虽然使用数据能够做出快速且无需人工的信用评估,但是它也可能抓取非设定的联系导致放贷歧视和违反公平放贷事件的发生,或者惩罚没有大量数据信息的用户。RFI的反馈中也表达出对“黑箱”这种新型信贷模型的担忧。如果信息被非法使用,信贷申请者无法获得充足的贷款资源。网贷平台的放贷决定缺乏透明度,这和传统的信用报告贷款模型区别很大,在后一种模型中,贷款申请人有权利和能力检查及修正他们的用于决定的个人数据。此外,评论人士指出不是所有的网贷平台都向政府机构报告用户数据。 最后,许多人强调自动化数据源替代纸质数据源能够提高效率。我们推荐美国国税局用更加现代化的名为“应用程序接口”的系统来替代现在的“收入检验快速服务”的纳税人纸质化表格流程。这种应用程序接口允许任何贷款人为借款人建立一种自动化的方式从而以简洁、快速和安全的方式自动分享借款人的纳税数据。网贷公司认为,这种改变带来有意义的影响,使得它们能提供较低成本,更快更安全的贷款。 4.2网络借贷拓宽了融资渠道
评论人士认为,网络借贷行业通过提供贷款给那些无法从传统金融机构手中拿到资金的借款人,从而拓宽了融资渠道。但是,目前的结果还需要进一步的检验,要对消费者、学生和小企业贷款细分市场进行单独的评估。 4.2.1消费者贷 对于消费者而言,网络借贷目前服务于大量优级和近优级的借款人,使得他们能够在信用卡或者学生贷中进行债务整合。美国国内最大的消费贷网贷平台在报告中指出,他们给那些FICO得分在700分左右的个人提供了大约35000美元的贷款。许多网贷平台都有最低的信用评分要求。评论人士指出,因为较大的网贷平台将优级和近优级的借款人作为目标客户,所以它们提供的贷款产品不一定适合传统金融服务无法覆盖的借款人。 随着市场的发展,新起的网贷平台开始在信用评估中调低审核线来服务那些FICO得分较低的用户。像Upstart和Avant之类的消费贷网贷平台在反馈中提到,它们正在识别当前评级并不是优级,但是会在不远的未来提高信用质量的借款人。这些网贷公司通过有可比性的利率水平(例如,Avant在报告中提到范围是9.95%至36%)来服务那些中低收入或者更年轻的借款人。随着信用模型的发展成熟,近优级到次优级一类群体有望增加。 4.2.2学生贷 评论人士回应道,学生贷网贷平台给低风险借款人提供的贷款利率在绝大多数情况下要低于现在的联邦贷款利率。那些通过网贷平台获得学生贷的借款人倾向于拥有优级或者超优级的记录在案的FICO得分,稳定的工作和还款历史,以及明显高于平均工资的收入。 通过审阅评论人士的观点和回顾与行业相关者的交流内容,财政部明白,网贷平台能够基于大量理由提供比联邦学生更加具有竞争力的贷款。首先,联邦学生贷款计划不是基于借款人的风险来给贷款定价的。第二,网贷平台提供的学生贷不具备联邦学生贷中有关偿还贷款和豁免贷款相同的规定。第三,低利率能够在良好的信用环境中促进贷款项目增长。学生贷网贷平台在资金市场中仅仅能为符合前述借款人特征的贷款项目募集资金,这会使网贷平台难以将它们的业务扩大到信用质量不是特别高的借款人群体。财政部发现,大多数网贷平台都是提供为现存债务进行再融资的服务,而不是在学生贷市场中拓宽融资渠道。 4.2.3小企业贷 评论人士认为,网络借贷具备让小企业借款人进入资金市场的潜在能力。小企业借贷市场中的结构性挑战常常使得企业主难以获得可担负的信贷。评论人士认为,为小型和微型企业提供较低的短期贷款将会优化这些公司获取资金的途径。小企业贷款网贷平台回应道它们的目标客户包括:具有良好信用但急需资金的小企业;由于比较低而无法从社区银行获得贷款的小企业;个人FICO得分较低的小企业主;没有固定资产作为抵押的网络企业。虽然目标客户都拥有正常的现金流,但是小微企业贷网贷平台表示他们也经常给那些个人FICO信用分偏低的企业主提供贷款。有些公司会提供低至300美元的营运资金贷款,同时其他公司会提供高至50万美元的贷款。给小企业提供定期贷款的网贷公司索要的贷款利率的浮动区间从年化利率的8.00%–25.00%到年化利率的7.30%–98.40%。 4.2.4分销合作关系 许多评论人士指出,网贷平台和社区发展金融机构以及存款性金融机构之间的推荐合作关系是为用户和小企业拓宽了融资渠道。评论人士指出,一个网贷平台能够为一个社区发展金融机构提供自动化平台从而获得一些在网贷平台信用模型之外的客户。一个与银行和社区发展金融机构存在推荐合作关系的网贷平台指出,公司获得了许多借款人客户,他们无法从传统金融机构手中获得贷款。一旦用户能够达到最低的信贷标准,这个借款人随后就被推荐给传统金融机构。能够通过推荐合作关系来为无法获得传统金融服务的用户和小企业补上资金缺口,社区发展金融机构对此表示乐观。随着推荐合作关系的发展,评论人士认为这一安排将会给低收入借款人群体带来益处,使他们有可能从更多可担负信贷中获得更多实惠。 其他评论人士认为,对于网贷平台来说,与商业银行或者社区发展金融机构的品牌合作或者贴牌合作将会减少用户的获取成本,因此提高了服务更多借款人的潜在能力。网贷行业中的业内人士认为,这些合作关系将帮助网贷平台扩大它们的用户基础,增加贷款发行量,相应地,有合作关系的金融机构能够接触新的产品或者市场,同时提高网络借贷的运营效率。与消费贷相比,传统意义上的小企业贷款承销的商业化不足。例如,存在越来越多使用类似日常交易这样的新数据源的测试;这将会导致品牌合作或者贴牌合作的大量出现,它们的业务集中在小企业贷而不是消费贷。 与网贷平台存在上述合作关系的银行团体认为,相互合作方需要进行有效的来确保合作关系能够符合法律条款中的审慎规定。 4.3新型信用模型和操作方式没有经过检验
评论人士一直在指出,网贷平台的贷款催收能力存在一定缺陷。许多评论人士指出,新型承销模型和基础运营还没有经过一个完整信贷周期的检验。存款性金融机构倾向于在内部打造许多网贷平台功能,而许多专门发展一种核心功能同时外包其它服务。网贷平台高度依赖少量的贷款催收公司,这成为引发用户权益保护人士担心平台发生贷款欠账和事件的一个理由,但是,有些公司则通过自身的内部部门来催收贷款。投资者认为,售后服务安排是进行必然要求。 4.4小企业借款人需要更加强化的保护措施
用户权益保护人士和网贷业内人士都对款给借款人带来的潜在的好处和风险做出了评价。在一些RFI反馈中,潜在的好处包括与其他信贷产品的持续性价格竞争、较低的年化利率、更加方便的用户体验、更快的贷款审批流程、较少的文书风险、加强的平台透明度和较少的搜寻成本。这些能给寻找较低信贷成本或者更快放贷决定的用户带来许多方便。而且,对于那些传统金融服务无法覆盖的借款人而言,高效率地获取低成本信贷能够潜在拓宽他们寻求可担负金融产品的渠道。 评论人士普遍担心,与现存《消费者保护法》和传统消费者保护问题相关的一个不公平的监管体制会引发风险。评论人士指出,覆盖金融机构和网贷平台的统一的消费者保护措施的出台是有必要的,而且无论贷款人的类型如何,用户期望获得相同的用户保护措施。评论人士普遍担心,由于网贷行业中的许多平台接受联邦监督机关监管的程度与其它金融机构并不一致,所以消费者保护法和监管措施能够得到有效加强,这一点并不明显。有一些RFI反馈认为,当网贷平台作为金融机构的第三方服务提供商的时候,修改无抵押消费者信贷的监管规定是没有必要的,无抵押消费者信贷于是处在联邦监管机构的监督管辖之内。 许多网贷业内人士认为,小企业主需要强化的保护措施。目前的小企业贷款并不是在与个人贷款完全相同的消费者保护法和监管的框架下操作的,但是小企业贷款仅受到《合同法》的保护或者接受《平等信用机会法案》下《公平借贷法》的规定。用户权益保护人士认为,许多小企业借款人应该获得与消费者同等的法律保护待遇。随着网贷平台正在满足小微企业的资金需求,用户权益保护人士认为借款人需要相似的保护措施。 这些用户权益保护人士认为,用户保护措施适用于小企业贷款,无论贷款人是传统金融机构、网贷平台或者其它非银行机构。相似地,业务面向小企业的网贷平台正在使用数据源来决定信贷可靠性,评论人士认为小企业需要得到更加强化的数据隐私法律的保护。有些评论人士指出,信贷成本的披露工作应该标准化,使得小企业主能够知道信贷的真实成本从而“借”比三家。 4.5提高透明度对借款人和投资者都是有利的
评论人士广泛认同提高透明度的必要性和产生的益处。财政部定义的透明度为清晰、简洁和前后一致的规定,使得借款人和投资者均能明白。有一些网贷平台会披露大量的贷款数据,清楚的利率水平和期限,以及透明的贷款表现量化情况。但是,其它网贷平台既不清晰也不系统性地向借款人和投资者披露信息。有关网贷平台透明度的观点主要分为两大类:第一类,对借款人来说,年化利率和贷款期限的表达清晰无误;第二类,对投资者而言,披露贷款水平且关于这类贷款的产品的数据信息要更加清晰。 许多人士在RFI反馈中坚决认为,网贷平台要给予借款人标准且清晰的贷款规定和披露信息。评论人士呼吁关注《小企业借款人权力法案》中的权利,私营部门牵头制定的结合了贷款人要求的经营准则,用于为小企业借款人提供公平和透明的贷款措施。截至这一法案出台,有五分之四的签字人和背书人已经宣誓支持小企业借款人拥有了解透明的贷款定价和贷款期限,正规产品,接受负责任的承销,受到来自于经纪人的公平对待,获得开放性的融资渠道和接受公正的贷款催收方式的权利。 关于投资者的,投资者和公司均要求一致的信息披露,方便投资者和中心化登记注册平台来追踪贷款水平数据和交易数据。在《1933年证券法》框架下,当前的规则适用于已经登记注册的证券交易产品的信息披露情况,但不适合私下发行的产品。因为到目前为止,网络借贷产品的证券化交易仅仅是作为私下发行产品而不是公开登记注册的交易产品来操作的,所以这类发行产品信息的披露,包括对最初信息和正在不断收集到的信息的披露,并不需要符合与某个在证券交易委员会上已登记注册的证券交易产品信息披露要求相同的规定。有些评论人士认为,提高透明度意味着已经登记注册的证券化产品要提供更加全面的披露信息。有些评论人士强烈支持一个行业领头的标准规定的出台,从而提高网络借贷证券化交易中的透明度和。 4.6网贷的二级市场欠发展
评论人士同意,网络贷款的不够活跃,提到了网络借贷中的会员偿付支持票据,它们要么是“贷出去并持有”的产品,要么是“贷出去并证券化”的产品。评论人士提出限制整笔贷款在二级市场中进行交易的一些障碍包括:贷款规模较小并且交易和投资组合管理的基础设施建设发展不够充分。评论人士指出,一个活跃的二级市场将会使贷款的投资组合的市场定价更加精确。面向网络贷款证券化产品的交易平台一直在发展,但是没有获得广泛运用。评论人士指出,随着经济条件的改变,一个功能运转良好、具备不断发行产品能力的活跃的证券化市场可以降低网贷平台的融资风险。在过去的两年里,证券化产品的发行频率在增加,规模也在逐渐增大,一个主要的推动因素是直接贷款人将贷款脱离自身的资产负债表,并对贷款进行资产证券化从而为发行其他贷款来募集资金,另一个驱动因素是投资者从平台手中购买整笔贷款,然后对这些贷款进行资产证券化处理再卖给其他投资者。评论人士谈到了围绕在Maddenv.Midland基金周围的监管不确定性,来自于机构的限制性评级,并且基础担保品的最低增长率缺乏可见性。评论人士认为,一旦证券化市场建立起来,伴随着充足的产品发行量,那么这将使网贷平台的降低,因此用户的融资成本也将降低。向财政部提交反馈的投资者,交易协会成员和数据提供者认为,一个活跃的二级市场取决于证券化市场的发展。 Prosper和LendingClub是目前仅有的两家在证券交易委员会上对它们发行的会员偿付支持票据进行登记注册的网贷平台。到目前为止,还没有一家网贷平台在证券交易委员会上登记注册过与小企业贷款相关的会员偿付支持票据。由于小企业贷款的评估情况独一无二且无法替代,所以到目前为止,在汇总或是匿名基础上关于小企业的必要信息披露还不能符合联邦证券法的披露要求。而且,利用运算方法来做出小企业贷款决定的网贷平台没有获得广泛理解。只有一少部分公司登记注册过用于交易的证券化发行产品,个人投资者现在购买的贷款产品局限于消费贷。 4.7监管透明有助于网贷市场发展
反馈中有关于联邦政府在一个发展中的市场如何扮演最佳角色的各种各样的观点。有些人士呼吁政府扮演一个强势监管网贷平台的角色,类似于目前法律要求政府管理传统金融机构一样。有些人士号召成立一个针对网贷平台的统一监管机制,将监管责任整合到某一个机构中去。其他人则提议成立一个跨机构的工作组。相反,也有一些评论人士认为目前的监管机构有能力抵御网贷行业产生的风险。 大量的评论人士同意提高监管的透明度十分必要。尤其是,许多评论人士号召监管者要分清楚不同的市场参与人士(贷款人、服务人和投资者)的角色和要求,从而缓解市场压力。评论人士的注意力落在几个争议领域,包括: 用户保护——监管机构应该评估规章监督的碎片化性质,缺乏对某些非银行贷款人的联邦监管权力,以及当前监管中大数据的复杂性。 保护小企业主——政策制定者应该决定网贷平台上的小企业借款人是否应该获得类似于消费者借款人的保护措施,以及清晰罗列当前的监管和执行措施。 网络安全和欺诈——既然网贷平台和金融机构面临着网络安全和欺诈共同带来的威胁,监管者就应该继续研究如何制定保护措施来降低这些潜在的威胁。 正确的借款人名称——许多市场参与人士指出,清楚界定哪一种实体企业——存款性金融机构或者网贷平台——是真实的网贷平台商业模式将会减少不确定性。 《银行保密法》和《反洗钱规定》——评论人士指出,网贷平台与存款性金融机构之间的第三方协议要符合《银行保密法》和《反洗钱规定》中的规定。由于大多数网贷平台并不被审慎的监管机构直接监管,所以接受监管的情况并不统一。 风险自留——有些用户权益保护人士认为,对网络平台贷款运用某种形式的风险自留,是有必要的,并且指出《多德弗兰克法案》中针对证券产品的风险自留规定。其他人士比较了掠夺性抵押贷款的做法,指出针对自留规定能够将投资者和贷款人的利益密切联系在一起。相反地,许多人士认为风险自留在不同的商业模式中将有不同的结果,他们指出非经济厉害关系,例如坏账导致的声誉风险,对贷款人而言就已经是“利益共享,风险共担”了。 财政部从回顾RFI中的反馈意见和召集市场参与者开会得到交流中发现,这个行业也不清楚是否风险自留规则适用于会员偿付支持票据。《多德弗兰克法案》中的条款一般适用于产品的担保人,规定要求担保人自留的经济利益至少等于信贷(以证券化产品作抵押)价值的5%。联邦存款保险公司、联邦储备系统、货币监理署、证券交易委员会和联邦住房金融局以及住房和城市发展部门共同采纳了这条规定。2015年12月,这条法规对住房抵押证券化产品生效,而且在2016年12月将对所有其它生效。 销售带有风险自留规定的证券化产品,这些产品必须要符合《1934年证券交易法案》中关于资产支持证券化产品的定义。网贷平台参与出售公开发行中的会员偿付支持票据,将由会员偿付支持票据与的打包证券产品卖给投资者,而不包括贷款池中产生的利息。风险自留规定仅仅适用于发行网贷票据证券化产品的担保人,而不适用于销售这类票据的发行人。 五、建议
基于市场研究和RFI中的反馈内容,财政部给出如下建议以促进网络借贷的健康发展,同时扩大面向用户和企业融资渠道,使得他们获得安全、可承担的贷款。这些行动意味着充分利用财政部的现有资源并且让网贷行业和国内其它合作伙伴共同致力于网络借贷标准和最佳实践的发展中。 5.1支持加强对于小企业借款人的保护和有效监管
根据《2015年小企业信贷调查》,2015年从网贷平台手中获取贷款的小企业并不满意借款体验,只有15%的贷款人被给予了满意分。不满意的前三大理由是贷款利率高(70%的小企业认为),不友好的付款规定(51%认为),缺乏透明度(32%认为)。调查发现从社区银行获取融资的小企业对75%的贷款人给予了满意分。 当对外发行小企业贷款时,存款性金融机构和网贷平台一般都要受到相同法律规定的约束。但是,存款性金融机构还要接受来自于监管者更加严格的约束。有效的监管能够进一步提升小企业网络借贷活动中的透明度,这将给借款人带来更加理想的结果。 而且充分的证据表明,与消费贷特征相似,金额低于10万美元的小企业贷款并没有获得与消费贷相同的用户保护措施,这在之前就讨论过。关注这些低于标准的共同特征并结合有效的监管,将会为自由职业者和小企业主提供保护,同时把他们对大额小企业贷款的受迫负担降到最低。财政部愿意同国会议员合作来立法监管和保护借款人。 根据《小企业借款人权利法案》,私营部门一直在征集来自网贷平台的支持,即提供透明的贷款定价和期限,正规的产品,可靠的承销活动,经纪人的公平对待,包容性的融资渠道以及公平的债务催收措施,这些想法是能够付诸实施的,并不会给这个新兴行业带来不合理的负担和成本。 5.2确保良好的借款人体验和后端操作
由于良好的信用环境和自动系统的广泛普及,网贷平台对于用户服务质量的关注远远不足。一般而言,网贷平台只负责放贷,除非当贷款变成欠账,才会把债务外包给催收机构。有些网贷平台会与售后服务商合作从而确保债务的持续性并减少违约事件的发生。在一个信用欠理想的环境中,目前的服务基础设施能否较好地应对逐渐上升的欠账情况就不太清楚了。为了更好地满足借款人的需求,从前期获取用户一直到欠账和违约发生后的贷款催收,网贷行业都应该采用标准化服务来提供一个良好的借款人体验。市场参与人士应该发展出一套契约或者其它机制来将借款人和投资者的利益统一起来。网贷平台应该不遗余力地提供优质的客户体验,覆盖发行贷款到催收款项全过程,甚至是在借款人面临财务困难的背景下。用户服务应该包括预留处理时间来快速应对客户咨询贷款信息和解决借贷错误等事宜。财政部认为,所有的网贷平台——处理款项回收和将服务外包给第三方——都应该谨慎地与身处财务危机中的借款人打交道。此外,网贷平台和外包服务方应该提供准确的和可执行的信息,来确保借款人能够做出选择从而实现正常还款并减少违约事件的发生。《公平收债行为法案》中的指导原则、分歧处理方式和信贷咨询规定对身处财务危机的借款人而言都是重要的信息。财政部建议监管者持续监测面向用户、小企业和学生借款人的信贷服务活动,并且使提供服务的机构行动有据。 十分关键的是,如果公司停止运营,所有平台要安排售后服务计划来确保贷款继续可控。财政部建议网贷平台努力做出充分的安排,以防万一遇到平台倒掉,还能够继续提供服务并且催收贷款。 随着网贷平台与传统金融机构之间的推荐、贴牌和品牌合作关系的发展,财政部建议存款性金融机构和社区发展金融机构与网贷平台一起协作来遵循行业标准并且做出售后服务安排。 5.3为借款人和投资者提供透明的市场化平台
投资者和投资服务机构注意到整个网络借贷的资本市场活动缺乏透明度。为了让市场功能能够良好运转,评论人士指出具备更加广泛的投资者基础,打造充满活力且稳定的二级市场以及提供透明的资产证券化交易活动的信息是有必要的。财政部认为网络借贷行业应该做到以下四点:建立标准化的报告、承保和执行机制;确保贷款数据的来源和投资组合表现的报告标准化;实现表现的透明;市场导向的定价方法标准的统一化。 为了使投资者和借款人之间的关系更加透明,财政部建议成立一个允许登记注册的私营部门来追踪交易数据,包括票据证券化产品的发行量和贷款表现水平。登记注册应该做到向公众开放。财政部支持私营部门和用户权益保护人士确保隐私不泄露,数据安全的标准符合规定。正如之前提到的,几乎没有公司在公开资产证券化产品档案中提供信息。财政部支持金融机构独立建立有关贷款水平的披露和报告标准。 5.4在确保安全、可担负信贷的合作机制上拓宽融资渠道
白皮书中醒目的数据反映出网贷平台主要服务优级和次优级的借款人。因为技术真正能够使融资渠道扩张到传统金融行业无法覆盖的借款人,这些借款人资信可靠,但是可能在传统信用评分模型下分数不够。这些借款人包括“资料全无”或者“资料平平”的用户,以及经营时间不满三年的小企业客户。美国社区发展金融机构在服务这类市场时有着充足经验。 传统意义上讲,社区发展金融机构提供许多各式产品、灵活的承销方式和技术支持来指导并支持那些收入偏低的个人以及小企业客户。通过合作,社区发展金融机构能够充分利用网贷平台的承销技术和后端操作来提高效率并且降低成本。网贷平台能够顺道进入社区发展金融机构行业,理解它们的信贷市场,从而接触到更多陷入经济困难的借款人。 设计出满足社区发展金融机构借款人要求的方案和规定是至关重要的。社区发展金融机构和网贷平台可以通过推荐合作、品牌合作或者贴牌合作的形式来制订出一份详细说明信贷管理最佳方案的金融文字资料。通过社区发展金融机构的“打造能力主动计划”,财政部能够开发出一种模型,该模型能够利用商业咨询服务、小企业金融教育方案和债务管理指导原则来支持社区发展金融机构的发展,从而促进传统金融机构无法覆盖的群体的可担负信贷的增长。网贷平台能够充分利用社区发展金融机构提供的小企业发展服务,同时,网贷平台允许社区发展金融机构利用网络咨询和商业发展渠道的形式进入更宽泛的分销空间。 在2015年,社区发展金融机构基金发起了一项创新型挑战,即通过设计新方法来提高全国范围内传统金融行业服务无法覆盖的群体中的投资量。这项创新挑战为模型、方法、工具或者产品(能够在传统金融行业无法覆盖的领域培养潜力并且扩大融资渠道)实现融资。企业机会联合会赢得了2015年的这项挑战,它们的提案是开发出一种视频评估工具来为从银行或者网贷平台那里寻求贷款的小企业匹配融资需求,其中与社区发展金融机构有合作关系的网贷平台能够放贷给小企业,但是与社区发展金融机构没有合作关系的网贷平台则无法满足借款人需求。 社区发展金融机构、网贷平台和审慎的监管者齐心协力确保这种合作方式的安全和合理也是十分重要的。一旦考虑到任何合作形式的细节,金融机构和网贷平台就应该分配出职责和责任,分清直接和间接成本,还要理清遵守的约定内容。彻底的尽职调查和风险评估措施应该优于任何战略合作关系,从而确保新型产品和服务能够与金融机构客户的需求和风险承受能力相一致。财政部支持审慎的监管者对这种合作关系进行风险评估,评估出社区发展金融机构与网贷平台的责任,识别出相关风险。 5.5支持通过获得政府所持数据来提高安全和可担负的信贷量
在奥巴马执政时期,探索对开放数据的创新使用一直是联邦政府的中心课题。自从奥巴马总统在2009年1月签署了《透明与开放的政府备忘录》以后,联邦政府的大小机构就着手开始编制公开、可用计算机处理的数据,以方便企业家、创新家和其他能够利用数据开发新产品和提供新服务的人士。根据管理和预算办公室的备忘录《政府开放令》,各机构定义“透明”为:是一种开放格式中的在线信息,能够通过使用网络搜索引擎来获取、下载、索引和搜索。财政部参与了“美国开放数据行动计划”这项工作,并且致力于找出在金融服务领域中提高数据透明度的方法。 与网贷市场相关的两个领域是更广泛地使用信息智能披露和数据验证来源。 信息智能披露:信息智能披露是指信息以标准化的计算机可处理的格式发布,该信息能够被第三方软件从容处理。致力于信息智能披露工作的白宫工作室建议联邦政府扩大智能披露的使用范围,尤其是在从业人员非常多的借贷领域,该领域的产品格式也多种多样,没有固定标准。在如此复杂的市场中,让用户独自阅读和处理所有相关的披露信息不仅要耗费大量时间,而且十分困难。在网络借贷领域中,智能披露将允许第三方机构和非营利性组织制作出比较网络贷款价格的网站,类似于现在流行的旅行和机票比价网站。然后用户能够利用这些网站十分容易地比较出贷款的条件,从而决定那一种贷款产品可能更加适合自己的需求。为了扩大智能披露在网络借贷中的运用,财政部建议金融消费者保护局和美国联邦贸易委员会在它们关于用户信息披露的指引和标准中使用智能披露。 数据检验:与网络借贷相关的一些监管机构要求贷款者和在借款人获得贷款之前,检验他们的财务能力(例如收入和资产)。例如,按揭和者必须明确了解借款人有能力偿还贷款,包括通过收集收入信息的方式。网贷平台也要有客观动机来更好地估测借款人的财务能力从而改进它们的工具。如果网贷平台能够做出越来越多精确的信用评估工具,那么他们贷款给无法偿还债务的借款人的风险就会变低。 现在的网贷平台因为无法获得全面的数据源来实时开展面向借款人财务能力检验。在“我的数据倡议”下,联邦机构让个人获取他们的私人数据(政府机构持有)变得更加容易。例如,美国社会安全署已经发起了一个项目,该项目能够让工作人员下载一份计算机可处理的文件,该文件包含他们每年的收入历史。社会安全署也允许受益人下载一份电子版的“收益验证贷款人”文件,许多放贷机构都需要这份文件,从中看出借款人的收入是来自退休金,伤残补助金和补充社会保障金。财政部愿意同其他联邦机构一起继续推进这项工作,从而挖掘更多的机会允许借款人自愿分享政府数据,这些数据可以检验借款人的财务能力,从而使得贷款和投资更加安全、更加精确。 这个机遇可以让美国国税局的“收入检验快速服务”通过分享应用程序接口的一种数据而变得自动化。这种应用程序接口可以降低运营成本;可以为承担债务的借款人减少书面工作和缩减等待时间;促进遵守关于检验借款人还款能力的用户保护规定以及潜在地拓宽融资渠道。美国国税局应该采取措施打造这种应用程序接口,包括检验其可行性,对资源条件进行研究并且利用虚拟数据进行API的初步版本测试。这种能力——“应用程序接口”可以让贷款人检验模式化贷款申请的接口并进行后端系统优化——预示着美国国税局最终API设计的出现。 5.6通过创设常务工作组来促进与网络借贷相关的跨机构协调
网络借贷模型正在发展并且市场参与者正在与被监管和未被监管的企业建立新的合作关系。正如白皮书中之前讨论的,网贷平台的经营活动已经与管辖范围覆盖网贷市场大部分的许多联邦机构产生了联系。一些评论人士指出,辨别和理解当前联邦和各州监管法规如何作用于新的网贷模型和发展实践,这本身是一项挑战性工作。成立一个跨机构工作组,使其成为一项联邦政策工具,让它在跨领域的问题上发挥协调功能,从而促使快速发展的网贷行业进一步改进市场效率。财政部建议,工作组包括财政部、金融消费者保护局、联邦储蓄保险公司、联邦储备银行、联邦贸易委员会、小企业管理局、证券交易委员会和各个州的银行监管代表。 跨机构工作组能够使成员机构的工作朝着明确方向迈进,即附加的透明监管将保护借款人和投资者的利益以及拓宽借款人的融资渠道。下面会列出工作组可能的工作方向。但是,以下清单用来参考而不是最后定论。为了与时俱进,跨机构工作组应该认清未来的工作重点。 分清并改进当前的监管制度来致力于网络借贷的发展:财政部支持工作组成员相互分享信息:现存监管规定的适用性、执行结果和潜在监管漏洞等。而且,工作组应该寻求指导网贷业内人士理解网贷市场中的现存规则和监管权限。 支持负责任的创新:财政部支持工作组成员评估和协调推动网贷创新的工具的使用。货币监理署近期已经开始研究在机构内部成立一个新的中央办公室,与此同时,金融消费者保护局已经推出了“项目催化剂”。通过“项目催化剂”,金融消费者保护局能够发起一个流程来降低监管的不确定性,以免影响到为客户提供好处的某种新兴产品或者服务。这说明支持创新来拓宽融资渠道,是有潜力可挖的。 检测信用评分模型中非传统数据的影响:
工作组应该讨论,监管者如何鼓励创新使用公共数据源和私人数据源,从而更好得改进监管效果并合理利用信用风险评估。目标研究是有必要的:能够监测新的信用模型的真实效果,采用技术和监管策略从而有助于巩固风险评估准确度提高后产生的利益,同时保护透明、公平、隐私、公正和机会等发展果实。 通过信贷周期监测风险:
财政部强烈希望工作组能够制定出一套方法,来弄清楚完整信贷周期下的。该方法包括工作组与市场参与者一起合作,提前预测损失,这有助于市场估计未检验算法带来的经济影响。 六、展望
建立在网络借贷基础上的崭新商业模式和全新承销工具是在利率相当低、失业率下降和整体信用状况稳固的时期中获得发展的。一旦信用状况转弱,网贷平台如何测试并且调整发展模式就变得至关重要。随着信贷周期发生转变,新的信用评分模型将会有明显效果吗?较高的整体利率水平会削弱网贷平台的竞争力或者抑制投资者的投资热情吗?这种成熟的网贷行业能否成功消除网络安全的质疑,并且适应监管适度加强的?除了在前面部分中讨论的建议外,财政部认为应该仔细观察网贷行业接下来的发展趋势和成果。 6.1信用评分模型的发展
在信用评分模型中使用新的变量和加入更加复杂的运算方法既可能创造新机遇,也会产生新风险。鉴于关于上述话题的现存公开研究比较有限,目前尚无法确定产生的利益能具体到多少。这部分是因为评分模型被网贷平台独占而且建立数据源代价高昂,外部研究者难以触及。 持续研究是有必要的,从而提高大众对处在发展中的信用评分模型的认知力度,包括让大众知道这些模型中诸如公平、用户保护等核心价值的内在含义。更加精确的评分或许符合法律的规定,但是它们并不一定对个人借款人或者团体借款人适用。例如,如果评级正确,高风险的借款人情况会更糟(例如获得等额贷款时支付更多利息),但是一个欠精确的模型则会将他错误地分类到低风险一档。而且,有些研究认为,使用先进统计数据技术的信用模型,类似其他风险评估模型,可能会暗暗加重借款人遭受的偏见和歧视的影响。从全局来看,越来越高级的模型对弱势群体在整个融资渠道和贷款结果上产生的影响值得认真监测。 网贷平台一直认为,不断增加的自动化流程会拓宽融资渠道并且降低整个成本支出。如果信用评分模型变得越来越精确,日益森严的借款人分级结果会出现,有些私营机构和用户权益保护人士则对此表示关注。例如,上述这些人士一直认为,越来越精确的信用评分模型会制造出一个恶性循环,即那些弱势群体会为信贷支付更多利息,于是他们的财务状况变得更加脆弱,以至于这个恶性循环会不断延续下去。最后,这些人士也指出了信用评分模型的风险所在:网贷平台可能利用新的数据源和数据挖据技术去辨别和瞄准那些尤其对高息贷款无法接受的用户,例如财务状况不佳和网络借贷经验欠缺的用户。 6.2利率环境变化产生的影响
网络借贷行业的发展同美国历史性的低利率阶段、创纪录的类产品的大规模发行相一致。在许多情况下,网贷平台为用户提供贷款用来偿还令人头疼的旧债。 2015年11月,美国联邦储备委员会自2006年以来首次将官方利率的目标浮动范围提高25个基点,从0到0.25%提高至0.25%到0.5%。作为对利率政策的回应,许多网贷平台也纷纷提高贷款利率。如果借款人在较高的利率环境中开始感受到压力,那么所有借款人可能会面临较高的债务违约率。从用户的角度看,利率持续提高可能会检验借款人的还款能力。此外,由于网贷平台放出去的消费者贷款是无抵押的,借款人在消费贷、房贷、车贷或者其它欠款中优先偿还何种债务就不得而知了。
尽管网贷行业是在良好信用状况下发展起来的,但是在2015年用户的欠账率和坏账率都在上升。虽然网络借贷中的欠账率和坏账率都低于1%,但是据估算,欠账率从2015年1月的0.56%上升到当年12月的0.75%,而坏账率则从2015年10月的0.37%上升到当年12月的0.51%(见图8)。既然新的网贷运算方法是在接近于0的短期利率条件下建立和发展起来的,那么监测网贷平台如何在信用环境欠佳的条件下测试和调整运算模型就变得至关重要。截至2016年第二季度公布的数据情况,当前还不太清楚欠账率的上升趋势是究竟是暂时的,还是它将继续维持上升趋势。 6.3潜在的流动性风险
投资者驱动的网贷模型的健康发展非常依赖网贷公司从风险资本、机构投资者、对冲基金、金融机构或者其它投资工具中吸引资金的能力。随着网贷行业变得越发成熟并且能够从投资团体中获得融资,在投资策略十分丰富的投资者圈子中,网贷平台的知名度日渐走高。在近期的一项调查中,RichardsKibbe&Orbe和WhartonFinTech指出在2016年接受调查的82%的投资者认为他们多少有点了解网络借贷,在2015年这一数字是75%。此外,接受调查的50%的公司在今年已经将资金投入到网络借贷中,在2015年这一数据是29%。 自从2013年的第一笔交易后,网络借贷资产证券化市场一直发展地很快。整个资产证券化规模已经达到70亿美元,从2013年到2015年年底,这类交易超过40起。主要资产主要包括消费贷、小企业贷和学生贷。尽管和都在走高,但是市场参与者越来越担心投资者持续投资的能力。有迹象显示,和金融机构已经不太愿意参与投资整笔贷款、会员偿付支持票据和资产证券化等交易。据报道,这些投资机构的担忧来自于网贷平台缺乏可预期的现金流、没有经受信贷风险评估和来自高产品的竞争等情况。 我们能从资产证券化交易产品近期的发行定价和降级检查中找到上述融资挑战的依据。当前的资本市场环境不利于网贷平台资产证券化交易的定价活动。Prosper公开发行的CHAI2016PM-1(票据支持),C级票据——风险最高的债券——利率比2015年发行的类似产品要大约高出5%。此外,由Prosper发行的CHAI2015-PM1、CHAI2015-PM2、和CHAI2015-PM3等票据支持的C级票据因欠账和坏账的上升数量远超预期,使得穆迪的投资服务部门将它们放在可能降级的审查名单上。 随着资产证券化活动的增加,市场分析师预期网贷平台进入资本市场大门的途径变得更加多样化,这可能会导致许多证券化产品会随着信贷质量的水平不一而变得不同。随着网贷行业的发展,谨慎的贷款承销、资产证券化交易定价、健全的管理和信息披露制度对这一市场的健康发展变得十分必要。在持续的研究中监测网络借贷行业中的流动性和信贷市场的影响将会是必要的。 6.4关注网络安全
虽然网络安全不是这份白皮书的重点关注内容,但却是金融领域中各类公司的关注领域之一。鉴于网络安全事故的频繁发生和作案手段日益高明,财政部支持金融领域里的公司采取最优的网络安全保护措施来降低网络安全事故带来的风险并且保护用户的利益。财政部寻求推动及时、可靠和可执行的网络安全信息的分享活动来帮助金融公司应对网络安全风险,降低风险损失并且抑制风险的潜在传播。财政部也建议金融公司参加金融服务信息共享与分析中心。为了在网络安全事件发生时能够开展工作,财政部支持金融公司做出详细的应急反应和恢复部署来确定公司董事会、管理层和其它主要内部部门的角色和责任,以及调整好与诸如监管层、执法部门、供应商和客户等外部机构之间的协调关系。 6.5遵守《银行保密法》的要求
由于业务活动依赖各式贷款发行机构,网络借贷行业应受到《银行保密法》相关条款的约束,包括记录有效的用户身份识别信息,反洗钱计划,保留交易记录信息以及向金融犯罪执法网络机构通报可疑活动和某些现金交易。存款性金融机构和非银行抵押贷款机构的贷款人发放的贷款都受到某些反洗钱和反恐怖主义融资规定的约束。金融犯罪执法网络机构,作为《银行保密法》的执行人,将持续监测网络借贷行业中可能发生的洗钱行为和恐怖主义融资风险的活动,以及持续评估将其它监管规定纳入到《银行保密法》条款中的必要性。 6.6贷款和汽车抵押贷款的增长
除了发展无抵押消费者信贷、学生贷和小企业贷款,网贷平台正将业务转至房产抵押贷款和汽车抵押贷款市场。虽然上述两个贷款领域在网贷行业还比较新,但是网贷平台将看作是扩大并获得客户资源的潜在源泉。另外,一些新的网贷平台已经在专注于房贷或者车贷的业务中小有成绩。RFI反馈中承认,技术和数据在房贷市场中有运用的潜力。房贷和车贷目前仍然处于网络借贷行业中的早期发展阶段,随着这两个贷款市场变得更加成熟,财政部也将继续关注这类贷款的发放量和贷款表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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