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继承与赠与的区别问题

【提醒】父母去世却无法继承房产!律师称房子不一定属于独生子女..._新浪新闻
很多人都认为:身为独生子女,如果有一天父母不在了,那么父母名下的房产就肯定是自己的。实际上呢?这么简单的问题还用讨论吗?我是父母唯一的孩子,父母过世之后的所有财产,当然由我来继承咯!但是,先来看看下面这个最近刷爆朋友圈的案例吧:小丽是独生女儿,父亲10年前去世,母亲今年刚过世。父母亲生前在杭州留下一套127平方米的房子,价值约300万元。房产原先登记在父亲名下。父亲去世时小丽还未成家,因此没去办理手续。现在母亲已经去世,小丽也已成家,女儿两周岁,再过一年就上幼儿园了。因为父母留下的房子是学区房,小丽就想把房屋过户到自己名下,然后把户口迁进去。小丽拿着房产证和父母的死亡证明到了房管局,要求过户。房管局却说,仅凭这些东西没法给小丽办过户手续。小丽要么提供公证处出具的继承公证书,要么拿法院的判决书去,他们才给办。小丽没办法,谁愿意没事打官司啊,就马上去了公证处。“公证处的人说让我把我爸妈的亲戚全部找到,带到公证处去才给办公证。可我爸妈的亲戚全国各地都有,有的都出国了,我到哪去找他们?”小丽要哭出来了。这是非常典型的一个案例——没有复杂纠纷,但作为独生女的小丽,却无法顺利获取父母去世后留下的房产。这是为什么呢?听听律师怎么说!律师:小丽你是独生女?小丽:是的,我爸妈就我一个女儿。(核心家庭关系很简单)律师:你父母哪一年结婚的?小丽:好像是1983年。律师:房子是什么时候买的?小丽:2003年。律师:房产登记是什么时间?小丽:2004年11月。律师:房产登记在谁的名下?小丽:我爸爸一个人名下。律师:你爸爸什么时候过世的?小丽:是十年前过世的,应该是2006年年底吧。律师:你爸和你妈过世时有没有留下遗嘱?小丽:我爸没有,我妈生前跟我口头说过,她走后这套房子归我。(口说无凭啊,等于没有)律师:你爸爸过世时,你爷爷奶奶是否还健在?(这个问题是关键,如果已经过世,事情就好办多了)小丽:我爸爸过世时我爷爷已经去世,我奶奶还在,我奶奶是我爸爸过世后不到一年过世的。律师:那你爸爸有兄弟姐妹几个?小丽:我爸爸有四个兄弟姐妹。(咱父母辈的兄弟姐妹四个不算多!)律师:那你把你爸爸的兄弟姐妹的家庭情况,包括在不在世、婚姻情况、子女情况跟我一个一个说一下。小丽:我爸爸在家排行老三,大伯在我爸过世时已经过世,我大娘还在。大伯大娘有三个孩子,两个在上海,一个出国了。二伯还在,不过五年前离婚了。二伯二娘有两个孩子,一个在杭州,一个在北京。我小姑姑和小姑父在黑龙江,有一个女儿。我爸爸和爷爷奶奶过世后,就没怎么走动,姑姑姑父家的具体情况我不太清楚。律师:你妈妈在你爸爸过世后没再成家吧?小丽:没有没有,我妈一直跟我过。律师:你妈过世时,你外公外婆是否还健在?小丽:都过世了。律师:这套房子,要由你一个人继承,除非其他有继承权的人,到公证处或者法院明确表示放弃。律师得出的房产归属结论没错!!房子被分的支离破碎,传说中的七大姑八大姨也来分房子!为什么会这样呢?律师分析1、这套房子是你父母的婚内共同财产,你父亲去世,这套房产的1/2属于你母亲,1/2属于你父亲的遗产。2、你父亲死亡时,有三个继承人,那就是你母亲、你、还有你奶奶。如果没有特殊情况,那么三人平分1/2。因此你母亲在原有1/2的基础上再获得1/6,合计2/3,你分得1/6,你奶奶分得1/6。3、你奶奶过世后,属于你奶奶的 1/6 本该由你爸四兄弟姐妹转继承,一人1/24,但这时你大伯和你爸先于奶奶过世了。根据法律规定,由你大伯和你爸的晚辈直系血亲代位继承,也就是你大伯的1/24由你大伯的三个孩子继承各1/72,你爸的1/24由你继承。加上前面的1/6,你现在有5/24。4、你二伯的1/24,根据法律的规定,婚内继承的遗产除非遗嘱指定归个人,否则就是夫妻共同财产。从理论上讲,你二伯离婚后,这1/24应该分成两半,你二伯1/48,你二娘1/48。5、你小姑姑和小姑父没离婚,因此共同拥有1/24。6、现在你母亲过世,你母亲只有你一个继承人,因此你母亲的财产全部由你继承。所以你最终的财产继承份额是5/24+2/3 =7/8。律师说,这只是给小丽算理论上的房产继承份额而已,具体要怎么把这套房子分配下去,那就更复杂啦。律师认为,这一切,假如小丽的父母在生前立下遗嘱的话,就不会那么麻烦了。中国人总认为立遗嘱不吉利,其实,年迈父母在身体尚健康时,如能立个遗嘱,也是给子女省事。子女和父母商谈立下遗嘱,也并非不孝顺。也希望天下的父母都有一个健康的好身体。你会喜欢?【提醒】惊呆了!这才是身份证的正面?这么多年第一次听说!?【震惊】反击?微信放大招!苹果这回可能要傻眼了...来源:综合财经国家周刊(ID:ENNWEEKLY)、财经内参、央视财经、新华网本文编辑:李天路提醒更多人知道!↓↓↓欢迎分享和点赞~【本文来自微信公众号“央视财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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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有石油的生活,可能比如今这种依赖石油的生活更加有趣和充实。房产继承需要解决5大关键问题,这样写遗嘱最靠谱
房产继承需要解决5大关键问题,这样写遗嘱最靠谱
遗嘱是财产所有人对于自己死后的财产进行安排的一种行为。现实生活中关于继承的纠纷越来越多,特别是房产问题。房产继承是很多人都会遇到的事情,长辈年纪大了,身体机能衰退,一旦去世就要对其生前合法的财产做出处理,而老人拥有的房产就要面临继承问题。如果老人能够在生前签订一份书面的协议,即房屋继承遗嘱,这样就能够对子女的利益起到一个保护作用,同时也能避免日后发生更多的纠纷问题。那么一份合法有效房屋继承遗嘱有哪些内容要注意呢?怎样写才靠谱呢?《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简称《继承法》)规定了5种立遗嘱的方式:1、公证遗嘱公证遗嘱,指的就是由遗嘱人经公证机关公证办理的遗嘱。2、自书遗嘱自书遗嘱,指的就是由遗嘱人亲笔书写,注明年、月、日。3、代书遗嘱代书遗嘱,指的是遗嘱人请他人代替自己书写的遗嘱,要求必须有两个以上的见证人在场见证。由其中一人代书,注明年、月、日,并由代书人、其他见证人和遗嘱人签名。4、以录音形式的遗嘱录音遗嘱,顾名思义,就是遗嘱人自己亲自录音,要求有两个以上见证人见证,录音内容中详细表明自己遗嘱人的身份、见证人身份、房产分配给谁,以及具体设立遗嘱的具体时间。录音制作完毕,应当密封保存,并在封面上由遗嘱人、见证人签名,注明年、月、日,由遗嘱人或者见证人保管。5、口头遗嘱一般,遗嘱人在危急情况下(比如病危),可以立口头遗嘱。口头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危急情况解除后,遗嘱人能够用书面或者录音形式立遗嘱的,所立的口头遗嘱无效。举例:假如小张父亲病重,紧急情况下说把房子给小张姐姐,后来病情转好,又找见证人写下书面遗嘱,那么之前的口头遗嘱就失效了。这五种设立遗嘱的类型,除了公正遗嘱,其他四个都属于非公正遗嘱,公正遗嘱跟非公正遗嘱有什么区别?公证遗嘱和非公证遗嘱的区别在于:公正遗嘱是经过国家机关证明过的遗嘱,其真实性和合法性比非公正遗嘱更高,而且公正遗嘱本身就是对自书遗嘱、代书遗嘱、录音遗嘱的证明,口头遗嘱一般情况下也可以申请公证,但一般情况下公证处证明该遗嘱时,应当由公证员制作笔录,作成代书遗嘱。最重要的是,当数份遗嘱发生冲突时,公正遗嘱的法律效力高于其他遗嘱。下面我们来看看法律规定的继承人范围:从图中我们就能看明白:孙子女、外孙子女并不属于继承范围,侄子和侄女就更加不在继承的范围内了。爷爷、奶奶、大伯所立的不是遗嘱而是遗赠啦!一、遗嘱一定要公正后才有效吗?这个问题被问得最多,这里需要给大家普及一项新法律,2016年7月,司法部发布《关于废止〈司法部、建设部关于房产登记管理中加强公证的联合通知〉(以下简称“联合通知”)的通知》,法定继承、赠与、遗嘱继承、协商房产办理登记事项可以不用“强制公证”了。现在的房产遗嘱公正没有强制性了,只要提交的遗嘱合法、有效,都可以按照正常程序办理遗嘱继承手续,但需要注意的是,公正后的遗嘱真实性、合法性更有保证,其法律效力高于其他遗嘱。二、公证过的遗嘱有过期这一说法吗?如果没有新的公证遗嘱产生,推翻在先的公证遗嘱,那么经过公证的遗嘱是一直有效的,也就是说遗嘱公证不会过期。但继承人或受赠人的遗产继承是有一定的保护期限的,若过了法律的保护期限,一旦继承权受到侵害,法律就不再予以保护。三、遗产是夫妻共同财产,怎么立遗嘱最保险?对于父母的共同房产,需要父亲、母亲都立下遗嘱,明确自己那份房产的分配情况,才能避免问题的复杂化,也相对保险。四、书面的遗嘱,不签字,只按手印有效吗?有些年纪大的老人,习惯我国《继承法》规定,代书遗嘱,要求要有两个以上的见证人,由一人代书,而且见证人之间无利害关系。遗嘱上需要遗嘱人、见证人签字,而不是按手印。根据《继承法》,遗嘱人、见证人签字,是为了证明遗嘱是遗嘱人真实的想法,一般按手印的遗嘱人,可能是因为不识字,或者行动不便(老人手抖),如果有充分的证据证明遗嘱人无法签字,法院会重新考虑遗嘱的真实性。因此,在写遗嘱的时候一定要保证是遗嘱人、见证人亲笔签字,尽量不要按手印。用按手印代替签字,这样的遗嘱可能是无效的。五、立了遗嘱之后反悔了能改吗?1、遗嘱人另立遗嘱并在新的遗嘱中声明撤销或变更原来所立的遗嘱。2、遗嘱人直接将所立的遗嘱销毁或在所立的遗嘱上进行变更。3、最高院司法解释规定:遗嘱人生前的行为与遗嘱的意思表示相反,而使遗嘱处分的财产在继承开始前灭失,部分灭失或所有权发生转移,部分转移的,遗嘱视为被撤销或部分被撤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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尽管今年7月,司法部已经出了通知,废除了实施20多年的《司法部、建设部关于房屋登记管理中加强公证的联合通知》。但是,几乎90%的自然继承,仍然无法绕过各种关系的证明,更无法不去公证。
房产留给子女,对大多数父母来说,是理所当然的事情房子涉及金额较大,在继承上所需的证明也较多假如你办理过先人的房产继承手续,你就可以理解个中的各种复杂——鬼才知道经历了什么。这是为什么呢?A只有1%极其简单的关系,你不必做公证房产继承之所以复杂,就是几乎每一个案件,前面都有一大堆关系复杂的奇葩证明要去攻克。尽管今年7月,司法部已经出了通知,废除了实施20多年的《司法部、建设部关于房屋登记管理中加强公证的联合通知》。但是,几乎90%的自然继承,仍然无法绕过各种关系的证明,更无法不去公证。广州金桥百信律师事务所律师谢秋告诉羊城晚报记者,只有极少数相对简单的情况,比如独生子女继承父母房产,祖辈都已经不在世,并且档案清楚,才有可能在没有公证的情况下,申请房管部门预收预审资料,之后再办理具体的继承手续。99%的情况下,你要先开一堆奇葩证明但相对复杂的情况,比如祖父母的情况难以取得书面资料,你不提供公证,房管部门压根就不会给你继承。这一关,就卡你没商量。就以最简单的独生子女继承父亲名下的房产来举例吧。假如你不想公证直接去房产交易中心,要继承父母的房产。一般程序下,要过以下四关:一、证明:你妈是你妈,而且你没有兄弟姐妹。二、证明:你爸是你妈的丈夫,而且婚姻关系没有瑕疵。三、证明:你的外公外婆、爷爷奶奶是否在世,不在世的需要在他们的户籍所在地或者生前档案保管单位开出死亡证明。四、假如你外公外婆、爷爷奶奶有一位尚在世,那麻烦你让你叔叔伯伯、舅舅阿姨等出来,让他们放弃房产继承。完蛋,他们不在广州啊!有的出国了呀!不管,就算他们在虫洞里,你也得找回来。缺一,杯具。没有可信的书面证明,杯具。要过以上这些关卡,办妥相关手续,又非去公证处不可,公证费你想省?没门!B把房产留给子女,通常是买卖最省钱把房产留给子女,用什么办法好?关于这个问题,羊城晚报记者已经被问过很多次,做过很多次答疑,然而还是有很多人不清楚。其实,和房产继承一样,未雨绸缪好过事后纠结。业内人士建议,父母在生前把房产处理好、过户到子女名下也许是最好的办法。通常,把房产留给子女有三种方式:买卖、赠与、继承。继承手续麻烦,而且必须在房产拥有者去世后才能处理,其他两种的手续都很简单。从费用上说,也要视房产的情况(如房产是否满两年、是否唯一、是否豪宅等)来核算,情况不同税费也不同。第一种:房产继承发生的条件必须是产权人去世后,继承人才能办理。这种方式产生的费用相对较低(假如可以不用去公证的话,费用绝对是最低的)。但也有一个问题,继承房产与赠与房产一样,以后子女出售房产,需要缴纳差额20%的个人所得税。在现实中,父母留给子女的房子常常是楼龄较长的房产,比如评估价不高的房改房,但市场价却较高,所以两者的差额通常不低,20%的个税也有不少。第二种:房产赠与名副其实,是房产所有权人把房产无偿赠与子女。这种方式很好操作,但产生的费用通常最高。另外,和房产继承一样,将来如果子女卖房,差额20%的个人所得税无法逃掉。一般来说,如果父母的房子楼龄较长,选择赠与的方式很“不抵”(粤语,不划算的意思)。所以,在现实中,假如不是因为没有购房名额,无法通过买卖过户,90%的人都不会选择这种方式。不过,如果是新买的房子、贵价房、多套房买家,赠与费用也不一定是最高的,还要仔细算笔账才行。第三种:房产买卖假如你好好算一下账,便会发现,在大多数情况下,买卖是最透明、最省钱省力的方法。当然,前提是——子女必须有购房名额。C这些误区你必须知道有遗嘱,就能万事大吉?也有小伙伴说,既然法定继承这么麻烦,遗嘱继承就好了。一纸遗嘱在手,是不是万事不愁?图样图森破!要知道,有遗嘱的继承,一样要提交被继承人的亲属证明。也就是说,即使母亲的遗嘱写明,所有的钱和房子只归我的宝贝儿子,前面的三个姐姐全部没份!得意洋洋的宝贝儿子去房管局办理母亲名下房屋的遗嘱继承时,也必须提供母亲的所有亲属证明,外公、外婆、父亲、大姐、二姐、三姐是否在世,不在世的请提供死亡证明,在世的请证明其劳动能力和经济情况。缺一,杯具。小伙伴们可能又会问:那遗嘱公证还有什么用?这样说吧,和法定继承比起来,遗嘱继承最大的好处并不是能够少交资料,而是能够将一些本来有权继承的法定继承人排除在外。打个比方,早早嫁出去的三姐和家里反目几十年,老母亲生病时也没看过一眼,如果没有遗嘱只能通过法定继承的话,三姐作为子女还是有权利分母亲的房子。当然,其他继承人可以提出,因为三姐没有对老人尽过赡养义务,也没有对房子进行过出资或维修,三姐在继承时应该少分或不分,而不是与其他承担了相关义务的子女分得同等份额。但这种诉讼打起来耗时耗力,最后会得到什么结果也难以预测,当然没有一纸遗嘱直接宣告“You are out!”来得简单明了。拖字诀,解决不了问题很多小伙伴都知道,房产继承是麻烦鬼中的战斗机,所以对于很多不能解决的问题都使用“拖”字诀,可是,对房产继承来说,“拖”不仅解决不了问题,还会让问题越来越复杂。谢律师告诉羊城晚报记者,曾经有一位当事人,他母亲去世的时候,90多岁的外婆还在世。按法定继承来说,他父母名下的那套房子,属于母亲的产权有百分之五十,由第一序位继承人,也就是配偶、子女、父母共同继承。有人曾经劝他去和外婆协商,尽早办理继承公证的事情。老人家一直住在小儿子家,根本不需要女儿名下那六分之一套房子。但当事人不好意思去让外婆签字放弃继承,也觉得这个事情太麻烦想等以后再说。等到孩子要报读小学时,却发现房子过不到自己名下,孩子会被当成统筹生。这个时候,虽然他父亲同意配合办理房产的继承过户手续,但外婆却已经过世。外婆没有签字处分这份来自女儿的遗产,所以这六分之一套房产要作为遗产被外婆的所有法定继承人平分。而这位外婆有5个孩子,有两个在省外,还有一个在国外。然而公证处明确要求,如果想办理这套房产的继承公证书,即使外婆的子女全部同意放弃继承,也必须所有人当面签字。所以,对于房产继承,必须第一时间去办理,时间越长,麻烦积累会越多。律师有话对你说●吐槽并无意义。毕竟房管局和公证处很多时候的保守办事在所难免。一来,窗口工作人员并没有多大个人意志可以发挥裁量权;二来,造假的技术出神入化,谁也不敢轻易担起全责。本人也代表当事人和房管局打过和继承有关的行政诉讼,但胜诉之后还是困局,所以我认为扫盲比吐槽更重要,未雨绸缪比事后抓狂更重要。●也许对白发人送黑发人的老人家说“你女儿名下的房产,请赶紧到公证处签字放弃继承吧”有些残忍,有些无情。但法律,并不是一个太过考虑情理的东西。
●说实话,我也没有什么灵丹妙药,可以帮助解决房产继承的所有问题。只能不停啰嗦,自己家的事情自己要多想,别指望别人会替你上心。在有人事档案保管权的单位,家里有人员变动的,最好跟人事部门确认登记一下。档案不归单位保管的,最好也找机会了解一下自己在派出所的户籍档案是否完善清楚。一套100平方米、市场售价200万元、家庭唯一房产为例买卖赠与继承3.26万元8.1万元(再售缴纳差额20%个税)5.1万元(手续复杂,再售缴纳差额20%个税)
本文来源:金羊网-羊城晚报
作者:詹青
责任编辑:杨思佳_No48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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