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时期宁波税务局一般纳税人机关与纳税人应维系何种关系

新时期税务基层建设与发展的思考
新时期税务基层建设与发展的思考
begin >  基层税务机关是税收征收管理的前沿阵地,国家的税收政策都要通过基层税务机关最终落实。2009年省局确定为“基层建设年”。作为基层税务机关,能否正确行使手中的权力,履行好自己的职能,收好税,带好队,执好法,服好务,不仅关系到国家税收政策的落实,而且关系到党和政府在人民群众中的形象,是国计民生的大问题,基层税务机关可谓位小权重,责任重大,不可小视。新时期怎样正确把握税务基层的定义、定位、职能和特征,对于做好新时期的税收工作有着十分重要的意义。一、 准确把握税务基层的定位人们常常讲“要加强基层建设”,各级组织都在谈“要加强基层建设”,在国税机关究竟什么叫“税务基层”?那一级组织叫税务基层?事实上在人们的心中是一个模糊的概念,从语言文字的角度理解,基层即是指设在面层以下的结构层。主要承受由面层传递的车辆荷载,并将荷载分布到垫层或土基上。当基层分为多层时,其最下面的一层称底基层。从组织建设的角度看,党章规定:党的基层组织是指在工厂、商店、学校、机关、街道、合作社、农场、乡、镇、村、人民解放军连队和其他基层单位设立的党的基层委员会、总支部委员会、支部委员会。税务基层是从事基层税收征收服务与管理、直接与纳税人接触的税务征收、服务、管理机构。根据我国税务机关目前的编制,税务基层的定位按经济区域划分,内地的县(市、区)局即为税务基层。过去,我们在传统的征管管理模式下,税收征管主要由县(市、区)局税务所承担,把基层税务部门定位在税务所,这是与当时的征收管理模式和机构职能相适应的。随着改革开放以来社会生产力的发展变化和税收征管改革的不断深化,我国的税收工作在专业化、集约化、信息化、系统化、规范化的统一要求下,原有的一线征收机构大幅度收缩,县(市、区)局已经全面实现了以县(市、区)为单位的集中服务征收管理。无论是一般纳税人,还是小规模和个体工商户,全部实现了集中征收管理,税款由县(市、区)局直接征收并通过财税库银税收收入电子横向联网业务流程直接化入国库,县(市、区)局已由过去的行政管理局,变成以税收征管为主兼有行政管理双重职能的基层单位。  随着经济税源向城市集中征收以及税收管理信息化建设的推进和税收征管改革的深化,把基层的概念扩展至县(市、区)局是顺理成章的。可以说,税务基层的重新定位,是税收征管改革发展的必然结果,更是我国社会生产力发展的必然结果。二、正确理解税务基层的职能正确认识和理解税务机关的职能,加强基层税务机关建设,对于做好新时期的税收工作有着十分重要的意义。基层税务机关处于征收、管理、服务的前沿阵地,与纳税人直接打交道,正所谓 “上面千条线,底下一根针”、是国家税务的基础,国家的各项税收政策、法律法规都要通过基层税务这一级组织来贯彻执行,各级税务机关的指示精神和工作要求也要通过基层税务机关来落实,税收征收管理和税收收入工作的组织都通过基层税务机关来实现。由此可见,基层税务局在整个税收管理工作链条中的重要地位和作用不可等闲视之,基层税务局是税务系统依法履行税收征管职能的基本单位,是贯彻落实国家各项税收政策的基石,是沟通国家和地方税收政策法规与纳税人之间的桥梁,是税务系统开展各项工作的基础。尤其在新形势下,基层税务局的功能和作用日益显得重要,在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构建和谐社会、加强税收征管、建立新型征纳关系的总体要求下,税收征管和服务的职能将得到不断强化,作为履行税收征管服务职能的第一线税务局,将责无旁贷的承担起执行税收政策、完成税收任务、推进依法治税进程、实施税收监控税源、宣传辅导税法、文明规范服务、提高干部素质、促进勤政廉政、构建和谐税务的重要职能。(一)政策宣传职能。税收政策宣传工作是基层税务机关的基本职能,《税收征管法》第七条规定:税务机关应当广泛宣传税收法律、行政法规,普及纳税知识,无偿地为纳税人提供纳税咨询服务。一种良好税收秩序的建立需要一个漫长的税收宣传过程,多年来,尤其是税收宣传月活动开展18年以来,税务机关通过搞展览、办咨询、开讲座、编教材、上街宣讲等形式,大张旗鼓地开展税收宣传活动,使税收法制观念逐步深入人心,公民依法纳税意识有很大提高。这一切都是税收宣传的结果,没有既轰轰烈烈又扎扎实实的税收宣传,就没有今天优良的税收秩序。只有保持舆论宣传更经常、更持久,才能取得更大成效。这是基层税务机关的重要职能。(二)征收服务职能。为纳税人服务是基层税务机关的根本职能。《税收征管法》 第九条规定:税务机关应当加强队伍建设,提高税务人员的政治业务素质。 各地国家税务局和地方税务局应当按照国务院规定的税收征收管理范围分别进行征收管理。 税务机关、税务人员必须秉公执法、忠于职守、清正廉洁、礼貌待人、文明服务,尊重和保护纳税人、扣缴义务人的权利,依法接受监督。第六条规定:国家有计划地用现代信息技术装备各级税务机关,加强税收征收管理信息系统的现代化建设,建立、健全税务机关与政府其他管理机关的信息共享制度。 这就提出了为纳税人提供优质服务的要求,怎样在征收中服务,在服务中管理,是一个很深的课题,近年来,全省国税系统积极推行“一体五化”建设,认真落实“八统一”标准,建立“一窗式”、“一站式”、“一户式”办税服务 ,不仅提高了征收管理服务的质量,而且使税收服务工作也跃上了一个新的台阶,收到了良好的效果。  (三)督导执行职能。“依法诚信纳税,共建和谐社会”是近年来税收宣传月活动的主题。《税收征管法》第三条规定:税收的开征、停征以及减税、免税、退税、补税,依照法律的规定执行;法律授权国务院规定的,依照国务院制定的行政法规的规定执行。 任何机关、单位和个人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擅自作出税收开征、停征以及减税、免税、退税、补税和其他同税收法律、行政法规相抵触的决定。 基层税务机关必须加强对税收征收管理工作的检查,督导,监督纳税人按照《税收征管法》和税收法律法规所规定的条款规定执行,把诚信纳税环境建设的检查、督导,作为税收征收管理与服务的一个重要方面,对故意破坏税收环境,干扰税收秩序,违犯《税收征管法》行为的人和事进行坚决的斗争,并依法给予相应的教育、处罚和打击,确保《税收征管法》在基层税收工作中的贯彻落实。(四)调研建言职能。基层税务机关工作在第一线,直接与纳税人打交道,对于基层税收征收管理与服务工作中的矛盾和问题基层最清楚,情况最明白,最知情,最有发言权,因此,基层税务机关要结合税收工作实践,利用深入税收实践和广泛接触社会的有利条件,加强对税收管理工作、税收服务工作、税务征收工作的调查研究,找准在税收征收、管理与服务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矛盾,积极为领导层决策建议建言,这些建议建言必须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最真实的反映税收征收、管理与服务工作中的突出问题和矛盾,情况要真实,数据要准确,归纳要完整,反映要及时,真正为领导决策和解决纳税环境建设中的问题提供有价值的参考数据资料。三、深刻认识税务基层的本质特征正确认识税务基层的特征,是做好新时期税收工作关键所在,基层税务机关直接与纳税人接触,最直接、最具体、最琐碎、最真实、最全面,具有问题复杂性,情况多变性,矛盾多样性的特征。(一)问题复杂性。基层工作千头万绪,是一个综合性的征收管理部门,正所谓“两眼一睁,忙到熄灯”。尤其是税务机关倡导全方位、全天候为纳税人提供税收优质服务,工作没有时间性,服务没有规律性,有时没有星期天和节假日。税收征收管理,办税服务,纳税申报、票证管理,纳税评估,各项工作相互交织,情况复杂。辖区范围内从事来料加工,修理修配,到各种产品的原材料采购情况,生产情况,销售情况,各种价格,各个品种,各个行当,各种门道,真可谓问题复杂,因此,基层税收工作必须善于在各种复杂问题的情况之下,准确把握事物的规律,善于从各种复杂的问题中找出带根本的东西,使复杂的问题变得简单化。(二)情况多变性。基层税收工作面临着许多新情况,新问题,情况复杂多变,主要表现在三个方面:一是政策多变性、二是行业多变性、三是户籍多变性。政策多变性主要原因是,国家随着生产力的发展和对内对外形势的变化,为了维护国家和纳税人的利益,经常会在调查研究的基础上,对一些不切实际的税收政策进行一些必须的调整,社会在发展,人类在前进,这种调整需要一个漫长的过程,需要不断地完善,不可能一步到位,体现了税收政策的多变性。行业多变性体现在纳税人所从事的经营活动上,纳税人为了获取更多的利益,他们会根据经营形势、社会需求、国家税收政策等情况,经常调整产品的经营范围,产品的生产结构,进行行业调整,选项,纳税人这些情况的多变性给税收工作的调查研究和分析预测带来很多的工作量。户籍的多变性体现在随着经济的不断发展和改革开放的进一步深化,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会越来越多,新增的,转型的,调入的,他们有的可能会根据生产经营的情况不断的在发展中变换生产方式,调整生产结构,改变生产项目,实行产业结构的发展与创新,转换生产经营所在地等等,因而构成了税源情况的多变性。(三)矛盾多样性。税务基层工作与纳税人之间是管理与被管理、服务与被服务的一对矛盾,管理与服务是一个辨证的统一关系,是一个事物的两个方面,纳税人既是税务机关的管理对象,又是服务对象,在国家税收的概念中,征纳双方在法律地位上是对等的,作为组织收税工作的税务机关是为了国家,纳税依法纳税也是为了国家,二者的目标是一致的。但二者之间又是一对矛盾,一方面税务机关作为执法者要按照《税收征管法的要求》严格执法,保证税法的贯彻落实,充分体现税法的公性和威严,以保证国家税款的用时足额入库,另一方面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又要体现人本主义,体现人性化管理,当前在我国,社会物质财富还不富裕,纳税人所追求的是利益的最大化,税务机关与纳税人之间是一对矛盾,而这对矛盾在具体的表现形式上是多种多样、错综复杂的。四、新时期基层建设与发展必须正确处理四个关系正确认识税务基层的定义、定位、特征,意义,对于做好新时期的税收征收管理工作,加快税务基层的建设与发展有着十分重要的意义。怎样做好基层税务工作是一个很深的课题,是一项长期的任务,就当前而言,必须正确处理好四个关系。(一)正确处理管理与服务的关系。管理与服务事实上是一致的,我们讲管理,就是要既讲管理又讲服务,将服务包涵在管理之中,管理就是要按《税收征管法》的要求,坚持按制度规定办事,把严格管理与热心的服务有机地结合起来,而服务必须按照税收工作规程行事,做到文明、热情、周到、快捷。这样,使管理水平和服务质量都能得到提高。要做好管理与服务工作必须正确处理管理与服务的关系,树立全新的服务理念,坚持以纳税人为关注的焦点,以纳税人的需要为导向,以征纳双方法律地位平等为服务理念,自觉把管理与服务有机地统一起来,更多地关注纳税人,不断增强服务功能,走管理服务型的道路,高效率、高质量地为纳税人提供优质服务。(二)正确处理权力与义务的关系。《税收征管法》对税务机关和纳税人的权力和义务都进行了具体的明确,基层税务机关面对面地对纳税人实施管理与服务,在具体工作过程中,怎样正确行使手中的权力和怎样正确履行税务机关的义务需要引起认真的思考,实际工作中,既要明确权力规定,又要清楚义务要求;既要把权力行使好,又要把义务完成好;既不能放弃权力或越权行事,又不能减免义务或乱尽义务。这就要求我们必须正确处理好权力与义务的关系,在行使权力的时候不忘记履行义务,在履行义务的时候也不忘记行使好权力。(三)正确处理执法与和谐的关系。执法与和谐是一对矛盾,两者的落脚点是一致的,执法的目的是为了更好的和谐,而和谐反映的是执法的效果。对于基层税务机关来说,要建立和谐的税收征纳关系,就必须在规范税收执法上下功夫,真正把基层税务机关自身的依法征收,规范执法的问题解决好,通过规范执法,促进税收征纳关系的和谐,同时作为基层税务机关,必须正确行使职权,积极发挥税收职能作用,帮助企业提高“依法诚信纳税,共创和谐社会”的意识,营造良好纳税环境。  (四)正确处理惩处与教育的关系。《税收征管法》规定了自由“裁量权”的处罚标准,在实际运用中要坚持原则性与灵活性的统一,正确处理好惩处与教育的关系,惩处不是目的,目的是要优化税收秩序,因此必须坚持依法行事,依法办事,灵活处事,对于那些初犯人员要坚持以教育为主,惩戒为辅,不搞一棒子打死,要坚持“治病救人”,把教育说理贯穿于处罚之中,使被处罚者从处罚中吸取教育,得到提高,使其他人受到启发,也少走弯路。同时,对那些有意破坏税收秩序的违法者,又不能以教育为借口让其侥幸过关,必须依照法律规定予以严惩,使他们受到震摄。end >
2、个人所得税如果能够调节全社会的分配关系,除能解决社会公平关系,还能提高国民的消费能力,提高消费增长对经济增长的贡献率,在过剩经济时期无疑能促进经济大发展。3、我们国家的发展和强国政策决定了必然是“效率优先”,但没有足够的能力达到最大的“社会性公平”。“社会性公平”只能以逐步建立的社会保障制度体系来解决。四、税收执法存在的问题对经济发展的负面影响1、富裕地区不自觉的放松“征管力度”,丰富的税源带来足够的地方财政收入,使得他们有能力“兼顾公平”,有能力“放税(水)养余(鱼)”,但是这是一种地方性的“保护”,没有实现国家税制的制定与 ...瑞士也是因税收协定网络相当发达而成为国际控股、中介性金融公司设立较多的国家之一。瑞士已同澳大利亚、奥地利、比利时、加拿大、丹麦、埃及、法国、德国、英国、美国等三十多个国家缔结了全面税收协定。瑞士预提税税率:一般股息为35%,对协定国降为5%、7.5%、15%或20%;利息为35%,对协定国降为5%、7.5%、15%或20 %;特许权使用费不征税。塞浦路斯的税收协定网络也很发达。它除了早就与俄罗斯及东欧一些国家签订协定外,还与西方许多经济发达国家,包括加拿大、丹麦、德国、芬兰、英国、澳大利亚、美国,以及中国缔结了双边税收协定。塞浦路斯处于地中海的东北部,是 ...税务机关取消企业一般纳税人资格的做法对吗
前,有些地方的国税机关在增值税征收管理中因税款征收。专用发票管理等原因,擅自取消企业一般纳税人资格,那么,税务机关是严有权取消企业一般纳税人的资格,这样做对吗?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以下简称(细则》第1一条:小规模纳税人以外的纳税人称为一般纳税人。(细则)第二十四条规定小规模纳税人的标准如下:(一)从事货物生产或提供应税劳务的纳税人,以及以从事货物生产或提供应税劳务为上,并兼营货物的批发或零售的纳税人,年应征增值税额在100万元以下的;(二)从事货物批发或零售的纳税人年应税销售额在180万元以下的;我国增值税区分一般纳税人与小规模纳税人采用双重标准:一是企业的生产经营规模大小;二是财务制度是否健全。不是只依据税务机关认定的。所以税务机关取消企业一般纳税人资格的做法是错误的。(细则)第三十条规定:一般纳税人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应按销售额依照增值税税率计算应纳税额,不得抵扣进项税额,也不得使用专用发票。(一)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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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时期税务机关与纳税人应维系何种关系文/任志杰笔者认为:在新的经济形势下,税企双方之间应维系一种法律关系。税企双方应明确各自的权力和义务,在认真履行义务的基础上,充分运用各自的权力。(一)作为纳税人来讲:应首先保证能够依法纳税,遵守税务机关制定的各种法律、法规、规定;其次,才能享受税法赋予你的权力,享受税务机关提供的各种服务。纳税人要保证能够依法纳税,关键是要转变观念,提高自己本身的素质,提高纳税意识,形成一种“纳税光荣,偷税可耻”的社会风气,从税务专管员这个“专业保姆”的保护伞下走出来,认真学习税收政策,用足用好税收政策,按照税法的规定独立履行纳税义务,不拖欠国家的税款、不偷税、抗税,在履行义务的同时,要正确行使自己的权力,如可以要求税法面前人人平等,要求税务机关提供优质服务,最大限度地减轻劳动强度,降低纳税成本。(二)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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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日常税收征管过程中,经常有人以单位或个 纳税人日常报送的资料应否保密,《征管法》及其实人的名义来税务机关了解有关纳税人的财务状况 施细则都没有作明确的规定。和税款缴纳情况,税务机关应否为纳税人保密,以 二是规定不具体。《征管法》只规定税务机关及应如何保密等问题也就提了出来。本文试对上述“有责任为被检查人保守秘密”,至于应如何保守秘问题作些粗浅的探讨。密,可以向哪些部 fi和单位提供资料,可以提供哪 一、税务机关有必要为纳税人保密 些资料等没有作具体的规定,#便于在日常。收征 税务机关能够通过下列资料掌握纳税人的财 管过程中操作。务状况和税款缴纳情况:鉴于上述两方面的不足,有必要通过完善《征 1.纳税人报送的资料。纳税人必须按有关规定 管法》,全面而具体地规定税务机关为纳税人保密在申报期限内办理纳税申报,报送纳税申报表、财 的内容,籍此以法律形式明确征纳双方在税务保密务会计报表以及税务机关根据实际需要要求纳税 方面的权利和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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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加强税收征管几个问题的探讨文/郭丽一当前税收征管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一)税务登记证方面存在的问题1.企业在办理税务登记证之前心中无数,跑好几趟也办不了证。2.拿到税务登记表后无从下手,不是填写不全就是不符合要求。3.企业办证是为了税务机关检查时减少麻烦,有的纯粹是为了买发票方R以上几点造成我们办理税务登记证的工作效率低,质量不高;甚至出现买发票时企业来找你,等到发票用光该缴税的时候,他却打一枪换另一个地方去了。这样肯定会造成大量税款的流失。(二)发票管理方面存在的问题1.第一次批发票数量过多.不便于税务机关及时掌握情况。同时也有可能造成企业不重视发票、转借发票、买卖发票等情况的发生。2.发票填开不符合要求,无法查明发票联持有人,有可能造成大头小尾,造成偷漏税款。3.再次购买发票审批时不作抽查,即查明发票持有人及金额是否同发票存根相一致。无法制约开票人合法开票,杜绝税款流失。以上发票管理中存在的问题都是造成税款流失的因素。因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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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税李宏焰从税法学习班回来,张老汉坐不住了.他把儿子小明、儿媳小芹从店堂叫进里屋,语重心长地说:"娃啊,咱祖祖辈辈是庄户人家,如今遇上这改革开放的好年头,开了爿小店,日子一天天红火起来。依法纳税是咱的本份,咱没含糊过。只是─-"老汉神情忽地凝重起来:"年前小芹摸奖得那一万元奖金,我寻思着该叫什么─-偶然─-所得吧?"老汉用询问的目光望了儿子和儿媳一眼:"也该纳税哟。咱可不能做对不起国家的事呀!"提起这一万元奖金,事情还得从头说起:年前,小芹进城办年货,正遇上街头搞社会福利有奖募捐。只见临时搭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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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谈税务机关文明执法林芬榆在坚持依法治税的前提下,为社会和纳税人提供优质服务,促进经济发展,是摆在税务机关面前的一个新的课题。笔者认为,当前税务部门应大力提倡文明执法,以文明征管、文明收税、文明稽查,来改善征纳关系,转变内部工作作风;通过优质服务、文明执法来赢得全社会和广大纳税户的信赖和支持。一、加强思想政治教育,进一步提高对文明执法的认识。税务机关是"向人家拿钱的机关",要让"人家满意地把钱拿出来",是件很不容易的事,这里需要收税的艺术─-文明执法。提高收税人的政治思想素质和执法水平至关重要。首先,抓好政治理论和有关税收政策、法规的学习,组织业务培训,使每个税务人员时刻牢记自己是一名执法人员,懂得如何依法行事和文明执法。其次,开展向英模学习,提高敬业奉献和为纳税人服务的"公仆"思想。再次,强调税务人员应以税务职业道德的基本规范(依法治税、廉洁奉公、文明征收)来检验自己的工作,审视自己的行为,从而在群众中树立良好的职业形象。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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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收征纳关系
17:04:35东奥会计在线字体:
  基本内容
  与税收成本
  税收征纳关系的概念:
  税收征纳关系是指税务机关与负有纳税义务的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相互之间因为征税、纳税而发生的各种关系,其中包括在税收征纳过程中所发生的纳税人认定关系、税款缴纳关系、票证管理关系等。
  税收征纳关系的特点:
  1.税收征纳关系是一种非对等的经济利益关系。
  征税的过程是国家强制地从纳税人手中取得社会财富的过程,纳税的过程是纳税人无偿地将自身财富贡献给国家的过程,税收分配是社会财富从纳税人向国家单方面转移的过程。相对来讲,在这一过程中,国家总是处于主动的地位,不必偿还给纳税人应纳税款的等价经济利益;纳税人则处于被动的地位,无法要求国家对其因纳税而损失的经济利益进行补偿。这样,国家因征税而增加了经济利益,纳税人因纳税而减少了经济利益。这种经济利益的变化不是建立在等价交换的基础上,是不对等的,由此而引发的税收征纳关系也不可能是对等的经济利益关系。
  2.税收征纳关系是一种相对固定的法律关系。
  税法是规范国家和纳税人之间税收征纳关系的法律规范,国家征税必须以税法为依据,按照法律规定的标准,向发生应税行为的纳税人征收。纳税人需按照税法的规定履行纳税义务,缴纳税款。在税法中,国家要明确规定纳税人、征税对象、课税范围、计税依据、税率、纳税环节、纳税地点、纳税期限、税收优惠、违章处理等各项要素。税法一经确定,在一定时期内保持相对稳定,任何单位和个人都不能变更和变通税法,超越税法之外的征税行为和不按照税法规定的纳税行为都是违法行为,要受到法律的制裁和处罚。因此可以说,税收征纳关系是一种相对固定的法律关系。
  3.税收征纳关系上是一种权利义务关系实质。
  税收征纳关系是征纳税主体双方的关系,即国家和纳税人的关系。征纳关系的具体内容实际上是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作为征税主体的国家在拥有依法征税、依法管理和依法处罚的权力的同时,还应承担相应的义务,如向纳税人宣传税法、解释税法的义务,依法为纳税提供优质服务的义务,依法为符合条件的纳税人办理减、免、退税手续的义务和依法维护纳税人合法权益、保护纳税人经济利益的义务等。作为纳税主体的纳税人除需要承担依法缴纳税款、依法向税务机关报送有关资料、依法接受税务机关的管理和稽查等义务外,还拥有相应的权力,如依法申请办理税务登记、取得税务票证、申请减免退税的权力,申请税务复议和提出税务诉讼的权力等。任何一个国家和任何一个时期的税收征纳关系,实际上都是建立在这种权力和义务关系的基础之上。如果没有征纳税主体双方的权力和义务规定,征纳关系也是很难存在的。只强调单方面的权力或义务是不现实的。
  4.税收征纳关系存在的基础是课税对象。
  课税对象的存在是税收征纳关系得以存在或变为现实的客观基础。因为如果没有课税对象的存在,国家征税就会因缺乏标的物而失去经济基础,税款的最终来源就是无保障的。另外,如果没有课税对象的存在,纳税人的存在也就失去了意义,因为其无法缴纳税款,也不知道根据什么计算应纳税款。因此,依法征税仅是指对发生应税行为、取得应税所得的纳税人按照税法的规定征收税款。依法纳税也是指发生了应税行为、取得了应税所得的纳税人按照税法规定缴纳税款,对没有发生应税行为,没有取得应税所得的单位和个人,税务机关是不征税的。这样,国家和不具有纳税义务的人实际上并没有发生税收征纳关系,税收征纳关系仅限于国家和发生纳税义务的纳税人因课税对象的存在而存在的税收法律关系。
  5.税收征纳关系具体表现为税务机关和纳税人的关系。
  由于税务机关是国家的税收执法机关,代表国家行使征税权力,是事实上的征税主体,所以税收征纳关系具体表现为税务机关与纳税人的关系。在税收法律规定既定的情况下,税务机关的执法情况、征管模式和税务干部队伍素质等都会影响到税收征纳关系的状况。同样,征纳关系的协调首先也应该是税务机关与纳税人之间的协调。
  基本内容
  税收征纳关系的基本内容:
  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和发展,要求建立适应时代发展的,法制、规范、科学的良好征纳关系。具体而言,构建和谐税收征纳关系主要包括依法治税、公平正义、科学管理、文明服务等四个方面。
  (一)依法治税。依法治税是税收工作的灵魂,是新时期税收工作的核心。构建和谐税收征纳关系就要求把依法治税贯穿税收工作的始终,营造一个良好的税收法治环境。
  (二)公平正义。既包括税负公平、执法公正,又包括用税合理、诚信至上等内容。通过统一企业所得税,优化流转税,保持区域、行业、企业间的税负公平,为企业平等竞争创造条件。准确理解税收法律的精神本质,并公正执行,杜绝关系税、人情税现象。科学地安排、使用好财税支出,把钱用到关系纳税人切身利益的公共物品或服务上,并自觉接受纳税人监督。税务机关要做守法的典范,引导纳税人依法诚信纳税。征纳双方以诚实守信作为基本原则,共同构建政府与纳税人之间的诚信状态,共同维系和发展和谐征纳关系。
  (三)科学管理。税务机关只有树立现代税收管理观念,依托信息技术手段,人机结合,实施科学化、精细化管理,才能更好的公平税负,降低税收成本,提高税收效率,以适应现代市场经济要求。
  (四)文明服务。提供纳税服务是税务部门的法定义务,文明的纳税服务,能够帮助纳税人理解税法,引导纳税人遵守税法,提高税法的遵从度,在全社会形成诚信纳税的氛围,建立良好的征纳秩序;能够促进纳税人自觉纳税意识和能力的逐步提高,有效提升税收管理的水平。同时,能够树立税务机关和税务干部的良好形象,进一步赢得纳税人信任,营造良好的税收征纳关系。
  与税收成本
  税收征纳关系与税收成本的关系:
  税收成本是在税收分配活动中从税收政策的制定、税收制度的执行到纳税人依法履行纳税义务的全部过程中所发生的,所有与税收分配活动有关的费用和支出。广义的税收成本包括税收立法成本、税制执行成本、税制遵从成本和税收社会成本等,狭义的税收成本通常只包括税制执行成本、税制遵从成本和税收社会成本。
  由于税收成本是在税收征纳过程中所发生的费用支出,因此税收成本与税收征纳关系是密切相关的。这种关系主要表现在:
  1.税收征纳关系的状况对税收成本具有一定的影响作用。
  税收征纳关系虽然是一种权利义务关系,但其根本上是一种经济利益关系。这种经济利益关系的实现除表现为社会财富从纳税人向国家的转移之外,还表现为在财富转移的过程之中,双方都是要付出代价的。有国家征税才有纳税人纳税,国家征税的代价直接表现为税收的征收成本,纳税人纳税的代价是除了将税款交给国家以外,还要付出纳税成本。由于以下影响税收征纳关系因素的存在,税收征纳关系对税收成本的影响也是不可避免的。
  (1)税制状况。除税制本身直接规定计税依据、税率等要素,进而影响纳税人的税收负担以外,纳税期限、纳税环节、纳税地点、纳税方法等要素的规定、税收制度的复杂与简化等因素,也会影响到税制的具体执行和操作。过于复杂的税制肯定会给征税和纳税带来难度,相应也会增加税收征收和缴纳的成本支出。
  (2)税收征管。税收征管工作是税收分配得以实现的过程,也是税收征纳关系得以体现的过程,税收征管模式、方法、手段既关系到税收征纳关系,也关系到征纳双方的成本支出。
  (3)税务执法人员的素质。税务执法人员是具体执行国家税收政策和税收法律的专业人员,如果这些人的素质较高,执法的准确性和办事的效率就高,因而征税成本和纳税成本也会降低。反之,如果这些人的素质不高,执法的准确性和办事的效率就低,税收的征收成本和纳税成本就会提高。即使是征收管理某些环节中的人员素质低,也会最终影响到税收运行成本,比如征收环节的漏洞大,稽查方面的投入就要加大,成本开支就会增加。
  (4)纳税人的纳税意识和素质。纳税人的纳税意识状况影响国家征税的及时性和纳税人纳税的主动性,纳税人的素质决定其依法纳税的准确性和国家征税的难易度。纳税人的纳税意识越强,就越能够积极主动地按照税法缴纳税收,国家的税款能及时入库,就可以减少征纳税过程中的一些不必要的开支。纳税人的素质越高,其依法纳税的准确性就越强,税收征管的难度就越小,既可以使税务机关减少稽查方面的开支也可以使纳税人自身减少或避免受到税收处罚的代价
  2.税收成本的高低也会影响到税收征纳关系。
  由于税收成本是由征纳税双方负担的,所以税收成本的高低反过来也会影响到税收征纳关系。无论是征税方面的原因,还是纳税方面的原因,税收成本的增加,都可能会使征纳双方的矛盾加深,因此就有可能增加征纳税双方的对立,进而影响到税收分配关系和国家可支配的税收收入。在经费不能保证的情况下,如果征税成本的需要量大,税务机关执法权力的行使就会受到影响。不论是何种原因,只要是使纳税人的纳税成本过高,纳税人都有可能逃避纳税义务。因此,从总体上讲,降低税收成本,既是税务机关要求,也是纳税人的希望之所在。
  3.税收征纳关系的变化可能会引发税收成本的相互转移。
  这里所讲的征纳关系的变化主要是指因为税制改革、征管模式改革以及征管手段、方法等的改革所引发的税收征纳双方权力义务内容的调整。当然这种调整并不涉及征税权力和纳税义务本身的调整。其中最典型的是税收征管改革所带来的税收征纳关系的调整。因为征管改革可能会使征税机关的某些工作转化成纳税人的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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