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父母亲共同的房产(住房),母亲想把产权人的名字改到她名下(父亲去世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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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亲过世前过户与我的房子(母亲健在),对于房子拆迁费引起的财产纠纷
父亲过世前过户与我的房子(母亲健在),对于房子拆迁费引起的财产纠纷
相关说明:
房子十年前就过户给我了,房产证的名字只有我一个人,当时买房子和过户的钱也都是我一个人支付的
老房子是赠与还是遗产。 4. 拆迁得的钱中有多少是我的?是不是我母亲一半,并且已经经过了登记,那房子是不是完全都属于我?还是我和母亲分?其他人有份吗?是赠与的话,具有完整的物权效力,这所房屋在购买的时候我支付了所有的费用,其次,父母在世的时候我尽到了赡养的义务。 6. 我应该怎么办? 不必理会他们无理的要求,我一半,其次,父母已经履行完房屋过户的所有法律上的手续? 老房子属于赠与,个人理解认为这是父母亲双方在世的时候处分自己财产的一种行为,并不是约定在死后子女处分自己的财产,所以这是一种赠与并不是遗嘱继承。由于房子是父母亲双方同时同意赠送给我的,所以我拥有完整的所有权,其他人并没有份额,我能够胜诉?还是都属于我?我的哥哥姐姐也份吗? 个人认为拆迁的钱全部属于我?我有所有权吗?我能使用房子拆迁费吗,我在过户之后即成为房屋的所有权者,因此。 5. 如果哥哥姐姐打官司告我,符合民法中的善良风俗的原则? 已经过户到我名下的房子就是属于我的,我拥有完整的所有权,可以使用房子拆迁费。按照《物权法》中的登记对抗主义原则,房屋经过登记过户即拥有对抗第三人的效力,所以我拥有完整的所有权。 31. 我在此事件中有过错吗?有什么过错? 没有过错 2. 十年前父亲母亲已经过户到我名下的房子到底是不是我的。母亲已经处分了自己的财产,所以并无所有权,而哥哥姐姐更加无所有权,因为房屋属于父母对我个人的一种赠与,并不属于遗产,法院会怎么判?我能胜诉吗? 法院会判他们败诉,我可以胜诉。首先
既然产权人登记是你,出钱的是你,原来过户又是你父母真实意思的表示,你当然可以取得补偿款的支配权,是全部,不是一半。那就让他们告你吧,到法庭上了断一下就清楚了。
我觉得既然已经过户,就说明所有权归你,不存在遗嘱,遗产问题。过户时没有说死后吧。(这个问题我不太清楚)所以,如果所有权归你,那么拆迁费也属于你,你个人有权处置,其他人不得干涉。应该可以胜诉。最好的解决办法,就是全家人协商,我想收获亲情更重要。希望你早日解决。^_^ 据此,你的证据充分,胜诉。
你那兄弟姐妹是无理取闹!----------------------------------1.现在问题的关键是你现在的房屋产权到底是你母亲的还是你的?因为按你说过户给你了,但户主是你母亲的,是不是只是做了公证没有做过户呢?不过既然你父亲、目前都有同意给你的书面证据,你最好还是去做下过户,明确下来。2.在你没有明确房屋产权的前提下,拆迁费用应算你父亲的遗产。因你母亲还健在,所以你父亲只有一半的处置权。如果你父亲明确给你继承,你母亲也没意见的话,可以依法办理继承你父亲的遗产。3.如果是赠与,你们应该在你父亲在世的时候完成所有的赠与手续。这样就不会存在你现在的烦恼了。如果算遗产,现在是你和你母亲一人一半。4.你母亲只有权处置自己的一半,对于另一半你们要马上明确。5.你哥哥姐姐打官司的胜率不大,除非他们有证据证明当年你父亲要过户给你的公证是受胁迫或假的。6.现在最主要是你母亲的想法,你可以依法捍卫自己的权益,但是家庭纷争是无法避免的。--------------------------------------你第一次没有说明白,如果产权是你的(房产证的名字),钱又是你出的,根本就不存在什么遗产和赠与了。你可以完全处置这个房产和拆迁费。
一旦房屋产权是你的名字!应该就享有房屋的独立支配权了!我今年22岁!我16岁时我爷爷就把他的房屋产权过户到我的名字下面了!现在房子要有什么变动!拆迁什么的!必须要经过我本人同意才可以!我父亲都没权利单独处理!
既然房屋已经过户到你的名下,你要确定,你所说的过户的意思是房产证上面只有你的名字。那么房屋是完全属于你的,拆迁费完全由你支配。
1. 我在此事件中有过错吗?有什么过错? 没有过错 2. 十年前父亲母亲已经过户到我名下的房子到底是...
也就是说这是你父亲和哥哥的房子?那么你的嫂子和你妈妈都有继承权,真想过户的话还要问你嫂子的意思。
保存好,以后不用再打电话问了! 《房产过户:买卖、赠与、继承哪个划算》真的很实用! 房子情况:70平...
补办“死亡证明情况说明书” 补办“夫妻关系证明书” 房产证加你名字, 房产证去你爸的名字,
要有遗嘱证明的,这样你才会有过户房产的使用权
请问房产证上是不是已经是你母亲的名字了?
你必须年满18岁才能过户,得到你父亲的同意还有签字确认就可以直接上你都的户口了,其实这个遗产继承本来...
如果是你的名下,他们当然没有权利了埃 现在能不能转你名下我不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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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钱江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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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家老父亲前两天过91岁生日,全家其乐融融地一合计,“阿爸的房子给弟弟”,三个姐姐说:“我们都同意的。”但是老张拿出房产证一看,哎呦,房产证上还是妈妈的名字哎,妈妈都已经去世十多年了。这怎么办?父母的房改房想过户到儿子名下老张今年53岁,大家商议的房子位于杭州董家弄一套50多平方米的两居室。1990年,三个姐姐都已出嫁,住这里的是张爸爸张妈妈,还有老张(那个时候还叫小张)的小家庭。老张说,当年因为考虑到父母工龄长,就用父母的名义买下了这套房改房,钱是他和妻子的,近2万元。5个人户口都在这套房子里,但是谁也没有去注意过房产证上的名字。2000年老母亲去世,老父亲中风后瘫痪,后来住到康复医院去了,老张不管刮风下雨每周两次去照顾爸爸。那天趁老父亲生日,姐姐们表了这个态。老张打算将房子过户到自己名下。按照目前杭州市房产交易中心的要求,对法定继承也需要办理公证手续。继承人凭继承公证书办理过户手续。杭州西湖公证处工作人员分析——当时购买这套房改房时,是在张爸爸张妈妈婚姻关系内,属于老夫妻的共同共有财产。2000年,母亲去世,并且没有留下遗嘱,当时母亲的父母也就是老张的外公外婆早已去世,那么母亲所拥有的1╱2房产,按照法定继承,分别由父亲,老张,和三个姐姐继承,每人1╱10(1╱2*1╱5)。现在老张要办继承过户,也就是说,房产所有的份额都要到老张名下。公证员说有两种方式:一是索性等到张家老父亲百年以后,相当于这套房产当时的产权人,老父母都已经去世,则房产由四个儿女法定继承,三个姐姐放弃继承,那么房产就属于弟弟老张一个人了。第二种办法是:现在老张先将母亲这1/2继承下来,那么也需要父亲,三个姐姐放弃从母亲那里继承的份额,统统归老张。还有父亲也要明确,比如以立遗嘱的方式明确以后自己的这1/2也是只给老张的。老张说,父亲遗嘱早几年就写好了,说房子给他的。公证员又问:那么我们还要明确一点当时你父亲的遗嘱是怎么写的,因为父亲当时只有1╱2产权哎,所以他的遗嘱中关于对房产的分配也仅仅只有对1╱2房产有效力。如果父亲当年写的是“我名下所有财产都归儿子”,这就没什么问题。不过,为了更加明确起见,建议重新再做个公证遗嘱。母亲的继承人要档案明确若找不到可这样弥补在办理继承过户公证时,老张又碰到一个问题。公证处要求提供老母亲的人事档案,但是老张的母亲最早是杭州电镀厂的职工,后来工厂几经变更,原单位都没有了,现在老母亲的档案无论是街道,还是档案馆都找不到。公证员说,为了明确母亲到底有哪些继承人,比如有几个子女等等,需要通过查看人事档案来作为相应的证据材料。一般企业退休人员人事档案在街道。现在老张母亲的档案找不到了,也不是说没路可走了,可以递交父亲的档案,以及老张的档案来弥补。老张属于拱墅区小河街道,钱报记者也帮忙问了小河街道的劳动和社会保障管理站,工作人员说,小河街道的企业退休人员的档案可以到他们那里调,凭本人身份证即可调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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