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企和私企的差距,应该采取哪些措施缩小收入差距的措施差距,推动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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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生:废掉国企无法缩小贫富差距
  随着国民经济的持续高速增长,我国贫困人口大幅减少,国民财富特别是城市居民的财产急剧增加。同时,由于一部分人先富起来的速度是如此之快,我国社会不同阶层间贫富差距日益扩大也是不争的事实。正是在这个背景下,收入分配问题引起了各方面关注,也摆上了政府的议事日程。
  不过,贫富差距扩大的关键何在?收入分配改革的着力点在哪里?现在的认识并不明晰。许多现在似乎已经形成甚至写进“十二五”规划文件的共识,还可能是偏离问题症结的误导,因此大有澄清之必要。下面我们就来逐一剖析目前流行的若干主要观点。
  收入分配不公和不均是贫富分化的主因。因此,当前抓住收入分配改革就抓住了问题的症结。
  答:错。研究公平分配问题的老祖宗马克思强调,收入分配只是生产条件本身分配的结果。因此他从来反对离开财产的分配而只绕着收入的分配兜圈子。其实所谓富人穷人本来也就是有产者和无产者、多产者和少产者的区别。所以现在国际上统计贫富差距一般公布的是居民的存量财产而不是即时收入。我国目前财产的分布状态比人们表面上的收入要不均等得多。财产分布不均和公共服务分配不均是我国贫富不均的两大主要原因。因此,离开财富积累和公共服务的分配,只就收入的分配做文章,并没有抓住问题的要害,解决不了我国贫富差距扩大问题。
  城乡收入差距扩大是我国收入分配不均的主要推动力,因此应将缩小城乡收入差距作为收入分配改革的主攻方向。
  答:错。按照国家统计局的数字,我国城乡收入差距从2003年以来就基本稳定,并在2007年碰到3.3倍的峰值后开始收敛,不再扩大。因此,即便从统计数字看,城乡收入差距就不可能是近年来我国贫富差距扩大的主要推手。
  有人说,统计局的数字没有考虑到城乡之间福利保障水平的差异,如果算进去,实际收入差距将扩大到5至6倍。这个说法多少有一定的道理。但是,改革开放前城市居民的福利保障更加全面,食品计划低价供给,教育、医疗、住房等基本免费。如果把这块算进去,只能说当初的差距更大,而今天城市居民的免费低价福利大幅减少,相反,农民的福利保障尽管还很低,却是从无到了有,因此,城乡收入的绝对差距应该在历史上更大,而今天的相对比例和趋势只会缩小了。
  其实,国家统计局数字的真正问题是严重低估了农民的务工收入。改革开放之前,农民只能在集体经济中出勤务农,其全年出勤工分收入一般只有六七十元人民币,只相当于当时同等素质的城镇职工不足两个月的工资。今天全国有2.5亿名在本地和外地就业的农民工,平均每个农民家庭至少有一个农民工。他们现在的工薪收入和城镇同等素质的劳动力收入在市场化的领域已经基本相同。仅他们的工薪收入一项就可以使农村居民人均年纯收入达到统计局公布的5153元(2009年)的水平。实际上,国际上许多中立的观察和研究都已指出,如果中国这些年来可称世界史上最大规模的人口流动和向非农产业的转移就业都不缩小反而扩大城乡居民的收入差距,那是令人难以置信的,因为这就打破了历史上所有国家在这个发展转变中表现出来的共同规律。
  统计数字对农民务工收入的低估,不仅表现在统计遗漏上,还表现为计量标准。按现行统计抽样,农民工2009年月薪为1417元,而每年只工作9个月左右,因此这个收入还要打7.5折。而实际情况是,农民工加班加点工作是常态,他们在维持基本生存以外的收入提高主要靠加班获得,农民工平均的年标准工作时间应为15~18个月。他们基本工资确实不高,通常只略高于最低工资即1000多元的门槛,但依靠自己刻苦耐劳和长年加班,实际工资远高于底薪或起薪。
  那么,既然城乡收入差距已缩小,或者按统计局的公布数字,从2003年或至少2007年以来城乡居民的收入差距已经不再扩大,为什么人们仍然感到城乡差距在显著扩大呢?这主要是缘于随着城市化的加速,城乡居民的财产差距在急剧扩大。
  改革开放之前,城镇居民基本不拥有住房,都是租公房,而且人均面积只有几平方米。主要家庭财产就是价值一二百元的老三大件(自行车、手表、缝纫机)。而当时的农民家庭一般拥有自己的住房,同时还占有一块宅基地和自留地。因此,当时城乡财产差别不大。但是今天,绝大部分非城郊农民的全部财产一般在10万元以下,而城镇居民通常为几十万元到几百万元,这成为城市化即农民变为市民的最大鸿沟,也是城乡贫富差距拉大的主因。看不到这个主因,仅仅在给农民增加一点收入上绕圈子,显然就会偏离解决问题的主攻方向。
  劳动者报酬占GDP比重直线下降,因此,当务之急是要扭转下降趋势,并力促其迅速上升,使劳动者报酬的增长赶上或超过GDP的增长。
  答:错。国际上只有劳动(工薪)报酬而无劳动者报酬的统计范畴。现在使用的劳动者报酬是中国人自己生造出来的混乱概念。它包括工薪收入即雇员报酬、个体工商户和农户收入的总和。2004年,国家统计局自己觉得将个体工商户的全部纯收入算作劳动者报酬不妥,于是主观地对城乡个体工商户的纯收入人为划出一部分算为劳动收入计入劳动者报酬,而将剩余部分从劳动者报酬中剔除。这导致我国当时公布的劳动者报酬占GDP比重急剧下降了五六个百分点。同理,农户收入显然也不全是劳动者报酬 ,但统计局认为其非劳动成分不大,因此将农户纯收入全部记为劳动者报酬。
  不过,这种中国人自己定义的“劳动者报酬”无法统计,只能主观加工。因为今天包括私营企业家在内,可以说人人都是劳动者。大家族企业也好,个体工商户和农户也好,所有自主经营的业主收入中既有自己的劳动部分,也有资本、土地、技术等回报部分,还有业主的经营利润部分,不用说外人,就是当事人自己也是无从区分的。因此在私营企业的纯收入中,多少是业主作为企业家的劳动和管理能力报酬,多少是其他要素的贡献,是区分不了的。国际上通用的劳动报酬的统计口径只是工薪收入或直译为“雇员报酬”(Compensation of employees),中国的相关统计年鉴中错误地将其翻译为劳动者报酬,从而引起了自己的各种误读和歧义。国际统计标准中农业和非农业的业主收入一概归为混合收入。应当说,这才是一个科学的、实事求是的统计分类。
  按照国际上通用的正确统计口径,即工薪收入或雇员报酬占GDP的比重去计算,我国工薪收入占GDP的比重近年来并未下降,而是一直在稳定上升(见表一)。实际上,随着人口结构变化和社会改革的推进,我国劳动工薪近年来已进入加速通道,并正在引起产业结构和区域经济的深刻变化。
  政府收入占GDP比重不断上升,居民收入占GDP比重不断下降,是收入和贫富差距扩大的重要原因,因此,提高居民收入占国民收入比重是缩小收入和贫富差距、改善民生的主要途径之一。
  答:错。居民收入占国民收入比重的提高与缩小和贫富差距表面上似乎是一件事,其实二者并不是一码事,而且其方向可以完全相反。
  首先,是否提高居民收入比重、降低政府收入比重,是小政府和大政府之别,并不是居民最终净所得的高低之别,更不是扩大还是缩小收入差距之别。因为居民真正的生活水平,不仅取决于收入,还取决于自己要负担多少支出。小政府是让国家拿少些、少干预,居民收入表面上比重高,但在教育、医疗、社会保障和等方面的开支也大。大政府是国家多拿些,同时政府承担较多的社会工程和公共民生事务的支出责任。
  小政府和大政府的边界和优势,西方国家中也是争论不休、莫衷一是。如美国总统奥巴马的全民医保的改革就被共和党认为是大政府之举而全力阻击。但应当说从整体上看,随着现代福利国家的发展,政府承担的保险、保障、教育、医疗和社会公用事业的责任增多,政府开支的规模呈现变大的趋势,居民所得占国民收入的比重反而下降了。不过由于居民原先需要的许多开支已由政府承担,这样居民实际生活水平是上升的。以收入差距小、福利制度好著称的北欧国家,现在不仅国家竞争力排名在全球居首,政府收入占国民收入之比也是全球最高,往往超过50%。这样居民收入占国民收入比重表现得并不高。因此,降低政府开支比重可以减小政府规模,但未必提高居民实际净所得。同时,由于一般说来,政府的收入和支出的再分配往往更倾向于削富济贫,所以即使在成熟的市场经济国家,政府再分配比重大的,一般会缩小而不是扩大收入和贫富差距。因此,居民所得占国民收入的比重与缩小收入和贫富差距并不是相同的问题。
  其次,当前中国收入分配的主要矛盾是什么?是真如一些人所说的国富民穷,蛋糕太小,因而居民普遍贫困?还是尽管蛋糕越来越大,但分配不均,居民之间贫富严重分化?答案显然是后者。
  最后,把贫富差距问题转换到政府或居民在国民收入中占比问题,主要是依据数据资料,显示我国政府财政收入近十来年在国民收入中占比直线上升,而居民收入占比一直下降。公平地说,这种对数据有选择性的处理方式并不客观。其实我国财政收入占国民总收入的比重,在1978年就占31%,其后在改革30多年中先大幅下降后逐步回升,到2009年预算内财政收入占GDP19%。按一些人计算的全社会最宽口径也还是30%多,与30年前比总体上看变化不大。况且这还仅仅是就财政收入的宽口径。如果同样用宽口径考察一下居民收入,没有被统计进来遍及全国特别是具有各种优势居民的隐形收入,到底是多少万亿可以讨论,但其数额巨大恐怕没有争论。考虑到这个因素,政府财政收入占国民收入的宽口径比重又会显著下降。
  行业差距和地区差距扩大,特别是垄断性行业收入畸高,是导致收入分配失调的重要原因。因此,缩小行业和地区差距是收入分配改革的主要内容之一。
  答:并不尽然。行业和地区差距阶段性扩大是从计划经济转向市场经济的必然结果。因为计划经济人为地否认和拉平行业及地区差别,相同资历和学历的人无论在什么行业工作,贡献大小,经济效益如何,收入基本相同。落后、边远地区因为有各种特殊补助、津贴,收入反而高于经济发达的沿海地区。而市场经济是波浪式不平衡发展,行业和地区差距自然会有拉开的过程。因此,所谓行业及地区差异的大小,不是和计划经济的平均主义大锅饭去比,而是要看现阶段中国的差异是否显著超越了世界上一般市场经济国家的正常行业差距水平。
  中国的行业收入差距略大于世界发达国家,而小于发展中国家,属于市场经济的正常状况。因而这种差距并不值得大惊小怪,也不是造成中国贫富差距扩大的主要或重要因素。忽略人力资本的差异,简单地用粗工的收入去和社会平均报酬乃至高端行业报酬去比,强调所谓差距,应当说是误导性的。从人们广泛引用的中国国家统计局公布的97个细分行业的劳动报酬看(国外难以找到对应的细分行业数据),位居前列的行业与其说是与垄断有关,不如说更与人力资本构成和在市场经济中所处价值链的位置相关。
  一个有趣的现象是,与一般流行的认识相反,在几乎所有包括被认为是垄断性的行业中,国有企业的工薪报酬除个别例外全部低于在同行业中的非公企业单位。
  那么,垄断行业难道不需要特别的管制吗?当然绝对需要。包括垄断性行业职工的收入也都需要不分所有制而进行专门的监管和调节,而绝不应像今天这样放任自流。但严格地说,把怒火引向垄断性行业的职工收入并不是解决贫富差距的准确方向。
  地区收入差异也有类似的情况。正如市场经济中行业收入差异会或迟或早导致劳动供求关系改变,以至于到一定阶段低端劳动也会因供给不足而持续上涨。地区性发展程度和收入差异更明显地表现出周期性波浪发展的特点。随着地区成本差异的扩大,落后地区的后发优势必然吸引资本等生产要素流入,从而使收入差距收敛。我国近年来中西部地区已经开始出现这种趋势。同时,正如一些国际分析人士指出的,不考虑地区生活成本差异,简单地把大都市的高工资与欠发达地区中小城镇的低工资收入相比计算差距,在很大程度上是误导性的。
  国有企业的发展与民争利。特别是央企扩张迅速,导致“国进民退”。垄断性央企已成为特殊利益集团,加剧了收入和贫富差距的扩大。因此,国企应全部退出竞争性领域。
  答:错。国有企业目前在管理体制特别是干部、决策、激励和约束机制上确实问题成堆,亟待改革。但要说国企的问题是收入差距大,造成或推动了贫富两极分化,却正好把问题说反了。
  首先,有人说,国企赚的钱都是从作为消费者的民众身上来的。这个自然不错。问题是所有企业赚钱,都是从消费者那里来的。不让企业赚钱,除非不搞市场经济。国有企业并不被认为比别人更会赚钱,或更敢违法违规坑害消费者赚黑钱。从这个角度看,我们无法说国企比其他类企业更会与民争利。
  其二,有人说,国企不分红或很少分红,难道不是特殊利益集团吗?问题是任何类型企业,分不分红、分多分少,从来都不是企业自己,而是老板说了算。国企的问题恰恰在于,其赢利和积累与企业高管没什么关系。因此,说国企效率不高、关系裙带、约束不严,都有一定道理,但要说国企基层职工待遇高会拉大社会收入差距,或者非说国企高管相对于其国内外同行的低收入加剧了社会贫富分化,这肯定离事实真相太远。
  其三,国企内部的收入分配差距小,确实并不等于国企的收入分配公平。民企老板身家数亿乃至百亿,只要没有违法违规,人们不能说分配不公。民企高管为老板赚钱,拿几千万工薪奖金,老板愿意给,别人眼红也没用。而打工仔一个月只挣一两千元工薪,不干可以走人,也没人能够埋怨上千倍的差距不公平。国企就不同了:基层正式职工待遇已经不低,还可以怒骂高管层10倍以上的收入太高;同样级别的官员,从政府部门调到国企,收入马上就飙升10倍,政府官员说起来也是愤愤不平,这自然也是巨大的不公平。不患寡而患不均不公,用在国企身上再适合没有。因而国企搞不好挨骂,搞好了也挨骂,原因就在全民资产,众口难调。
  最后,既然国企这样难办,时至今日又特别不招人待见,为何不像许多打着市场主义旗帜的人建议的,干脆物归原主,全国人民一分了之?问题在于如俄罗斯与我国世纪之交的私有化改制经验已充分证明,无论财产开头如何号称公平均分,产权很快就会向少数人手里集中,企业会迅速落到原高管或与企业关联的权势人物手中。况且现代市场经济都是寡头经济,国企包括央企的产权可以很容易分掉,但在全球化竞争中、中移动这样中国的行业巨头必然要存在,只不过是换了东家。中央国企消失了,但我们仍然必须长期与各经济领域的寡头企业为邻。在中国文化背景下,家族型的寡头企业取央企而代之,身家千亿的人自然暴增。企业高管们的薪酬肯定也会10倍、百倍地上升。这或许会提高效率,但就收入和财富分配而言,则一定是大大地恶化了。
  因此,简单废掉国企,也许有助于实现其他目标,但说可以缩小贫富差距,肯定是骗人的。
  中央与地方财权与事权不统一,导致地方收入不足被迫去搞土地财政,是收入分配关系失调的重要环节。收入分配改革必须重塑分税制以后形成的中央和地方财政收入失衡的状况。
  答:错。财政收入更多地集中于中央政府是所有统一的民族国家相同的收入结构安排,它有助于强化国家统一、调剂和缩小地区差异。入不敷出的地方政府要靠中央政府的税收返还或财政拨款,并不奇怪。从国际比较的角度,目前中国中央政府收入占政府总收入属于正常偏低,并不存在财力过度向中央集中的问题(见表二),相反,用上世纪90年代初期中央财力不正常的低比例作为标杆来说明今天中央财力集中过度,反而是搞错了基准。
  那么,地方政府不是确实因收入严重不足,而被逼迫靠卖地为生,以致土地出让收入现已占国家财政收入的三分之一左右了吗?稍微观察一下地方政府的土地出让收入就可知道,卖地收入最多的一般是最富的地方政府,如京、沪、穗、杭等大都市。
  相反,真正缺钱的县级政府和中西部落后地区,并没有多少土地收入。现在的情况是越发达越富裕的地方,地方政府的雄心越大,要上的大工程越多,钱也越不够用,因此就越依赖土地政策。如2009年,北京、上海、杭州等市土地出让收入都在1000亿元左右,而大部分中西部的省会城市也在50亿元以下。显然,这里的问题并不是简单的钱多钱少的问题,而是机制设计上出了偏差。你有一个卖别人的地,赚自己的钱的机制,当然越富裕从而土地越值钱的地方,就越有搞土地财政的动力。
  综上可见,目前流行的多数关于收入分配的意见都并不正确,那么,我国现阶段收入差距扩大,贫富分化加剧的真正原因何在?行政垄断的制度歧视、权力垄断的巧取豪夺、资源和市场垄断的马太效应、严重扭曲的税收体制,以及灰色收入的幌子下隐形违法收入的全面泛滥,是中国社会贫富急剧分化的真正主因。要真想遏制贫富分化的势头,避免掉入中等收入陷阱,需要抓住影响收入和财富分配大格局的主要因素,进行重大制度变革和调整。如果搞错了改革的方向,不仅无助于缩小贫富差距,还会自乱方寸,影响中国经济的健康发展。
  (作者系燕京华侨大学校长;汲铮、刘利文参加了数据的搜集和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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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管是劳动阶层还是特权阶层,都需要用劳动的成果来维持生存或吃喝享受,特权阶层的特权只是表现在分配上,而劳动成果的产生仍然要依靠劳动阶层。所以虽然特权阶层在一定的时期控制政权,但经过劳动阶层的发展和斗争,经过一段时期积累和时机必然会改变这种控制,形成新的政权,新的政权的特权阶层必然会在分配上让步于劳动阶层,才能使新的政权成立。如此反复,直到资本主义社会产生。
资本主义抑制了封建社会特权阶层的特权,极大的解放了社会生产力,随着社会生产力的发展,产生了社会的分工,使人类社会进入了社会主义社会。在此我必须更正一些错误的说法,社会主义是资本主义建立的,而不是通过无产阶级革命建立的,社会主义指的是一种社会分工的生产关系而不是劳动分配关系,无产阶级建立的是社会主义新的社会制度,这其中就包含有新的劳动分配关系。第二,资本本身没有阶级性,只有在加上&社会制度&时,资本主义社会制度才具有阶级压迫性,马克思主义批判的资本是有阶级压迫性质社会制度下产生的资本。第三,社会主义社会必需要经历消除任何剥削、压迫以及阶级划分和阶级斗争的历史过程,这种斗争从无产阶级革命开始,取得劳动者的政权,再以按劳分配为主导,逐渐形成没有剥削和压迫,没有阶级划分和阶级斗争的社会。这是历史发展的必然,是马克思的发现,而不是马克思的发明。
资本主义社会的发展改变了小农经济自给自足的生产方式,让生产进入了社会化,资本主义社会虽然生产社会化了,但人们的分配意识仍然停留在小农经济时期,资本主义极大的解放生产力指的是在封建社会自给自足经济基础上的解放,而在生产进入社会化之后,封建社会的生产关系(分配关系)同资本主义社会的社会化生产(经济基础)之间出现了矛盾,使社会出现了其自身无法改变的两种情况,表现在社会方面的是无产阶级革命,表现在经济方面的是经济危机,在这种情况下社会上出现的许多关于社会发展方向的看法,他们基本上分为两派,一是以倡导自由民主思想的即得利益派,二是以倡导&按劳分配&为劳动者权益的劳动者联盟。所谓的即得利益派就是新的特权阶层,这个特权阶层试图以资本来控制社会,但这种想法的结果却使社会产生了无产阶级,随着无产阶级的壮大和资本主义社会矛盾的加深,&按劳分配&的观念越来越被社会所接受。历史上社会财富是劳动创造的这一观点并不是不被认可,而是在当时的情况下还没有形成提出这一观点的阶级力量,当时的统治者不准这一观点走上政治舞台,随着历史的发展,财富是劳动创造的这一观点必然要走上政治舞台,成为这一历史时期最主要的政治、经济的依据,依据这一观点,&按劳分配&必将成为这一历史时期的经济准则。
二、什么是&劳动&?
&通常人们对劳动的理解是指人付出一定体力和脑力的行为,其实这种理解是错误的,劳动他不光指的是付出体力和脑力的行为,还包括由此所引发的一系列的经济关系,大家都知道,一个农民在田地里干活是劳动,他想通过劳动取得农作物以满足自己的生活需要,如果这个农民的劳动不是为了这个目的,比如下雨天农作物受涝时这个农民反而去为农作物浇水,这虽然也付出了体力但却不能说是劳动;一个人唱歌是不是劳动呢?一个人唱歌只是一种娱乐,如果要去一些场所唱歌,比如说歌厅,还需要交钱才能唱,个人的唱歌只是一种情感的舒发,但演员唱歌就是另外一种情况,他在剧院里唱歌,观众需要买票才能进去观看,能说演员唱歌不是劳动吗?这是由于演员能够激发人的情感,是对人情感要求的一种服务,所以同样的付出体力和脑力,有的人可以称作是劳动,有的人只能称作是娱乐;一个人到田地里去把别人成熟的庄稼收回自己家是不是劳动呢?显然不是,这种做法虽然是付出了一定的体力和脑力,也可以得到收获,但这种做法不符合社会规则,如果社会认可这种做法,那么社会上的人都会只去收获而不去耕作,使整个社会变成为不劳而获,但如果这片成熟庄稼不属于那一个人所有的情况下,社会也有另当别论的可能,所以付出体力和脑力还需要被社会认可才能称为劳动。从以上的情况来看,付出体力与脑力的行为是劳动的主要形式,但付出体力与脑力的行为并不一定都可以称之为劳动。
那么,是不是所有的劳动过程都只是表现为体力与脑力的付出呢?我们可以探讨一下:大家都知道,一个农民在田地里干活是劳动,他通过劳动取得农作物以满足自己的生活需要,取得农作物以满足自己的生活需要是这位农民的劳动目的。实际上,每个人的劳动目的是在他的劳动行为产生之前就存在的,他产生于人的生活要求,在生活要求下产生的劳动目的并不是在生产中付出的体力和脑力,而是一定的计划。比如说,饿了要吃,需要粮食,我们就把劳动计划为种谷物;冷了要穿,需要衣服,我们就把劳动计划为种棉麻然后纺织织布做成衣服;还比如,人类在没有掌握纺织技术之前冷了是靠兽皮等来御寒,这时的劳动计划就同纺织技术产生后的劳动计划有了不同。在这里我们看出,劳动计划作为劳动的起因,虽然是劳动的重要组成部分,但却不是生产中体力与脑力的付出。一个人体力与脑力的付出是劳动的主要形式,但劳动计划产生在体力与脑力的付出之前,我们在承认体力和脑力的付出是劳动的主要形式的同时也应该承认,劳动计划是劳动过程的重要组成部分。
在这里我们可以看出劳动的二种性质,第一,劳动的一方面要付出一定的体力和脑力,是身体能量的付出。在生产中我们称其为劳动的操作性,这种劳动在生产中是一种抽象意义的劳动,是无差别的劳动,在支付体能上是一种实实在在的有形付出,必须有实实在在的生活条件,来维持其体能的延续,所以,在某一范围内其劳动报酬应该是无差别的。第二,劳动不是简单的体能付出,是一种有理性的体能付出,从这一方面看每一个劳动者在付出体能时都需要的一定的计划,我们把这叫做劳动的计划性。劳动的计划性体现在他把劳动与社会联系在一齐,劳动的计划性把抽象的劳动转变为社会的需求,把无差别的操作性劳动转变为有差别的商品经济。
劳动的操作性同劳动的计划性不是同一劳动的两个阶段,也不是同一劳动的不同的操作分工,他体现在同一劳动的整体之中,比如,一个操作工,他的工作是操作机器,他劳动的操作性是操作机器,但他劳动的计划性并不是操作机器,而是为了挣钱养家,为了挣钱养家他必需要适应社会的要求(工厂主的要求)去操作机器,另外他还要按照社会的要求与工厂主签定劳动合同等等。这我们可以看到,虽然操作工的劳动看起来只是操作机器的操作性,但是什么原因促使他这么做,他用什么样的操作形式才能使他计划的目的实现。所以我们可以说劳动的计划性是劳动操作性的起因,劳动操作性是劳动计划性的实施。
还比如说企业投资者办工厂,管理工厂是他劳动的操作性,但是他为什么要管理工厂呢,显然,管理工厂的目的是为了追求利润,那是不是为了实现利润就可以为所欲为了呢,当然不行,工厂必须遵纪守法,不遵纪守法政府就会处罚你;工厂必须遵守社会公德,不守社会公德就会被社会唾弃;工厂必须公正对待工人,不公正对待工人,工人就会弃你而去或消极怠工;&&&&&&。所以,企业管理者必须根据市场的需求来确定怎样管理企业的生产,还要根据社会的要求来制定企业一系列的规章制度,&&他一系列管理活动是企业管理者劳动的操作性,企业管理者因为什么要这么管理,是企业管理者劳动的计划性。任何一个人的劳动都同时有着两重性质。
三、市场经济与按劳分配的关系。
马克思主义在资本论里说到了劳动价值和劳动力价格这两个衡量劳动值的概念,按说劳动价值应该和劳动力价格有直接关系,其实不然。劳动的价值在现实社会中只体现在实际物质的价值量之中,不能脱离物质的价值量单独的给劳动计量价值,假如在农耕经济时期一户农户生产,他们的劳动成果就是他们的劳动价值,如果可以进行货币衡量的话(由于没有统一的对等关系,其实是不可能的。)同时也可以说是他们的劳动力价格,但这种假设只限于没有社会交往环境的情况下,如果这种情况扩大到一个地区的许多农户,由于各种原因,人们生产劳动得到的成果不会相同,形成了许许多多的劳动价值,这样的劳动价值由于农耕生产时期的社会交往不发达,研究他没有什么实际意义,所以在农耕生产时期也就没有人关心劳动价值的存在与否,实际上,农耕时期劳动价值也是存在的,并且他是社会生产力发展的主要动力之一。
在一个区域里如果有某一农户使用了新的生产技术,使他的收获高于其他的农户,这就使某一农户的劳动价值提高,这种提高会在一定的区域得到普及,带动了整个区域整体劳动价值的提高。所以在这个区域之内就会出现了两种情况,一、平均劳动价值在生产力不断进步的推动下不断提高,二、个别劳动价值随着平均劳动价值波动并跟随平均劳动价值不断提高。一般的情况下,只要自然环境相仿,在区域内个别劳动价值差别悬殊不会太大。当然由于地域、政治、自然环境等原因,将整个地球分成了许多不同发展水平和不同发展条件的区域,如:农耕区域,畜牧区域,中国,欧洲等,我们把一定原因下形成的经济影响相近的区域称为经济范围,需要声明的是,经济范围不是一成不变的,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经济范围也会出现变化,比如中国到欧洲,500年之前需要一年的时间才能到达,而现在只需要十几个小时的时间,地域虽然没变,但科学的发展使往来拉近了;另外中国现在的开放政策就是在鼓励中国经济范围内的生产团体同中国经济范围之外生产团体相互往来、相互促进,而清朝统治时的闭关政策就是不准本范围内的生产体同经济范围之外有经济往来。
在资本主义时期,生产冲破了家庭,走向了社会,生产的目的不再是自己使用,而是生产在市场上出售的产品,这些产品的价值是用货币来计量,也就是说生产力的发展使人与人之间的生产关系从封建社会的自给自足发展为生产者之间的相互依托,虽然生产相互依托了,但并不是相互之间的交往没有计量关系,那么他计量度量的是什么呢?是劳动价值,他是依靠什么来计量劳动价值的呢?&&依靠的是商品经济。同封建社会一样,劳动的价值同样不可单独计量,劳动必须借助于一种商品媒体才能表现出他的价值。在资本主义私有制制度下,工人把劳动力出售给资本家,资本家用劳动力生产出商品,再拿到市场上去卖,在这种情况下,从私有制的角度来看,资本的运转是一个资本增值的过程,劳动力只是资本增值过程中的一个成本因素,这种情况虽然能够在短期内维持社会生产的发展和平衡,但随着社会生产的发展,资本的集中,作为生产主要活动的劳动和作为生产主要条件的资本产生分离,劳动和资本的分离颠覆社会生产的发展和平衡,就会发生我们通常所说的经济危机,封建社会遗留下来的私有制恰恰是使劳动和资本产生分离的根源,那么,我们是不是可以因此否定资本的社会经济作用呢?答案确是NO。这就迫使我们分析资本在商品经济中的运行规律,使资本的运行符合他在商品经济中的运行规律。
劳动价值是社会生产力发展的动力,但是,由于生产已经发展为社会分工,在社会分工的情况下生产力的发展表现出不同于封建社会的方式,他不能通过提高劳动者的生产技术继而普遍增加物质量的方法来表现劳动价值的提高,而是通过资本流向,使资本向社会生产力高的企业流动来解决提高劳动价值的问题。另外,在生产社会化的情况下,需要社会有合理的资源配置,能够自动的调节资源在各生产领域配置的是生产产品的价格。用公式表示为该产品的价格=(该产品的平均利润总额+该产品的成本总额)*该产品可变的自然调节系数/(该产品的生产量/该产品的需求量);也就是说在一定的范围内,如果该产品的生产量大于需求量时,该产品的价格变低,如果该产品的生产量小于需求量时,该产品的价格变高。以上的两种价格的变化都支持资本流向,使资本向着需要增加资金的方向集中,这种情况我们可以有两种解释,如果我们从私有制的角度来看,那就是某个人的资本增加了,如果我们站在整个社会生产的角度上来看,那就是劳动的条件向生产力高的生产单位和向生产适合社会需要的方面转移。在马克思的那个时期,私有制的观念影响很深,不可能形成新的&按劳分配&机制,所以在当时资金向生产需要的生产环境集中实际上形成了个人资本的增加,形成了事实上的剥削,所以在当时的社会形成了无产阶级和资产阶级的阶级斗争。随着社会的发展,无产阶级在部分国家执掌了政权,而改革后的无产阶级国家也遇到了资本向生产力高的环境流动的现实;而在另一方面,改革中的社会主义国家也没有深刻的认识到商品经济在调节人力资源的同时也在调节着社会分配,或者说他同步的调节着人力资源和社会分配,因为在商品经济中,如果经营某种行业的收入低,那经营者就会放弃这种经营,直到该行业的收入同其他行业同等,这种放弃才会停止;就是打工也是同样,收入低的工作肯定是要向收入高的工作转移,这种转移在短期内可能会由于某些社会原因使其不明显的表现出来,但要长期维持收入的差距是不可能的。
在生产社会化的情况下,商品经济能够自动的调节资源在各生产领域的分配,商品经济可以同步的调节人力资源配置和社会分配,商品经济还有着通过资本流向,使资本向社会生产力高的企业流动来提高劳动价值的功能。在这种情况下无产阶级是否可以通过发展商品经济使整个社会一劳永逸的摆脱任何剥削、压迫以及阶级划分和阶级斗争?我认为发展商品经济应该同马克思的一劳永逸的摆脱任何剥削的道路相同并一致。关键问题是我们怎样使我们的经济行为符合商品经济的规律。
四、什么是资本
在农耕经济以前,人们的生活需求取自于自然,这个时期的&资&就是自然资源,这个时期的&资&不含有劳动的成份,除了氏族之间的地域概念,氏族内部没有私有现象。
农耕时期的&劳&和&资&的表现比较简单,封建社会时期,&劳&的成果是通过实物的形式来体现的,农民以家庭为单位开展劳动,组织生产,劳动的成果分为两个部分,一是消费部分,二是生产部分,消费部分包括吃、喝、穿等日常消费,也包括住房一类的长期生活设施,生产部分包括土地以及工具和牲畜,长期生活设施和土地以及劳动工具和牲畜等构成了当时的&资&,由于开垦土地和制造工具都要投入劳动,这个时期的&资&包括的内容已经不光是自然资源,还包含有劳动。劳动成果的消费部分家庭成员共同享用,劳动成果的资产部分由长辈传给晚辈,有个好收成能够做到丰衣足食、尊老爱幼,是农耕时期劳动者的追求,二亩地,一头牛,老婆孩子热炕头就是当时农民梦想的真实写照。实际上,上述描写的只是假设封建社会没有统治阶层,实际上,封建社会和奴隶社会一样是一个等级社会,根据封建社会的政治定义,在社会活动中,不同等级的人有不同的社会地位,劳动只是低等级地位人做的事,有社会地位的人是不需要劳动的,在这样的制度下肯定不会实行按&劳&分配的政策,这就使老百姓既要完捐,还要交租等等。中国的封建社会是世界上最完善的封建社会制度。
社会是不断发展的,在西方,人们冲破了等级制度,民主、自由的政体使人们生产劳动的主观能动性得到极大的发挥,与之相适应,社会生产力得到飞快的发展,机器的出现使人的劳动效率提高了十倍、百倍、千倍。这个时期,物品交换发展成为了商业活动,这个时期,货币制度已经完善,社会管理已经可以使纸币代替金、银、铜币用以购买物品。但是,社会的发展总是这样,社会进步的同时也给社会带来了问题。
资本主义的发展改变了封建社会的经济模式,社会生产的发展使生产冲破了家庭,走向了社会分工,在农耕经济中,虽然收获要和土地所有者分成,但土地和耕作者还是联系在一齐的。而资本主义社会劳动与资本彻底的分离了。劳动者只是提供劳动力,而生产和劳动成果都是资本家的,劳动者由资本家发给工资,体现劳动价值的劳动成果分成了两个方面,一是劳动力价格的部分,二是资本部分。在资本主义社会,劳动的实质发生了很大的改变,第一、由于社会生产的分工,劳动得到的不是自己生产的实物,劳动报酬变成成了货币;第二、劳动成为了有组织集体活动;第三、除支付劳动价格外,资本家掌控剩余的全部劳动价值;第四、资本家通过资本掌握了生产活动。本来社会的进步应该使人民得到的自由民主(相对范围内,比如说一个国家),但很快就被剥夺。资本主义社会的出现虽然也是社会的进步,但资本主义社会的发展却给经济投机制造了条件,第一使剥削劳动者成为可能,以至于形成了两大阶级;第二使生产价值与社会购买力脱节成为可能,以至于形成了生产过剩;第三使追求利润的资本家凭资本绑架社会生产成为可能,以至于在利润率达不到资本家要求时就停止生产,以至于工人失业;第四资本家凭借掌握控制生产以形成产品垄断,进而掌控物价;第五生产中借贷和筹资产生了费用并列入产品成本,在市场中进入了物价,使得资本主义社会的脱离了物价上涨就不能维继。
在资本主义社会里,除劳动者的工资之外所有的劳动成果全部都成为了资本,包括:自然资源;工人的剩余劳动;生产工具;流动资金等等。在资本主义社会,生产社会化了,资产的归属也应该社会化。但是,实际情况是生产是社会化了,资产社会化却没有跟上,也就是人们所说的生产力和生产关系不同步。当然这是由于社会发展受旧的私有观念的影响,人们总是纠结在是公有制还是私有制上,实际上资产的归属是公有制和私有制都是错误的,如果说的形象一点,我们可以称为共有制,也就是社会共同生产的制度。
所谓的共有制并不是像有些人理解那样是共同拥有,这种理解是违背客观规律的,任何一样东西只有在出现相对权属的情况下才能够有权属的概念&&即所有权,如果没有相对权属,那么所谓的共同拥有也就没有存在的必要,社会主义初期的所谓公有制并不是人民共同拥有,正是因为这种不符合经济规律的理解,才使社会主义经济走上了邪路。所谓的共有制就是社会共同协作生产,资本的配置是根据社会生产的需要,社会生产的需要是根据社会生活的需要,社会生活的需要又反过来决定资本的配置,他们之间是相互依存、相互协作的关系。资本不但与社会生产相联系,因为社会生活决定资本的配置,而社会分配决定社会生活,所以资本还与社会分配相联系,社会分配的公正决定着社会资本的配置是否合理。资本有两种解释,一是劳动对象和劳动工具的所有权。一是组织生产所需要的条件。资本主义社会虽然使社会进入了共同生产的形式,但是怎样组织生产?由谁组织生产成了社会要解决的问题。资本运作在资本主义社会里的意思是怎么样用最少的资本赚取最大的利润,当然,如果在社会分配规则不平等的情况下,的确是会形成剥削,如果在社会分配规则公平的情况下,由于相互竞争的作用,不但不会出现社会的不公,反而会起到促进生产力的发展,让社会资本在各生产领域里自动调节,合理分配的作用。
四、什么是&按劳分配&
劳动除了有劳动价值和劳动力价格这两个价值观念外,马克思又把劳动解释为具体劳动和抽象劳动,具体劳动产生产品的使用价值,抽象劳动产生产品的价值。具体劳动产生使用价值这一点由于直接明白,所以不需要深究,抽象劳动产生了产品的价值这一点在马克思主义的著作中已经有了不少的论述,当时马克思的论述是无产阶级争取解放的道理,在社会发展上应该属于马克思主义的第一阶段,在这里也不重复了。这里要讨论的是抽象劳动、劳动价值和资本、分配的关系,在社会发展上应该属于马克思主义的第二阶段。马克思以及许多老一代无产阶级革命家当时所处的时代同现在情况不同,马克思主义虽然对社会的发展趋势做出了正确的论述,但在当时的主要任务是无产阶级的翻身解放取得政权,他们当时不可能拿出时间和经力来探讨抽象劳动、劳动价值和资本、分配的关系。无产阶级取得政权以后的一段时期,在苏联的带领下,无产阶级政权在使整个社会一劳永逸地摆脱任何剥削、压迫以及阶级划分和阶级斗争的探索中走了一些弯路,以至于有一部分国家退出了无产阶级政见,加入了自由民主阵营,剩下的无产阶级政权也在重新衡量自己所走的路,以中国共产党为主的马克思主义者正在探索使整个社会一劳永逸地摆脱任何剥削、压迫以及阶级划分和阶级斗争新的道路。我认为,探索新的道路肯定需要进行抽象劳动、劳动价值和资本、分配的关系的研讨。
&按劳分配&不是指按劳动发工资,所谓的&按劳分配&是指能够促进生产发展,能够促进社会和谐,能够建立良性经济秩序的分配制度。&按劳分配&在封建社会就是耕作与收获的关系,这种关系是直接的,只要劳动者和土地摆脱封建社会的等级制社会关系,既使是在私有制的条件下,&按劳分配&的要求也能够完成,而且在封建社会那样生产条件的情况下,私有制是&按劳分配&必不可少的社会条件。而到了资本主义社会,由于生产的社会分工,生产劳动出现了分工,出现了工厂化生产和规模化生产。在封建社会里,资产的社会性不高,规模也不大,由于生产基本上维持在自劳自用的状态,资产保持在家族所有,实行家族继承,在家族制和家族继承制的体制下,由于分配的社会化程度不高,不需要区分劳动中所包含的产生资产价值的劳动部分和维持劳动力再生产价值的劳动部分,基本上就可以使&按劳分配&在体制中自然实行。到了资本主义社会,在生产工厂化和生产规模化的情况下,由于社会生产方式的进步,使某些社会生产的资本必需规模化,在这种情况下,如果要使&按劳分配&同封建农耕生产时期一样在体制中自然地实行,必然会同社会化生产规模产生冲突,所以必需要区分劳动中所包含的产生资产价值的劳动部分和维持劳动力再产生价值的劳动部分。很自然的,资本家把维持劳动力再产生的那一部分劳动价值作为工资发给了工人,把剩余的劳动价值作为资产收入囊中,当然这种分配也不是资本家单方面确定的,首先,无产阶级的革命使资本家不得不一再的提高工人的工资待遇把维持劳动力再产生的那一部分劳动价值逐渐接近的发给工人,但对于剩余的劳动价值是不可能同时分配给工人,如果是那样的话就是社会生产的倒退,在这一点上,马克思主义者(非马克思本人)同资本主义者产生了分歧,前者认为应该公有,排除私有制,后者认为应该私有,否定其社会性质。
随着社会的实践,无产阶级掌握政权的国家并没有能排除私有制,有些社会主义国家对共产主义事业开始怀疑了,以至于世界对马克思主义正确性产生了疑问,还有部分社会主义国家选择了改革。事实上,马克思对社会发展的论述是完全正确的,不管是资本主义国家反对生产社会化观念,坚持资产私有制的立场,还是社会主义国家的束缚人们主观能动性的一切财产公有制,都没有能阻挡社会发展的进程。在资本主义国家,出现了股份制的公司,这种股份制的公司呈现出了生产社会化的雏型,本应该对资本主义社会的经济危机产生抑制作用,但是这种股份制公司产生的基础并非是社会主义,在资本主义国家,由于其私有社会制度的束缚、限制,使其不能施放出他的正能量。在社会主义国家,人们有选择的放弃了束缚人们主观能动性的财产公有制,进行了经济体制改革。在上世纪八十年代改革的初期,中国的改革文本中曾出现不少关于股份制公司的制度,当时我才三十多岁,我觉得,如果克服股份制公司的私有制意识,将私有意识改革为分配意识,将会使经济体制向着马克思指出的发展方向有一重大突破,使消除剥削这一社会发展进程大大缩短,他既保持了生产的社会性,也解放了人们在生产中的主观能动性;既解决了资产管理和归属的公私矛盾问题,也体现了按劳分配的社会主义分配原则;按其发展的趋势来看,还可以使困扰资本主义国家的经济危机最终得以根治。不过可惜的很,中国的改革从进入九十年代后开始了公有企业私有化改革,使改革纠缠在企业是姓&公&还是姓&私&上,虽然这种改革也促进了生产力的发展,但这只是资本主义经济体制的复制,并没有解决资本主义经济体制所造成的问题,随着社会的发展,贫富两极分化,经济泡沫化,等等导致社会矛盾激化和经济危机产生的先兆相继出现。政府用手中的权力对这些现象进行了调控,但这些手段就好比医生治病打止痛针那样,治痛不治病,想要根治病根,还需要从源头上找出产生这些疾病的原因。
说到现在的市场经济,大部分的经济学者都把他同私有制联系在一齐,一说到要搞市场,就说要把资产改到私人的名下,我认为这是一种社会倒退,资产在什么名下,是根据生活和生产的需要来确定的,也就是说根据生活和生产的需要来确定资产管理权的范围,一个家庭有一个家庭的管理范围,一个单位有一个单位的管理范围,一个国家有一个国家的管理范围,这些不同的范围有各自的权力,只要是遵守社会规则,都是社会整体的组成部分,问题是怎么确定社会规则和如何使社会规则得以实行。社会主义公有制并不是中国生产力不发展的原因,而是我们国家的分配规则不符合生产力发展的要求。必需强调的是,目前经济学家们所说的&所有制&并不是经济体制的根本,经济体制的根本是&按劳分配&,公有制和私有制同样,私有制也同公有制同样,都是&按劳分配&活动中的分配手段。
在生产社会化的情况下,商品经济能够自动的调节资源在各生产领域的分配,商品经济可以同步的调节人力资源配置和社会分配,商品经济还有着通过资本流向,使资本向社会生产力高的企业流动来提高劳动价值的功能。但在现实社会中,并不是每一项经济活动都具有相同的社会化程度,不同社会化程度的经济活动其所对应的分配手段也不尽相同,我们把社会经济活动群体化分成三个不同的社会化程度:第一,自有资产自己劳动群体。第二,自有资产雇佣劳动群体。第三,共有资产雇佣劳动群体。
我们之所以要这样分是因为&按劳分配&中的劳动分为操作性劳动和计划性劳动,操作性劳动负责产品的生产,而计划性劳动则负责该产品是否能被社会所接受,该产品的生产水平是否先进,在生产中是否符合社会制约的要求等的落实,这里需要解释一下,所谓分工不是把人的劳动分为两部分,而是把劳动的分配报酬分为两部分,比如计划性劳动也需要操作。在一个生产集团内,操作性劳动是生产的基础,一个集团首先要确定操作性劳动的报酬,这种报酬是根据劳动力的产生成本来确定的,在劳动操作者之间的差别不大。计划性劳动是生产的指挥,他的成果必须在商品经济(即市场)中得到检验才能够得到确认,由于计划性劳动受市场的影响较大,所以计划性劳动的成果首先要留在资本金之中参与运作,到达一定的期间才进行分配,这种分配可以拉开差距,但这种分配是和资本的收益连在一起的。
首先这三个社会经济活动群体都是市场经济中的组成部分,他们都必须受市场经济规律的制约,还要接受社会法规的管理和社会道德的约束,同时还要向社会交纳税收和应交费用。自有资产自己劳动群体在社会生产中基本上都以家庭为生产单位,其既是劳动的计划者,也是劳动的操作者,其劳动成果来源于社会对其劳动的认可,自有资产自己劳动群体是目前社会中数量最多的群体,有着为数众多的普通劳动者,从生产上看,他受商品经济的制约,是社会生产的一部分,从分配上来看,由于他在生产上的社会化程度低,不论是计划性劳动还是与之相对应的生产资料等资产,还是操作性劳动和与之相对应的劳动力产生的成本支出,对他们来说沿用故有的&私有制&分配方式,就可以既满足他们生产的要求,也满足他们的生活要求,使其在社会经济活动中达到&按劳分配&要求。
共有资产雇佣劳动群体的雇佣劳动群体并非是完全的雇佣劳动,只是借用传统的意义上的雇佣来说的,因为不管是从人民当家作主或劳动创造财富的角度上来说都应该说是共同劳动,而不是完全的雇佣。这里的共有资产从目前的情况看有二个来源,一是由于社会经济发展的需要由个人私有财产聚集起来的资产,二是社会主义制度下的公有制企业的资产,将来还会有第三个来源,就是劳动者分成。什么是劳动者分成呢?从目前来看,由个人财产资产聚集的企业最后分配是除了成本以外所有的资产都归投资者所有,社会主义制度下的公有制企业最后的分配是除了生产成本之外所有的资产都归公有制企业所有,这两种分配方法都有其片面性。前面我们讲到了计划性劳动和操作性劳动,操作性劳动的报酬在企业会计核算中一般列入企业成本(中国目前企业领导的高薪与此相背离),所以真正的分歧不在于操作性劳动,而在于计划性劳动报酬的分配,也就是在企业资产的支配权上。由于操作性劳动的分配对应社会劳动力的再生产,而劳动力的再生产在社会活动中属于消费性质的,这种消费必然要落实到每一个个人身上,所以他能够以工资的形式发给每一个劳动者;而计划性劳动的分配对应于生产的领导和指挥,他在社会活动中属于社会生产性质,社会生产最重要的就是他必须的延续性,只有保持生产不断的延续,人类社会才可能继续,并且社会生产活动是不断发展的,社会生产力是不断提高的,社会就要求生产投入一定的劳动分配来增加生产的手段和能力。而这种劳动分配则必须保持共有,其所有只能根据生产的要求来决定,不可能分到每一个个人名下。
那么是不是计划性劳动就白干了,或者是计划性劳动的报酬有一个任命的人来掌管?首先劳动是没有白干的,只要是劳动就应该得到报酬,如果不是这样,社会就不会发展了,社会生产也需要大量的资产形成生产规模,如果没有这些资产的支撑,社会生产力也不会发展。那任命一个人来掌握这些资产行不行,假如行的话,那就要解决两个问题,一是由谁来任命,二是如何对计划性劳动进行考核和计量,这两个问题我们在前面已经做过分析,解决这两个问题的方法除了交给市场外,别的方法都可能导致失去公平公正,以至于把社会引入歧途。也就是说,计划性劳动的报酬只能由市场来决定交给谁来保管,请注意!我们这里说的是保管,而不是使用,更不是所有,这就是社会主义社会同资本主义社会对待资产的不同点,在对待资产上,社会主义社会同资本主义社会在形式上基本相同,在操作上也基本相同,在分配上表面上也没有什么不同,但在意义上则完全不同,在社会发展上他将支持马克思主义的:&使整个社会一劳永逸地摆脱任何剥削、压迫以及阶级划分和阶级斗争。&使整个社会进入无剥削和压迫的共产主义社会。
那么&共有资产雇佣劳动群体&是如何分配的呢?&共有资产雇佣劳动群体&的分配必须适应目前社会主义社会的公有制(共有制)形式的分配,他能够把目前的社会化生产和生产劳动分配关系理顺,是目前最高等的分配形式。但是,这种分配形式不是马克思发明的,也不是马克思主义者发明的,他出自于资本主义,在马克思的预见下,经过马克思主义者领导的无产阶级革命斗争,是社会前进的必然产物。这就是现今的股份制分配,只不过资本主义的股份制分配形式是以资本为根本,以赚钱为最终目的,而社会主义的股份制分配形式是以劳动为根本,以发展生产满足人民生活需要为最终目的。但在分配的表现形式上,他都是:第一,先取得操作性劳动的报酬,这种劳动的社会差别不大;第二,根据市场的考核,决定计划性劳动的资产报酬,这种资产报酬可以有很大的差距,也可以是负值,但这种资产报酬不是发给个人消费的,而是作为一种计划性劳动考核成绩,资产报酬的金额全部投入再生产;第三,根据计划性劳动的资产报酬的多少来确定获得报酬者的社会生产支配权的多少;第四,根据投入再生产后由市场考核取得的利润,再按社会的要求进行分配,其中作为股利分配给个人的部分才能够作为计划性劳动的消费报酬发给报酬所有者。实际上,一个资本主义社会的资本家,如果这个资本家他要真心实意的发展生产,他实际的分配就是这么得来的,只不过说法不一样。
最后我们再说&自有资产雇佣劳动群体&。所谓的&自有资产雇佣劳动群体&实际上是在社会由小农经济生产向社会化生产发展中,生产已经达到社会化程度了,但经济观念仍然在小农经济的束缚下,没有向社会化分配意识前进,以至于他们认为资产是资本家的,工人是他们雇佣的。当然,在目前的社会情况下,以至于以后相当长的时期,我们都必须承认这个现实,直至国家还有必要存在的情况下,都应承认这个现实。不过,&自有资产雇佣劳动群体&也是会不断进步的,造成进步的根源是阶级斗争,但阶级斗争只是发展的过程,最后解决还是要靠通过阶级斗争形成的社会规则,由社会规则引导&自有资产雇佣劳动群体&逐步向整个社会的&按劳分配&靠拢。
二、&按劳分配&的具体操作
二、&按劳分配&的具体操作
我们在本文的第一章中讨论了什么是劳动,什么是资本,并由劳动和资本的关系延伸到&按劳分配&,在&按劳分配&中我们特别的提到了市场经济与&按劳分配&的关系,这一章节所叙述的内容本应该很多,但如果那样的话就会使本文成为讨论商品经济和市场经济文章,当然这一内容是&按劳分配&的基础,我在1993年前曾写过《分配论》,是专门讲叙市场经济与分配关系的(当时是手写的,曾以人民来信的方式寄给有关单位),在本文完成以后,我将把《分配论》经过修改后再次发表并上网,以使整个文章能够衔结。
一、&&& 社会支柱经济的&按劳分配&
1、社会主义公有制股份制企业&按劳分配&的形式及可行性
在上文中我们从理论上探讨了&按劳分配&的型式,即在操作性劳动中按照劳动力再生产的需要进行分配,这种分配可借助于市场经济的作用在个体的量上和整体的均衡度上进行调整。即在分配量上根据社会生产的水平决定每个人的分配量多少,在分配的均衡度上按平均分配量上下波动,振幅很小,由于这种分配属于市场调节范畴,相当多的人都已经有了清楚的认识,所以在本文不作为重点。本文的重点在于对计划性劳动分配的讨论,即&资产&的分配,也可以称为社会再生产的组织性质的分配。在社会再生产的组织性质的分配中我们又把重点放在了共有资产雇佣劳动群体上,因为这种形式是目前社会支柱经济的主要形式,所有的大型企业,科技水平高的企业,对社会经济举足轻重的企业几乎都是这种形式,当然并非&自有资产自己劳动群体&和&自有资产雇佣劳动群体&不重要,而是&共有资产雇佣劳动群体&处在整个社会的支柱地位,他的分配问题解决了,很多经济问题就可以解决了,包括困扰资本主义经济的经济危机都可以自然消失,重要的是通过&共有资产雇佣劳动群体&的分配问题,我们看清了市场经济与马克思主义的联系,使我们的马克思主义意识形态在市场经济中清晰化,对&老路派&和&邪路派&意识给于了有力的驳斥,使马克思主义在经济上的道路明朗化,增强了实现共产主义理想的信心。
那么应该如何解决&共有资产雇佣劳动群体&分配问题呢?其实公有制企业并不是只有马克思主义者认可,相当多的国家都曾经认识到社会必需要有公有制企业来支撑才能够使这个社会稳定,这其中包括不少发达的资本主义国家。为此,很多国家都进行了国营企业的试点以掌控社会经济,但大部分国家都失败了,主要的问题在于他们不理解分配,在他们看来&私有&或&公有&是固定的,是不可改变的,其实&私有&或&公有&只是一个概念,他们必需以分配为基础,也就是说&私有&或&公有&需要通过分配以取得社会的认可才能成立。所以,只有确认正确的分配,才能使&所有制&符合社会的要求。虽然大多数国家的国企试点没有成功,但却说明了公有制企业是社会发展的必需。因为国企是社会发展的需要,所以我们选择国企做为分配改革的先行。再有 &共有资产雇佣劳动群体&是社会再生产的组织者和计划者,&共有资产雇佣劳动群体& 是社会化生产时代社会化生产的支柱和先行者,所以我们选择了国有股份制企业作为改革的基点。
股份制本是一种企业筹资的手段,为了适应这种资本组合方式,在各种社会力量的磨合下形成了股份制企业制度,股份制企业的特点是首先由企业发起人认筹企业的发起资本金,然后再以股份的形式向社会发行股份,筹集企业资本金,&&。股份制企业制度很长,我们在此就不累述了,在这里我们说一下我们的设想:1、企业发起人(可是多人)必需认筹股份制企业制度规定的发起资本金,企业发起人无力筹集的由任命机构(目前中国的国有企业领导基本上有有关政府机构认命)代为筹集,金额数记入被任命者的应收股金账户的借方。2、除上级任命机构确认的高级技术人员外,取消一切企业领导的高薪,对企业领导的工资限制为社会平均工资的N(二到三倍)倍之内,企业领导不能领取高级技术人员的工资。3、企业领导可根据认筹的企业资本金获取企业的相应业绩工资(正常生产时期),在非生产期(比如建设期)可根据业绩获取业绩工资,业绩工资不发给领导本人,金额记入领导的应收股金账户的贷方。4、根据企业的业绩进行股份分红,股份分红是企业领导的合法收入,是劳动工资的另一种形式,当然,目前企业领导的年金、奖金、非法规福利、非法规补贴等也全部取消。5、在开始阶段,由于领导的实际股份较少,可根据认筹股份的比例进行分红,但比例不应过高,期限也不宜过长。6、经过一段时期的积累,领导者的应收股金就可能出现贷方余额,这种情况是领导者领导有方的证明,贷方金额可继续投资企业做为股份,也可以指定使用者充当其筹资保证金(包括其他国资企业),但不得兑现,也不得无分配转让,股权的所有及分红仍属于原领导者。7、在企业领导变动工作单位时,其股份的贷方金额可以带离到新单位,已经确认为原单位的股份应在原单位内保留或内部转让,内部转让无需分配,转让后记入新单位的股份账户。8、在领导者确需退股的情况下,要经过分配程序,经过分配程序后的金额为个人财产。9、分配程序是根据当时的有关规定在退出股份时,经过企业定期的清算,交清有关税、费,剩余的才可做为劳动所得。10、股份可以继承,但要进行分配清算并交清有关税费。11、如果该领导的个人股份账户长期出现借方余额或贷方余额大幅度的减少,要引起重视,查明原因,必要时要对该领导进行撤换。12、被撤换领导的股金也要进行清算,有经济能力的要进行退赔,没有经济能力的也要记入档案,经济责任要跟随其一生。
我的设想是把劳动中的操作性劳动的分配和计划性劳动的分配分开,领导者的操作性劳动的分配同普通的职工没有区别,同普通职工工资金额的差距也在一定的限额之内,而在计划性劳动的分配上则按照企业的再生产需要进行安排,与企业的经营业绩,遵纪守法,职工分配的提高,对社会贡献有关。
2、社会主义公有制股份制企业&按劳分配&的可行性
我们展示了公有制企业的分配形式后第一个问题就是要讨论一下这种形式是否可行,我认为是可行的,理由如下:第一,社会主义公有制股份制企业&按劳分配&分配形式的原形是资本主义的私有制股份制分配方式,我们在内容在上完全保留了私有制股份制的优良制度和他的社会适应性与经济适应性,所以,公有制股份制企业的分配形式在社会适应性上和经济适应性上应该是可行的。第二,为了增加分配形式可行性的强度,我们选择了公有制企业为先行,因为公有制企业本身就是国有资产,&分配形式&只是国有资产企业的内部制度,并不干预其他企业的市场行为和自主权。第三,随着社会的进步,相信会有不少的其他企业自愿的跟随国有企业实行这种分配形式,因为其他企业会逐渐发现,这种分配形式既有利于企业的管理和发展,也有利于个人利益的实现和保证,唯有的是社会传统遗留的富人特权没了,但这些企业领导们一定会这样想:既然个人利益的实现和保证都有了,要特权干吗?第四,在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下,中国聚集着许多优秀的共产主义人材,他们本身就是无私的,为了共产主义事业,为了消灭阶级和阶级斗争,他们是会向前进的,何况在企业的&按劳分配&中充分包含着他们的自身利益。当然公有制企业&按劳分配&的改革成功与否还会被其他许多因素所左右,在后面我们还将进一步的论述。
3、在支柱型经济中社会&按劳分配&与&按资分配&的不同
公有制企业的&按劳分配&是从私有制企业发展而来的,在分配的实际操作上同&按资分配&有相当多的相同之处,但是,公有制企业的&按劳分配&与资本主义私有制企业的&按资分配&是有本质的区别的,首先,资本主义社会分配依据的是资本,而社会主义社会分配依据的是劳动,最后股份的分红虽然表面上是资本的增值,但实际上是对劳动的评价,或者是逐渐由资本增值向对劳动的评价发展。 其次&按劳分配&依据的是马克思的社会发展理论,其最终目的是消灭阶级和阶级斗争,而&按资分配&依据的理论是私有制的资本增值最大化,是纯粹的私有制资本积累。再者&按劳分配&着重点是分配,所有权只是分配计算的需要和分配后的结果,而&按资分配&强调的是所有权,他分配的依据和结果都由所有权作为支撑。最后&按劳分配&的分配范围不但包括全企业,而且延伸到全社会,而&按资分配&的分配范围只局限于投资者。
我的本文(上)发表后,有一些网友在文后评论中提出一些问题,现在结合本文(下)的叙述,我回答第一个问题:为什么把&按劳分配&作为共产主义社会一定要实现的重要内容?回答:大家都知道,马克思主义对共产主义描述为:生产力高度发达:按需分配;不同阶级的差别已不存在,阶级斗争已经消失;社会高度的管理与组织;人的素质(特别是领导者的素质)高度文明。马克思主义对社会主义的描述为:资本主义社会向共产主义社会的过渡期;逐渐提高社会生产力;按劳分配;不断地逐渐缩小贫富差距,最终消灭阶级;社会管理和组织的实践时期;共产主义先锋队作用期。马克思主义早已揭示了&按劳分配&是通向共产主义的必经道路,当然,光是马克思说的并不能算作真理,还必须把这些话带到实践中去检验。从前苏联建立社会主义社会到现在已经有近百年的历史了,从目前的情况来看,资本主义社会仍然占有绝对优势,就是在社会主义国家,私有制意识在国民心中仍占有主导地位,建立自觉的社会化意识在这样的情况下是根本不可能的,大家都知道,在私有制社会,推动历史前进的动力是阶级斗争,阶级斗争推动着社会的变革,如果这种变革跟得上社会的发展,这种变革就表现为社会改革,如果这种变革跟不上社会发展的要求,这种变革就表现为改朝换代的社会革命。但是这种社会变革方式只属于一般形式的社会进程,比如说奴隶社会之内的变革,封建社会之内的改朝换代,一般来说是指在社会性质相同的时段,社会质的积累性变革。但如果社会的发展发生了质的变化,比如从原始社会到私有制社会,从奴隶社会到封建社会,从封建社会到资本主义社会,这样改变其社会本质的社会变革,这样的社会变革其进程就复杂的多,这样的社会变革虽然也是阶级斗争所推动的,这种推动是经过漫长的社会积累才达到的,只有社会要素在漫长时间的积累中达到社会变革需要的条件,这种变革才能成功,比如生产力要素;社会管理水平要素;人类文明程度要素等,这种要素积累同社会变革量与质的关系是不以人的主观意志为转移的。所以我们要成功的进入新的社会首先就要进行这些变革要素的积累,而积累这些变革要素中较重要的一条就是要进行&按劳分配&,在历史上,&按劳分配&都是对最基层的出体力的人群而言,历史上通常把基层人群的出体力称为劳动,其实并不然,如果把劳动只看作是出体力或出脑力,而不注重研究劳动在经济和政治中位置和作用,那是十分错误的,劳动是社会生产最主要的组成部分,劳动者是社会群体中数量最多,力量最强的社会团体,劳动是社会生产力发展最基本的因素,&按劳分配&是历史发展最直观最重要的发展指标,只有&按劳分配&才能提高社会生产力,只有&按劳分配&才能逐渐缩小阶级差别,最后消灭阶级,只有&按劳分配&才能建立一套科学的分配体系,只有&按劳分配&才能确立劳动光荣的正确世界观,只有经过长期的&按劳分配&,才能使进入新的社会要素的集累达到需要的水平。
4、社会主义公有制股份制企业&按劳分配&对社会发展的预测(必要性)
下面我们再提一个问题:本文为什么要选择股份制企业作为&按劳分配&的突破点?其改革的要点是什么,为什么要这样改?答:大家都知道,前一段时期不少发达的资本主义国家都试图建立由国家资本控制的企业,但到后来都失败了,这些资本主义国家为什么要建立由国家资本控制的企业,是什么原因又导致其失败呢。大家都知道,直到现在,资本主义国家在生产力上仍占有绝对的先进,在社会管理上也成熟于其他国家,于是中国的部分学者们就得出了资本主义优于社会主义,或者发展社会主义就必须先发展资本主义的论调,果真如此吗。首先我们承认资本主义社会在特定的历史阶段有其先进性,正因为如此,才使当时社会生产力得到了较快的发展,这是不可否认的。但正是因为资本主义社会生产力的发展把现今世界的许多国家推向了社会主义,有人说,社会主义是无产阶级建立的,我不这样认为,正是由于资本主义推动了社会生产力的发展,才使现今世界从小农经济升级为生产的社会分工,在生产方式升级为社会分工后,这种以社会分工为主要形式的社会生产组织形式其名称不称呼其为社会主义又能称呼什么。当然,社会主义社会虽然是资本主义建立的,确是马克思主义确认并对其正确性进行论证的,因为作为继承几千年私有制的资本主义社会,资本主义社会还没有对他推进的这种社会变化有所认识,他如果确认是他建立了社会主义社会,那么就意味着资本家自己将否认他们自己的特权,这是资本家不愿意看见的。资本主义社会的意识形态是&自由、民主&,穷人的&自由、民主&同资本家的&自由、民主&是很难划等号的,富人的经济目标是&利润最大化&,富人要自由,要民主,要&利润最大化&,他就必然不会给穷人自由,也不会让穷人做主。但社会并不是按照部分人的要求进行发展,无产阶级的斗争迫使社会向着马克思指出的方向的发展,八小时工作制、最低工资标准、劳动保护条例等一大批制度推进了社会的进步,也维护了资本主义社会的暂时稳定。但是,资本主义社会的局部改革并没有阻止其社会制度与生产关系矛盾的扩大,经常发生的经济危机不但动摇着资本家的经济利益,也对资本主义社会的社会制度产生了威胁,在这种情况下,资本主义社会不得不去寻找新的解决办法,试图以国家投资建企业的方式使经济危机得以缓解,资本主义自己也明白,要想摆脱经济危机,唯有走企业国有化的道路。但是资本主义制度决定着资本主义社会的这项试验必定要失败,资本主义社会的根本是资本,他所有的经济活动都是围绕着资本的增值而开展的,人民的生活,生产的开展等所有的一切都是在被资本增值的捆绑下进行的,在这种意识形态下,资本主义管理遵循的是所有决定分配的原则,也就是说资本决定资本的增值,在这种管理原则下,国有资本企业的社会化的特点与资本主义私有制度不相适应,所以,资本主义社会的企业国有化的试验也就注定要失败,但他们自己试验后却认为企业国有化是一条走不通的路。如果中国的改革像某些学者说的那样是资本主义优于社会主义,或者发展社会主义就必须先发展资本主义,那也会把中国引进这条经济危机的邪路。虽然资本主义国家企业国有化的试验失败了,但他却给了我们社会主义国家以启发,既然资本主义社会同马克思主义一样都认为国有企业能够摆脱经济危机的困扰,那么国有企业就应该是社会主义进程的一项选择,只是我们对国有企业不能继续资本主义的意识形态,而是要把马克思主义的社会发展因素熔入到国有企业的管理中,所以我们虽然把国有企业作为股份制企业,却又要坚持企业资本的公有制原则,我们既要坚持了公有制原则,却又要将国有企业同市场经济融为一体,我们将公有制国有企业同市场经济融为一体,又同时要坚持了国有企业的社会性,也同时考虑到企业领导业绩考核与个人利益,并坚持了社会主义的&按劳分配&原则。所以我们把以上所述作为了改革的要点,最主要的设计是平等操作性劳动的工资,设立计划性劳动的工资,计划性劳动的工资首先表现为取得用以考核的股份,然后才用股份分红的途径来取得工资。通过这样的改革来达到既能坚持国有企业的社会性和公有制的原则,又能使国有企业融入市场经济兼顾企业领导的个人利益和&按劳分配&。
二、用逻辑推理的方法对改革后的社会进步进行预测。
我们在前面已经说过了&按劳分配&改革的要点,就是在国有企业中推行以股份分红替代现在的高管高薪,这种改革的成果并不是光表现在改革中的工资的平等,而是表现在经过改革以后对社会发展的促进,虽然这种促进的结果只有在改革之后才能显现,但目前我们还是可以用逻辑推理的方法对改革后的社会进步进行预测。
1、可以抑制并逐渐消除资本主义社会的经济危机:我们前面已经讨论了资本主义社会用国家资本建企业的措施,资本主义国家为什么要这么做呢,因为资本主义国家也看到了,某些私有积累达到一定的程度他就有了绑架社会的能力,可以控制市场价格;如果利润达不到他的目标要求他就可以停产以造成人民失业,物价上涨等等,社会将这种绑架社会的现象称为垄断,垄断的后果不仅是让人民在社会交易中受到不公平对待,而是在以后的生产中,垄断者不需要努力工作为社会创造财富,只要投机便可轻而易举的取得目标利润,以至于最后导致社会生产力发展的停滞。那么是不是可以通过制定社会的规则来限制垄断的产生呢?这个主意资本主义社会也试验过,反垄断法就是由资本主义国家帅先制定的,但反垄断法的限制能力有限,社会上不少企业行为反垄断法都对他没有限制能力,特别是企业的生产牵涉到自然资源和企业的高科技生产,几乎无法限制其垄断。很显然,如果国有企业的&按劳分配&改革成功,将使企业就是垄断了也不能绑架社会,社会主义社会可以通过发布法规和调节国有企业分配的方法,完全的杜绝企业的投机行为。资本主义产生经济危机的因素有三条,一我们上述讲的企业垄断,二是普通劳动者的消费能力低下,三是&利润最大化&目标引发的资本投机,这三条因素在我们国有企业&按劳分配&的改革成功后,就可以随着新机制的运行而被化解,产生经济危机的条件被清除了,经济危机也就不会再发生。
2、能够使伟人邓小平的&先富带后富的理论&得到现实的支持:邓小平在三十几年前发起了现在正在进行的经济体制改革,这场改革使中国的经济得到了发展,使中国的国力大大的增强,在经济发展和国力增强的同时,中国的经济也出现了一些问题,其中之一就是收入的差距太大,为了解决由于收入差距太大带来的社会问题,中国现在基本上都是学习西方的经验采用国家福利和社会福利的方法,国家福利就是政府的补贴和救济,社会福利就是社会的捐助,这类方法确能解决贫穷阶层暂时或一段时期的生活问题,但却不能从根本上消除贫富差距,从马克思主义的理论上来说,这种方法在资本主义制度下只能解决资本主义社会暂时的社会稳定问题,却不能从根本上消除资本主义社会的阶级差别,从社会主义社会的社会治理角度上来说,他只能解决由于贫富不均带来的暂时社会问题,却不能从根本上解决由于分配不公而带来的社会矛盾,以致于社会主义社会的经济体制不是逐渐的消灭阶级,而是推动产生了新的阶级对立和矛盾。在中国有不少人在改革中富了起来,这其中有不少是钻了国有企业改革的空子而富起来的,这些人富起来之后本应该继续认真的搞好企业经营,但他们之中的不少人并没有继续认真的经营企业,而是采取投机的办法把企业的财产变成可转移的个人财富,然后转移到国外,供其个人及家庭和情人独享。我们在本文上半章中曾讨论了在市场经济中资产的形成轨迹,作为计划性劳动的分配是企业资产的主要来源,这些资产是作为企业的再生产的需要而存在的,是社会再生产的根本,其用途只能用于社会的再生产,个人本是无权占有的,其个人所得的部分只是社会再生产后用于增加的社会消费分配份额中个人多分得的部分,是生产力及生产发展带来的劳动价值波动差所形成的收入。所以我在分配中遵循了市场经济的经济规律,把股份作为国有企业领导层的经营业绩工资,把股份分红作为最终国有企业领导层的计划性劳动的实际工资,这样做就避免了用资本绑架社会的情况出现。实际上,假如你是一位企业家,就是在资本主义制度下只要你是在用心认真的搞生产,你肯定会把你的经营所得大部分都用在再生产上,而用于提高自己生活水平的只是一小部分,这个道理非常简单,我提出的做法并没有限制企业领导者权力和自主,相反却真正的使邓小平提出的&先富带后富&得到真正的实现,这种&先富带后富&已经不是富人对穷人的恩典,而是真正的缩小了贫富差距,并按照马克思主义提出的社会发展方向,逐渐使社会向着消除阶级差别的方向前进。
3、能促进企业的管理向着先进和完善的方向发展:记得在三十多年前的经济体制改革的初期,当时对国有企业改制的宣传中认为国有企业改制中重要的一个方面是学习国外先进的管理经验,几十年过去了,国外先进的管理经验学到了吗?说一点没学到是不客观的,但是最多也只能算学了个半罐子,但最要命的是学了这半罐子,却把原来国有企业的严格的财务管理制度放松了。我们知道,老的财务管理制度在某些方面是束缚了企业的手脚,使企业失去了活力,但是把企业的财务制度放松了是否就使企业有了活力呢?活力是有了,但相当多的情况下没有把这种活力用在企业的生产经营上,乱发&工资&、乱发奖金、乱发福利,随便的公款吃喝玩乐,出国考察&&&&&&,在投资上不动脑筋的跟在别人屁股后边照搬照套的追风,搞好了成绩是自己的,搞砸了就把包袱甩给社会。资本主义社会的私有制企业为什么能搞得好企业管理,而他们的国有企业为什么就搞不好企业管理呢?有人说这是因为私有制正确的原因,所以中国也要扩大私有制,把国有企业私有化。我不这样认为,在小农经济时期,或者现在的小微及个体企业,私有制是必要的,因为个体和小微企业实行私有制符合与其相对应的社会经济特点,能使这类企业在市场经济的作用下更好的服务于社会的需求,但如果是大中型企业则情况就不同了,大中型企业的社会经济特点是高度的社会化,高度的科技水平带来的高度的生产力,以及占有的社会资源和自然资源,以致于形成了超越社会的生产竞争力,极易形成资本集中,导致企业向垄断的方向发展,虽然他的企业管理是比较好的,但这种好的管理并不是使企业在市场经济的作用下服务于社会的需求,而是利用其集中的资本临驾于市场经济之上去绑架社会,所以我说大中型企业私有化不符合社会发展的规律。那么是什么原因导致私有制企业能够搞好他的企业管理呢?其实企业管理并没有什么固定的模式,他之所以管理的好并不是有一套管理模式或方法,而是因为他的管理者有着积极管理的责任心并加上他的管理经验,而他的管理经验也是因为其有责任心才积累起来的,那是什么原因使其有这样的责任心呢?是分配,是分配导致了私有制企业的领导有了积极管理的责任心。有人说,你说的什么呀?私有制企业那里有什么分配,他有的只是利润,赚钱,不错,从企业主或资本家的角度上来看,的确是利润,赚钱,如果我们从整个社会的角度上来看,这是不是一种分配呢?只不过是分配的不公罢了。我们暂不去讨论他们分配的公与不公,现在我们先研究一下怎样利用分配来提高企业领导的责任心,显然我们可以清楚的看到,如果按照我的改革思路,国企的领导们敢没有责任心吗?如果他没有责任心,那么他就没有表示他取得业绩的股份,没有业绩的股份就没有当领导资格,就面子尽失,没有业绩的股份就拿不到分红,没有分红就没有实惠,这样企业领导的责任心就同他的面子里子都连在了一齐,有了责任心之后再去抓管理,我想情况一定会大不一样的。
4、能够对企业的违规和贪腐给与有效的抑制
目前不断有国企的违规被揭出,多个国企的老总被调查,这些贪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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