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没有人辞去中介代理一手房职业进入开发商团队的

开发商:客户签名被中介人员冒签造假家家顺:企图以签名造假为由拒付佣金律师说:有欺诈行为确认单可认定无效
开发商找中介帮卖房700多万佣金惹争端
&&&&5月28日,中山市家家顺房地产经纪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山家家顺)的员工到悦盈新城销售中心讨要佣金,有员工表示该项目的开发商拖欠近千万佣金,同时悦盈新城方与中山家家顺均发出公告各执一词,悦盈新城称家家顺销售人员冒充业主签名,以骗取公司佣金;家家顺则称,悦盈新城企图以诬赖家家顺冒充客户签名造假为由,拒绝结算佣金。&&&&昨日,南都记者分别采访了悦盈新城相关负责人与中山家家顺负责人,悦盈新城方表示若协商不成将走法律途径解决,而中山家家顺则表示虽然集团愿意走法律途径解决,但员工却不愿意。目前双方并没有就该事件达成共识。&&&&有律师表示,一旦出现欺诈行为,开发商确认行为将无效,可拒绝支付该部分单位的佣金。业内人士则表示,该事件折射出目前开发商急功近利下采取渠道为王的激进做法让中介有机可乘,同时也从侧面反映了中介行业还存在不少乱象。&&&&事件回顾&&&&开发商与中介为数百万佣金起争端&&&&上周六上午,中山家家顺员工到悦盈新城销售中心门外聚集向该项目开发商追讨销售佣金。有员工在现场向南都记者表示,目前开发商共拖欠他们至少700万的销售佣金,导致他们无法按时获取足够的生活费,他们要向开发商讨要此前1-4月份被拖欠的销售佣金。&&&&“我们之前已经与开发商进行协商,但一直都没有得到回复”,一自称是中山家家顺员工的陈女士表示,悦盈新城开发商目前拖欠近千万佣金,现在很多员工没有得到当期佣金,因此不少员工对此有怨言,并自发到该项目要求开发商面谈。而开发商并没有给出任何回应。&&&&该公司益华店的店长倪美琴介绍说,“我们(家家顺)被拖欠了数百万的佣金,一直到30日上午为止他们都没有给过我们任何回复。”虽然从4月份开始就不停地与开发商沟通,但一直没有获得回应,不少被拖欠佣金员工因为此事而气愤,因此于27日下午4点左右自发到开发商处询问佣金的发放情况,而她本人也被拖欠了六七套洋房的佣金。&&&&“合同上说的是每个月结一次佣,但开发商目前采取拖延方式拒绝支付。”她说。此外她表示,虽然对方希望打官司来处理该事件,自己也确信打官司会胜诉,但由于担心打官司的时间太长,自己根本耗不起,因此和其他员工一样更倾向于协商解决。&&&&双方出示公告均称对方违约&&&&实际上,27日下午已经有中山家家顺的员工到悦盈新城追讨佣金,一代理商向南都记者透露。同时,当天悦盈新城方及中山家家顺各出示了一份公告,公告上就拖欠佣金与否的情况作出说明,双方各执一词,互不相让。&&&&其中,悦盈新城方表示,中山家家顺与开发商于2016年1月达成合作协议,据合同规定,家家顺须在项目规定范围外进行相关拓客活动,达至项目最佳营销效果,但实施过程中,该司发现,家家顺公司罔顾合同规定,违反合同精神,损害开发商利益。&&&&同时开发商公告中表示,经调查发现部分经由家家顺签订的客户成交单存在严重问题,经严格的笔迹对比后发现,为家家顺销售人员冒充业主签名,以骗取开发商佣金,此举严重违反社会诚信及合同精神,并对开发商造成了重大经济损失。对于正常成交部分单位,开发商已于2016年4月根据合同约定支付了100万元佣金。剩余未到期和问题单位,目前已多次与家家顺沟通协商,望通过正当法律途径解决。&&&&而中山家家顺则表示,于2016年1月与悦盈新城开发商达成合作协议,其中合同规定由家家顺负责拓客并带至现场等,同时认为开发商企图以诬赖家家顺冒充客户签名造假为由拒绝结算佣金,并指出2016年1月到合作期间,家家顺共计成交312单,合同约定每月结算一次佣金,但开发商仅于2016年4月结算了小部分佣金,剩余大部分佣金一直被拖欠不给。&&&&昨日,南都记者就此事先后采访了悦盈新城相关负责人及中山家家顺总经理李功镇。针对目前佣金拖欠与否的说法,双方依旧各执一词,同时还针对对方发布的公告及说法等进行反驳,悦盈新城方表示没有拖欠佣金一说,并认为对方通过伪造业主签名来造假骗佣;家家顺方则表示一切按合同办事,自己没有造假骗佣,并认为开发商没有支付应付佣金。&&&&各方说法&&&&悦盈新城开发商:没有拖欠佣金,对方存在造假行为&&&&对于中山家家顺的员工宣称被拖欠数百万的佣金的说法,昨日上午悦盈新城相关负责人接受南都记者采访时表示,目前并没有拖欠该二手中介的佣金,反而是家家顺存在仿冒业主签名的造假行为。&&&&“《客户联动确认单》上的客户签字与认购书的客户签字根本不是同一个人的笔迹”,该负责人向记者出示了一购房者的《客户联动确认单》和《认购书》,其中购房者签字的笔迹有所不同。“这明显是属于欺骗行为,这样的成交是有问题的,因此我们拒绝支付这些成交房源的佣金,一共有86套房。”她表示,目前1-4月已经签约的正常房源已经发放了佣金,共约100万。&&&&此外,开发商称,本次并非针对家家顺而采取的行动,而是发现对方的销售成交率急升才怀疑对方造假,并着手对已购房的业主进行回访,从而发现这一造假问题的。“1-3月份家家顺从最初成交比例为3%-4%陡然提升到60%以上,这种情况并不合常态。”她表示,随后他们安排客服人员回访业主,有业主表示自己并非家家顺推介过来的,才开始着手调查签名造假的问题。&&&&她表示,原本这些应该属于自然上访的客户,虽然合同中约定在规定范围外拓客,但由于家家顺的员工被数次发现在销售中心门口、停车场等地方拉客,已经违反合同的约定,损害了公司的利益。&&&&中山家家顺代理商:开发商拖欠至少700多万佣金&&&&针对悦盈新城方的说法,中山家家顺总经理李功镇接受南都记者采访时表示,这一说法是开发商拖延发放佣金的表现。“除了不到100万的佣金已支付外,开发商至少拖欠我们700多万”,他表示,对于开发商提出销售率急速上升不合常态的说法,是因为成交单位中不少是深圳员工带来的深圳客源,因此后期出现销售率上升,这是正常的情况。&&&&另外,针对业主签名造假和如何判断业主属于推介方的说法,他指出,合同规定带到项目现场的客户,开发商现场从其客户系统中核对,如果在确认的当日前3周内未有接待记录的,那么该客户属于家家顺的有效客户。&&&&“我们经纪人带过来的客户到售楼现场后,悦盈现场销售会当面与客户核实是否为我司客户,核实后悦盈开发商对接人才在《客户联动确认单》上签字确认客户的有效性,因此并不需要客户本人签字确认”。他表示。&&&&业内人士:存在开发商销售人员与中 介串单的可能&&&&有从事代理的知情人士称,导致开发商与中介“撕破脸”的原因是由于开发商销售人员与家家顺中介人员私通串单,随后被开发商发现并拒付剩余佣金所致。&&&&“开发商拥有自己的销售团队,同时引进中山家家顺作为二级联动,两支销售队伍同时销售,而支付给家家顺的佣金较高,导致不少销售人员主动与中介串单,以赚取更高佣金”,有业内人士透露,后来开发商发现情况后就拒付剩余佣金,导致出现冲突。&&&&不过,这一说法上周暂未得到官方证实。&&&&昨日接受采访时,双方均予以否认。“我们的销售人员并没有与他们勾结,佣金高低不能作为原因”,悦盈新城相关负责人表示,由于自身员工在福利、工资等方面的构成与代理商的佣金条件不一致,因此不会产生这样的情况。&&&&而中山家家顺总经理李功镇则表示,由于公司制度规定不能串单,且串单行为不仅涉及到销售人员本身,更涉及到开发商提成、公司提成、跟单等一系列的相关人员提成,因此利用佣金差额的串单行为不可能存在。&&&&同时,在公司的内部账目中,也没有这样私下让利给开发商单独销售人员的做法。&&&&虽然双方予以否认,但有业内人士告诉记者,这样的做法其实并不少见。“属于开发商自身的销售人员销售一套单位可能只有几百元,最多只有1000多元提成。&&&&按照行内普遍千分之一的提成,100万元的房子也就是1000元提成”,一服务开发商的本土代理商表示,为了快速销售,部分项目会引进二手中介、在线看房团等方式作为联动,部分项目会给出不错的提成,例如目前普遍的情况是即便是以个人名义申请带客,成功销售就能获得元不等的佣金奖励,甚至部分项目给出的提成佣金更高达万元以上,这让采取自然销售的开发商员工很容易产生负面情绪,采取私下挂单的方式获取更高提成,而被挂单的二手中介等人员在没有带客的情况下,由于获得额外的提成也乐见其成。&&&&同时,有不愿意透露姓名的业内人士表示,目前不少开发商重视如二手中介等以客源为主的渠道销售,“能卖出去”的做法让开发商尝到甜头,但同时管理上容易产生混乱及矛盾,本次事件只是冰山一角,他认为该事件折射出开发商急功近利下采取渠道为王的激进做法,让中介有机可乘,或将让整个房地产行业重新重视品牌与营销口碑的建立。&&&&双方分歧&&&&有没有造假?签名真假会影响合同执行吗?&&&&针对对方的公告,悦盈新城相关负责人及中山家家顺总经理李功镇均予以反驳,并各执一词认为对方存在过错。双方就客户签名造假、签名与否是否影响合同执行等问题对南都记者表达了看法,双方同时均表示在协商不成下不排除走法律途径解决,但中山家家顺同时还表示员工目前不愿意采取法律途径,更希望尽快协商拿到应有佣金。下面是本次事件双方最大的分歧点:(开发商用悦盈新城表示,二手中介代理商用家家顺表示)&&&&关于伪造签名&&&&南都:在《客户成交确认单》中,究竟是否存在签名伪造的情况?&&&&悦盈新城:的确发现这一情况。部分《客户成交确认单》的“客户确认(签字)”一栏中的客户签名与《认购书》上的“乙方签署”一栏中的客户签名字迹不一致。由于《认购书》是必须要客户本人过来签名的,所以怀疑家家顺在《客户成交确认单》上伪造业主签名,以骗取公司佣金。目前通过字迹排查已经发现有86宗存在该问题的《客户成交确认单》,这些公司都拥有证据,并向律师咨询这是欺骗行为,因此公司拒绝支付该批单位的佣金是合理合法的。我们也一度与对方协商找专家进行字迹鉴定,但被他们拒绝。&&&&家家顺:根本没有这一说法。实际上《客户成交确认单》是让开发商用于客户资料及对我们的工作进行确认的表格,而里面的客户确认(签字)这一栏不排除有业主签字、我们的销售代签、他们的销售代签,甚至是空白的情况。我们也没必要去伪造这些签名,因此说签名伪造的情况不可能存在,而且这也对佣金结账没有影响。&&&&南都:签名伪造与否对合同约定会产生什么影响?&&&&悦盈新城:业主的签名被他们所伪造,因此在法律角度上这是无效的,也违反了合同约定。在《联动代理合同》里,第十三条也规定了《对接人确认书》、《客户联动确认单》、《客户成交确认单》与《未成交确认表》都是与《联动代理合同》具有法律效力的。&&&&家家顺:且不论《客户成交确认单》的签名是我司员工签署还是对方员工签署,甚至这一栏有没有签署客户名字,在我们与开发商签订的《联动代理合同》里第5&.2&.1条中就规定,成交确认方面,“甲方对接人应在乙方客户签订《认购书》时,在《客户成交确认单》上签名确认乙方工作”,“经甲方对接人签字确认的客户成交确认表可作为乙方结算代理服务费的凭证。”这也就是说,这一栏的业主签字与否与结佣并没有任何关系。&&&&关于未结佣金&&&&南都:未结清佣金到底是多少?&&&&悦盈新城:此前2015年的佣金已经全部结清,在1月份至4月份期间,他们销售310套单位,其中86套单位是有问题的,这310套单位涉及的总金额在800万元左右,并非对方宣称的1000万元。目前我们已经发放了100万元佣金,这些佣金都是针对已签约、没有伪造签名等问题的单位来进行发放。没有签约的正常单位因为没有达到合同标准,因此没有发放。&&&&家家顺:此前有我司员工说将近1000万元的佣金,估计是员工并不清楚全额。我们核算后发现,一共成交312套单位,总佣金为840多万元,其中他们只支付了不到100万元。现在相当于对方还拖欠700多万元佣金。&&&&南都:佣金是按照什么条件进行结算?&&&&悦盈新城:《联动代理合同》上第六条有规定,成交确认后,乙方推介的一次性付款客户签署《商品房买卖合同》,按揭客户签署《商品房买卖合同》支付首期房款并签署《银行按揭合同》后,甲方按套计算支付乙方成功推介之物业的代理服务费。所以结佣都是按照签约购房合同后进行核算的,目前有部分单位尚未成功签约,因此这批单位无法结算佣金。&&&&家家顺:佣金结算应该是每个月一次。在《联动代理合同》的第七条费用支付规定,甲乙双方每月5、10、15日统计成交量,对已达到代理服务费结算条件的成交单进行结算,这是合同规定的。&&&&关于涉及数额&&&&南都:牵涉的销售单位和人员数量是多少?&&&&悦盈新城:他们销售的310套单位涉及的销售人数是155人,其中86套问题单位涉及54人,但是要求追讨佣金的员工已经远超过这个数字。&&&&家家顺:代理环节不仅仅涉及销售人员,实际上每出一张单至少牵涉3人以上,包括对佣、派单、宣传等环节的员工,同时深圳这边还有不少员工虽然没来案场却成功推介,这些员工都是有佣金提成的,因此至少上千人牵涉其中。&&&&南都:对方有无阻扰结佣?&&&&悦盈新城:原本上周我们已经约定客户过来签约,但对方派人到销售中心围堵,致使部分客户的签约流程无法完成,因此没办法结算正常单位的销售佣金,只有当客户签约后才能结算。目前主要签约的是8栋的客户,这些都能在网上核查。&&&&家家顺:部分单位早于1-&3月销售完毕,而开发商一般规定15日内购房者需要按时签约,因此这个时间段的佣金理应可以结算。而对方不愿意提供买卖合同、发票等进行对账,致使无法得知具体的可结算佣金数目。目前预计不少于30%-50%,至少在200万元以上。&&&&律师说&&&&86客户是谁拓展应向客户本人核实&&&&对于双方各执一词,有律师人士表示,具体问题需要具体分析,本次事件的关键问题在于事件中涉及的86个购房者究竟是哪一方销售人员拓展的客户。南都记者就此事向广东广之洲律师事务所律师王美舟进行采访,王律师表示,若一旦出现了欺诈行为,即使事后签了确认单也不构成合同上的要约组成。&&&&“目前开发商与代理商之间的核心问题是,《客户成交确认单》是否出现业主签名伪造的情况,及这一签名是否不属于合同上面规定的条款要约。”他表示,伪造字迹的情况不能仅根据字迹进行逐一比照,最直接的方法是逐一找这86个业主进行回访取证核实,若大部分人表示是中介代理公司接待拓展的,那么则属于家家顺的客户,该公司可以此向开发商索取佣金;反之若大部分的业主表示是开发商的旗下销售人员接待拓展的,那么开发商有权以对方存在欺诈隐瞒的行为拒绝支付该部分客户所带来的佣金。&&&&若证实签名系伪造开发商可拒付佣金&&&&“伪造签名是没有确定作用的,在取证时这86个客户的口径将成为判断中介代理商是否存在欺诈行为的重要证据,在正常情况下,即使不排除有业主会因为其他原因造假口供,但估计大部分业主会用事实说话。”他表示,这将决定中介代理商是否合理拿回佣金的一个举证,这是因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相关法律条款规定,若过错方存在欺诈行为,则即便是合同上约定的合同条款是只要甲方签字确认就算是构成结算代理服务费凭证的,也属于是开发商被隐瞒才签字确认的,违反了《民法通则》的规定,因此开发商可以拒绝支付遭受欺骗的佣金。同时,正常销售的单位则不影响开发商与中介代理商之间的正常结佣,需根据合同操作。&&&&同时他还表示,这一情况在地产行业内较为常见,除了出现过代理商欺骗佣金的行为以外,也不排除开发商以此为由拒绝正常的佣金支付,因此需要根据现实情况具体问题具体分析。&&&&采写:南都记者&萧倩苑&&&&摄影:南都记者&吴进买房,找中介好?还是直接找开发商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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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房,找中介好?还是直接找开发商好?
来源:新浪乐居
很多人都在想,找中介还要付中介费?找开发商又不用付中介费。其实,并非如此……为什么呢?
1.房产中介公司能代理的新房,说明证件齐全,可以预售或现售。如果有纠纷中介代理公司也不会进行代理,要负法律责任的……
2.房产中介公司代理的一手房,会采取客户团购的方式,进行折扣优惠,在开发商自己销售的底线上还会有折扣优惠……
3.房产中介代理的一手房预售或现售,是不收取任何佣金的,这个服务佣金是由开发商支付的……
4.开发商要给房产中介支付佣金,那,是不是直接找开发商,就会把开发商支付给房产中介的服务佣金从总房价中减掉呢?
其实并非如此,因为开发商的内场销售都是承包给了代理公司的,这个代理公司是内场的代理(负责签约和洽谈、折扣申请等),这个费用是不可能省掉的。
5.找开发商最好不要直接买,为什么呢?
因为你找开发商直接买,没有中间人,很难申请到最低的折扣,而中介方如果在其中,就能起到关键的作用。
房产中介就是负责谈判的,任务就是进行交流协商,为了做成这个单,房屋中介一定尽最大的努力申请到最低的折扣。
如果没有中间人,很多事情咱们用脚趾头都可以想到……
最后,我说点我自己的感触。
“在家靠父母,出门靠朋友”,“朋友多了路好走”。
交一个房产中介方面的知心朋友,可以作为自己的长期房产理财规划师,他们比国土局更早知道房价涨还是跌,这话一点也不过。
房产中介就是一线,房产经纪人就是专员,对于他所熟知的商圈、小区,他们就是专家& & (来源:房地产) & &以上信息仅供参考,最终 以开发商公布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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伴随着共享经济的兴起与盛行,旅客户一直是住宿业的重要客源,这次,在线短租把目光瞄准了这一市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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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东撵人、中介骗人、开发商欺负人?这些糟心事儿有人管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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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往在租房、买房过程中,人们遭遇的烦心事儿可不少。比如,房东“看心情”涨价;租房遇上“二房东”“黑中介”;买房捆绑精装修等等。还在为租房买房而烦恼吗?昨天(19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就《住房租赁和销售管理条例(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了!今后,租房买房再遇到糟心事儿,可以举起法律的武器保护自己啦。没空读?听音频!去年底的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明确提出,要建立购租并举的住房制度。据统计,租赁方面,我国大约有1.6亿人在城镇租房居住。而销售上,从2013年以来,每年全国商品住房销售面积都在10亿平方米以上。此次征求意见稿中称,制定本条例是为了建立购租并举的住房制度,规范住房租赁和销售行为,保护当事人合法权益,保障交易安全。此次征求意见稿中明确禁止了哪些行为?对住房租赁或销售各方当事人有哪些影响?下面开始划重点!重点保障租户的各项权益此次征求意见稿共7章、47条,涉及住房租赁、住房销售、房地产经纪服务、监督管理和法律责任等方面,其中将近一半的篇幅重点放在了如何保障租房人的权利。住建部政策研究中心副主任周江认为,这和建立购租并举的住房制度相适应的:“过去,我们住房制度里更多地提的是“购”,就是销售。现在与购租并举相适应,因此这个条例里更多地是增加了关于住房租赁相关的内容。租赁这部分,对承租人和出租人的权利义务做了明确界定,并且对承租人权利进行了保护。”例如条例明确规定:1.出租人不得采取暴力、威胁或者其他强制方式驱逐承租人,收回住房; 2.合同中没有约定租金调整次数和幅度的,出租人不得单方面提高租金; 3.对于租金和租赁期限,征求意见稿规定,除当事人另有约定外,承租人应当按月支付租金;4.对租赁期限约定不明确,出租人解除住房租赁合同的,应当提前三个月通知承租人。5.直辖市、市、县人民政府应当建立住房租金发布制度,定期公布分区域的市场租金水平等信息; 6.鼓励出租人与承租人签订长期住房租赁合同,当事人签订3年以上住房租赁合同且实际履行的,当地政府应给与相关政策支持。对此,华东政法大学法学院副教授周珺表示,这有助于构建稳定的租赁关系:“实践中,有让提前交一年或一个季度租金的,这样压力比较大。而且,如果租客不租了,这个钱很难要回来。这也是想保护承租人一方的利益。”租房过程中,除了房东和租客外,以往还有一个角色夹在两人中间,那就是所谓的“二房东”。他们从个人房东手上租了房子后,再把它转租给别人。这中间一旦出现问题,因为不是房主本人,当事人维权往往变得更难。此次,征求意见稿明确,承租人可以按照住房租赁合同的约定转租住房;未约定的,应当征得出租人的书面同意。而自然人转租住房达到一定规模的,应当依法办理工商登记。列举多项住房销售“不可为” 针对当前住房销售中存在的问题,《条例》明确规定,取得预售许可证后,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在10日内,在房产管理部门网站和销售现场一次性公开全部准售住房以及每套住房价格,并对外销售。 与此同时,《条例》明确了销售中禁止出现下列行为:1.发布虚假房源信息和广告; 2. 通过捏造或者散布涨价信息等方式恶意炒作、哄抬房价; 3. 不符合住房销售条件,向买受人收取或者变相收取费用; 4. 捂盘惜售或者变相囤积房源; 5. 不明码标价,在标价之外加价出售或者收取未标明的费用; 6. 以捆绑搭售或者附加条件等限定方式,迫使购房者接受商品或者服务价格; 7. 将已作为住房销售合同标的的住房再销售给他人; 8. 为买受人垫付首付或者以分期等形式变相垫付首付; 9. 分割拆零销售住房; 10. 返本销售或者变相返本销售住房; 11. 以售后包租或者变相售后包租的方式销售未竣工住房; 12. 法律、法规禁止的其他销售行为。对于出现违法违规的房地产企业,《条例》首次明确了各项处罚措施:情节轻微的责令限期改正,可以暂停网签;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并可处违法所得5倍以下罚款,没有违法所得的处50万元以上200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降低资质或者吊销资质,造成损失的还要依法承担赔偿责任;构成犯罪的,甚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对房产中介,划定11个“禁区”此外,《条例》也对房地产经纪机构,也就是我们平时所说的房地产中介提出了明确要求,尤其是明确下列行为不可以做: 1.捏造散布不实价格信息,或者与房地产开发企业串通捂盘惜售,炒卖房号,操纵市场价格; 2. 发布虚假房源信息,隐瞒影响住房租赁、销售的信息,诱骗消费者交易; 3. 为不得出租、销售的住房提供经纪服务; 4. 强制提供代办服务、捆绑收费; 5. 未经当事人同意,以当事人名义签订虚假交易合同; 6. 协助当事人弄虚作假,为规避住房交易税费、骗取贷款等非法目的提供便利; 7. 对交易当事人隐瞒真实的住房交易信息,低价收进高价卖(租)出住房赚取差价; 8. 购买、承租本机构提供经纪服务的住房; 9. 违反有关规定,为当事人提供购房融资; 10. 泄露或者不当使用客户信息,谋取不正当利益; 11. 法律、法规禁止的其他行为。对于出现违规行为的房地产中介机构,《条例》明确规定:由房产管理部门予以警告,责令限期改正,可以暂停网签;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并可处违法所得5倍以下罚款;没有违法所得的,可处5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罚款。 此外,公租房等政策性住房租赁和销售,以及旅馆类住宿服务,不适用该条例的规定。也就是说,目前市场的日租房、短租房等主要供商务、旅行用途的租赁方式不适用于该条例。征求意见为期一个月 看了这个条例,还满意吗?当然,这次发布的是征求意见稿,你若有自己的高见,可以到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的网站上去反映。这事很关己,可不要“高高挂起”哟!此次征求意见为期一个月,反馈截止时间为日,反馈邮箱:。通信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三里河路9号住房城乡建设部法规司。 大家都在看 皮肤癌、失智、哮喘……这个东西危害巨大!而你可能还不知道打麻将的注意了!玩多大算赌博?这篇你必须看看~美团招聘开大众的不要,拒绝黄泛区和东北人?!网友:要上天啊来源:央广网综合中国之声《新闻纵横》(记者:刘飞;主持人:陈亮、张蕾)、央视新闻、每日经济新闻等本期编辑:荆诗越房东撵人、中介骗人、开发商欺负人?这些糟心事儿有人管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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揭秘房产中介佣金 一个“不能说的秘密”
  临近年底,&年终奖&这个词也随着新年并行而至。往年,地产圈内经常盛传某公司房产销售年终奖值一部豪车等传说,今年,却意外听到房产销售在追讨佣金的消息。房产销售不好做了?
  上周,某地产中介人员追讨某开发商佣金的事件,让不少人疑惑,楼市不景气导致拖佣?其实这是开发商与中介因商务合作而起纠纷,不代表行业整体现状。楼市年底翘尾已成定局,在楼市&暖冬&之下,房产中介行业的行情如何呢?今年中介行业有没有高额年终奖出现呢?不妨来刺探一下。
  中介的代理佣金怎么算?
  一般来说,房屋买卖代理收费,按成交总价乘以一定的比例来算。独家代理的,比例可能会高点。有房产业界人士表示,代理公司收取的佣金,目前行情如下:
  一手住宅:成交总价x1%
  二手住宅:成交总价x(3%~5%)
  个别情况:成交总价x(10%~12%)
  备注:上述比例为代理公司收取的佣金比例,中介人员的佣金包含在内。
  具体来说说,位置比较偏远的楼盘,或者开发商在短期内营销任务比较重的情况下,提成比例较高。位置较好的热销楼盘,佣金比例相对较低。
  买房找中介更省时省事?
  某楼盘营销负责人表示,买一手楼时,开发商的售房价格是和中介公司一致的。开发商为了尽快去货,除了自己的销售团队外,还会联系中介公司帮助其销售。
  如果开发商售楼处给出的价格比中介公司的价格便宜,那么就没有人到中介公司去买房,那么开发商找中介公司卖房就多此一举了。此外,记者注意到,中介公司和开发商一般有约定,比如一次成交若干套可给予一定的优惠,这样买家享受的优惠就更大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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