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小区办摄影个人工作室营业执照办执照要物业开具不扰民证明物业不给开怎么办

不扰民证明居委会开不出 有关部门仍要居民犯难
发布时间: &06:40 来源: 半岛网-半岛都市报  
&&&&7月1日,市南区下发文件,规范社区居委会出具证明及印章使用管理,除37种事项可证明或盖章外,对于其他事项居委会不再出具证明。新规实施几天来,记者采访了解到,虽然居委会不再为一些事项出具证明,但居民在办理相应手续时,有关部门仍要求有居委会出具的证明材料,这让居民们犯了难。
开“不扰民证明”遭拒
&&&&近日,成武路社区的李先生在范县路租下一个店面,打算开家书店。7月1日,当他到工商所办理营业执照时,工作人员递给他一张申请表,让他先找左邻右舍签字同意,然后到居委会盖章证明他的店“不扰民”,才能办相关手续。
&&&&“我拿着邻居们签的字来到居委会,居委会主任看了后说,这个章不能盖。”李先生说,居委会工作人员告诉他,他们刚接到文件,要规范居委会的盖章范围,文件中所列的可以盖章的事项中,没有“不扰民证明”这一项。
&&&&李先生把居委会的意见反映给工商所,工商人员告诉他,这个文件他们并没有接到,持有居委会的“不扰民证明”才可以办理营业执照。根据省工商局的文件要求,没有这项证明,申请营业执照的材料就不齐全,不能办手续。
&&&&李先生无奈又回到居委会,“好说歹说还是不给盖章,我要了办事处的电话,办事处民政科的一位科长说,区里刚下了文件,如果给我盖这个章肯定是违反规定的,谁也担不起这个责任。”
&&&&为了开到这份证明,李先生跑了一整天,打了不少电话,可是到现在也没开出这张“证明”。
只给37种事项盖章
&&&&随后,记者来到台西工商所。工商人员说,按照省工商局文件,法人或自然人申请开办小型非公共聚集型企业,必须持有居委会或者村委会、业主委员会或物业公司出具的不扰民证明。
&&&&既然办理营业执照需要不扰民证明,居委会怎么不给开呢?成武路居委会主任谢祥露告诉记者,7月1日,他们接到区民政局文件,区里要严格规范居委会印章使用,从7月1日开始,只有37种事项居委会可以证明或盖章,文件上没有提到的事项今后就不能再给开证明或盖章了。“文件对居委会印章的使用范围规范得非常严格,在谁那里出了问题谁就要承担责任。”成武路社区居委会工作人员说,一些证明今后不给开了,居民们不理解,还以为是居委会在为难他们。
&&&&记者看到,根据这份文件,可以出具证明或盖章的事项,包括民生类、计生、劳动保障等八大类,具体有办理低保材料证明、申请廉租房证明、生活困难证明、遗嘱情况证明、申请法律援助证明、社区表现情况等37项。“以前需要居委会开证明的事项有上百种,很多证明事项居委会根本没法掌握,因为这还出现过居委会不了解情况就开了证明后来成了被告的事情。”八大峡街道办事处民政科科长孙宝国说,印章使用规范后,可以明确居委会的职责范围,也是对居民负责。
将加强部门间的协调
&&&&记者采访了解到,除了工商部门要求的不扰民证明,还有老年乘车卡丢失证明、汽车营运资格证等一些证明,这次均没有被列入37种可证明事项范围,但相关部门仍然要求市民必须持居委会的证明才能办理手续或提供服务,这让居民们在办事时也面临“不知找谁盖章”的难题。
&&&&市南区民政局副局长王康千告诉记者,市南区民政局加强社区居委会的印章使用管理,一方面是要更好地为居民服务和对居民负责,另一方面也为了增强社区居委会的职责观念和自我保护意识。
&&&&“不扰民证明可以由工商所主持召开听证会并进行笔录、取证,居委会可以协助召集联系人,但不应该承担主要职责。”王康千说,民政局认为,出具“不扰民证明”的责任部门应该是工商部门而不是社区居委会,因此没有将“不扰民证明”列入37种可证明或盖章事项。
&&&&对于印章规范后居民反映的“不知找谁盖章”问题,王康千表示,他们将根据居民反映和实际情况继续进行研究,考虑是否有必要调整可以证明或盖章的事项范围。同时,他还表示,民政局今后将加强与其他职能部门之间的沟通和协调,共同为居民服务。 本报记者 王菊■相关链接
部分可证明或盖章事项
&&&&办理低保材料证明;户口在本社区,居住在外社区一年以上的居民办理未在本社区办理低保的证明;申请办理困难救助证明;是本社区居民证明;申请廉租房证明;生活困难证明;老年人体检补助卡代办、挂失、改密码证明;遗嘱情况证明;老人在家去世证明;低保、困难家庭一户一表自来水安装费用报销证明;计生手册;为下岗失业人员出具一孩证明;办理生二胎证明;为下岗失业人员开具未生育证明;申请灵活就业保障补贴证明;失业人员投保所需临时性就业证明;外地已退休人员每年年审居住在本社区健在证明;低收入证明;残疾人自谋职业保险金减免证明;家庭困难减免仲裁费用证明;申请法律援助证明;房屋无人居住证明;刑释人员表现证明;社区表现情况证明;当兵政审;房屋维修证明;房屋地址证明;亲属关系证明;异地探亲休假证明;困难学生证明;党员关系接转;当兵探亲证明;业主大会会议证明;参加社区活动证明;申请选民资格证明。本报记者 王菊 [编辑: 麦迪]“不扰民证明”成最难的任务
武先生创业住宅改商用,工商注册前要征得全楼上百业主同意让他犯难
来源:生活日报
  物业证实,卢浮公馆小区内其实有多家公司。                 记者 杨璐 摄
  □记者 杨璐  生活日报6月23日讯 济南市民武先生最近遭遇“盖章”难题。他想在居民小区租房开一家信息技术公司,工商部门告知需居委会开具一份“不扰民证明”并盖章,而居委会则要求其找整栋楼居民签字同意,才给盖章。武先生跑了一个多星期,很难拿到整栋楼居民同意签字,营业执照迟迟办不下来。  《物权法》七十七条规定,居民将住宅改为经营性用房的,除遵守法律、法规以及管理规定外,应当经有利害关系的业主同意。虽然法律给予了一定许可,但实际情况却复杂很多,很难实际施行。上百业主签字难征集  武先生是济南人,学的是软件编程专业,先后在上海、杭州等地工作3年,今年初决定回家乡济南创业,因看好金融“智能交易”发展前景,准备和朋友合伙,成立一家金融信息技术公司。开公司需要办公地点,他们看了不少地方,最后选中了卢浮公馆小区。他准备在该小区3号楼1单元5层租房,注册个体工商户。  6月中旬,武先生到槐荫区工商局申请个体户营业执照。工作人员告诉他除了身份证复印件、房产证明等外,还要1份“住所(经营场所)所在地居民委员会或者业主委员会出具的有利害关系的业主同意将住宅变为经营性用房的证明文件”。  随后,武先生到小区所在的绿地新城社区居委会要求开具“住改商”证明却遭到了拒绝。“居委会说,要整栋楼业主签名同意,才给盖章,还拿出一张报纸让我看,上面有工商部门的相关规定。”武先生告诉记者,他所租的房屋,楼内有33层,每层4户居民,还有很多没有入住。  武先生找到了小区物业公司,希望能提供业主名单和联系方式,以便征求业主的签名。不过,物业公司以保护业主个人信息为由拒绝提供。“132户,挨家挨户签名根本不可能,很多房子是空的,要是10年没人住,是不是10年都注册不了了?”武先生这下犯了愁。小区里已有多家公司  6月20日,记者跟随武先生来到槐荫区卢浮公馆小区3号楼1单元。“三室两厅,140平方米。”武先生说,这里的普通住宅租金便宜,“创业初期,能省则省”。  据他介绍,公司他和朋友合办,资金少、人员少。以140平方米为例,普通住宅楼租金每月3000元,一年只需支付租金约4万元;如果租用写字楼或商铺,则需要支付租金十几万元。  “按说我们是小微企业创业,政府鼓励支持才对,既然法律允许,为啥办个营业执照都这么难?而且,我们是做软件的,不会扰民,敲键盘的声音能有多大,绝对不影响周围居民正常生活。”武先生称,在居民楼开公司只是权宜之计,他对公司未来有信心,“目标是上市,可没想到刚起步就被居委会的章阻挡了”。    其实,卢浮公馆小区有不少公司。20日中午,记者敲开3号楼一层一家住户,该住户开了一家美容院。屋内一位女士说,这是自家的房子,注册地不在这里,只把房子用作经营场所。  武先生说,住宅小区里开公司已经很平常了,不少经营户根本什么手续也没有,照样开得相安无事。他想着合法经营,保证不扰民,反而办不出手续。  绿地新城物业服务中心工作人员证实,目前交付使用的6栋住宅楼,有十几户当做办公室使用。“前些日子就有一户被查,罚了2000元。”该工作人员说,物业没有执法权,业主购买房屋,在房间里做什么,物业很难干涉,但是如果政府部门来查,他们会配合。居委会称担不起责任  21日,记者来到绿地社区居委会。居委会主任孟涛证实,武先生前些日子确实来过居委会要求开证明盖章,但是没有居民签字,居委会是不会盖章的,“这个责任担不起”。  孟涛说,武先生是租住户,关系不在辖区,“按理应该房主来”。武先生保证“不扰民”但没有一个明确的界定,居民们的忍受程度也不同,“万一有投诉,谁来担责任”。孟涛还表示,工商部门也没有给居委会沟通,赋予这项权利来开具这份证明。  孟涛说,卢浮公馆是高档小区,业主花钱置业就是看中了这里的环境,在住宅楼里开公司,与小区无关的人员会增多,很难控制。为了维护大多数居民的利益,居委会实在不能出具这份证明,一旦有人拿到了这份证明,就会有更多的人来要。  根据相关规定,公司注册之前要提交“有利害关系的业主同意将住宅变为经营性用房的证明文件”。孟涛表示,有利害关系的人包括产权人和周围的居民,“应该要整栋楼居民签字,比如在3号楼租用了一单元某个房间,但是二单元、三单元也要签字,签字之后还要留下电话,我们在挨户落实后才能盖章确认,没有这些签字坚决不能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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齐鲁晚报 版权所有(C)开公司要“不扰民”证明?奇葩证明让社区头疼
○居委会每天都要接待来开证明的居民
办理营业执照,社区要出具不扰民证明;入职银行,社区要出具无犯罪记录证明;孩子出国,社区要出具家属关系证明;继承财产,社区要出具父子关系证明…………对于很多居民来说,社区的公章似乎是万能章。而对于社区工作人员来说,这些纷繁复杂的证明盖也不是,不盖也不是,真真让人头疼。近日,记者就探访了多个社区,挖掘出一大批的“奇葩”证明。
-“奇葩”证明
聘请律师“合法”证明
科企社区的孙大姐经常给居民们办理各种证明文件。但是有一位居民的证明要求,她却实在办不了。原来,辖区有位居民这些年来一直在外地做生意。前段时间,因为生意纠纷,该居民与别人打起了官司,并在外地聘请了一个律师。谁知,当地的司法机关要求居民在户口所在地出具一个“所聘律师合法且有资质”的证明。
这可难住了孙大姐。“居民是我们辖区的,可是这个律师是外地的,我们从来都没见过,怎么能证明他合法且有资质呢?”
开公司要“不扰民”证明
竹荫里社区的宋梅告诉记者,她就碰到过不少的“奇葩证明”。之前,在辖区内,不少商家想在居民楼里开设公司。但是在工商部门办理营业执照时,需要提供一份“不扰民”证明。于是,商家们来到社区,希望社区给出个证明。
“首先,居民楼不同于商住楼,开设公司本来就会对居民产生一定的影响。其次,公司还处于申请工商执照阶段,我们对公司也不了解,也没有办法每天都去查看,有没有扰民我们也无法做准确的衡量,实在无法开具这样的证明材料。”对此,宋梅也很无奈。
证明“我爸是我爸”
在社区里,也常常会碰见要求证明“我爸是我爸,我妈是我妈”的证明。在竹荫里社区,曾有一位居民的孩子要出国留学,而公证处出具的制式出生证明上有一栏,必须由社居委证明亲属及相互关系。“其实,户口本就是最好的证明。但是制式证明必须要求社区重新证明。社区工作人员只能按照户口本抄一遍,证明父子、母子等亲属关系,再重新盖个社居委的章。总感觉这个证明是画蛇添足多此一举。”宋梅说。
有无生过孩子证明
周先荣是龙居社居委的一名工作人员。据其介绍,辖区内曾经有居民来到社居委要求开具“无生过孩子的证明”。根据调查,该居民只在辖区内住过很短的一段时间。“这么多年,她在外地有没有生过孩子,我们真的无法了解。开这个证明,总是感觉心里没底。”最后,社区只能为居民开具了一份“居住在我辖区的时间内,没有在社区办理过生殖服务保健证”的证明。
有无违法犯罪记录证明
不少新人入职,单位总要求提供各种各样的证件。曾经入职合肥某家银行的小赵就遭遇过。“银行要求我们到所在辖区去开一张无犯罪记录证明。”小赵到社区里去开证明无疑被拒绝了。“虽然是我们辖区的居民,可是我们也无法查询到公安系统,你究竟有没有犯罪记录,我们真的是无法获知啊,怎么能开这个证明呢!”社区里的工作人员说。
请居民多多理解我们
竹荫里社区负责计生民生工程的工作人员宋梅告诉记者,目前社区至少每天要出具20份以上的各种证明。“开证明不是随随便便盖一个章就可以的,社区必须对这个证明承担相应的责任。”据其介绍,很多人想当然地认为,居民生活在社区里,社区理所应当能够掌握居民的各种信息。“社区是一个居民自治的组织,并不是一个政府部门和执法部门。而且,社区里面居民众多,很多还是流动人口。因而,对于居民的婚姻、收入、住房、犯罪记录等各种状况,社区也无法准确掌握和了解。”
对于确实无法开具证明的,社区工作人员只能婉言拒绝。“一些居民能理解,而一些居民则认为是我们故意为难,为此大吵大闹。”
“我们其实也想为居民做好事,但是我们实在无法了解每个居民的具体情况。为居民开证明原本是好事,但是不负责任地证明,不仅可能好心办坏事,还可能引起官司等。”
部门职能不清互相推诿
“社区公章不是万能章。”一位不愿意具名的社居委主任告诉记者,其实社区工作人员本身的工作已经非常繁重,而为居民开具各种“无厘头”的证明,则更是加重了社区工作人员的工作负担。
“之所以会出现社区各种‘奇葩’证明,主要的一个原因,还是某些行政机关为了推卸责任,将各种工作推到社区。”据其介绍,目前社区无法与公安网、民政网、房产网等系统相连接,唯一能连接查询的只能是社保网。“对于社区来说,要证明这些纷繁复杂的信息,则远远超出了社居委所能掌握的信息范围。”
其次,该社居委主任也表示,一些政府部门和社区之间职能不清,互相之间缺乏沟通,导致彼此对业务和流程不清楚,也是导致各种“奇葩”证明频现的一个重要原因。
明确证明范畴并规范程序
金亚太律师事务所律师黄新伟则表示,“万能”的社居委其实是居民自治组织,并非国家行政事业单位,严格依法来说并不享有国家证明权。但实践中,社居委却经常开具各类证明且常常具备一定的效力,甚至有些部门积极要求通过社居委开证明以转移风险。
黄新伟介绍,社居委开具证明的范围、开具证明的程序、证明效力等问题都极为模糊,各地做法也不一致。“有些事实如婚姻状况证明、户籍证明、房产证明、家庭关系和工作证明都有相应的职权部门可以予以证明,且其证明效力也远远高于社居委出具的证明。如果社居委出具不实证明侵害到利害关系人的权利,就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其表示,如在交通事故案件中开具虚假居住证明导致保险公司超标准赔偿则需要承担民事责任,如在部分拆迁、财政补助案件中为套取国家拨款故意虚开证明甚至可能需要承担刑事责任。所以,建议相关部门应当明确社居委证明范畴,规范证明程序,确保证明事实,提升证明效力,让社居委在为居民提供便捷服务时能够做法客观、公正、合法。
社区里哪些证明能开?
蜀山区五里墩街道龙居山庄小区工作人员周先荣介绍,社区有资质开具的证明包括:居住证明、教师政治考察证明、物业结算证明、婚育情况证明、政审证明、医疗保险证明、无业证明、高等学校学生及家庭情况调查表、学生实践证明等。
据其介绍,办理这些证明时需要携带身份证和户口本(一般需要出示原件),有时需要携带相关的材料或证明。
而有些证明,社区没有资质开具,如婚姻证明,应由民政部门出具;收入证明,应由居民所服务的单位出具;房屋产权证明,应由房管部门出具;家庭关系证明,应由公安部门出具等。
银川市民政局已梳理了各类证明,并根据梳理上来的证明,挨个和相关单位探讨开具证明的依据,最终制定出哪些事项可以由社区出具证明。今年6月,银川市下发《银川市社区服务事项准入清单》,社区承担的207项社区服务事项减为28项,社区开具的证明也减为5项。对于那些疲于盖章开证明的社区工作者来说,这不啻为一个好消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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