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在一家小公司员工工作制度工作,作为员工,怎样才能成为公司员工工作制度合伙人,参与公司员工工作制度经营与分配利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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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代企业合伙人制度的三种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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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代企业合伙人制度的三种模式
官方公共微信创业模式分析及创业合伙人管理法则
&合伙创业和独自创业是创业的两种基本模式,各有优势和局限性。不能因为合伙*作过程中的具体问题而否定合伙创业模式本身的合理性,同时也要认识到独自创业模式并不是适合所有投资行业和创业者的。“合伙”发展是企业做大做强的必然选择,而创业合伙人的科学管理则是合伙创业成功的基础,必须要有正确的思路和方法。&
  从2002年3月至2005年6月历时两年多,笔者对陕西省安康市17家中小企业基本状况进行了调查,其中有4家企业是从创业之始介入的。调查的主要目的之一在于对创业模式进行实证分析和探讨合伙人管理法则,为创业者提供指南。调查企业中合伙创业的12家,独自创业的5家。调查中主要采用了访问法、问卷法和观察法,整理书面访谈记录46份,发放调查问卷6次共180份,平均回收率93%。
一、创业的两种观点:两种模式
  1.观点一:合伙创业是创业的一种有效方式。在“独自创业还是合伙创业”问题上,59%的企业主选择“合伙创业”,但值得注意的是,在12家合伙企业中有6家却不赞成&“合伙创业”,高达50%;而5家独自创业的企业中,却有4家赞成“合伙创业”,高达80%。
  2.观点二:合伙创业即使能善始也难善终,还是独自创业好。41%的企业主选择“独自创业”,其中包括6个合伙企业主。在调查中,企业主认为合伙创业虽有诸多好处,但十有八九是善始不能善终,曾经合伙失败的更是心有余悸,例如4家经过合伙人变更和出资比例改造的合伙企业,有3家对“合伙创业”持谨慎态度。
二、两种创业模式的比较分析
(一)合伙创业的优势和局限性
  1.合伙创业的优势
  (1)资金优势。&这是大多数企业主选择合伙创业的首要理由。在“合伙创业理由”排序中,65%的人把“资金优势”排在了第一位。究其原因,主要是:中小企业银行贷款很难,企业创办和发展中需要的资金主要依*合伙人出资、企业积累和民间借贷。受访企业中创办时有银行贷款的仅2家,不到12%,经营发展中得到银行贷款的也只增加了3家。此外,随着市场竞争日趋激烈,许多行业的进入门槛都在不断抬高,规模、质量和服务上的要求越来越高,小打小闹无法获得竞争优势,也赚不到钱,这更加剧了企业对资金的需求。资金成为创业的第一制约因素,合伙投资创业也就成为许多人的必然选择。
  (2)分散风险。受访企业主的88%将“分散风险”排在了合伙创业理由的第二条。合伙企业由合伙人共同出资组建,在内部分配上,一般按出资比例分配利润和分担亏损,若经营不景气,由于合伙人共同负担,从而减少了个人损失,的确是起到了分散风险的作用。
  (3)社会资源和管理优势。受访企业主的71%将具有“社会资源和管理优势”排在了合伙创业理由的第三条。在合伙人中,不同的人掌握不同的社会资源和具备不同的知识、能力和经验,他们中有人有客户关系,有人有政府关系,有人有理论,有人有经验,有人懂管理,有人懂技术,有人擅长内务管理,有人擅长市场外交,大家在一起共同为一个企业服务,在这一点上具有个人独自创业所不能比拟的优势。
2.合伙创业的局限性
  (1)思想冲突。受访企业一般都有三五个合伙人,大多数都直接参与管理。不论有无经验都担当重要的管理岗位,都发表“重要意见”,有时难免在解决同一问题上出现不同的认识,提出不同的方法。特别是在合伙人出资比例相当的情况下,往往会引发激烈的争论,使问题迟迟得不到解决,还伤及合伙人的感情,一旦出了问题,又互相推诿互相指责,正所谓“艄公多了要翻船”,有47%的企业主把“思想冲突”作为谨慎选择合伙创业的首要理由。
  (2)利益冲突。随着企业的发展,当利润滚滚而来时,合伙人各自的心态开始不平衡起来,原先出资时过于谨慎的此时后悔出资太少,虽然也做了不少工作却分不到几个钱,产生了“老板给老板打工”的心态;还有些合伙人虽然名义上出资少,但企业的创办和发展却与其身份和掌握的社会资源有密切的关系,但这些“无形资产”都没有量化成出资额,这些人的心态也开始紊乱起来;还有的企业由于管理和人为因素造成财务混乱,账目不清,合伙人利益之争更是瞬时加剧。
  (3)管理冲突。合伙企业中最难管的人就是合伙人本人。他们既是员工又是出资人。许多合伙人却不能摆正这种关系,认识不到在工作中自己也是一名普通员工,也要遵守规章制度。事实上,他们往往自觉不自觉地把自己当作特殊的人,到处发号施令,有规不守有纪不遵,这给合伙执行人和聘请的经理及员工的工作都造成了很大的影响。
(二)独自创业的优势与局限性
1.独自创业的优势
  (1)独立性强。独自创业,自己是企业唯一的老板,完全可以依照自己的想法和方式来处理生产经营问题,独自享有所有的资产盈利。这都完全避免了因合伙而带来的彼此间的思想冲突、利益冲突和管理冲突。这种为自己而干的独立性和独享成果的成就感,往往给创业者以极大的精神动力,支持其战胜创业过程的重重困难。受访企业中有94%都将“独立性强”,能够回避合伙创业的烦恼,作为独立创业的第一条理由。
  (2)工作效率高。受访企业中有82%将“工作效率高”列作独自创业的第二条理由。独自创业过程中,创业者作为企业的主创人员,始终是一个人。这种主创人员的单一性,决定了企业在进行创意和策划时,就可不受或少受外界的影响和干扰,能迅速及时地做出决策,有利于抓住机遇,提高工作效率。同时由于是创业者一个人管理所有业务,不可能出现管理权分摊的现象,也不需要征求别人意见或认可,而是创业者从我做起,从现在做起。
2.独自创业的局限性
(1)资金压力。由于金融政策和自身条件的制约中小企业贷款很难,受访企业88%在创办时依赖个人积蓄和民间借贷,同时业主年龄多在30岁左右,家庭也处于花钱的高峰期,独自创业面临很大的资金压力,严重地制约了业主投资领域的选择、企业规模的扩张和档次的提升,承担市场风险的能力也较差。
(2)决策失误风险。独自创业模式是以创业者个人意愿而创办企业,企业的创意、策划与运作都是由创业者一人的意志来决定的。这样一来,创业的兴衰荣辱都集于创业者一身,整个企业的发展处于“一损俱损,一荣共荣”的不确定状态。而创业者的知识、能力与经验毕竟有限,思维也比较个性化,这使得独创企业从创意、策划到营运阶段都潜伏着危机,也有可能因可行性分析有误使企业还未开办便注定其必然破产的命运。
(3)心理压力。独自创业中由于创建企业的所有事情都是由创业者一人*持,他成了一个超级兼职者,面对众多要解决的事情和难题,容易陷入孤军奋战的境地,其身心面临着巨大考验,创业者必须要有很好的心理调节能力,使自己始终处在一个较佳的工作状态。受访企业中,独自创业的业主全都表示“承受着巨大的心理压力”,而合伙创业的则不足50%。
(三)合伙创业和独自创业的辩证认识和选择
  1.不要把合伙*作过程中的具体问题当作合伙模式本身的问题,
  “合伙”发展是企业做大做强的必然选择,立志高远的企业主应该有这种认识和心态。
  在调查中,我们发现否定合伙创业的企业主,多是在合伙过程中受到困扰、受到损失、受到伤害的人,他们最后悔的是当初创业合伙人选择不当。在合伙创业过程中,有相当一部分精力要消耗于处理合伙人矛盾上。但我们应该清醒地看到,这只是合伙*作中的具体问题,不能因此而否定合伙作为一种创业模式本身的合理性,不是说合伙不好,而是我们自己合伙得不像。纵观商界,成功企业也往往经历了这样一个过程:个人的企业变成大家的企业,大家的企业变成社会的企业。
  2.独自创业并不是适合所有投资行业和创业者的。
  从对独自创业模式利弊的分析和对受访的独自创业的企业调查的实际情况来看,独自创业并不是适合所有投资行业和投资人的。
  (1)独自创业适合的行业。独自创业,适合于经营相对单一的工矿业、商贸、运输业以及相对投资较少的加工业、服务业和咨询业。独自创业的优势在这些行业门类中较易得到发挥,而局限性也相对较小,其风险和损失的可能也要小一些。
  (2)独自创业适合的创业者。选择独自创业的创业者应具备一些条件:经营的生意是熟悉的行业,并具有一定的专业知识、业务关系和管理经验,能够筹措到相对充足的资金;企业的规模创业初期不是很大,可一个人管理;关键的工作人员很称职,能分担一些工作;家庭对业主创业鼎力支持。
三、创业合伙人管理法则探讨
  通过两种创业模式的比较分析,我们发现创业合伙人的选择和管理是合伙创业成功的基础,必须要有正确的思路和方法。
  1.出现不当合伙人怎么办?——合适的人会变成不合适的人,对创业合伙人要实行动态管理,采取有力措施,降低或消除不当合伙人的影响,限制他们对企业破坏力的发挥。
  企业创办之初,合伙人的选择只能是基于对企业未来经营业务的设想和个人的认识与经验,而且出资比例一般在第一次出资或开业前就要正式确定下来。但随着企业开始筹备和正式营业后,我们会发现有的人其实并不适合成为管理团队的一员,特别是在企业发展壮大后,有的人名利开始在个人心中发酵,私心越来越重,负面作用也越来越大。
  针对这种情况怎么办呢?我们在调研中总结出几家企业的有效做法:一是在合伙投资协议书上明确规定,开业一年后(或半年后),进行出资比例调整,留下日后*作的空间;二是由主要合伙人提出出资比例调整意见,通过艰苦细致的工作清退或减少不当合伙人的出资;三是在调整出资比例有困难时,调整不当合伙人的工作岗位,或者让他不再参与经营管理,只分红即可;四是对吸收其入伙时就利弊明朗的人,对其出资比例和分担工作提前就做合适的安排,既发挥了他们的优势,又能限制了他们的消极面。
  2.情面当前怎么办?——制度先于情谊,企业基础管理工作任何时候都不能放弃。
  投资合伙人往往具有朋友、同学、同事、战友、亲戚等背景,能在一起创业,从彼此的心态上讲应该是互相信任的。但调研的事实证明,再信任的人都是普通人,都有可能犯错误,特别是在较大的经济利益面前,不能期望依*个人的人品和彼此的情谊来保证企业实现健康运行,最重要的还是要*制度安排,任何时候都要把制度放在感情之上,任何时候企业的基础管理工作都不能放弃。例如,一家受访企业有三个合伙人,都是多年的同学,其中有两个在单位上班不能直接参与管理,出于彼此的盲目信任,钱账物就全部交给另一个合伙人负责,结果是这个合伙人逐渐“背信弃义”,贪污挪用了80多万,最后使得企业终止清算。而我们都知道钱、账、物三分离是企业内部控制制度最基本的要求。
  合伙人特别是合伙执行人,要坚持原则,勇于突破心理障碍,正确认识亲朋关系和合作关系,在处理事务中对事不对人,敢于指出合伙人自身存在的思想或方法问题。那种表面上一团和气,内心却互相责怪的状态对企业健康发展十分不利。
  当然,合伙人有感情背景也很重要,许多时候合伙人因情谊而约束自己的恶念,不轻易拿彼此间的关系去冒险,“众叛亲离”也是一个很大的代价。
  3.按资分配还是按劳分配?——不能忽视按劳分配。
  在分配问题上,受访企业普遍存在这种现象:合伙人参与经营管理,但都不拿工资,或者象征性地拿一点工资,互相差距都不大。合伙人的收益主要*按出资比例期末分红。
  这种重视按资分配而忽视按劳分配的制度导致了消极的后果:参与经营管理的合伙人拿很少的工资,心里不满,觉得是廉价给未参与经营管理的合伙人打工;出资少的合伙人心里不满,觉得是廉价给出资多的合伙人打工。也有出资多的合伙人故意压低工资的。
  在分配问题上,参与经营管理的合伙人有两种身份,一是出资人,有按出资比例期末分红的权利;二是员工,有获得相应工资的权利。切不可偏废后者。否则无法消除因此带来的消极后果。要解决这个问题,关键在于企业的主要出资人不要有私心。要给予相应工作岗位相应的工资。
  4.选什么样的合伙人?——第一,人合先于资合,合伙人要选志同道合,性情相近的人;第二,合伙人之间一定要优势互补。
  资合容易,人合难,合伙企业能否顺利发展,人合是基本前提,要采取各种考量方式,在合伙前和合伙中不断对合伙人进行甄别,真正把那些对社会、对人生、对金钱、对朋友有正确价值观的人,处事待人有一定胸怀,大度而宽容的人,个性相投,个人素质较高,有较强自我约束能力的人吸收到合伙创业团队中来,把不合适的人逐步清理出去。“合伙”之所以有时让人顾虑重重,甚至“谈合色变”,就是因为没有解决好“人合”问题。在调查的6家经营困难的企业中,因项目选择失误或因市场竞争而陷入困境的只有2家,因合伙人不合而趋于分崩离析的居然有4家之多。
合伙企业就像一架由多个部件组成的机器,各部件之间相互配合,互为补充才能使整台机器正常运转。合伙人组合,如果各有优势,且优势互补,不仅能为合伙人发挥其最成功的合伙企业是由才能和背景不同但能默契配合的人共同创办的。
  5.合伙人要有几个?——合伙创业最少应有3人。
  我们在调研中发现,与只有两个合伙人相比,多1个人出来,具有相当重要的作用:第一,沟通意见,消除误解。若只有两个合伙人,一旦意见不合,甚至产生误解,难以在短时间内做到迅速沟通,解决问题,而第三个人则能充当调和的角色;第二,平衡力量,制约监督。在决策时,在岗位分工时,多1个人,就能起到平衡力量,制约监督的作用。
(作者单位:陕西安康师范专科学校&工商管理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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