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用期不满一个月辞职未签合同辞退有补偿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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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方登录:入职未签劳动合同3个月试用期满,公司想辞退你,该怎么办?
入职未签劳动合同3个月试用期满,公司想辞退你,该怎么办?
我是3月17日入职,说好试用期1——3个月,现在已经满3个月了,但是到目前为止都没有签订劳动合同,公司领导看你没有做出成绩,想另外招聘其他人,想辞退我,我该怎么办呢?
1、与公司没有签订劳动合同,不存在所谓的试用期。
2、你提到的“试用期”属于劳动合同期限。
3、公司没有与你签订劳动合同,你既已经工作三个月,可以请求公司支付三个月的双倍公司。
4、如公司要解聘你,没有证据证明你不符合劳动合同法的相关,你还可以要求公司支付经济补偿。你的经济补偿为半个月的工资。
如有问题可再与我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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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合同法
第十九条 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
第八十二条“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首先,没有签订劳动合同的过错,有规定归属于公司;
其次,使用期已满,就是不在试用期内,公司要辞退你,应当给你经济补偿金。
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禁止法定情形以外的解聘,否则承当的是赔偿金非经济补偿金
你不要辞职,也不要离职,你现在收集书面证据证明你已经进入公司并工作了3个月,,然后去劳动部门申请仲裁,让他们赔偿你2倍工资。微信扫一扫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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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试用期未签订劳动合同不满一个月就被辞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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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在日在人才招聘市场找到一家合肥xx肥业行政助理的工作,在8月22日正常上班,老板说试用期一个月,试用期工资1200元,转正后1800元,可是单位没有和我本人签订任何的劳动合同之类的证明,干到9月18日,老板在没有任何书面通知,提前3天告知的情况下把我辞退,并且发给了我800元作为这18天工资(8月22-8月31工资已在9月5日支付400元),请问我可以向公司提出关于工作期间未签订劳动合同被辞退的双倍工资赔偿和经济倍偿吗?还有试用期工作未按时给我缴纳社会保险也可以提出补缴吗?.....(说明本人被单位辞职不是本人过失,公司说我不能胜任工作把我辞退的)。
安徽 蚌埠 淮上区发表时间: 0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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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可以申请劳动仲裁。
律所:安徽明锐律师事务所 回复时间: 11: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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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回答共 4 条
可申请仲裁索要
律所:广东知荣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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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主张经济补偿金和社保
律所:安徽东石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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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申请劳动仲裁。
律所:辽宁金正律师事务所
回复时间: 1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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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78885****
可以申请劳动仲裁。
律所:安徽盛佳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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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朋友应聘新公司4月1日入职,未签劳动合同,原本说试用期一个月,结果一直到现在,公司现在要辞退他,要他本人写辞职信,请问这种情况能拿到补偿吗,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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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春季班
他本人一定不能写辞职信,写了就等于是他自己辞职的。如果公司强行辞退他也应该被给他三个月的双倍工资。
如果没给,可以到劳动监督部门告该公司。但要有相关的证据证明你在那个时期是该公司的员工。
2014春季班
@基层人员:问题是公司发觉他不想做了,现在有想逼他自己写辞职的意思,他在公司这段时间,有发工资到他卡上,另外还有其它相关的考勤记录及一些报销凭证的签名,他在公司是中层主管,好多报销涉及他签名
2014春季班
新劳动法关于试用期的问题
据现行的法律和政策规定,订立劳动合同时,约定试用期要执行以下六点规定:
  (1)劳动合同中的试用期应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双方平等协商约定,不得由用人单位一方强行规定。
  (2)试用期最长不得超过6个月。
  (3)劳动合同在两年以下的,应按合同期限的长短来确定试用期,即劳动合同期限在6个月(半年)以下的,试用期不得超过15天;劳动合同期限在半年以上一年以下的,试用期不得超过30天;劳动合同期限在一年以上两年以下的,试用期不得超过60天。如果劳动合同期限在两年以上,可以在6个月内约定试用期。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期限不满三个月的,不得约定试用期。
  注意,假如企业同员工签订了整一年的劳动合同,按照《劳动合同法》的规定,试用期不能超过两个月而不是一个月。因为根据法律常识,在一个数字后面出现了以上、以下、以内、以外……这样的字眼时,都表明包含本数,也就是说“一年以上不满三年”要包括整一年。同理,企业的规章制度里通常写“员工连续旷工五天以上(含五天)视同离职,这个“(含五天)”其实是多余的,“连续旷工五天以上”本来就是包含“五天”的。
  (4)试用期包括在劳动合同期限内,不能把试用期计算在劳动合同以外,即试用期满后才签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仅约定试用期的,试用期不成立,该期限为劳动合同期限。
  (5)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试用期适用于初次就业或再次就业后改变岗位或工种的劳动者,对工作岗位没有发生变化的劳动者只能试用一次。续订劳动合同时,劳动者改变工种的,可以重新约定试用期,不改变工种的,不再约定试用。
  《劳动合同法》规定,“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也就是说,企业给员工调换岗位不能再设试用期。另外,“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劳动合同仅约定试用期的,试用期不成立,该期限为劳动合同期限”,也就是说,有的企业招来新员工后不签订合同,只签订一个试用期合同,新员工通过了试用期,企业认为新员工合格,再签订正式合同,这种做法是不可以的。因为按照《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如果企业与员工签订了几个月的试用期合同,那这份试用期合同视为正式合同。也就是说,只要签劳动合同,就必须是正式的劳动合同,但可以在正式的劳动合同里面约定前几个月是试用期,而不能说先签一个试用期合同,再签正式合同。
  (6)试用期不得延长。劳动者对用人单位不满意或认为不适合工作,可以解除劳动合同,而用人单位在试用期内发现劳动者不符合录用条件,也可以解除劳动合同,而不能延长试用期继续进行考察。
  另外,《劳动合同法》也对劳动者在试用期的工资做了界定。
  第二十条 劳动者在试用期的工资不得低于本单位相同岗位最低档工资或者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百分之八十,并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
  这个条款规定得很明确,即企业支付给在试用期的员工的工资不低于同岗位的最低档工资,或者不少于他正式工资的80%。这是对员工试用期工资权益的保护。
2014春季班
@消砂:非常谢谢,但是劳动法的19条规定试用期不得超过1个月呢
2014春季班
@红酒宝宝:劳动合同法第十九条 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三年以下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
如果本人写了离职申请肯定拿不到了吧!如果没有签合同要去告才能补偿吧
2014春季班
@viki_fmz:告要花费多少费用?
2014春季班
@红酒宝宝:可以先申请劳动仲裁,如果仲裁结果不公平可以申请劳动争议诉讼
2014春季班
@豆豆爱旅游:好的,谢谢
2014春季班
@viki_fmz:公司经常以各种理由后钱,并且一扣就是双倍
我们希望了解您擅长的领域,把内容推荐给更多需要的HR2015新劳动法关于试用期的规定
2015新劳动法关于试用期的规定
发布日期: 08:22:45
《2015新劳动法关于试用期的规定》是由智坤教育()为你整理收集,希望这篇文章对你有帮助,您可及时反馈意见:
试用期规定  第十九条 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三年以下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  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  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期限不满三个月的,不得约定试用期。  劳动合同仅约定试用期或者劳动合同期限与试用期相同的,试用期不成立,该期限为劳动合同期限。  试用期规定解读:  试用期是指用人单位对新招收的职工进行思想品德、劳动态度、实际工作能力、身体情况等进行进一步考察的时间期限。劳动法规定,劳动合同可以约定试用期,但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在劳动合同中约定试用期,一方面可以维护用人单位的利益,为每个工作岗位找到合适的劳动者,试用期就是供用人单位考察劳动者是否适合其工作岗位的一项制度,给企业考察劳动者是否与录用要求相一致的时间,避免用人单位遭受不必要的损失。另一方面,可以维护新招收职工的利益,使被录用的职工有时间考察了解用人单位的工作内容、劳动条件、劳动报酬等是否符合劳动合同的规定。在劳动合同中规定试用期,既是订立劳动合同双方当事人的权利与义务,同时也为劳动合同其他条款的履行提供了保障。  在用工过程中,目前滥用试用期侵犯劳动者权益的现象比较普遍,包括什么样的劳动岗位需要约定试用期,约定多长的试用期,以什么作为参照设定试用期等,中比较混乱。用人单位通常不管是什么性质、多长期限的工作岗位,也不管有没有必要约定试用期,一律约定试用期,只要期限不超过劳动法规定的六个月即可,用足法律规定的上限。有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签一年期限的劳动合同,其中半年为试用期;有的生产经营季节性强的用人单位甚至将试用期与劳动合同期限合二为一,一般长,试用期到了,劳动合同也到期了;有的劳动者在同一用人单位往往被不止一次约定试用期,换一个岗位约定一次试用期。试用期问题是劳动合同立法中劳动者意见最多的问题之一。  试用期相关知识点:  劳动合同法针对滥用试用期、试用期过长问  题做出了有针对性的规定。  (一)限定能够约定试用期的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最短期限,并且在劳动法规定试用期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的基础上,根据劳动合同期限的长短,将试用期细化。  具体规定是:  劳动合同期限在三个月以上的,可以约定试用期。也就是说,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能够约定试用期的最低起点是三个月。  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三年以下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这是针对用人单位不分情况,一律将试用期约定为六个月,劳动合同法的具体措施。  需要说明的是,劳动合同期限长短不是约定试用期的唯一参照。实践中,很多工作本来不需要试用期过长,劳动者就能胜任,装卸工、建筑工地小工、力工等没有什么技术含量,三天就行。但有些用人单位动辄规定试用期为三五个月,甚至半年,恶意用足法定试用期限上限,这加重了劳动关系的不平等性,增加了劳动者的职业不确定性和经济负担。这就提醒劳动合同双方当事人特别是劳动者一方在约定试用期时将技术含量的因素考虑进去。对用人单位来说,在合理时间内依然不能判断劳动者是否能胜任,就应当承担因此而带来的风险。  德国《非全日制和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法》中规定,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中不能约定试用期,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才可以约定。意大利法律规定,一般工人的试用期为十五天至三十天,技术人员为三个月,企业管理人员为六个月。  (二)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  这就涉及到对劳动合同中试用期性质的理解,试用期是指用人单位对新招收的职工进行思想品德、劳动态度、实际工作能力、身体情况等进行进一步考察的时间期限。在录用劳动者时的试用期内这些情况已经基本搞清楚了。  (三)为遏制用人单位短期用工现象,不能所有劳动合同都可约定试用期。  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期限不满三个月的,不得约定试用期。在征求意见过程中,相当多的意见建议将可约定试用期的劳动合同的期限修改为一年以上。  (四)劳动合同仅约定试用期或者劳动合同期限与试用期相同的,试用期不成立,该期限为劳动合同期限。  在试用期问题上,需要强调以下几点:  (一)试用期是一个约定的条款,如果双方没有事先约定,用人单位就不能以试用期为由解除劳动合同。  劳动合同双方当事人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必须就试用期条款充分协商,取得一致,试用期条款才能成立。合同是双方当事人意思表示一致的结果,是在互利互惠基础上充分表达各自意见,并就合同条款取得一致后达成的协议。因此,任何一方都不得凌驾于另一方之上,不得把自己的意志强加给另一方,更不得以强迫命令、胁迫等手段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条款。  (二)同时劳动合同法限定了试用期的约定条件,劳动者在试用期间应当享有全部的劳动权利。  这些权利包括取得劳动报酬的权利、休息休假的权利、获得劳动安全卫生保护的权利、接受职业技能培训的权利、享受社会保险和福利的权利、提请劳动争议处理的权利以及法律规定的其他劳动权利。还包括依照法律规定,通过职工大会、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其他形式,参与民主管理或者就保护劳动者合法权益与用人单位进行平等协商的权利。不能因为试用期的身份而加以限制,与其他劳动者区别对等。  (三)试用期包括在劳动合同期限内。  也就是说,不管劳动合同双方当事人订立的是一年期限的劳动合同,还是三年、五年期限的劳动合同,如果约定了试用期,劳动合同期限的前一段期限(比如可能是三天、五天或者一个星期,可能是一个月或者两个月)是试用期,试用期是包括在整个劳动合同期限里。不管试用期之后当然订立劳动合同还是不订立劳动合同,都不允许单独约定试用期。  (四)劳动合同法关于试用期的规定体现了劳动合同双方当事人权利义务的大体平等。如关于劳动合同的解除中规定,劳动者在试用期内可以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用人单位也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五)有的用人单位为了规避法律,约定试岗、适应期、期,这些都是变相的试用期,其目的无非是为了将劳动者的待遇下调,方便解除劳动合同。为了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应当明确这些情形按照试用期对待。  试用期能否劝退员工?劳动法辞退问题解答  网友的困惑:  公司劝退,说我没有完成销售业绩。面对这样的情况,该如何解决呢?我的劳动合同签订3年,试用期6个月,在公司就干了1个月15天,公司就说没有完成业绩的60%,劝退。可是我明明找了好多丰富的客户资源,而且,已经导入公司的crm系统。我该怎么办呢?  [&特约顾问答复:]  社会上对试用期一直有一种误解,认为试用期是用工双方用来考察对方能力条件是否满足自己要求的,一旦发现不合适,就可以随时辞退或辞职。但是事实上,无论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还是《劳动合同法》都对单位在试用期内解除员工做了一定的限制。  如《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规定:“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我们可以对比一下第三十七条员工在试用期内辞职的规定:“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可以发现,员工试用期内辞职有程序要求,需要提前三天通知;而单位试用期内辞退则有证明义务,即证明员工不符合录用条件。  你所在的公司说,你没有完成销售业绩,所以不符合录用条件,试用期内要劝你自己辞职。那这个销售业绩要求在你入职时公司是否告知过你呢?从你的表述来看,显然你对此毫不知情。因为你觉得自己已经找了很多丰富的客户资源,自认为做得很合格。在没有告知试用期员工目标是什么的情况下,公司就说没有完成业绩的60%,这是不妥当的。  我注意到,你所在的公司并没有直接跟你说业绩不达标,试用期考核不过,需要辞退你,而是劝退。这说明公司也觉得自己的做法并没有十分的把握。如果劝你辞职成功,那你将来反悔的话也没办法通过法律手段维护自己的权益。  建议你向公司指出,如果有明确的指标,那应该在入职的时候就说清楚,这样你可以有目标去努力,而不是像现在这样努力后才知道,原来指标还有很远。既然试用期还有好几个月才到期,公司可以再给你一段时间继续完成业绩。这样处理,对双方都比较公平合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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