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没有遇到过因会计政策变更补缴补缴上年度企业所得税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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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务会计知识点:会计政策变更
作者:中华会计网编辑部 |
财务会计知识点:会计政策变更
会计政策变更,是指企业对相同的交易或事项由原来采用的会计政策改用另一会计政策的行为。
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以变更会计政策:
第一、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含企业会计准则)等要求变更。即,制定了新的国家统一会计制度,或修订了原有的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要求变更会计政策。
第二、会计政策变更能够提供更可靠、更相关的会计信息。
以下两种情形不属于会计政策变更:
第一、本期发生的交易或者事项与以前相比具有本质差别而采用新的会计政策。
第二、对初次发生的或不重要的交易或者事项采用新的会计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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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说明
公司根据财政部日发布的《增值税会计处理规定》(财会
[2016]22号):将利润表中的“营业税金及附加”项目调整为“税金及附加”项目;
自日起企业经营活动发生的房产税、土地使用税、车船使用税、
印花税从“管理费用”项目重分类至“税金及附加”项目;将已确认收入(或利得)
但尚未发生增值税纳税义务而需于以后期间确认为销项税额的增值税额从“应交
税费”项目重分类至“其他流动负债”(或“其他非流动负债”)项目;将“应交税费”
科目下的“应交增值税”、“未交增值税”、“待抵扣进项税额”、“待认证进项税额”、
“增值税留抵税额”等明细科目的借方余额从“应交税费”项目重分类至“其他流动
资产”(或“其他非流动资产”)项目。本公司执行该规定的主要影响如下:
一、科目变更
营业税金及附加
税金及附加
二、“管理费用-税金”重分类影响金额(单位:元)
管理费用-税金
926,462.27
税金及附加
926,462.27
三、“其他流动资产”报表列报重分类影响金额(单位:元)
应交税费-增值税
1,201,049.49
其他流动资产-待抵扣税金
1,201,049.49
应交税费-企业所得税
其他流动资产-企业所得税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影响公司损益、总资产、净资产。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时根据国家政策的变化调整的,符
合《公司法》、《增值税会计处理规定》等有关规定,不影响公司损益,也不涉
及追溯调整,不存在损害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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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项选择题下列各项中,不属于会计政策变更的是 (
)。A.缩短固定资产预计可使用年限B.所得税核算由应付税款法改为纳税影响会计法C.建造合同的收入确认由完成合同法改为完工百分比法D.坏账的核算由直接转销法改为备抵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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