义乌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补缴怎么补缴

&&社区主版&&拍客&&军事&&社会&&财经&&娱乐&&文化&&文学&&生活&&城市&&汽车&&大杂烩&&站务
阅读:3830 参与:0 回复:3到
浙江义乌一位老党员的工龄与养老金遭篡改公理何在?
本人沈滨涛,男,汉族,1953年10月出生,浙江省义乌市上溪镇人。1974年4月参加工作,1977年2月正式入党,现居住地址上溪镇居委会(原籍寺西村东92号),联系电话:。 & &现就我的工龄和养老金问题进行再次申述。我于2013年12月1 6日走访了国家信访局、国家社会保障部,接访领导看了我的档案和相关档案资料,她明确答复全国放映员有政策,对于我的放映员计算工龄理由表示认可,认为我的工龄可以从1977年8月开始计算至2013年10月止,1993年前视同缴费年限,并让我立即回浙江省社保厅确定工龄。与此同时她立即将信息反馈给浙江省社保厅。但12月19日我回浙江后,从省社保厅办6,省社保厅信访室057-,金华市社保局办7,金华市社保局监察室施某某2,金华市社保局王丁路局长,义乌市社保管理处陈科长0579—、,义乌市社保局保险科赵军科长、冯江汉副科长0579—,义乌市社保局虞秀军局长、吴高余副局长,龚小庆副局长, 这些省、地、市社保厅、局办公室的局长、副局长答复让我找义乌市人民政府和上一级政府,我东奔西跑近两个月,毫无结果。如此之过到底谁在忽悠我?义乌市社保两副局长甚至说是国家社保部在忽悠,乱答复。 & &2014年1月2日,义乌市社保管理处让我在2013年12月4日补缴47767.33元的基础上又让我补缴了2005年六个月的养老金2646.4元。2 014年1月8日按工龄26年零3个月计算,发放的月工资为1924.4元。按我的实际工作年限计算,我认为尚欠13年零3个月的工龄。即使根据社保部同志答复也还欠10年零1个月。现附上一张企业职工退休基本待遇核定表。根据表中的内容与相关文件核对,提出如下异议: & &省地市社保部门有关人员根本没有尽心尽责、仔细地看过我的申述材料,工作轻浮、不深入调研,闭门造车,官僚作风,武断下定论。他们至始至终从上到下都是围绕20l3年10月2日由义乌市社保局社保科冯江汉副科长思路答复的义人社信答(2013)52号:以浙老社厅字(2006)1号和义劳人招(1993)16号为依据,此后2013年12月2日金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复查意见和金人社信复(2013)10号均认为义乌社保局答复是正确的。我接到义乌市和金华市社保局的答复信,曾给浙江省副省长信箱写信,但也是照义乌社保答复。此外我向各级信访部门反应都是说回去向地方政府反应。但义乌市政府行政科说这是业务部门的职责,社保局就是代表政府。没办法我于2013年12月16日走访了国家信访局,国家社保部,并将反馈的信息反馈给义乌市社保局,他们对社保部的答复互相推诿。直拖至2014年11月2日逼使我无奈先办理养老金手续,界定工龄26年3月,首月养老金1924.4元,今尚欠13年6月工龄。对此我多次向义乌、金华、浙江省各级社保科提出异议,在此过程中各领导们总是出现脸色难看、话难听及尴尬局面。 & &2014年2月1日因国家信访局回复距离上次信访不到三月,于是我再次走访社保部、中组织部,社保部二次信访基本明确:放映员计算工龄有道理,具体是地方市社保和省社保承办。对此再次向义乌社保局社保科冯江汉副科长联系,请他帮助请示省社保处给予纠正而落实。但至今未落实,理由是叫社保部下文件,不然不来办理,态度很是恶劣。 & &综上所述:我要控告社保局有关人员的不作为渎职行为:人社信答(2013)52号、金人社信复(2013)10号的答复是违背历史客观事实依据的,它们与义革政(74)30号,浙人薪(号,浙劳险(1991)85号,义劳人(1994)83号,义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抄告单(1994、10、11),义计经综计(1997)28号,义计经(1996)94号,1992年5月15日上溪镇党委决议纪录,浙人社发(号、222号文件等等,还有《浙江省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特殊人员申报表》这些文件资料内容相违背的。 & &我认为造成我一次次上访的首要原因是义乌市社保局社保科冯江汉副科长业务不专,政策不熟,精神不解,心态不正,作出义人社信答(2013)52号,致使市、地、省社保局、厅各级领导产生了误解,金人社信复(2013)10号均未深入调查研究下做出错误回复,导致我上百次上下走访,让领导厌倦。我的精神崩溃,身体垮了,经济损失巨大。此外请看《义乌市企业职工退休养老金待遇核定表》:视同缴费年限或劳动年限为2年1月,实际缴费年限为24年2月,其中内容与义老人招(1993)16号是否吻合?我认为是糊弄,该缴的养老金金没缴,不该缴的却缴了。 & &今再次向中纪委提出抗议: & &1.严肃查处义乌市社保科冯江汉副科长开始的各级领导的不作为渎职行为。 & &2.赔偿我应有的经济损失,增补工龄13年6个月,并补回延迟退休二月工资以及每月差额工资。 & &3.他们的渎职行为致使我经济损失十几万,要求他们做出赔偿。 & &4.立即查封义乌市中国人民保险公司、义乌市中国人寿保险公司1987年8月至2005年的人事档案和财务档案,验证我在财务、人事等签字笔迹。在这次办理退休寻找资料的过程中,他们回避拒绝提供我的个人档案,存在严重的移花接木、暗箱操作、官商勾结的人事和财务问题。 & &5.敬请调查有关部门至今没有发给我填写“浙江省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特殊人员申报表》的真正原因?表中人员类型明确有农村电影放映员(文化行政部门)其他,人员状态、在职缴费、退休享受等格式。为什么龚小庆副局长2013年9月27日答复:义乌只要有一个人办了我就可以办。据我了解有人办理了,可是他后来答复我说我不能办。难道特殊人员的申报表也依人情给吗? & &6.责令浙江省社保厅督促金华市、义乌市两级社保局纠正义人社信答(2013)52号、金人社信复(2013)10号两份信访答复件的错误回复。 & &请领导以事实材料为依据,结合当下社会养老保险的民生政策,给我一个公平公正的答复!申述人:沈滨涛2014年3月31日
文明上网 文明发言 快速回复:删除发表回复 我知道了,下次不用再提醒
给本贴内容评分:12345678910&平均得分:0.0分, 共0人评分
回复置顶区
...或者对本帖发表其他观点:
级别:列兵积分:14财富:0古人云:善待别人就是善待自己,害人终害己。国家的首要职责、不仅发展经济,而是维护社会的公平和正义、保障弱势群体不被淘汰——立国之根本!|||级别:列兵积分:16财富:0普通百姓的事办起来就那么难、攸关性命,公道哪里去了?难怪出现一些不堪设想的事?通俗的说法、到了极点,什么也不可怕!|||级别:列兵积分:18财富:0
共产党的教育“有错必纠”、“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是谁在执政、为谁执政。普通百姓的事究竟怎样才能得到解决,这是人生权益被侵害 ! 不知掌权人是哪党、还是???|||
中华站内短信
(中华网社区)
系统提示:请勿轻信中奖、汇款信息
中华站内短信
对&&添加关注
系统提示:请勿轻信中奖、汇款信息
&图片加水印
仅支持JPG、GIF、PNG图片文件
&图片加水印
仅支持JPG、GIF、PNG图片文件&&&&义乌一网友咨询:工伤认定要带哪些材料? 96150回复:1.企业填报“工伤认定书”(加盖企业公章,该表格在人劳局网站下载);2.“工伤认定简易程序审批表”;3.受伤人员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4.劳动合同复印件;5.营业执照复印件;6.就医发票、病历原件及复印件。
&&&&浙江省金华市义乌市稠江街道敬老院地 址:稠江街道江湾村 床 位:100张 收 费:500-1000 电 话: 9
&&&&2014年全国各地最低工资标准调整为多少呢?1月15日从人社部表露的信息显示,2013年全国共有26个省份调整了最低工资标准,月最低工资标准均匀增幅18%。自日起,深圳最低工资标准将比现在调高208元,为1808元/月。这一尺度高于北京、上海、
&&&&携带哪些资料? 符合条件的城乡居民在缴费期内持本人身份证、户口本原件到户籍所在地的村委会(社区)缴纳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费并办理参保登记手续。实行银行代扣代缴的,请携带身份证原件、银行存折(工行)到工商银行各网点办理委托扣款手续。
[01] [02] [03] [04] [05] [06] [07] [08] [09] [10] [11]
&&&&生育保险待遇有哪些? 生育保险待遇包括生育医疗费用和生育津贴。 女职工在妊娠期、分娩期、产褥期内因生育发生的医疗费用,由生育保险基金按照定额标准进行补偿。标准如下:平产:2400元;难产:2500元;剖宫产:3800元。 女职工生育津贴以本人生
&&&&政府补贴如何规定? 市财政对参保人缴费给予补贴,补贴标准按照缴费档次分别为每人每年30元、40元、50元、60元、70元。重度残疾人、低保对象等困难群体的个人缴费,由市财政按缴费当年本市最低缴费档次予以全额补贴。 参保人员死亡的,政府补贴或政府补贴余额并入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统筹基金。
[01] [02] [03] [04] [05] [06] [07] [08] [09] [10] [11]
&&&&【金华市义乌市生育保险报销流程】 生育保险申报补偿步骤:用人单位及其职工按照规定参加生育保险并履行缴费义务满6个月,并符合法定条件生育或者实施计划生育避孕节育手术和复通手术的,可按下列步骤进行申报补偿。 第一步:女职工产假期满后(平
&&&&义乌市社会福利院电话: 5435020
&&&&据悉,今年将第11次提高企业退休人员的养老金水平,调整对象为日前已按规定办理退休(退职)的人员,采取普遍调整和适当倾斜相结合的办法。   普遍调整由两部分组成:第一部分是退休人员按每人每月129元的额度调整,退职人员按每人每月
&&&&义乌被征地农民参加“职保”补缴11月3日正式开始
补缴办法:
在今年11月-12月集中办理期内,符合条件的对象须报被征地村( 社区), 由村( 社区)经办人员统一到社保处办理;明年1月起,正常受理。
近期义乌市出台了《关于完善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障制度
&&&&浙江省金华市义乌市义亭镇敬老院地 址:义亭镇车站村 床 位:50张 收 费:500-1000 电 话: 6
&&&&金华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电话联系方式: 地址:金华市婺江东路66号二楼 咨询服务热线 29 缴存咨询电话
自动查询电话 01272 举报投诉电话
兰溪市住房公积金分中心电话: 义乌市住房公积金分中心
&&&&义乌: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十一连调”
  据悉,今年将第11次提高企业退休人员的养老金水平,调整对象为日前已按规定办理退休(退职)的人员,采取普遍调整和适当倾斜相结合的办法。
  普遍调整由两部分组成:第一部分是退休人员按
&&&&常见问题咨询:/bzjjhyw.asp 社会保险查询:http://www.联系方式: 金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12333 金华市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 1 金华市就业管理服务局 1 金华市劳动保障监察支队 0579-
&&&&本网消息 天上午9点,义乌市医疗保险“一卡通”启动仪式在市行政服务中心一楼大厅举行。7月1日零时,义乌市医疗保险“一卡通”工程成功实现与省级平台对接,实现与浙一、浙二等4家医院联网结算,在金华市率先实现医疗保险“一卡通”。   “一卡通
&&&&周女士咨询:“领取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参保人死亡补助,需要提供哪些材料?” 市行政服务中心回复:需要死亡证明、火化发票原件(复印件无效)、办理人与死者关系证明、办理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 义乌的王先生咨询:我今年已经60岁了,自己有交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我女儿前年给我交了城镇职工养老保险,但城镇职工养老保险要缴满15年才能享受,到时候我都70多岁了,不划算,这种情况怎么处理?   针对这类市民有两种解决方
&&&&养老金待遇是如何计发的? 城乡居民养老金由基础养老金、个人账户养老金、缴费年限养老金三部分组成。 (一)基础养老金暂定为每人每月70元。基础养老金由财政预算安排。基础养老金今后随我市经济的发展、生活待遇水平的提高适时调整。 (二)个人账
&&&&浙江省金华市义乌市苏溪镇敬老院地 址:苏溪镇同春村 床 位:100张 收 费:500-1000 电 话: 1
&&&&楼先生咨询:“领取小孩子社保卡需要哪些材料?” 市行政服务中心回复:请携带户口本和领卡人身份证到农保处27-29号窗口领取。
&&&&义乌新闻网  龚女士来电咨询:“我在一家企业上班,单位有给我交医疗保险,但手上只有一张医保卡,那医保卡能报销我生育时产生的费用吗?”   人力社保局回复:医保卡生育时不能使用。如果参保过生育保险并同时符合以下两个条件的可以报销生育保险:一是用人单位及其职工按照规定参加生育保险并履行缴费义务满12个月;二是符合法定生育条件。
???????????????
?&&?&&?&&?&&?&&?&&
&&&&皖ICP备号&&&&您当前的位置 :&&&&&&&正文
义乌市进一步完善被征地农民基本生活保障制度
  ●每年1月调整被征地农民基本生活保障资金筹集标准和待遇享受标准
  ●满足相关条件的可转为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或与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衔接
  ●未满16周岁的被征地农民不纳入基本生活保障
  9月22日,我市出台《关于完善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障制度的若干意见》(以下简称《意见》)。从内容来看,《意见》主要对被征地农民的基本生活保障、转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等相关机制进行补充和完善。
  基本生活保障运行机制有两大变化
  《意见》中明确,从日开始,被征地农民基本生活保障金缴费标准设两档。其中,高档为&73个月&我市上年末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低档为&16个月&我市上年末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
  同时,从明年1月1日起,被征地农村居民养老金改以养老补贴的形式发放。高档缴费标准的,其养老补贴按我市上年末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计发。和之前的相关政策相比,完善后的被征地农民基本生活保障运行机制有两大明显变化:低档缴费标准的,养老补贴为我市上年末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60%;每年1月,被征地农民基本生活保障资金筹集标准和保障待遇,按上一年度我市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给予定期调整,建立起正常的筹资标准和待遇保障调整机制。
  符合条件的,可转为职保或与居保衔接
  《意见》中指出,具有我市户籍且已参加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的人员(以下简称&原被征地农民&),以及本意见实施后年满16周岁及以上(不含在校学生)的新被征地农民(以下简称&新被征地农民&),符合参加基本养老保险条件的,应参加基本养老保险。
  此举意味着,只要符合条件,被征地农民也可以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简称职保)或与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简称居保)的有关政策相衔接。在此,市社保处相关工作人员针对备受关注的转职保相关事宜进行解读。
  适用群体
  本市范围内因城市拓展、道路网络、市场建设、工业园区开发等征用土地后,人均耕地不足0.2亩的村(村民小组)或村集体经济组织,年满16周岁以上的居民(按土地征用时的在册人员)列入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障范围。
  劳动年龄段的原被征地农民和新被征地农民可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达到符合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条件时,自办理手续次月起,由社保经办机构按月发放基本养老金。未在用人单位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可以按灵活就业人员身份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目前我市灵活就业人员缴费标准为:职工基本养老保险401.40元/月,职工基本医疗保险200.70元/月。缴费标准每年7月1日调整。
  补缴条件和标准
  《意见》对被征地农民参加职保补缴条件进行了明确:已参加农村被征地养老保障的农民,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参保时至法定退休年龄(男满60周岁、女满50周岁)缴费不满15年的,可一次性补缴不足年限;已超过法定退休年龄的,可一次性补足15年。
  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补缴年限计算办法为:申请补缴时已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人员,补缴年限为180个月减去申请补缴时已实际缴费的月数;申请补缴时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人员,补缴年限为180个月减去首次参保缴费至法定退休时的月数。
  被征地农民申请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补缴时,1月至6月申请补缴的人员以上上年度全省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80%为基数;7月至12月申请补缴的人员以上一年度全省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80%为基数。补缴比例按补缴当月灵活就业人员参保缴费比例执行(目前缴费比例为18%)。
  值得一提的是,年满60周岁以上的人员,年龄每超过1个月,缴费金额减少100元,依次递减至70周岁,70周岁后不再递减。
  有关待遇享受
  据了解,被征地农民参加职保后的待遇享受标准为:申请补缴的人员,在核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待遇时,不执行最低基本养老金待遇;申请补缴时已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人员,银行缴费之后,由社保经办机构直接核定养老保险待遇,养老待遇从缴费后次月开始享受;申请补缴时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人员,在正常缴费到法定退休年龄时,本人携带身份证、待遇发放银行存折,到社保经办机构办理领取养老金手续,养老待遇从次月开始享受。
  《意见》指出,享受职工基本养老待遇后,不再叠加享受精简职工生活困难补助费、遗属生活困难补助费、计划外长期临时工晚年生活补助费、老农保养老金、城乡居民社会养老金、被征地农民养老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农民养老金等关系和待遇。在终止上述规定的各类养老保险关系及养老保障待遇的同时,退还剩余的个人账户储存额。个人账户储存额也可在一次性补缴时进行抵缴。
  关于居保的备注说明
  符合条件的被征地农民可参加居保,达到符合享受条件的次月起由社保经办机构按月发放城乡居民基本养老金。被征地农民养老补贴和城乡居民基本养老金可以叠加享受。其中,女年满55周岁时,可先享受被征地农民养老补贴。
  市社保处相关负责人表示,争取在10月底前完成相关程序的开发、测试、业务经办流程的制定,以及各镇(街道)相关人员的业务培训等前期准备工作,力争在今年11月初开始正式办理被征地农民转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等相关工作。
版权和免责申明
凡注有或电头为的稿件,均为独家版权所有,未经许可不得转载或镜像;授权转载必须注明来源为,并保留的电头。
浙江在线金华频道微信分享
看金华新闻,关注浙江在线金华频道微信
市直各部门网站义乌参与集聚建设农民 可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_二版_浙中新报_金华新闻网
关注我们:
义乌参与集聚建设农民 可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
住上好房子,老年生活也有保障
提示: 新报讯(记者 金晓英) 参加新社区集聚建设的农民,住进高品质小区后,如何保障老年后的生活品质?近日,义乌出台了《义乌市城乡新社区集聚建设居民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若干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根据相关规定,参加集聚建设的农户可享受城镇居民养老、医疗、就业等保险。
新报讯(记者 金晓英) 参加新社区集聚建设的农民,住进高品质小区后,如何保障老年后的生活品质?近日,义乌出台了《义乌市城乡新社区集聚建设居民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若干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根据相关规定,参加集聚建设的农户可享受城镇居民养老、医疗、就业等保险。
参加新社区集聚的被征地农村居民(含撤村建居农转非居民)还可一次性补缴相应费用。60周岁男性,一次性补缴9.6万元,每月可领取1300多元养老金,50周岁女性,一次性补缴9.6万元,每月可领取1200多元养老金。即使拿不出补缴费用,也可以通过银行的养老专项贷款,以养还贷,以十年期为例,自己不用掏出一分钱,每月还能得到300元左右的养老金。这些优惠政策,让参加集聚建设的农民享受到了实实在在的好处。
这次参保的对象为参加集聚建设的16周岁以上(不含在校生)城乡居民。《意见》明确了城乡新社区集聚建设居民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补缴的条件:参加新社区集聚的被征地农村居民(含撤村建居农转非居民),参保时至法定退休年龄(男满60周岁、女满50周岁)缴费不满15年的,可一次性补缴不足年限;已超过法定退休年龄的,可一次性补足15年。
此外,对于60周岁以上人员的一次性补缴标准降低,具体政策为:年满60周岁以上的人员,年龄每超过1个月,缴费金额减少150元,依次递减至70周岁,70周岁后不再递减。
一次性补缴仅限参加新社区集聚的被征地农村居民(含撤村建居农转非居民),一次性补缴人员不执行最低基本养老金待遇。
城乡新社区集聚建设居民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申报办理补缴的时间有严格规定,即以集聚对象与镇街签定置换协议并缴纳首期建房款为时间点。
据悉,义乌市农商银行推出了&颐养贷&的养老贷款,如果一次性补缴参保费用有困难的人员,可以到农商银行办理养老专项贷款。
来源: 作者:金晓英 责任编辑:

我要回帖

更多关于 养老保险补缴新政策 的文章

 

随机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