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兰察布市农村合作医疗报销流程保险15年费用16年可以报销吗

2016年内蒙古医疗保险报销范围和报销比例(报销流程)-党政法规
2016年内蒙古医疗保险报销范围和报销比例(报销流程)
日期: 10:08:17 && 编辑:27军事网 && 来源:27军事
文章《2016年内蒙古医疗保险报销范围和报销比例(报销流程)》由作者投稿编辑于 10:08:17 收集整理发布,希望对你有所帮助,请及时向我们反馈。 &【2016年内蒙古医疗保险报销范围和报销比例(报销流程)】由27军事网小编为您收集整理:
  内蒙古医疗保险报销比例,内蒙古住医疗保险报销流程,职工补充医疗保险缴费比例,内蒙古个人医保缴纳比例基数,内蒙古定点医疗机构及药房,农村合作医疗。
  请问2014年农村医疗保险的报销比例大概是多少,具体分不分报销项目,或者什么项目可以报什么项目不可以报销。我是乌兰察布市化德县的农民。
  因不清楚您所咨询的是否有国家项目补助的病种,无法详细解答,如为住院补偿标准可参考《内蒙古自治区2012年新型农村牧区合作医疗补偿方案指导意见》。新农合的报销政策由各地制定,请就具体问题咨询当地合管办。感谢您对卫生工作的关注。
  内蒙古自治区城镇职工和居民医疗保险政策内住院费用报销比例分别达到84.2%和70.9%,高于全国81%和62%的平均水平。
  同时,全区城镇职工和居民医疗保险政策内住院费用最高支付限额均达到当地社会职工平均工资和居民可支配收入的6倍,且均不低于6万元。城镇居民医保门诊统筹报销比例达到50%以上,各级财政补助达到每人每年200元。
  在医保基金管理方式上,包头市、乌海市、呼伦贝尔市和兴安盟实行统收统支,其余盟市建立了调剂金制度,有效提升了基金保障能力。另外,通过两年的努力,我区在所有盟市建立了城镇居民门诊统筹,将当地门诊多发病、慢性病纳入了医保保障范围,方便了居民就医需求。付费方式改革工作也在积极推进,兴安盟将阑尾炎等13个病种纳入单病种试点,鄂尔多斯市选择准格尔旗作为按病种付费试点,巴彦淖尔市建立风险共担机制,对医院实行定额管理,不超过定额10%的,医院和个人共同负担,超过10%的,全部由医院承担。
  今后,自治区还将继续加大城镇基本医疗保险工作力度,确保城镇居民医保财政补助达到人均年240元、人均筹资水平达到300元以上。
  今后,部分复合药将被纳入《内蒙古自治区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
  即日起,根据自愿原则,药品生产厂家或有关单位可以向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申请复合药(含药大输液)纳入我区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基金支付范围。
  申报纳入我区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基金支付范围的复合药须具备以下条件:通用名称未列入《内蒙古自治区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2010年版)的复合药(含药大输液);
  户籍管理关系着千家万户,是老百姓眼中的大事,平时它视乎只
【2016年嘉兴买房落户政策及手续,嘉兴购房落户所需条件】由27军
【2016年杭州买房落户政策及手续,杭州购房落户所需条件】由27军
【2016年沈阳网约车新规出台,沈阳网约车驾驶员禁入标准】由27军
【2016年佛山网约车新规出台,佛山网约车驾驶员禁入标准】由27军
【2016年济南退休养老金上调,济南退休人员涨工资新政策】由27军
  今天小编就为你介绍关于2016年最新关于福州城市总体规划全文
  今天小编就为你介绍关于2016年最新关于厦门城市总体规划全文
  今天小编就为你介绍一下关于2016年最新广东省土地改革政策解
  今天小编就为你介绍一下关于2016年最新福建省土地改革政策解
  今天小编就为你介绍一下关于2016年最新福州社保费基数调整,
  今天小编就为你介绍一下关于2016年最新厦门社保费基数调整,乌兰察布市新型农合制度进一步巩固完善
16:34   来源:  
字体 [   ]  [
]  [] [
  今年,乌兰察布市参合农牧民157.45万人,参合率达90%。人均筹资增加到290元,新农合基金总量达到4.57亿元,较2011年增加近9000万元,新农合基金规模的不断扩大,保障能力显著提高。前三季度共补偿门诊医药费用2587人次、52.75万元,住院分娩等项目补偿3853人次、245.16万元,住院医药费用51913人次、11903.58万元。
  为切实提高农牧民报销额度,减少自付费用,有效解决看病贵的问题,从政策、投入、技术等各方面采取了切实可行的措施。
  一是严格控制使用非基本药物。医疗机构使用基本药物目录以外的药品不得超出20%,超出部分由医院自付。各级医疗机构均分级分类制定控制措施。
  二是降低起付线。将市内市、县、乡三级定点医疗机构住院补偿起付线降低到自治区规定下限的一半。对年内二次以上(含二次)住院、14岁以下儿童住院及在蒙中医医疗机构住院治疗的,起付线下调50%。
  三是提高封顶线。将政策范围内统筹基金最高支付限额由每人每年6万元提高到每人每年10万元,超出国家规定的农牧民人均收入8倍的要求。
  四是提高报销比例。市、县、乡住院报销比例各提高10%,乡镇卫生院90%,县级医院80%,市级二级医院70%,三级医院65%,自治区级医院60%,市外其它医院45%。一次性住院费用6万元以下的,按上述标准进行报销;一次性住院费用在6—10万元之间的,政策范围内费用扣除起付线后按80%的比例予以报销;一次性住院费用在10万元以上的,政策范围内费用扣除起付线后按90%的比例予以报销。经批准转诊住院的,费用总额实际补偿比例不足35%的,扣除起付线后按35%的比例保底报销。参合人员使用自治区新农合基本药物目录和诊疗目录中规定的蒙药、中药饮片、中成药、中药制剂规定的蒙中医诊疗项目的补偿比例各提高15%,总报销比例上限为95%。门诊统筹封顶线提高到每人60元。恶性肿瘤、白血病、器官移植等特殊病种大额门诊费用报销比例提高到60%。凡符合《乌兰察布市新型农村牧区合作医疗市级统筹实施细则(试行)》规定的慢性病和重大疾病病种的,总费用低于5000元的按60%的比例予以报销,总费用超过5000元的按70%的比例予以报销,起付线、封顶线等同住院报销。
  五是增加重大疾病报销种类。国家自治区确定为8种,我市结合实际增加到25种,拓展了报销覆盖面。六是方便患者报销。病人在市内就医住院,出院时由医院合管办现场给予报销,医院按期与市县合管办结算,减轻了农牧民往返支出费用。?> 有关于""的文章列表
年农村合作医疗保险报销范围流程及报销比例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简称“新农合”,是指由政府组织、引导、支持,农民自愿参加,个人、集体和政府多方筹资,以大病统筹为主的农民医疗互助共济制度。采取个人缴费、集体扶持和政府资助的方式筹集资金。下面《年农村合作医疗保险报销范围流程及报销比例》是小编为您精心准备的,希望对您有帮助。如有变动,请以官网发布为准。年农村合作医疗保险报销范围流程及报销比例  2016年农村合作医疗报销范围  1、门诊医药费补偿标准及结报程序  普通门诊医药费补偿:按照赔偿规定,赔偿额为55%,每人每日不超过40元。没人每年补偿限额为100元,年度补偿额不足100元,余下部分会累计下一年使用。参加农村合作医疗定点医疗机构就诊,就诊的时候必须出示身份证与合医卡,进行网络刷卡时结报。  大额门诊医疗费用:参加农村合作医疗使用普通门诊年度补偿金额(100元)以后,全年发生未结报门诊医药费用的起付线为2000元,超过起付线门诊医药费用按照25%予以补偿,全年累计不成限额为1500元。由各镇乡年终统一办理结报。  2、住院医药费结报程序及时限  在本市定点医疗就诊入院,参加农村合作医疗需带上本人身份证、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卡办理住院手续。出院的时候,由所在医院按照补偿相关规定给予实时结报。在市外以及以上的医院发生住院医药费,参加农村合作医疗者出院以后将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卡、身份证、转院转诊单、务工或探亲证明和所住医院出具的医药费用清单、出院小结、医药费发票原件等材料交镇乡财政所初审,由市合管办审核结报。补偿时限:下年度1月30日之前。逾期作自动放弃,不予报销。跨年度的医药费转下年度结报。  3、住院医药费补偿标准  ①起付线。参加农村合作医疗补偿范围,市外医院600元,市区二甲医院(人民医院、中医院)400元,市内其它定点医院100元。每次住院符合补偿范围的医药费用不超过起付线的不予补偿。  ②补偿比例。如何补偿范围在起付线以上医疗费用,二甲医院按75%补偿,定点医院按90%补偿。经转院到市外定点医疗机构就诊的按市区二甲医院补偿比例的80%补偿,未经转院到市外医院就诊的按区二甲医院补偿比例的70%补偿。务工(探亲)参照转院到市外定点医院的标准予以补偿。每人每年累计补偿最高限额200000元。  【扩展阅读】  亲爱的朋友,欢迎您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为了让您了解、掌握2016年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有关规定,现告知如下:  一、参合对象和筹资标准:  凡是启东市居民,除已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异地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居民外,其余居民均可参加户口所在地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凡是在每年规定筹资时间结束后出生的婴儿,在该享受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补偿年度内,如其父母双方均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可享受住院医药费补偿,否则不可。凡是在每年规定筹资时间结束后从部队回乡的复员退伍军人和转业士官及其他外出人员,如要求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由其亲属或委托他人在规定筹资时间内代为交纳。  2016年度的筹资标准为人均700元,其中参合者自缴140元,政府补助560元。  二、筹资时间:  参合者在日至11月30日上午11点30分到户口所在地村委会主动缴纳参合资金,每人交纳140元,逾期作自动放弃,不再办理。参合年度为日至12月31日,中途不得参加或退出。  三、门诊医药费补偿标准及结报程序:  普通门诊医药费用:符合补偿范围的门诊医药费用,按70%予以补偿,每人每日封顶40元。每人每年累计补偿限额为140元,普通门诊当年累计结余部分结转下年使用。参合者在全市门诊定点医疗机构就诊,进行网络刷卡实时结报。  大额门诊医药费用:参合者在使用完普通门诊累计补偿金额后,全年发生的未结报门诊医药费(市外医院按50%纳入),起付线为2000元,超过起付线的门诊医药费按25%予以补偿,全年累计补偿限额为2000元。由各镇乡年终统一办理结报。  特殊疾病门诊医药费用:参合者因治疗特殊疾病在医疗机构发生的全年未结报门诊医药费,启东市内基层医院按45%予以补偿,启东市级医院按35%予以补偿,转诊到市外定点医院按30%予以补偿,非转诊到市外医院按15%予以补偿。特殊疾病种类:恶性肿瘤(使用抗肿瘤药物、放疗)、&尿毒症(血透、腹透)、&重症糖尿病(使用胰岛素)、&白血病、&结核病(治疗药品)、慢肝(治疗药品)、&红斑狼疮、&再生障碍性贫血、器官移植后续治疗、血友病、重症肌无力、运动神经元病、重性精神病(使用精神病药品)。  四、住院医药费结报程序及时限:  在本市定点医院就诊入院时,参合者必须带上本人身份证、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卡办理住院手续。出院时,由所在医院按补偿有关规定给予实时结报。在市外一级以上医院发生的住院医药费用,参合者出院后将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卡、身份证、转院转诊单、务工或探亲证明和所住医院出具的医药费用清单、出院小结、医药费发票原件等材料交镇乡(园区)财政所(局)初审,由市合管办审核结报。补偿时限:下年度1月30日之前。逾期作自动放弃,不予报销。跨年度的医药费转下年度结报。  五、住院医药费补偿标准:  每次住院符合补偿范围医药费用按下列标准补偿:  在启东市内基层医院治疗的,起付线100元,起付线以上按95%补偿。康复期从启东市级医院回基层医院继续治疗,办理转诊手续后,在基层医院发生的住院医药费无起付线,按100%补偿。  经双向转诊(或诊断为急危重症)在启东市级医院治疗的,起付线400元,起付线以上按75%补偿。未经双向转诊(或未诊断为急危重症)在启东市级医院治疗的,起付线800元,起付线以上按55%补偿。  转诊到启东市外定点医院治疗的,起付线600元,起付线以上按60%补偿。到启东市外一级以上非定点医院和未经转诊到启东市外定点医院治疗的,起付线1200元,起付线以上按38.5%补偿。  每次住院符合补偿范围医药费用不超过起付线的不予补偿。每人每年累计最高补偿限额25万元。  六、不符合补偿范围的医药费用:  不符合补偿范围的医药费用:(1)自购药品费。(2)超出《江苏省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基本药物目录》的药品费用。(3)挂号费、门诊病历工本费、出诊费、中药煎药费、救护车费、陪客床位费、包床费、特护费、会诊费、空调(含取暖)费、电视费、电话费、个人生活料理费、护工费等。(4)非基本医疗(指特需门诊、专家门诊、床位费超过35元/日、医学美容、家庭病床等)的费用。(5)打架斗殴、酗酒、吸毒、戒毒、性病、工伤及从事劳务过程中所受伤害、交通事故、故意自伤自残、非生产性农药中毒、职业中毒、医疗事故、违法违纪和他人原因引发的医药费用。(6)流引产。(7)各种整容、矫形、减肥、纠正生理缺陷和各种保健、预防性诊疗项目及药品费用。(8)进行器官、组织移植、安装人工器官所需购买器官或组织的费用。(9)未经物价和卫生部门批准的医疗服务、检查、治疗项目,以及擅自抬高收费标准所发生的一切费用。(10)有挂名不住院或冒名顶替住院等欺诈的医药费用。(11)已获得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和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补偿以及其他基本医疗保险补偿的。(12)境外发生的医药费用。(13)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其他规定的。  七、大病保险标准:  在一个年度内,参合人员因病住院发生的符合新农合补偿范围的医药费用,减去新农合和民政救助已补偿金额为大病保险合规可补偿费用。大病保险合规可补偿费用超过10000元以上,分段设定补偿比例,本市医疗机构大病保险补偿标准:10万元以下按60%补偿;10万元以上部分按80%补偿,各段补偿额累加得出大病保险总补偿额。经转院到启东市外定点医疗机构就诊的按本市定点医疗机构大病保险补偿标准的80%补偿。未经转院到启东市外医院就诊的按本市定点医疗机构大病保险补偿标准40%补偿。打工(探亲)参照转院到启东市外定点医疗机构的标准执行。大病保险补偿最高限额每人每年16万元。大病保险补偿与新农合补偿同步结算,其补偿时限同新农合住院医药费用补偿时限一致。  参加合作医疗,家家安康幸福。真诚地欢迎您的监督、咨询。联系电话是17091。  祝愿您一生平安&、健康、幸福!  启东市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管理委员会办公室  二O一五年十一月  相关补充: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险报销范围及比例解读  1、门诊补偿:  (1)&村卫生室及村中心卫生室就诊报销60%,每次就诊处方药费限额10元,卫生院医生临时补液处方药费限额50元。  (2)&镇卫生院就诊报销40%,每次就诊各项检查费及手术费限额50元,处方药费限额100元。  (3)&二级医院就诊报销30%,每次就诊各项检查费及手术费限额50元,处方药费限额200元。  (4)&三级医院就诊报销20%,每次就诊各项检查费及手术费限额50元,处方药费限额200元。  (5)&中药发票附上处方每贴限额1元。  (6)&镇级合作医疗门诊补偿年限额5000元。  2、住院补偿  (1)&报销范围:  A、药费:辅助检查:心脑电图、X光透视、拍片、化验、理疗、针灸、CT、核磁共振等各项检查费限额200元;手术费(参照国家标准,超过1000元的按1000元报销)。  B、60周岁以上的老人在镇卫生院住院,治疗费和护理费每天补偿10元,限额200元。  (2)&报销比例:  镇卫生院报销60%;二级医院报销40%;三级医院报销30%。  3、大病补偿  (1)&镇风险基金补偿:凡参加合作医疗的住院病人一次性或全年累计应报医疗费超过5000元以上分段补偿,即元补偿65%,元补偿70%。镇级合作医疗住院及尿毒症门诊血透、肿瘤门诊放疗和化疗补偿年限额1.1万元。  4、哪些不属报销范围  (1)&自行就医(未指定医院就医或不办理转诊单)、自购药品、公费医疗规定不能报销的药品和不符合计划生育的医疗费用;  (2)&门诊治疗费、出诊费、住院费、伙食费、陪客费、营养费、输血费(有家庭储血者除外,按有关规定报销)、冷暖气费、救护费、特别护理费等其他费用;  (3)&车祸、打架、自杀、酗酒、工伤事故和医疗事故的医疗费用;  (4)&矫形、整容、镶牙、假肢、脏器移植、点名手术费、会诊费等;  (5)&报销范围内,限额以外部分。  一、参合对象和筹资标准:  凡是启东市居民,除已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异地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居民外,其余居民均可参加户口所在地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凡是在每年规定筹资时间结束后出生的婴儿,在该享受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补偿年度内,如其父母双方均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可享受住院医药费补偿,否则不可。凡是在每年规定筹资时间结束后从部队回乡的复员退伍军人和转业士官及其他外出人员,如要求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由其亲属或委托他人在规定筹资时间内代为交纳。  2016年度的筹资标准为人均700元,其中参合者自缴140元,政府补助560元。  二、筹资时间:  参合者在日至11月30日上午11点30分到户口所在地村委会主动缴纳参合资金,每人交纳140元,逾期作自动放弃,不再办理。参合年度为日至12月31日,中途不得参加或退出。  三、门诊医药费补偿标准及结报程序:  普通门诊医药费用:符合补偿范围的门诊医药费用,按70%予以补偿,每人每日封顶40元。每人每年累计补偿限额为140元,普通门诊当年累计结余部分结转下年使用。参合者在全市门诊定点医疗机构就诊,进行网络刷卡实时结报。  大额门诊医药费用:参合者在使用完普通门诊累计补偿金额后,全年发生的未结报门诊医药费(市外医院按50%纳入),起付线为2000元,超过起付线的门诊医药费按25%予以补偿,全年累计补偿限额为2000元。由各镇乡年终统一办理结报。  特殊疾病门诊医药费用:参合者因治疗特殊疾病在医疗机构发生的全年未结报门诊医药费,启东市内基层医院按45%予以补偿,启东市级医院按35%予以补偿,转诊到市外定点医院按30%予以补偿,非转诊到市外医院按15%予以补偿。特殊疾病种类:恶性肿瘤(使用抗肿瘤药物、放疗)、&尿毒症(血透、腹透)、&重症糖尿病(使用胰岛素)、&白血病、&结核病(治疗药品)、慢肝(治疗药品)、&红斑狼疮、&再生障碍性贫血、器官移植后续治疗、血友病、重症肌无力、运动神经元病、重性精神病(使用精神病药品)。  四、住院医药费结报程序及时限:  在本市定点医院就诊入院时,参合者必须带上本人身份证、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卡办理住院手续。出院时,由所在医院按补偿有关规定给予实时结报。在市外一级以上医院发生的住院医药费用,参合者出院后将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卡、身份证、转院转诊单、务工或探亲证明和所住医院出具的医药费用清单、出院小结、医药费发票原件等材料交镇乡(园区)财政所(局)初审,由市合管办审核结报。补偿时限:下年度1月30日之前。逾期作自动放弃,不予报销。跨年度的医药费转下年度结报。  五、住院医药费补偿标准:  每次住院符合补偿范围医药费用按下列标准补偿:  在启东市内基层医院治疗的,起付线100元,起付线以上按95%补偿。康复期从启东市级医院回基层医院继续治疗,办理转诊手续后,在基层医院发生的住院医药费无起付线,按100%补偿。  经双向转诊(或诊断为急危重症)在启东市级医院治疗的,起付线400元,起付线以上按75%补偿。未经双向转诊(或未诊断为急危重症)在启东市级医院治疗的,起付线800元,起付线以上按55%补偿。  转诊到启东市外定点医院治疗的,起付线600元,起付线以上按60%补偿。到启东市外一级以上非定点医院和未经转诊到启东市外定点医院治疗的,起付线1200元,起付线以上按38.5%补偿。  每次住院符合补偿范围医药费用不超过起付线的不予补偿。每人每年累计最高补偿限额25万元。  六、不符合补偿范围的医药费用:  不符合补偿范围的医药费用:(1)自购药品费。(2)超出《江苏省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基本药物目录》的药品费用。(3)挂号费、门诊病历工本费、出诊费、中药煎药费、救护车费、陪客床位费、包床费、特护费、会诊费、空调(含取暖)费、电视费、电话费、个人生活料理费、护工费等。(4)非基本医疗(指特需门诊、专家门诊、床位费超过35元/日、医学美容、家庭病床等)的费用。(5)打架斗殴、酗酒、吸毒、戒毒、性病、工伤及从事劳务过程中所受伤害、交通事故、故意自伤自残、非生产性农药中毒、职业中毒、医疗事故、违法违纪和他人原因引发的医药费用。(6)流引产。(7)各种整容、矫形、减肥、纠正生理缺陷和各种保健、预防性诊疗项目及药品费用。(8)进行器官、组织移植、安装人工器官所需购买器官或组织的费用。(9)未经物价和卫生部门批准的医疗服务、检查、治疗项目,以及擅自抬高收费标准所发生的一切费用。(10)有挂名不住院或冒名顶替住院等欺诈的医药费用。(11)已获得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和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补偿以及其他基本医疗保险补偿的。(12)境外发生的医药费用。(13)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其他规定的。  七、大病保险标准:  在一个年度内,参合人员因病住院发生的符合新农合补偿范围的医药费用,减去新农合和民政救助已补偿金额为大病保险合规可补偿费用。大病保险合规可补偿费用超过10000元以上,分段设定补偿比例,本市医疗机构大病保险补偿标准:10万元以下按60%补偿;10万元以上部分按80%补偿,各段补偿额累加得出大病保险总补偿额。经转院到启东市外定点医疗机构就诊的按本市定点医疗机构大病保险补偿标准的80%补偿。未经转院到启东市外医院就诊的按本市定点医疗机构大病保险补偿标准40%补偿。打工(探亲)参照转院到启东市外定点医疗机构的标准执行。大病保险补偿最高限额每人每年16万元。大病保险补偿与新农合补偿同步结算,其补偿时限同新农合住院医药费用补偿时限一致。
2016年贵阳市二本高校热度最新排名榜出炉(一览)
2016年乌鲁木齐市二本高校热度最新排名榜出炉(一览)
2016年洛阳市应届毕业生就业优惠新政策详细解读
2016年唐山市二本高校热度最新排名榜出炉(一览)The page is temporarily unavailable
nginx error!
The page you are looking for is temporarily unavailable.
Please try again later.
Website Administrator
Something has triggered an error on your
This is the default error page for
nginx that is distributed with
It is located
/usr/share/nginx/html/50x.html
You should customize this error page for your own
site or edit the error_page directive in
the nginx configuration file
/etc/nginx/nginx.conf.

我要回帖

更多关于 农村合作医疗异地报销 的文章

 

随机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