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马上就要通知交房没去收房了,收房都要注意什么

交房注意事项 告诉你交房需要注意点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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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房注意事项 告诉你交房需要注意点什么
新房交房时应该注意的事项。新房交房前,翰林学府会通知各位业主,并邮寄给业主一份交房通知书,业主根据所在楼盘的通知书所写内容准备相关手续证件。?&上图只是示意图,纯属看看,具体内容,请以大家静候通知,以实物为准哦。按照交房通知书所写日期,业主到售楼处登记。此时,会有专门工作人员陪同您看房,验房。进入房间后你得看这些:先看看配电箱的位置在哪里,然后按照位置标识依次打开,简单检查下电路是否正常,再看下电表显示数字,是否为零或接近零。?&然后去看看水表、燃气表,同样的,新房交房时这些表的数值应该显示零或者接近零才是对的。注意验房中重要的一项就是墙体,顶端、地面是否存在裂缝,墙面是否有明显的漏水或者不平整,当然像顶和墙交接的地方有点小裂缝是正常现象,很大一条的话可以请工作人员登记,由专业施工团队进行维修。?&再去看看窗户,窗户的开关是否好用,是否关的上,有护栏的再看下护栏安装是否固定安全。全部检查完毕,没有问题的话,再前往售楼处办理手续领取钥匙等就可以啦。交房当天需要签字的东西比较多,要缴纳的费用也会比较多,就有朋友问啦,那交房前到底有哪些费用是必须要交的呢?今天,小编就给大家整理了咱们交房时要交的费用有哪些。一、契税缴税标准:非普通住宅契税按总房款4%征收;普通住房标准为按1.5%征收。个人首次购买90平方米及以下普通住房契税按1%征收,90-144平米2%、144平米以上4%,二套房无论面积大小都是4%。各城市具体收费标准略有差别。契税一般于买卖双方在办理房产权属过户或变更时需要向契税征收机关缴纳的费用。现实中多数开发商在办理房屋入住手续时要求业主特别是按揭业主缴纳契税、交易手续费等相关费用,否则不予办理入住手续。开发商这样要求是因为对于按揭买房的业主,在房屋产权证未办下来之前,开发商要为其承担阶段性的连带保证责任。若业主入住后不能及时缴纳在产权办理时就应缴纳的契税、交易手续费等费用,会造成房产证延迟办理或不能办理。而业主不愿意在入住时缴纳这些费用,是怕开发商拿走挪用。对此问题,解决办法是业主与开发商协商,签订《契税缴纳协议书》,约定双方应承担的违约责任等。二、住房维修基金商品房销售时购房者与售房单位应当签定有关维修基金交缴约定,购房者应当按购房款2-3%的比例向售房单位交纳维修基金。售房单位代为收取的维修基金属全体业主共同所有不计入住宅销售收入。房屋维修基金实际上包含房屋公用设施专用基金和房屋本体维修基金。房屋公用设施专用基金简称专用基金,用于物业共用部位、公用设施及设备的更新、改造等项目,不得挪作他用。专用基金实行“钱随房走”的原则,房屋转让时,账户里的余额资金也随之转移给房屋的新的产权所有人。公共维修基金此项基金不同于物业管理费,只用于住宅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保修期满后的大修、更新、改造。税率:房屋成交价的2%。三、房屋产权登记费:有的开发商是办证时才收取的,住宅80元/套,非住宅550元/件四、证照印花税:5元/本五、工本费:10元/本六、开发商收取的费用1.房款尾款:根据双方合同约定;2.面积差额款:根据商品房面积实测技术报告书。首先要结算面积,退、补房屋尾款。收房时的实测面积跟合同上写明的面积多少会存在一定差别,通常会比合同面积大一点,这个时候购房者需要把差的这部分钱给补上,一般来说,误差不会超过3%,而一旦超过可以选择退房或者与开发商协商;3.装修变更费:根据业主与开发商的补充协议;4.车位费:针对需要购买车位的业主,双方需另行签署合同(原购房合同约定赠送车位的除外,但要注意车位是有产权的);5.宽带和有线电视开通费:可以向自愿接受相关服务的购房人收取,但不应在交房时强行向不希望接受相关服务的购房人收费。建议装修完后再交纳比较合理,否则可能会多交几个月的服务费;6.其它增值服务项目开通费:商品房买卖合同中没有单独约定的,均可以不交;七、物业管理收取的费用根据现行规定,新建小区一般由开发商选聘物业管理公司,并签署前期物业管理协议。在签署购房合同时,开发商有义务向购房人出示业主临时公约,就物业费等相关事项作出约定。物业费可以按月交在办入住手续时,一次性交付一年的物业管理费。1.物业管理费:以合同约定为准;2.水电费周转金或保证金:有部分物业会代收,但费用不宜超过常规家庭3个月的水电费用(分户计量除外);3.停车管理费;八、物业装修管理收取的费用1.装修保证金:没有明确规定,但收费不应过高,且无特殊原因必须退还;2.装修管理费;3.垃圾消纳费;4.装修施工临时出入证制证费:原则上没有明确规定,原则上不超过5元/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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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房时要注意哪些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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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检查室内各项设施的质量二、各项费用要注意结清三、维修基金余额的结算与更名四、注意户口迁移问题五、注意交楼附送物品清单六、《房屋交接书》要签署
周围环境,物业的办事效率
卫生清洁和损坏的东西
查看与购房合同是否一致
你买房子承诺你的你都看一下
契税一定要交 物业费
用电安全问题
五证,面积,质量
要全面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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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房收房手续及流程 过程中要注意什么问题?
来源:我爱我家网
责任编辑:ZhaoPanPan
    不少人将奋斗了大半辈子的积蓄都放在了购房上面,只是为了拥有一个属于自己的温暖的小窝,因此买房不易,收房需谨慎。提前掌握收房流程以及一些注意要点,可以让自己在收房的过程中做到心中有数,避免权益受到损害。下面就和小编一起来看看新房收房手续及流程等相关知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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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交房要满足哪些条件?
     按照规定开发商交付商品房屋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1、经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机构核验合格
     商品房一般是由所在区、县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核验,出具是否合格的书面证明,如果验收合格,还须说明质量等级,如合格、优良等。
     2、住宅房屋所属的楼必须取得了住宅交付使用许可证
     住宅房屋所属的楼需取得住宅交付使用许可证,住宅交付使用许可证是由市或区房屋土地管理局颁发的。未取得许可证的房屋,不允许交付,公安户籍管理部门不予办理入户手续。可以通过登录房管局网站查询。
     3、取得了新建商品房房地产权证(大产证)
     实际上只要取得"大产证",就必须具备一、二条所列条件。没有“大产证"的,开发商不能办理交房手续,开发商向买方预先交付房屋交钥匙的,买方应拒绝接受。
     不少购房者在开发商房屋不具备合法交房条件时,就提前进房,等交房期届满,开发商却交不出符合合同约定标准的房屋;或配套不到位;或质量存在问题或产权有纠纷;或有些费用未缴付,导致不能按时取得住宅交付使用许可证和商品房房地产权证。
     这时购房者只能是左右为难:退房吧,已投入大量装修资金和时间、精力;不退吧,住下去确有诸多不便,或干脆无法居住,再说,即使是要求退房,购 房者也无法要求开发商赔偿自己的全部经济损失,因为购房者也有过错,也应对提前装修造成的损失承担一定责任。因此,在收房时一定要审核开发商是否符合上面的条件。
     二、新房交付的一般流程
     1、通知
     开发商取得商品房房地产权证后,应以书面形式通知购房者在约定时间内对房屋进行验收交接。开发商约定的收楼时限一般在收楼通知书寄出30天内,按有关规定,如购房者在约定时间内没有到指定地点办理相关手续,则一般被视为开发商已实际将该房交付买家使用。
     2、验收
     购房者应根据购房合同约定的标准对房屋工程质量及配套设施一一进行验收,并做好记录,同时,不要忽视对房屋产权是否清晰进行核验。
     验收时,开发商应主动向购房者出示建设工程质量检验合格单和商品房房地产权证。开发商不出示的,购房者可以拒绝验收,由开发商承担责任。
     3、提供《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
     根据《商品住宅实行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制度的规定》等相关法规,商品房交付使用时,应当提供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该法规规定,《住宅质量保证书》是开发商对销售的商品住宅承担质量责任的法律文件,可以作为商品房预、出售合同的补充约定,与合同具有同等效力。开发商应当按《住宅质量保证书》的约定,承担保修责任。开发商不提供的,购房者可以拒签 房屋交接书。商品住宅售出后,委托物业管理公司等单位维修的,应在《住宅质量保证书》中明示所委托的单位;而《住宅使用说明书》应当对住宅的结构、性能和 各部位(部件)的类型、性能、标准等做出说明,并提出使用。
     4、签署房屋交接书
     购房者对房屋及其产权进行检验,认为符合合同约定条件的,应与开发商签订房屋交接书;对不符合合同约定的,应做好记录,要求开发商签字,直至开发商的房屋完全符合交房标准,再签署房屋交接书。
     三、业主收房时需注意的要点
     1、在验房之前,如果开发商要求交费或者是签署文件,那业主一定不要答应,否则在验房时业主发现的质量问题,就只能自己付钱解决了。
     2、如果开发商提出代办产权证,业主是可以拒绝的,因为产权证业主完全可以自己办,如果交给开发商,那业主还要给开发商交代办费。
     3、必须先验房后收住宅钥匙。
     购房者在没有验收房屋之前,不能签署《住宅钥匙收到书》,领取住宅钥匙,办理入住手续。因为根据《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下称商品房买卖司法解释)的规定,“交钥匙”就算房屋交付使用。因此领取住宅钥匙以后验房发现问题,开发商只承担房屋质量包修责任,而没有逾期交房的压力。
     4、中所发现的质量问题一定要白纸黑字写在纸面上,不能听信开发商的口头承诺,并且在房屋问题的后面,还要写明开发商承诺的解决时间,这样业主才不会在开发商无限期拖延之后毫无办法。
     5、收房时必须仔细查看的文件。律师说,在正常交房过程中,业主应该查看以下文件:
     第一:房产开发商必须已经取得《建筑工程竣工备案表》,这是国家强制要求的。
     第二:常说的"两书"---"质量保证书"和"使用说明书",这是建设部《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中要求的,现在交房时开发商都应提供。
     第三:开发商已取得国家认可的专业测绘单位对面积的实测数据,看是否与购房合同中约定的有出入,以便尽早使问题获得解决。
     四、逾期交房可否先收房后追究责任?
     担心开发商逾期交房,担心一旦接收房屋后,就不能再追究开发商违约责任是没有必要的。原因如下:
     第一、接收房屋与追究开发商逾期交房责任之间并无法定的先后顺序,也没有任何法律规定接收房屋后就不能再追究开发商违约责任;
     第二、在开发商已经逾期交房且不存在免责事由的情况下,是否追究以及何时追究开发商违约责任完全是购房者自身的权利;
     第三、除购房者明确表示放弃外,接收房屋本身并不意味着购房者放弃追究开发商违约责任。当然,追究开发商违约责任受到诉讼时效限制,购房者应当在开发商实际交房之日起两年内主张自己的权利。
     五、哪些情况可以退房?
     由于买卖过程中的一些不规范操作以及开发商在资金、工程进度等方面的问题,导致退房事件时有发生,那么在什么情况下,购房者可以退掉已购房屋呢?
     1、延迟交付房屋
     这种情况是目前买房人最可能遇到的一种情况。到了开发商与购房人在合同中约定的交房日后,却迟迟得不到开发商的入住通知。一般超过3个月开发商还不能交房,购房人就可以要求开发商退房,并要求双倍返还订金或支付房款利息。
     2、开发商缺“证”,导致合同无效
     目前,开发商必须证件齐全才能盖楼、卖房。如果开发商证件不全,就属于违法操作,与买房人签署的合同属于无效合同。由于是无效合同,购房人应当腾空房屋,开发商应当返还购房人交纳的房款。
     3、开发商没经购房人同意变更设计
     在购房人与开发商签订的合同中,一般都约定开发商在变更设计之前,必须经过购房人同意。否则,开发商构成违约,购房人有权退房。发生开发商未经购房人同意而擅自变更房屋户型、朝向、面积等有关设计的情况,购房人可以依据合同约定要求开发商退房。
     4、无法得到贷款。在签订合同时,除一次性付款或分期付款外,都有对商业贷款或公积金贷款的约定。如果是公积金贷款,需要开发商出具相关资料, 交由公积金归集部门审核。如果开发商提供的资料显示出不具备公积金贷款条件,购房人因此而不能取得公积金贷款,购房人就可以要求退房。
     5、拿不到产权证
     由于开发商的原因,买房人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无法得到产权证,如约定此条件可退房,买房人就可以要求退房。另外,由于前几年一些房地产运作不规 范,一些开发商拖欠政府土地出让金等问题时有发生,导致购买这些楼盘的购房人入住多年后无法拿到房屋产权证,购房人也可以要求退房。
     6、房屋面积误差超过3%
     目前,如果交房时房屋的实测面积与签约时的暂测面积的误差比绝对值在3%以内(含3%),购房人要求退房的,法院将不予支持。而如果面积误差比绝对值超出3%,购房人要求退房并要求退赔利息的,法院会判决购房人胜诉。
     7、房屋质量不合格
     房屋质量不合格是房屋的“硬伤”。出现这种情况,首先是开发商难以拿到《竣工备案表》,无法交房。或者是房屋交付使用后,房屋主体结构质量经核验确属不合格。
     8、房屋质量导致严重影响使用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刚刚发布的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司法解释,因房屋质量问题严重影响正常居住使用,购房人要求退房并要求开发商赔偿损失的,法院也 会支持。一般认定房屋质量问题严重影响正常居住使用,主要是房屋入住后由于前期施工原因导致房内空气质量差影响室内居住人的健康、房内噪声影响居住等。
     9、开发商把房子抵押
     如果开发商在出售房屋之前就把所售房屋抵押,或卖给购房人后,又把房子抵押给他人,购房人查明后,就可以要求退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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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买房到交房 这些事项一定要注意
眼下已迎来购房最佳时期,不少市民尤其是刚需购房者开启看房、买房模式。楼市十分严峻的形势下,市民买房置业的过程中应该注意哪些问题,怎样才能选到称心如意的好房子呢?华商报记者日前就这一问题咨询了相关业内人士,请其讲解从看房、买房到装修的一系列注意事项。  周边配套设施很重要  
“置业顾问告诉你,这个房子是高端社区,小区怎么怎么好,如何物超所值。当市民在买房看房的过程中也遇到类似这种情况,马上被置业顾问说得动心的时候,先冷静一下,弄清楚这房子的配套如何。”在说到市民选房、看房的时候应注意的问题,业内人士刘先生表示,“如果市民购买了这所房产,那么将来能够享受到的公共资源如何?比如说离医院有多远,如果家中有经常需要跑医院的成员,是否能够方便快捷到达?将来孩子上学的时候,距离配套的幼儿园、小学、中学有多远,这些学校是什么性质,公立还是私立?出了小区,想要乘坐公共交通,那么距离最近的公交站牌在哪里?乘坐这些公共交通能去到哪里?这些都是市民需要考虑的问题。”  签购房合同要擦亮眼  
如果最终选定了自己满意的房产,那么在签购房合同时,又到了必需擦亮眼睛的时候了。  
“我们的购房合同中,关于延期交房之后的违约金的赔偿数额出现了一些问题。合同中写的赔偿比例远远小于法律规定的赔偿比例。所以在我们遇到了开发商延期交房的情况后,问题就来了。”购房者王女士说。  
“购房合同是具有法律效力的。一旦签了购房合同,那么双方的权利就会受到法律的保护,而违约的行为也可能受到法律的制裁,对双方也造成了约束。”高新区房地产业内人士孙先生表示,建议市民在签购房合同的时候,一定要谨慎,仔细阅读合同中的各项条款。  请业内人士严把质量关  
对于购买了新房的市民而言,能够早日住进新房是很多人的心愿。宝鸡市住建局住房发展科科长张世芬提醒市民,在新购商品房交房的时候也要注意,严把质量关,确保最终拿到的是一所高质量的房子。  
交房的时候,市民可以请内行陪同。这样一来能够用比较专业的视角来仔细查验,把好关。商品房交付时应当符合两项条件:1. 该商品房已取得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证明文件;2. 该商品房已取得房屋测绘报告;该商品房为住宅的,出卖人还需提供《住宅使用说明书》和《住宅质量保证书》。  
而室内的地暖设备、供水设备、电路等,不妨多留意,事前进行检查。工程师李先生表示:“比如说房间内的电路,如果业主在装修前没有检查清楚,装修后又出现了一些问题,那么就比较难以解决,往往会遇到开发商、装修公司互相推诿的情况。”  购房“确权”很重要  
一、促销要落实  
对于开发商为促销提出的很多承诺不仅要书面确认下来,而且要保证这些促销措施具有可操作性。其实,不管开发商做出什么样的“赠送承诺”,置业者在决定买不买时,把握好以下4点就足够了:  
1. 赠送的“东西”是不是开发商自己的。若不是,开发商就无权赠送。比如有些阁楼或花园归小区业主共有,开发商根本无权赠送;  
2. 开发商的承诺是否具体。比如面积、设计、位置等等;  
3.开发商赠送的东西是否能记在购房者产权证上;  
4.如果开发商的承诺未能做到,购房者能追究开发商什么责任。  
二、“规划”要明确  
不仅要把小区平面布局图附在合同中,而且要求开发商将布局图中的很多内容标注清楚,比如层高、方位、小区出入口、绿化率、市场定位(是否属商铺)等。  
三、“会所”莫轻视  
对于配备会所的楼盘,购房者应该在合同中明确会所权属、功能、交付日期、是否对外开放以及是否收费等。“会所”并不是一个法律概念,它是近几年从境外传来,专为小区业主建设的娱乐、健身设施的俗称。会所不是房产开发的必备设施,买房人在签订购房合同时,往往对会所重视不够,这就造成围绕会所产生的纠纷特别多。  
华商报记者 吕美蓉 文/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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