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己的房子,结婚登记后房产证登记字号添的对方名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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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家还关注房产证加名字就算是共同财产了吗第13期
导读:自婚姻法司法解释三出台后,牵起了房产加名热,然而却暴露出许多问题,婚姻已不可信,爱情更是飘渺,大众对婚姻缺乏信心,更有人将婚姻的一切包括爱情都寄托在房子上,同时还寄希望法律也照此保护。现在,只要买了房就会谈到加名这个问题上,那么房产证加名后是不是离婚时能得到财产呢?下面由本期特邀嘉宾余春明律师为你解答。
对方欠债多,房产证加名等于自讨苦吃
一般来说房产证加名取得财产是一种利益,如果说不好,可能情况比较特殊,比如这套房有太多的债务或者对方有很多的债务,可能会被别人骚扰,因为你是这个房子的债务人,所以就会引起不必要的麻烦。
一方婚前所购买的房屋,婚后按揭的房产,离婚后,一方只能分得婚姻承续期间共同还款的这一部分。对事实情况在法律上予以确认的房产加名行为,将隐性的财产问题明晰化,强化了婚姻当事人的财产意识,对外宣示了另一方的财产权利,避免了单方处分夫妻共同财产的风险,是保障夫妻双方权益的有效手段。房产加名行为属于不动产权利变动行为,具有公示公告的物权效力。房产证是房产权利归属的证明,房产加名之后,房产证上记载的产权所有人发生变化,意味着房产的权属发生变化。换言之,房产加名行为一旦完成,则产生财产转移的法律效力。
房产证加名后不一定能有一半的房产
大多数人认为,对于一方婚前个人购买的产权房屋,另一方加上名字,可理所当然地享有二分之一的产权。通常来说是这样,因为夫妻共同财产如果不是按份额分配,一般都是均等的分割,那么也有加名特别的约定,比如说你的房子比较大,这个房子的价格是过亿的房价,规定你只有十分之一的房,所以加名时会规定你只有这个份额。
在司法实际的判例中,目前离婚案件的财产分割,虽然确定加名字的一方有产权份额,但分割时并不一定就是二分之一。关于分割方式,有协议的从协议,没有协议的,法院会综合考虑各方对房产的贡献、结婚的年限等因素,使得加名一方的实际产权份额不足一半。
因此,夫妻双方在房产证上加名字的同时,可通过协议明确确定每个人在房屋所享有的产权份额,以此确定离婚财产分割时的比例。有这样的协议,房屋的产权才可得到充分保护。
举个例子:房产证上有名字没出钱 离婚仍难分一半房产
小夫妻离婚时,夫妻名下房屋要分割,女方以产证上有名字为由,要求分得婚房的一半折价款。但是房屋是父母出资购买,购房时,对购买房屋的出资情况以及房屋的实际权利人,签订一份家庭协议,女方以“见证人”的身份在协议上签了名,与房屋没有关系,仅是“挂名”而已。最后法院认为根据家庭协议约定,房屋由男方父母出资购买,产权也归两人所有。但是,基于在实际购房时将产权登记在夫妻两人名下,男方父母对此并无异议,因此,房屋应认定为男女双方和男方父母四人共同所有,女方只能分得房产的15%。
按揭购房加名可以申请共有产权证
房产证是指取得房屋的合法所有权,可依法对所购房屋行使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的证件。在买房时购房合同可以写上几个人的名字没有具体规定,但是办理房产证时就有区别了,房地产权证是一人一证。第一业主即共同购买人的顺序第一人名下是《房地产权证》,在占有房屋份额那栏填的是共有,而其他人共同人持有的是《房地产权共有(用)证》,在占有房屋份额那栏填的是共有。
按揭购房时,合同上只能写一个人名字。因为按揭购房只能按照谁贷款谁签字的原则进行处理,保证购房合同、贷款合同和房产证上签名统一,房产证上可以写几个名字,无需纠结,必须只能是一个人的名字,其原因是规避银行的贷款风险。如果希望房产两人共有的话,可以申请共有产权证,也就是房产证上依然必须是一个人的名字,附带的共有产权证可以在法律上标志着房产的共同归属,同时双方约定各自的出资额或所占份额,在出现财产纠纷时就可以进行合理分割了。
如果贷款一般来说,有贷款的房子想要加上另一半的名字,前提条件是还清贷款,如果在没有还清贷款的情况加名,需要加名双方就要先向银行申请,银行同意后,三方一起到房产抵押窗口,要求变更债务人,并重新办理房产的他项权证,然后才能对房产证上的名字进行变更。
如果房子是贷款买的,但要加名字的时候无贷款在身,那么要加名很简单,只需要提供夫妻双方身份证明、《结婚证》、《房屋所有权证》、《房屋登记申请书》等申请材料,由夫妻双方共同到有管辖权的房屋登记部门进行面签后,就可加名。
婚前婚后的房产证加名都不同
自新婚姻法出台以后,为保障自己的利益,很多人都希望在房产证上加名字,但是房产证加名,婚前、婚后不一样,房子有无贷款等也导致加名的费用也不一样。
婚后房产证上加名字
夫妻婚后购买的房产,如果房产证上只有一方的名字,现在想把对方的名字也加上,只需要双方持结婚证、身份证、房产证,到房管局办事大厅填写一份双方共同拥有该房产的申请,就可以办理房产证增加共有人的业务,费用包含配图费、登记费等。
婚前房产证上加名字
房子为一方婚前个人购买的,结婚后,配偶名字也想加为房子的共有人,则需要走房产交易的程序,即通过二手房转让或者赠与的方式,这种情况下要交纳契税、个人所得税、营业税等税费。
办理房产证加名手续,需要提供房产证、房子的市场指导价或评估报告和评估费用发票,买卖双方身份证,购房发票,契税证,网签购房合同房改房的时间以房本、收据、出售公有住宅协议上的时间为准,此外还需提供户口本、结婚证。另外,为了证明是购房人的唯一住宅,还需要房管部门出具无房证明。
房产证上加名字及办理费用,主要分为三种情况:
第一种情况:有房无贷
1、带好三证(结婚证、身份证、房产证)正本及复印件。
2、去房屋所在地区的房地产交易中心,先在预检窗口告知是来办理房产证增加配偶姓名事宜的,窗口工作人员会审核提交的材料,如果材料齐全就给你们一个号码,然后凭号码去相关窗口办理。
3、办理房产证上加名字所需费用:110元手续费,明细如下:80元工本费、25元地籍图费、5元贴花费,如顺利20 天后可拿到新的房产证。
4、新房产证可以设定密码,房地产交易中心会告知你一个初始密码,之后可自行更改。
第二种情况:有房有贷
1、先去银行办理抵押变更手续(具体事宜请咨询各银行)。
2、办理房产证上加名字所需费用:除支付上述110元手续费外,如贷款是纯公积金的,还需另外支付100元;如贷款是组合形式的(公积金+商业贷款),还需另外支付200元。
3、其他步骤同“有房无贷”。
第三种情况:如果还没有结婚或者没有直系血源关系的,需要在房产证上加名字,情况会复杂很多,因为那将视为房屋买卖,房产证上加名字,情况会复杂很多,因为那将视为房屋买卖,需要交如下费用。
房产证加名的费用:
1、每平方米2.5元交易费。
2、不满5年,5.5%的营业税加1%个调税(时间段从产证发证日期到交易日未止),满5年则不需要。 3、万分之5的印花税。
4、4本合同,每本约5元(各地区交易中心不一样)。
5、产证上有几人转让的,产证权益按平均分。
房产证加名处理不好会酿成恶果
曾经有新闻报道松原某男子为了讨好自己的女友,主动把她的名字加到了房产证上。但二人感情破裂分手后,女子要求男子付给她一半房钱,男子一怒之下将女子杀死。房产证加名处理不好就会酿成很严重的后果。
人生关系人生观不正确,有些异性之前不是感情的交往,而是参杂太多的物质,这个时候,由于动机不同,企图其反对方的财产,导致对方一些怨恨的情绪,可能产生纠纷,出现极端的事情,那么我们如何避免纠纷呢?
首先要树立正确的金钱观,世界观,物质观,如果我们所有财物取得都依赖于劳动所得,不希望以其他关系,但也不是夫妻的关系,减少一些不道德的或让人觉得不正常的关系加名,这种纠纷会就会降到最低的程度,就是一切以自然,以自己的诚信劳动,不是以不道德的关系来取得财产,那么保证自己的安全,也保证别
人的安全。
对于房产证“加名热”表现出两个问题。一是“恐惧症”:婚姻已不可信,爱情更是飘渺,大众对婚姻缺乏信心。二是“妄想症”:将婚姻的一切包括爱情都寄托在房子上,同时还寄希望法律也照此保护。
一方婚前所购买的房屋,婚后按揭的房产,离婚后,另一方只能分得婚姻承续期间共同还款的这一部分。现在,广大网民朋友,尤其是女士们都感到特别不安全,结婚十几二十年,房子还是别人的,与自己没关系,自己陪嫁的嫁妆,比如说电器,汽车,家具等都破旧了,都没有用处,而房子还在增值,就认为不公平,要加自己名字,这个可以理解。本人认为感情够深,男方加上对方的名字,这是对爱的承诺体现,那么对待女方这方说,如果对待爱情有足够的信任,即使不加名,也会有足够的信心。可是现在对大家对婚姻也越来越没有安全感了。
本期说法专家
 广东-广州
专长:房产纠纷
律所:广东南国德赛律师事务所
简介:余春明律师,清华大学法律硕士,广东法制盛邦律师事务所律师、合伙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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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余春明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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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证加名,婚前婚后大不同,你了解吗?
来源:中华会计网校&   |
安居乐业,是中国人自古向往的生活状态,现如今,房子不仅仅只有遮风挡雨这一重含义,还成为了检验婚姻、安定家庭财产分割的擎天柱。越来越多的人,特别是准备结婚或者已经结婚的人,都把房产证上加名作为保障自身权益的一种方式。但是,房产证加名,婚前婚后大不同,你了解吗?
一、婚前购房 婚前加名 需结清贷款
小王今年27岁,父母两年前付首付在高新区为他买了一套房子,房产证上写的是小王的名字,现在房贷还未还完。今年9月小王即将和女友结婚,将这套房屋作为婚房使用,但是女友要求小王必须将自己的名字加入房产证,才能与他完婚。两人还未领结婚证,加名是否可以正常办理?
答:婚前购房婚前加名,需要结清贷款才能办理手续。如果购房人在婚前办理房产加名手续,房屋必须是已经结清贷款(还完月供)或者是全款付清且没有抵押的,否则无法办理房产证加名手续,因此小王想要在房产证加上女友的名字,需要想办法提前将房贷还完。
另外,房子是小王的婚前个人购买,而且两人并未领取结婚证,若女方想要成为房屋的共有人,需要通过赠与或者二手房转让的方式,这种情况下需要缴纳契税、个人所得税等税费。
建议购房者在未领取结婚证婚前办理房产证加名前,注意办理婚前财产公证,以免婚后发生财产纠纷。
二、婚前房产 婚后加名 视为夫妻双方财产
小张结婚前购买了一套房产,房产证上登记为小张个人所有,结婚后应妻子要求,在房产证上将妻子的名字加上,房产成为夫妻共有。而小张的母亲担心两人离婚,儿媳会因此分割该房产。这属于夫妻双方共有财产吗?
答:根据《婚姻法》规定,一方婚前财产应为个人财产,不属于夫妻双方财产,离婚时对方也无权要求房产分割。但是,结婚后,小张和妻子申请加名,将房产证上的产权变更为夫妻双方共有,《物权法》规定,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
所以,小张的婚前房产经过产权变更,将成为夫妻双方的共有财产,如果离婚,小张的妻子有权要求该房产进行分割,但是具体的分割方式,应当在扣除尚未偿还的银行贷款之后,结合房屋来源、双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长短及双方对该房屋所作贡献大小等因素,进行倾斜分割。并非一定夫妻双方各半。
三、婚后房产 婚后加名 还清房贷 手续相对容易
李先生和妻子结婚后,由李先生家里出资首付购买了一处房产,房产证上登记为李先生个人所有,婚后两个人共同偿还房贷,已于6月还清房贷,妻子想把自己的名字加在房产证上,应该如何处理?
答:婚后房产加名字的办理手续相对婚前容易,因为房子是婚后购买的,而且李先生妻子也参与了还贷,贷款也已还清,属于夫妻双方共有财产,李先生妻子想要在房产证上加名,需要和李先生持房产证、身份证、结婚证等材料,到房管局办事大厅填写双方共同拥有该房产的申请,就可以办理房产证增加共有人的业务。此外,房屋、土地权属原归夫妻一方所有,变更为夫妻双方共有的情况将免征契税,因此李先生妻子加名也不需要缴纳契税。
另外,需要注意的是,还在按揭贷款中的房子想要加名,需要获得按揭银行的同意或者还清贷款才可以,但是部分银行表示按揭贷款尚未还清也可以加名,一般而言,按揭中的房屋想要加名并不容易。
加名看似一句话的事情,实际上涉及各方面的事情,婚前婚后加名的学问更大,所以想要加名,必须要搞懂自身情况符合哪一类型,以合理保障自身的正当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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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010-6新婚夫妇买房,房产证上写谁的名字
3月底,央行、住建部、银监会联合下发通知,对拥有一套住房且相应购房贷款未结清的居民家庭购二套房,最低首付款比例调整为不低于40%。同时,缴存职工家庭使用住房公积金委托贷款购买首套普通自住房,最低首付比例下调为20%;拥有一套住房并已结清贷款的家庭,再次申请住房公积金购房,最低首付比例为30%。
在这样的政策利好下,相信许多打算购置新房结婚的小伙伴都开始蠢蠢欲动了!买房后,房子究竟登记在谁的名下?除了法律因素、感情因素,往往还会因父母的介入变得异常复杂,让一些年轻的新人感到困惑。
目前关于产权证上到底写谁的名字主要有5种做法,不同的方案可能导致不同的法律后果,恋爱中的男女应当对此有清晰的认识,然后再根据自己家庭和对方的实际情况选择适合的方案,以免仓促决定后,家庭、恋人反目,产生不必要的矛盾。
第一.写“准夫妻”二人的名字
这是大多数恋人特别是女孩子的观点。他们认为,既然房子买了是结婚用的,未来也是给他们居住的,当然应该写恋人双方的名字。
登记在“准夫妻”名下的法律后果
如果采用这种方案,那么房屋将被认定为夫妻的共有财产,贷款也认定是夫妻的共同债务。如无“借条”等其他证据,父母的出资也将被认定为赠与夫妻两人,归双方共有,若出现离异,父母也无权索回出资钱款。
但如果购房后“准夫妻”并没有进行婚姻登记,而是分手,那么“准婚房”仍将认定为双方共有财产,贷款也是为双方的共同债务。但对于父母的出资,如果有相应证据显示父母出资是基于“准夫妻”双方结婚的目的,法院也会认定这部分出资是一种附加条件的赠与,而条件就是双方结婚。但如果双方没有结婚,父母就有权索回出资的钱款,上海一家法院此前就出现过这样的判例。
第二.写父母的名字
这是很多男方家长的观点。他们认为,虽然房子买了是结婚用的,但毕竟恋人们还没有登记,有的期房还要等一年多才能交房,到时候分手了该怎么办。况且首付款全是父母出的,恋人们并没有什么投入,因此写父母的名字也比较保险。
登记在父母名下的法律后果
如采用这种方案,房屋将被认定为父母的财产,贷款也认定为父母的债务,相应的增值或贬值也由父母享有或承担。但如果结婚后夫妻双方用婚后的收入还贷的,若双方离婚,一方虽无法主张房屋,但对于已支付的贷款本息可主张为向父母的借贷,并要求父母返还并平均分割。
第三.写男方及其父母的名字
这种做法也较为普遍,往往是因为男方的父母出了全部的首付款,未来还贷也主要依靠男方的收入,这婚房应算是男方家的财产。
登记在男方及其父母名下的法律后果
若采用这种方案,房屋将认定是男方及其父母的共有财产,贷款也认定为他们的共有债务,相应的增值或贬值由他们共同享有或承担。而男方的相应产权份额属于婚前个人财产,根据新的《婚姻法》,这部分财产并不因结婚而产生共有的结果。但如果婚后夫妻双方用婚后的收入还贷的,若双方离婚,女方虽无法主张房屋,但对于已支付的贷款本息可主张为夫妻共同财产,并要求男方及其父母返还并平均分割。产权证登记在女方及其父母名下的法律后果亦是这样。
第四.写双方父母和“准夫妻”的名字
很多人认为,与其那么麻烦,不如把双方所有人都登记到产权证上,这样大家都有权利,公平合理。
登记在双方父母和“准夫妻”名下的法律后果
若采用这种方案,房屋将认定是“准夫妻”和双方父母的共有财产,贷款也认定为其共有债务,相应的增值或贬值也由这些人共同享有或承担。如果婚后仅用夫妻双方的婚后收入还贷的,双方离婚,对于已支付的贷款本息可主张为夫妻共同财产,双方父母则无权享有该部分财产。
第五.只写男方或女方的名字
在由“准夫妻”中的一方或一方的家庭独自承担所有房款的情况下,为了避免婚后因父母的介入而产生不必要的麻烦,很多恋人选择了这种方案。
只登记在男方或女方名下的法律后果
这种情况需要从两个角度进行分析:其一,一方或一方的父母出资,仅仅登记在该方子女的名下,根据新《婚姻法》的规定,这属于该方子女的婚前个人财产,结婚后也不会自动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若出现离婚,该房产仍属于原产权人;其二,一方或一方的父母出资,但登记在未出资的另一方名下,法院通常认定为一种附条件的赠与行为,如果双方未结婚,该房屋属于产权证上所载一方的名下,但对方可以要求返还已支付的款项。如果双方结婚,则属于产权证下该方的个人财产。
来源:人民日报
本文来源:浙江在线-钱江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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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存续期间一方能否要求在房产证添加自己的名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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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存续期间一方能否要求
在房产证添加自己的名字?&
  [案例]:  赵某(男)与钱某(女)于1989年1月登记结婚,在婚姻存续期间,于1999年在南京市秦淮区共同购买了房产一处,房产所有人登记为赵某。2008年年初,双方因家庭琐事发生矛盾,钱某因担心赵某私自将房产出卖、抵押或赠与他人,多次要求赵某到房产登记部门将自己的名字添加到房产证上,但遭到赵某的拒绝。为此,钱某将赵某诉至法院,要求:1、确认该房产为夫妻共同财产;2、要求判决赵某协助钱某办理共有权登记手续。  2009年9月1日,南京市秦淮区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判决。法院认为:诉争房产系双方婚姻存续期间购买,双方对该房产又无其他约定,因此,原告请求确认该房产为夫妻共同财产的诉讼请求应予支持。原告作为诉争房屋的共有权人,有权要求将自己登记为该房屋的共有权人。基于上述理由,法院判决:1、确认诉争房产为夫妻共同财产;2、被告赵某于判决生效之日起30日内协助原告钱某办理诉争房屋共有权人的登记手续。判决作出后,在法定期限内双方均未上诉,判决已生效。  [律师分析]:  按照我国目前家庭的习惯,一般在购买房产时往往只登记夫或妻的一个人的名字,虽然现在民众的法律意识有所增强,但在实际中此种状况还是比较普遍的,因为夫妻之间的关系较好,登记在谁名下都无所谓。然而,在实践中,夫妻一方私自处分(包括转让、抵押、赠与等)房产的情况又是客观存在的,由此产生矛盾直至诉至法院也屡见不鲜。一些地方的房产登记管理部门在办理房产变更手续时,特别是物权法生效实施后,只以房产登记的权利人为准,并不需要潜在的共有人到场即可办理变更登记手续。因此,就可能导致这一现象产生:房产实际属于共有财产,但只登记了一个产权人,登记的产权人处分了房产,潜在的共有人要求确认处分行为无效。可是,如果第三人是善意的,要求确认无效的请求往往得不到支持。有效的方法是将所有共有人全部登记为共有权人,只有在共有权人全部到场的情况下房产登记部门才会办理变更登记手续。而在已有房产证上添加共有人的方法有两个途径:一种方法是,所有共有人一起到房产登记管理部门共同办理变更手续,但这种方法只限于所有共有人一致同意的情形。如果夫妻之间已经存在矛盾,这种方法是无法实现的,只能选择另一种方法即通过法院诉讼的途径解决。  我国物权法第33条规定:因物权的归属、内容发生争议的,利害关系人可以请求确认权利。第35条规定:妨害物权或者可能妨害物权的,权利人可以请求排除妨害或者消除危险。物权法这一规定,实际上赋予了权利人在权利有可能受到侵害时,就可以获得法律的保护。就本案而言,如果法律无法为原告钱某提供法律保护,任由被告赵某私自处分共有房产,将使钱某的利益受到极大的损害。因为在赵某私自处分房产的情况下,钱某只能请求赵某给予损害赔偿,而该损害赔偿能否能够实际获得,却是无法确定的。因此,赋予权利有可能受到侵害的“防御权”,是十分必要的。  [律师建议]:  本案法律关系并不复杂,却具有重大的现实意义。在现实生活中,特别是夫妻之间存在矛盾(如妻子怀疑丈夫有外遇)的情况下,为防止一方私自处分共有财产(如房产、车辆等),另一方可以通过将自己名字登记为共有权人的方式,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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