揭秘P2P宜信p2p公司在耍什么狠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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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信模式危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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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8日,香港万得通讯社爆出宜信有8亿贷款已坏账,贷款主体遭到多起诉讼,即使宜信申请资产保全,也很难追回全部欠款。对此,宜信公司表示,相关报道与事实严重不符,正在积极跟进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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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创]北京宜信公司是世界最大有组织的诈骗集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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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14:02 发布在
&& 看,宜信是一个先进性组织,应该也是世界上共产党员最多的P2P公司了。&&&&&&&&但是宜信的所作所为已经证明其线下P2P是彻头彻尾的骗局!&&&&北京宜信公司是世界最大有组织的诈骗集团!&&&&详情百度“山东传媒高利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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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20:51 &&
什么意思,说明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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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43:30 &&
&&&&&&&&中国教育之根本正在腐烂,一场新的浩劫如期而至!&&&&北京宜信公司通吃全国高校的合法抢劫正在进行中!&&&&不完全统计涉及高校已达56所,涉及人数已经超过1500人!&&&&北京宜信公司和全国的高校以校企合作培训贷款并以工资还款的名义欺诈在校大学生多年,更有甚者学校以不参加就不安排课及转系为由胁迫刚刚入学的大学生参加,结果在校学生被宜信和培训公司欺骗签高利贷协议,学校及培训公司再以各种借口推卸责任让学生家长买单。&&&&山东传媒职业学院动画系级学生于2013年9月开学初被校方集体陷入校企合作教学骗局及贷款陷阱之中,骗子逍遥法外,贷款公司逼债学生,上访有关部门后材料皆被转回学校,校方拖延至今不给任何说法!&&&&上书省公安厅、广电局、高校工委、省教育厅半年有余,不给任何书面答复。&&&&&&&&但是:宜信CEO唐宁获"北京市创先争优优秀党员称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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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11:41 &&
&&&&一只青岛大虾38元而已!一盘青岛大虾也不过两千元罢了!何以群情激奋?!&&&&当山东传媒职业学院级两届动画系学生被校方陷入教学骗局及贷款陷阱之时,中国教育腐败到勾结企业坑害在校学生地步了,何曾见过有人气愤过?&&&&青岛大虾再贵不过千把元吧,那些成千上万被北京宜信和高校坑入高利贷的学生呢?何止几千元啊,此时媒体及国人良心哪里去了?!&&&&还不是事不关己高高挂起,一盘虾触动的个人眼前利益就可以大动干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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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26:19 &&
&&&&看看山东传媒职业学院的名头,有山东广总电局撑腰,各路记者的关注最后都变成为了旁观无语。&&&&原来以“实话实说”自居的央视主持人崔永元在过问详细情况之后也选择沉默不语并拉黑家长的私信不说明任何原因,家长只不过是请求崔永元联系一下有良心的媒体记者而已,崔的沉默无语只能证明两点:中国有良心的记者不多了,至少在崔永元的身边一个都没有!&&其二,那就是崔永元也是伪君子一个,“实话实说”就是噱头,利益对崔永久元来说才是最重要的, 正如崔自己所说的不过如此!&&&&联系学生及家长的记者也不乏其人,开始都是言之凿凿做节目《说法》什么的,最后都是逃之夭夭!&&&&山东省公安厅接到家长联名举报之时也是如此:保证在两个月之内公安厅以书面的形式回复家长是否予以立案。但是最后在家长不断上访情况下才口头上告诉你无法立案,如果再追问公安厅就说谁答应你的找谁,但是:公安厅接材料时问及相关人员姓名时一律不给,说是规定! 有事打公开电话一定答复! 这就是政府的态度,你要找原来的接待人员根本就是没门,但是他们却可以反过来要你去找!如果不信,你可以打公安厅经侦大队的举报电话:1,询问一下:举报信编号为”鲁公经举[号“的事件处理结果怎么样了,看看他们如何作答吧。另外还有章丘经侦大队二中队508室董队长电话:4,济南经侦大队张主任电话155-,看看他们对山东传媒职业学院动画系事件的处理态度就可知道为什么至今都杳无音信了。&&&&事件发生在2013年9月开学初,事件恶化及学校久拖不决在2014年9月,2014年10月忍无可忍的家长联名举报公安厅并不断上访省委及有关政府部门至今,现在是公元日,山东省公安厅的一纸回复还没有出来!电话过去章丘董队长出差办案为最多,很少能找到办案人员,即使碰巧接电话的是董队,答复也是向领导回报并开会云云,总是如此,一直拖到现在,将来何时给答复依然是路漫漫其修远!&&&&了解了以上情况,请问您还敢来采访吗? 当然,不怕死的有良心的可以来。&&&&至少有一位著名央视维权记者已经关注至今有三个月了,他也未敢轻易发声,至于他是否敢说出真相就不得而知了。&&&&我们家长试目以待全中国相关媒体及记者:看看到底有没有一个有良心的记者敢出来说出事实真相还政府一个清白!还学生一个清白!看看中国高校校企合作教学贷款骗局还要进行到何时!是还要将之发扬光大扬名世界吗?这种可能不是没有,因为这也是中国的特色,外人无权干涉! 让北京宜信公司这个中国P2P骗局始作俑者做强做大,能去全世界抢劫行骗更能彰显中国真的强大了!&&&&中国的媒体记者们,你们就默默的旁观吧,家长及学生如有怨言,你们还可以极尽全力封杀,说我们在造谣,再不行就请我们来喝茶吧! &&&&非常感谢各路记者的默默关注,在此向全中国的那些为此而默默无语工作的记者们再一次表示感谢!学生有了你们媒体的默默无语的支持上访投诉毫无结果到今天真是大大的有幸了!&&&&再一次谢谢全中国媒体记者对山东传媒职业学院动画系的关注!当然了,山东传媒职业学院动画系事件和青岛大虾的38元一只没有办法比啊?青岛大虾能让所有媒体携全体中国人民兴奋至今!山东传媒职业学院动画系事件则与之更加相形见绌,全中国的媒体及全中国的人民,I 服了you!&&&&对于中国的高等教育来说,这都不是事!还是中国特色更是被推广开来,请问世界教育史上有这么无耻的吗?&&&&至回复之日起,公元日!北京宜信公司与全中国的高校合作教学贷款骗局还在进行!中国校企合作培训教学贷款骗局愈演愈烈!何时此?谁之过?醒醒吧中国人!难道你们一点儿也不愤怒吗?难道你们真的不担心有一天这个骗局会落到你们的亲人及朋友身上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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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谢谢!致宜信公司的一封公开信|宜信|P2P|公开信_新浪财经_新浪网
致宜信公司的一封公开信
图为宜信公司CEO唐宁(资料图)
&&& 文/夏风
  多年来针对P2P借贷理财模式和宜信公司的质疑不断。好事者的捕风捉影也罢,竞争对手的恶意诋毁也罢,宜信公司不痛不痒的危机公关也罢;随着时间推移不了了之以后,始终给社会大众一种雾里看花之感。 
  笔者最近闲来无事,`颜以来自传统主流金融机构的眼光角度,做一篇针对该金融社会事件的透析,希望能够给予投资者充分的风险揭示。
  致宜信公司的一封公开信(一)
  ――以“P2P”为幌,行“资金-资产池+资产证券化”之实
  “P2P”,“peer to peer, person to person”,此处指不经存款类金融机构间接吸存放款;而由个人之间直接建立债权债务关系。第三方机构作为中介撮合借贷投融资需求,并收取一定费用。
  普通“P2P”的发展瓶颈,在于“期限、金额”等借贷要素投融资双方难以完全匹配。因需求信息不对称,交易规模很难做大。
  宜信“P2P”,则采取“线下债权转让”模式;由公司(以CEO个人名义绕过法规限制)先与融资方(以下简称“借款人”)签订借款协议,建立债权组合;然后寻找投资方(以下简称“出借人”)再签订债权转让协议,挑选债权组合按投资额度打包转让。因借款端和出借端相对分离,不再需要投融资双方借贷要素完全匹配,只要以一定规模资金初始化滚动,便能够迅速扩大交易规模。
  对于宜信“P2P”的“线下债权转让”,以往质疑主要集中于其究竟是否为“期限错配、资金-资产池”模式。只要从以下2点分析,就能一目了然:
  1,借贷期限,是否一一对应?
  出借人经第一次债权受让投资后,收回投资时是否由宜信公司所提供债权文件上指明的直接借款人按其借款期限还款?
  或者,其实是由宜信公司进行“流动性操作”,将此债权进行第二次乃至第N次再转让给后续其它出借人接盘还款?甚至,如果一时找不到后续其它出借人,宜信公司将使用自有资金垫付还款?
  如果是前者,则双方借贷关系权属清晰、期限对应;如果是后者,只要发生了债权二次以上再转让,无论后续其它出借人接盘还是宜信公司垫付,就已经明确是“期限错配”无疑。
  “期限错配”最大的风险来自于流动性。一旦后续其它出借人接盘不足或宜信公司自有资金垫付不到位,出借人的投资就无法按时收回;而且,一旦出现风险事件,出借人集中挤兑抽资,宜信公司自有资金垫付不足,出借人收回投资就只有等待借款人逐期还款。
  据了解,宜信“P2P”极少出现出借人需要等待直接借款人按借款合同逐期还款的情况,一般都是能够快速收回。多个出借人与多个借款人组成的交叉型借贷关系网,无论如何做不到投融资期限完全一一对应;那么,可快速回款的宜信“P2P” 毫无疑问就是“接盘垫付-期限错配”的性质。
  “期限错配”是宜信迅速扩大业务规模的关键,不如此就相当于回归普通“P2P”模式的发展瓶颈。
  2,风险收益,是否一一对应?
  出借人经第一次债权受让投资后,所有的收益和风险是否完全由宜信公司所提供债权文件上指明的直接借款人的还款状况决定?
  借款人正常还款则已;一旦违约造成信用损失,是仅由与该借款人存在直接借贷关系的出借人承担?还是会在所有出借人范围内集体分摊承担?即以降低所有出借人收益的代价来填补坏账、弥补个别出借人的损失?
  尤其是,如果总损失超过宜信公司所宣称的2%风险准备金的范围?
  就算信用风控做得再到位,也不可能没有坏账。至今,还没有从任何渠道听说有任何出借人遇到并承担了投资损失;那么,是否可以理解宜信 “P2P”就是将坏账损失在所有出借人范围内集体分摊的方法来处理?
  所宣称的2%坏账拨备,性质十分蹊跷;如果是直接债权债务关系,何须信用补偿?如果发生了坏账,仅有的拨备予以补偿的公平性何以体现?如果坏账超出了2%又当如何?
  是否因坏账率尚且可控,对于出借人而言,高息收益率微降不太会引起注意?或者,宜信在后续债权文件中直接将投资收益率“改低”即可?
  如果出借人的风险收益,不是和债权文件上所指明的直接借款人的信用状况一一对应,那么宜信“P2P”毫无疑问就是“资金-资产池”模式。投资盈亏自负责任不明确,违约坏账损失责任不清,收益损失可暗箱调节操纵、风险传导性极强;一旦损失事件超出范围,必会导致在P2P公司与投资者,以及在牵连甚广的投资者彼此之间引发无数的经济纠纷。
  宜信“P2P”从上述2个关键点来看,毫无疑问就是“期限错配+资金-资产池”模式。
  就此,国办107号文《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影子银行监管有关问题的通知》;以及银监会[2013]8号文《银监会关于规范商业银行理财业务投资运作有关问题的通知》,银监会[2014]99号文《银监会办公厅关于信托公司风险监管的指导意见》,都明确规定商业银行理财产品、信托产品不可以开展“期限错配+资金-资产池运作”;最高法院、最高检察院、公安部也已经发布了司法解释《关于办理非法集资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下一步估计很快将针对“P2P”出台相应的《监管条例》,自会明确禁止。
  不仅如此,除了对“期限错配+资金-资产池”模式的既有质疑外,笔者对此另有更大的质疑:宜信“P2P”所进行的“债权分拆打包、多次转让”模式,更深层次来理解,其实是瞒天过海式地另行建立了一个场外非标准化的“信贷资产证券化”市场体系。
  出借人实际上购买的是由宜信公司提供的以借款人未来偿付现金流为质押物的、可随时转让变现的“信贷资产支持证券组合(ABS)”。
  宜信公司本身担当了其中全部的中介角色,既是信贷资产支持证券(ABS)的发起机构,又是受托机构(特殊目的载体SPV),也是贷款服务机构,又是资金保管机构,提供2%风险准备金担任信用增级机构,同时还是这个场外资产支持证券的流动性提供者(做市商)兼交易所;而信息服务中介只是表面上最不重要的一个幌子而已。
  按照银监会《金融机构信贷资产证券化试点监督管理办法》、《信贷资产证券化试点管理办法》、《关于进一步扩大信贷资产证券化试点有关事项的通知》等配套文件,笔者在这里郑重诘问宜信公司:
  1.是否具备担当ABS的发起机构和受托机构SPV的机构准入资质?
  2.是否可以不经银监会核准、擅自向大规模公众投资者发行资产支持证券(哪怕是场外非标准化的产品)?
  3.是否可以违规同时担任贷款服务机构和资金保管机构(相当于既当“会计”又当“出纳”)?
  4.是否可以违规担任ABS的做市商和交易所?
  5.是否具备充分的资本实力、风险管理和处置能力?
  6.是否应对照《商业银行资本充足率管理办法》计提风险资本和拨备覆盖?
  7.是否就“债权分拆、多次转让”的细节向银监会报备各项报表及业务活动信息,并向投资者进行过充分的信息披露?
  如果一切都是“否”,那么宜信公司如何可以在监管机构眼皮底下大行其道,可以规避一切监管到了令人瞠目结舌的地步?以所谓的“金融创新”当幌子,便能躲过一切严谨金融体系应有的风险防范措施吗?
  宜信“P2P”模式如此众多的违规,最终还是要由监管机构银监会来定义和审查。近年来,监管机构为了杜绝系统风险和区域风险,已经在逐一排查传统领域各个金融体系内的风险,去年是商业银行理财产品,今年又是信托产品。
  相信对于非传统的民间P2P领域,尤其是宜信这种触碰各条金融监管红线的模式,最终对其定性、规范、限制、整改甚至取缔的日子,应该不远了。(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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