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专利需要什么条件的条件有哪些

不授予外观设计专利权的情形有哪些?
根据专利法第二条第四款的规定,以下属于不授予外观设计专利权的情形:
(1) 取决于特定地理条件、不能重复再现的固定建筑物、桥梁等。例如,包括特定的山水在内的山水别墅。
(2) 因其包含有气体、液体及粉末状等无固定形状的物质而导致其形状、图案、色彩不固定的产品。
(3) 产品的不能分割或者不能单独出售且不能单独使用的局部设计,例如袜跟、帽檐、杯把等。
(4) 对于由多个不同特定形状或者图案的构件组成的产品,如果构件本身不能单独出售且不能单独使用,则该构件不属于外观设计专利保护的客体。例如,一组由不同形状的插接块组成的拼图玩具,只有将所有插接块共同作为一项外观设计申请时,才属于外观设计专利保护的客体。
(5) 不能作用于视觉或者肉眼难以确定,需要借助特定的工具才能分辨其形状、图案、色彩的物品。例如,其图案是在紫外灯照射下才能显现的产品。
(6) 要求保护的外观设计不是产品本身常规的形态,例如手帕扎成动物形态的外观设计。
(7) 以自然物原有形状、图案、色彩作为主体的设计,通常指两种情形,一种是自然物本身;一种是自然物仿真设计。
(8) 纯属美术、书法、摄影范畴的作品。
(9) 仅以在其产品所属领域内司空见惯的几何形状和图案构成的外观设计。
(10) 文字和数字的字音、字义不属于外观设计保护的内容。
(11) 与人机交互无关或与实现产品功能无关的产品显示装置所显示的图案,例如,开关机过程中与人机交互和实现产品功能无关的电子屏幕壁纸、画面;与实现产品功能无关的网站网页的图文排版、游戏界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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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利申请受理范围有哪些,申请专利有哪些条件
专利申请是获得专利权的必须程序,申请专利需要向专利局提出申请,经过审核后方能获得自己的专利权,那专利申请受理范围有哪些,申请专利有哪些条件?接下来由的小编为大家整理了一些关于这方面的知识,欢迎大家阅读!依据《》及《专利法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①发明是指对产品、方法或者其改进新提出的新的技术方案;②实用新型是指对产品的形状、构造或者结合所提出的适于实用的新的技术方案;③外观设计是指对产品的形状、图案或者结合以及色彩与形状、图案的结合所作出的富有美感并适于工业应用。受理专利申请范围一、接收境内申请人面交或寄交的发明、实用新型、外观设计三种专利申请文件。二、接收港、澳、台居民委托内地专利代理机构代理的发明、实用新型、外观设计三种专利申请文件。三、不接收pct申请文件。四、不接收境外申请人及港、澳、台地区法人提交的专利申请文件。五、不接收分案申请文件。六、不接收要求优先权声明的专利申请文件。七、不接收专利申请被受理后提交的中间文件。申请专利须符合的条件一、不违反国家法律、社会公德或者妨害公共利益。二、不属于专利法第二十五条规定的不授予专利权的范围。三、申请发明和实用新型专利的应当具备新颖性、创造性和实用性。新颖性,是指在申请日以前没有同样的发明创造在国内外出版物上公开发表过、在国内公开使用过或者以其他方式为公众所知,也没有同样的发明或者实用新型由他人向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提出过申请并记载在申请日以后公布的专利申请文件中。创造性,是指同申请日以前已有技术相比,该发明有突出的实质性特点和显著进步,该实用新型有实质性特点和进步。实用性,是指该发明或者实用新型能够制造或者使用,并且能够产生积极效果。申请外观设计专利的,应当同申请日以前在国内外出版物上公开发表过或者国内公开使用过的外观设计不相同和不相近似,并不得与他人在先取得的合法权利相冲突。受理专利申请的办理程序本人提出请求书请求书是确定发明、实用型或外观设计三种类型专利申请的依据,应谨慎选用;建议使用专利局统一表格。请求书包括发明、实用新型的名称或使用该外观设计产品名称;发明人或设计的姓名、申请人姓名或者名称、地址(含邮政编码),以及其他事项:①申请人的国籍。申请人是企业或其他组织,其总部所在地的国家。②申请人委托专利代理机构的应当注明有关事项。申请人为两人以上或单位申请,而未委托代理机构的,应以自然人为代表人,并注明联系人姓名、地址、邮政编码及联系电话。③分案专利申请(己驳回、撤回或视为撤回的申请,不能提出分案申请)类型应与原案申请一致,并注明原案日,否则,不按分案申请处理。要求本国优先权的发明或实用新型,在请求书中注明在先申请的申请国别、申请日,应于在先申请日起一年内提交。④申请文件清单⑤附加文件清单⑥当事人签字或者盖章⑦确有特殊要求的其他事项。延伸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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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利官费收费标准是怎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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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利官费一览表
(一)申请费
1.发明专利
2.实用新型专利
3.外观设计专利
(二)发明专利申请维持费每年
(三)发明专利申请审查费
(四)复审费
1.发明专利
2.实用新型专利
3.外观设计专利
(五)著录事项变更手续费
1.发明人、申请人、专利权人的变更
2.专利代理机构、代理人委托关系的变更
(六)优先权要求费每项
(七)恢复权利请求费
(八)撤销请求费
1.发明专利权
2.实用新型专利权
3.外观设计专利权
(九)无效宣告请求费
1.发明专利权
2.实用新型专利权
3.外观设计专利权
(十)强制许可请求费
1.发明专利
2.实用新型专利
(十一)强制许可使用裁决请求费
(十二)专利登记、印刷、印花费
1.发明专利
2.实用新型专利
3.外观设计专利
(十三)附加费
1.第一次延长期限请求费每月
再次延长期限请求费每月
2.权利要求附加费从第11项起每项增收
3.说明书附加费从第31页起每页增收
从第301页起每页增收专利申请的撤回是什么?有哪些情况?
专利( 发表于快法务)日
阅读量:1112
& & & 专利作为企业的重要知识产权,及时完成专利申请的重要性不言而喻。可是实际数据显示我国专利的有效申请量不到申请量的一半。这有一部分原因是因为专利申请不规范导致的撤回。专利申请撤回是什么?哪些情况会导致专利申请被撤回?
一、专利申请撤回是什么?
& & & &专利申请是企业进行知识产权的重要保护,企业可以由于自身原因或不符合法律规定导致专利申请的撤回。
二、专利申请撤回的情况有哪些?
& & & &&专利申请人对专利申请有自行处理的权利。专利申请人在授予专利权之前可以向专利局要求撤回专利申请,从而终止专利申请的审查程序。主动撤回专利的情况可能是
& & & &专利法对专利申请的流程进行了相应的规范,可能导致专利的被动撤回。被动撤回情况有:第三十五条的规定,发明专利的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请求实质审查的,该申请即被视为撤回;第三十六条的规定,发明专利已经在外国提出过申请的,发明专利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提交该国对审查其申请进行检索的资料或者审查结果的资料的,该申请即被视为撤回;第三十七条的规定,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对发明专利进行实质审查后,要求申请人陈述意见或者对申请进行修改,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答复的,该申请即被视为撤回。
& & & 专利申请撤回的情况主要分为主动和被动两种撤回。专利申请人需要充分了解专利申请的相关法律规定以保证专利申请的顺利,使得有效专利促进企业的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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