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6日深圳海关门户网站大行动

深圳口岸通关提速_新浪新闻
深圳口岸通关提速
   【深圳商报讯】(记者 罗洁琳 通讯员 郑相珩)昨日,记者从深圳海关获悉,深圳海关将出台8项措施推进通关作业无纸化改革,此举将使深圳口岸通关速度再一次提速。
   据了解,本次海关推出的8项措施中,主要包括进一步简化随附单证上传;扩大无纸化通关业务领域,在陆运、海运、空运、加工贸易、保税物流(特殊监管区域、保税监管场所)等进出口业务环节全面启动通关无纸化改革试点;扩大试点企业范围,企业试点范围由A类以上进出口企业和B类以上报关企业扩大至A类以上进出口企业、B类生产型企业和B类以上报关企业,并鼓励符合试点资质的异地企业在深圳关区开展通关作业无纸化试点;对于福田保税区、前海湾保税港区等区内高资信企业予以单证暂存支持维护;对客户协调员制度企业出口环节全面推广通关作业无纸化;出口“事后交单”模式全面向“通关作业无纸化”模式切换等。
   据悉,和以前相比,企业报关将不再需要打印纸质报关单,所有报关单及随附的合同、发票、提运单等纸质证件,均可转变为电子数据,企业通过互联网即可完成报关,审核通过后可直接经由海关卡口通关或到货物存放的场所提取货物。企业将实现“足不出户”即可实行全程无纸通关作业,同时海关也能达到管得住又通得快的目标。
   据深圳海关监管处通关规范科科长戴旭介绍,目前平均一票货物涉及的随附纸质单证约为12张,但对于某些机电产品、汽车及其零配件、飞机零件等,在极端情况下,最多需随附纸质单证1000张左右。按去年全国报关单5903万份计算,“无纸化通关”一年至少可节约用纸70836万张;在为企业节省人力与时间成本的同时,纸质存档变为电子数据存档,也方便海关部门检索、调阅,监管重点将更加突出。
   据悉,深圳海关通关作业无纸化改革试点于日启动。截至1月6日,深圳海关验放通关作业无纸化报关单23460票,已网上签约企业2005家。预计3年之内在深圳全面实行通关作业无纸化。  (原标题:深圳口岸通关提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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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海关近五年查获百余宗毒案
中广网&&&&04-12-09 17: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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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广网深圳12月9日消息(记者 李振湘)深圳海关8日同时公布了今年以来的打私情况。1999年至今年12月6日,深圳海关共刑事立案侦察毒品走私案件143宗,抓获毒品走私疑犯164人。 &&& 据称,今年1至11月,深圳海关缉私局刑事立案走私案件254宗,案值8。66亿元人民币,涉税2。11亿元。行政立案查处走私案件9955宗,案值2。7亿元,涉税0。4亿元。 &&& 深圳海关还展开了“破大案、打团伙、追逃犯”缉私行动,查获一批重大走私案件,其中涉税额50万元以上大案33宗,包括深圳关区最大一起加工贸易走私案——案值5。18亿元的“新美意”公司走私皮草案,以及案值5亿元、涉税1亿余元的倒卖布料案和案值1。17亿元、涉税2363万元的华唐公司特大价格瞒骗走私等大要案。 &&& 据深圳海关有关负责人介绍,今年以来,该关开避孕药了20多个专项打击行动,加强对重点、敏感区域和热点商品走私活动的防控。6月,针对中英街水客走私现象,海关缉私局联合深圳有关部门开展“雷霆行动”,查获走私违规案件144宗,抓获涉嫌人员154人,端掉走私窝点27个。
来源:SRC-74&&&&责编:囡囡&&&&&&深圳海关福利房涉嫌违规租售:20万买 450万叫卖
记者于5月6日和5月14日分别实地探访海馨苑,从附近房产中介以及多名房东处获悉,海馨苑内目前每月出租的房屋大概为3~4套,到目前售出房屋总量较小。以海馨苑内最小户型111平方米的房屋为例,如出租,年租金大概为8万~10万元,如现在出售,其价格在450万~500万元。
深圳海关 “为解决员工住房难问题”而修建的福利房——深圳海馨苑不断有房源放租,并已有出售或准备出售房屋套现的案例。
《每日经济新闻》记者于5月6日和5月14日分别实地探访海馨苑,从附近房产中介以及多名房东处获悉,海馨苑内目前每月出租的房屋大概为3~4套,到目前售出房屋总量较小。以海馨苑内最小户型111平方米的房屋为例,如出租,年租金大概为8万~10万元,如现在出售,其价格在450万~500万元。
据调查,目前其房东尚未取得产权证明。根据相关规定,安居房在上市前违规转卖的,应由相关部门或单位收回该安居房,同时处以罚款。而由于没有产权证明,房东在房屋出租时亦无法完成登记和备案。
记者就深圳海关相关福利房租售等事项联系深圳海关相关部门,但截至发稿尚未收到回复。
  先谈价格 取得产权再过户
紧邻华强北商圈的海馨苑,其各个入口处的外墙上均贴有 “私家花园、闲人勿进”的提示牌。与周围房屋相比,海馨苑的楼房高而新。据中介介绍,完工于2008年的海馨苑是该片区最新的楼盘。
《每日经济新闻》记者进入小区后发现,这个由11栋高层楼房组成的小区配有员工食堂、幼儿园和宽阔的中庭花园。中介介绍称,该小区的户型最小为3房,建筑面积为111平方米左右,另外还有146平方米、147平方米、149平方米、182平方米的4房户型。
据中介介绍称,该小区欲出售的房源均价在4.5万/平方米,以面积最小的111平方米房屋计算,1套房源的售价约为500万元。
欲出售海馨苑一套房屋的刘先生(化名),向自称前来购房的记者介绍了海馨苑的相关情况,海馨苑原为深圳海关的旧住宅楼,是在拆除原有住宅后重建的高楼,2005年开始确定重建,2009年正式入住。
记者获得的海馨苑认购协议书显示,该小区的住户主要分三类,一部分为原址旧住宅楼的居民、一部分为无房户、另有部分为调房户。
这与此前深圳海关对外透露的信息相符。在2009年楼盘正式入住后,深圳海关相关人士曾在接受媒体采访时表示,海馨苑是面向海关职工的带有福利性质的住房。华强北生活区土地使用权归海关所有,性质为住宅用地。
深圳海关此前对外透露的信息显示,该项目总投资8亿元,建设资金全部由海关自筹,资金大部分来源于海关员工的购房款。
关于海关员工当初所交纳的购房款,《每日经济新闻》记者从获取的认购协议上获知,如为旧海关小区的原住户,111平方米的住宅需交纳的购房款为20万元。记者接触的其他内部人士透露,原本未居住在旧址的海关人员,要交纳的购房款约60万元。
据内部人士介绍,在刚刚入住的2009年,即有房东以380万元的价格出售了147平方米的4房套房,而目前该户型也有出售意愿,标价800万元。
中介人员提醒记者,该小区的房源尚未取得产权证,因此购买存在一定风险。
刘先生欲出售的111平方米3房户型叫价4万元/平方米,据称已是该小区目前准备出售房屋中最便宜的。“因为楼层较低,装修一般。”刘先生强调称,“如果等产权办下来,绝对不会是这个价格。”他表示,如果房改进展顺利,2014年11月份海馨苑的业主将会获得产权。
没有产权如何进行交易?刘先生表示,据此前已出售过房屋的人介绍,一般为买卖双方先谈妥价格、条件,后续的一切购房程序将交由律师来办。在房东取得产权后,再为买方办理过户。
《每日经济新闻》记者还以租房为名义,对相关人士进行了采访。
中介向记者介绍称,因为海馨苑的房源属于福利房,暂时无法取得产权,因此在出租时只能与房东签订中介出具的合同,无法向有关部门申请登记备案,“但这不会存在问题,以前已租过好多套了。海馨苑内住房出租的比例大概在20%左右。”中介向记者介绍称。
记者所看的房源为111平方米的3房户型,房东表示,该房只出租给长租客,至少3年起租。根据房东要求的月租金8300元计算,一年业主将获得租金近10万元。
该房东透露,她本人不考虑出售房屋。“卖了就不会再买到这样好的房子了,而且这里有食堂,还有去单位的班车,所以大部分人都不会卖。而且现在没办法卖,没有产权。”
但据中介透露,已有不下于10套房源已出售或准备出售。
 取得全部产权方可进入市场
海馨苑属于何种性质的住房?
2008年,海关财务处相关负责人向《南方都市报》介绍说,该楼盘土地使用权归海关所有,性质是住宅用地;“海馨苑”建设项目工程属于旧城改造项目,在拆除原有海关旧的住宅楼的基础上建设新房,分配给原来的住户、住房面积未达标户,以及符合分房条件的无房户。该项目纳入深圳市房改计划,按照《深圳市国家机关事业单位住房制度改革若干规定》(深圳市人民政府第88号令)的有关规定进行分、调房。
《每日经济新闻》记者查询发现,上述规定对安居房取得产权后权利人享有的权利做出过明确说明,“经市房改办依本规定审核后取得安居房全部产权的,安居房即成为市场商品房,权利人依法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权。”同时,该条例还明确规定,“取得安居房全部产权的,自本规定实施之日起满6个月,可以进入市场。”
而对于取得产权前安居房的售卖,该条例也明确规定,“安居房上市前,违反安居房管理规定,转卖安居房的,由住宅管理部门或原产权单位按原价收回其转卖的安居房,同时由市住宅管理部门处以其违法所得三倍以下的罚款,并可依法予以行政处分。”
《深圳市安居型商品房建设和管理暂行办法》(深圳市人民政府第228号令)第二十八条规定,签订买卖合同10年后,安居型商品房所有人可以根据有关政策规定,申请取得完全产权。
同时,该办法还指出,购房人需要转让所购安居型商品房的,应当向市住房保障部门申请政府收购该房。
在租赁方面,据《深圳经济特区房屋租赁条例》规定,房屋租赁需到相关机关登记或备案,而房地产权利证书或者证明其产权的其他有效证件是备案必须提交的文件。
该条例同时规定,出租房屋没有登记或者备案的,对出租人或者转租人在租赁合同期限内一次性处以房屋租赁合同约定租金总额百分之二十的罚款,并将追缴房屋租赁管理费和滞纳金。
深圳市房屋租赁行业协会相关人士在接受 《每日经济新闻》记者采访时称,“福利房出租不符合规定,违背了房屋租赁管理规定”。
广东金美律师事务所律师刘亚娟向记者解释称,福利房是过去的一种说法,目前只有安居房、经济适用房、廉租房等概念,这些都属于保障住房的范畴。因此,对福利房的规定可参考保障性住房的相关政策规定。
刘亚娟在随后提供给记者的政策资料中,包括《深圳市保障性住房条例》在内的多项政策,均对未取得产权房屋出租、出售有明确的惩处条规。
记者联系深圳海关未果,随后又联系深圳市住宅租赁管理服务中心,工作人员回复称,他们只负责政府建设的保障性住房的租赁监管,海馨苑租赁不在他们的管辖范围内。随后记者联系深圳市住建局多个部门,相关人员均对此避而不谈。
与深圳住宅租赁管理服务中心工作人员的答复类似,长期关注深圳保障性住房制度的深圳市人大代表杨剑昌在接受 《每日经济新闻》记者采访时也表示,海关在深圳属于外驻单位,地方政府的法律法规约束不了,“这部分机构的住房只能靠中央一级的单位来监察。”
记者查阅相关政策发现,国家发布的对中央和国家机关的住房政策主要是针对在京机构,如1999年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转发建设部等单位关于 《在京中央和国家机关进一步深化住房制度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主要针对在京中央和国际机关住房,而对于外驻中央直属单位住房问题,并未出台具体文件进行说明。
(责任编辑:梁梦晚)
本文来源:每日经济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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