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做好文化产业统计工作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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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产业统计方法制度研究
  在现代社会的发展中,文化产业科技含量高、资源消耗低、环境污染小,文化作为商品和服务进入市场,已具有越来越大的经济价值,受到了各地政府的重视,同时对统计服务的要求日益增强。在新的历史阶段,文化产业对国民经济贡献度有多少?它的发展潜力在哪里?政府应当采用何种政策支持文化产业成为经济增长点?这些问题,都需要借助文化产业统计提供信息来开展理论研究和实证分析。如何制定文化产业统计方法制度,如何开展文化产业统计工作,站在市州统计部门的角度,本文结合文化产业统计实践对市州开展文化产业统计的方法制度进行分析研究。
  一、现行文化及相关产业统计存在的问题
  (一)现行文化产业统计方法制度存在的缺陷
  根据国家统计局颁发的《文化及相关产业分类(2012)》标准,在统计实践中,我们发现现行的统计标准还存在一些有待完善的方面。
(1)部分企事业单位主营业务活动行业分类界定困难,容易造成漏统。以湘潭市泓源彩色包装有限公司为例,该单位主营业务活动是从事纸质彩色包装箱制造,其行业代码既可以编为2311,也可以编为2319,而编为2311就不属于文化产业统计单位。
(2)部分企事业单位实际业务活动范围多而广,行业分类容易发生偏差,容易造成漏统。随着经济发展,企业多元化发展已成为一种必然趋势,企业经营的范围调整、扩大或减少都会影响文化产业单位的认定,一些从事文化产品生产、销售、服务的企业可能同时从事其它行业经营,由于统计人员对单位主营行业认知不同,致使文化产业单位归类时出现偏差,从而影响文化产业单位的认定。如湘潭市月意生态工程有限公司从事园林绿化施工和园林设计,投资专业行业代码编为4890,而文化产业统计行业代码可编为7482,以至于引起行业大类的差异,编为前者就不属于文化产业统计单位。再如:经营数码产品和音响设备的业务主要分布在一些经营百货的超市、经营电脑产品和耗材的电脑企业、经营手机销售的电子科技企业,这些企业的业务范围较广,主营行业若不在文化产业行业目录内,就不能归入文化产业名录。
  (3)部分单位行业特殊性,明显文化产业活动却不能纳入文化产业,造成漏统。如我市文物保护单位较多,每年政府将投入大量资金进行保护和修缮,为加强项目管理,市政府成立了文物保护单位工程指挥部,专门负责文物保护单位的规划设计、保护、修缮项目管理,工程指挥部办公室单独出具会计报表,原管理单位会计报表不包含这部分数据,而保护工程办公室属临时机构不在基本单位名录库内,因此有可能造成数据的漏统。
  (4)部分多产品生产销售单位财务数据混合一起,属于文化产品的数据采集有难度。这部分单位含有部分文化产业活动,会计报表没有分产品(或项目)出表,无法取得相应的文化产品准确数据。如:家电生产与销售企业既有文化产业产品生产与销售,还有不属于文化产业的产品生产与销售,由于企业财务报表不区分具体产品记账,因此不能从企业准确采集到文化产业行业的生产与销售方面的数据。再如:一些专业性协会,是一套人马两块牌子,这些单位承担协调、管理职能,没有独立的财务核算,财务数据一般挂靠在相应的行政事业单位,各项收入和支出混合一起,统计数据无法在会计报表中区分开来。
  (5)需进一步完善文化产业增加值核算方法。文化产业统计的重点和核心是进行文化产业增加值的核算,这不仅因为文化产业增加值反映了文化产业企业的规模、结构,而且文化产业增加值是反映一个地区文化产业的发展水平,到目前全国没有出台一套完善的文化产业统计方法制度和能覆盖法人单位、产业活动单位、个体户的文化产业统计核算方法。
  (二)现行文化产业统计手段的不足
  (1)部门统计力量有待加强。文化产业统计调查的单位多,统计财务指标内容复杂、私营企业及个体经营户调查资料收集困难,整个文化产业统计工作量庞大。文化产业统计涉及宣传、文化、新闻出版、旅游、文物、工商等十几个部门,这些部门有的未配备专职统计人员、有的对系统内部文化产业情况掌握不清,统计基础工作相对薄弱。
  (2)调查单位配合程度有待提升。文化产业统计相关部门统计调查管理监控手段不强,少数部门存在资料收集互相推诿现象。企事业单位对文化产业统计工作重视程度不够、配合程度低,特别是私营和个体经营户更是对所提供的资料处于应付状态,甚至出现虚报、瞒报和拒报现象。
  (3)部门统计体制机制有待理顺。文化产业统计涉及行业多,部门多,各个部门只管本部门本系统内部单位,没有对辖区内本行业的全部单位进行有效管理和统计,部门统计体制机制不顺畅,部门统计职能有待进一步完善。
  (4)调查经费有待增加。文化产业统计是一个新生的专业,开展文化产业普查和进行重点及抽样调查工作,都需要人力和财力等方面的保证,如每年资料印刷和培训费用等。调查经费不足自然将影响到文化产业统计工作的正常开展和调查数据的质量。
  (5)基础数据质量有待提高。文化产业统计受限于现有的统计调查体制,因为我国的第三产业统计尚未有一套完善的统计方法制度,而文化服务业大都集中在第三产业,数据采集的来源存在很大的困难。虽然通过经济普查在一定程度上取得了较为全面系统的文化产业统计数据,但在非普查年份,仍然缺乏全面、系统、准确反映各年度的文化产业规模、结构、水平和变化情况的统计数据。
  二、对搞好文化产业统计的建议
(一)加强领导和组织协调,创造良好的外部环境
文化产业统计工作是一项全新的工作,各级政府统计部门要加强对此项工作的领导,安排得力的专业统计人员,安排好培训、调查等经费,保证文化产业统计工作的顺利开展。文化产业统计工作涉及宣传、文化、新闻出版、旅游、文物、工商等十几个部门,需要这些部门大力协调配合,各级政府要成立文化产业统计领导小组,确定一个牵头责任单位,牵头责任单位要协调各个部门开展工作,明确各部门职责,充分调动各部门的积极性。各部门要加强联系沟通,做到信息资源共享,为搞好文化产业统计、提高统计数据质量,创造良好的外部环境。
&&& (二)加强文化产业名录库建设和管理
&&&& 1、要准确界定文化产业统计对象和范围
  一要准确理解文化及相关产业的概念。&文化及相关产业&指为社会公众提供文化产品和文化相关产品的生产活动的集合,根据这一定义,文化及相关产业包括了四个方面的内容,即文化产品的生产活动、文化产品生产的辅助生产活动、文化用品的生产活动和文化专用设备的生产活动。其中文化产品的生产活动构成文化及相关产业的主体,其他三个方面是文化及相关产业的补充。在全市范围内从事文化产业行业生产经营或业务活动的全部法人单位和产业活动单位要按照国家统计局《文化及相关产业分类(2012)》(法人单位和产业活动单位用)所规定行业确定对象范围,包括文化制造业、文化批零业、文化服务业。在全市范围内从事文化产业行业生产经营活动的个体经营户要按照国家统计局《文化及相关产业分类(2012)》(个体经营户用)所规定的行业确定对象范围。二要搞清楚新旧标准的相同点与不同点。《文化及相关产业分类(2004)》标准与《文化及相关产业分类(2012)》标准相比,增加了与文化生产活动相关的创意、新业态、软件涉及服务等内容和部分行业小类,减少了少量不符合文化及相关产业定义的活动类别。增加的行业如:焰火、鞭炮产品制造,园林、陈设艺术及其他陶瓷制品制造业等;减少的行业如:旅行社,休闲健身娱乐活动、彩票活动等。
  2、要加强名录库动态管理
  经济普查年份,各级社科统计专业要按照经济普查组织实施模式及早介入经济普查,做好文化及相关产业单位的确认工作。加强与工业、批发零售业和服务业统计专业沟通、联动,加强与文化主管部门的沟通、联动,掌握文化及相关产业单位变化情况。相关人员要熟悉普查方案,按照《文化及相关产业分类(2012)》新分类标准,对通过经济普查采集到的全部法人单位、产业活动单位和个体经营户的文化活动属性进行甄别,并将确认为文化及相关产业的调查单位在普查表的相关属性指标进行标识,不因行业类别、主要业务活动(或主要产品)和单位详细名称错填、漏填而没有被纳入文化及相关产业统计范围,造成文化及相关产业数据的漏统。在确保规模(限额)以上文化及相关产业单位纳入统计的基础上,确保规模(限额)以下以及个体经营户文化及相关产业单位不漏统,形成完整的文化及相关产业调查单位名录库。
&&& 非经济普查年份,随着文化产业的发展和管理模式的变化以及新生业态的产生,文化产业所统计的内容和范围也将会不断变化和拓展,文化产业名录库也应随之更新维护。专业统计人员对文化产业调查方案要细致研读,熟练掌握文化产业的行业分布、业务范围,依据《文化及相关产业分类(2012)》,对全部新增单位按照行业代码、主营业务活动等字段进行筛选,对主营业务变动、停产、关闭单位进行甄别,及时做好文化产业单位名录库的更新维护,保证单位名录库的准确,形成有效的文化及相关产业调查单位名录库。
  3、加强与投资专业的沟通,建立文化产业项目投资单位名录,监测文化产业投资项目的进展,对文化产业项目投资竣工、当年投产项目及时入库,做到不遗不漏。
&& (三)改进文化产业统计的调查方法
  1、开展文化产业普查。与经济普查同步,利用经济普查对文化产业法人单位、产业活动单位、个体经营户进行全面普查。通过文化产业普查得到文化产业统计最全面、最基础的资料,从而摸清文化产业的&家底&,包括文化产业单位数量、人员规模和发展水平以及在整个国民经济中所占的比重及其贡献;掌握和了解文化产业分布状况和特点,包括文化产业布局、行业结构和资源分布,特别是文化产业私营单位和个体经营户的状况,为全市今后五年相应的文化产业发展研究和文化产业统计打好基础。
  2、重点调查和抽样调查相结合。在非经济普查年份重点调查和抽样调查相结合。一是完善名录库。从工商部门提供的私营、个体经营户名录及变更情况,从中查找文化产业单位;从文广、旅游等部门提供的单位名录,尤其是实行行政事业管理体制模式的单位查找文化产业单位;从工业、贸易等专业提供的规模以上工业企业、限上(批发、零售)企业单位名录查找文化产业单位;从服务业专业提供的服务业单位名录查找文化产业单位,对各部分文化产业单位与普查年份名录进行对比,重新整理、形成新的名录库。二是对规模以上文化产品制造业企业、文化产品批发(零售)业限额以上企业、文化服务业规模以上企业进行全面调查;对规模以下文化产品制造业企业、文化产品批发(零售)业限额以下企业、文化服务业规模以下企业、文化服务业事业单位、文化服务业社团及其他单位和个体经营户采用抽样调查的方法进行调查。
  (四)完善增加值核算方法
  要利用现行国民经济核算制度方法,在经济普查年份和非经济普查年份明确文化产业增加值的核算方法。
  采用现价核算
  方法:增加值=劳动者报酬+生产税净额+固定资产折旧+营业盈余
  ▲经济普查年份:五年一次的经济普查数据可以说是最全面的、系统性的调查数据,在经济普查年份可以利用经济普查数据库分别对法人单位,产业活动单位和个体经营户进行文化产业单位分类检索和筛选,将采集到的文化产业单位统计数据进行增加值核算。
  Ⅰ、法人单位增加值计算方法
  1.文化产品制造业法人单位
  (1)文化产品制造业规模以上工业企业
  劳动者报酬=应付职工薪酬+差旅费&6.5%+三项费用(营业费用、管理费用和财务费用)合计&三项费用中其他属于劳动者报酬部分的比重
  生产税净额=主营业务税金及附加+应交增值税+管理费用中的税金+三项费用合计&三项费用中其他属于生产税净额部分的比重-补贴收入
  固定资产折旧=本年折旧
  营业盈余=营业利润-投资收益-公允价值变动收益+工会经费&40%+补贴收入+三项费用合计&三项费用中其他属于营业盈余部分的比重+利息净支出&6%
(2)文化产品制造业规模以下工业企业
增加值参照文化产品制造业规模以上工业企业相关公式进行核算。
  2.文化产品批发(零售)业法人单位
  (1)文化产品批发(零售)限额以上企业&&&
  劳动者报酬=本年应付职工薪酬+差旅费&6.5%+三项费用合计&三项费用中其他属于劳动者报酬部分的比重
  生产税净额=主营业务税金及附加+管理费用中的税金+应交增值税+三项费用合计&三项费用中其他属于生产税净额部分的比重
  固定资产折旧=本年折旧
  营业盈余=(营业利润-投资收益-公允价值变动收益)+工会经费&40%+三项费用合计&三项费用中其他属于营业盈余部分的比重+利息净支出&6%
  (2)文化产品批发(零售)限额以下企业
  增加值参照文化产品批发(零售)业限额以上企业相关公式进行核算。
  3.文化服务业法人单位
(1)文化服务业企业
劳动者报酬=本年应付职工薪酬+三项费用合计&三项费用中其他属于劳动者报酬部分的比重
  生产税净额=营业税金及附加+管理费用中的税金+本年应交增值税+三项费用合计&三项费用中其他属于生产税净额部分的比重
  固定资产折旧=本年折旧
  营业盈余=(营业利润-投资收益-公允价值变动收益)+三项费用合计&三项费用中其他属于营业盈余部分的比重+利息净支出&6%
(2)文化服务业事业单位
劳动者报酬=工资福利支出+取暖费+劳务费+福利费+差旅费&6.5%+出国费&9%+工会经费&60%+(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抚恤金-生活补助-救济费-助学金)
  固定资产折旧=固定资产原价&折旧率(虚拟4%)
生产税净额=经营税金
  营业盈余=经营收入-经营支出
  (3)文化服务业社团及其他单位
  劳动者报酬=业务活动成本中的人员费用+管理费用中的人员费用
生产税净额=业务活动成本中的税费+管理费用中的税费
固定资产折旧=业务活动成本中的固定资产折旧+管理费用中的固定资产折旧
  营业盈余=净资产变动额
Ⅱ、产业活动单位的增加值计算方法
计算公式:某行业产业活动单位增加值=某行业产业活动单位总产出*同行业法人单位的增加值率。
  其中:工业企业总产出=工业总产值(当年价格)+销项税
  商业企业总产出=主营业务收入-主营业务成本+本年应交增值税
  服务业企业总产出=主营业务收入
行政事业单位总产出=人员支出+公用支出+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各种设备、交通工具及图书资料购置费-助学金-抚恤和生活补助+固定资产折旧
增加值率根据同行业法人单位资料确定。
  Ⅲ、个体经营户的增加值计算方法
  增加值=劳动者报酬+生产税净额+固定资产折旧+营业盈余
  劳动者报酬=雇员报酬
  生产税净额=缴纳税费
  固定资产折旧=固定资产原价*0.05
营业盈余=营业收入-营业支出-固定资产折旧
▲非经济普查年份:
  (1) 对规模以上文化产品制造业企业、限额以上文化产品批发(零售)业企业、规模以上文化服务业企业增加值利用全面布置调查报表进行核算。
  (2)对规模以下文化产品制造业企业、限额以下文化产品批发(零售)业企业、规模以下文化服务业企业、文化服务业事业单位、文化服务业社团及其他单位和个体经营户增加值采用抽样调查与经济普查相结合进行核算。抽样调查分行业按一定规则建立样本框,并分别计算抽样调查单位人均创造增加值与经济普查时人均创造增加值的增幅和样本框内从业人数与经济普查时从业人数的增幅,进而推算全部&上述&单位(包括个体经营户)文化产业增加值。以全市印刷行业个体经营户为例,按村和社区设置两种调查点样本框,按照等距抽样的原则抽选一定比例的村、社区,建立印刷行业个体户抽样框,对抽中的村、社区印刷行业个体户再进行调查,分别计算出样本框内印刷行业个体户从业人数与经济普查时从业人数的增幅和样本框内人均创造增加值与经济普查时人均创造增加值的增幅。
  &上述&单位(包括个体经营户)分行业文化产业增加值=经济普时分行业文化产业增加值*样本框内分行业个体户从业人数与经济普查时从业人数的增幅*样本框内人均创造增加值与经济普查时人均创造增加值的增幅。
(3)产业活动单位文化产业增加值
对产业活动单位文化产业增加值利用最近一次经济普查年份相关数据进行推算。
工业企业产业活动单位文化产业增加值=工业增加值&(普查年份工业产业活动单位文化产业增加值/普查年份工业增加值)
批发(零售)业企业产业活动单位文化产业增加值=批发(零售)业增加值&(普查年份批发(零售)业产业活动单位文化产业增加值/普查年份批发(零售)业增加值)
服务业企业产业活动单位文化产业增加值=服务业增加值&(普查年份服务业产业活动单位文化产业增加值/普查年份服务业增加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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做好文化产业统计的几点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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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读2015年及2016年上半年全国文化产业统计数据
文化产业评论:8月30日,国家统计局发布了2015年全国文化及相关产业增加值数据,结合2016年上半年的相关数据,国家统计局社科文教司高级统计师殷国俊通过对相关数据的归纳和分析对我国文化产业发展的现状进行了解读。文化产业评论为大家呈现其详细解读。来源:国家统计局编辑:王洋&点击查看:(2015年数据)(2016年上半年数据&&&&&&& &我国文化产业实现快速增长 ——国家统计局社科文司高级统计师殷国俊解读2015年及2016年上半年全国文化及相关产业有关数据&国家统计局8月30日发布了2015年全国文化及相关产业增加值数据,结合2016年上半年相关数据,国家统计局社科文司高级统计师殷国俊进行了解读。&一、文化产业经济总量持续快速增长,占GDP比重稳步提升。&2015年,全国文化及相关产业增加值27235亿元,比上年名义增长11%,比同期GDP名义增速高4.6个百分点,在2014年增长12.2%的基础上继续保持两位数增长,同时增速远高于同期GDP增长,呈快速增长态势;对GDP增量的贡献达6.5%,比上年提高1个百分点,文化产业发展活力突显,已成为当前经济增长的亮点之一;2015年文化产业增加值占GDP的比重为3.97%,比上年提高0.16个百分点,达到历史新高,近年来呈稳步提升态势,在推动经济发展、优化产业结构中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二、文化产业结构调整步伐加快,文化服务业占比提高。&2015年,代表文化内容的“文化产品的生产”创造的增加值为17071亿元、占62.7%,而“文化相关产品的生产”创造的增加值为10165亿元、占37.3%;且“文化产品的生产”作为我国文化产业的主体,增速达13.4%,远高于“文化相关产品”的7.1%增速。从产业类型看,文化制造业增加值11053亿元,比上年增长8.4%,占40.6%;文化批发零售业增加值2542亿元,增长6.6%,占9.3%;文化服务业增加值13640亿元,增长14.1%,占50.1%,文化服务业的较快发展,使其占比得到提高,目前已超过一半。&文化休闲娱乐服务业和以“互联网+”为主要形式的文化信息传输服务业发展迅猛,2015年实现增加值分别为2044亿元和2858亿元,增速分别达19.4%和16.3%,占文化产业的比重分别为7.5%和10.5%,均比上年提高0.5个百分点;广播电视电影服务业实现增加值1227亿元,增长15.8%,占比为4.5%,比上年提高0.2个百分点;文化创意和设计服务业也呈现良好发展势头,实现增加值4953亿元,增长13.5%,占比为18.2%,比上年提高0.4个百分点。&三、规模以上文化企业营业收入快速增长,是推动文化产业发展的主要力量。&截至2015年底,我国共有规模以上文化企业49356家,资产总额83902亿元,分别比上年增长7.8%和20.9%,文化企业的规模化、集约化水平进一步提升。2015年上述规模以上文化企业实现营业收入84163亿元,比上年增长14.0%,占全部经营性文化企业营业收入的74.5%;规模以上文化企业实现增加值为17796亿元,比上年增长11.0%,占全部文化产业的65.3%。&四、文化产业投资规模持续扩大,发展基础不断增强。&2015年,全国文化产业固定资产投资28898亿元,比上年增长22.0%,增速比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不含农户)高12个百分点;占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不含农户)的比重为5.1%,比上年提高0.5个百分点。投资规模的持续扩大,强劲地推动了文化产业快速发展。&分行业看,投资额增长最快的是以“互联网+”为主要形式的文化信息传输服务业,比上年增长77.0%,文化专用设备生产、新闻出版发行服务业、文化创意和设计服务业分别增长41.8%、40.7%和38.1%。投资规模最大的行业是文化休闲娱乐服务业,投资额达10784 亿元,占文化产业的37.3%。&五、居民文化消费水平稳步提高,形成了对文化产业发展的强劲拉动作用。&2015年,全国居民用于文化娱乐的人均消费支出为760.1元,比上年名义增长13.2%,增速比全部人均消费支出高4.8个百分点;文化娱乐支出占全部消费支出的比重为4.8%,比上年提高0.2个百分点。分城乡看,2015年城镇居民人均文化娱乐消费支出1216元,增长11.8%,占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支出的比重为5.7%,比上年提高0.3个百分点。农村居民人均文化娱乐消费支出为239元,增长15.4%,占农村居民人均消费支出的比重为2.6%,比上年提高0.1个百分点。城乡居民文化消费水平稳步提高,对更多更好文化产品和服务的需求有力地拉动了文化产业的发展。&六、文化产业吸纳了大量人员就业,呈现出逐年增强的势头。&截至2015年底,我国文化产业法人单位共吸纳就业人员2041万人,比上年增长6.0%;占全社会就业人员的比重为2.6%,比上年提高0.1个百分点。&分行业看,文化休闲娱乐服务业就业人员为187.2万人,增长14.7%;文化信息传输服务业为88.2万人,增长12.8%;广播电视电影服务业为71.5万人,增长12.6%。所占比重较大的文化用品生产就业人员为444.8万人,占21.8%;文化创意和设计服务业为366.7万人,占18.0%。&七、文化产业发展后劲较强,将继续保持快速增长势头。&2016年上半年,全国规模以上文化及相关产业10个行业的营业收入均实现增长,文化服务业增速强劲。其中,实现两位数以上增长的5个行业分别是:以“互联网+”为主要形式的文化信息传输服务业营业收入为2502亿元、增长29.7%,文化艺术服务业125亿元、增长19.8%,文化休闲娱乐服务业496亿元、增长17.8%,广播电视电影服务业712亿元、增长16.4%,文化创意和设计服务业4341亿元、增长11.1%。随着文化产业及相关领域的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力度不断加大,文化市场主体创新创业活力不断激发,骨干文化企业得以做优做强做大,新型文化业态得以培育,我国文化产业将继续保持快速增长势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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领会实质 把握要点 全力做好文化产业统计核算工作
领会实质 把握要点 全力做好文化产业统计核算工作
领会实质 把握要点 全力做好文化产业统计核算工作
根据会议的安排,现在我就文化产业统计的内涵和方法、我市文化产业统计的现状,及如何进一步准确做好文化产业统计工作做一发言。
一、文化产业统计的内涵及方法制度
1、文化产业统计范围
根据《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 )行业分类及国家统计局文化产业统计制度规定,文化产业是指&为社会公众提供文化、娱乐产品和服务的活动,以及与这些活动有关联的活动的集合。具体包括文化服务业、文化制造业及文化批零业三个部分(详见附表),在文化及相关产业分类表中有23个小类只含有部分文化活动(对这些行业用&*&做了标记),对这23个行业中是否属于文化产业,还需要看其主营业务中是否含文化产业关键字。
2、文化产业统计对象
文化产业的统计对象对文化产业活动单位,具体包括文化产品制造、文化服务,及文化产品批发零售的法人单位、产业活动单位(含文化产业事业及社会团体)和个体经营户。
3、文化产业统计核算的主要指标
文化产业增加值占GDP的比重是文化产业核算和考核的主要指标。增加值计算方法为&生产税净额+劳动者报酬+固定资产折旧+企业盈余&,即通过生产经营过程,新增加的部分。税收上缴国家,报酬分配给个人,固定资产折旧和企业盈余留给集体。文化产业增加值是通过对每个文化产业活动单位的&生产税净额+劳动者报酬+固定资产折旧+企业盈余&四项累加而来的。
4、文化产业统计的方法
目前,我国的文化产业统计采用全面调查、抽样调查及对部门资料再加工相结合的统计方法。
在经济普查年份(国家每五年开展一次全国性的经济普查),是从经济普查数据库中提取和整理文化产业数据,包括法人单位的数据,也包括个体户、产业活动单位、行政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的数据。
在非经济普查年份,主要是通过规上企业联网直报数据及规下企业抽样调查数据等资料,整理推算文化产业发展情况。一是从工业企业统计资料中收集属于文化产品制造业的规模以上法人单位的财务状况数据;二是从批发零售业统计资料中收集属于文化产品批零业的限额以上法人单位的财务状况数据。三是从服务业企业统计资料中收集属于文化服务业的法人单位的财务状况数据。
文化产业增加值和GDP核算,采取下算一级的核算办法,基础核算资料来源于基层的日常统计资料。要想准确反映文化产业的发展情况,建立健全文化产业单位名录库是前提,督促相关文化产业单位数据应报尽快,报全报足是关键。名录库中漏掉一个企业,就等于少了一个企业的文化产业数据,已入库的文化产业企业少报瞒报一部分数据,也就相应减少了整体的文化产业增加值的总量。
二、我区文化产业统计工作的现状及问题
1、我区文化产业单位分布情况。
2015年我区新申报文化产业定报企业8家,老企业变更信息4家,其中文化产品制造企业6家,旅游、创新设计等文化服务企业6家。因企业关停及主营产品未涉及文化产业关键字等原因退出文化产业定报企业3家。2015年我区实际比2014年净增加文化产业定报企业9家。
规下文化企业全面清查正在进行中,初步核实文化产业规下企业950家左右,较第三次经普库增加331家。
2、我区文化产业指标完成情况
据盐城市反馈资料显示, 2014年,我区的文化产业增加值占GDP比重分别为3.14%,列盐城市各县(市、区)第5名。2015年的数据尚没有公布,但从我区文化产业联网直报企业支撑数据来看,排名仍将保持中游水平。我区的文化产业指标排名,与我区生态旅游、创意设计等高新技术产业迅猛发展的态势还有一定落差,这与我区的文化产业未能应统尽统有很大关联。
3、影响我区文化产业增加值占比排名的主要因素
一是文化产业产品加工企业数量少、规模小。我区的文化产品加工业主要是玩具、纸制品企业,与建湖的照明灯具、响水的颜料化工、阜宁的玻璃工艺品制造等文化产品加工业相比,企业数量偏少、规模偏小。二是规模以上文化产业服务业单位数量不足。我区的文化产业销售企业,如苏宁电器、五星家电、盐阜商场等大的家电销售企业,都是分公司,无法在本地列统上报;大部分广告、歌厅、电子游戏厅等文化服务单位,注册类型都为个体经营户,也无法入库列统,客观上对我区文化产业服务业总量的核算带来一定影响。三是企业依法统计的意识尚待加强。文化产业定报企业分散在规上工业、规上服务业,以及限上批发零售企业中,数据由相关企业自行通过网络上报,企业出于种种原因,往往存在瞒报、漏报现象,特别是规上服务业和限上批发零售业,由于开票率不高,瞒报、漏报现象则更为严重。四是对文化产业统计组织化力度有待加强。一方面,对文化产业企业申报组织力度尚待加强,目前规上企业申报主要是由工业、服务业一条线申报,对文化产业的信息核实方面尚有欠缺,部分能向文化产业靠的企业因行业代码或主营产品方面的原因,而无法列入文化产业核算。另一方面,对文化产业定报企业联网直报数据的监管力度尚待加强,文化产业的最终数据主要是通过定报企业联网直报数据来核算的,由于文化产业数据分布在规上工业、限上批零住餐业和规上服务业内,各经济主体二、三产业专业人员、分管领导和相关经济主管部门,大都仅重视本行业的大数据,对其中文化产业数据是否与企业生产经营实绩相符,关注不够,文化产业一条线的同志往往对文化产业统计的业务不熟、研究不深、情况不明、参与不多、协调不够、把关不严,导致文化产业数据质量尚存在一定差距。等等。
三、做好文化产业统计工作的几点建议
文化产业发展水平,是衡量一个地区核心竞争力的重要指标。提升文化产业增加值占比,一方面要靠加快文化产业的发展,另一方面也要靠发展成果的应统尽统。建议在文化产业统计工作中要重视以下几个方面:
1、强化责任主体落实。文化产业的应统尽统,除各镇区统计人员要在思想上重视,在业务加强学习和把关外,更为关键的是要强化文化产业主管部门及镇区文化产业分管领导的主体责任,在重视文化产业发展的同时,要时刻关注文化产业的统计工作,加强与工业、服务业管理办公室及统计人员的沟通、衔接,主动介入定报企业申报及联网直报数据的审核把关,确保文化产业发展实绩在二三产业联网直报统计报表中得以真实、准确反映。
2、准确申报企业信息。&要出数,先入库&是国家统计局推行&统计四大工程&改革的总体要求,准确核算文化产业增加值占比,前提是要将文化产业企业的信息搞准搞实。文化产业企业分布在二、三产业企业中,国家、省、市对文化产业的核算,是通过文化产业行业代码和主营产品加以识别的,如企业本身从事文化产业产品的生产、销售或服务,但在申报信息中其行业代码、主营产品等行业分类信息未能准确填报,则该企业的数据也无法列入文化产业核算。建议要高度重视定报企业信息的申报核实工作:一是各经济主体要对现有在库的&四上&企业回头看,对照文化产业行业标识,逐一核实,对错报、漏报文化产品生产、经营的企业,重新进行信息变更;二是要对当年新申报入库的&四上&企业从严把关,文化产业分管领导和具体责任人,要主动介入&四上&企业申报工作,确保与文化产业有关的企业申报信息能尽量兼顾到文化产业;三是要对部分达到一定规模,尚未入库的文化产业单位,要落实专人跟踪服务,督促申报入库(规上工业2000万元以上、限上批发业2000万元以上、限上零售业500万元以上,规上文化、体育和娱乐服务业只要达到从业人员50人或经营收入500万元以上);四是要采取有力措施,督促部分达到一定规模的文化产业大个体(如广告、健身馆、家电销售等),转注为法人单位入库列统。五是要对规下企业注册信息进行核实把关,尽可能增加规下文化企业的规模数量。
3、严把上报数据质量。在搞准&四上&申报信息的基础上,指导文化产业企业如实上报数据也是重要环节。建议主管部门要发挥情况熟、把控力相关较强的优势,主动介入共同做好文化产业统计的组织推进和数据把关,各镇区文化产业分管领导要统筹安排,落实专人包干到文化产业企业,指导、督促企业如实上报文化产品生产、销售等相关数据(收入、从业人员及工资、固定资产折旧、税收、企业利润等与文化产业增加值核算相关的数据),确保文化产业发展成绩统全统足。
文化产业统计工作涉及面广,需要相关部门和单位的通力协作,密切配合。统计局作为全市统计工作的职能部门、牵头部门,全力做好文化产业统计工作,我们责无旁待,将积极履行职能,加强业务培训和联网直报企业的审核把关,同时也希望相关主管部门、各镇区分管领导、职能科室加强配合,共同做好企业信息核实和企业联网直报数据的指导、审核、把关,共同努力,为大丰文化产业的争先进位做出积极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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