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被非机动车全车盗抢保险碰到了,保险公司怎么陪

微信扫一扫
关注【遇事找法】随时随地获取法律帮助与生活法律热点常识
微信扫一扫关注
您当前位置:
&&&&&&&&&&&&正文
我是给老板开车,车有保险,与非机动车相撞对方住院。请问保险怎么陪,司机又会有什么责任
wl0804yuoq
我是给老板开车,车有保险,与非机动车相撞对方住院。请问保险怎么陪,司机又会有什么责任
发表时间: 03:48
尊敬的用户请先登录后解答该咨询。
微律云服务平台
温馨提示:只有认证通过的律师才能回复咨询。
交通事故:1、建议将肇事车辆的车主、司机和车辆购买保险的保险公司一起起诉到法院;
2、根据交警做出的责任认定、法医做出的伤残鉴定结论进行索赔;
3、赔偿项目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 受害人因伤致残的,其因增加生活上需要所支出的必要费用以及因丧失劳动能力导致的收入损失,包括残疾赔偿金、精神损害赔偿、残疾辅助器具费,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
4、赔偿比例依据交警部门作出的事故责任认定书为准;
5、对方是机动车的,只要你方不是全责,保险公司就会在交强险范围内优先承担赔偿责任,超出部分按照事故责任认定的比例来承担;
6、具体的赔偿标准建议委托律师代理并计算相关的赔偿金额。
回复时间: 15:56
回答者将收到好评 好评数已记录
机动车车相撞
126 个回答
律师回答共 12 条
北京-朝阳区
是否有交通事故认定书?
回复时间: 05:57
回答者将收到好评 好评数已记录
北京-朝阳区
你好,建议为绿色代理
回复时间: 06:08
回答者将收到好评 好评数已记录
北京-海淀区
你好,报警,交警定责
回复时间: 07:56
保险是全陪吗?报警了。我自己会有什么样的责任。我该怎么做
wl0804yuoq
回答者将收到好评 好评数已记录
北京-海淀区
你好,具体要看具体情况,由交通队认定事故责任。如果发生纠纷,可以到法院起诉解决。可以委托律师代理诉讼。
回复时间: 10:37
回答者将收到好评 好评数已记录
北京-朝阳区
由保险公司及雇主承担责任。
回复时间: 10:43
回答者将收到好评 好评数已记录
北京-海淀区
你好,报警,交警定责。
回复时间: 10:50
回答者将收到好评 好评数已记录
北京-朝阳区
1861199****
根据责任认定书确定责任
回复时间: 07:04
回答者将收到好评 好评数已记录
北京-朝阳区
1850083****
你好,需要看事故责任认定书 以及保险合同是如何约定
回复时间: 09:57
回答者将收到好评 好评数已记录
北京-朝阳区
交通部门认定责任后,交强险赔偿后,不足部分,按责任赔偿,老板承担侵权赔偿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
第三十四条 用人单位的工作人员因执行工作任务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用人单位承担侵权责任。
  劳务派遣期间,被派遣的工作人员因执行工作任务造成他人损害的,由接受劳务派遣的用工单位承担侵权责任;劳务派遣单位有过错的,承担相应的补充责任。
  第三十五条 个人之间形成劳务关系,提供劳务一方因劳务造成他人损害的,由接受劳务一方承担侵权责任。提供劳务一方因劳务自己受到损害的,根据双方各自的过错承担相应的责任。
回复时间: 08:32
回答者将收到好评 好评数已记录
北京-朝阳区
你好!以交警的书面事故认定书作为交通事故责任划分的依据,也是各方承担责任的依据。对该认定书不服的,可以向其申请行政复议。原告起诉时可以把对方车主、司机、保险公司作为共同被告。
回复时间: 10:55
回答者将收到好评 好评数已记录
根据责任认定书确定责任。
回复时间: 11:22
回答者将收到好评 好评数已记录
北京-海淀区
1381099****
人没事的话,司机一般没有什么责任
回复时间: 08:26
回答者将收到好评 好评数已记录
机动车:撞人
交通事故相关词条:
遇到非机动车问题您可以尝试:
根据您遇到的问题找一个专业律师
根据您遇到的问题看相关法律知识
不用注册,快速回复,马上在线咨询专业律师!
您的问题描述越详细,律师回答越及时越准确~
律师回复后第一时间短信通知您
请输入正确的手机号码
验证码错误!
找法推荐律师
交通事故律师
专长:交通事故
北京版主律师
专长:交通事故
找法特别推荐律师
相关法律帮助
热门找律师:
热门搜索:
热点推荐:
Copyright@ 版权所有 找法网()- 中国大型法律服务平台&免费发布咨询,坐等律师在线服务
需求发布后
10分钟内收到律师在线回复
平均有多个律师参与回复
得到了圆满解决
您的位置: &
我的车只有交强险
碰到人保险公司怎么赔
我的车只有交强险&&碰到人保险公司怎么赔
律师回答地区:西藏-拉萨咨询电话:帮助网友:10111 次点赞人数:<span class="s-c666" id="r_ 人交强险保险范围内赔偿。 13:06地区:浙江-温州咨询电话:帮助网友:8907 次点赞人数:<span class="s-c666" id="r_ 人你好,由保险公司是责任限额范围内进行赔偿,不足部分根据责任认定确定赔偿责任。 13:22地区:河南-郑州咨询电话:帮助网友:37549 次点赞人数:<span class="s-c666" id="r_4 人须结合具体案情分析。 14:59地区:河南-许昌咨询电话:帮助网友:7818 次点赞人数:<span class="s-c666" id="r_ 人发生交通事故后,及时报警,由交警根据案发现场情况,综合考虑,做出道路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根据道路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划分的责任要求对方赔偿!希望我的解答对你有所帮助,敬请采纳!建议您考虑委托律师提供专业的法律帮助,便于避免您的法律风险和经济损失,以此来最大限度的维护您的合法权益。 22:56地区:河南-郑州咨询电话:帮助网友:8426 次点赞人数:<span class="s-c666" id="r_ 人限额内赔偿。 11:54地区:山东-临沂咨询电话:13355***帮助网友:837 次点赞人数:<span class="s-c666" id="r_ 人由保险公司是责任限额范围内进行赔偿,不足部分根据责任认定确定赔偿责任 13:19地区:北京-朝阳区咨询电话:13701***帮助网友:3969 次点赞人数:<span class="s-c666" id="r_ 人你好,可以咨询相关部门 13:25地区:河南-郑州咨询电话:15538***帮助网友:402024 次点赞人数:<span class="s-c666" id="r_73 人你好,向保险公司通报交通事故即可。焕廷法律服务团队 宋律师为您解答 14:58地区:河南-郑州咨询电话:18624***帮助网友:1722 次点赞人数:<span class="s-c666" id="r_ 人你好,看责任划分,建议当面咨询律师获得帮助。 17:25新车被碰了没有第一现场了怎么才能被保险公司全陪 - 爱问知识人
(window.slotbydup=window.slotbydup || []).push({
id: '2491531',
container: s,
size: '150,90',
display: 'inlay-fix'
公司的,提供证明才能全陪的、希望能帮到您,给个好评吧亲,谢谢啦
您的举报已经提交成功,我们将尽快处理,谢谢!
你好,这个要24小时内联系保险公司的,提供证明才能全陪的、希望能帮到您,给个好评吧亲,谢谢啦
由对方车的交强险保险公司来赔付。
首先你要向对方车主索赔,由对方车主向他的保险公司报案。
而全险保的是自已车辆的车险自损,盗抢,座位,自燃,自已...
买的是全险,和不计免赔的,全责的时候在保险最高限额内保险公司是全陪的。
麻烦好心人给个好评,非常感谢!
在保险范围内全陪。
麻烦好心人给个好评,非常感谢!
保险勘察又叫现场查勘主要工作包括:现场查勘,指导施救,车辆定损.这个工作可以是保险公司内部人员做。
大家还关注“自碰” 导致车损人伤 保险如何来理赔
发布者:wangzh2008&&&&&来源:网络转载
在机动车日益增多、交通事故频发的今天,保险中的交强险和第三者责任险,成为肇事者向受损者予以赔付的有力依靠。但是,现实生活中,一旦发生&自碰&导致车损人伤的单向交通事故,究竟该如何理赔,绝大部分投保车主却是不甚明了。
法律界人士指出,购买保险的目的就是为了以较小的代价防患风险。当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时,受害人是车上乘客还是第三者,不仅关系到责任的划分,还会直接影响能否及时获得保险赔偿。而判断其身份,关键还是要看事发时的细节:以该人在交通事故发生当时这一特定的时间是否身处保险车辆之上为依据,而不能仅以伤者伤前的身份一概论之。
案例1:乘车人跳车致死 保险公司赔12万
日,金昌人张某驾驶满载货物的车辆行驶至某收费站时,因货车制动失灵,乘车人姜某跳车后被该车右后轮碾压身亡。事故发生后,事发地法院出具民事调解书,确认张某赔偿死者姜某有关损失共计15.7万元。但在对死者的赔偿问题上,永安财产保险公司甘肃分公司金昌营销部以姜某是车上人员不属第三者险赔偿范围等为由拒绝赔偿。后双方诉诸兰州市仲裁委。经审理,仲裁委终局裁定金昌营销部应按第三者责任险赔偿姜某12万余元。保险公司未提异议,该裁决目前已开始执行。
案例2:乘公交摔倒致死 保险公司赔15万
日,花甲老太陈某乘坐公交车时,因车门未及时关闭,致使老人从前门摔倒受重伤,后经医治无效死亡。经事故认定,驾驶员承担事故的全部责任,陈某无责。该公交车在保险公司投有12万元交强险、50万元的第三者责任险和2万元的车上人员责任险。2009年4月,死者家属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驾驶员、公交公司、保险公司赔偿共计16.9万余元。庭审中,前两被告认为,肇事车辆已在保险公司投有交强险和第三者责任险,应由保险公司赔偿。而保险公司则认为,陈某受伤属车上人员,保险公司只应在车上人员保险限额内承担2万元的赔偿。近日,该案经安徽省宣城市中院终审审结,判令保险公司在交强险和第三者责任险责任限额内赔偿死者家属15.25万余元。
在机动车日益增多、交通事故频发的今天,保险中的交强险和第三者责任险,成为肇事者向受损者予以赔付的有力依靠。但是,现实生活中,一旦发生&自碰&导致车损人伤的单向交通事故,究竟该如何理赔,绝大部分投保车主却是不甚明了。
法律界人士指出,购买保险的目的就是为了以较小的代价防患风险。当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时,受害人是车上乘客还是第三者,不仅关系到责任的划分,还会直接影响能否及时获得保险赔偿。而判断其身份,关键还是要看事发时的细节:以该人在交通事故发生当时这一特定的时间是否身处保险车辆之上为依据,而不能仅以伤者伤前的身份一概论之。
案例1:乘车人跳车致死 保险公司赔12万
日,金昌人张某驾驶满载货物的车辆行驶至某收费站时,因货车制动失灵,乘车人姜某跳车后被该车右后轮碾压身亡。事故发生后,事发地法院出具民事调解书,确认张某赔偿死者姜某有关损失共计15.7万元。但在对死者的赔偿问题上,永安财产保险公司甘肃分公司金昌营销部以姜某是车上人员不属第三者险赔偿范围等为由拒绝赔偿。后双方诉诸兰州市仲裁委。经审理,仲裁委终局裁定金昌营销部应按第三者责任险赔偿姜某12万余元。保险公司未提异议,该裁决目前已开始执行。
案例2:乘公交摔倒致死 保险公司赔15万
日,花甲老太陈某乘坐公交车时,因车门未及时关闭,致使老人从前门摔倒受重伤,后经医治无效死亡。经事故认定,驾驶员承担事故的全部责任,陈某无责。该公交车在保险公司投有12万元交强险、50万元的第三者责任险和2万元的车上人员责任险。2009年4月,死者家属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驾驶员、公交公司、保险公司赔偿共计16.9万余元。庭审中,前两被告认为,肇事车辆已在保险公司投有交强险和第三者责任险,应由保险公司赔偿。而保险公司则认为,陈某受伤属车上人员,保险公司只应在车上人员保险限额内承担2万元的赔偿。近日,该案经安徽省宣城市中院终审审结,判令保险公司在交强险和第三者责任险责任限额内赔偿死者家属15.25万余元。
为了省钱,一些车主为车辆投保时,往往显得很&小气&,只买交强险。一旦出事被保险公司拒赔时,才后悔不迭,发现不同险种各有乾坤。这些案例主要涉及交强险、第三者责任险和车上人员险等,请介绍一下。
保险专家:交强险是由保险公司对被保险机动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造成受害人(不包括本车人员和被保险人)的人身伤亡、财产损失,在责任限额内予以赔偿的强制性责任保险。第三者责任险指合格驾驶员在使用被保险车辆过程中发生意外事故而造成第三者的财产直接损失与人员伤亡。一般来说,第三者责任险被很多车主归为商业车险的必保险种之一,其保险金额一般较高,赔偿限额在5万元至100万元之间。而车上人员责任险只能在投保了第三者责任险后方能附加投保,其保障对象顾名思义仅限于车上人员,包括司机或乘客伤亡时支付的必要合理的施救、保护费用。
在此需要提醒的是,车上人员责任险并不承保所有的车上人员伤亡,如驾驶员饮酒、吸食或注射毒品后驾车,违法、违章搭乘人员的人身伤亡,以及车上人员因疾病、分娩、自残、殴斗、自杀、犯罪行为等致人身伤亡的都不属于保险范围内。另外,车上责任险必须按核定座位数投保,赔偿时最高不超过每座赔偿限额。例如,桑塔纳核定座位数为5座,按照核定座位投保,每座保额1万元,保5座,保费为.5%=250元;如不按核定座位投保的话,保1座,保费为%=90元。目前许多大型保险公司均不受理个别车座的投保,仅提供驾驶座以及乘客座投保两种选择。
生活中,很多人对交强险和第三者责任险的异同不甚明了,两者有何区别?
保险专家:首先认清楚,交强险是国家强制性要求购买的保险,国内所有上路的机动车都必须买,否则不予挂牌、上路。而第三者责任险是投保人根据自身的实际情况自由选择投保的。另外,两者都是只赔付对方,但是赔偿限额是不一样的,交强险的赔偿限额是固定的,目前最高赔付额仅有12.2万,包括死亡伤残最高11万元、住院治疗1万元、财产损失2000元。而第三者责任险是投保人自己选择的限额。还有,赔偿根据也不一样,在发生交通事故时,要先从交强险责任限额内赔付对方损失,不够的话再从第三者责任险限额内按保户承担的事故责任比例进行赔付。而且交强险是有责无责均在责任限额内全额赔付,第三者责任险是根据保户在事故中承担的责任比例赔付的。
举例说明:你负全责,由你的交强险承担对方全部医疗费用损失,超出部分转入你的商业第三者责任险赔付;你有责任(包括主责和次责):比方说占70%责任,仍然是在你的交强险承担限额内为第三者人身死亡、伤残先行赔付损失,超出部分&70%,就是保险公司赔付的第三者责任险金额。你没有责任或者说对方全责:你仅需要在交强险内承担无责任赔付,这时,第三者死亡、伤残限额1.1万;第三者医疗费限额1000元;第三者财产损失100元。另外,交强险可以要求保险公司垫付伤者医药费,而商业第三者责任险就不能垫付。
保险专家:交强险和第三者责任险的保险对象确实是相同的,而且险种的功能几乎重叠,都是在车主的车撞了人之后用来赔付对方的医疗、补偿费或财产损失费的。但在遵循的赔偿原则、免赔范围、保障限额、精神损失赔偿等方面的差别还是比较大的。不过,交强险的保障能力有限,比如,你开车撞了另外一辆车,对方车的损失是4000元,如果你只买了交强险,那么保险公司只赔偿2000元,剩下部分则由自己承担。重要的是,一旦发生涉及人员伤亡的重大交通事故,在兰州地区各项赔款至少在20万元以上,交强险的死亡伤残赔偿显然很难应付。如果没有投保商业第三者责任险,投保人再无力承担赔偿责任的话,受害者的权益就无法得到保障。所以,车主在选择时,通常会投保一定额度的商业第三者责任险。在此建议,保额最好不要少于10万元。特别是刚学会开车的新手,最好能将第三者责任险投保到15万元或20万元的保额。
来看上述案例,车子出险时,均是车上人员在车子以外发生伤亡,保险公司却拒绝以交强险以及第三者责任险予以理赔,为什么?
保险专家:可以确定的是,不管是交强险或第三者责任险,只对车上人员以外的人身伤亡进行理赔,均不承保车辆上的人。也就是说,只有当车辆与第三方相撞,并造成第三方伤亡时,交强险才会对第三方而不是本车进行赔付。上述案例无一例外,均是单车事故且事发意外,之所以法院或仲裁机构判令保险公司仍将受害者确定为&第三者&,完全是根据具体案情来判断的。
需要判断受害人是车上乘客还是第三者,继而划分双方的责任,关键要看案件的细节。根据《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和《机动车第三者责任保险条款》规定,均对第三者的概念分别作了界定,但对本车人员的概念却没有界定。比如案例2,受害人陈某究竟属于&第三者责任险&中的&第三者&,还是属于&车上人员责任险&中的&车上人员&。如果属于&第三者&,保险公司应在12万元交强险和50万元第三者责任险限额内予以赔付,如果属于&车上人员&,则保险公司仅在2万元车上人员险限额内予以赔付,可以说两者差异巨大。法院审理时,遵循责任保险的基本法理和一般规定,依据交强险和第三者责任险充分保障受害人权益的精神,将陈某解释为车外人员、适用机动车交强险和第三者责任险为宜。另外,2009年10月实施的新《保险法》规定,交通事故受害人可以直接向肇事车辆的保险公司提出赔偿申请。
【声明】本文内容由网友发布,仅代表网友个人经验或观点,不代表本网站立场和观点。如果本文侵犯了您的知识产权,请与我们取得联系,我们会及时修改或删除。
&&&&&小额贷款10分钟下款
&&&&&马上到账的贷款口子
文章评论&&&&
¥1起已售17345份
¥100已售6699份
¥6已售2221份
¥7起已售1984份
¥1.7起已售5673份
¥60已售756份
¥152起已售1039份
¥435.5起已售832份
微信公众号&&&>&&>&&>&
机动车与非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保险怎么赔?
本站发表时间:[]
来源:首都政法综治网
作者:吴杨
机动车与机动车之间的交通事故,还是比较好判定的,但是如果碰上非机动车,那就有点纠缠不清了。大家都应该听说、或经历过,现在都是骑电动车、自行车的骂走路的,开车的骂骑电动车、自行车的和走路的。
2015年10月,余先生驾驶保险公司承保的小轿车与金先生骑的自行车发生碰撞,致金先生受伤、两车损坏的交通事故。本次事故经另案的民事判决书确认根据事故道路证明载明的事实、当事人陈述及损害结果,认定事故双方余先生与金先生的违法行为和过错作用基本相当,进而确定各自的民事赔偿责任,即余先生承担65%的事故责任,金先生承担35%的事故责任。
2015年12月,余先生就其车辆损失向法院起诉,要求保险公司向其赔偿车辆损失。经法院主持调解,保险公司支付了余先生保险金10100元。另外,余先生将追偿权转让给保险公司。
2016年1月,保险公司把金先生起诉至法院诉称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的规定,余先生车辆损失金先生应承担35%的责任,要求金先生返还保险公司代垫的保险金35350元(101000元*35%)。
法官说法:
本案的争议焦点为:第一,本案中非机动车方是否应当赔偿机动车方的车辆损失;第二,保险公司能够向金先生行使追偿权。
关于本案中 非机动车方是否应当赔偿机动车方的车辆损失问题。第一,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规定: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没有过错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赔偿责任;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有过错的,根据过错程度适当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赔偿责任;机动车一方没有过错的,承担不超过百分之十的赔偿责任。根据法律规定,非机动车负有事故责任,仅是根据过错程度适当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赔偿责任,而非由机动车方向机动车方承担赔偿责任。
第二,根据“优者危险负担”原则,非机动车不应赔偿机动车的车辆损失。机动车无论在速度、硬度、重量及对他人的危险性上,均远远高于非机动车和行人,应负更高的避险义务。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关于机动车交通事故的赔偿问题立法时亦体现了“优者危险负担”原则,作出了加重机动车一方责任的规定: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按照各自的比例承担责任。机动车与非机动车的交通事故赔偿中,作出了行人优于车辆的立法安排,即便是机动车方没有过错,亦需向非机动车方承担不超过百分之十的赔偿责任,本案中,金先生骑的是自行车,余先生驾驶的是小轿车,余先生控制交通事故危险能力和避险义务要远高于金福明,且事故中金先生并不存在故意,无需对肇事机动车辆进行赔偿。
第三,出于对生命的尊重和公平正义理念,非机动车不应赔偿肇事机动车的车辆损失。现实中,行人在交通事故中受害程度远甚于机动方的情况十分普遍,常常是非死即伤,而机动车方只是造成车辆损坏等财产损失,一般很少有人身伤亡,在公安机关的事故成因认定中,非机动车和行人也往往因疏于安全观察而承担次要责任,此时行人仍然是事故的受害者,如简单、机械地运用损失按责任比例分担法则,可能导致行人获得的人身损害赔偿却抵不上机动车方的车损的后果(尤其当对方车辆是价值昂贵的豪车时,损失可能更大),从而出现人命抵不上车损的极端情况,显然有违生命无价的社会价值理念和公平正义原则。
综上,余先生无需赔偿机动车方的车辆损失。
关于保险公司是否能够向金先生行使追偿权的问题。保险人对第三者行使保险代位权应当以被保险人对第三者具有赔偿请求权为前提,保险公司不具有行使保险代位权的前提条件。保险法第六十条规定:“因第三者对保险标的的损害而造成保险事故,保险人自向被保险人赔偿保险金之日起,在赔偿金额范围内代位行使被保险人对第三者请求赔偿的权利。”保险人代位求偿权基于即被保险人享有的向第三者请求赔偿的法律事实,是保险人依法享有的法定权利。本案中,余先生作为肇事的机动车一方,不具有向受害人金先生请求赔偿事故车辆损失的权利,保险公司代位求偿权的实现缺乏前提条件和基础。故保险公司不能向金先生行使追偿权。
法官提醒:
机动车与非机动车、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首先应当由保险公司在交强险责任限额范围内对受害人承担赔偿责任。保险公司不得以非机动车一方在交通事故中无过错为由要求免除或者减轻其赔偿责任。因为交强险的目的就是为了分散机动车的事故风险,保护受害人的权益,是一种具有社会保障功能的特殊保险形式。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的规定,保险公司的赔偿责任是法定的,其免责事由也只有一种,那就是交通事故是由受害人故意造成的,除此之外保险公司不能免责。
[供稿单位:市高级人民法院]
[责任编辑:任爽]
相关文章:

我要回帖

更多关于 机动车商业保险条款 的文章

 

随机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