烈属持有重点优抚对象住院医疗补助证的住院看病报销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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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父亲7O岁了,是烈属子女,有烈士证,没优抚证,住院能报销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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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父亲7O岁了,是烈属子女,有烈士证,没优抚证,住院能报销吗
河南 安阳 发表时间: 13: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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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政局】关于调整重点优抚对象抚恤补助标准的通知
忠县民政局&& 忠县财政局
关于调整重点优抚对象抚恤补助标准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
根据重庆市民政局、财政局《关于公布2010年我市一级至四级残疾人员护理费标准的通知》(渝民发〔2010〕132号)和重庆市民政局、财政局《关于提高部分优抚对象等人员抚恤和生活补助标准的通知》(渝民发〔2010〕160号)文件规定,现就提高全县重点优抚对象抚恤标准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提高革命伤残人员残疾抚恤金标准。提高全县残疾军人、伤残人民警察、伤残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参战伤残民兵民工(以下简称革命伤残人员)的残疾抚恤金(调整后的标准见附件1)。
二、提高&三属&定期抚恤金标准。提高全县烈属、因公牺牲军人遗属、病故军人遗属定期抚恤金标准(调整后的标准见附件2)。
三、提高在乡复员军人定补标准。全县在乡老复员军人的定期定量生活补助标准在原基础上每人每月增加67元,调整后的标准为每人每月555元(标准见附件3)。
四、提高带病回乡退伍军人定补标准。全县带病回乡退伍军人的定期定量生活补助标准在原基础上每人每月增加20元,调整后的标准为每人每月224元(标准见附件3)。
五、提高无工作单位参战退役人员生活困难补助标准。全县无工作单位参战退役人员生活困难补助标准在原基础上每人每月增加20元,调整后的标准为每人每月220元(标准见附件3)。
六、1954年11月1日至1960年12月31日期间入伍的无工作单位退伍军人的生活困难补助标准,参照无工作单位参战退役人员生活困难补助标准执行。
七、提高一至四级革命伤残人员护理费标准。从2010年1月1日起,因战、因公一级和二级革命伤残人员的护理费在原标准基础上每年提高1990元,调整后标准为15483元/年;因战、因公三级和四级革命伤残人员的护理费在原标准基础上每年提高1592元,调整后标准为12386元/年;因病一级至四级革命伤残人员的护理费在原标准基础上每年提高1194元,调整后标准为9290元/年(标准见附件4)。
八、工作要求。各乡镇要严格按照通知要求,及时将调标所需经费纳入2010年调整预算并于本月15日前将调标方案报送县财政局预算科,以确保2011年春节前将调标补助资金发放到优抚对象手中。
九、本通知除护理费从2010年1月1日起执行外,其余优抚对象均从2010年10月1日起执行。
附件:⒈重庆市残疾军人(含伤残人民警察、伤残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参战伤残民兵民工)残疾抚恤金标准表
⒉重庆市&三属&定期抚恤金标准表
⒊忠县在乡复退军人定期补助金标准表
⒋重庆市一级至四级革命伤残人员护理费标准表
二 ○ 一 ○ 年十 一 月 十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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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部、财政部日前发出通知,再次提高优抚对象等人员抚恤和生活补助标准。从10月1日起,伤残人员(残疾军人、伤残人民警察、伤残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伤残民兵民工)残疾抚恤金标准、城镇“三属”(烈士遗属、因公牺牲军人遗属、病故军人遗属)定期抚恤金标准、“三红”(在乡退伍红军老战士、在乡西路军红军老战士、红军失散人员)生活补助标准,在现行基础上提高15%,农村“三属”定期抚恤金标准在现行基础上提高30%;在乡老复员军人生活补助标准在现行基础上每人每年提高2400元,烈士老年子女生活补助标准在现行基础上每人每年提高1200元,以上提标经费由中央财政承担。带病回乡退伍军人生活补助标准由现行每人每月360元提高至410元、参战参试人员生活补助标准由现行每人每月360元提高至460元,农村籍老义务兵每服一年义务兵役每月增加补助5元,以上提标经费由中央财政和地方财政按比例承担。  调整后,一级因战、因公、因病残疾军人抚恤金标准为每人每年60210元、58310元、56400元,分别比2015年提高了7850元、7610元、7360元。  居住在城镇的烈属定期抚恤金标准提高到每人每年19120元;居住在农村的烈属提高到每人每年14510元。在乡退伍红军老战士及在乡西路军红军老战士和红军失散人员生活补助标准,分别提高到每人每年41750元、41750元和18840元。  这是自改革开放以来,国家第22次提高残疾军人残疾抚恤金标准,第25次提高烈属定期抚恤金标准和在乡退伍红军老战士生活补助标准,也是近年来优抚对象提标幅度较大的一次。今年中央财政继续加大资金支持力度,此次提标新增第四季度投入经费19亿元,全年共安排优抚对象抚恤和生活补助经费337亿元。&<table class=contentneirong border=1 class=contentneirong border=1 class="contentneirong" border="0" cellpadding="0" cellspacing="0" style="margin:0padding:0line-height:border-collapse:">残疾等级残疾性质抚恤金标准&  天水市2016年优抚安置政策顺利落实  2016年我市优抚安置工作在省民政厅的指导和局党委的正确领导下,在各县区民政局的大力支持下,各项政策法规顺利落实,工作对象的基本利益得到有效保障,工作基础更加坚实,为全市经济社会的稳定发展做出了一定的贡献。  一、基本情况  目前,我市共有优抚对象21341人。其中:伤残人员1271人(残疾军人1228人、伤残国家机关人员23人、伤残人民警察16人、伤残民兵民工4人),享受定期抚恤金人员300人(烈士遗属73人、因公牺牲军人遗属104人、病故军人遗属123人),享受定期补助人员2591人(在乡老红军战士1人、在乡复员人员1475人、带病回乡退伍军人1115人),两参人员3041人(参战退役人员2447人、原8023部队退役人员197人、其他参加核试验退役人员397人),其他人员14138人(农村籍退役人员14094人、部分烈士子女44人)。  2016年全市共接收2015年秋、冬季城乡退役义务兵和一、二期士官851人,符合政府安置工作条件的退役士兵114人,共计965人。其中2015年秋季445人,2015年冬季520人。  二、所做的工作  (一)不折不扣落实优抚对象抚恤标准调整。根据日民政部的调标精神,从去年下半年开始大幅度提高了优抚对象的抚恤补助标准。市县区通过优抚资金社会化发放的方式,确保了各项优抚资金及时足额发放到位,有效保障了优抚对象的基本生活。截止今年7月,全市共发放优抚资金4454.7万元。  (二)开展优抚数据规范化精细化核查工作。按照省上年度核查比例要求,采取上级抽查与县区自查结合的方式对优抚对象数据进行核查,应核3298&人,实核5338,全市优抚对象核查指标完成率达100%以上;优抚对象身份证信息采集认证率达到95%以上;全市优抚信息系统四级联网运行情况正常,各县区全部配备了专用电脑、VPN、高拍仪、核查终端等硬件配套设施。  (三)高度负责地做好评残换证工作。全年共办理补办、新评伤残4件,调整伤残等级3件,换证36件,遗失、毁坏补办3件,未发生一起行政复议件,准确率达100%。  (四)努力提高优抚对象医疗保障水平。目前,我市优抚对象医疗保障“一站式&即时结算服务工作进展顺利,市县两级联网管理服务平台运行良好,优抚对象医疗保障体系基本建立,优抚对象医疗服务更加便捷,帮助解决了一大批优抚对象看病难、买药难、报销难等实际困难,他们的幸福指数和满意度明显提升。  (五)积极协调优抚医院迁建项目资金。向省厅上报了关于解决市疗养院异地搬迁项目后期装修工程所需资金报告,通过向省厅积极争取和业务对接,预计省厅在近期下拔资金中解决部分资金。目前,后期装修工程正在有条不紊地进行。  (六)大力开展退役士兵就业培训工作。&按照《天水市退役士兵就业培训工作实施意见》([号)的精神,协调相关单位,按照属地管理、自愿参训的原则,从今年3月开始,分期分批对全市城乡退役士兵进行了职业教育及sby创业培训,并由退役士兵自主选择就业技能培训专业。截至目前,有594人参加了职业教育和就业技能培训,参训率达到88%。  (七)及时足额发放兵役优待补助金。按照《天水市民政局、天水市财政局关于实施退役士兵兵役优待补助金管理办法的意见》([号)精神,2016年全市执行退役士兵兵役优待补助金标准为41608元。据统计,已有724人办理了领取兵役优待补助金手续,发放兵役优待补助金2993.58万元。  (八)积极做好符合政府安排工作条件人员的接收安置准备工作。今年我市共计接收符合政府安置工作条件的退役士兵114人。按照《退役士兵安置条例》的规定精神,各县区民政局对这部分人的档案进行了认真审核,并依据安置单位工作环境相对稳定,经济条件较好的原则,协调人社、编制等部门研究安置去向,向县区政府提出安置计划。目前,此项工作正在进行之中。  (九)认真落实军休人员待遇。及时转发相关文件,督促各县区认真贯彻执行军休干部、无军籍职工和军休干部遗属的相关政策,确保军休人员“政治待遇和生活待遇”落到实处。市军休所和麦积区军休站不断提高服务管理水平,广泛开展人性化、亲情化、精细化服务,努力开展省市级精神文明单位和“和谐军休家园”“和谐军休家庭”的创建工作,推动军休服务管理工作上台阶,上水平。配合省民政厅顺利完成了“全省军休机构规范化建设暨福利彩票工作推进会”的筹备召开,有力的推动了我市军休服务管理工作顺利发展。  (十)全力做好军供接待工作。为完成多样化军事遂行任务,麦积区军供站调整了“军用饮食供应急保障工作领导小组”,制定完善了军用饮食供应急保障预案,进一步建立健全了军供应急保障体系和运行机制,更新了军供设施设备,提高了应急保障能力。今年以来,共计接待过往军列13车(次),2879人,有力的支持了国防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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