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发支出明细科目设置科目,是属于资产类,还是损益类

成本、损益类会计科目核算
成本、损益类会计科目核算
其他业务成本核算指南
  一、本科目核算企业确认的除主营业务活动以外的其他经营活动所发生的支出,包括销售材料的成本、出租固定资产的折旧额、出租无形资产的摊销额、出租包装物的成本或摊销额等。
  除主营业务活动以外的其他经营活动发生的相关税费,在“金及附加”科目核算。
  采用成本模式计量性地产的,其投资性房地产计提的折旧额或摊销额,也通过本科目核算。
  二、本科目可按其他业务成本的种类进行明细核算。
  三、企业发生的其他业务成本,借记本科目,贷记“原材料”、“周转材料”、“累计折旧”、“累计摊销”、“应付职酬”、“存款”等科目。
  四、期末,应将本科目余额转入“本年利润”科目,结转后本科目无余额。
主营业务成本核算指南
  一、本科目核算企业确认销售商品、提供劳务等主营业务收入时应结转的成本。
  二、本科目可按主营业务的种类进行明细核算。
  三、主营业务成本的主要。
  (一)期(月)末,企业应根据本期(月)销售各种商品、提供各种劳务等实际成本,计算应结转的主营业务成本,借记本科目,贷记“库存商品”、“劳务成本”等科目。
  采用计划成本或售价核算库存商品的,平时的营业成本按计划成本或售价结转,月末,还应结转本月销售商品应分摊的产品成本差异或商品进销差价。
  本期(月)发生的销售退回,如已结转销售成本的,借记“库存商品”等科目,贷记本科目。
  (二)确认建造合同收入,按应确认的合同费用,借记本科目,按应确认的合同收入,贷记“主营业务收入”科目,按其差额,借记或贷记“工程施工——合同毛利”科目。合同完工时,已计提存货跌价准备的,还应结转跌价准备。
  四、期末,应将本科目的余额转入“本年利润”科目,结转后本科目无余额。
制造费用核算的内容
  一、本科目核算企业生产间(部门)为生产产品和提供劳务而发生的各项间接费用。企业行政管理部门为组织和管理生产经营活动而发生的管理费用,在“管理费用”科目核算。
  二、本科目可按不同的生产车间、部门和费用项目进行明细核算。
  三、 制造费用的主要核算内容:
  (一)生产车间发生的机物料消耗,借记本科目,贷记“原材料” 等科目。
  (二)发生的生产车间管理人员的工资等职酬,借记本科目,贷记“应付职工薪酬”科目。
  (三)生产车间计提的固定资产折旧,借记本科目,贷记 “累计折旧”科目。
  (四)生产车间支付的办公费、水电费等,借记本科目,贷记“存款”等科目。
  (五)发生季节性的停工损失,借记本科目,贷记“原材料”、“应付职工薪酬”、“银行存款”等科目。
  (六)将制造费用分配计入有关的成本核算对象,借记“生产成本(基本生产成本、辅助生产成本)”、“劳务成本”等科目,贷记本科目。
  (七)季节性生产企业制造费用全年实际发生额与分配额的差额,除其中属于为下一年开工生产做准备的可留待下一年分配外,其余部分实际发生额大于分配额的差额,借记“生产成本——基本生产成本”科目,贷记本科目;实际发生额小于分配额的差额做相反的分录。
  四、除季节性的生产性企业外,本科目期末应无余额。
固定资产减值准备的会计处理和纳税调整
  新《企业准则》规定,资产负债表日,固定资产发生减值的,按应减记的金额,借记“资产减值损失”科目,贷记本科目。处置固定资产还应同时结转减值准备。固定资产减值损失一经确认,在以后会计期间不得转回。
  1.计提减值准备
  【例1】某一般居民企业(下同),2010年固定资产发生减值,计提固定资产减值准备50万元。
  借:资产减值损失          500000
   贷:固定资产减值准备        500000
  调整:计提的减值准备50万元不得税前扣除,应调增应纳税所得额。
  2.处置固定资产
  【例2】某企业2010年因一项固定资产陈旧,需对外处置,该固定资产取得时账面原值100万元,处置时企业已计提累计折旧60万元,计提减值准备20万元。该固定资产取得时计税基础也是100万元。处置时,允许税前扣除的累计折旧为68万元,发生相关费用1万元;出售时取得货款26万元。与该固定资产相关的递延所得税资产5万元、递延所得税负债2万元(不考虑其他税费)。
  借:固定资产清理          200000
    固定资产减值准备        200000
    累计折旧            600000
   贷:固定资产            1000000
  借:固定资产清理          10000
   贷:存款            10000
  借:银行存款            260000
   贷:固定资产清理          260000
  借:固定资产清理          50000
   贷:营业外收入           50000
  借:所得税费用           30000
    递延所得税负债         20000
   贷:递延所得税资产         50000
  纳税调整:确认所得=26-(100-68)-1=-7(万元),也就是确认损失7万元,而会计确认利得5万元,因此,应调减应纳税所得额=5-(-7)=12(万元)。
坏账准备的会计处理与纳税调整
  新《企业准则》规定,资产负债表日,应收款项发生减值的,按应减记的金额,借记“资产减值损失”科目,贷记“坏账准备”。
  1.计提坏账准备
  【例1】某企业2008年共计提坏账准备10万元。
  借:资产减值损失         100000
   贷:坏账准备           100000
  调整:计提坏账准备10万元不允许税前扣除,应调增应纳税所得额。
  2.转回坏账准备
  【例2】某企业2008年坏账准备年初余额为50万元,当年共转回坏账准备30万元。其中,20万元在计提当年允许税前扣除,10万元不允许税前扣除。
  借:坏账准备            300000
   贷:资产减值损失          300000
  纳税调整:计提时允许在税前扣除的20万元坏账准备,转回时不调减应纳税所得额;计提时不允许在税前扣除的10万元坏账准备,转回时应调减应纳税所得额。
  3.确认坏账损失
  企业发生坏账损失,应按规定向机关履行报批手续,由税务机关审批确定可以税前扣除的金额。坏账损失能否在税前扣除,其纳税调整应区别对待。
  【例3】某企业2008年发生坏账损失15万元,其中10万元可以在税前扣除,5万元不能在税前扣除。
  借:坏账准备           150000
   贷:应收账款           150000
  纳税调整:允许税前扣除的10万元应调减应纳税所得额,不能税前扣除的5万元不作纳税调整。
  4.收回坏账
  对于已确认并转销的应收款项以后又收回的,其纳税调整要区分其在确认坏账损失时是否允许在税前扣除。
  【例4】某企业2008年收回坏账25万元,其中20万元在确认坏账时允许税前扣除,5万元在确认坏账时不允许税前扣除。
  借:应收账款           250000
   贷:坏账准备           250000
  借:存款           250000
   贷:应收账款           250000
  纳税调整:收回的坏账25万元中,确认时允许在税前扣除的20万元应调增应纳税所得额,不允许税前扣除的5万元不作纳税调整。
  注意事项:在进行纳税调整时,不能仅以坏账准备的计提数与转回数的差额作为纳税调整额,也不能仅以期末与期初的余额差额作为纳税调整额,而应该结合实际情况有区别地进行纳税调整。
职工薪酬的核算范围
  (一)职工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是指按照构成工资总额的计时工资、计件工资、支付给职工的超额劳动报酬和增收节支的劳动报酬、为了补偿职工特殊或额外的劳动消耗和因其他特殊原因支付给职工的津贴,以及为了保证职工工资水平不受物价影响支付给职工的物价补贴等。
  (二)职工福利费,主要包括职工因公负伤赴外地就医路费、职工生活困难补助、未实行医疗统筹企业职工医疗费用,以及按规定发生的其他职工福利支出。
  (三)医疗费、保险费等社会保险费,是指企业按照国务院、各地方政府或企业年金计划规定的基准和比例计算,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缴纳的医疗保险费、养老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工伤保险费和生育保险费,以及以购买商业保险形式提供给职工的各种保险待遇属于职酬,应当按照职工薪酬准则进行确认、计量和披露。
  我国养老保险主要分为三个层次:第一层次是社会统筹与职工个人账户相结合的基本养老保险;第二层次是企业补充养老保险;第三层次是个人储蓄性养老保险,属于职工个人的行为,与企业无关,不属于职工薪酬准则规范的范畴。
职工福利费的核算是否需要单独设置账册
  国税函[2009]3号《》通知明确规定“企业发生的职工福利费,应该单独设置账册,进行准确核算。没有单独设置账册准确核算的,机关应责令企业在规定的期限内进行改正。逾期仍未改正的,税务机关可对企业发生的职工福利费进行合理的核定”。有人据此认为,税务部门要求企业“单独设置账册”,就是要求企业对职工福利费的支出在专门设置的账册中单独进行核算,即必须将对职工福利费进行明细核算的账页单独装订成册,而不仅是简单设置账户。这不仅说明了税务部门已非常重视对职工福利支出税前扣除的管理,而且也体现了职工福利费核算本身对影响的重要性。
  但是,国税函[2009]3号《关于企业工资薪金及职工福利费扣除问题的通知》实际上并没有对究竟如何“单独设置账册”,以及如何“准确核算”职工福利费的问题予以明确说明。笔者认为,如果拘泥于“成册”的形式,但一般企业仅几页纸的职工福利费明细账页如何装订成册?而如果强调职工福利费核算对纳税影响的重要,那对纳税影响更重要的成本、费用科目的核算是不是更应该“单独设置账册”?还有,如果企业对职工福利费设置的账户和核算的账页能够满足税务部门核算清晰、规范、准确的要求,且便于日常纳税申报和征管,而如果企业职工福利费的核算内容又确实很少,如仅仅几页纸,那有没有必要拘泥于单独装订成册的形式呢?所以,究竟应该如何执行好国税函[2009]3号《关于企业工资薪金及职工福利费扣除问题的通知》的上述规定还有待税务总局予以明确。
  鉴于以上分析,笔者认为,在税务部门对上述问题未明确解释以前:
  一方面,企业最起码应该单独设置核算职工福利费的专门账户,清晰和准确核算职工福利费的各项明细内容。如执行《企业制度》的企业可单独设置“应付福利费”一级账户,必要时再在此一级账户下设置二级明细账户;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在“应付职酬”一级科目下设置专门的二级明细账户,必要时可专门增设核算职工福利费的一级账户——“职工福利费支出”,再在此一级账户下设置二级明细账户。
  另一方面,在设置上述账户的基础上,如果企业能够对发生的职工福利费从支出的计划、确认,到原始凭证的审批和会计凭证的记载、复核,再到对有关职工福利费账户的登载等都能够严格按照真实、清晰、规范和准确的要求进行,达到便于企业自身纳税申报和税务部门日常监督、检查的目的,在这种情况下,笔者认为,不管是日常的税收征管还是税务稽查,都不会再拘泥于必须“单独设置账册”,更不会对企业发生的职工福利费“进行合理的核定”。但是,如果不能达到上述要求,则不管是日常的税收征管还是税务稽查,一旦发现企业的职工福利费核算存在问题,都可能责令企业在规定的期限内进行改正,逾期仍未改正的,则很可能对企业发生的职工福利费进行合理的核定。所以,企业必须充分领会国税函[2009]3号《关于企业工资薪金及职工福利费扣除问题的通知》对职工福利费进行规范核算的精神实质,做好职工福利费的核算工作。
如何确认企业所得税收入
  根据国家总局《》(国税函[号):
  一、除企业所得及实施条例另有规定外,企业销售收入的确认,必须遵循权责发生制原则和实质重于形式原则。
  (一)企业销售商品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应确认收入的实现:
  1.商品销售合同已经签订,企业已将商品所有权相关的主要风险和报酬转移给购货方;
  2.企业对已售出的商品既没有保留通常与所有权相联系的继续管理权,也没有实施有效控制;
  3.收入的金额能够可靠地计量;
  4.已发生或将发生的销售方的成本能够可靠地核算。
  (二)符合上款收入确认条件,采取下列商品销售方式的,应按以下规定确认收入实现时间:
  1.销售商品采用托收承付方式的,在办妥托收手续时确认收入。
  2.销售商品采取预收款方式的,在发出商品时确认收入。
  3.销售商品需要安装和检验的,在购买方接受商品以及安装和检验完毕时确认收入。如果安装程序比较简单,可在发出商品时确认收入。
  4.销售商品采用支付手续费方式委托代销的,在收到代销清单时确认收入。
  (三)采用售后回购方式销售商品的,销售的商品按售价确认收入,回购的商品作为购进商品处理。有证据表明不符合销售收入确认条件的,如以销售商品方式进行融资,收到的款项应确认为负债,回购价格大于原售价的,差额应在回购期间确认为利息费用。
  (四)销售商品以旧换新的,销售商品应当按照销售商品收入确认条件确认收入,回收的商品作为购进商品处理。
  (五)企业为促进商品销售而在商品价格上给予的价格扣除属于商业折扣,商品销售涉及商业折扣的,应当按照扣除商业折扣后的金额确定销售商品收入金额。
  债权人为鼓励债务人在规定的期限内付款而向债务人提供的债务扣除属于现金折扣,销售商品涉及现金折扣的,应当按扣除现金折扣前的金额确定销售商品收入金额,现金折扣在实际发生时作为财务费用扣除。
  企业因售出商品的质量不合格等原因而在售价上给的减让属于销售折让;企业因售出商品质量、品种不符合要求等原因而发生的退货属于销售退回。企业已经确认销售收入的售出商品发生销售折让和销售退回,应当在发生当期冲减当期销售商品收入。
  二、企业在各个纳税期末,提供劳务交易的结果能够可靠估计的,应采用完工进度(完工百分比)法确认提供劳务收入。
  (一)提供劳务交易的结果能够可靠估计,是指同时满足下列条件:
  1.收入的金额能够可靠地计量;
  2.交易的完工进度能够可靠地确定;
  3.交易中已发生和将发生的成本能够可靠地核算。
  (二)企业提供劳务完工进度的确定,可选用下列方法:
  1.已完工作的测量;
  2.已提供劳务占劳务总量的比例;
  3.发生成本占总成本的比例。
  (三)企业应按照从接受劳务方已收或应收的合同或协议价款确定劳务收入总额,根据纳税期末提供劳务收入总额乘以完工进度扣除以前纳税年度累计已确认提供劳务收入后的金额,确认为当期劳务收入;同时,按照提供劳务估计总成本乘以完工进度扣除以前纳税期间累计已确认劳务成本后的金额,结转为当期劳务成本。
  (四)下列提供劳务满足收入确认条件的,应按规定确认收入:
  1.安装费。应根据安装完工进度确认收入。安装工作是商品销售附带条件的,安装费在确认商品销售实现时确认收入
  2.宣传媒介的收费。应在相关的广告或商业行为出现于公众面前时确认收入。广告的制作费,应根据制作广告的完工进度确认收入。
  3.软件费。为特定客户开发软件的收费,应根据开发的完工进度确认收入。
  4.服务费。包含在商品售价内可区分的服务费,在提供服务的期间分期确认收入。
  5.艺术表演、招待宴会和其他特殊活动的收费。在相关活动发生时确认收入。收费涉及几项活动的,预收的款项应合理分配给每项活动,分别确认收入。
  6.会员费。申请入会或加入会员,只允许取得会籍,所有其他服务或商品都要另行收费的,在取得该会员费时确认收入。申请入会或加入会员后,会员在会员期内不再付费就可得到各种服务或商品,或者以低于非会员的价格销售商品或提供服务的,该会员费应在整个受益期内分期确认收入。
  7.特许权费。属于提供设备和其他有形资产的特许权费,在交付资产或转移资产所有权时确认收入;属于提供初始及后续服务的特许权费,在提供服务时确认收入。
  8.劳务费。长期为客户提供重复的劳务收取的劳务费,在相关劳务活动发生时确认收入。
  三、企业以买一赠一等方式组合销售本企业商品的,不属于捐赠,应将总的销售金额按各项商品的公允价值的比例来分摊确认各项的销售收入。
销售费用科目的账务处理
  销售费用企业在销售产品、自制半成品和提供劳务等过程中发生的费用,包括由企业负担的包装费、运输费、广告费、装卸费、保险费、委托代销手续费、展览费、租赁费(不含融资租赁费)和销售服务费、销售部门人员工资、职工福利费、差旅费、办公费、折旧费、修理费、物料消耗、低值易耗品摊销以及其他经费等。 差旅费,低值易耗品摊销是包括在管理费用里面。
  一、销售费用的概念
  本科目核算企业销售商品和材料、提供劳务的过程中发生的各种费用,包括保险费、包装费、展览费和广告费、商品维修费、预计产品质量保证损失、运输费、装卸费等以及为销售本企业商品而专设的销售机构(含销售网点、售后服务网点等)的职工薪酬、业务费、折旧费等经营费用。企业发生的与销售商品和材料、提供劳务以及专设销售机构相关的不满足固定资产准则规定的固定资产确认条件的日常修理费用和大修理费用等固定资产后续支出,也在本科目核算。
  企业()应将本科目改为“6601 业务及管理费”科目,核算企业(保险)在业务经营和管理过程中所发生的各项费用,包括折旧费、业务宣传费、业务招待费、电子设备运转费、钞币运送费、安全防范费、邮电费、劳动保护费、外事费、印刷费、低值易耗品摊销、职工工资、差旅费、水电费、职工经费、工会经费、税金、会议费、诉讼费、公证费、费、无形资产摊销、长期待摊费用摊销、取暖降温费、聘请中介机构费、技术转让费、绿化费、董事会费、财产保险费、劳动保险费、待业保险费、住房公积金、物业管理费、研究费用、提取保险保障基金等。企业(金融)不应再设置“管理费用”科目。
  二、销售费用的主要
  (一)企业在销售商品过程中发生的包装费、保险费、展览费和广告费、运输费、装卸费等费用:
  借:销售费用
    贷:现金、存款
  (二)企业发生的为销售本企业商品而专设的销售机构的职工薪酬、业务费等经营费用:
  借:销售费用
    贷:应付职工薪酬、银行存款、累计折旧等
  三、期末结转
  应将本科目余额转入“本年利润”科目,结转后本科目应无余额:
  借:本年利润
    贷:&销售费用
应交税费科目的账务处理
  一、增值税预交与应交应通过两个明细账户核算
  一般人对当月预交的增值税与上交上月的增值税是不同。实际工作中,企业当月预交增值税时,通过“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已交税金)”账户核算。而当月缴纳上期增值税则通过“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账户核算。
  【例1】日,甲公司预交增值税200000元,通过付讫;月末,经计算甲公司当月增值税进项税额为520 000元,销项税额为980 000元;结转当月未交增值税。10月7日,甲公司通过银行缴纳上月未交增值税。有关账务处理如下:
  9月20日,预交增值税处理为: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已交税金)200 000
  && 贷:银行存款&&&&&&&&&&&&&&&&&&&&&&&&&&& 200 000
  9月30日,结转未交增值税:
  结转未交增值税=(980 000-520 000)-200 000=260 000(元)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转出未交税金)260 000
  && 贷: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 260 000
  10月7日,上交增值税会计处理为:
  借: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 260 000
  && 贷:银行存款&&&&&&&&&&&&&&&&&& 260 000
  二、并非所有税费都通过“应交税费”账户核算
  如前所述,企业缴纳的税费有很多,但是,这些税费并非都通过“应交税费”账户核算。其中,印花税、耕地占用税等均不通过“应交税费”账户核算,而是直接缴纳并计入相关费用或资产账户。
  【例2】日,甲公司购买印花税票,支付税款3000元,以支票付讫。
  借:管理费用——税金&&& 3 000
 &&  贷:银行存款&&&&&&&&&&& 3 000
  三、企业代扣代缴的税费应通过“应交税费”账户核算
  企业应交未缴纳税费一般应通过“应交税费”账户核算。但是,不属于企业应交未缴而应由企业代扣代缴的税费也应通过“应交税费”账户核算。如,应从职工个人工资收入中代扣代缴的的个人所得税、来料加工代受托单位缴纳的增值税、税等。
  代扣代缴是指按照规定负有扣缴义务的单位或个人,在向个人支付应税所得时,应计算应纳税额,从其所得中扣出并代为交入国库。企业作为职酬所得的支付者,是个人所得税的扣缴义务人之一。按照规定在向职工支付薪酬时,应代扣代缴职工个人所得税。
  【例3】1月3日,甲公司根据“工资结算汇总表”结转上月代扣代缴本单位职工个人所得税 36 800元。8日,签发支票一张,上缴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
  1月3日,结转个人所得税:
  借:应付职工薪酬——工资&&&&&&& 36 800
  && 贷:应交税费——应交个人所得税&&&& 36 800
  8日,上缴时个人所得税:
  借:应交税费——应交个人所得税& 36 800
  && 贷:银行存款&&&&&&&&&&&&&&&&&&&&&& 36 800
所得税费用科目的账务处理
  ⑴本科目核算企业确认的应从当期利润总额中扣除的所得税费用。
  ⑵本科目可按“当期所得税费用”、“递延所得税费用”进行明细核算。
  ⑶所得税费用的主要。
  ①资产负债表日,企业按照规定计算确定的当期应交所得税,借记本科目(当期所得税费用),贷记“应交税费——应交所得税”科目。   ②资产负债表日,根据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应有余额大于“递延所得税资产”科目余额的差额,借记“递延所得税资产”科目,贷记本科目(递延所得税费用)、“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等科目;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应有余额小于“递延所得税资产”科目余额的差额做相反的分录。企业应予确认的递延所得税负债,应当比照上述原则调整本科目、“递延所得税负债”科目及有关科目。
  ⑷期末,应将本科目的余额转入“本年利润”科目,结转后本科目无余额。
  【例】甲公司2008年11月初和乙公司签订售后回购协议:协议规定销售价格1000万,成本700万,回购价格1400万,期间为5个月。
  销售时候分录,不确认收入:
  借:存款 1170    贷:其他应付款 10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 170
  资产负债表日分录:
  借:递延所得税资产 ()×25% 75    贷:所得税费用             75
  借:财务费用 ()×2/5 160    贷:其他应付款          160
  借:递延所得税资产160×25% 40    贷:所得税费用        40
借款费用的定义和账务处理
  一、借款费用的定义和内容
  借款费用,是指企业因借款而发生的利息及其他相关成本。具体包括借款利息、折价或者溢价的摊销、辅助费用以及因外币借款而发生的汇兑差额。
  二、借款费用的确认和计量
  (一)应予资本化的资产范围和借款范围
  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是指需要经过相当长时间的购建或者生产活动才能达到预定可使用或者可销售状态的固定资产、性地产和存货等资产。其中“相当长时间”,是指为资产的购建或者生产所必需的时间,通常为一年以上(含一年)。
  借款费用应予资本化的借款范围包括专门借款和一般借款。
  (二)借款费用开始资本化时点的确定
  借款费用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才能开始资本化:
  1、资产支出已经发生。资产支出包括为购建或者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而以支付现金、转移非现金资产或者承担带息债务形式发生的支出;
  2、借款费用已经发生;
  3、为使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或者可销售状态所必要的购建或者生产活动已经开始。
  (三)借款费用资本化金额的确定
  1、为购建或者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而借入专门借款的,应当以专门借款当期实际发生的利息费用,减去将尚未动用的借款资金存入取得的利息收入或进行暂时性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后的金额确定。
  2、为购建或者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而占用了一般借款的:
  一般借款利息费用资本化金额=累计资产支出超过专门借款部分的资产支出加权平均数×所占用一般借款的资本化率
  所占用一般借款的资本化率=所占用一般借款加权平均利率=所占用一般借款当期实际发生的利息之和÷所占用一般借款本金加权平均数
  所占用一般借款本金加权平均数=∑(所占用每笔一般借款本金×每笔一般借款在当期所占用的天数/当期天数)
  借款存在折价或者溢价的,应当按照实际利率法确定每一期间应摊销的折价或者溢价金额,调整每期利息金额。在资本化期间,每一会计期间的利息资本化金额,不应当超过当期相关借款实际发生的利息金额。
  3、外币专门借款本金及利息的汇兑差额,应当予以资本化。
  (四)借款费用资本化的暂停
  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在购建或者生产过程中发生非正常中断、且中断时间连续超过3个月的,应当暂停借款费用的资本化。
  (五)借款费用资本化的停止
  购建或者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或者可销售状态时,借款费用应当停止资本化。
  具体可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判断:
  1、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的实体建造(包括安装)或者生产工作已经全部完成或者实质上已经完成。
  2、所购建或者生产的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与设计要求、合同规定或者生产要求相符或者基本相符,即使有极个别与设计、合同或者生产要求不相符的地方,也不影响其正常使用或者销售。
  3、继续发生在所购建或生产的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上的支出金额很少或者几乎不再发生。
  三、借款费用的
  1、筹建期间不应计入相关资产价值的借款费用,计入管理费用。
  2、属于经营期间不应计入相关资产价值的借款费用,计入财务费用。
  3、属于发生的与购建或者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有关的借款费用,按规定在购建或者生产的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或者可销售状态前应予资本化的计入相关资产的成本,视资产的不同分别计入“在建工程”“制造费用”“研发支出”等科目。
  4、购建或生产符合条件的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或可销售状态后所发生的借款费用以及规定不能予以资本化的借款费用计入财务费用。
发表评论:
TA的最新馆藏[转]&[转]&[转]&[转]&[转]&[转]&

我要回帖

更多关于 研发支出在资产负债表 的文章

 

随机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