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对对越参战退役老兵人员退役到企业50岁退休咋那么难啊!

2015退伍军人养老保险补贴政策
2015退伍军人养老保险补贴政策
学习啦【劳动法规】 编辑:文桦
  军人,是对在国家军队中服役的军职人员的称呼,包括战斗人员和非战斗人员,类似古代的武士骑士,其职责是保卫国家安全,保卫及守护国家边境,政府政权稳定社会安定,有时亦参与非战斗性的包括救灾等工作。
  为了保障军人退出现役后享有国家规定的待遇,维护军人权益,激励军人安心服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防法》的有关规定,结合军队实际,国家推出了退伍军人医疗保险。
  国家实行军人退役医疗保险制度,设立军人退役医疗保险基金,对军人退出现役后的医疗费用给予补助。中国人民解放军根据国家的有关规定,为军人建立退役医疗保险个人帐户。
  军人退出现役后,按照国家规定不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由军人所在单位后勤(联勤)机关财务部门将军人退役医疗保险金发给本人;按照国家规定应当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由军人所在单位后勤(联勤)机关财务部门将军人退役医疗保险金转入军人安置地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具体办法由中国人民解放军总后勤部会同劳动保障部等有关部门制定。
  退伍军人保险意义重大,将不断完善与补充以实现退伍军人权益全面保障。
  今天学习啦小编将与大家分享:2015退伍军人补贴政策;
& & & 2015退伍军人养老保险补贴政策
  据悉,国务院、中央军委批准改革完善军人退役养老保险制度。
  根据国务院、中央军委批准的改革意见,明确从日起,军人退役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在军人退役离开部队时,由军人所在单位财务部门一次性计算给予军人退役基本养老保险补助和军人职业年金补助,所需经费由中央财政承担。
  《通知》规定,军人退役参加企业职工或者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的,军人退役基本养老保险补助,按本人服役期间各年度月缴费工资和相应的标准计算;军人职业年金补助,按日以后本人服役期间各年度月缴费工资和相应的标准计算。军人退役参加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的,军人退役基本养老保险补助和军人职
  业年金补助,按日以后本人服役期间各年度月缴费工资和相应的标准计算。
  《通知》规定,军人退役参加企业职工或者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的,由军人所在单位财务部门开具转移凭证交给本人,将军人退役基本养老保险补助资金通过银行划转至安置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将军人职业年金补助交给本人。军人退役参加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的,由军人所在单位财务部门开具转移凭证交给本人,将军人退役基本养老保险补助和军人职业年金补助资金通过银行划转至安置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军人退役后,由安置单位或本人持军队开具的转移凭证,到安置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养老保险关系接续手续。
2015退伍军人养老保险补贴政策
  退伍军人补贴政策最新规定
  退伍军人保险包括养老保险与医疗保险两大块,从最根本的地方解决退伍军人的基本保障问题。军人在退伍之后,国家为保障其基本权益,颁布实施了一系列退伍军人保险政策。对于退伍军人来说,该保险为其解决了一部分的后顾之忧,具有重要意义。
  军人在服役期间为国家奉献了无数汗水与激情,服役完毕退伍之后,国家实施了一系列的退伍军人基本权益的保障政策。在养老保险办理中,退伍军人即可享受&视同缴费年限&的优惠政策。
  事实上,根据国务院第259号令《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第十二条规定,缴费单位和缴费个人应当以货币形式全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社会保险费不得减免。退伍军人跟普通市民一样自己交钱办理养老保险,缴纳养老保险费到60岁之后开始享受养老金。但达到退伍军人的服役年限(军龄)可以作为&视同缴费年限&,即参军的10虽然没有缴纳养老保险费,但视同他已经缴纳,就是说在他缴纳保险费年限的基础上多算10年。
  缴费年限包括视同缴费年限和实际缴费年限。视同缴费年限是指职工全部工作年限中,其实际缴费年限之前的按国家规定计算的连续工作时间。 固定职工在实行企业和职工个人共同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制度之前,按国家规定计算为连续工龄的时间,都可以作为&视同缴费年限&,并且可以与实际&缴费年限&合并计发养老保险金。另外,机关事业单位正式职工调入企业后,应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其原有的工作年限视同缴费年限;复员退伍军人、城镇下乡知识青年被招为合同制工人,且参加了基本养老保险的,其军龄及下乡期间按国家规定计算为连续工龄的年限,可视同缴费年限。
  根据国务院《关于深化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通知》的规定,实行个人缴费制度前,职工的连续工龄可视同缴费年限。视同缴费年限可以与实际缴费年限合并计算发放基本养老保险金。
  养老金是一种最主要的养老保险待遇,以供因年老或疾病失去劳动能力的人作为生活来源由失去劳动收入者定期领取。根据国家既定政策,退伍军人可享受一定数量的养老金。
  复员退伍军人(含制度实施时60周岁以上的人员)参加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的养老金计发办法,复员退伍军人享受四部分养老金,而且其军龄可按一定的标准账户化。
  其中,基础养老金按复员退伍军人领取养老金当年当地的统一标准发给。
  在个人账户养老金方面,复员退伍军人军龄可按一定的标准账户化。具体为:以复员退伍军人领取养老金待遇当年当地平均缴费额加上政府缴费补贴为基数,乘以其军龄(不满1年按1年算)计算账户化额度,该额度计入个人账户储存额。复员退伍军人个人账户养老金的计发办法与其他参保人相同。
  在缴费年限养老金方面,相关部门指出,复员退伍军人的缴费年限为军龄与其个人实际缴费年限之和。
  此外,复员退伍军人在享受上述三部分养老金待遇的同时,还享有优待养老金。每人每月再加发40元优待养老金。
  退伍军人养老金:
  一、基础养老金。按复员退伍军人领取养老金当年的统一标准发给。
  二、个人帐户养老金。复员退伍军人军龄可按一定的标准帐户化。具体为:以复员退伍军人领取养老金待遇当年缴费档次的平均额加上政府缴费补贴为基数,乘以其军龄(不满1年按1年算)计算帐户化额度,该额度计入个人帐户储存额。个人帐户养老金的计发办法与其他参保人相同。
  三、缴费年限养老金。复员退伍军人的缴费年限为军龄与其个人实际缴费年限之和。其缴费年限养老金的计发办法与其他参保人相同。
  四、优待养老金。
  养老金是对退伍军人晚年生活的经济保障,具有国家政策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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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位中央军委领导对企业军转干部上访问题的透析
发布:武汉九月菊(68广元+刘仁举) 发布时间: 11:30:57 积分:372
& &&&&&& 今年来,各地企业军转干部不断上访县、市、省,有的甚至到了中央,从我接触的情况来看,深感问题严重,正如王忠禹同志讲:&做好军转干部安置工作,这直接关系到军队的稳定和社会安定,关系到军队建设经济建设的发展,关系到国家安全和祖国统一大业的最终实现&。目前在全国,城市企业改制,工人下岗失业,农村减负政策得不到落实,上访闹一事在各地时有发生,已形成社会问题,因企业军转干部上访不同于工人、农民及社会成员的上访。他们一是依据中央政策;二是依靠国家干部的政治资本;三是依赖共同目标的庞大队伍,他们范围之大,人数之多,分布之广,无形中形成一个群体,具有一定的号召力和社会影响力,所以军转干部上访是异乎寻常的事,如不及时解决,将波及全国,后果不堪设想,各级政府及职能机构务必高度重视,尽其能力尽快解决问题。& &&& &企业军转干部上访,究其原因:一是政治待遇,二是经济待遇,透析旨在提高认识,统一思想,谋求问题解决。&透析一、政治待遇不合理问题&&&&&& 他们的上访材料列举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中央军委办公厅厅发〔1983〕26号文件指出:&复转干部均是国家干部,应统一由人事部门管理,他们的政治生活待遇应同于当地干部一视同仁,符合离休条件,按国家干部的有关规定办理。&邓小平同志讲&军队是我们自己的军队,干部是我们自己的干部。&政策精神和领导人的讲话,是对军转干部定性,也是对军转干部的政治待遇作了规定,可我们有些地方政府和职能机构,在执行具体操作时不能贯彻,认为军转干部的安排打乱他们的&用人计划&,制订一些无政府主义的诸侯政策,名正言顺的把军转干部推到企业,定为企业干部,企业干部限在企业流动不得调进党政事业单位,企业搞聘用,大部分军转干部落聘,离开干部岗位就此变为工人,有些组织人事部门的同志竟然也跟着感觉走,错误概念形成误导,用企业军转干部的话来讲:&我们服从组织分配错了?否则,怎么会稀里糊涂的丢了用血和汗换来的国家干部称号,终身‘监禁'在企业。&就我所知:中央从无此文下发,于永波同志说:&军队转业干部作为党和国家干部队伍的重要组成部分,转业到地方工作,不同于一般社会成员求职就业,而是干部工作岗位的转换,是党的干部交流的重要形式。&军队转业干部是党和国家干部队伍的组成部分,是主要的人才资源,是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重要力量,怎么不能进入行政机关、事业单位呢?这种置党的政策于不顾,为所欲为,把空编留给他们的家属、子女、亲朋,事实形成军转干部不如家属子女,这种做法是对军转干部政治权利的践踏。& &&&& 在企业的军转干部退休,中央中共、国务院、中央军委发〔1998〕7号文件规定:军队转业干部退休时,所任职务等级低于转业时原军队职务等级的,按照其原军队职务等级相对应的地方干部职级等级办理退休手续,享受相应待遇。因为,军转干部曾为国防事业、军队建设作出了牺牲和贡献,应当受到国家和社会的尊重、优待,可我们不少地方不知是从那里得到是哪一级下发的文件,尽把这些企业军转干部按照企业工人退休条件,男性60周岁,由地方劳动部门发给《企业工人退休证》。而在行政事业单位的无论什么人,退休则按《国家公务人员退休暂行办法》规定&男性55周岁,且工作年限20年的可提前退休,工作年满30年的,不论年龄大小,可提前退休&,组织部门发给《国家干部退休证》,如此鲜明的差别和不公正的待遇及腐败的用人计划,侵占军转干部的合法权益,军转干部的心里极不平衡的,他们之所以向各级政府提出落实中央政策,恢复政治待遇,其要求是正当的、合法的,足以引起政府和我们各个职能的警觉。透析二、经济待遇不平等问题& &&& &他们在上访材料中列举国务院军转安置工作小组办公室〔1983〕国转办字2号文件规定&凡军队退出现役转业到地方工作的干部,其工资级别一律按国家机关行政级别待遇&,这个文件规定清楚地阐明党中央军转干部工资定级的基本方针,对于医疗保险待遇,中共中央、国务院、中央军委中发〔1998〕7号文件规定:军队转业干部享受与其原军队职务等级相对应的地方同职级干部的医疗待遇。肯定了军转干部的享受医保,可惜,许多地方政府未能遵照执行,给今天工作上带来了难以挽回的不良影响,问题出现在少数地区的部分领导不能体谅军转干部,目无他们,视他们转业为社会职员就业,不负责任的一了了之。而这些军转干部则认为是革命工作需要,服从分配,态度坚决,视为己任,尽心尽责。企业随着深化改革,破产倒闭,资产转换拍卖,在职的下岗失业,退休的拿不到养老金,两保吊空,生活无来源。据悉,军转干部中为了养家糊口求生存,有卖血、蹬三轮、拾破烂、外出打工、摆地摊、当老&报童&,有的军转干部由于军旅生活留下病根,因为长年拿不到工资,生活极其贫困,无钱治病过早离开人世。也有因贫困而导致家庭破裂,甚至还有妻子不堪忍受贫穷弃家下嫁台湾国民党退休老兵,这些悲惨实例,令人触目惊心。这些同志他们是党员,是国家干部,他曾经也是领导百人、几百人、甚至千人的指挥官,为了维护党的形象,国家利益,识大体,顾大局,廉洁奉公,忍辱负重,不找组织麻烦,毫不夸说他们是党的忠诚卫士,应受到全社会的普遍尊重,但他们的高风亮节得不到一些政府领导和有关部门同志的理解,有些地区做得更差,军转干部还比不上腐败分子和劳改释放犯享受到的待遇,再和行政事业单位工作的同职同级的同志比较,工资相差千元以上,他们职务变迁、轮流转庄,劳保、医保、住房、家属子女等工作一切问题都迎刃而解。同是国家干部,巨大反差,逼使他们作出剧烈反应,这是可以理解的。透析三、政治腐败问题与上访& &&&& 近年来由于政治腐败,无政府风气严重,有些地方搞迷信政治,以地方长官意志替代中央政策,中央明文规定:&中央认为军队干部是党和国家干部队伍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党的宝贵财富&。(中共中央、国务院、中央军委中发〔1998〕7号文件)军队干部到企业工作是社会主义经济建设的需要,仍应是党和国家干部队伍的组成部分,但到了企业,地方在没有任何政策依据的情况下,把军转干部同企业干部、以工代干、聘用制干部划为一类,统称企业干部,不得进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工作,相比之下,在党政工作的科局的干部的家属子女亲朋,中央从没有发文照顾他们,可有些地方自行其事,把一无党员,二无干部性质,完全是社会一般人员的家属子女亲朋安排进行政机关事业单位就职,美其名曰:&解决科局级干部的后顾之忧&,有的部门满眼都是非党非干人员在做政务工作,他们不外乎是买官卖官、家属子女、沾亲带故的裙带关系。江苏某县的县政府内部安排不说,就连门警竞然用上劳改释放犯,小集体的两无人员,摇身一变,成了‘三八'岗亭的女警官,而带上‘企干'帽子的军转干部望而却步,仍是无业游民,用人腐败到了如此地步,他们会怎样想,我们无论怎样看,无需换位思考便有深刻感触、总归不是说理解万岁吧。& &&&& 有令不行,无令不止,中央政策不执行,那是天高皇帝远,这些市、县连省里的文件也抗旨不办,就江苏省而言,该省因为军转干部上访比较激烈,据说连发了三个关于催办解决企业军转干部问题的解困文件,三令五申就是不办,军转干部找他们要求落实文件精神,他们就动用公安机关进行干预,试图通过高压扼杀,这样施以强硬手法是不会奏效的,只会扩大矛盾,再添新的不安定因素。& &&&& 我们有些机关工作的同志,盛气凌人,傲气十足,形象大差,严重缺乏政治素养,在接待军转干部时,摆出一付麻木不仁的样子,不理不睬,有时还讲一些污辱解放军形象和污辱人格的话,&当兵的,有什么了不起&。据说有个县的主要领导在会上公开讲:&军转干部在企业工作是投错胎,命里注定的&,军转干部到企业参加经济建设,由于错误概念使实际情况产生逆变,用军转干部同志的话说:&鼓励是取消我们的国家干部资格,鼓励是把我们变成难民&。我认为这是无政府主义的诸侯政治产生的恶果,腐败风刮出的怪胎。& &&&& 上述等问题,集中反映政令不通,有些地方有些机构,无政府主义的诸侯政治,腐败风盛行,难怪干部调动,工作分配像炒股票似的,摸底、找关系、舍血本、争取投&胎&,而军转干部他们凭着自己的勤奋工作,执着的事业心,突出的政治表现被组织选拔的干部、相信党、相信组织、服从经济建设需要,到企业工作。种种的腐败现象,他们早就恨之入骨,这是激起他们上访的一个重要因素。透析四、对军转干部的综合理解& &&&& 企业军转干部上访就其性质而言,他们主要是抓住各级政府没有严格执行中央政策,用人腐败,待遇不公的问题,指导思想:讨回公道,政策到位,目的是恢复两个待遇,此外就是出于对党和国家的爱护,悍卫党的政策严肃性、坚持维护政府指令的权威性、痛斥无政府主义。所以我们应全面地、客观地看待问题。他们的上访反应问题属实,所提理由基本充分,和其他成员上访有着本质的区别,确切的说,他们是一个特殊群体,所谓特殊,就在于青春献给国防;就在于壮年献给国家;就在于一生献给党;就在于为了祖国安全,为了人民的安定,历经苦难痴心不改;就在于热血铸造不倒长城。在国家干部队伍中,只有这个特殊群体是奉献大于索取、可以说,是无与论比。毛主席、周总理等老一辈无产阶级革命家高度赞扬军队转业干部是人民的功臣,号召各级政府和人民尊重他们,妥善安置他们。江总书记强调指出:&就是我们以后完全进入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仍然要妥善安排转业干部&。于永波同志这样讲:&做好军队安置工作,关键是不折不扣地落实安置政策。落实中央安置政策,是一个严肃的政治问题。我们要按照政治的要求,从维护中央权威,确保政令畅通的高度,进一步增强贯彻落实各项安置政策的自觉性&。所以,有高度政治觉悟的军转干部,他们的一切行动和做法都是在宪法和党章规定范围内。我们不能忘乎所以,要以礼相待,不讲过头话,不做过头事。但我们有些地方同志,甚至有个别领导同志,错误地把这个特殊群体上访和其他社会人员上访混为一谈,接待往往是不冷不热,推三阻四,甚至欺上瞒下,军转干部是国家干部,对上是在执行政策,对下是落实政策,诸不知军转干部是有一定政治头脑,考虑问题思维敏捷,不可能入围的,即便入围,我们也不能引为自豪,中央没有精神,这是拿中央政策开玩笑,是极不严肃的,是政治问题,我们应看到,这个特殊群体的成员有县处级、科局级、最低还是股级,他们能成为这样的干部不仅仅甘为人先,流血流汗出生入死,顽强拼搏,更重要的是乐于无私奉献,他们具有一定的政治影响力,有较强的社会号召力,我们不能低瞧他们,要关心他们,尊重他们,应该想到的我们今天的岗位就是他们昨日进企业留下的编制,运气是他们给的,良机是他们赐的,更应该看到问题的严重性和复杂性,我们如不是认认真真地落实中央政策,纠正错误,解决问题,就是毁我长城,所以要摆正位置,站好角度,排除无政府主义干扰,确保政令畅通,形成良好的政治氛围,消除矛盾,达到安定团结的政治局面。透析五、解决待遇问题探索&&&&&&&企业军转干部最终是要解决两个待遇问题,政策依据充分,我们职能机构虽不能超越政府的权限,要解决问题,还得依靠政府,要作好政策宣传、鼓励落实工作,使政府领导解放思想,放下包袱,开动机器,问题就能解决,至少解决部分,总不能向上一推了之。就我知道的有不少领导在私下讨论问题时,都异口同声地说企业军转干部的确太苦,太亏。提出的要求是合理、合法,政府应该解决,主要苦于一无上级精神,二是怕有人攀比,三是财政负担重,我认为解决企业军转干部问题,是社会共望的事,合乎党和国家的利益,顺乎民心,安置好军转干部是党和政府的一贯政策,自己能解决就尽其能量,不能解决应立即向上级汇报,直到中央,至于说攀比,企业军转干部是一个特殊的群体,青春献国防、一生献给党的人民功臣,安置好他们是人民的要求,是社会的要求,不会有人攀比。财政负担问题,山东省军转办有位同志讲的好:&李岚清副总理说:先生活,后建设&,对军转干部的落实不是没钱,关键是态度问题,想解决问题,少上一个豆腐渣工程,财政不就有钱了吗。的确,解决经济待遇问题:关键看我们政府领导主观上是不是努力,有没有全局观念,有没有主动性,心有余悸的等待、观望,两眼向上等、靠、要,这样只有扩大影响,甚至产生不良后果。对于少部分年龄尚青的军转干部安置,各级政府有不少机构雇用社会人员工作,如能清退部分,就完全解决了这部分人员的工作问题。或者对他们全部按照下岗公务员待遇处理。总之,不论采取何种方式,不能搞头痛治头,脚痛治脚,一定要政策到位,不留尾巴,不可&赶鸭子上架&上访一次解决一点,小动小办,大动大办,不动不办,这种挤牙膏式的工作方法,没有一点政策的严肃性,是军转干部上访产生的主要源头,围水先垒垻,处理政策上问题必须一步到位,上下统一,就不会有人再为某一要求跑上访了。安置好企业军转干部是党的需要,是国家的需要,是人民军队建设的需要,中共中央、国务院、中央军委中发[1998]7号文件指出:&对分配到企业的军转干部,要切实保障他们的合法权益。两个待遇就是他们的合法权益,因此,恢复两个待遇是人心所向,势在必行的事,朱德福同志说:&要做好工作,归根到底,还是取决于对军转干部的认识,对军人的理解,对军队的感情,安置好、使用好军转干部,牵动军心,影响着士气,关系到稳定,我们要理解军转干部的难处。把他们的困难当作自己的困难;把他们的事情当作自己的事情。安置再难,也不能难为军转干部;工作再辛苦,也不能苦了他们的孩子和家属&,我们各级职能机构和政府领导如能这样想,这样做,就不会也不可能有今天这种问题的出现。& &&&& 今年初,胡锦涛同志在全国军队转业干部安置工作会议的讲话中指出:&江泽民同志说:军队转业干部安置工作不管怎么改,对转业干部还是要&包&下来,具体怎么&包&,就是从国家的法律、法规和政策制度上保证军队转业干部在社会生活中享有应有的政治地位和政治荣誉,受到社会普遍的尊重,就是在军官退出现役后,由国家保证其有稳定的经济收入、住房、医疗保险等,就是要让军队干部退役到地方后能够人尽其才,各得其所,继续为国家建设发挥作用,作出贡献&。这个讲话充分表现党中央对军转干部的安置态度,我们地方各级政府,尤其是我们职能机构,应严肃认真贯彻执行中央政策,把党和政府的温暖送给他们,充分体现党和政府没有忘记他们,让祖国的钢铁长城更加牢固。(博主注:此文发表于日,作者是中央军委的一位领导(在这不方便留下作者的名字),历时数月,经过深入走访了解实情,写出的一份向中央、国务院、军委的反映材料)
发布:蒋兵兵(蒋兵兵) 发布时间: 18:51:15 积分:1
这份材料基本上反映了企业军转干部的诉求是正确的,是合法的,是必须认真对待的。但在存在问题方面指的是地方政府的腐败,不作为,乱作为和不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造成的。这份材料也说明了它的真实性。冰冻三尺非一日之寒。这份材料引用了几代领导人的讲话能说明什么呢?那只能说明领导是英明的,正确的,伟大的。企业军转干部是国家干部,这份材料也找出许多法律依据,这能说明什么呢、我想这只能说明的是:从中国共产党建党以后加入共产党组织并领导人民革命的骨干份子就叫干部,建国以后叫国家干部。改革开放中为了与国际接轨产生了公务员制度。制度规定在国家机关工作的工作人员叫公务员,没有规定军队,武警干部也是公务员,并明确了企业干部不能算国家干部。50年代60年代70年代大学毕业生分配工作后都以行政级别领工资都定为国家干部,绝大部份人员人事档案都归人事部门管理。我认为问题出在公务员制度。我们应该好好来讨论一下公务员制度到底是什么制度,是否适应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它的有关规定正确与否。
发布:ycm684(74年12月四川阆中杨承敏) 发布时间: 10:21:44 积分:14
今年来,各地企业军转干部不断上访县、市、省,有的甚至到了中央,从我接触的情况来看,深感问题严重,正如王忠禹同志讲:&做好军转干部安置工作,这直接关系到军队的稳定和社会安定,关系到军队建设经济建设的发展,关系到国家安全和祖国统一大业的最终实现&。目前在全国,城市企业改制,工人下岗失业,农村减负政策得不到落实,上访闹一事在各地时有发生,已形成社会问题,因企业军转干部上访不同于工人、农民及社会成员的上访。他们一是依据中央政策;二是依靠国家干部的政治资本;三是依赖共同目标的庞大队伍,他们范围之大,人数之多,分布之广,无形中形成一个群体,具有一定的号召力和社会影响力,所以军转干部上访是异乎寻常的事,如不及时解决,将波及全国,后果不堪设想,各级政府及职能机构务必高度重视,尽其能力尽快解决问题。&&&&&&&企业军转干部上访,究其原因:一是政治待遇,二是经济待遇,透析旨在提高认识,统一思想,谋求问题解决。&透析一、政治待遇不合理问题&&&&&& 他们的上访材料列举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中央军委办公厅厅发〔1983〕26号文件指出:&复转干部均是国家干部,应统一由人事部门管理,他们的政治生活待遇应同于当地干部一视同仁,符合离休条件,按国家干部的有关规定办理。&邓小平同志讲&军队是我们自己的军队,干部是我们自己的干部。&政策精神和领导人的讲话,是对军转干部定性,也是对军转干部的政治待遇作了规定,可我们有些地方政府和职能机构,在执行具体操作时不能贯彻,认为军转干部的安排打乱他们的&用人计划&,制订一些无政府主义的诸侯政策,名正言顺的把军转干部推到企业,定为企业干部,企业干部限在企业流动不得调进党政事业单位,企业搞聘用,大部分军转干部落聘,离开干部岗位就此变为工人,有些组织人事部门的同志竟然也跟着感觉走,错误概念形成误导,用企业军转干部的话来讲:&我们服从组织分配错了?否则,怎么会稀里糊涂的丢了用血和汗换来的国家干部称号,终身‘监禁'在企业。&就我所知:中央从无此文下发,于永波同志说:&军队转业干部作为党和国家干部队伍的重要组成部分,转业到地方工作,不同于一般社会成员求职就业,而是干部工作岗位的转换,是党的干部交流的重要形式。&军队转业干部是党和国家干部队伍的组成部分,是主要的人才资源,是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重要力量,怎么不能进入行政机关、事业单位呢?这种置党的政策于不顾,为所欲为,把空编留给他们的家属、子女、亲朋,事实形成军转干部不如家属子女,这种做法是对军转干部政治权利的践踏。&&&&&& 在企业的军转干部退休,中央中共、国务院、中央军委发〔1998〕7号文件规定:军队转业干部退休时,所任职务等级低于转业时原军队职务等级的,按照其原军队职务等级相对应的地方干部职级等级办理退休手续,享受相应待遇。因为,军转干部曾为国防事业、军队建设作出了牺牲和贡献,应当受到国家和社会的尊重、优待,可我们不少地方不知是从那里得到是哪一级下发的文件,尽把这些企业军转干部按照企业工人退休条件,男性60周岁,由地方劳动部门发给《企业工人退休证》。而在行政事业单位的无论什么人,退休则按《国家公务人员退休暂行办法》规定&男性55周岁,且工作年限20年的可提前退休,工作年满30年的,不论年龄大小,可提前退休&,组织部门发给《国家干部退休证》,如此鲜明的差别和不公正的待遇及腐败的用人计划,侵占军转干部的合法权益,军转干部的心里极不平衡的,他们之所以向各级政府提出落实中央政策,恢复政治待遇,其要求是正当的、合法的,足以引起政府和我们各个职能的警觉。透析二、经济待遇不平等问题&&&&&&&他们在上访材料中列举国务院军转安置工作小组办公室〔1983〕国转办字2号文件规定&凡军队退出现役转业到地方工作的干部,其工资级别一律按国家机关行政级别待遇&,这个文件规定清楚地阐明党中央军转干部工资定级的基本方针,对于医疗保险待遇,中共中央、国务院、中央军委中发〔1998〕7号文件规定:军队转业干部享受与其原军队职务等级相对应的地方同职级干部的医疗待遇。肯定了军转干部的享受医保,可惜,许多地方政府未能遵照执行,给今天工作上带来了难以挽回的不良影响,问题出现在少数地区的部分领导不能体谅军转干部,目无他们,视他们转业为社会职员就业,不负责任的一了了之。而这些军转干部则认为是革命工作需要,服从分配,态度坚决,视为己任,尽心尽责。企业随着深化改革,破产倒闭,资产转换拍卖,在职的下岗失业,退休的拿不到养老金,两保吊空,生活无来源。据悉,军转干部中为了养家糊口求生存,有卖血、蹬三轮、拾破烂、外出打工、摆地摊、当老&报童&,有的军转干部由于军旅生活留下病根,因为长年拿不到工资,生活极其贫困,无钱治病过早离开人世。也有因贫困而导致家庭破裂,甚至还有妻子不堪忍受贫穷弃家下嫁台湾国民党退休老兵,这些悲惨实例,令人触目惊心。这些同志他们是党员,是国家干部,他曾经也是领导百人、几百人、甚至千人的指挥官,为了维护党的形象,国家利益,识大体,顾大局,廉洁奉公,忍辱负重,不找组织麻烦,毫不夸说他们是党的忠诚卫士,应受到全社会的普遍尊重,但他们的高风亮节得不到一些政府领导和有关部门同志的理解,有些地区做得更差,军转干部还比不上腐败分子和劳改释放犯享受到的待遇,再和行政事业单位工作的同职同级的同志比较,工资相差千元以上,他们职务变迁、轮流转庄,劳保、医保、住房、家属子女等工作一切问题都迎刃而解。同是国家干部,巨大反差,逼使他们作出剧烈反应,这是可以理解的。透析三、政治腐败问题与上访&&&&&& 近年来由于政治腐败,无政府风气严重,有些地方搞迷信政治,以地方长官意志替代中央政策,中央明文规定:&中央认为军队干部是党和国家干部队伍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党的宝贵财富&。(中共中央、国务院、中央军委中发〔1998〕7号文件)军队干部到企业工作是社会主义经济建设的需要,仍应是党和国家干部队伍的组成部分,但到了企业,地方在没有任何政策依据的情况下,把军转干部同企业干部、以工代干、聘用制干部划为一类,统称企业干部,不得进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工作,相比之下,在党政工作的科局的干部的家属子女亲朋,中央从没有发文照顾他们,可有些地方自行其事,把一无党员,二无干部性质,完全是社会一般人员的家属子女亲朋安排进行政机关事业单位就职,美其名曰:&解决科局级干部的后顾之忧&,有的部门满眼都是非党非干人员在做政务工作,他们不外乎是买官卖官、家属子女、沾亲带故的裙带关系。江苏某县的县政府内部安排不说,就连门警竞然用上劳改释放犯,小集体的两无人员,摇身一变,成了‘三八'岗亭的女警官,而带上‘企干'帽子的军转干部望而却步,仍是无业游民,用人腐败到了如此地步,他们会怎样想,我们无论怎样看,无需换位思考便有深刻感触、总归不是说理解万岁吧。&&&&&& 有令不行,无令不止,中央政策不执行,那是天高皇帝远,这些市、县连省里的文件也抗旨不办,就江苏省而言,该省因为军转干部上访比较激烈,据说连发了三个关于催办解决企业军转干部问题的解困文件,三令五申就是不办,军转干部找他们要求落实文件精神,他们就动用公安机关进行干预,试图通过高压扼杀,这样施以强硬手法是不会奏效的,只会扩大矛盾,再添新的不安定因素。&&&&&& 我们有些机关工作的同志,盛气凌人,傲气十足,形象大差,严重缺乏政治素养,在接待军转干部时,摆出一付麻木不仁的样子,不理不睬,有时还讲一些污辱解放军形象和污辱人格的话,&当兵的,有什么了不起&。据说有个县的主要领导在会上公开讲:&军转干部在企业工作是投错胎,命里注定的&,军转干部到企业参加经济建设,由于错误概念使实际情况产生逆变,用军转干部同志的话说:&鼓励是取消我们的国家干部资格,鼓励是把我们变成难民&。我认为这是无政府主义的诸侯政治产生的恶果,腐败风刮出的怪胎。&&&&&& 上述等问题,集中反映政令不通,有些地方有些机构,无政府主义的诸侯政治,腐败风盛行,难怪干部调动,工作分配像炒股票似的,摸底、找关系、舍血本、争取投&胎&,而军转干部他们凭着自己的勤奋工作,执着的事业心,突出的政治表现被组织选拔的干部、相信党、相信组织、服从经济建设需要,到企业工作。种种的腐败现象,他们早就恨之入骨,这是激起他们上访的一个重要因素。透析四、对军转干部的综合理解&&&&&& 企业军转干部上访就其性质而言,他们主要是抓住各级政府没有严格执行中央政策,用人腐败,待遇不公的问题,指导思想:讨回公道,政策到位,目的是恢复两个待遇,此外就是出于对党和国家的爱护,悍卫党的政策严肃性、坚持维护政府指令的权威性、痛斥无政府主义。所以我们应全面地、客观地看待问题。他们的上访反应问题属实,所提理由基本充分,和其他成员上访有着本质的区别,确切的说,他们是一个特殊群体,所谓特殊,就在于青春献给国防;就在于壮年献给国家;就在于一生献给党;就在于为了祖国安全,为了人民的安定,历经苦难痴心不改;就在于热血铸造不倒长城。在国家干部队伍中,只有这个特殊群体是奉献大于索取、可以说,是无与论比。毛主席、周总理等老一辈无产阶级革命家高度赞扬军队转业干部是人民的功臣,号召各级政府和人民尊重他们,妥善安置他们。江总书记强调指出:&就是我们以后完全进入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仍然要妥善安排转业干部&。于永波同志这样讲:&做好军队安置工作,关键是不折不扣地落实安置政策。落实中央安置政策,是一个严肃的政治问题。我们要按照政治的要求,从维护中央权威,确保政令畅通的高度,进一步增强贯彻落实各项安置政策的自觉性&。所以,有高度政治觉悟的军转干部,他们的一切行动和做法都是在宪法和党章规定范围内。我们不能忘乎所以,要以礼相待,不讲过头话,不做过头事。但我们有些地方同志,甚至有个别领导同志,错误地把这个特殊群体上访和其他社会人员上访混为一谈,接待往往是不冷不热,推三阻四,甚至欺上瞒下,军转干部是国家干部,对上是在执行政策,对下是落实政策,诸不知军转干部是有一定政治头脑,考虑问题思维敏捷,不可能入围的,即便入围,我们也不能引为自豪,中央没有精神,这是拿中央政策开玩笑,是极不严肃的,是政治问题,我们应看到,这个特殊群体的成员有县处级、科局级、最低还是股级,他们能成为这样的干部不仅仅甘为人先,流血流汗出生入死,顽强拼搏,更重要的是乐于无私奉献,他们具有一定的政治影响力,有较强的社会号召力,我们不能低瞧他们,要关心他们,尊重他们,应该想到的我们今天的岗位就是他们昨日进企业留下的编制,运气是他们给的,良机是他们赐的,更应该看到问题的严重性和复杂性,我们如不是认认真真地落实中央政策,纠正错误,解决问题,就是毁我长城,所以要摆正位置,站好角度,排除无政府主义干扰,确保政令畅通,形成良好的政治氛围,消除矛盾,达到安定团结的政治局面。透析五、解决待遇问题探索&&&&&&&企业军转干部最终是要解决两个待遇问题,政策依据充分,我们职能机构虽不能超越政府的权限,要解决问题,还得依靠政府,要作好政策宣传、鼓励落实工作,使政府领导解放思想,放下包袱,开动机器,问题就能解决,至少解决部分,总不能向上一推了之。就我知道的有不少领导在私下讨论问题时,都异口同声地说企业军转干部的确太苦,太亏。提出的要求是合理、合法,政府应该解决,主要苦于一无上级精神,二是怕有人攀比,三是财政负担重,我认为解决企业军转干部问题,是社会共望的事,合乎党和国家的利益,顺乎民心,安置好军转干部是党和政府的一贯政策,自己能解决就尽其能量,不能解决应立即向上级汇报,直到中央,至于说攀比,企业军转干部是一个特殊的群体,青春献国防、一生献给党的人民功臣,安置好他们是人民的要求,是社会的要求,不会有人攀比。财政负担问题,山东省军转办有位同志讲的好:&李岚清副总理说:先生活,后建设&,对军转干部的落实不是没钱,关键是态度问题,想解决问题,少上一个豆腐渣工程,财政不就有钱了吗。的确,解决经济待遇问题:关键看我们政府领导主观上是不是努力,有没有全局观念,有没有主动性,心有余悸的等待、观望,两眼向上等、靠、要,这样只有扩大影响,甚至产生不良后果。对于少部分年龄尚青的军转干部安置,各级政府有不少机构雇用社会人员工作,如能清退部分,就完全解决了这部分人员的工作问题。或者对他们全部按照下岗公务员待遇处理。总之,不论采取何种方式,不能搞头痛治头,脚痛治脚,一定要政策到位,不留尾巴,不可&赶鸭子上架&上访一次解决一点,小动小办,大动大办,不动不办,这种挤牙膏式的工作方法,没有一点政策的严肃性,是军转干部上访产生的主要源头,围水先垒垻,处理政策上问题必须一步到位,上下统一,就不会有人再为某一要求跑上访了。安置好企业军转干部是党的需要,是国家的需要,是人民军队建设的需要,中共中央、国务院、中央军委中发[1998]7号文件指出:&对分配到企业的军转干部,要切实保障他们的合法权益。两个待遇就是他们的合法权益,因此,恢复两个待遇是人心所向,势在必行的事,朱德福同志说:&要做好工作,归根到底,还是取决于对军转干部的认识,对军人的理解,对军队的感情,安置好、使用好军转干部,牵动军心,影响着士气,关系到稳定,我们要理解军转干部的难处。把他们的困难当作自己的困难;把他们的事情当作自己的事情。安置再难,也不能难为军转干部;工作再辛苦,也不能苦了他们的孩子和家属&,我们各级职能机构和政府领导如能这样想,这样做,就不会也不可能有今天这种问题的出现。&&&&&& 今年初,胡锦涛同志在全国军队转业干部安置工作会议的讲话中指出:&江泽民同志说:军队转业干部安置工作不管怎么改,对转业干部还是要&包&下来,具体怎么&包&,就是从国家的法律、法规和政策制度上保证军队转业干部在社会生活中享有应有的政治地位和政治荣誉,受到社会普遍的尊重,就是在军官退出现役后,由国家保证其有稳定的经济收入、住房、医疗保险等,就是要让军队干部退役到地方后能够人尽其才,各得其所,继续为国家建设发挥作用,作出贡献&。这个讲话充分表现党中央对军转干部的安置态度,我们地方各级政府,尤其是我们职能机构,应严肃认真贯彻执行中央政策,把党和政府的温暖送给他们,充分体现党和政府没有忘记他们,让祖国的钢铁长城更加牢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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