传媒公司用缴纳文化建设事业费减免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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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改增&试点后,鉴于广告业的增值税与营业税计税依据差异较大,对广告业纳税人作了专门的征收规定,对娱乐业纳税人仍维持原规定不变。 某广告公司A,2013年8月完成一项100万元的广告业务,并向广告主开具了增值税专用发票。当月支付给广告发布者B公司发布费30万元,支付给C广告公司发布费5万元。那么,该广告公司该如何计算A公司的增值税和文化事业建设费? A公司应缴纳的增值税 A广告公司是一般纳税人,按6%的税率缴纳增值税,A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价税合计100万元,注明的增值税额为56603.77元(.06&6%)。 B公司是一般纳税人,按6%的税率缴纳增值税,B收取发布费后,开具给A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价税合计30万元,注明的增值税额为16981.13元(.06&6%)。 C广告公司是小规模纳税人,按3%缴纳增值税,自己无法直接开出增值税专用发票,必须申请由税务机关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A取得C由税务机关代开的价税合计5万元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的增值税额为1456.31元(&3%)。 经计算,A广告公司本月应缴增值税38166.33元(981.13-1456.31)。 提醒注意:(1)如果C作为小规模纳税人,直接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则C已缴纳的增值税,无法作为A的进项税额抵扣销项税额。A应缴的增值税为39622.64元(981.13)。(2)如果C也是一般纳税人,则C提供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增值税额应为2830.19元(&6%),A应缴增值税为36792.45元(981.13-2830.19)。(3)如果本案例中,A是小规模纳税人,则A应缴增值税为29126.21元(.03&3%),从B与C取得的发票,都可以是普通发票,因为不涉及增值税的抵扣问题。 文化事业建设费的计算 A广告公司本月收讫广告服务收入,价税合计100万元,取得广告发布者B开具的价税合计30万元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取得C广告公司由税务机关代开的价税合计5万元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其缴纳文化事业建设费的计费销售额为65万元(100-30-5)。应缴文化事业费=%=19500(元)。 提醒注意:(1)C公司提供的无论是由税务机关代开的增值税专用发票,还是自己开具的增值税普通发票,A都可以在计算计费销售额时,作为减除价款的依据,以65万元为计费销售额,计缴文化事业建设费。(2)如果C提供给A的不是&增值税专用发票或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其他合法有效凭证&(发票以外的其他凭证),则A的计费销售额就为70万元(100-30)。(3)如果A是小规模纳税人,只要取得了B和C开具的增值税普通发票,计费销售额仍然为65万元(100-30-5),这与A是一般纳税人还是小规模纳税人的身份没有关系。 zhw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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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导读】昨日,财政部发布的《关于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有关文化事业建设费征收管理问题的通知》规定,在我国境内提供广告服务的单位和个人,应按照提供广告服务取得的计费销售额和3%的费率计算应缴费额,与此前缴纳比例一致。
  据悉,自1997年国家颁布《文化事业建设费征收管理暂行办法》后,我国娱乐业、广告业文化事业建设费由地税在征收营业税时一并征收,文化事业建设费按照销售额的3%收取。因此,当相关部门确定将文化创意服务产业纳入到“营改增”试点行业之中时,业内曾对“营改增”后广告业的文化事业建设费是否继续征收、征收比例是否有变化存在一定疑问。
  据了解,本次通知还明确表示,提供应税服务未达到增值税起征点的个人,免征文化事业建设费。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中月销售额不超过2万元(按季纳税6万元)的企业和非企业性单位提供的应税服务,免征文化事业建设费。
责任编辑:知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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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问广告公司如何计算缴纳文化事业建设费
来源:厦门国税&   |
  请问广告公司如何计算缴纳文化事业建设费?
  答: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营业税改征试点有关文化事业建设费征收管理问题的通知》(财综〔2013〕88号)第三条规定:&缴纳文化事业建设费的单位和个人(以下简称缴纳义务人)应按照提供广告服务取得的计费销售额和3%的费率计算应缴费额,计算公式如下:
  应缴费额=计费销售额&3%
  计费销售额,为纳税人提供广告服务取得的全部含税价款和价外费用,减除支付给其他广告公司或广告发布者的含税广告发布费后的余额。
  缴纳义务人减除价款的,应当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或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其他合法有效凭证,否则,不得减除。【】 责任编辑:zhw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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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老会计教做账:广告公司文化事业建设费如果缴纳是怎么个缴法?
老会计教做账:广告公司文化事业建设费如果缴纳是怎么个缴法?
&&& 广告制作公司,经营范围:制作广告;电脑图文设计;企业形象策划;承办展览展示;销售装饰材料。请问营改增后开设计制作费,报税时应税服务对吧?因为不是广告代理、发布还要缴纳文化事业建设费吗?如果缴纳是怎么个缴法?是营业额的3%,还是税金的3%?
&&&&文化事业建设费,广告业需要交纳的。按着销售额×3%。
原适用《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文化事业建设费征收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财税字〔1997〕95号)缴纳文化事业建设费的提供广告服务的单位和个人,以及试点地区试点后成立的提供广告服务的单位和个人,纳入营改增试点范围后,应按照关于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中文化事业建设费征收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综〔2012〕68号&的规定缴纳文化事业建设费。
缴纳文化事业建设费的单位和个人(以下简称缴纳义务人)应按照提供增值税应税服务取得的销售额和3%的费率计算应缴费额,并由国家税务局在征收增值税时一并征收,计算公式如下:应缴费额=销售额×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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