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平公积金可以到新会到开平要多久供楼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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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门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地址都在哪? 及住房公积金提取流程条件
江门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地址都在哪? 及住房公积金提取流程条件
内容摘要:
现在江门出台并开始实施新的住房公积金政策后,到江门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事的人越来越多了;那么,江门市的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都在哪?办理住房公积金时它的提取流程是什么样的?有什么提取条件?下面跟本网小编一起了解一下!
  江门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地址在哪?
  江门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地址
  江门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地址:江海一路83号住建大厦2楼
  江门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鹤山管理部
  地址:沙坪镇中山路22鹤山房地产大厦
  台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部
  地址:环城西路附近
  江门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新会区管理部
  地址:南新街2号
  江门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开平市管理部
  江门市开平市
  江门是住房公积金提取流程条件
  江门公积金住房类提取条件
  1. 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
  2. 偿还住房贷款本息
  3. 家庭成员在工作地无自有住房,租赁普通住房自住
  4. 既有住宅增设电梯
  5. 直系亲属首次购买普通住房
  租房提取公积金新政策关注热点
  第一,职工连续足额缴存满三个月,本人及配偶在缴存城市无自有住房且租房的,可提取双方住房公积金支付房租;
  第二,租住公租房,可按照实际房租支出全额提取;
  第三,租住商品房,各地根据当地租金水平和住房面积确定提取额度。
  江门住房公积金提取流程
  1.在上班的职工,填写提取申请表,并带齐提取的相关材料,向单位提出提取住房公积金的申请,所在单位会核实并证明的,会出具有效的公积金提取证明文件。
  2.职工凭领取的凭证原件及复印件和单位出具的公积金提取证明,到公积金管理部门申请提取,公积金管理部门一般会在自受理申请之日起3日内作出是否准予提取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经审批不准予提取的, 公积金管理部门也会告知申请人不准予提取的原因。
  3.经审批准予提取的,职工凭身份证和公积金管理部门审批同意后的公积金提取证明到承办银行办理提取手续。
  4.银行将职工所需提取的金额转账到指定的账户内,过程大约3天以内,届时职工可直接通过指定的账户提取款项。
  江门住房公积金提取材料
  以自有资金全额付款且不申请住房贷款的职工提供以下材料:
  1.房地产权证
  2.购房发票或契税完税证
  3.身份证
  4.住房公积金存折
  5.江门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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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平住房公积金提取条件
作者:admin   来源:未知      更新时间: 17:12
 开平市住房公积金提取条件是什么?开平市住房公积金怎么提取?据小编了解想要提取住房公积金的话需要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职工才可以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下面让我们一起来看看开平市住房公积金提取条件吧。
  开平市住房公积金提取条件
  (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偿还自住住房贷款本息的;
  (三)被纳入本市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的低保户;
  (四)连续失业两年以上,且家庭人均月收入低于当年本地职工最低工资标准的;
  (五)职工本人及父母、配偶、子女患重大疾病(慢性肾衰竭、恶性肿瘤、再生障碍性贫血、慢性重型肝炎、心脏瓣膜置换手术、冠状动脉旁路手术、颅内肿瘤开颅摘除手术、重大器官移植手术、主动脉手术等九种重病、大病)造成家庭生活严重困难
  (六)到国外、港、澳、台地区定居的;
  (七)离休、退休的;
  (八)符合下述情况之一并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1、户口迁出本市;
  2、非本市户口职工离开本市、务工农民返回原籍;
  3、完全丧失劳动能力。
  (九)本市无住房租赁自住住房的(含廉租房、公租房及商品住房)。
  第六条 职工死亡或被宣告死亡的,其继承人或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该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无继承人或受遗赠人的,死亡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存储的余额纳入住房公积金增值收益。
  第七条 职工符合本办法第五条第(一)、(二)项规定提取住房公积金的,配偶及房屋产权共有人可同时提取本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第八条 职工本人、配偶及房屋产权共有人尚未结清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提取的住房公积金应优先用于偿还住房公积金贷款本息,在住房公积金贷款偿清前不再受理其他住房类型的提取。
  关于住房公积金:
  住房公积金是单位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是住房分配货币化、社会化和法制化的主要形式。住房公积金制度是国家法律规定的重要的住房社会保障制度,具有强制性、互助性、保障性。单位和职工个人必须依法履行缴存住房公积金的义务。 这里的单位包括国家机关、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
  公积金小知识:
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买房的流程是什么?
公积金贷款买房流程及条件如下:
  一、住房公积金贷款流程:
  1、初审:
  由住房资金管理中心对申请人提交的材料进行初步审查,包括申请人资格、贷款额度、贷款期限,初审合格以后,由中心出具《抵押物审核评估通知单》。
  2、评估:
  申请人持《抵押物审核评估通知单》到中心指定的评估机构,对所购买的房屋价值进行评估。经济适用房不需要评估。
  3、审核:
  申请人持评估机构出具的《评估报告》以及中心要求的初审材料到中心进行贷款审核。如果合格,中心开具《住房资金管理中心担保委托贷款调查通知单》。
  4、办理担保手续:
  申请人持《住房资金管理中心担保委托贷款调查通知单》,按照自己选择的担保方式办理担保手续。如果选择抵押+保证的方式,保证人应该出具书面的担保函;如果选择抵押+保险或第三人保证的方式,应该到保险公司投保或到担保机构办理委托担保手续。
  5、签订借款合同。
  6、住房资金管理中心与受托行签订委托贷款协议。
  7、借款人直接向住房资金管理中心提出贷款申请,受托行业可根据需要,代为收集借款人申请资料,统一交住房资金管理中心审核、审批。
  8、住房资金管理中心对每笔贷款金额、期限、利率审批同意后,与受托行签订委托贷款合同。
  9、受托行按照委托贷款合同约定,与借款人分别签订《住房公积金委托贷款抵押合同》、《住房公积金委托贷款质押合同》和《住房公积金委托贷款保证合同》后,办理借款手续。
  10、受托行将贷款直接划入售房方在受托行开立的指定账户。
  二、住房公积金贷款条件
  1、城镇职工个人与所在单位必须连续缴纳住房公积金满一年。
  2、借款人购买商品房的,必须有不少于总房价30%以上的自筹资金作为房屋首付款。
  3、借款人有稳定的经济收入、信用良好、有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
  4、夫妻双方都正常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只允许一方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5、一个家庭同一时间只能申请一次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一处住房。
  6、贷款人须有本省(市)城镇常住户口或有效居留身份。
  7、同意用所购住房做抵押。
  三、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
  计算公式为:
  [(借款人月工资总额+借款人所在单位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还贷能力系数-借款人现有贷款月应还款总额]&贷款期限(月)。
  使用配偶额度的:
  [(夫妻双方月工资总额+夫妻双方所在单位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还贷能力系数-夫妻双方现有贷款月应还款总额]&贷款期限(月)。
  其中还贷能力系数为40%
  月工资总额=公积金月缴额&(单位缴存比例+个人缴存比例)。
  四、住房公积金贷款所需材料:
  1、借款人及配偶(如有)的有效身份证明、户口簿(第二代身份证需要复印背面页,户口簿应复印扉页、户主页、借款人及配偶页)。
  2、婚姻证明:未婚的由户口所在地婚姻登记处开具单身证明;离婚的提供离婚证明及未再婚证明(离婚证、法院判决书或裁定书,未再婚证明由户口所在地婚姻登记处开具);已婚的提供结婚证。
  3、借款人与售房单位签订的购房合同原件。
  4、借款人本人及其配偶(已婚的)共同填写的借款申请表、单位开具的缴存住房公积金证明、工资收入证明、借款人银行卡最近一年的流水。
  5、借款人先行交付给售房单位的不低于协议规定的首付款收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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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门日报讯(记者/刘志聪)
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日前印发《关于2015年度住房公积金缴存调整工作的通知》,将于7月1日起开展2015年度住房公积金缴存调整工作。根据《通知》,蓬江区、江海区、新会区单位和职工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上限均为4449.83元。台山市、开平市、鹤山市、恩平市单位和职工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上限均为4014元。另外,单位和职工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下限均为67.5元。
据介绍,住房公积金的缴存年度是当年的7月1日至次年的6月30日。每年6月30日,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将利息划入职工住房公积金个人账户。结息后,单位和职工可以在规定的范围内申请调整下一个缴存年度的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或比例。
按照我省规定,2015年度住房公积金月缴存基数为2014年度职工本人月平均工资,且不能低于我市企业职工最低工资标准(1350元/月),不能高于2014年度我市城镇单位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5倍。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不得低于5%,不能高于20%。根据该规定和市统计局公布的有关数据,2015年度,蓬江区、江海区、新会区住房公积金月缴存基数上限为22249.15元。台山市、开平市、鹤山市、恩平市住房公积金月缴存基数上限为20070元。职工2014年度月平均工资在企业职工最低工资标准和月缴存基数上限之间的,按实计缴,高于月缴存基数上限的按月缴存基数上限计缴。
记者对比去年的缴存调整通知发现,今年我市市区(蓬江、江海、新会)月缴存额4449.83元的上限,比去年的上限3940.91元增加508.92元;四市(台山、开平、鹤山、恩平)月缴存额4014元的上限,比去年的上限3570.91元增加443.09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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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30日起我市公积金可实现跨区域自动还贷
江门日报讯(记者/刘志聪)
跨区置业的职工终于不用每年跑住房公积金中心办理提取业务了。从6月30日起,我市推出住房公积金跨区域提取还贷业务,在我市缴存住房公积金并跨区置业的职工,在指定银行办理个人住房贷款后,可委托银行定期提取住房公积金还贷(自动还贷)。据了解,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此举旨在减轻购房职工的还贷压力,方便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归还个人住房贷款,推进同城共融。
记者在江门市住房公积金网看到,昨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出《关于开展住房公积金跨区域提取还贷业务的公告》。《公告》明确了申请条件:
(一)职工或配偶在我市(包括蓬江区、江海区、新会区、台山市、开平市、鹤山市、恩平市)缴存住房公积金并办理了个人住房贷款(包括住房公积金和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申请时贷款未结清且没有逾期。
(二)申请人同意授权江门市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和贷款银行查询贷款还款情况。
(三)申请人的贷款曾办理按年提取还贷的,申请日与最后一次按年提取还贷的时间间隔已超过十二个月。
(四)申请人办理贷款时未承诺不办理提取还贷业务。
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工作人员表示,开通跨区域提取还贷业务所需资料和2008年推出的提取还贷一样,申请人要持单位核实的《江门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表》、借款合同、还款存折或卡、贷款银行出具的贷款信息情况表、身份证及住房公积金存折等材料的原件到缴存地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申请。借款人为申请人配偶的,申请人同时还需提供婚姻关系证明。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审核相关证明材料后,申请人持《江门市住房公积金提取还贷业务审批表》及收款存折等材料到缴存银行签订提取还贷协议。协议生效后,住房公积金缴存银行定期从申请人的住房公积金个人账户中划出相应款项至职工的收款账号。“办完这些手续,职工就不用每年跑过来提取住房公积金还贷了。归还个人住房贷款期间,申请调整最高提取额度、每期最高提取限额、提取期限等事项,或准备提前结清贷款的,需到缴存地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办理终止提取还贷手续。收款账户等事项发生变化的,可以直接向缴存银行申请变更。”
该工作人员还提醒大家,6月30日以后,在我市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在工行、农行、中行、建行、广发、融和、邮储、新会农商行、台山农信社、开平农信社、恩平顺德农商行等11间住房公积金贷款代办银行办理了个人住房贷款后,都可以申请跨区域提取住房公积金还贷。提取还贷业务需本人办理。他人代办的,需提供委托代办公证书原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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