子女与继父断绝关系后 继父可要回房产吗 房产证上加子女名字只有子女的名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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继父家是农村自建房,房子是他和他前妻建的,但是前妻很久以前就死了,房产证上只有继父一人的名字。我妈和
继父家是农村自建房,房子是他和他前妻建的,但是前妻很久以前就死了,房产证上只有继父一人的名字。我妈和继父结婚20年了,是领了结婚证的合法夫妻并且抚养他前妻的儿子长大成人乃至结婚。现在是农村自建房搞拆迁,从拆迁开始到拆迁结束,拆迁后的房子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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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证上有儿子和父母的名字 父母死后其他子女有权继承吗
如果老人死去,户口薄上就只有大儿子的名字,那么其他2个儿子有权利继承父亲的房产吗?
我们村村委会没有经过本人同意,把老人房产过户到儿子名下(村里大多数有老人的家庭都是这样做的).现在老父去世,老母还在。作为女儿我该怎么得到我该得的房产。盼回复,谢谢!
十八年前,我爸爸妈妈婚后在爷爷的老地基上建了新房子,钱由爸爸妈妈共同支付,十一年前,爸爸去世了(且没有留下遗嘱)清问,我的姑姑和叔叔有房子的继承权吗?我和妈妈能拿到多少房子的归属权? 我妈妈在爸爸去世两年后改嫁了,我和妈妈与继父一起生活,请问一下,这样,我和妈妈的继承权会受到影响吗?
女方无工作但无房不领结婚证,所以男方父母先给了首付,领结婚证同时办房夲並女方要求写上男女双方姓名。之后男方父母帮助装修还贷款, 男方在父母公司工作,问离婚时女方有权分割财产吗?
07年结婚,12年男方父母买房,父母与子女共同首付,共同还贷,房产证上只有父母及孙子的名字,在离婚时,共同财产如何分割。
父母双方共有房产,父亲去世,没有留下遗嘱,房产证是母亲名字,母亲有没有权利把房屋过户给其中一个儿子?如果房产证是父亲名字,母亲有没有权利把房屋过户给其中一个儿子?用不用其他子女到场?
房产证是夫妻二人名字,改成一方名字,另一方继承父母房产算二套么?会多缴税么?用离婚么?谢谢~~
儿子娶了农村老婆生个儿子坑蒙拐骗,威逼恐吓的把奶奶的遗产据为己有,剥夺了聋哑父母继承权,侵占了父母的合法权益,有各界人士帮至维权吗?
男方父母的反对,是否影响该房产的过户?
离婚协议中等儿子满十8房产过户到他名下,他的继母有权分割这份房产吗?现在房产证还是我和前夫的名字。问继父的房子拆迁,分了4套住房,继父有一个女儿一个儿子,他们一人分了2套,我还能要到房子吗?
提问者:热心网友
楼主你的继父还健在吧?如果还健在的,那么拆迁后的分得的房屋属于你继父和他的妻子所有,与你们一众子女无关。除非他同意把该房屋赠予你们,并且办理公证手续和房屋过户手续后,该房屋才能属于你们所有。如果你继父已经去世的,那么这些房屋就作为他的遗产来处理。具体分析如下:一.如果你继父生前就得到了这4套房屋的,那么这4套房屋就属于他们夫妻二人共同所有,在你继父去世后,这些房屋首先应当进行分割,也就是说首先应当将他的妻子应得的份额分割出来(理论上应当他的妻子应该分得一半的份额,两套),然后,剩余的一半(两套)就是你继父的财产,这一半(两套)才是继父留下的遗产,这两套房屋应当在所有有继承权的继承人中进行分割(前提是你继父没有留下遗嘱)。那么,谁是有继承权的人呢?根据继承法规定,被继承人的第一顺序继承人是配偶、父母、子女。同时婚姻法规定,继子女和婚生子女享有平等的继承权。因此,本案中,楼主你和你的母亲(继父的妻子),以及继父的亲生子女、继父的父母都是他的第一顺序的继承人,你继父的遗产——两套房屋,就应当在上述人员中进行分配。如果没有什么特殊情况的话,一般就是平均分配。第二,遗产的继承与继承人的户口无关。也就是说,你母亲作为继父的合法妻子,你作为继父的继子,你们的户口所在地不影响你们的继承权。但是,根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如果因为继承发生纠纷的,以被继承的主要财产所在地的人民法院为管辖法院。因此,如果因为这4套房子的继承发生官司的,你们应当到房屋所在地人民法院去起诉,或者应诉。楼主还有什么问题么?我继续补充回答:如果楼主你的继父还健在的话,依然要分两种情况:一.如果这四套房子是在他和你母亲结婚之前就分得的话,那么这四套房子就属于他的婚前财产,根据&婚姻法&之规定:一方婚前的财产在婚后依然属于一方个人所有(不论经过多长时间).除非夫妻双方对此房屋所有权另有约定的.因此,在这种情况下,由于这四套房屋属于你继父个人单独所有,所以他有权决定如何处分这四套房子,他决定将其赠于或者留下遗嘱由其亲生子女单独继承的,这些决定都是合法有效的,你和你的母亲对此很难提出抗辩.二.如果这四套房子是在你继父和你母亲结婚之后才分得的,那么一般来说,这四套房屋应当属于他们夫妻的共同财产.在这种情况下,对于共同财产,你母亲拥有和你继父平等的所有权,因此你继父未经你母亲同意就擅自处分共同财产所有权的行为应属无效行为,可以向法院主张撤消.当你继父去世后,这四套房屋首先应当进行分割,分割办法如下(就一般情况而言):继父和你母亲一人一半,你母亲直接分得两套,另外两套作为继父的遗产,在法定的第一顺序继承人之间进行分割.由于法定的第一顺序继承人包括:你母亲、继父亲生儿子、亲生女儿、你,一共四人(此处假设继父的父亲母亲均已先于继父去世。如果这两位或一位还健在的,也应当列入第一顺序继承人之中),继父的遗产——两套房屋就应当在这四个人中进行分割。你可能会问:如果继父留下遗嘱指定由他的亲生儿女继承这些房屋,没有指定我母亲和我继承的话,又该怎么办呢?不用担心,虽然在继承法上明确了遗嘱继承的效力优先于法定继承,但是继承法同时规定,在继承遗嘱中不得侵害其他财产共有人的合法权益。也就是说,在本案中,四套房屋如果有你母亲一半的话(就是上文中分析的第二种情况),那么你继父的遗嘱中不论如何指定,都无法动摇你母亲对其中两套房屋的所有权,他的遗嘱只能对他自己拥有的财产进行指定继承人,也就是说,继父的遗嘱中只能对属于他自己所有的那两套房屋的继承人作出指定,而不能指定别人继承本来就属于你母亲所有的那两套房屋。由此可见,如果情况比较乐观,是我分析的第二种情况的话,那么你和你的母亲至少能获得其中两套房屋。没有遗嘱的话,还能另外分得那两套房屋价值的25%(多者可能达到50%,甚至以上)如果不幸属于我所说的第一种情况的话,那么你的母亲和你可能就无法分得房屋了,前提是你继父很绝情,将四套房屋都赠于或者指定由自己的亲生儿女继承。但是,房屋虽然不能分得了,却也不影响你母亲去分割其他夫妻共同财产,比如存款、其他收入、婚后购买的价值巨大的不动产或者动产等等,然后你母亲和你依然依法享有对你继父的其他遗产的继承权。这样解释,楼主总算明白了吧?不把我的答案评为最佳答案可有点说不过去哦。祝你好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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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有更好的答案
真为你继父的子女难过我只是说说自己的感受,没有怪你的意思呀,别误会
赠与房子交的税少。公正一下更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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