货梯补助申报成功后还需要理货员是做什么的

关于申报2014年现代农业科技奖励性后补助项目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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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报2014年现代农业科技奖励性后补助项目的通知
  冀科农〔2014〕18号
  关于申报2014年现代农业科技奖励性后补助
  项目的通知
  各设区市科技局、财政局,定州、辛集市科技局、财政局,直管县科技局、财政局,省直有关单位:
  为发挥财政科技资金引导作用,鼓励支持研发、应用农业新品种、新技术,按照《河北省现代农业科技奖励性后补助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冀财教〔2014〕67号)要求,省科技厅、省财政厅组织开展2014年现代农业科技奖励性后补助项目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组织
  各设区市(含定州、辛集市)科技局、财政局以及省直有关单位为项目推荐单位,负责项目的筛选汇总,核实申报材料及附件的真实性和一致性,按限定数额评审择优推荐。其中,各设区市科技局、财政局要统筹负责行政区域内省财政直管县的项目申报工作,凡符合申报条件的项目均可向所属推荐单位申报。各级科技、财政主管部门要高度重视,密切配合,认真做好项目的遴选推荐工作。
  二、推荐名额
  各设区市的推荐数量,根据所辖县(市、区)数量多少分类设置。石家庄、保定各5项,邯郸、张家口、唐山、沧州、邢台各4项,秦皇岛、承德、衡水、廊坊各3项。辛集、定州市各1项。其中,申报单位所在地为省财政直管县的项目,占推荐项目总数的比例原则上不低于60%。特殊情况需经省科技厅和省财政厅同意。
  三、申报要求
  (一)基本条件
  所申报项目须符合《河北省现代农业科技奖励性后补助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冀财教〔2014〕67号)有关要求,并符合以下条件:
  1.农业新品种。农作物新品种,需为2010年以后通过省级以上法定机构审(鉴)定的新品种。其中,小麦、玉米年度种植面积达到100万亩以上,棉花年度种植面积达到50万亩以上。其它农作物、畜禽、水产、林木、果品、花卉、食用菌等品种,须为2010年以后通过省级以上法定机构审(鉴)定,推广规模在同类品种中排在前列。
  2.农业重大关键技术,重点支持农业节水、林业生态、耕地质量提升及安全利用、农业机械装备、食品农副食品加工与质量控制等技术。核心技术、产品须为2010年以后获得验收、鉴定、认定或审定,技术已形成标准、规范或规程,产品已取得生产经营资质。同时,应用规模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直接经济效益达到2000万元以上;年度应用面积达到50万亩或累计面积达到100万亩;同类技术、产品推广规模或市场份额在省内排在前三名。
  (二)优先条件
  优先支持市、县所属企事业单位申报的项目。
  (三)限制条件
  1.企业通过财政资金资助所取得的技术成果不得申报;
  2.知识产权不清晰、有权属纠纷的技术成果不得申报。
  四、申报材料
  (一)《现代农业科技奖励性后补助专项资金项目申请书》,分为农业新品种-作物类、农业新品种-畜牧水产类和农业重大关键技术三类,可从省科技厅网站下载专区中下载。
  (二)附件材料。
  1、法定机构出具的品种、技术证明材料,具体包括:
  新品种:区试报告和审定证书,或同等效力的证明;
  新兽药:安全性评价与药效试验报告、生产批文、注册证书;
  新农药(含植物生长调节剂类):田间试验报告与安全性评价报告、生产登记证;
  饲料及饲料添加剂:安全性评价报告、新饲料、新饲料添加剂证书;
  新肥料:田间试验报告及肥料检测报告、生产登记证;
  机械类:检测报告与其他证明文件;
  仪器类:检测报告与其他证明文件;
  其它能证明成果情况的材料:认定证明、专利证明、或版权证明;
  其它技术成果:验收、鉴定、认定或审定材料。
  2、推广面积、应用证明等材料。
  五、报送要求
  各设区市(含定州、辛集市)科技局、财政局以及省直有关单位,应于日前正式行文将项目推荐到省科技厅、省财政厅。推荐文件及汇总表一式2份(省科技厅和省财政厅各1份)。项目申报材料一式10份(省科技厅9份、省财政厅1份),电子版请发送至。申报材料的纸质文件采用A4纸打印并装订。装订顺序:封面、申请书、附件清单(目录)、附件、封底。封面的文字内容按“项目申请书”首页格式填写。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省科技厅农村科技处&&曹乃倩&电话:7
  河北省石家庄市东风东路159号&&&&&邮编:050021
  省财政厅教科文处&&&&潘志超&电话:8
  河北省石家庄市中华南大街48号&&&&邮编:050051
  河北省科学技术厅&&&&河北省财政厅当前位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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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4年省级企业技术改造专项资金申报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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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漳州市经济贸易委员会
&&&&&&&&&&&&&&&&&&&&&&&&& 文 件
&&&&&&漳 州 市 财 政 局&
&&& & 漳经贸投资〔2014〕216号&&&&&&&&&&&&
漳州市经济贸易委员会& 漳州市财政局
关于2014年省级企业技术改造
专项资金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县(市、区)经贸局、财政局,漳州、常山、古雷开发区、漳州台商投资区经发局(办)、财政局,市直有关企业:
&&& 根据福建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财政厅《关于印发2014年企业技术改造专项资金申报指南的通知》的要求,现就2014年企业技术改造专项资金申报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要求
(一)技术改造固定资产投资补助
&&&& 1.申报条件
(1)项目申报单位在漳州市辖区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健全的财务管理制度、良好资信等级,无其它不良或违法记录。
(2)申请补助的项目应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准入条件,列入2014年省级重点技术改造项目投资计划。
(3)按现行投资管理规定完成备案或核准且已开工建设。
(4)项目固定资产投资(含技术、软件等,下同)1000万元以上。
(5)项目承担企业(或新建项目的控股投资方)2013年已缴税收(含政策性税收优惠及退税部分,下同)应在150万元以上。
2.支持重点与标准
优先支持科技成果转化、战略性新兴产业、扩大先进产能、年内投产等技术改造项目,其中,省、市、县产业龙头企业的技改项目为支持重点。按项目建设期内固定资产投资额的5%给予补助,单个项目补助不超过500万元。
3.申报材料
(1)福建省企业技术改造专项资金申请表(可在省经信委门户网站www.“表格下载”栏目下载)。
(2)项目备案(审批或核准)文件。
(3)环保部门出具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审批意见。
(4)建设规划许可文件、土地预审意见或土地使用权证,其中,涉及城市规划项目需城市规划部门出具的规划审核同意的文件,涉及新征用地项目需国土资源部门出具的土地预审批复文件。
(5)税务机关出具的企业已缴税收证明材料。
(6)新建项目投资企业应提交控股股权证明材料。
(7)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及其它有特殊规定的文件。
&&& (二)货梯购买补助
1.申报条件
(1)项目申报单位在漳州市辖区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健全的财务管理制度、良好资信等级,无其它不良或违法记录。
(2)投资新建4层以上标准厂房或将原有厂房改造升级为4层以上厂房并新增货梯。
(3)标准厂房建设地点位于国家级或省级开发区、国家级或省级新型工业化示范基地内。
(4)标准厂房自省政府《关于促进工业项目节约集约用地八条措施的通知》(闽政文〔2013〕246号)发布之日(即2013年7月3日)起建成并验收合格。
2.补助标准
对新增的货梯给予不低于购买价格30%的补助,单个企业补助不超过500万元。
3.申报材料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2)购买货梯发票及付款凭证。
(3)标准厂房和货梯验收资料。
(三)建造海工装备等高技术船舶资金补助
1.申报条件
(1)项目申报单位在漳州市辖区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健全的财务管理制度、良好资信等级,无其它不良或违法记录。
(2)新建海洋工程平台、钻井船、FPSO及电推供应船、物探船、起重铺管船、铺缆船、潜水支持船、海上风电安装船、液化气运输船和客滚船等高技术船舶。
(3)高技术船舶自省政府《关于促进船舶工业转型升级十一条措施的通知》(闽政文〔2013〕3号)发布之日(即2013年2月27日)起建造完成并验收合格交付使用。
2.补助标准
按每船主机功率每千瓦200元;或按客船每客位200元给予补助。
3.申报材料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2)造船合同或协议文件。
(3)船舶验收和交割资料。
(四)船舶企业并购贷款及兼并重组前期费用补助
1.申报条件
(1)项目申报单位在漳州市辖区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健全的财务管理制度、良好资信等级,无其它不良或违法记录。
(2)自省政府《关于促进船舶工业转型升级十一条措施的通知》(闽政文〔2013〕3号)发布之日(即2013年2月27日)起发生企业并购及兼并重组行为,且完成工商登记变更。
2.补助标准
对并购贷款及兼并重组前期费用给予补助,单个企业补助不超过300万元。
3.申报材料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2)并购和兼并重组项目基本情况。
(3)企业并购贷款利息清单。
(4)企业委托中介机构进行财务审计、资产评估、法律顾问等兼并重组前期费用的支付凭证。
(五)龙头企业进口设备增值税补助
1.申报条件
(1)项目申报单位在漳州市辖区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健全的财务管理制度、良好资信等级,无其它不良或违法记录,且已列入省政府《关于产业龙头促进计划实施方案》(闽政文〔2014〕26号)的工业龙头企业、省经信委《2014年实施产业龙头促进计划工作方案》(闽经信投资〔2014〕143号)的龙头企业。
(2)自省政府《关于产业龙头促进计划实施方案的通知》(闽政文〔2014〕26号)发布之日(即2014年1月28日)起,龙头企业投资鼓励类项目引进国外先进技术设备。
2.补助标准
对龙头企业投资鼓励类项目引进国外先进技术设备进口环节增值税的5%给予补助。
3.申报材料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2)国家鼓励发展的内外资项目确认书。
(3)进口环节增值税纳税证明材料。
&&& 二、申报程序及时间
市直企业项目由承担企业直接向市经贸委、市财政局申报;县(市、区)、开发区项目由县(市、区)、开发区经贸(发)局、财政局审核后汇总行文向市经贸委、市财政局申报。本次申报截止日期为2014年7月16日。
申报材料应装订成册、一式4份(市经贸委3份、市财政局1份,申报材料为复印件的应加盖项目申报单位公章,确保与原件一致),并随附项目单位对申报材料真实性负责的声明,推荐文件一式2份(市经贸委、市财政局各1份)。
三、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市经贸委:方素贞&
市财政局:吴伟鸿& <SPAN lang="EN-US" style="FONT-FAMILY: 宋体; FONT-SIZE: 16 mso-bidi-font-family: 仿宋_GB-2026115
四、其他要求
(一)已经获得国家有关部门、省级、市级财政资金补助的项目原则上不能重复申报(国家有关部门要求配套支持的项目除外);同一企业同一年度内不重复享受省级财政资金补助。
(二)对已通过专家评审拟予以资金补助的项目,由市经贸、财政部门采用统一招标的方式选定中介机构对项目开展专项审计,各相关单位要建立健全监管制度,加强对项目和专项资金使用情况的跟踪、核查和监督,确保财政资金安全有效。对项目实施单位提交的专项资金申报材料应认真核实,严格把关,自觉接受监督检查。
(三)专项资金必须专款专用,任何单位不得以任何理由、任何形式截留挪用。对违反规定的,依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 漳州市经济贸易委员会&&&&&&&&& 漳州市财政局
&&&&&&&&&&&&&&&&&&&&&& <ST1:CHSDATE day="27" islunardate="False" isrocdate="False" month="6" w:st="on" year="年6月27日
漳州市经济贸易委员会&&&&&&&&&&&& <ST1:CHSDATE day="27" islunardate="False" isrocdate="False" month="6" w:st="on" year="年6月27日印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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