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万转债增强基金转换确认时间申万新经济基金费用是多少

申万菱信新经济混合()
基金类型:混合型&&&&
成立日期:&&&&
基金规模:39.35亿份&&&&
基金经理:
基金全称:申万菱信新经济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管理人:&
基金净值[]
日增长率:&&&&
累计净值:
近一周增长率-0.51%
近一月增长率8.00%
近一季增长率12.48%
近半年增长率17.03%
购买状态:
申购-&&|&&
赎回-&&|&&
原申购费率:1.5%
众禄费率: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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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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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万菱信新经济混合:招募说明书(第十六次更新)摘要
申万菱信新经济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第十六次更新)摘要
基金管理人:申万菱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重要提示】
本基金基金合同已于日生效。
投资有风险,投资人申购基金时应认真阅读招募说明书。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预示其未来的表现。
本摘要根据本基金之基金合同和基金招募说明书编写,并经中国证监会核准。基金合同是约定基金当事人之间权利、义务的法律文件。基金投资人自依基金合同取得基金份额,即成为基金份额持有人和本基金基金合同的当事人,其持有基金份额的行为本身即表明其对基金合同的承认和接受,并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享有权利、承担义务。基金投资人欲了解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权利和义务,应详细查阅基金合同。
本招募说明书(更新)所载内容截止日为日,有关基金的财务数据和净值表现截止日为日(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一、 基金管理人
(一)基金管理人概况
名称:申万菱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 上海市中山南路100号11层
法定代表人:姜国芳
设立日期:日
批准设立机关及批准设立文号: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基金字[号文。
组织形式: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资本:壹亿伍千万元人民币
存续期限:持续经营
联系电话:+86-21-
联系人:牛锐
股本结构:申银万国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持有67%的股权,三菱UFJ信托银行株式会社持有33%的股权
(二)主要人员情况
(1)董事会成员:
姜国芳先生,董事长,工商管理硕士,高级经济师。1980年起从事金融相关工作,先后任职于中国人民银行上海市分行,中国工商银行上海市分行组织处,上海申银证券有限公司,申银万国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申银万国(香港)有限公司。2004年至今任申万菱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原申万巴黎基金管理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
杜平先生,董事,法学硕士,经济师。1989年至1993年先后任职于湖北省武汉市政府政策研究室,湖北省武汉市政府办公厅 1993年起从事金融相关工作,曾先后任职于交通银行总行秘书处、深圳分行、新加坡分行。2003年10月起加盟申银万国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任公司副总裁。
刘郎先生,董事,硕士研究生,副教授。曾在湖南邵阳学院和东南大学任教。1994年起从事金融相关工作,先后在泰阳证券、万联证券任公司总裁。2006年6月至2007年1月在广州城市商学院担任主任。2007年1月至8月在大通证券公司任副总经理。2007年9月至今任申银万国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副总裁。
原田义久先生,董事,日本籍,大学学历。1987年4月至今在三菱UFJ信托银行株式会任职,曾任投资企划部次长、海外资产管理部副部长。现任三菱UFJ信托银行株式会社海外资产管理部部长。
陈志成先生,董事,日本籍,大学学历。1990年7月至今在三菱UFJ信托银行株式会社任职,历任中国业务科员、中国业务科长、上海代表处首席代表,现任北京代表处首席代表。
冯根福先生,独立董事,经济学博士,博士生导师,二级教授。曾在陕西财经学院工作,历任陕西财院学报主编、陕西财院工商学院院长。2000年5月至今在西安交通大学经济与金融学院担任院长。
张军建先生,独立董事,博士研究生,教授。曾在四川外国语大学、日本长崎县立大学、日本千叶大学、早稻田大学任教 此后曾任职于日本菱南开发株式会社。2001年至今在中南大学任法学院教授,中日经济法研究所所长,中南大学信托与信托法研究中心主任 中国银行法学研究会常务理事 中美法律交流基金会信托法委员会副主席。
阎小平先生,独立董事,硕士研究生,高级经济师。1969年开始工作,1984年进入金融行业,曾先后任职于中国工商银行总行、工商银行北京市分行等。2009年1月起退休。
李秀仑先生,独立董事,大学本科学历,高级经济师。1969年开始工作,曾先后任职于中国工商银行、上海农村信用合作社联合社、上海农村商业银行 2009年1月至12月在市金融党委科学发展观活动任指导检查组二组组长 2010年1月起退休。
(2)监事会成员:
蒋元真先生,监事会主席,大学学历,高级会计师、高级经济师。曾任职于上海市财政局、上海市财税二分局、上海市税务局、上海国际信托投资公司、上海国际集团有限公司等单位,现任申银万国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任党委委员、监事会主席。
杉崎干雄先生,监事,日本籍,大学学历。1988年4月至今任职于三菱UFJ信托银行株式会社(原三菱信托银行),历任投资企划部次长等职务,2014年4月起任受托财产企划部副部长。
赵鲜女士,监事,硕士研究生。曾任职于申银万国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主要从事人力资源相关工作。2012年加入申万菱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现任行政管理总部副总监,兼任申万菱信(上海)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监事。
牛锐女士,监事,法学博士,曾任职于申银万国证券、中国证监会上海监管局、中金公司、国泰基金等公司,2013年加入申万菱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现任监察稽核总部副总监(主持工作)。
(3)高级管理人员
姜国芳先生,董事长,相关介绍见董事会成员部分。
过振华先生,总经理,工商管理硕士。曾任职于中国工商银行上海分行、上海申银证券公司、申万泛达投资管理(亚洲)有限公司、申银万国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等。2004年加入申万菱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原申万巴黎基金管理管理有限公司),曾任公司督察员,副总经理,现任公司总经理,兼任申万菱信(上海)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
欧庆铃先生,副总经理,理学博士,曾在华南理工大学应用数学系任教,此后曾任职于广州证券有限责任公司、金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和万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2011年8月加入申万菱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曾任申万菱信消费增长基金经理,现任公司副总经理、投资总监、申万菱信新动力基金经理。
来肖贤先生,经济学硕士。曾任申银万国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国际业务总部投资分析师、部门副经理等。2004年加入申万菱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原申万巴黎基金管理管理有限公司),曾任监察稽核总部副总经理,公司督察长,现任公司副总经理。
王伟先生,管理学博士。曾任职于申银万国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03 年加入申万巴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筹备组,后正式加入本公司,历任市场部副总监、总监,首席市场官,现任公司副总经理,兼任申万菱信(上海)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总经理。
(4)督察长:
王菲萍女士,硕士研究生。曾在申银万国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总裁办任法律顾问等职务,2004年加入申万菱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原申万巴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曾任监察稽核总部总监,现任公司督察长。
(5)基金经理
徐爽女士,复旦大学经济学硕士。曾任职于上海融昌资产管理公司。2005年加入本公司,历任申万菱信盛利精选基金经理等,现任权益投资部总经理,申万菱信新经济、申万菱信消费增长基金经理。
魏立先生,2009年9月至2010年11月任本基金基金经理。
常永涛先生,2006年12月至2009年9月任本基金基金经理。
(6)投资决策委员会组成
本委员会由以下人员组成:总经理、公司分管投资的副总经理、投资管理总部总监、研究总监、权益投资部总经理、量化投资部总经理、固定收益投资部总经理等。
公司总经理为本委员会主席,分管投资的副总经理为本委员会召集人,投资管理总部总监为本委员会秘书,负责协调统筹本委员会的各项事宜。
本公司董事长、督察长、监察稽核总部总监、风险管理总部总监作为非执行委员,有权列席本委员会的任何会议。非执行委员不参与投票表决。
(7)上述人员之间不存在近亲属关系。
二、 基金托管人
名称: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55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55号
法定代表人:姜建清
成立时间:日
注册资本:人民币349,018,545,827元
联系人:赵会军
联系电话:010-
三、 相关服务机构
(一)基金份额发售机构
1、直销机构
申万菱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直销中心
申万菱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中山南路100号11层
法定代表人:姜国芳
电话:+86 21
传真:+86 21
联系人:申浩波
客户服务中心电话:+86 21 962299 ,或400 880 8588
2、代销机构
(1)名称: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55 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55 号
法定代表人:姜建清
客户服务电话:95588
(2)名称: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69号
法定代表人:蒋超良
联系人:张凯学
客户服务电话:95599
(3)名称: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王洪章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25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闹市口大街1号院1号楼
联系人:王琳
客户服务电话:95533
(4)名称: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188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银城中路188号
法定代表人:牛锡明
联系人:曹榕
客户服务电话:95559
(5)名称: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北大街8号富华大厦C座
办公地址: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北大街8号富华大厦C座
客服电话:95558
联系人:廉赵峰
(6)名称: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浦东南路500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中山东一路12号
法定代表人:吉晓辉
联系人:倪苏云、于慧
客户服务热线:95528
公司网站:.cn
(7)名称: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2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2号
法定代表人:董文标
客服电话:95568
联系人:陈翯
(8)名称: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吴建
办公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22号
联系人:白炜
客户服务电话:95577
(9)名称: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办公所:广东省深圳市罗湖区深南东路5047号
法定代表人:孙建一
联系人:张莉
客户服务电话:95511-3
(10)名称: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南京市白下区淮海路50号
办公地址:南京市白下区淮海路50号
法定代表人:林复
联系人:翁俊
客户服务电话:
(11)名称: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商城路618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168号上海银行大厦29楼
法定代表人:万建华
客户服务热线:400-
(12)名称: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安立路66号4号楼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门内大街188号
法定代表人:王常青
联系人:权唐
开放式基金咨询电话:400-
开放式基金业务传真:010-
(13)名称: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罗湖区红岭中路1012号国信证券大厦十六层至二十六层
办公地址:深圳市罗湖区红岭中路1012号国信证券大厦6楼
法定代表人:何如
联系人:周杨
客户服务电话:95536
(14)名称: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益田路江苏大厦A座38-45层
法定代表人:宫少林
联系人:林生迎
客户服务热线:、95565
公司网站:.cn
(15)名称: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广州天河区天河北路183-187号大都会广场43楼(房)
办公地址:广东省广州天河北路大都会广场5、18、19、36、38、39、41、42、43、44楼
法定代表人:孙树明
联系人:黄岚
统一客户服务热线:95575或致电各地营业网点
公司网站:广发证券网.cn
(16)名称: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中心三路8号卓越时代广场(二期)北座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亮马桥路48号中信证券大厦
法定代表人:王东明
联系人:顾凌
(17)名称: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35号国际企业大厦C座
法定代表人:陈有安
客户服务热线:
联系人:宋明
公司网址:.cn
(18)名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淮海中路98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广东路689号
法定代表人:王开国
联系人:金芸、李笑鸣
客户服务电话:400-(全国),021-95553,或拨打各城市营业网点咨询电话
(19)名称:申银万国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徐汇区长乐路989号世纪商贸广场45层
办公地址:上海市徐汇区长乐路989号世纪商贸广场40层
法定代表人:储晓明
联系人:黄莹
客服电话:95523
电话委托:021-962505
(20)名称: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武汉市新华路特8号长江证券大厦
法定代表人:胡运钊
联系人:李良
客户服务电话:9-888-999
(21)名称: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金田路4018号安联大厦35层、28层A02单元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金田路4018号安联大厦35层、28层A02单元
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2008号中国凤凰大厦1栋9层
法定代表人:牛冠兴
联系人:余江
统一客服电话:
公司网站地址:.cn
(22)名称:中信证券(浙江)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浙江省杭州市解放东路29号迪凯银座22层
办公地址:浙江省杭州市解放东路29号迪凯银座22层
客户服务电话:95548
(23)名称: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安徽省合肥市寿春路179号
法定代表人:凤良志
联系人:李蔡
客户服务电话:400-78
(24)名称:中信证券(山东)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青岛市崂山区深圳路222号青岛国际金融广场1号楼20层
办公地址:青岛市崂山区深圳路222号青岛国际金融广场1号楼20层
法定代表人:杨宝林
客户服务电话:95548
(25)名称: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苏州工业园区星阳街5号东吴证券大厦
法定代表人:范力
联系人:方晓丹
公司网址:.cn
(26)名称:信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闹市口大街9号院1号楼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闹市口大街9号院1号楼
法定代表人:张志刚
联系人:唐静
客服电话:400-800-8899
(27)名称: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中山南路318号2号楼22层-29层
法定代表人:潘鑫军
联系人:吴宇
客户服务电话:021-95503
东方证券网站:.cn
(28)名称: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静安区新闸路1508号
法定代表人:薛峰
联系人:刘晨、李芳芳
客服电话:95525
(29) 名称:广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广州市天河区珠江西路5号广州国际金融中心主塔19层、20层
办公地址:广州市天河区珠江西路5号广州国际金融中心主塔19层、20层
法定代表人: 邱三发
联系人: 林洁茹
联系电话: 020-
传真: 020-
客户服务电话:020-961303
(30) 名称:国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江苏省无锡市金融一街8号7-9层
法定代表人:姚志勇
联系人:沈刚
客户服务电话:95570
(31)名称:中航证券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江西省南昌市抚河北路291号
法定代表人:杜航
联系人:戴蕾
(32)名称:西部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西安市东新街232号陕西信托大厦16-17层
法定代表人:刘建武
联系人:刘莹
客户服务电话:95582
(33)名称:中山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南山区科技中一路西华强高新发展大楼7层、8层
办公地址:深圳市南山区科技中一路西华强高新发展大楼7层、8层
法定代表人:黄扬录
联系人:刘军
客户服务电话:
(34)名称:红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昆明市北京路155号附1号红塔大厦9楼
办公地址:昆明市北京路155号附1号红塔大厦9楼
法定代表人:况雨林
联系人:高国泽
客户服务电话:
(35)名称:中国民族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北四环中路27号院5号楼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北四环中路27号盘古大观A座40F-43F
邮政编码:100101
法定代表人:赵大建
联系人:李微
客服电话:400-889-5618
(36)名称:华宝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世纪大道100号上海环球金融中心57层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世纪大道100号上海环球金融中心57层
代表法人:陈林
联系人:刘闻川
客服电话:400-820-9898
(37)名称:华融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8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8号
法定代表人:祝献忠
联系人:黄恒
联系电话:010-
客户服务电话:010-
(38)名称:天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中国湖北省武汉市东湖新技术开发区关东园路2号高科大厦四楼
办公地址:武汉市江汉区唐家墩路32号国资大厦B座四楼
法定代表人:余磊
联系人:翟璟
客服电话:028-
(39)名称:深圳市新兰德证券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华强北路赛格科技园4栋10层1006#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宣武门外大街10号庄胜广场中央办公楼东翼7层
法定代表人: 陈操
联系人:刘宝文
客服电话:400-166-1188
(40)名称:和讯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朝外大街22号泛利大厦10层
法定代表人:王莉
客服电话:400-920-835588
(41)名称:诺亚正行(上海)基金销售投资顾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金山区廊下镇漕廊公路室
法定代表人:汪静波
联系人:方成
客户服务电话:400-821-5399
(42)名称:深圳众禄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办公)地址:深圳市罗湖区深南东路5047号发展银行大厦25楼I、J单元
法定代表人:薛峰
联系人:童彩平
客户服务电话:
网址:众禄基金网,基金买卖网
(43)名称:上海天天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徐汇区龙田路190号2号楼2层
办公地址:上海市徐汇区龙田路195号3C座9楼
法定代表人:其实
联系人:潘世友
客户服务电话:400-
(44)名称:上海好买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虹口区欧阳路196号26号楼2楼41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南路1118号鄂尔多斯国际大厦903-906室
上海市虹口区欧阳路196号(法兰桥创意园)26号楼2楼
法定代表人:杨文斌
联系人:张茹
客服电话:400-700-9665
(45)名称:杭州数米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杭州市余杭区仓前街道海曙路东2号
办公地址:浙江省杭州市滨江区江南大道3588号恒生大厦12楼
法定代表人:陈柏青
联系人:张裕
客户服务电话:
(46)名称:上海长量基金销售投资顾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高翔路526号2幢220室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浦东大道555号裕景国际B座16层
法定代表人:单丙烨
客服电话:400-089-1289
(47)名称:浙江同花顺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办公地址:杭州市西湖区文二西路1号元茂大厦903室
法定代表人:凌顺平
联系人:杨翼
客户服务电话:,7
(48)名称:北京展恒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顺义区后沙峪镇安富街6号
法定代表人:闫振杰
联系人:宋丽冉
(49)名称:宜信普泽投资顾问(北京)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路88号9号楼15层1809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路88号SOHO现代城C座1809
法定代表人:沈伟桦
联系人:程刚
客户服务电话:400-
(50)名称:北京钱景财富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丹棱街6号1幢9层
办公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丹棱街6号1幢9层
法定代表人:赵荣春
联系人:魏争
客户服务电话:400-678-5095
网址:www.niuji.net
(二)注册与过户登记人
申万菱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中山南路100号11层
法定代表人:姜国芳
电话:+86 21
传真:+86 21
联系人:李濮君
(三)律师事务所和经办律师
律师事务所:通力律师事务所
注册地址:上海市银城中路68号,时代金融中心19楼
负责人:韩炯
电话:+86 21
传真:+86 21
经办律师:秦悦民、王利民
(四)会计师事务所和经办注册会计师
会计师事务所: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注册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陆家嘴环路1318号星展银行大厦6楼
办公地址:上海市湖滨路202号普华永道中心11楼
法定代表人姓名:杨绍信
电话:+86 -21-
传真:+86-21-
联系人姓名:赵钰
经办注册会计师姓名:薛竞、赵钰
四、 基金的名称
本基金的名称: 申万菱信新经济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五、 基金的类型
本基金的类型: 契约型开放式
本基金的类别: 混合型
六、 基金的投资目标
本基金通过投资受益于社会和谐发展的具有高成长性和合理价值性的上市公司股票,有效分享中国社会和谐发展的经济成果。通过采用积极主动的分散化投资策略,在严密控制投资风险的前提下,保持基金资产的持续增值,为投资者获取超过业绩基准的收益。
七、 基金的投资范围和投资对象
依据法律法规的规定,本基金投资于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包括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发行和上市交易的各类股票、权证、债券、资产支持证券、货币市场工具以及经中国证监会批准的允许证券投资基金投资的其它金融工具。
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本基金投资其他品种,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将其纳入投资范围,并可依据届时有效的法律法规适时合理地调整投资范围。
本基金的投资比例为:
股票(含权证)投资比例为基金净资产的45%至95%,一般情况下为80%至95%,当基金管理人通过详细论证认为股市步入下跌阶段时,可以将股票投资比例调至80%以下(最小可以至45%),但其前提是需由投资管理部门提交详细论证报告并交投资决策委员会批准
权证投资比例为基金净资产的0%至3%。
债券和现金类与货币市场工具投资比例为基金净资产的5%以上,通常情况下为5%至20%,其中现金类及货币市场工具为基金净资产的5%以上
因基金规模或市场变化等因素导致投资组合不符合上述规定的,基金管理人应在合理的期限内调整基金的投资组合,以符合上述比例限定。法律法规另有规定时,从其规定。
八、 基金的投资策略
本基金禀承基金管理人擅长的双线并行的组合投资策略,‘自上而下’地进行证券品种的一级资产配置‘自下而上’地精选个股。
本基金投资的投资流程分为三个阶段:
1、一级资产配置:基于基础性的宏观研究和判断,并利用主动式资产配置模型结合市场情况和历史数据分析进行一级资产配置,即在股票和固定收益证券的投资比例配置。
资产配置比例
2、固定收益证券投资组合的建立:固定收益证券的类别、市场和久期配置以及具体个券的选择。
3、股票投资组合的建立:从股票的基本面分析、‘社会和谐发展影响综合评估体系’对企业所处发展外部环境因素等方面进行综合评价,并根据股票的市场价量表现直接定位到个股,筛选受益于中国社会和谐发展具有高成长性并且具备合理价值性的股票,构建股票组合。
在本基金的股票选择方面,本基金管理人将借鉴外方股东BNPPAM在全球长期投资和研究的成果,结合自己开发的“高成长合理兼顾价值”选股工具、“社会和谐发展影响综合评估体系”,在中国经济持续增长和构建和谐社会的大环境下,围绕企业的高成长性、盈利能力和中长期持续发展,构建和调整股票投资组合 然后,结合市场面信息进行流动性分析、目前价格相对高低位置和相对市场的成长性等技术分析,最优化股票投资组合。
九、 基金的业绩基准
本基金业绩比较基准:
(85%)沪深300指数+ (15%)金融同业存款利率
如果中证指数有限公司停止计算编制这些指数或更改指数名称,本基金可以在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后变更业绩比较基准并及时公告。
如果今后法律法规发生变化,或者有更权威的、更能为市场普遍接受的业绩比较基准推出,本基金可以在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后变更业绩比较基准并及时公告。
采用该比较基准主要基于如下考虑:
1、作为专业指数提供商提供的指数,中证指数有限公司提供的中证系列指数体系具有一定的优势和市场影响力
2、在中证系列指数中,沪深300指数的市场代表性比较强,比较适合作为本基金的股票投资的比较基准。
十、 投资程序
1、决策依据
本基金管理人将主要依据下述因素决定基金资产配置和证券选择:
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本基金《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
国家宏观经济环境及其对证券市场的影响
国家货币政策、产业政策以及证券市场政策对证券市场的影响
上市公司财务状况以其所在产业、行业处境
上市公司是否受益于社会和谐发展和国家经济结构调整政策以及其自身发展所处的外部环境
证券市场资金供求状况和未来走势以及市场需求状况和当前市场价格
当没有对冲系统性下跌风险的放空机制和对冲风险的衍生工具时,一级资产配置是规避系统性风险的较好方法。
2、决策程序
本基金管理人的投资决策程序基本包括:投资决策委员会决策、投资总监决策、构建备选股票池、进一步跟踪研究个股、建立投资组合、风险评估、信息反馈七个步骤。在本基金的投资管理过程中,这七个步骤的决策内容分配如(表11.2)所示:
表11.2:投资决策程序
十一、 基金投资组合报告
本投资组合报告所载数据截止日为日,本报告中所列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1 报告期末基金资产组合情况
2 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股票投资组合
3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股票投资明细
4 报告期末按债券品种分类的债券投资组合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债券。
5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名的前五名债券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债券。
6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名的前十名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资产支持证券。
7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贵金属投资明细
根据本基金基金合同,本基金不得参与贵金属交易。
8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名的前五名权证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权证。
9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股指期货交易情况说明
9.1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股指期货持仓和损益明细
根据本基金基金合同,本基金不得参与股指期货交易。
9.2 本基金投资股指期货的投资政策
根据本基金基金合同,本基金不得参与股指期货交易。
10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国债期货交易情况说明
10.1 本基金投资国债期货的投资政策
根据本基金基金合同,本基金不得参与国债期货交易。
10.2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国债期货持仓和损益明细
根据本基金基金合同,本基金不得参与国债期货交易。
10.3 本基金投资国债期货的投资评价
根据本基金基金合同,本基金不得参与国债期货交易。
11 投资组合报告附注
11.1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证券的发行主体本期没有出现被监管部门立案调查,或在报告编制日前一年内受到公开谴责、处罚的情形。
11.2 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股票没有超出基金合同规定的备选股票库。
11.3 其他各项资产构成
10.4 报告期末持有的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
10.5 报告期末前十名股票中存在流通受限情况的说明
十二、 基金的业绩
本基金的过往业绩不代表未来表现。
1. 净值增长率与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比较:
注:上述基金业绩指标已扣除了基金的管理费、托管费和各项交易费用,但不包括持有人认购或交易基金的各项费用(例如:申购费、赎回费等),计入认购或交易基金的各项费用后,实际收益水平要低于所列数字。
2. 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基金份额累计净值增长率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的变动比较。
基金累计净值增长率与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历史走势对比
十三、 基金的费用与税收
(一)与基金运作有关的费用
1、 与基金运作有关的费用的种类:
(1)、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费
(2)、基金托管人的托管费
(3)、销售服务费
(4)、《基金合同》生效后与基金相关的信息披露费用
(5)、《基金合同》生效后与基金相关的会计师费和律师费
(6)、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费用
(7)、基金的证券交易费用
(8)、基金的银行汇划费用
(9)、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基金合同》约定,可以在基金财产中列支的其他费用。
上述第4-8项费用由基金托管人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相应协议规定,按费用实际支出金额列入当期费用,从基金资产中支付。
本基金终止清算时所发生费用,按实际支出额从基金资产中扣除。
2、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费计提方法、计提标准和支付方式
基金管理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1.5%年费率计提。计算方法如下:
H = E ×1.5% ÷ 当年天数
H 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管理费
E 为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管理费每日计算,逐日累计至每个月月末,按月支付。由基金管理人向基金托管人发送基金管理费划款指令,基金托管人复核后于次月前两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资产中一次性支付给基金管理人,若遇法定节假日、公休日等,支付日期顺延。
3、 基金托管人的托管费计提方法、计提标准和支付方式
基金托管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0.25%年费率计提。计算方法如下:
H = E × 0.25% ÷ 当年天数,其中:
H 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托管费
E 为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托管费每日计算,逐日累计至每个月月末,按月支付。由基金管理人向基金托管人发送基金托管费划款指令,基金托管人复核后于次月前两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资产中一次性支取。若遇法定节假日、公休日等,支付日期顺延。
4、销售服务费
销售服务费是指基金管理人根据《基金合同》的约定及届时有效的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从开放式基金财产中计提的一定比例的费用,用于支付销售机构佣金、基金的营销费用以及基金份额持有人服务费等。
基金管理人可以选取适当的时机(但应于中国证监会发布有关收取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销售费用的规定后)开始计提销售服务费,但至少应提前2个工作日在至少一种指定媒体及基金管理人网站上公告。公告中应规定计提销售服务费的条件、程序、用途和费率标准。?
基金管理人依据《基金合同》及届时有效的有关法律法规公告收取基金销售服务费或酌情降低基金销售服务费的,无须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二)与基金销售有关的费用
1、申购费用
本基金申购费用在申购时收取并由申购人承担,
基金管理人有权规定投资者在赎回基金份额时收取该部分基金份额的申购费用,具体办理规则和费率由基金管理人届时在公告或更新的招募说明书中明确后执行。
申购费率为最高不超过1.5%,按申购金额分段设定如下:
2、赎回费用
赎回费率为最高不超过0.5%,按持有时间分段设定如下:
本基金的赎回费在投资者赎回基金份额时收取,扣除赎回手续费后的余额归基金资产,赎回费归基金资产的部分为赎回费的25%。
(三)不列入基金费用的项目
下列费用不列入基金费用:
1、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因未履行或未完全履行义务导致的费用支出或基金财产的损失
2、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处理与基金运作无关的事项发生的费用
3、《基金合同》生效前的相关费用,包括但不限于验资费、会计师和律师费、信息披露费用等费用
4、其他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不得列入基金费用的项目。
(四)费用调整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后,可根据基金发展情况调整基金管理费率、基金托管费率、基金销售费率等相关费率。
调高基金管理费率、基金托管费率或基金销售费率等费率,须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审议 调低基金管理费率、基金托管费率或基金销售费率等费率,无须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基金管理人必须最迟于新的费率实施日前2日在至少一种指定媒体和基金管理人网站上公告。
(五)基金的税收
本基金运作过程中涉及的各纳税主体,其纳税义务按国家税收的有关法律法规执行。
十四、对招募说明书本次更新部分的说明
本招募说明书(更新)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及其它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并根据基金管理人在《基金合同》生效后对本基金实施的投资经营活动进行了内容补充和更新,主要更新的内容如下:
1、更新了重要提示、绪言、释义中运作办法的信息
2、更新了基金管理人的部分信息
3、更新了基金托管人的部分信息
4、更新了服务机构的部分信息
5、更新了投资组合报告,数据截止日期为日
6、更新了基金的业绩部分,数据截止日期为日
7、在“其他应披露事项”一章,列举了本基金自日至日发布的有关公告。
十五、其他应披露事项
自日至日,与本基金和本基金管理人有关的公告如下:
1、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和《证券时报》的关于调整网上直销基金转换优惠费率的公告
2、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和《证券时报》的关于新增北京钱景财富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为旗下部分基金代销机构并开通定期定额投资、转换业务及参加网上交易费率优惠活动的公告
3、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和《证券时报》的关于旗下部分开放式基金参加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开展的手机银行交易渠道基金申购费率优惠活动的公告
4、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和《证券时报》的关于旗下部分开放式基金继续参加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开展的网上银行和手机银行基金申购费率优惠活动的公告
5、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和《证券时报》的关于旗下开放式基金2014年半年度最后一个交易日基金资产净值和基金份额净值的公告
6、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和《证券时报》的关于新增西部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为旗下部分基金代销机构并开通定期定额投资及转换业务的公告
7、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和《证券时报》的申万菱信新经济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第十五次更新(摘要)
9、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和《证券时报》的申万菱信新经济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2014年第2季度报告
10、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和《证券时报》的申万菱信新经济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2014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11、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和《证券时报》的申万菱信新经济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2014年半年度报告(正文)
12、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和《证券时报》的关于新增宜信普泽投资顾问(北京)有限公司为旗下部分基金代销机构并开通定期定额投资、转换业务及参加网上交易费率优惠活动的公告
13、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和《证券时报》的申万菱信新经济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2014年第3季度报告
14、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和《证券时报》的申万菱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开展直销柜台基金申购费率优惠活动的公告
签署日期: 日
以上内容仅为摘要,须与本《招募说明书》(更新)(正文)所载之详细资料一并阅读。
申万菱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资产配置比例
固定收益证券资产
国债、央行票据、金融债、企业债(包括可转债)、短期融资券、资产支持证券等
现金类工具
现金和货币市场工具
股票资产(含权证)
国内沪深A股等
国内市场发行的权证
负责人/部门
投资决策委员会决策
投资决策委员会是公司的最高投资决策层。对投资总监提交的投资策略和资产配置方案进行讨论,做出判断并形成决策报告,交由投资总监组织执行。
投资决策委员会
投资总监决策
投资总监根据基金经理和分析师及金融工程师的研究结果和建议,结合主动式资产配置模型提示的资产配置方案,拟定资产配置方案提交投资决策委员会批准,并负责贯彻执行已经形成决议的资产配置方案,同时负责在其授权范围内决定资产配置的调整。
构建备选股票池
通过基于基本面数据(包括预测数据)的分析判断上市公司的成长性与价值性,基于‘社会和谐发展影响综合评估体系’进行综合评估后得到备选股票池。分析师负责根据‘社会和谐发展影响综合评估体系’中的指标对各股票进行综合评分,金融工程师负责定性指标的量化和模型选股系统的运行,与投资总监和基金经理讨论后确认备选股票池。
分析师金融工程师
进一步跟踪研究个股
根据投资总监下达的任务进行独立的研究工作,股票分析师对备选股票池中的股票进行深入的跟踪研究,包括公司调研,建立财务模型及撰写投资报告等 固定收益分析师对宏观经济和利率变化趋势进行研究并撰写固定收益证券的投资报告。投资报告经投资会议讨论后形成具体投资方案。
建立投资组合
基金经理根据投资总监下达的资产配置方案和投资会议形成的具体投资方案构建投资组合。在构建投资组合的过程中,基金经理需严格遵守《基金合同》的投资限制及其他要求,并综合考虑流动性要求和风险管理要求。
金融工程师分析师
风险管理委员会、监察稽核部和风险管理部执行监督、检查和风险评估等功能,并依风险评估结果建议投资部门调整投资组合以达到兼顾投资报酬及承受风险的最佳平衡点。
监察稽核部风险管理部
基金经理与分析师根据有系统的公司调研、产业分析及宏观政策分析和风险管理部门不间断的绩效评估,适时反映最新信息并做出投资组合的及时调整,并向投资总监提交资产配置的调整建议。
分析师风险管理部
占基金总资产的比例(%)
2,860,325,223.83
2,860,325,223.83
固定收益投资
资产支持证券
贵金属投资
金融衍生品投资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其中:买断式回购的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银行存款和结算备付金合计
502,369,435.43
其他各项资产
1,365,301.91
3,364,059,961.17
公允价值(元)
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
农、林、牧、渔业
70,674,448.60
2,219,847,840.58
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
135,689,077.55
批发和零售业
24,582,912.49
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
住宿和餐饮业
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237,105,535.71
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60,248,047.90
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
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
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
40,206,323.00
卫生和社会工作
3,045,000.00
文化、体育和娱乐业
68,926,038.00
2,860,325,223.83
公允价值(元)
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
146,587,312.50
145,401,968.88
139,254,503.97
135,689,077.55
118,841,486.40
38,999,690
108,809,135.10
97,207,227.00
97,201,752.10
94,306,780.10
87,114,355.65
存出保证金
1,232,741.38
应收证券清算款
应收申购款
其他应收款
1,365,301.91
流通受限部分的公允价值(元)
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
流通受限情况说明
87,114,355.65
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①
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标准差②
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③
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标准差④
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至日
自基金合同生效日至日
养老金客户特定申购费率
100万(含)-500万
500万(含)-1000万
1000万(含)以上
养老金客户特定赎回费率
1年(含)-2年以下
2年以上(含2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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