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办沪深300指数基金配资是否合法化

农银平衡双利(660003)
基金类型:积极配置型&&投资风格:增值型
成立日期:&&最新规模:3.91 亿份
申购状态:开放&&赎回状态:开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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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市360]农银沪深300指数:关于在部分销售机构开办基金转换和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公告
&&更新时间:&03:04&&股市360&&【字体:
  ----本文导读:----&&&&为满足广大投资者理财需求,农银汇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自日起,在部分销售机构开办农银汇理沪深300指数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农银沪深300基金”,基金代码:660008)基金转换和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现就上述业务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基金转换业务
&&&&基金转换是指本公司旗下开放式基金份额持有人将其持有某只基金部分或全部份额转换为本公司管理另一只开放式基金份额。
&&&&(一)适用基金
&&&&农银沪深300基金可与本公司已发行并管理基金进行相互转换,具体包括:
&&&&农银汇理行业成长股票型基金(以下简称“农银行业成长股票”,基金代码:660001)、农银汇理恒久增利债券基金A类份额(以下简称“农银恒久增利债券A”,基金代码:660002)、农银汇理恒久增利债券基金C类份额(以下简称“农银恒久增利债券C”,基金代码:660102)、农银汇理平衡双利混合型基金(以下简称“农银平衡双利混合”,基金代码:660003)、农银汇理策略价值股票型基金(以下简称“农银策略价值股票”,基金代码:660004)、农银汇理中小盘股票型基金(以下简称“农银中小盘股票”,基金代码:660005)、农银汇理大盘蓝筹股票型基金(以下简称“农银大盘蓝筹股票”,基金代码:660006)、农银汇理货币市场基金(以下简称“农银货币”,基金代码:660007&A类,660107&B类)。
&&&&(二)适用投资者
&&&&农银沪深300基金转换业务适用于所有已持有本公司任一只基金个人投资者、机构投资者以及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
&&&&(三)适用销售机构
&&&&中国农业银行、中国建设银行、渤海银行、农银汇理基金公司(直销柜台及网上交易)。
&&&&(四)基金转换费
&&&&1、相关费用及转换份额计算方法
&&&&基金转换需收取一定转换费用。
&&&&目前,本公司旗下开放式基金均采用前端收费模式。对于前端收费基金,基金转换费用由转入和转出基金申购补差费和转出基金赎回费两部分构成,具体收取情况视每次转换时两只基金申购费率差异情况和赎回费率而定,具体计算公式如下:
&&&&赎回费=转出基金份额×当日转出基金份额净值×赎回费率
&&&&申购补差费=(转出基金份额×当日转出基金份额净值-赎回费)×申购补差费率/(1+申购补差费率)
&&&&转换费用=申购补差费+赎回费
&&&&转入净额=转出基金份额×当日转出基金份额净值-转换费用
&&&&转入份额=转入净额/当日转入基金份额净值
&&&&转换费用由基金份额持有人承担,对于转出基金赎回业务收取赎回费,基金转出时,归入基金资产部分按赎回费处理方法计算。
&&&&2、转换费率
&&&&农银沪深300基金与本公司旗下其他基金产品转换费率如下表:
&&&&农银货币(转入)&&&&农银恒久增利债券A(转入)&&&&农银恒久增利债券C(转入)&&&&农银行业成长股票、农银平衡双利混合基金、农银策略价值股票、农银中小盘股票、农银大盘蓝筹股票(转入)
&&&&农银沪深300基金(转出)&&&&申购补差费率&&&&0%&&&&申购补差费率&&&&0%&&&&申购补差费率&&&&0%&&&&申购金额&&&&申购补差费率
&&&&M<50万&&&&0.30%
&&&&50万=<M<100万&&&&0.00%
&&&&100万=<M<500万&&&&0.00%
&&&&M>=500万&&&&0.00%
&&&&持有时间&&&&赎回费率&&&&持有时间&&&&赎回费率&&&&持有时间&&&&赎回费率&&&&持有时间&&&&赎回费率
&&&&T<1年&&&&0.50%&&&&T<1年&&&&0.50%&&&&T<1年&&&&0.50%&&&&T<1年&&&&0.50%
&&&&1年=<T<2年&&&&0.25%&&&&1年=<T<2年&&&&0.25%&&&&1年=<T<2年&&&&0.25%&&&&1年=<T<2年&&&&0.25%
&&&&T>=2年&&&&0%&&&&T>=2年&&&&0%&&&&T>=2年&&&&0%&&&&T>=2年&&&&0%
&&&&农银货币(转出)&&&&农银恒久增利债券A(转出)&&&&农银恒久增利债券C(转出)&&&&农银行业成长股票、农银平衡双利混合基金、农银策略价值股票、农银中小盘股票、农银大盘蓝筹股票(转出)
&&&&农银沪深300基金(转入)&&&&申购金额&&&&申购补差费率&&&&申购金额&&&&申购补差费率&&&&申购金额&&&&申购补差费率&&&&申购金额&&&&申购补差费率
&&&&M<50万&&&&1.20%&&&&M<50万&&&&0.40%&&&&M<50万&&&&1.20%&&&&M<50万&&&&0.00%
&&&&50万=<M<100万&&&&1.20%&&&&50万=<M<100万&&&&0.70%&&&&50万=<M<100万&&&&1.20%&&&&50万=<M<100万&&&&0.20%
&&&&100万=<M<500万&&&&0.80%&&&&100万=<M<500万&&&&0.50%&&&&100万=<M<500万&&&&0.80%&&&&100万=<M<500万&&&&0.00%
&&&&M>=500万&&&&1000元/笔&&&&M>=500万&&&&0%&&&&M>=500万&&&&1000元/笔&&&&M>=500万&&&&0%
&&&&赎回费率&&&&0%&&&&持有时间&&&&赎回费率&&&&赎回费率&&&&0%&&&&持有时间&&&&赎回费率
&&&&T<1年&&&&0.10%&&&&T<1年&&&&0.50%
&&&&1年=<T<2年&&&&0.05%&&&&1年=<T<2年&&&&0.25%
&&&&T>=2年&&&&0%&&&&T>=2年&&&&0%
&&&&各销售机构基金转换费率优惠执行该销售机构具体规定。
&&&&(五)基金转换规则
&&&&1、基金转换只能在同一销售机构进行。转换两只基金必须都是该销售机构代理同一基金管理人管理、在同一注册登记人处注册登记基金。
&&&&2、投资者需在转出基金和转入基金均可交易当日,&方可成功办理基金转换业务。投资者可以将在销售机构托管部分或全部基金份额转换成其他基金份额,转换转出份额不得超过所在托管网点登记可用基金份额。
&&&&3、转出基金份额遵循“先进先出”原则,基金份额持有人对转入基金持有期限自转入之日算起。
&&&&4、投资者申请基金转换须满足《招募说明书》及基金管理人与销售机构有关最低转换转出份额及最低持有份额规定。如投资者办理基金转出后该基金份额类别份额余额低于规定最低余额,基金管理人有权将该基金份额类别余额部分强制赎回。
&&&&5、基金转换采取未知价法,即以申请受理当日各转出、转入基金基金份额净值为价格进行计算。
&&&&6、正常情况下,基金注册登记人以申请有效日为基金转换申请日(T&日),并在T+1工作日对该交易有效性进行确认,投资者可在T+2工作日及之后到其提出基金转换申请网点进行成交查询。
&&&&7、当发生巨额赎回时,基金转出与基金赎回具有相同优先级,基金管理人可根据基金资产组合情况,决定全额转出或部分转出,并且对于基金转出和基金赎回,将采取相同比例确认&在转出申请得到部分确认情况下,未确认转出申请将不予以顺延。
&&&&(六)基金转换数额限制
&&&&基金转换按照份额进行申请,申请转换份额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
&&&&若投资者通过本公司直销柜台或网上交易进行基金转换,单笔转换份额不得低于1000份。其他代销机构基金转换数额限制具体参见该机构基金转换业务规则。转换完成后,投资者每个交易账户内保有每个基金基金份额余额不得低于100份。
&&&&(七)拒绝或暂停基金转换情形及处理
&&&&1、出现如下情形,基金管理人可以拒绝或暂停接受各基金持有人基金转换申请:
&&&&(1)不可抗力
&&&&(2)证券交易场所在交易时间非正常停市
&&&&(3)基金管理人认为会有损于现有基金持有人利益某笔转换
&&&&(4)法律、法规规定或中国证监会认定其他情形。
&&&&如果基金份额持有人基金转换申请被拒绝,基金份额持有人持有原基金份额不变。
&&&&2、发生上述情形之一,基金管理人应在当日立即向中国证监会备案。
&&&&3、发生《基金合同》或招募说明书中未予载明事项,但基金管理人有正当理由认为需要拒绝或暂停接受基金转换申请,应当报经中国证监会备案。
&&&&4、暂停基金转换,基金管理人应履行法律法规规定信息披露义务。
&&&&二、定期定额投资业务
&&&&定期定额投资业务是指投资者可通过本公司指定基金销售机构提交申请,约定每期申购日和扣款金额,由销售机构于约定申购日在投资者指定资金账户内自动完成基金申购申请一种长期投资方式。定期定额投资业务并不构成对基金日常申购、赎回等业务影响,投资者在办理相关基金定期定额投资业务同时,仍然可以进行日常申购、赎回业务。
&&&&(一)适用基金
&&&&定期定额投资业务适用于本公司已发行和管理农银沪深300基金。
&&&&(二)适用销售机构
&&&&中国农业银行、中国建设银行、渤海银行、农银汇理基金公司(网上直销)。
&&&&(三)适用投资者
&&&&农银沪深300基金定期定额投资业务适用于符合基金合同规定可投资该基金个人投资者、机构投资者以及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
&&&&(四)申请方式
&&&&1、凡申请办理本业务投资者须首先开立本公司开放式基金账户(已开户者除外),具体开户程序请遵循上述销售机构有关规定。
&&&&2、投资者开立基金账户后需增开交易账户(已在上述销售机构开户者除外),并申请办理本业务,具体办理程序请遵循上述销售机构有关规定。
&&&&(五)申购方式和申购日期
&&&&投资者应遵循上述销售机构开办本业务有关规定,指定银行账户作为固定扣款账户,并与上述销售机构约定申购周期和申购日期。
&&&&(六)办理时间
&&&&本业务申请受理时间与本公司管理基金日常申购业务受理时间相同。
&&&&(七)申购金额
&&&&投资者通过本公司网上交易定期定额投资本公司旗下基金,单笔申购金额最低限额为100元。
&&&&投资者在其他销售机构定期定额投资本公司旗下基金,单笔申购金额最低限额以该销售机构规定为准。
&&&&(八)费率优惠
&&&&投资者通过农业银行金穗卡(借记)办理农银汇理基金公司网上交易定期定额投资业务,即可在基金招募说明书公告费率基础上享受申购费率4折优惠。若享受优惠折扣后实收申购费率低于0.6%,则按0.6%执行,原申购费率等于或低于0.6%、或收取固定费用,则按原费率执行,不再享受本次优惠。
&&&&投资者通过工商银行借记卡办理农银汇理基金公司网上交易定期定额投资业务,即可在基金招募说明书公告费率基础上享受申购费率8折优惠。若享受优惠后实收申购费率低于0.6%,则按0.6%执行,原申购费率等于或低于0.6%、或收取固定费用,则按原费率执行,不再享受本次优惠。
&&&&投资者在其他销售机构发起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申购费率优惠执行该销售机构具体规定。
&&&&(九)交易确认
&&&&本基金注册登记机构按照销售机构与投资者确定基金申购日(T日)基金份额净值为基准计算申购份额。申购份额将在T+1工作日确认成功后直接计入投资者基金账户内,基金份额确认查询起始日为&T+2工作日,投资者可于T+2工作日(含该日)起到受理申请原销售网点查询相应基金申购确认情况,并可以申请赎回或转换出(如适用)该部分基金份额。
&&&&(十)变更与解约
&&&&投资者办理本业务变更和终止,办理程序遵循销售机构有关规定。办理本业务变更和解约生效日遵循销售机构具体规定。
&&&&(十一)业务规则
&&&&投资者通过上述销售机构办理本公司旗下基金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相关流程和业务规则遵循销售机构有关规定。详情请咨询销售机构当地销售网点或销售机构客户服务电话。
&&&&(十二)重要提示
&&&&1、销售机构办理上述基金定期定额投资业务具体时间、规则以销售机构各营业网点安排和规定为准。
&&&&2、若上述基金处于暂停申购期间,定期定额投资业务亦会同时暂停。
&&&&3、本公司所管理其他基金及今后发行开放式基金是否开通此项业务将根据具体情况确定并另行公告。
&&&&4、本公告仅对本公司管理基金定期定额投资业务有关事项予以说明,其最终解释权归本公司。投资者欲了解本公司管理基金详细情况,请仔细阅读相关基金招募说明书。投资者也可通过以下途径咨询有关详情:
&&&&农银汇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世纪大道1600号陆家嘴商务广场7层
&&&&邮&&编:200122
&&&&客服专线:
&&&&网站地址:http://www.
&&&&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者投资于本公司管理基金时应认真阅读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法律文件,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农银汇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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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opyright & &股市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农银沪深300:关于在部分销售机构开办基金转换和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公告
为满足广大投资者的理财需求,农银汇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自日起,在部分销售机构开办农银汇理沪深300指数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农银沪深300基金",基金代码:660008)的基金转换和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现就上述业务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基金转换业务
基金转换是指本公司旗下的开放式基金份额持有人将其持有某只基金的部分或全部份额转换为本公司管理的另一只开放式基金的份额。
(一)适用基金
农银沪深300基金可与本公司已发行并管理的基金进行相互转换,具体包括:
农银汇理行业成长股票型基金(以下简称"农银行业成长股票",基金代码:660001)、农银汇理恒久增利债券基金A类份额(以下简称"农银恒久增利债券A",基金代码:660002)、农银汇理恒久增利债券基金C类份额(以下简称"农银恒久增利债券C",基金代码:660102)、农银汇理平衡双利混合型基金(以下简称"农银平衡双利混合",基金代码:660003)、农银汇理策略价值股票型基金(以下简称"农银策略价值股票",基金代码:660004)、农银汇理中小盘股票型基金(以下简称"农银中小盘股票",基金代码:660005)、农银汇理大盘蓝筹股票型基金(以下简称"农银大盘蓝筹股票",基金代码:660006)、农银汇理货币市场基金(以下简称"农银货币",基金代码:660007 A类,660107 B类)。
(二)适用投资者
农银沪深300基金的转换业务适用于所有已持有本公司任一只基金的个人投资者、机构投资者以及合格的境外机构投资者。
(三)适用销售机构
中国农业银行、中国建设银行、渤海银行、农银汇理基金公司(直销柜台及网上交易)。
(四)基金转换费
1、相关费用及转换份额计算方法
基金转换需收取一定的转换费用。
目前,本公司旗下的开放式基金均采用前端收费模式。对于前端收费的基金,基金转换费用由转入和转出基金的申购补差费和转出基金的赎回费两部分构成,具体收取情况视每次转换时两只基金的申购费率差异情况和赎回费率而定,具体计算公式如下:
赎回费=转出基金份额×当日转出基金份额净值×赎回费率
申购补差费=(转出基金份额×当日转出基金份额净值-赎回费)×申购补差费率/(1+申购补差费率)
转换费用=申购补差费+赎回费
转入净额=转出基金份额×当日转出基金份额净值-转换费用
转入份额=转入净额/当日转入基金份额净值
转换费用由基金份额持有人承担,对于转出基金赎回业务收取赎回费的,基金转出时,归入基金资产部分按赎回费的处理方法计算。
2、转换费率
农银沪深300基金与本公司旗下的其他基金产品的转换费率如下表:
农银货币(转入) 农银恒久增利债券A(转入) 农银恒久增利债券C(转入) 农银行业成长股票、农银平衡双利混合基金、农银策略价值股票、农银中小盘股票、农银大盘蓝筹股票(转入)
农银沪深300基金(转出) 申购补差费率 0% 申购补差费率 0% 申购补差费率 0% 申购金额 申购补差费率
50万=< M < 100 万
100万 =< M = 500万
持有时间 赎回费率 持有时间 赎回费率 持有时间 赎回费率 持有时间 赎回费率
T < 1年 0.50% T < 1年 0.50% T < 1年 0.50% T < 1年 0.50%
1年 =< T < 2年 0.25% 1年 =< T < 2年 0.25% 1年 =< T < 2年 0.25% 1年 =< T = 2年 0% T >= 2年 0% T >= 2年 0% T >= 2年 0%
农银货币(转出) 农银恒久增利债券A(转出) 农银恒久增利债券C(转出) 农银行业成长股票、农银平衡双利混合基金、农银策略价值股票、农银中小盘股票、农银大盘蓝筹股票(转出)
农银沪深300基金(转入) 申购金额 申购补差费率 申购金额 申购补差费率 申购金额 申购补差费率 申购金额 申购补差费率
1.20% M < 50万
0.40% M < 50万
1.20% M < 50万
50万=< M < 100 万
1.20% 50万=< M < 100 万
0.70% 50万=< M < 100 万
1.20% 50万=< M < 100 万
100万 =< M < 500万
0.80% 100万 =< M < 500万
0.50% 100万 =< M < 500万
0.80% 100万 =< M = 500万
1000元/笔 M >= 500万
0% M >= 500万
1000元/笔 M >= 500万
赎回费率 0% 持有时间 赎回费率 赎回费率 0% 持有时间 赎回费率
T < 1年 0.10%
T < 1年 0.50%
1年 =< T < 2年 0.05%
1年 =< T = 2年 0%
T >= 2年 0%
各销售机构的基金转换费率优惠执行该销售机构的具体规定。
(五)基金转换规则
1、基金转换只能在同一销售机构进行。转换的两只基金必须都是该销售机构代理的同一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在同一注册登记人处注册登记的基金。
2、投资者需在转出基金和转入基金均可交易的当日, 方可成功办理基金转换业务。投资者可以将在销售机构托管的部分或全部基金份额转换成其他基金份额,转换转出的份额不得超过所在托管网点登记的可用基金份额。
3、转出基金份额遵循"先进先出"的原则,基金份额持有人对转入基金的持有期限自转入之日算起。
4、投资者申请基金转换须满足《招募说明书》及基金管理人与销售机构有关最低转换转出份额及最低持有份额的规定。如投资者办理基金转出后该基金份额类别的份额余额低于规定的最低余额,基金管理人有权将该基金份额类别的余额部分强制赎回。
5、基金转换采取未知价法,即以申请受理当日各转出、转入基金的基金份额净值为价格进行计算。
6、正常情况下,基金注册登记人以申请有效日为基金转换申请日(T 日),并在T+1工作日对该交易的有效性进行确认,投资者可在T+2工作日及之后到其提出基金转换申请的网点进行成交查询。
7、当发生巨额赎回时,基金转出与基金赎回具有相同的优先级,基金管理人可根据基金资产组合情况,决定全额转出或部分转出,并且对于基金转出和基金赎回,将采取相同的比例确认;在转出申请得到部分确认的情况下,未确认的转出申请将不予以顺延。
(六)基金转换的数额限制
基金转换按照份额进行申请,申请转换份额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
若投资者通过本公司的直销柜台或网上交易进行基金转换,单笔转换份额不得低于1000份。其他代销机构的基金转换数额限制具体参见该机构的基金转换业务规则。转换完成后,投资者每个交易账户内保有的每个基金的基金份额余额不得低于100份。
(七)拒绝或暂停基金转换的情形及处理
1、出现如下情形,基金管理人可以拒绝或暂停接受各基金持有人的基金转换申请:
(1)不可抗力;
(2)证券交易场所在交易时间非正常停市;
(3)基金管理人认为会有损于现有基金持有人利益的某笔转换;
(4)法律、法规规定或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如果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基金转换申请被拒绝,基金份额持有人持有的原基金份额不变。
2、发生上述情形之一的,基金管理人应在当日立即向中国证监会备案。
3、发生《基金合同》或招募说明书中未予载明的事项,但基金管理人有正当理由认为需要拒绝或暂停接受基金转换申请的,应当报经中国证监会备案。
4、暂停基金转换,基金管理人应履行法律法规规定的信息披露义务。
二、定期定额投资业务
定期定额投资业务是指投资者可通过本公司指定的基金销售机构提交申请,约定每期申购日和扣款金额,由销售机构于约定的申购日在投资者指定资金账户内自动完成基金申购申请的一种长期投资方式。定期定额投资业务并不构成对基金日常申购、赎回等业务的影响,投资者在办理相关基金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同时,仍然可以进行日常申购、赎回业务。
(一)适用基金
定期定额投资业务适用于本公司已发行和管理的农银沪深300基金。
(二)适用销售机构
中国农业银行、中国建设银行、渤海银行、农银汇理基金公司(网上直销)。
(三)适用投资者
农银沪深300基金的定期定额投资业务适用于符合基金合同规定的可投资该基金的个人投资者、机构投资者以及合格的境外机构投资者。
(四)申请方式
1、凡申请办理本业务的投资者须首先开立本公司开放式基金账户(已开户者除外),具体开户程序请遵循上述销售机构的有关规定。
2、投资者开立基金账户后需增开交易账户(已在上述销售机构开户者除外),并申请办理本业务,具体办理程序请遵循上述销售机构的有关规定。
(五)申购方式和申购日期
投资者应遵循上述销售机构开办本业务的有关规定,指定银行账户作为固定扣款账户,并与上述销售机构约定申购周期和申购日期。
(六)办理时间
本业务的申请受理时间与本公司管理的基金日常申购业务受理时间相同。
(七)申购金额
投资者通过本公司的网上交易定期定额投资本公司旗下基金,单笔申购金额最低限额为100元。
投资者在其他销售机构定期定额投资本公司旗下基金,单笔申购金额最低限额以该销售机构规定为准。
(八)费率优惠
投资者通过农业银行金穗卡(借记)办理农银汇理基金公司网上交易定期定额投资业务,即可在基金招募说明书公告费率的基础上享受申购费率4折优惠。若享受优惠折扣后实收申购费率低于0.6%的,则按0.6%执行,原申购费率等于或低于0.6%、或收取固定费用的,则按原费率执行,不再享受本次优惠。
投资者通过工商银行借记卡办理农银汇理基金公司网上交易定期定额投资业务,即可在基金招募说明书公告费率的基础上享受申购费率8折优惠。若享受优惠后实收申购费率低于0.6%的,则按0.6%执行,原申购费率等于或低于0.6%、或收取固定费用的,则按原费率执行,不再享受本次优惠。
投资者在其他销售机构发起的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申购费率优惠执行该销售机构的具体规定。
(九)交易确认
本基金的注册登记机构按照销售机构与投资者确定的基金申购日(T日)的基金份额净值为基准计算申购份额。申购份额将在T+1工作日确认成功后直接计入投资者的基金账户内,基金份额确认查询起始日为 T+2工作日,投资者可于T+2工作日(含该日)起到受理申请的原销售网点查询相应基金申购确认情况,并可以申请赎回或转换出(如适用)该部分基金份额。
(十)变更与解约
投资者办理本业务的变更和终止,办理程序遵循销售机构的有关规定。办理本业务变更和解约的生效日遵循销售机构的具体规定。
(十一)业务规则
投资者通过上述销售机构办理本公司旗下基金的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相关流程和业务规则遵循销售机构的有关规定。详情请咨询销售机构当地的销售网点或销售机构客户服务电话。
(十二)重要提示
1、销售机构办理上述基金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具体时间、规则以销售机构各营业网点的安排和规定为准。
2、若上述基金处于暂停申购期间,定期定额投资业务亦会同时暂停。
3、本公司所管理的其他基金及今后发行的开放式基金是否开通此项业务将根据具体情况确定并另行公告。
4、本公告仅对本公司管理基金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有关事项予以说明,其最终解释权归本公司。投资者欲了解本公司管理基金的详细情况,请仔细阅读相关基金的招募说明书。投资者也可通过以下途径咨询有关详情:
农银汇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世纪大道1600号陆家嘴商务广场7层
编:200122
客服专线:
网站地址:http://www.
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者投资于本公司管理的基金时应认真阅读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法律文件,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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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银汇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在部分销售机构开办农银汇理沪深300指数基金的基金转换和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公告
  为满足广大投资者的理财需求,农银汇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自日起,在部分销售机构开办农银汇理指数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农银沪深300基金”,基金代码:660008)的基金转换和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现就上述业务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基金转换业务
  基金转换是指本公司旗下的开放式基金份额持有人将其持有某只基金的部分或全部份额转换为本公司管理的另一只开放式基金的份额。
  (一)适用基金
  农银沪深300基金可与本公司已发行并管理的基金进行相互转换,具体包括:
  农银汇理行业成长股票型基金(以下简称“农银行业成长股票”,基金代码:660001)、农银汇理恒久增利债券基金A类份额(以下简称“农银恒久增利债券A”,基金代码:660002)、农银汇理恒久增利债券基金C类份额(以下简称“农银恒久增利债券C”,基金代码:660102)、农银汇理平衡双利混合型基金(以下简称“农银平衡双利混合”,基金代码:660003)、农银汇理策略价值股票型基金(以下简称“农银策略价值股票”,基金代码:660004)、农银汇理中小盘股票型基金(以下简称“农银中小盘股票”,基金代码:660005)、农银汇理大盘蓝筹股票型基金(以下简称“农银大盘蓝筹股票”,基金代码:660006)、农银汇理货币市场基金(以下简称“农银货币”,基金代码:660007 A类,660107 B类)。
  (二)适用投资者
  农银沪深300基金的转换业务适用于所有已持有本公司任一只基金的个人投资者、机构投资者以及合格的境外机构投资者。
  (三)适用销售机构
  中国、中国、渤海银行、农银汇理基金公司(直销柜台及网上交易)。
  (四)基金转换费
  1、相关费用及转换份额计算方法
  基金转换需收取一定的转换费用。
  目前,本公司旗下的开放式基金均采用前端收费模式。对于前端收费的基金,基金转换费用由转入和转出基金的申购补差费和转出基金的赎回费两部分构成,具体收取情况视每次转换时两只基金的申购费率差异情况和赎回费率而定,具体计算公式如下:
  赎回费=转出基金份额×当日转出基金份额净值×赎回费率
  申购补差费=(转出基金份额×当日转出基金份额净值-赎回费)×申购补差费率/(1+申购补差费率)
  转换费用=申购补差费+赎回费
  转入净额=转出基金份额×当日转出基金份额净值-转换费用
  转入份额=转入净额/当日转入基金份额净值
  转换费用由基金份额持有人承担,对于转出基金赎回业务收取赎回费的,基金转出时,归入基金资产部分按赎回费的处理方法计算。
  2、转换费率
  农银沪深300基金与本公司旗下的其他基金产品的转换费率如下表:
  农银货币(转入)
  农银恒久增利债券A(转入)
  农银恒久增利债券C(转入)
  农银行业成长股票、农银平衡双利混合基金、农银策略价值股票、农银中小盘股票、农银大盘蓝筹股票(转入)
  农银沪深300基金(转出)
  申购补差费率
  申购补差费率
  申购补差费率
  申购金额
  申购补差费率
  M < 50万
  0.30%
  50万=< M < 100 万
  0.00%
  100万 =< M < 500万
  0.00%
  M >= 500万
  0.00%
  持有时间
  赎回费率
  持有时间
  赎回费率
  持有时间
  赎回费率
  持有时间
  赎回费率
  T < 1年
  0.50%
  T < 1年
  0.50%
  T < 1年
  0.50%
  T < 1年
  0.50%
  1年 =< T < 2年
  0.25%
  1年 =< T < 2年
  0.25%
  1年 =< T < 2年
  0.25%
  1年 =< T < 2年
  0.25%
  T >= 2年
  T >= 2年
  T >= 2年
  T >= 2年
  农银货币(转出)
  农银恒久增利债券A(转出)
  农银恒久增利债券C(转出)
  农银行业成长股票、农银平衡双利混合基金、农银策略价值股票、农银中小盘股票、农银大盘蓝筹股票(转出)
  农银沪深300基金(转入)
  申购金额
  申购补差费率
  申购金额
  申购补差费率
  申购金额
  申购补差费率
  申购金额
  申购补差费率
  M < 50万
  1.20%
  M < 50万
  0.40%
  M < 50万
  1.20%
  M < 50万
  0.00%
  50万=< M < 100 万
  1.20%
  50万=< M < 100 万
  0.70%
  50万=< M < 100 万
  1.20%
  50万=< M < 100 万
  0.20%
  100万 =< M < 500万
  0.80%
  100万 =< M < 500万
  0.50%
  100万 =< M < 500万
  0.80%
  100万 =< M < 500万
  0.00%
  M >= 500万
  1000元/笔
  M >= 500万
  M >= 500万
  1000元/笔
  M >= 500万
  赎回费率
  持有时间
  赎回费率
  赎回费率
  持有时间
  赎回费率
  T < 1年
  0.10%
  T < 1年
  0.50%
  1年 =< T < 2年
  0.05%
  1年 =< T < 2年
  0.25%
  T >= 2年
  T >= 2年
  各销售机构的基金转换费率优惠执行该销售机构的具体规定。
  (五)基金转换规则
  1、基金转换只能在同一销售机构进行。转换的两只基金必须都是该销售机构代理的同一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在同一注册登记人处注册登记的基金。
  2、投资者需在转出基金和转入基金均可交易的当日, 方可成功办理基金转换业务。投资者可以将在销售机构托管的部分或全部基金份额转换成其他基金份额,转换转出的份额不得超过所在托管网点登记的可用基金份额。
  3、转出基金份额遵循“先进先出”的原则,基金份额持有人对转入基金的持有期限自转入之日算起。
  4、投资者申请基金转换须满足《招募说明书》及基金管理人与销售机构有关最低转换转出份额及最低持有份额的规定。如投资者办理基金转出后该基金份额类别的份额余额低于规定的最低余额,基金管理人有权将该基金份额类别的余额部分强制赎回。
  5、基金转换采取未知价法,即以申请受理当日各转出、转入基金的基金份额净值为价格进行计算。
  6、正常情况下,基金注册登记人以申请有效日为基金转换申请日(T 日),并在T+1工作日对该交易的有效性进行确认,投资者可在T+2工作日及之后到其提出基金转换申请的网点进行成交查询。
  7、当发生巨额赎回时,基金转出与基金赎回具有相同的优先级,基金管理人可根据基金资产组合情况,决定全额转出或部分转出,并且对于基金转出和基金赎回,将采取相同的比例确认;在转出申请得到部分确认的情况下,未确认的转出申请将不予以顺延。
  (六)基金转换的数额限制
  基金转换按照份额进行申请,申请转换份额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
  若投资者通过本公司的直销柜台或网上交易进行基金转换,单笔转换份额不得低于1000份。其他代销机构的基金转换数额限制具体参见该机构的基金转换业务规则。转换完成后,投资者每个交易账户内保有的每个基金的基金份额余额不得低于100份。
  (七)拒绝或暂停基金转换的情形及处理
  1、出现如下情形,基金管理人可以拒绝或暂停接受各基金持有人的基金转换申请:
  (1)不可抗力;
  (2)证券交易场所在交易时间非正常停市;
  (3)基金管理人认为会有损于现有基金持有人利益的某笔转换;
  (4)法律、法规规定或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如果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基金转换申请被拒绝,基金份额持有人持有的原基金份额不变。
  2、发生上述情形之一的,基金管理人应在当日立即向中国证监会备案。
  3、发生《基金合同》或招募说明书中未予载明的事项,但基金管理人有正当理由认为需要拒绝或暂停接受基金转换申请的,应当报经中国证监会备案。
  4、暂停基金转换,基金管理人应履行法律法规规定的信息披露义务。
  二、定期定额投资业务
  定期定额投资业务是指投资者可通过本公司指定的基金销售机构提交申请,约定每期申购日和扣款金额,由销售机构于约定的申购日在投资者指定资金账户内自动完成基金申购申请的一种长期投资方式。定期定额投资业务并不构成对基金日常申购、赎回等业务的影响,投资者在办理相关基金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同时,仍然可以进行日常申购、赎回业务。
  (一)适用基金
  定期定额投资业务适用于本公司已发行和管理的农银沪深300基金。
  (二)适用销售机构
  中国农业银行、中国建设银行、渤海银行、农银汇理基金公司(网上直销)。
  (三)适用投资者
  农银沪深300基金的定期定额投资业务适用于符合基金合同规定的可投资该基金的个人投资者、机构投资者以及合格的境外机构投资者。
  (四)申请方式
  1、凡申请办理本业务的投资者须首先开立本公司开放式基金账户(已开户者除外),具体开户程序请遵循上述销售机构的有关规定。
  2、投资者开立基金账户后需增开交易账户(已在上述销售机构开户者除外),并申请办理本业务,具体办理程序请遵循上述销售机构的有关规定。
  (五)申购方式和申购日期
  投资者应遵循上述销售机构开办本业务的有关规定,指定银行账户作为固定扣款账户,并与上述销售机构约定申购周期和申购日期。
  (六)办理时间
  本业务的申请受理时间与本公司管理的基金日常申购业务受理时间相同。
  (七)申购金额
  投资者通过本公司的网上交易定期定额投资本公司旗下基金,单笔申购金额最低限额为100元。
  投资者在其他销售机构定期定额投资本公司旗下基金,单笔申购金额最低限额以该销售机构规定为准。
  (八)费率优惠
  投资者通过农业银行金穗卡(借记)办理农银汇理基金公司网上交易定期定额投资业务,即可在基金招募说明书公告费率的基础上享受申购费率4折优惠。若享受优惠折扣后实收申购费率低于0.6%的,则按0.6%执行,原申购费率等于或低于0.6%、或收取固定费用的,则按原费率执行,不再享受本次优惠。
  投资者通过借记卡办理农银汇理基金公司网上交易定期定额投资业务,即可在基金招募说明书公告费率的基础上享受申购费率8折优惠。若享受优惠后实收申购费率低于0.6%的,则按0.6%执行,原申购费率等于或低于0.6%、或收取固定费用的,则按原费率执行,不再享受本次优惠。
  投资者在其他销售机构发起的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申购费率优惠执行该销售机构的具体规定。
  (九)交易确认
  本基金的注册登记机构按照销售机构与投资者确定的基金申购日(T日)的基金份额净值为基准计算申购份额。申购份额将在T+1工作日确认成功后直接计入投资者的基金账户内,基金份额确认查询起始日为 T+2工作日,投资者可于T+2工作日(含该日)起到受理申请的原销售网点查询相应基金申购确认情况,并可以申请赎回或转换出(如适用)该部分基金份额。
  (十)变更与解约
  投资者办理本业务的变更和终止,办理程序遵循销售机构的有关规定。办理本业务变更和解约的生效日遵循销售机构的具体规定。
  (十一)业务规则
  投资者通过上述销售机构办理本公司旗下基金的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相关流程和业务规则遵循销售机构的有关规定。详情请咨询销售机构当地的销售网点或销售机构客户服务电话。
  (十二)重要提示
  1、销售机构办理上述基金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具体时间、规则以销售机构各营业网点的安排和规定为准。
  2、若上述基金处于暂停申购期间,定期定额投资业务亦会同时暂停。
  3、本公司所管理的其他基金及今后发行的开放式基金是否开通此项业务将根据具体情况确定并另行公告。
  4、本公告仅对本公司管理基金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有关事项予以说明,其最终解释权归本公司。投资者欲了解本公司管理基金的详细情况,请仔细阅读相关基金的招募说明书。投资者也可通过以下途径咨询有关详情:
  农银汇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世纪大道1600号商务广场7层
  邮编:200122
  客服专线:
  网站地址:http://www.abc-ca.com
  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者投资于本公司管理的基金时应认真阅读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法律文件,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农银汇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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