谁知道北京北纬科技三十一科技有限公司的详细地址在哪?

  段建明先生,1963年出生,于1988年职工大学毕业,获大专学历。1997年加入北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就职于行政部。2010年起任公司监事。

  截止目前,段建明先生与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无关联关系。未持有公司股份。不存在以下情形:(1)《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2)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3)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4)最近三年内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5)最近三年内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6)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不属于最高人民法院网站列示的“失信被执行人”。

  北京北纬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北纬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通知的议案》,现将本次股东大会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1.股东大会届次:北京北纬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

  )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公司股东只能选择上述投票表决方式中的一种投票表决方式。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

  本次股东大会的股权登记日为2017年4月20日,于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股东或股东代理人,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的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7.会议地点:北京市海淀区首体南路22号国兴大厦5层公司会议室。

  6、《关于非独立董事薪酬的议案》

  7、《关于独立董事薪酬的议案》

  10、《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

  12、《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本议案将采用累积投票方式表决,独立董事和非独立董事的表决分别进行。

  对以下非独立董事候选人进行投票选举:

  对以下独立董事候选人进行投票选举:

  董事候选人简历参见于2017年3月29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巨潮资讯网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司需将独立董事候选人的有关资料报送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尚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审核无异议,股东大会方可进行表决。

  适用累积投票制进行表决,对以下监事候选人进行投票选举:

  监事候选人简历参见于2017年3月29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巨潮资讯网的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公司独立董事将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述职。以上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其中《关于修改的议案》须以特别决议通过,由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议案内容参见刊登于2017年3月29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巨潮资讯网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及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北京北纬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本人(本公司)作为北京北纬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公司)出席北京北纬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对会议审议的各项议案按本授权委托书的指示行使投票,并代为签署本次会议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委托人对受托人的表决指示如下:

  委托人签名(盖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人证券帐户号码:

  受托人姓名: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受托人签名:受托日期及期限:

  1、上述审议事项,委托人可在“同意”、“反对”或者“弃权”方框内划“√”做出投票指示。

  2、委托人未作任何投票指示,则受托人可按照自己的意愿表决。

  (1)此委托书非累积投票表决符号为“√”,请根据授权委托人的本人意见,对上述审议事项选择同意、反对或弃权并在相应表格内打勾,三者中只能选其一,选择一项以上或未选择的,则视为授权委托人对审议事项投弃权票;

  (2)对采用累积投票制表决的议案,投票人拥有的投票总数等于股东持有的股份数乘以子议案的个数。

  3、除非另有明确指示,受托人亦可自行酌情就本次股东大会上提出的任何其他事项按照自己的意愿投票表决或者放弃投票。

  4、本授权委托书的剪报、复印件或者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北京北纬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6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根据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证监会公告[2012]44号)和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布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公告格式第21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格式》的要求,北京北纬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董事会编制了截至2016年12月31日止的“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一、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及专户余额情况

  根据公司的股东会决议、公司章程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号文核准以及非公开发行方案,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共计14,526,438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1元,发行价格为每股34.42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499,999,995.96元。扣除承销费用及保荐费用人民币14,999,999.88元后,募集资金余额为人民币484,999,996.08元,已由中信建投证券于2014年1月3日汇入公司的两个银行账户,分别为:北京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河湾支行(账号:0004828)人民币74,000,000.00元、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徐汇支行(账号:04022)人民币410,999,996.08元。另扣除应付中介机构费和法定信息披露等其他上市发行费用人民币906,573.15元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484,093,422.93元。上述募集资金业经中喜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验资报告》(中喜验字【2014】第0001号)。

  截止2016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及余额如下:

  注:1、公司对募集资金使用采用“先投入,后调拨”方式,即先以公司自有资金垫付募投项目投入所需款项,再按月将垫付金额从募集资金专户转回公司基本账户。上表“对募投项目累计使用金额”系实际从募集资金专户已调拨金额,截止2016年12月31日,已投入募投项目但尚未从募集资金专户调拨转出的金额为23,003,215.21元。

  2、上表2016年“对募投项目累计使用金额”230,564,297.10元与2016年实际投入募投项目资金即应从募集资金账户调拨金额280,867,349.63元,差异50,303,052.53元。差异原因为:(1)由于公司对募集资金使用采用“先投入,后调拨”方式,存在因调拨时间差引起的差额303,052.53元;(2)2016年1月,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50,000,000元闲置募集资金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二)募集资金的管理和存放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本公司依照《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北京北纬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该《管理办法》经200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对2014年对该《管理办法》进行了修订,并于2014年3月20日经201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2014年1月20日,公司与募集资金存放银行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徐汇支行、北京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河湾支行及保荐机构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订了《2013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上述募集资金已经全部存放于公司募集资金专户,募集资金的存放、管理和使用,均符合《管理办法》、《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以及相关证券监管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根据《管理办法》的要求,并结合公司经营需要,本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并对募集资金的使用实行严格的审批手续,以保证专款专用;授权保荐代表人可以随时到开设募集资金专户的银行查询募集资金专户资料,并要求保荐代表人每半年对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情况至少进行现场调查一次。根据本公司与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订的《保荐协议》,公司1次或12个月以内累计从募集资金专户支取的金额超过1,000万元以上的,由上述两家银行以传真方式通知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同时提供专户的支出清单。同时本公司指定的保荐代表人可以根据需要随时到开设募集资金专户的商业银行查询、复印募集资金专户资料。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及《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29号: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为了在保证募集资金项目投资计划正常实施的情况下,实行现金管理为公司和股东谋取较好的投资回报,公司于2014年1月24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2亿元人民币的闲置募集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银行保本型理财产品,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滚动使用,有效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两年。

  2014年2月26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3.5亿元人民币的闲置募集资金及不超过1亿元人民币的自有资金购买低风险短期银行理财产品,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滚动使用,该事项于2014年3月20日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有效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两年。

  2015年2月6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10,000万元人民币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2016年3月16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及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2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及不超过2亿元的自有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低风险理财产品。上述额度内资金可滚动使用,有效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两年。该事项于2016年4月25日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有效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两年。

  截至2016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余额为人民币36,781,860.47元(包括累计收到的理财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的净额),存储情况列示如下:

  注:截至2016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净额扣除截至2016年12月31日从募集资金账户投入资金477,119,483.90元,余额为人民币6,973,939.03元,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余额为36,781,860.47元,差异29,807,921.44元,差异原因为:1、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7,264,640.97元;2、使用闲置资金投资实现的投资收益产生22,543,280.47元。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

  1、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资金使用情况

  截止2016年12月31日,累计已投入募集资金项目金额人民币50,012.27万元(含已投入但尚未从募集资金专户调拨转出的金额2,300.32万元),其中本年度投入28,086.73万元,实际投入情况参见后附“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见附件1)。

  2、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情况和原因

  公司募集资金到位后,由于移动互联网行业竞争加剧,格局发生较大变化,一些新业务形态的商业模式存在较大变数,为避免投资风险,公司相应放缓了该项目的投入进度,因此使得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投资进度低于使用计划进度。公司于2016年7月4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募投项目投资进度的议案》,将四个募投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调整至2016年12月31日。

  截至2016年12月31日,北纬通信四个募投项目均已按计划进度完成投资,其中除手机网游研发及运营项目因行业竞争激烈及调整发展战略等原因未按期实现预期效益外,其余项目均已达到预期效益。

  3、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情况说明

  2016年4月25日,公司召开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2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及不超过2亿元的自有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低风险理财产品。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滚动使用,有效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两年。截至2016年12月31日,公司不存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的银行理财产品尚未到期的情况。

  二、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情况

  持续督导期间,公司不存在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情况。

  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未发生超募资金的情形。

  四、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和效果

  公司于2015年2月6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10,000万元人民币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公司独立董事及保荐机构已对议案发表同意意见。

  公司已于2016年1月26日将实际使用的5,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并于2016年1月27日就此事项于指定媒体予以公告。

  本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以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五、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本报告期内,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无对外转让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形。

  六、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截至2016年12月31日,公司不存在未及时、真实、准确、完整披露募集资金相关信息的情况,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管理及披露不存在违规情形。

  北京北纬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编制单位:北京北纬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北纬创新科技有限公司主要经营:法律,法规禁止的,不得经营,应经审批的,未获批准前不得经营,法律,法规未规定审批的,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等产品。作为经营法律,法规禁止的的企业,我们始终坚持诚信和让利于客户,坚持用自己的服务去打动客户。 我们公司是在北京市,如果有北京市的朋友欢迎来我公司参观指导工作,具体的地址是:北京市大兴区榆垡镇榆平路1-46号。 您如果对我们的产品感兴趣的话,也可以直接在线提交采购信息我们会及时跟您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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