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的p2p如何?

  最近,有自媒体将滴滴和P2P做类比,认为二者本都是信息中介,但因为平台方的信息不透明,导致乘客遭遇悲剧或者投资人遭受损失。

  现在看来,这样的类比不无道理。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副行长曲家文就曾经说过,普惠金融业务的高风险,本质上来源于信息的不对称。

  反观银行理财,在当下的环境下,即便它再怎么去刚兑,由于它的历史角色和发展路径较为特殊,对于百姓而言它都是一个信用中介的存在。

  但P2P不一样,它要逐渐从信用中介回归到信息中介的定位上。既然是信息中介,那么提供中立透明的信息就显得尤为重要。

  在信息相对透明的情况下,投资者会基于信息做出更符合自己风险承受能力范围的决策。而因为信息展露在大家面前,在市场竞争环境下,平台就得把风控、运营都做到最好。

  可以说,信息不对称会滋生出很多违法违规的平台,信息透明了就会相应地解决掉很多其他问题。

  因此对于P2P行业来说,信息不对称或许就是目前最大的问题。

  我们先来思考这样一个问题:P2P行业的信息不对称为何会存在?

这几天,P2P圈又炸锅了,无数投资人第N次陷入惊恐失措懵逼抓狂的状态……

因为央行下辖的互联网金融风险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下发了《关于加大通过互联网开展资产管理业务整治力度及开展验收工作的通知》。

这种名叫“关于XX的通知”太多了,又臭又长,老百姓根本记不住,所以一般直接根据通知编号代称,这次编号是[2018]29号,所以民间就叫“29号文”。

通俗的说,29号文核心就说了一件事,在网上卖资管产品,得有相应牌照,没牌照一律不许卖,各种擦边球也不许打。

不新鲜啊,但很多唯恐天下不乱的自媒体拼命煽风点火,引发投资人恐慌情绪,有点不厚道啊。

力哥常说,看问题要透过现象看本质,不能满足于对事物表象亦步亦趋地跟随式解读,要有预见性。否则,你在投资理财上永远处于被动挨打的状态。

力哥这两天读了不少对29号文的分析,大多流于表象,只是就通知的字面意思进行解读,没有剖析政府行为背后的根本动机。

今天力哥就从宏观上帮你理清思绪,今后就不会再一惊一乍了。

提问1:金融的本质是什么?

一边,让有钱但暂时用不上的人,把钱借出去,赚到更多的钱。

另一边,让要用钱却没钱的人,有地方借钱,付点利息也愿意。

在金融交易过程中,“钱”这种特殊商品的买卖双方都得到了好处,促进了经济发展。

提问2:现代金融最大的问题是什么?

相比实业,金融是相对最高级最复杂的产业游戏,利润很厚。

但金融业利润高,也意味着“钱”的买卖双方利益都受损了。

投资者本可拿到更高收益,融资方本可拿到成本更低的钱,结果都被以银行为代表的中间食利阶层截留了,造成社会整体福利受损。

提问3:P2P的本质什么?

在金融市场拆掉信息不对称的壁垒,把银行这种食利阶层赶走,让“钱”的买卖双方直接和对方接头,使得社会整体福利最大化。

这种想法在前互联网时代没有技术支持,但互联网的普及,大幅降低了信息不对称,使得P2P,即点对点的资金融通,成为现实。

提问4:为啥政府必须对P2P

技术本身是中性的,比如枪支的发明,可以大幅提高打猎效率,也可以大幅提高杀人效率。

可惜,人类创造的大量新技术,基于人性的自私和贪婪,总是会被带偏。从原子能到P2P再到区块链,无不如此。

因为不受监管,很多平台拿到钱就会卷款跑路,这样的故事,过去几年在中华大地上发生过无数次。

就算不是存心骗钱,而是实实在在想好好做这盘资金生意,但金融的核心是风控,风控又是很专业的事,草台班子很难做好,如果钱借出去收不回来,一样要完蛋。

买到假冒伪劣商品,消费者无非就是愤而投诉,最多像老罗砸个冰箱,但如果血汗钱被你骗光了,那是要拿菜刀上门和你拼命的。

马基雅维利说,民众可忘杀父之仇,但绝不容忍夺财之恨。

一两个人要拼命,不怕,有一起抓一起。

但几十万人同时被骗,就会自发组织起来,给政府施压,那就会对社会稳定造成巨大威胁。

都要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了,这种事,绝不能存在。

提问5:政府对P2P规范和

整天说要全面依法治国,所以规范P2P也不能领导拍脑袋,必须有明确法律,至少是法规依据。

2016年8月24日,银监会牵头发布《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业务活动管理暂行办法》,正式给鱼龙混杂的P2P行业未来的规范发展指明了道路。

其中最核心的是这么几条——

不许在线下开门店宣传营销,开展业务。

不许做资金池,自己收储放贷;

不许对融资标的进行拆分合并;

不许自行发售或代销各类理财产品;

不许碰资金,必须把投资人的钱都存在银行专项存管账户;

同一自然人在同一平台借款不许超过20万元,同一法人在同一平台借款不许超过100万元。

必须拥有相应的电信业务经营许可,必须到工商注册地的地方金融监管部门备案登记。

办法出台时,市场上99%的平台都不合规,所以给一年过渡期。

后来又先后出台了《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备案登记管理指引》、《网络借贷资金存管业务指引》和《网贷借贷信息中介机构业务活动信息披露指引》,对办法提出的原则性要求做了进一步落地。

提问6:政府实际上对P2P

既然红线明明白白划出来了,接下去,就是平台和监管方不断斗智斗勇的博弈过程了。

平台的根本诉求是什么?

第一,我要活下去,不能突然有天被政府一纸封条给查封了,所有付出打水漂。

第二,在能活下去的基础上,我还要努力让自己活的更好。

第一,你要允许我稳稳地赚钱,第二,我要尽可能多赚钱。

互联网是大鱼吃小鱼,最后赢家通吃的行业,P2P虽然不至于像微信支付宝那样一家独大,但发展到最后,也就是几十家大平台能活下来,剩下数千家平台,早晚都得死,这是力哥2014年就预言过的。

所以对小平台来说,就要千方百计让自己快速变大,不惜牺牲利润,甚至亏钱补贴投资人,把收益率提到超高。

短时间内,投资人是爽了,但赚这钱是刀口舔血,说不定哪天平台用力过猛就挂了。

而对已在业内成名,相对更规范,保障措施更多,背景更雄厚的大平台来说,就可以适当牺牲投资者利益,做大自身利润。

所以大平台会更愿意主动迎合监管,让监管反过来给自己背书。毕竟平台已经有足够的利润空间,对于不合规的项目,更愿意提前主动清盘,不赚这钱,装出一副上进好学生的样子,甚至为了让监管完全满意,不惜开罪投资者。

比如上个月闹得沸沸扬扬的人人聚财强行拆标收手续费的事件。

2016年的办法就说了,债权必须一一对应,不许把零散的融资标的重新组装成标准化封闭式的理财计划。

但这么做,对投资者来说很不方便,所以很多平台没有完全按要求整改。

结果人人聚财为了迎合深圳市金融办的整改要求,强行搞了这么一出,把所有整改成本强行摊派给投资者,自己坐收渔利。

那么不把投资者权益当回事,吃相是难看了点。

而对更多中小平台来说,马上完全按办法来做,自己可能就没的玩了,所以就会采取拖延战术,能不改就不改,装作没听见,麻痹自己也麻痹投资人,认为新规管不到自己。

等到金融办上门要求整改了,没办法再拖,就采取擦边球战术,比如搞金交所产品,或把公司业务拆分,大额标的业务打包装入资管项目,规避P2P监管要求。

再看地方监管层这边的根本诉求。

第一,稳定压倒一切,不许再出任何岔子,这是要掉乌纱帽的大事。

第二,在安全稳妥的前提下,也要支持辖区内的P2P企业做大做强。

明面上说,这是支持互联网金融健康发展,提高整个社会的融资效率,利国利民。

实际上,企业做大了,就能给地方带来更多税收。

再说,监管一家待收100亿的大平台,要比监管100家待收1亿的小平台容易多了。

都是混口饭吃,地方金融办的科长科员们也一样。

说到底,监管层的诉求和平台一样。

第一,你要让我把官位坐稳(你要允许我稳稳地赚钱)。

第二,我要尽可能多收税(我要尽可能多赚钱)。

天下熙熙,皆为利来,政府也一样。

站在地方政府角度看,因为不合规就直接一巴掌拍死,少了税收,少了GDP,少了就业岗位,多了很多社会不稳定因素,明显划不来。

但又不能不管,就得三不五时去查一查,敲敲木鱼,再看看有啥油水可以榨的。

比如办法规定平台不许自担保,但地方政府又不希望有风险,那就引入第三方保险公司的履约保证险嘛,把投资者收益切一块给保险公司,这样保险公司有的赚,地方政府也放心。

当然,建议引入的肯定是国有保险公司,国企掌舵人本质上是官员,有钱大家一起赚,你懂的。

从之前十几个点,下滑到7、8个点,可以了,知足吧,银行才给你4、5个点,你们这帮屁民还想怎样?

想发财?炒股去呀,合法“赌”场,输了活该,你也没法闹事。

另外,不同地区,金融发展水平不同, 税收构成不同,所以在执行央行银监会的文件精神时,尺度也不一样。

北上深是金融中心城市,政府税源充裕,不差你这点钱,所以对P2P的监管就会相对严格,全国的P2P监管落地执行,北上深三地金融办的做法往往成了风向标。

所以也怪人人聚财倒霉生在深圳,碰到了最严的地方监管。

但一些经济相对落后的地区或城市,尤其是金融业不怎么发达的地方,如果好不容易搞起了一两家具有全国影响力的P2P平台,就会当成宝贝,监管尺度就会相对放松。

经济越发达,法制越健全,政府越透明

经济越落后,关系越重要,政府越XX

这次我去深圳调研,发现深圳出租车和专车司机已成惊弓之鸟,后排不系安全带也要罚款,福田站违章停车要罚1000元一刚!

但这样的城市,交通才管的好。

就像上海外环内全天禁鸣喇叭,上海司机已养成习惯,出了外环也极少听到喇叭声。

一线和二三四线的真正差距,体现在这些软实力上。

北上深和纽伦港的差距,同样体现在这里。

所以如果你不了解平台底细,建议优选总部在北上深的大平台。

提问7:如何理解29号文?

搞明白了上面这些背景知识,再来看29号文,就很好理解了。

在监管层与平台的反复博弈过程中,这无非是监管这边落下的又一步具有明显进攻意味的棋子。

上一步类似影响力的棋子,是去年底对现金贷的一纸禁令。

29号文中,除了由于部分地方金融办监管不严,而对之前已出台的政策进行重申,比如不许搞交易所项目,真正有杀伤力的是不许穿马甲搞私募信托等资管项目。

金融是特殊行业,一不留神就要出大岔子,不是阿猫阿狗都能碰的,所以必须有牌照,古今中外皆如此。

有些P2P平台没有资管牌照,也在网上偷偷卖这些项目赚钱,当然是违规的。

为了避免有平台再打擦边球,29号文规定,哪怕把P2P和资管业务剥离开,分别成立不同实体,也不行,必须把剥离后的实体视为原网贷机构的组成部分,一并进行验收。

但如果你原本就有资管牌照,就不怕了。

所以说,平台和监管层之间的博弈,表面上看是监管步步紧逼,平台见招拆招,实际上是监管层故意采取小步渐进式的压缩战略。

先把Flag立起来,但没有马上执行,而是一点点压缩不规范平台的生存空间,压缩到最后,有些积极配合整改的,达标了,给你发牌照;有些积极配合整改的,但还是没达标,先通融一下,毕竟态度是好的嘛;有些不配合整改的,往往都是小平台,政府也不怕把你搞死,因为维稳风险可控。

这就像我国的税法制度一样,苛捐杂税数不胜数,正常企业要活下去,多少会有些可以抓小辫子的地方,平时税务不来查你,是因为你体量小,税务派人查账成本高,划不来,但如果你不听话,想要搞死你,总有办法的。

提问8:6月底还没完成整改的P2P,

去年12月下发的57号文(《关于做好P2P网络借贷风险专项整治整改验收工作的通知》)要求,各地要在2018年4月底之前完成辖内主要P2P机构的备案登记工作,6月底之前全部完成。

也就是说,P2P专项整治整改验收工作,在2018年4月-6月。

4月初下发的29号文,就是对去年57号文的进一步落地指导。

告诉所有还抱着侥幸心理的平台,抛弃幻想,认真整改。

但接下去这3个月,地方金融办真能完成所有平台的验收工作吗?

中国的监管是父权式的。

就像力哥管教小小力一样。

小小力无理哭闹,我会讲道理,讲道理还不听,我会威胁他再哭闹爸爸就要打屁股了,但是不是这句话说完,小小力继续哭闹,我就马上开揍呢?

我会很严肃说第二遍……

可能还会更严肃说第三遍……

但我的忍耐总是有限的,如果孩子还不听话,总有一次,我就真扒裤子了。

一样的道理,政府不打死你,不是政府不能、不会、不敢打死你,而是还不想马上打死你。

但每次政府总要做出一副“这次我是来真的,你再不听话就要打死你”的样子。

2016年的办法说好就给一年过渡期,2017年8月到期后,不合规的平台有马上给弄死吗?

现在说2018年6月底要完成验收,通不过验收的就会马上给弄死吗?

你别以为地方金融办有多大,真正管P2P整治验收工作的基层公务员可能压根没几个人,验收工作量非常大,所以很多地方肯定在6月底前完成不了辖区内全部平台的验收工作,备案一定会分批次。

继续走“高调威胁+小步紧逼”的套路。

如果通不过备案的平台还有好多,按通知要求,统统定性为从事非法金融活动,马上予以取缔,封禁网站,下架APP,吊销工商营业执照,把人家赶尽杀绝,就算平台不闹事,投资人也要找政府算账的。

但如果只有少数小型平台还不合规,那就给予安乐死,社会维稳压力就小很多。

按照现在的整改要求,到6月底,目测还有一大批有影响力的大平台很可能无法完全达标。

说到底,这不是经济问题,是政治问题。

往大里说,改革开放也是按照这个套路一点点搞起来的,先放养,再收割,一切尽在掌握,在需要的时候,可以轻松玩死你。

提问9:获准备案的平台就能放心投资吗?

这是2016年出台的管理办法里就明确要求的。

发牌照并不是政府对你企业商誉的背书,更不是政府对你产品风险的背书,而仅仅是宣布一件事。

我允许你做这盘生意,并且,你归我管。

今后如果平台出事了,就找当年验收该平台的官员问责。

所以能否获得备案和你投资的P2P是否100%安全没有必然联系。

没通过备案的平台不一定不安全,通过备案的平台也不一定就安全。

还记得力哥在《楼继伟说“收益超6%都是骗子”?我们还咋理财》一文里说的吗?

收益超过6%,还要100%保本保收益,在中国,不存在的。

就像去年很多平台拿银行存管说事,暗示投资者,上了存管就是真靠谱,真安全。

开玩笑,银行存管只是你在这行生存下去的标配。

现在有些路子野的平台敢直接暗示投资者,自己能第一批通过备案,获准备案就是真靠谱,真安全了。

呵呵,拿着鸡毛当令箭,也是吃了熊心豹子胆。

就算你家PR和地方金融办官员私交再好,知道自家过备案没问题,现在这么敏感的时期,也不能这样大鸣大放说吧。

这种缺心眼的平台,建议大家就别碰了。

XX平台能不能过备案,这种话力哥也不敢大鸣大放说,只能私下会员提问时透露下我的看法,目测今晚力哥QQ消息又要炸了……

在中国,有些话,政府可以说,你不能说;有些话,必须等政府先开口,你才能跟风说。

今天P2P一线梯队已经很明显了,就那么十几家,二线梯队也就几十家,大概率都能给备案。就算无法第一批通过,之后也总有办法搞定的。

无非就是多花点钱买牌照的事。

说句更露骨的,就算平台怎么整改都无法达标,也可以花钱把其他小地方的已通过验收获得备案的平台买下来。

现在不少小平台就在做这种事,也没啥真实业务,但是一切合规,就等着通过验收后卖给大平台赚一票,没毛病。

所以,真的,备案不是你投资P2P的护身符,别迷信。

说到底,监管是把双刃剑。

投资的安全系数提高了,也就意味着投资的成本提高了。

银行要扒一层皮,保险要扒一层皮,审计税务律所要扒一层皮,又不许放高利贷(年息不能超过36%),公司要养那么多人,租那么高大上的CBD办公场所,还要疲于应付监管,社会对P2P妖魔化那么严重,对外营销品宣还要留有充足预算,自己还得有可观的盈利空间,不然以后没法上市讲故事,最后真正给到投资者的收益,可不就少了很多吗?

被戴上重重紧箍咒后,P2P距离“普惠金融”的初心也将渐行渐远。

屌丝理财神器,未来总有一天,终将泯然众人吧。

这两年,力哥越来越觉得,投资理财市场的主要矛盾,不再是投资者追求高收益和厌恶高风险之间的矛盾。

而是投资者追求更高的财产性收入,和政府厌恶高风险,宁可老百姓统统无法靠投资理财赚到钱,也要最大限度保证金融稳定和社会稳定之间的矛盾。

民族复兴有我,屌丝逆袭无望。

    之前P2P行业很不规范,跑路的情况极多,所以任何科学的解释,都不能直观的解读骗子的套路,所以我这里只简单分析一下。

    P2P,英文person-to-person(或peer-to-peer)的缩写,即个人对个人,又称点对点网络借款。简单来说,就是个人的钱,汇总到平台的账户,然后再借给需要钱的人。

    简化版的资金流是这样的:很多个人的钱---》P2P平台账户--》借款人---还款给平台--》平台给存款人利息

    实际运作中的P2P平台,资金流要复杂的多,存款这一环节非常简单,平台拿到的钱会给员工发远高出社会平均工资的高工资。平台的高管也会挪用资金,购买奢侈品,房产,豪车,或者包……,嗯,不是包饺子,会花很多钱。往外借款时,就会扣除一定的手续费,不仅仅将钱借给个人,将资金借给一些企业也是有的。

    P2P的利息是非常高的,之前来说远高于年利率36%的高利贷标准,一般都是按月计算,一年下来400%的都有。

    由于国内信用体系还没有建立起来,到了还款环节,有老老实实按月还款的,自然也有赖账跑路的。在这个年代,一个人想隐身的话只需要换个住处,换一个手机号。

    所以P2P平台虽然享受着世界上最高的利息回报,但是内部的消耗加上坏账的增加,当存款速度不足以弥补亏空时,就会自然选择跑路。

    这也是跑了一家又一家,P2P们跑路乐此不疲的根本原因。

    财智成功:加百利网创立者,20年农村生活,北漂十年,跨IT、企业培训、媒体职业经验,长期每天阅读30万字+,民间经济思考者,公众号(加百利点靠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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