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法违约责任条款的规定?

在合同违约金方面有什么样的规定?

问题详情:合同违约金的规定

推荐回答:合同法对于违约金问题的主要规定如下:

(1)如果合同当事人在合同中没有约定违约金的,违约金等于违约所造成的实际经济损失。

合同法第一百一十三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给对方造成损失的,损失赔偿额应当相当于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但不得超过违反合同一方订立合同时预见到或者应当预见到的因违反合同可能造成的损失。
经营者对消费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规定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2)合同法规定当事人可以对违约金进行约定。

第一百一十四条 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
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增加;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适当减少。
当事人就迟延履行约定违约金的,违约方支付违约金后,还应当履行债务。

《合同法》第114条第2款规定:“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增加;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减少。
”要正确适用该条,关键在于正确解释该条违约的性质。

该条规定的违约金属于约定的违约金,而不是法定的违约金,没有争议。
但该条规定的违约金性质上是属于赔偿性违约金,还是惩罚性违约金,亦或二者兼有,则没有形成一致意见。

大多数学者认为,该条款规定的违约金,在实质精神上是以赔偿违约金为原则的。
理由是违约金与损失悬殊时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增减,违约金是对损失额的预定。

另外合同法解释二还有规定,条文如下:

第二十七条 当事人通过反诉或者抗辩的方式,请求人民法院依照合同法第一百一十四条第二款的规定调整违约金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第二十八条 当事人依照合同法第一百一十四条第二款的规定,请求人民法院增加违约金的,增加后的违约金数额以不超过实际损失额为限。
增加违约金以后,当事人又请求对方赔偿损失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第二十九条 当事人主张约定的违约金过高请求予以适当减少的,人民法院应当以实际损失为基础,兼顾合同的履行情况、当事人的过错程度以及预期利益等综合因素,根据公平原则和诚实信用原则予以衡量,并作出裁决。

当事人约定的违约金超过造成损失的百分之三十的,一般可以认定为合同法第一百一十四条第二款规定的“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

合同法的违约责任有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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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荐回答:《合同法》第107 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根据该条款,违约情形划分为两大类:第一类是不履行合同义务,第二类是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
所谓不履行合同义务,又称毁约行为,指债务人拒绝履行任何合同义务。
所谓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是指迟延履行合同义务、履行合同义务有瑕疵或者不完全履行合同义务的行为。
其中,迟延履行合同义务,是指在合同规定的期限届满后,债务人无正当理由仍未履行合同债务。
如果合同未对履行期限作出规定,那么债务人在债权人提出履行催告后仍未履行债务的,则构成了履行迟延。
所谓履行合同义务有瑕疵,是指合同债务人所作履行不符合合同规定的质量标准。
不完全履行合同义务主要指部分履行、履行方法不当、履行地点不当及其他违反合同附随义务的行为。
违约责任的形式,即承担违约责任的具体方式。
对此,民法通则第111条和合同法第107条做了明文规定。
合同法第107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据此,违约责任有三种基本形式,即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和赔偿损失。
当然,除此之外,违约责任还有其他形式,如违约金和定金责任。

有关《施工合同法》规定的违约金方面有哪些内容?

问题详情:施工合同法。

作为一个购物平台,存在一下情况真的是不太相信呢!

缺货是每个卖家都会出现的问题,尤其是在商品热销阶段,短时间内市场需求过大,导致卖家不能及时补货,也不能及时把货物给买家送去。

很多卖家有可能因为订单过多,漏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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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法关于违约金标准?

问题详情:合同法关于违约金标准

推荐回答:合同违约金不得高于实际损失的30%,但是签订合同时一般可以约定合同金额的20%。

当事人主张约定的违约金过高请求予以适当减少,人民法院应当以实际损失为基础,兼顾合同的履行情况,当事人的过错情况,以及预期等综合因素,根据公平原则和诚实信用原则予以衡量,并作出裁定。

当事人约定的违约金超过造成损失的百分之三十的,一般可以认定为过分高于实际的损失。

在实务中,违约金是根据双方的实际情况可自主约定的,没有明确的比例,只要不是特别高于实际损失都有效。

淘宝物流信息追踪上的卖家发货操作时间,阿里有没有什么规定?

问题详情:首先还是得说个人比较适应淘宝,但最近买了件货,5月29下单,然后因为看不到信息变化,问客服也问不出什么情况,所以个人感觉卖家实际上没有发货(直觉,不一定对),到了6月2号就要求退款,因为离9天的时间已经很久了,但现在退款很不顺,有小二要求先退货,也有小二说是选错退货类型,还要等关闭了,再重新申请,心噻。
问题来了,一般情况下按要求卖家应该满足什么情况,才点击发货,阿里有没有什么规定呢?

推荐回答:谢谢邀请 ,我觉得应该是七天时间可以随便发货 ,之前买过一个苹果4s当时价格是3755 是2014年,我用天猫购买了一部 钱很早就转过去了 缺迟迟不发货,跟卖家联系 卖家一直说正在补货 等的我非常生气 哭等一个星期 最后好像系统可以自动退款吧 钱都又回来了 白白浪费我一个星期 我不知道大家遇到过没有 从哪以后,从不在天猫,淘宝买碰到东西,也不用支付宝,那个时候我在北京市平谷区 京东商城不是说很熟悉 但是他有一个货到付款,我就下了个单 第二天就到了 各有各的好 天猫一般售后要好 毕竟你可以给他点星星 京东就不一样 你给他点一颗星 店家可以无视你 不过后期都添加了京东客服介入,你要投诉店家 ,京东是不介入的 但是你得不到解决 点击要求京东介入 那么京东售后就会给你打电话,效果蛮不错的!

合同法的违约责任有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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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届人大二次会议上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60条规定:“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全面履行自己的义务。
”这种义务往往是以违约责任的强制力为后盾。
它是当事人之间具有法律约束力的保障,不仅可以促使当事人全面履行自己的义务,起到避免和减少违约行为发生的预防作用,更为重要的是在发生违约行为后,通过追究违约方的责任,使守约方的损失得到补偿,保障交易安全。

一、违约责任的归责原则

民事责任的认定必须依循一定的归责原则,包括合同法的违约责任。
违约责任的归责原则,是指根据违约的具体事由确定违约责任承担的法律原则。
换言之,根据具体情况来确定行为人是否承担违约责任的法律原则。
归责原则是指在进行违约行为所导致的事实后果的归属判断活动时应当遵循的原则和基本标准。
我国合同法关于违约责任的归责原则采取了二元立法模式,即总则中的严格责任与分则中的过错责任相结合的立法模式。

严格责任原则即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严格责任并不以过错为要件,被告是否具有过错不作为衡量责任承担的依据。
严格责任的损失在于合理补偿债权人的损失,而不在于惩罚过错行为。

过错责任原则也叫过失责任原则,它是以行为人主观上的过错为承担民事责任的基本条件的认定责任的准则。
按过错责任原则,行为人仅在有过错的情况下,才承担民事责任。
没有过错,就不承担民事责任。
这一原则的确立,为民事主体的行为确立了标准。
它要求行为人善尽对他人的谨慎和注意,尽量避免损害后果,也要求每个人充分尊重他人的权益,从而为行为人确立了自由行为的范围体现了对人的尊重;它也有利于预防损害的发生,通过赋予过错行为以侵权责任,教育行为人行为时应当谨慎、小心,尽到注意义务,努力避免损害的发生;它充分协调和平衡了“个人自由”和“社会安全”两种利益的关系。

违约行为形态,是根据违约行为违反合同义务的性质和特点,对违约行为所作的分类。

是指当事人在合同期限到来之后,当事人无正当理由拒不履行合同义务。
当事人不履行合同义务既可以是明示即明确表示不履行义务,也可以是默示即用自己的行为表示不履行义务。

(2)不适当履行合同义务

是指债务人履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标的、数量、质量等。
《合同法》规定,合同履行原则为适当履行原则,是指当事人必须按照合同约定的标的、数量、质量、价款、期限、地点、方式全面履行合同义务。
此种形态大多表现为买卖合同中的质量纠纷。

是指在合同依法成立之后履行期限到来之前,一方当事人明确表示或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义务的违法行为。

违约责任的承担方式也就是违约方当事人承担违约责任的具体方式。

违约金是指按照当事人的约定或者法律直接规定,一方当事人违约的,应向另一方支付的金钱。
违约金的标的物是金钱,但当事人也可以约定违约金的标的物为金钱以外的其他财产。
违约金具有担保债务履行的功效,又具有惩罚违约人和补偿无过错一方当事人所受损失的效果。

所谓赔偿损失,是指合同当事人由于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给对方造成财产上的损失时,由违约方以其财产赔偿对方所蒙受的财产损失的一种违约责任形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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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实生活中,很多人在签订借款合同时,债权人都会在合同中规定违约金条款,那么借款合同违约金条款有效吗?如果是有效的,那么应该怎么确定借款合同的违约金?这对于借贷双方来说都是比较重要的问题。本文介绍一下借款合同的违约金怎么约定。

借款人在借款合同期限届满不能归还借款的,应当承担违约责任。关于违约责任形式,依照《合同法》总则的规定,合同约定有违约金的,依约支付违约金;合同中没有约定违约金的,应当按照约定或国家有关规定支付逾期利息。

银行借款合同一般是由银行一方依据有关金融法律法规及规章制作的格式合同,少有违约金条款的约定。在审判实践中违约金条款多见于民间借贷合同中,有的约定违约金高出借款本金好几倍。

双方当事人约定的违约金数额过高或过低,依照《合同法》第一百一十四条第二款的规定,由当事人提出调整请求,法院不能主动调整违约金。至于借款合同中违约金的调整是否可以由法院依职权调整?有的法官认为借款合同是特殊合同,国家规定的利率是强制性规定,特别是民间借贷合同当事人约定的利息和违约金之和高于银行同类贷款利率四倍的,借款人即使未请求调整违约金的,法院也应依职权进行调整。否则会为民间借款合同的贷款人变相放高利贷提供了规避法律的途径。

从上述分析看罚息区别于违约金,在民间借贷合同中约定的利息或罚息高于银行同类贷款利率的四倍,现行法律规定超过部分无效。综上所述,违约金的上限是有规定的,债权人在追讨欠款时,也要明确哪部分的欠款是收法律保护的。如果欠债人恶意拖欠不还,可以找催天下帮忙要债,催天下为债权人提供债务追讨服务。

在司法实践中合同签订之后双方都有履行合同约定的义务,一方不履行合同时就构成的合同违约,另一方有权要求违约方赔偿违约时造成的损失。那么合同违约责任法条解读?下面由小编为读者进行解答。

一、合同违约责任法条解读

合同违约条款是合同的重要条款,是担保合同全面履行、补偿守约方的损失、惩罚违约方违约行为的重要措施。因为违约条款是合同条款,应当充分尊重合同当事人的意志、体现私权自治的法治原则。

合同双方可以双方协商一致后在合同违约责任中约定如果一方违约将以支付或其它相关损失。关于违约责任的承担方式,我国《》规定了继续履行、赔偿损失、采取补救措施、支付违约金、执行定金罚则等形式。

合同法关于合同违约条款的规定《合同法》第114条规定“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机构予以增加;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适当减少。当事人就迟延履行约定违约金的,违约方支付违约金后,还应当履行债务。”

按我国《合同法》第117条、第118条规定,只有不可抗力可免除合同当事人的违约责任,而且不履行合同一方应当及时通知对方并在合理期限内提供证明。

违约责任的承担对于劳动合同违约责任方式,考虑到劳动合同的特殊性,结合国外劳动合同违约责任方式的规定,主要应以继续履行,赔偿损失为主,以禁令、申明等防范、补救措施方式为辅,违约金和定金方式不宜适用于劳动合同违约责任场合。

二、合同违约责任的法律规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第一百零七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第一百零八条: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义务的,对方可以在履行期限届满之前要求其承担违约责任。

第一百零九条:当事人一方未支付价款或者报酬的,对方可以要求其支付价款或者报酬。

第一百一十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非金钱债务或者履行非金钱债务不符合约定的,对方可以要求履行,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一)法律上或者事实上不能履行;

(二)债务的标的不适于强制履行或者履行费用过高;

(三)在合理期限内未要求履行。

第一百一十一条:质量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按照当事人的约定承担违约责任。对违约责任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照本法第六十一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受损害方根据标的的性质以及损失的大小,可以合理选择要求对方承担修理、更换、重作、退货、减少价款或者报酬等违约责任。

第一百一十二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在履行义务或者采取补救措施后,对方还有其他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

第一百一十三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给对方造成损失的,损失赔偿额应当相当于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但不得超过违反合同一方订立合同时预见到或者应当预见到的因违反合同可能造成的损失。

经营者对消费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的规定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第一百一十四条: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

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增加;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适当减少。

当事人就迟延履行约定违约金的,违约方支付违约金后,还应当履行债务。

第一百一十五条:当事人可以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履行债务后,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无权要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第一百一十六条:当事人既约定违约金,又约定定金的,一方违约时,对方可以选择适用违约金或者定金条款。

第一百一十七条: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根据不可抗力的影响,部分或者全部免除责任,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当事人迟延履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责任。

本法所称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

第一百一十八条:当事人一方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应当及时通知对方,以减轻可能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并应当在合理期限内提供证明。

第一百一十九条:当事人一方违约后,对方应当采取适当措施防止损失的扩大;没有采取适当措施致使损失扩大的,不得就扩大的损失要求赔偿。

当事人因防止损失扩大而支出的合理费用,由违约方承担。

第一百二十条:当事人双方都违反合同的,应当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

第一百二十一条:当事人一方因第三人的原因造成违约的,应当向对方承担违约责任。当事人一方和第三人之间的纠纷,依照法律规定或者按照约定解决。

第一百二十二条:因当事人一方的违约行为,侵害对方人身、财产权益的,受损害方有权选择依照本法要求其承担违约责任或者依照其他法律要求其承担侵权责任。

根据我国合同法的规定,合同违约责任的承担方式有继续履行、赔偿损失、采取补救措施、支付违约金、执行定金罚则等形式。如果读者需要法律方面的帮助,欢迎到华律网进行法律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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