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在职员工期间患结核病,单位是否有赔偿责任

员工在职期间患肺结核,公司有权利辞退员工吗?_百度知道
员工在职期间患肺结核,公司有权利辞退员工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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员工在职期间患肺结核期间享受医疗期,医疗期内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属于违法解除,应该支付劳动者赔偿金和医疗补助金;劳动者享受的医疗期结束后,仍然无法工作的,用人单位提出解除劳动关系合法,但是仍然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和医疗补助金。法律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二)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三)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四)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五)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四项、第五项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第八十七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企业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规定》医疗期是指企业职工因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停止工作治病休息不得解除劳动合同的时限。企业职工因患病或非因工负伤,需要停止工作医疗时,根据本人实际参加工作年限和在本单位工作年限,给予三个月到二十四个月的医疗期:(一)实际工作年限十年以下的,在本单位工作年限五年以下的为三个月;五年以上的为六个月。(二)实际工作年限十年以上的,在本单位工作年限五年以下的为六个月;五年以上十年以下的为九个月;十年以上十五年以下的为十二个月;十五年以上二十年以下的为十八个月;二十年以上的为二十四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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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院的在职护士得了肺结核,属于工伤或职业病吗?收藏
得看是不是在医院传染的,上班期间接触结核病人被传染了,按照劳动法是算工伤的。
医院能让你底薪休假就不错了
感觉护士这个职业好累,某些还危险,我特崇拜每天给打针的护士,我想知道她们真的不怕吗
护士姐姐加油吧,希望一次治愈,我tmd治个结核还一波三折,苦命啊
这个不算,不过就是结核也可以治好啊
外在的伤算工伤,肺结核是内在的伤不算工伤
100%,肯定,毫无疑问,绝对,不算
职业病?想多了
可以治好的!祝早日康复
你也是护士中奖了
同行,我也中奖了
正常,结合科工作的每年都有几个感染
护士从业18年,上个月刚查出来,泪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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