谁知道中国华电湖北华电领导班子有限公司员工服装什么样的

华电湖北发电有限公司黄石热电厂
发表时间: 08:54&&&&来源:中国文明网
&&& 湖北省:中共武汉市委党校、武汉革命博物馆、马应龙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工商银行湖北省分行营业部、华电湖北发电有限公司黄石热电厂、中国工商银行黄石分行、黄石海关、国网湖北省电力公司十堰供电公司、十堰市人民医院、中共十堰市纪律检查委员会(监察局)、国网湖北省电力公司检修公司鄂西北运维分部、枣阳市财政局、襄阳市襄州区国家税务局、宜昌市国家税务局、宜昌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中国农业银行三峡分行、荆州恒隆汽车零部件制造有限公司、荆州海事局、国电长源荆州热电有限公司、荆门市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荆门市供水总公司、国网湖北省电力公司鄂州供电公司、中国建设银行孝感分行、国网湖北省电力公司孝昌县供电公司、孝感市大悟县地方税务局、国网湖北省电力公司红安县供电公司、湖北祥云集团化工股份有限公司、黄冈市蕲春县地方税务局、赤壁市人民检察院、随州市随县审计局、随州市公路管理局、国网湖北省电力公司恩施供电公司、恩施州建始县人民医院、中共仙桃市纪律检查委员会(监察局)、神农架林区国家税务局、长江勘测规划设计研究院、中建三局第三建设工程有限责任公司(本部)、中建商品混凝土有限公司(本部)、中铁大桥局第七工程有限公司、宜昌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湖北省交通运输厅随岳高速公路管理处、安陆市人民法院、当阳市人民检察院、宜昌市长阳土家族自治县地方税务局、湖北省国家税务局(机关)、湖北省中医院、武汉市气象局、湖北省富水水库管理局、中国工商银行恩施利川支行、国网湖北省电力公司技术培训中心、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荆州分公司、湖北省工商行政管理局(机关)、中国船舶重工集团公司第七一九研究所、湖北出入境检验检疫局(机关)、武汉市洪山区珞南街丽岛花园社区、荆门市东宝区龙泉街道土门巷社区、鄂州市凤凰街办澜湖社区、襄阳市隆中风景名胜区、三峡人家风景区、湖北省广播电视信息网络股份有限公司襄阳分公司、荆州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荆州市监利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荆门市京山县国土资源局、黄冈市罗田县财政局、咸宁市国家税务局、中国建设银行随州分行、国网湖北省电力公司仙桃市供电公司、国网湖北省电力公司神农架供电公司、中铁十一局集团第一工程有限公司、湖北省武汉女子监狱、鄂州市工商局城西分局西山工商所、中国建设银行十堰分行、武汉市武昌区南湖街中央花园社区、天门市国土资源局、天门市公安局、潜江市人民检察院、湖北省汉江河道管理局
责任编辑:
湖北省文明网站
全国文明城市名单
全国文明单位名单
全国文明村镇名单
湖北省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办公室主办 联系电话:027—
传真:027- 投稿邮箱:注册资产评估师声明
评估报告摘要
评估报告正文
委托方、被评估单位及业务约定书约定的其他评估报告使用者
评估对象和评估范围
价值类型及其定义
评估基准日
评估程序实施过程和情况
特别事项说明
评估报告使用限制说明
评估报告日
评估报告附件
资产评估师声明
一、我们在执行本资产评估业务中,遵循相关法律法规和资产评
估准则,恪守独立、客观和公正的原则;根据我们在执业过程中收集
的资料,评估报告陈述的内容是客观的,并对评估结论合理性承担相
应的法律责任。
二、评估对象涉及的资产、负债清单由委托方、被评估单位申报
并经其签章确认;所提供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完整性,恰当使用
评估报告是委托方和相关当事方的责任。
三、我们与评估报告中的评估对象没有现存或者预期的利益关
系;与相关当事方没有现存或者预期的利益关系,对相关当事方不存
四、我们已对评估报告中的评估对象及其所涉及资产进行了现场
调查;我们已对评估对象及其所涉及资产的法律权属状况给予必要的
关注,对评估对象及其所涉及资产的法律权属资料进行了查验,并对
已经发现的问题进行了如实披露,且已提请委托方及相关当事方完善
产权以满足出具评估报告的要求。
五、我们出具的评估报告中的分析、判断和结论受评估报告中假
设和限定条件的限制,评估报告使用者应当充分考虑评估报告中载明
的假设、限定条件、特别事项说明及其对评估结论的影响。
评估报告摘要
本摘要内容摘自评估报告正文,欲了解本评估项目的详
细情况和合理解评估结论,应认真阅读评估报告正文。
北京中企华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接受中国华电集团公司
电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委托,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资产评
估准则,遵循
独立、客观、公正的原则,按照必要的评估程序,对华
电湖北发电有限公司的股东全部权益在评估基准日的市场价值进行
了评估。现将评估报告摘要如下:
评估目的:中国华电集团公司拟向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转
让其持有的华电湖北发电有限公司股权,为此需对该经济行为所涉及
的华电湖北发电有限公司的股东全部权益进行评估,为上述经济行为
提供价值参考依据。
评估对象:华电湖北发电有限公司的股东全部权益价值。
评估范围:评估范围是被评估单位的全部资产及负债。包括流动
资产、非流动资产、流动负债和非流动负债。
评估基准日:
价值类型:市场价值
评估方法:资产基础法、收益法
评估结论:
本评估报告选用
资产基础法
评估结果作为评估结论。
具体评估结论如下:
华电湖北发电有限公司评估基准日总资产账面价值为
531,104.90
万元,评估价值为
656,950.71
万元,增值额为
125,845.81
万元,增值
;总负债账面价值为
191,218.07
万元,评估价值为
191,218.07
元,无评估增减值;净资产账面价值为
万元,净资产评
465,732.64
万元,增值额为
125,845.81
万元,增值率为
资产基础法具体评估结果详见下列评估结果汇总表:
资产基础法
评估结果汇总表
评估基准日: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D=C/A×100%
一、流动资产
二、非流动资产
578,237.79
125,827.39
其中:长期股权投资
301,707.29
投资性房地产
其中:土地使用权
其他非流动资产
531,104.90
656,950.71
125,845.81
三、流动负债
四、非流动负债
191,218.07
191,218.07
465,732.64
125,845.81
华电湖北发电有限公司的股东全部权益的评估值为
465,732.64
本评估报告仅为评估报告中描述的经济行为提供价值参考依据,
评估结论的使用有效期限自评估基准日
日起一年有
评估报告使用者应当充分考虑评估报告中载明的假设、限定条
件、特别事项说明及其对评估结论的影响。
中国华电集团公司拟向
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转让
公司股权项目
中国华电集团公司:
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中企华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接受贵公司的委托,根据有关
法律、法规和资产评估准则,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原则,采用资
产基础法和收益法,按照必要的评估程序,对中国华电集团公司拟实
施转让行为涉及的华电湖北发电有限公司的股东全部权益在
日的市场价值进行了评估。现将资产评估情况报告如下。
一、 委托方、被评估单位及业务约定书约定的其他评估报告使用
本次评估的委托方为中国华电集团公司
电力股份有限
,被评估单位为华电湖北发电有限公司。
(一) 委托方
企业名称:中国华电集团公司
(以下简称:
所:北京市西城区宣武门内大街2号
主要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宣武门内大街2号
法定代表人:李庆奎
成立日期:
注册资本:
公司类型:全民所有制
主要经营范围:对外派遣境外工程所需的劳务人员
。实业投资及经营管理;电源的开发、投资、建设、
经营和管理;组织电力(热力)的生产、销售;电力工程、电力环保
工程的建设与监理;电力及相关技术的科技开发;技术咨询;电力设
备制造与检修;经济信息咨询;物业管理;进出口业务;煤炭、页岩
气开发、投资、经营和管理。(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
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二) 委托方
企业名称: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所:山东省济南市历下区经十路
主要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宣武门内大街2号
法定代表人:李庆奎
注册资本:人民币
880,728.98
股票代码:
公司类型:股份制公司
台港澳与境内合资、上市
外资比例低于
主要经营范围:建设、经营发电厂和其他与发电相关的产业;电
力业务相关的技术服务、信息咨询。
(三) 被评估单位简介
企业名称:华电湖北发电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法定住所:湖北省武汉市武昌区临江大道
经营场所:湖北省武汉市武昌区临江大道
法定代表人:
注册资本:
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
主要经营范围:电力、热力、新能
源开发、投资、建设、经营管
理;电力设备及材料加工、销售、电力技术、管理咨询、电力资源综
合利用、环保及其他高新技术。
公司股权结构及变更情况
华电湖北发电有限公司是中国华电集团公司为了管理在湖北投
资的资产而组建的湖北区域公司,由原湖北华电黄石发电股份有限公
司变更而来,由华电集团、黄石电能集团有限公司、黄冈市电力开发
公司、国投资产管理公司、黄石电力集团有限公司、武汉钢铁集团矿
业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鄂州电力有限责任公司、
武汉钢铁集团鄂城钢铁有限责任公司、潜江市电力开发公司、湖北民
源电力实业发展
有限责任公司、荆门市电力开发公司、孝感市浩源电
力实业有限公司和赤壁市新源电业有限责任公司共同出资设立。华电
集团以现金和在湖北区域拥有的股权资产作为出资,其他股东以其所
持有的原湖北华电黄石发电股份有限公司股权资产作为出资。
原湖北华电黄石发电股份有限公司于
日成立,于
日进行变更登记,公司名称变更为华电湖北发电有限
公司,同时公司注册地址由黄石市变更为武汉市,公司性质由股份有
限公司变更为有限责任公司,公司股权结构不变。同时,以原湖北华
电黄石发电股份有限公司的资产为基础,设立了
非法人资格的华电湖
北发电有限公司黄石热电厂(内部核算单位)。
月,华电集团将在鄂投资的除原湖北华电黄石发电股份
有限公司以外的其他八家企业的股权及部分现金,全部增资到华电湖
北发电有限公司,使华电集团的持股比例由
电集团持有在鄂电力企业的股权全部变更为华电湖北发电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
华电湖北公司
日,经华电湖北公司
年股东会暨一届三次董
事会审议决定,根据国家相关政策,采用公司减资的方式处置民源公
司持有公司的股权,民源公司不再持有公司股
权。华电集团的持股比
日,经湖北公司
年股东会暨一届五次董事会
审议决定,原股东鄂州电力有限责任公司将所持有
湖北公司股权
转让给其控股母公司鄂州广源电力资产管理中心,持股比例
华电集团的持股比例维持为
于评估基准日,华电湖北公司的股权结构如下表:
金额单位:
投资者名称
持股比例(
黄石电能集团有限公司
黄冈市电力开发公司
国投资产管理公司
黄石电力集团有限公司
武汉钢铁集团矿业有限责任公司
股份有限公司
武汉钢铁集团鄂城钢铁有限责任公司
潜江市电力开发公司
鄂州广源电力资产管理中心
荆门市电力开发公司
孝感市浩源电力实业有限责任公司
赤壁市新源电业有限责任公司
149,201.2075
公司产权和经营管理结构
华电湖北发电有限公司
控 股 子 公 司
参股子公司 内部核算单位
0.26% 15% 49% 20% 50% 50% 65% 94.26
近三年的财务
和经营状况
被评估单位近三年来的财务状况(母公司口径)如下表
年资产负债表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一、流动资产合计
二、非流动资产合计
327,632.92
387,321.17
452,410.40
三、资产总计
369,461.09
413,073.98
531,104.90
四、流动负债合计
五、非流动负债合计
六、负债总计
108,941.71
191,218.07
七、净资产
所有者权益
260,519.39
被评估单位评估基准日近三年利润表
(母公司口径)
基准日近三年利润表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一、营业收入
减:营业成本
、营业利润
三、利润总额
减:所得税费用
四、净利润
净亏损以“-”号填列
被评估单位评估基准日、
年度的会计报表经毕马威华振会计
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
年度会计报表经
立信会计师事
(特殊普通合伙)审计
并发表了标准无保留意
委托方与被评估单位之间的关系
委托方中国华电集团公司是被评估单位华电湖北发电有限公司
本次股权交易的转让方;委托方
有限公司是本次股权交易
的受让方。
(四) 业务约定书约定的其他评估报告使用者
本评估报告仅供委托方、
业务约定书中约定的其他评估报告使用
和国家法律、法规定的评估报告使用者使用,不得被其他任何第
三方使用或依赖。
二、 评估目的
中国华电集团公司拟向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转让其持有
的华电湖北发电有限公司股权,为此需对该经济行为所涉及的华电湖
北发电有限公司的股东全部权益
进行评估,为上述经济行为提供
价值参考依据。
中国华电集团公司就此事项,于
召开了董事长
办公会,形成了
《中国华电集团公司
董事长办公会议纪要
三、 评估对象和评估范围
(一) 评估对象
根据评估目的,评估对象是华电湖北发电有限公司的股东全部权
(二) 评估范围
评估范围是被评估单位的全部资产及负债。
评估基准日,
围内的资产包括流动资产、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长期应收款、
权投资、固定资产、在建工程、无形资产、长期待摊费用
、递延所得
等,母公司口径的总资产账面值为
531,104.90
元;负债包括
流动负债和非流动负债,总负债账面值为
191,218.07
万元;净资产账
委托评估对象和评估范围与经济行为涉及的评估对
象和评估范
围一致。评估基准日,评估范围内的资产、负债账面值已经毕马威华
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并发表了标准无保留意见。
四、 价值类型及其定义
根据评估目的,确定评估对象的价值类型为市场价值。
市场价值是指自愿买方和自愿卖方,在各自理性行事且未受任何
强迫的情况下,评估对象在评估基准日进行正常公平交易的价值估计
五、 评估基准日
评估基准日是
评估基准日由委托方确定。
六、 评估依据
(一) 经济行为依据
《中国华电集团公司
董事长办公会议纪要
中国华电第
(二) 法律法规依据
1.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根据
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通过的《关于修改
人民共和国海洋环境保护法
等七部法律的决定》第三次修正)
2.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日第十二届全国
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通过修订
3.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
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九次会议通过);
4. 《中华人
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日第十届全
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通过);
5.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通过);
6.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国有资产法》(
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通过);
7. 《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暂行条例》
国务院令第
8. 《企业国有产权转让管理暂行办法》
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
管理委员会、财政部令第
9. 《关于企业国有产权转让有关事项的通知》(国资发产权
10. 《国有资产评估管理办法》(国务院令第
11. 《关于印发
国有资产评估管理办法施行细则
12. 《企业国有资产评估管理暂行办法》(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
管理委员会令第
13. 《关于加强企业国有资产评估管理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
(国资委产权
14. 《关于企业国有资产评估报告审核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
(国资产权
15. 《关于印发《企业国有资产评估项目备案工作指引》的通知》
国资发产权〔
16. 《企业会计准则
基本准则》
17. 《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财政部、国
家税务总局令第
18. 《关于全国实施增值税转型改革若干问题的通知》
19.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土地使用税暂行条例》(
日国务院第
次常务会议通过);
20.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
21. 《协议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定》(国土资源部令第
22. 国土资源部《关于改革土地估价结果确认和土地资产处置审
批办法的通知》(国土资发
23. 《城镇土地估价规程》(
24. 《城镇土地分等定级规程》
(GB/T18507
25. 《房地产估价规范》
(GB/T50291
26. 《湖北省土地管理实施办法》(
年修正);
27. 其他法律法规。
(三) 评估准则依据
1. 《资产评估准则
基本准则》(财企
2. 《资产评估职业道德准则
基本准则》(财企
3. 《注册资产评估师关
注评估对象法律权属指导意见》
4. 《资产评估准则
评估程序》(中评协
5. 《资产评估准则
工作底稿》(中评协
6. 《资产评估准则
机器设备》(中评协
7. 《资产评估准则
不动产》(中评协
8. 《资产评估价值类型指导意见》(中评协
9. 《评估机构业务质量控制指南》(中评协
10. 《资产评估准则
企业价值》(中评协
11. 《资产评估准则
报告》(中评协
12. 《资产评估准则
业务约定书》(中评协
13. 《企业国有资产评估报告指南》(中评协
14. 《资产评估职业道德准则
独立性》(中评协
15. 其他准则。
(四) 权属依据
1. 国有土地使用证
2. 房屋所有权证;
3. 机动车行驶证;
4. 有关产权转让合同;
5. 其他有关产权证明。
(五) 取价依据
1. 国家能源局《电力建设工程概算定额》(
2. 国家能源局《火力发电工程建设预算编
制与计算规定》(
3. 电力规划设计总院《火电工程限额设计参考造价指标》(
年水平);
4. 电力工程造价与定额管理总站《关于发布
版电力建设
工程概预算定额
年度价格水平调整的通知》(定额
5. 国家能源局《
版电力建设工程定额和费用计
算规定的通知》(国能电力〔
6. 《国家计委关于印发
建设项目前期工作咨询收费暂行规
7. 《国家计委、建设部关于发布
工程勘察设计收费管理规定
的通知》(计价格
8. 《国家计委、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关于规范环境影响咨询收费
有关问题的通知》
9. 《国家计委关于印发
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
通知》(计价格
10. 《财政部关于印发
基本建设财务管理若干规定
11. 《国家发展改革委、建设部关于印发
建设工程监理与相关
服务收费管理规定
的通知》(发改价格
12. 《省人民政府关于公布湖北省征地统一年产值标准和区片
综合地价的通知》(鄂政函(
13. 《黄石市土地出让金收取与土地使用权收回补偿暂行规定》
(黄政办发(
14. 《关于公布实施城区及乡镇土地级别与基准地价的通知》
(鄂州价服(
15. 《机动车强制报废标准规定》
商务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
员会、公安部、环境保护部令
16. 评估基准日银行存贷款基准利率及外汇率;
17. 《房屋完损等级评定标准(试行)》
18. 襄阳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站《襄阳工程造价信息》,黄石市
工程建设标准定额站及黄石市建设工程造价协会《黄石工程造价信
19. 《机电产品报价手册》(
20. 企业提供的项目投资概算、设计概算等资料;
21. 企业提供的相关工程预决算资料;
22. 企业与相关单位签订的工程承发包合同;
23. 企业提供的在建工程付款进度统计资料及相关付款凭证;
24. 企业提供的以前年度的财务报表、审计报告;
25. 企业有关部门提供的未来年度经营计划;
26. 企业提供的主要产品目前及未来年度市场预测资料;
27. 企业与相关单位签订的原材料购买合同;
28. 评估人员现场勘察记录及收集的其他相关估价信息资料;
29. 与此次资产评估有关的其他资料。
(六) 其他参考依据
1. 被评估单位提供的资产清单和评估申报表;
2. 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审计报告;
3. 北京中企华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信息库。
七、 评估方法
企业价值评估的基本方法主要有收益法、市场法和资产基础法。
企业价值评估中的收益法,是指将预期收益资本化或者折现,确
定评估对象价值的评估方法。收益法常用的具体方法包括股利折现法
和现金流量折现法。
企业价值评估中的市场法,是指将评估对象与可比上市公司或者
可比交易案例进行比较,确定评估对象价值的评估方法。市场法常用
的两种具体方法是上市公司比较法和交易案例比较法。
企业价值评估中的资产基础法,是指以被评估企业评估基准日的
资产负债表为基础,合理评估企业表内及表外各项资产、负债价值,
确定评估对象价值的评估方法。
《资产评估准则
企业价值》规定,注册资产评估师执行企业
价值评估业务,应当根据评估目的、评估对象、价值类型、资料收集
情况等相关条件,分析收益法、市场法和资产基础法三种资产评估基
本方法的适用性,恰当选择一种或者多种资产评估基本方法。
根据评估目的、评估对象、价值类型、资料收集情况等相关条件,
以及三种评估基本方法的适用条件,本次评估选用的评估方法为:资
产基础法、收益法
。选择理由如下:
华电湖北公司成立于
年,目前共有
家控股子公司(其中
家为电力生产企业),以华电湖北公司本部为管理中心,以
电力生产企业和
家内核电厂为运营核心,公司本部及各子公司能够
提供资产基础法
所需的信息资料,未来收益可预测,具备资产基
础法和收益法
的适用条件,因此,本次对本部和控股子公司采用
资产基础法和收益法进行评估。
由于难以找到与评估对象可比的上市公司或交易案例以及相应
进行市场法比较修正的充分数据,故本次未采用市场法进行评估。
收益法和资产基础法详细如下:
(一) 收益法
本评估报告选
用现金流量折现法中的企业自由现金流折现模型。
企业自由现金流折现模型的描述具体如下:
股东全部权益价值
企业整体价值-付息债务价值
企业整体价值
企业整体价值是指股东全部权益价值和付息债务价值之和。根据
被评估单位的资产配置和使用情况,企业整体价值的计算公式如下:
企业整体价值
经营性资产价值
溢余资产价值
非经营性资产负
长期股权投资价值
经营性资产价值
经营性资产是指与被
评估单位生产经营相关的,评估基准日后企
业自由现金流量预测所涉及的资产与负债。经营性资产价值的计算公
:评估基准日的企业经营性资产价值;
:评估基准日后第
年预期的企业自由现金流量;
:预测期末年预期的企业自由现金流量;
此处为加权平均资本成本
:预测期;
:预测期第
其中,企业自由现金流量计算公式如下:
企业自由现金流量
-所得税率
销-资本性支出-营运资金追加额
营期末资产回收价值
其中,折现率
加权平均资本成本
计算公式如下:
WACC K e d
:权益资本成本;
:付息债务资本成本;
:权益的市场价值;
:付息债务的市场价值;
:所得税率。
其中,权益资本成本采用资本资产定价模型
计算。计算公
e f L c K . r . MRP . β . r
:无风险收益率;
:市场风险溢价;
:权益的系统风险系数;
:企业特定风险调整系数。
溢余资产价值
溢余资产是指评估基准
日超过被评估单位企业生产经营所需,评
估基准日后企业自由现金流量预测不涉及的资产。本次采用成本法进
非经营性资产、负债价值
非经营性资产、负债是指与被评估单位生产经营无关的,评估基
准日后企业自由现金流量预测不涉及的资产与负债。非经营性资产、
负债单独分析和评估。
长期股权投资价值
长期股权投资评估价值的评估方法见本报告第七部分评估方法
之资产基础法的长期股权投资部分。
付息债务价值
付息债务是指评估基准日被评估单位需要支付利息的负债。付息
债务以核实后的账面值作为评估值。
(二) 资产基础法
1. 流动资产
评估范围内的流动资产主要包括货币资金、应收票据、应收账款、
预付款项、应收利息、应收股利、其他应收款、存货。
(1) 货币资金,包括现金和银行存款,通过现金盘点、核实银行
对账单、银行函证等,以核实后的价值确定评估值。
(2) 各种应收款项在核实无误的基础上,根据每笔款项可能收回
的数额确定评估值。对于有充分理由相信全都能收回的,按全部应收
款额计算评估值;对于很可能收不回部分款项的,在难以确定收不回
账款的数额时,借助于历史资料和现场调查了解的情况,具体分析数
额、欠款时间和原因、款项回收情况、欠款人资金、信用、经营管理
现状等,按照账龄分析法,估计出这部分可能收不回的款项,作为风
险损失扣除后计算评估值;账面上的
科目按零值计算。
(3) 预付账款,根据所能收回的相应货物形成资产或
权利的价值
确定评估值。对于能够收回相应货物的或权利的,按核实后的账面值
作为评估值。
(4) 存货包括外购原材料、辅助材料、燃料、外购半成品、在库
低值易耗品,对于正常的存货,根据清查核实后的数量乘以现行市场
购买价,再加上合理的运杂费、损耗、验收整理入库费及其他合理费
用,得出各项资产的评估值。对其中失效、变质、残损、报废、无用
以可变现值
确定评估值。
(5)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是华电湖北公司本部对湖北华电
襄阳发电有限公司的委托贷款。评估人员查阅了委托贷款合同,核实
了贷款单位、金额、利率、期限和利息等事项,以核实后的账面贷
余额作为评估值。
2.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被评估单位的可供出售金融资产为对其他单位的参股投资,其评
估方法参照长期股权投资的参股长投,按评估基准日被投资单位资产
负债表的账面净资产乘以持股比例确定评估值。
3. 长期应收款
被评估单位的长期应收款为对下属电厂的拨付节能减排资金和
委托贷款,在查阅相关凭证、委托贷款合同,核实贷款单位、金额、
利率、期限和利息等事项的基础上,以核实后的长期应收款余额作为
4. 长期股权投资
长期股权投资包括对控股子公司和参股公司的投资。
对于控股的除湖北华电武昌热电有限公司外的长期股权投资,对
被投资企业进行整体评估,其中具备收益法评估条件的,均采用资产
基础法和收益法两种方法,经分析后以最终选用的评估方法得出的被
投资企业股东全部权益价值乘以持股比例得出全资及控股长期股权
投资的评估值。
评估基准日后,华电湖北发电有限公司将持有的湖北华电武昌热
电有限公司的股权转让给中国华电集团公司,本次评估对于该长期股
权投资单位的评估值,根据该对应评估报告的评估结论值乘以持股比
对于参股的长期股权投资,按评估基准日资产负债表中净资产乘
以股权比例确定评估值。
5. 机器设备
对于机器设备主要采用成本法进行评估。
(1) 重置全价的确定
设备购置费
综合运杂费
安装工程费
设备购置价中可抵扣的增值税和运费中可抵扣的增值税
设备购置费
主机设备及主要辅机
设备的价格,如锅炉、汽轮机、发电机、变
压器、给水泵等主要通过向生产厂家咨询评估基准日市场价格,或从
有关报价资料上查找现行市场价格或参考最近购置的同类设备合同
价格确定。
综合运杂费
根据《火力发电工程建设预算编制与计算标准》
关内容,结合设备生产厂家到安装地的距离和采用的运输工具,测算
运杂费率。其中包括了设备从生产厂到工程现场所发生的装卸、运费、
采购、保管等费用。具体计算公式为:
设备运杂费
设备购置费
安装工程费
根据《电力建设工程概算定额》
、《火力发电工程建
预算编制与计算标准》
,计算调整后确定。
根据《火力发电工程建设预算编制与计算标准》
其他费用。其他费用包括项目建设管理费、项目建设技术服务费、生
产准备费、其他费等。
项目建设管理费
《火力发电
工程建设预
算编制与计
(2013 年版)
项目法人管理费
安装工程费
设备购置费+安装工程费
工程监理费
安装工程费
设备监造费
设备购置费
工程结算审核费
安装工程费
工程保险费
安装工程费
项目建设技术服务费
项目前期工作费
安装工程费
设备成套技术服务费
设备购置费
勘察设计费
安装工程费+设备购置费+联合试运转费
安装工程费+设备购置费+联合试运转费
设计文件评审费
项目后评价费
安装工程费
电力工程质量检测费
安装工程费
电力工程技术标准编制管理费
安装工程费
分系统调试及整套启动试运费
安装工程费
生产准备费
生产职工培训及提前进厂费
安装工程费
大件运输措施费
安装工程费
资金成本根据本项目合理的建设工期,按照评估基准日相应期限
的贷款利率以设备购置费、安装工程费、其他费用三项之和为基数确
对于火电机组,按照电力工程单机竣工结算的办法,分别计算资
金利息,其计算公式台下:
建设期贷款利息
第一台机组发电前建设期贷款利息
组发电后建设期贷款利息
其中:第一台机组发电前建设期贷款利息
年初贷款本息累计
第一台机组发电后建设期贷款利息
设备购置费中包含的增值税
文件,对于符合增值税抵扣条件的,按计
算出的增值税从设备重置全价中予以扣减。其计算公式如下:
设备进项税
设备购置价
/1.17×17%+
含税购置价
车辆购置税率
购置价中可抵扣的增值税
对于车辆购置费主要通过查询评估基准日相同品牌相同配置的
车辆报价进行确定。对于车辆购置附加税按照相关规定计算。对于牌
照费等其他费用,按照当地市场行情进行分析确定。
其他机器设
设备购置价
安装调试费
价中可抵扣的增值税和运费中可抵扣的增值税
主要依据《
年中国机电产品报价手册》和设备最新市场成交
价格予以确定,对于不需要安装的设备和运费已经在重置全价中考虑
的设备,相应简化公式;另外根据
文件,对于符合
增值税抵扣条件的,按计算出的增值税从设备重置全价中予以扣减。
)成新率的确定
通过对设备
工程环境、保养、外观、开机率、
完好率的现场考察,查阅必要的设备
运行、事故、检修、性能
考核等记录进
行修正后予以确定。
对于电力专用设备和通用机器设备
主要依据设备经济寿命年限、已使用年限,通过对设备使用状况、
技术状况的现场考察了解,确定其尚可使用年限,然后按以下公式确
定其综合成新率。
综合成新率=尚可使用年限
尚可使用年限
已使用年限
对于电子设备、空调设备等小型设备,主要依据其经济寿命年
限来确定其综合成新率;对于大型的电子设备还参考其工作环境、设
备的运行状况等来确定其综合成新率。
对于车辆,根据
日商务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
员会、公安部、环境保护部联合发布的《机动车
强制报废标准规定》
中规定,以车辆行驶里程、使用年限两种方法根据孰
低原则确定理论成新率,
其中对无强制报废年限的车辆采用尚可使
,然后结合现场勘查情况进行调整。计算公式如下:
年限法成新率
无强制报废年限
尚可使用年限
已使用年限
可使用年限
年限法成新率
有强制报废年限
规定使用年限
已使用年限
定使用年限
里程法成新率
规定行驶里程
已行驶里程
规定行驶里程
综合成新率
理论成新率
)评估值的确定
设备评估值
备重置全价
综合成新率
6. 房屋建构筑物
对房屋、构筑物主要采用成本法进行评估。
计算公式为:评估值
建筑工程费
、建筑工程费的计算:
对于大型、价值高、重要的建
筑物,将评估的建
构特征分类,分为钢筋混凝土框架结构、砖混结构、钢筋混凝土构筑
物、砖构筑物等。选取典型建
筑物,根据初步设计或概算、施工
图、设计变更,依据《电力建设工程概算定额
建筑工程》的计算规
则,计算出基本直接费,并按评估基准日当地建筑材料的市场价格和
电力行业的
调价办法计算材料价差。然后依据《火力发电工程建设预
算编制与计算标准》
计取其他直接费、间接费、计划利润
对于价值量小、结构简单的建
筑物采用单方造价法确定其建
筑工程费。
、其他费用的计算:
依据《火力发电工程建设预算编制与计算标准》
的计算标准,确定其他费用。具体计算如下:
工程或费用名称
项目建设管理费
《火力发电
工程建设预
算编制与计
项目法人管理费
建筑工程费× 费率
建筑工程费× 费率
工程监理费
建筑工程费× 费率
工程结算审核费
建筑工程费× 费率
工程保险费
建筑工程费× 费率
项目建设技术服务费
项目前期工作费
建筑工程费× 费率
勘察设计费
建筑工程费× 费率
建筑工程费× 费率
设计文件评审费
可行性研究设计文件评审费
按建设规模计取
初步设计文件评审费
按建设规模计取
施工图文件审查费
设计费× 费率
工程或费用名称
项目后评价费
建筑工程费× 费率
工程建设检测费
电力工程质量检测费
建筑工程费× 费率
环境监测验收费
水土保持项目验收及补偿费
桩基检测费
电力工程经济技术标准编制管理费
勘察设计费× 费率
生产准备费
生产职工培训及提前进厂费
建筑工程费× 费率
、资金成本的计算
资金成本即建设期投入资金的贷款利息。按照电力工程单机竣工
结算的办法,第一台机组及公用系统投资所发生利息计算到第一台机
组投产,第二台机组投资所发生的利息计算到第二台机组投产
第一台机组发电前,利息
年初贷款本息累积
第一台机组发电后,利息
年实际利率
其计算基数为
建筑工程费
综合成新率的确定
筑物的基础、承重结构
梁、板、柱
、墙体、楼地面、
屋面、门窗、内外墙粉刷、天棚、水卫、电照等各部分的实际使用状
况,确定尚可使用年限,从而综合评定建筑物的成新率。
计算公式:
综合成新率
尚可使用年限
尚可使用年限
已使用年限
7. 在建工程
在建工程采用成本法评
估。开工时间距基准日半年内的在建项
目,根据其在建工程申报金额,经账实核对后,剔除其中不合理支出
的余值作为评估值。在建工程支出无后续支出,也无对应实物的,评
8. 土地使用权
土地评估方法主要有市场比较法、基准地价系数修正法、剩余法、
收益还原法和成本逼近法进行评估。结合本次项目的评估目的和评估
对象的具体情况,主要选择市场比较法和基准地价系数修正法进行评
估。评估方法简要介绍如下:
市场比较法
市场比较法,是根据市场中的替代原理,将待估宗地与具有替代
性的,且距估价期日三年以内的三个市场上交易的类似地产进行
较,并对类似地产的成交价格作适当修正,以此估算待估宗地客观合
理价格的方法。
P= PB×A×B×C×D×E
待估宗地价格
比较实例价格
待估宗地交易情况指数
比较实例交易情况指数
待估宗地估价期日地价指数
比较实例交易期日地价指数
待估宗地区域因素条件指数
比较实例区域因素条件指数
待估宗地个别因素条件指数
比较实例个别因素条件指数
待估宗地年期修正指数
比较实例年期修正指数
基准地价系数修正法
基准地价系数修正法是利用城镇基准地价和基准地价修正系数
表等评估成果,按照替代原则,就待估宗地的区域条件和个别条件等
与其所处区域的平均条件相比较,并对照修正系数表选取相应的修正
系数对基准地价进行修正,进而求取待估宗地在估价期日价格的方
根据《城镇土地估价规程》,采用基准地价系数修正法的计算公
基准地价系数修正法评估的宗地价(基准地价设定开发程度下
的宗地价)=基准地价
×K2×K3×K4×K5×K6±K7
期日修正系数
影响地价区域因素之和
土地使用年期修正系数
容积率修正系数
宗地面积修正系数
宗地形状修正系数
建筑物朝向修正系数
开发程度修正
9. 其他无形资产
根据其他无形资产的特点、评估价值类型、资料收集情况等相关
条件,分别采用不同的方法进行评估:
对于评估基准日市场上有销售的外购软件,按照同类软件评估基
准日市场价格确定评估价值。
对于集团统一采购的
财务软件,各公司只分摊部分费用。
以核实后的账面价值作为评估值。
10. 长期待摊费用
评估人员对长期待摊费用核算内
容、摊销期限等进行了核实。根
据尚存受益月数
长期待摊费用发生额确定评估值。
企业负债包括流动负债与非流动负债,流动负债包括短期借款、
应付账款、预收账款、应付职工薪酬、应交税费、应付利息、应付股
利、其他应付款、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等。非流动负债包括长期
借款、应付债券、
长期应付职工薪酬、递延收益、预计负债、递延所
等。评估人员根据企业提供的各项目明细表,检验核实各项
负债在评估目的实现后的实际债务人、负债额,以账面值确定评估值。
八、 评估程序实施过程和情况
日对评估对象涉及
的资产和负债实施了评估。主要评估程序
实施过程和情况
(一) 接受委托
日,我公司与委托方就评估目的、评估对象和评
估范围、评估基准日等评估业务基本事项,以及各方的权利、义务等
,并与委托方协商拟定了相应的评估计划。
(二) 前期准备
1. 拟定评估方案
2. 组建评估团队
3. 实施项目培训
(1) 对被评估单位人员培训
为使被评估单位的财务与资产管理人员理解并做好资产评估材
的填报工作,确保评估申报材料的质量,我公司准备了《资产评估
企业培训材料》,并派专人对资产评估材料填报中碰到的问题进行解
(2) 对评估人员培训
为了保证评估项目的质量和提高工作效率,贯彻落实拟定的《资
产评估操作方案》,我公司对项目团队成员以《资产评估操作方案》
为主讲解了项目的经济行为背景、评估对象涉及资产的特点、评估技
术思路和具体操作要求等。
(三) 现场调查
评估人员于
日对评估对象涉
及的资产和负债进行了必要的清查核实,对被评估单位的经营管理状
况等进行了必要的尽职调查。
1. 资产核实
(1) 指导被评估单位填表和准备应向评估机构提供的资料
评估人员指导
被评估单位
的财务与资产管理人员在自行资产清
查的基础上,按照评估机构提供的
资产评估申报表
及其填写要求、
资料清单等,对纳入评估范围的资产进行细致准确的填报,同时收集
准备资产的产权证明文件和反映性能、状态、经济技术指标等情况的
文件资料等。
(2) 初步审查和完善被评估单位填报的资产评估申报表
评估人员通过查阅有关资料,了解纳入评估范围的具体资产的详
细状况,然后仔细审查各类
资产评估申报表
,检查有无填项不全、
错填、资产项目不明确等情况,并根据经验及掌握的有
关资料,检查
资产评估申报表
有无漏项等,同时反馈给
被评估单位
资产评估申
进行完善。
(3) 现场实地勘查
根据纳入评估范围的资产类型、数量和分布状况,评估人员在
相关人员的配合下,按照资产评估准则的相关规定,对各项
资产进行了现场勘查,并针对不同的资产性质及特点,采取了不同的
勘查方法。
(4) 补充、修改和完善资产评估申报表
评估人员根据现场实地勘查结果,并和
被评估单位
相关人员充分
沟通,进一步完善
资产评估申报表
,以做到:账、表、实相符。
(5) 查验产权证明文件资料
评估人员对纳入评估范围的土地、房屋、车辆等资
产的产权证明
进行查验,对权属资料不完善、权属不清晰的情况提请企业
核实或出具相关产权说明文件。
2. 尽职调查
评估人员为了充分了解被评估单位的经营管理状况及其面临的
风险,进行了必要的尽职调查。尽职调查的主要内容如下:
(1) 被评估单位的历史沿革、主要股东及持股比例、必要的产权
和经营管理结构;
(2) 被评估单位的资产、财务、生产经营管理状况;
(3) 被评估单位的经营计划、发展规划和财务预测信息;
(4) 评估对象、被评估单位以往的评估及交易情况;
(5) 影响被评估单位生产经营的宏观、区域经济、市场供需因素;
(6) 被评估单位所在行业的发展状况与
(7) 其他相关信息资料。
(四) 资料收集
评估人员根据评估项目的具体情况进行了评估资料收集,包括直
接从市场等渠道独立获取的资料,从委托方、产权持有者等相关当事
方获取的资料,以及从政府部门、各类专业机构和其他相关部门获取
的资料,并对收集的评估资料进行了必要分析、归纳和整理,形成评
定估算的依据。
(五) 评定估算
评估人员针对各类资产的具体情况,根据选用的评估方法,选取
相应的公式和参数进行分析、计算和判断,形成了初步评估结论。项
目负责人对各类资产
评估初步结论进行汇总,撰写并形成评估报告草
(六) 内部审核
根据我公司《资产评估业务流程管理办法》规定,项目负责人在
完成评估报告草稿一审后形成评估报告初稿并提交公司内部
项目集中审核
。项目负责人在内部审核完成后,形成评估报告征求意
见稿并提交客户征求意见,根据反馈意见进行合理修改后形成评估报
告正式稿并提交委托方。
九、 评估假设
本评估报告分析估算采用的假设条件如下:
(一) 一般假设
1. 假设评估基准日后被评估单位所处国家和地区的政治、经济
和社会环境
无重大变化;
2. 假设评估基准日后国家宏观经济政策、产业政策和区域发展
政策无重大变化;
3. 假设评估基准日后被评估单位持续经营;
4. 假设评估基准日后被评估单位采用的会计政策和编写本评估
报告时所采用的会计政策在重要方面保持一致;
5. 假设和被评估单位相关的利率、汇率、赋税基准及税率、政
策性征收费用等评估基准日后不发生重大变化;
6. 假设评估基准日后被评估单位的管理层是负责的、稳定的,
且有能力担当其职务;
7. 假设评估基准日后被评估单位在现有管理方式和管理水平的
基础上,经营范围、方式与目前方向保持一致;
8. 假设评估基准日后被评估单位的
现金流入为平均流入,现金
流出为平均流出;
9. 假设评估基准日后被评估单位的电力市场保持目前的竞争态
10. 假设被评估单位完全遵守所有相关的法律法规;
11. 假设评估基准日后无不可抗力对被评估单位造成重大不利影
(二) 特殊假设
1. 本次收益预测的电价
,评估基准日至
以评估基准
日执行的价格标准确定,
月及以后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关
于降低燃煤发电上网电价和工商业用电价格的通知》(发改价格
号)确定,并以
不变价考虑;
2. 假设公司生产经营所消耗的主要原材料、辅料的供应方式无重
大变化;成本、费用控制
能按相关计划实现;
3. 根据《中外合作建设与经营湖北黄石发电股份有限公司技改工
程协议书》,黄石热电厂用
权益资产向西塞
山一期出资,因此,黄石热电厂和西塞山一期均享有该
的发电权。根据
年西塞山一期与湖北省电力公司签订的《购电
协议》,西塞山一期每年享有
亿千瓦时的基本电量指标,本次
至《购电协议》期结束即
西塞山一期
该合同约定的
电价和电量进行
同时,在本期间,黄石热电厂
机组也持续有核定的基数内发电量指标,并通过
4. 根据《中外合作建设与经营湖北黄石发电股份有限公司技改工
程协议书》和西塞山一期
章程,合作经营期满,西塞山一期
运营性及其
是否按照出资比例分配存
在不确定性。本次
,华电湖北
一期的股权
价值按照出资比例确定
5. 评估基准日时,西塞山二期与西塞山一期存在共用资产,包括
西塞山二期主厂房
用西塞山一期的土地等
假设未来年度仍保
本评估报告评估结论在上述假设条件下在评估基准日时成立,当
上述假设条件发生较大变化时,签字资产
评估师及本评估机构将不承
担由于假设条件改变而推导出不同评估结论的责任。
十、 评估结论
(一) 收益法评估结果
华电湖北发电有限公司
评估基准日总资产账面价值为
531,104.90
万元,总负债账面价值为
191,218.07
万元,净资产账面价值为
收益法评估后的股东全部权益价值为
448,956.82
万元,增值额为
109,069.98
万元,增值率为
(二) 资产基础法评估结果
华电湖北发电有限公司评估基准日总资产账面价值为
531,104.90
万元,评估价值为
656,950.71
万元,增值额为
125,845.81
万元,增值
;总负债账面价值为
191,218.07
万元,评估价值
191,218.07
万元,无评估增减值;净资产账面价值为
万元,净资产评
465,732.64
万元,增值额为
125,845.81
万元,增值率为
资产基础法具体评估结果详见下列评估结果汇总表:
资产基础法
评估结果汇总表
评估基准日: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D=C/A×100%
一、流动资产
二、非流动资产
452,410.40
578,237.79
125,827.39
其中:长期股权投资
301,707.29
投资性房地产
其中:土地使用权
其他非流动资产
531,104.90
656,950.71
125,845.81
三、流动负债
四、非流动负债
191,218.07
191,218.07
465,732.64
125,845.81
(三) 评估结论
资产基础法评估后的股东全部权益价值为
465,732.64
万元,收益
法评估后的股东全部权益价值为
448,956.82
万元,收益法较资产基础
万元,差异率为
本次评估结论选用资产基础法评估结果,即:华电湖北公司股东
全部权益价值评估结果为
465,732.64
万元,主要理由为:
华电湖北公司母公司包括华电湖北公司本部、黄石热电厂和江陵
电厂,本部主要职能是对下属控股公
司及内核电厂进行经营管理,进
行新电力项目的投资
江陵电厂尚处于前期阶段
华电湖北公司
母公司作为投资和管理中心,承担着
新电力项目的
开发与建设任务,是华电湖北公司未来不断发展壮大的基础和投资平
台。由于公司未来开发项目存在不确定性,因此本次评估以资产基础
法评估结果作为评估结论。
根据上述分析,本评估报告评估结论采用资产基础法评估结果,
即:华电湖北发电有限公司的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评估结果为
465,732.64
本评估报告没有考虑流动性对评估对象价值的影响。
十一、 特别事项说明
以下为在评估过程中已发现可能影响评估结论但非评估人员执
业水平和能力所能评定估算的有关事项:
(一) 房屋权属问题
1、部分房产尚未办理房屋所有权证,具体如下:
面积(平方米)
账面值(元)
西塞山一期
126,215,127.1
西塞山二期
151,76,123.36
黄石热电厂
70,493,616.53
9,010,859.08
襄阳发电公司
484,720,264.7
478,296.86
762,701,515.24
、部分房屋证载权利人与评估基准日时企业法人单位名称不一
致,主要由
证载权利人为其公司前身引起
,具体如下:
面积(平方米)
账面值(元)
黄石热电厂
40,238,802.25
襄阳发电公司
42,461,979.25
(二) 本次评估范围内部分独立核算单位占用的土地为划拨地,
目前均已取得保留划拨批复,本次按划拨地进行了评估,具体如下:
面积(平方米)
账面值(元)
黄石热电厂
28,723,475
襄阳发电公司
2,40,892.37
2,93,045.37
28,723,475
(三) 截至评估基准日,华电湖北公司收到财政部的国家节能减
排专项拨款共计
华电湖北公司
本部长期借款
;根据财政部《财企
号》、《财企
华电集团《中国华电财函
号》、《中国华电财函
文件,上述款项中的资本性支出部分,华电湖北公司及下属电厂需在
年内完成国有资本金的逐级转入,期满后仍未落实增资条件的,资
金一次性归还华电集团公司,
华电湖北公司及各电厂的转增资本时
间、增资方式尚未确定,因此本次评估以账面值
(四) 襄阳公司应收襄阳中行胜利街支行的
万元涉诉款项,
至评估报告日湖北
省高级法院的二审判决结果未定,
企业及审计师对
该款项计提了坏账准备,
本次评估对该款项
考虑了相应的风险损失
(五) 根据《中外合作建设与经营湖北黄石发电股份有限公司技改
工程协议书》和西塞山一期章程,合作经营期满,西塞山一期
持续经营及其
是否按照出资比例分配存
在不确定性。本次资产基
础法和收益法均
寿命期进行评估,华电湖北持有的西塞
一期股权价值按照出资比例确定。
(六) 评估基准日时,西塞山二期与西塞山一期存在共用资产,包
括西塞山二期主厂房
用西塞山一期的土地等。本次收益法评估仍按
(七) 评估基准日后,华电
湖北发电有限公司将持有的湖北华电武
昌热电有限公司的股权,转让给中国华电集团公司,本次评估对于该
长期股权投资单位的评估值
该对应评估报告的评估结论值乘以
持股比例确定。
(八) 华电湖北公司江陵电厂一期项目,处于前期阶段,截至评估
报告日尚未取得湖北省发改委核准
,本次采用
法进行了评
(九) 评估基准日后,中国人民银行下调了金融机构人民币存贷款
基准利率,评估报告出具日比基准日同期贷款利率降低
法仍按基准日执行的贷款利率水平确定评估值,收益法考虑
了期后贷款利率调整因素对评估值的影响。
评估报告使
用者应注意以上特别事项对评估结论产生的影响。
十二、 评估报告使用限制说明
(一) 本评估报告只能用于评估报告载明的评估目的和用途;
(二) 本评估报告只能由评估报告载明的评估报告使用者使用;
(三) 本评估报告的全部或者部分内容被摘抄、引用或者被披露于
公开媒体,需评估机构审阅相关内容,法律、法规定以及相关当事
方另有约定的除外;
(四) 本评估报告经资产评估师签字、评估机构盖章后方可正式使
(五) 本评估报告经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或所出资企业备案后
方可正式使用;

我要回帖

更多关于 华电湖北分公司领导 的文章

 

随机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