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点纠纷请教下。个人简单租房合同范本类的

本人08年通过中介在一王姓女士手中购买一套某学校的新建宿舍楼房,在与中介和王女士的三方合同中,注明是包办房产证的,王女士也收取了两万多的差价。08年底房子交付使用时又和该学校签订了协议,注明在一年内办房产证。但一年期快到,近来知道该房产因各种原因根本无房产证可办,故想找王女士补偿相关损失,但她人已不在本市,电话也换了,找不到... 展开

本人08年通过中介在一王姓女士手中购买一套某学校的新建宿舍楼房,在与中介和王女士的三方合同中,注明是包办房产证的,王女士也收取了两万多的差价。08年底房子交付使用时又和该学校签订了协议,注明在一年内办房产证。但一年期快到,近来知道该房产因各种原因根本无房产证可办,故想找王女士补偿相关损失,但她人已不在本市,电话也换了,找不到人。本人想对王女士、中介、学校提起诉讼,但担心王女士提出解除合同,即她退还我的购房款,我把房子还她。房子我已装修得很好,且现在房价也高出许多,如果解除合同,她按原购房款加装修费退还给我,那我不是损失更大。想请教一下法律高手,这种情况下法院一般会判决退还的房款是按原价还是按现在的市场价来退还呢?我只是想要回点损失,并不想放弃这套房子,有什么其他办法吗?

问问学校问问开发商,可以找他们的原因,因为他们给你承诺的一年内下证,和原房主没什么关系,他肯定也是当时受学校的影响,如果您要追究的话,就追究他们吧,

有在外面接私活干的兄弟没,请教一下合同该怎么写 [问题点数:0分]

第一次接私活,对方要求提供一份合同草稿,可我根本不知道合同该怎么写,希望兄弟们帮帮忙!

我本身是 Java 工程师出身,写代码至今已超过 15 年,创业也超过 10 年,曾经外包过很多项目给别人,也接过很多外包的项目,现在不接了,只经营电子报发送平台,在二年内累积超过 5000 家企业用户使用。身处在创业圈,只要有创业朋友主动问过我的,我都会和他说如果你能不接就不要接 ( 当然我也知道,如果不是为了活下去,谁愿意接 ? ),因为这其中有太多陷阱,我分享如下给大家作个参考:
今天周末在家宅着,并不是我不想运动,是因为北京的雨雪交加导致我想在家写文章,不过想想给大家写文章还是蛮惬意的,望一眼窗外,看一眼雪景,指尖在键盘上跳动,瞬间有种从屌丝程序员转变成了小姑娘们都羡慕的文艺青年感觉。哈哈,幸好不是什么2B青年。 好了,言归正传,回到程序员接私活的话题上来吧。虽然说程序员都很累,但是热爱程序员的人又累得其所,所以虽然很多程序员都很忙,加班是常事,但是钱哪有挣够的啊,
今天收到这样一个私信问题: 天花板,你好。我是XX大学计算机系的大一新生,我对编程一直非常感兴趣,特别是APP开发。你觉得学习APP开发有前途吗?听说会开发APP的程序员能接到很多私活,甚至能通过接私活实现财务自由。不知道是不是真的? PS:公开此条私信已征得本人同意 看到这个私信之后我最想说的是:做APP能实现财务自由我还上班干嘛。 财务自由 做到财务自由就
相信很多程序员朋友都想通过自己的技能去赚点生活费零花钱,今天的文章就提供给大家一些思路,希望你在学习提高自己编程能力的同时也能赚点钱。
很多人都谈网上接私活这件事,其实大家想法都差不多,现在做软件的那么多,工资也不是那么高了,不像以前学一门语言的人不是那么多,随便进个公司就很吃香,然后每天几个小时,有时候也常常会有点加班,但是会这个的人少啊,工资高啊,待遇好啊。
说起这个经历,还是挺难忘。背景还是上家公司(名字问题,误以为是另外一家公司,发现同事不错,就没走了。),刚开始自己没有技术组,外包出去的项目,接手的时候那套系统,唉,真破。BUG不断,错漏百出。好了,开始接触外包公司了。交接给我的时候可好说话了,艾玛哥哥就屁颠屁颠的花了两三天弄了个PRD给他们,后来周四给他们,额,人家不接受你的AXURE原型和文档。后来他们丢了一套自己的文档。也就是这PPT格式的P
去年有对一些众包平台进行过比较分析,今天再回首看有一些平台已经很遗憾地停止服务了。但同时,也新增了一些平台来提供服务。
在哪里接啊,请各位大神指点
前言先上妹子,Coding才有力气。。。    “世界上有10种人,一种是有妹纸的,一种是懂二进制的。”是的,这就是程序员的世界。在外人眼中,程序员敲几行代码就能拿到不错的薪水,理所应当的要掌握所有与计算机相关的技术,尽管很多时候只是让他们来修电脑...但是,程序员背后的辛苦只有自己知道。面对越来越高的房价和物价,“接私活儿”成了程序员之间热议的话题,而且有了钱,才能有妹子。。。
码客帮:/ 猪八戒:/ 实现网:/ coding码市:/ 解放号:

  我于去年九月在浙江丽水莲都区一家房产中介的介绍下购买了位于丽水莲都区白云小区的某二手房,2017年9月下旬签合同并付定金5万元,同年10月中旬再支付40万首付。之后一周左右,中介打电话告诉我房子不能过户。理由是房东告他前妻,结案之前双方财产被冻结,不能买卖(后面得知真正的原因是房子早在2010年就被查封)。我随后赶去中介店里,要求房东归还40万,保留定金5万元,等他房子能过户再继续履行合同。房东说钱已用完,他没想毁约,约定的交房时间也还早,让我们等他结案后过户。中介说,房产证压在他那边,,交易不会有问题,只是过户稍微晚点,也让我等。钱要不回来,诉诸法院需要的时间比等待的时间还长,没办法,我只能等。先是说2018年1月结案,结果结案之后又说他前妻上诉,还要再审理,3月底出结果。3月底,中介打电话跟我说房东前妻另案告房东近两百万,房子确定不能过户,让我找律师去商谈。商谈的结果是房东答应在三天内把45万还给我。但是三天之后又要求再给他一个礼拜,一个礼拜之后还是分文未还(我曾跟他说筹到多少还多少)。于是4月中旬我到派出所告房东诈骗。派出所认为诈骗不成立,给出不立案通知。但在派出所的调解下,房东同意5月30日还我45万。然而到了5月30日房东再次食言。无奈,5月31号我将房东、中介经纪人、中介公司以及中介公司经营者告上法庭。6月14日法院立案,8月23日开庭,双方同意调解。不料法官刚一宣布散庭,中介公司经营者马上当众朝我吼叫,指责我把他告上法庭,然后愤而离去。这让我气愤难耐,也深深地明白,这不仅仅是金钱上的纠纷,更是法理上的较量!所以我将事情原委发布网上,恳请大家献策,帮助我捍卫我的合法权益。我有几个问题请教法律专家:

  第一,合同是否有效。法庭上有声音:签订合同之前房子已被保全,合同无效。法庭上也有另一声音:在签订合同之前,法院虽能查到保全信息,但都是已经还钱解决好了的,只是记录尚未消除,在我付完45万之后到12月份之间不存在过不了户的问题(12月份房东前妻保全了房东的房子)。请问,我该如何求证至今在法院上尚有记录的合同之前的保全信息到底只是记录,还是事实?法院、房管中心、国土局都有这方面的记录,哪个地方出具的材料可以成为证据?

  第二,合同无效是不是只能主张要回45万元?《合同法》第58条规定,当合同被确认无效后,如果由于一方或者双方的过错给对方造成损失时,还要承担损害赔偿责任。如果法庭执意不支持这个损害赔偿,我该怎么办?

  第三,开庭前法院驳回我申请房屋差价评估的请求,这成了法庭上被告律师诟病的对象,那么如果我自己请评估公司评估的话,是否有效?

  第四,合同里没有明确中介的责任,中介是不是就没有责任?房东固然可恶,但是如果遇到专业、负责的中介到房产中心问一下,这个事情也不会发生(我是初次买房没有经验,中介跟我说房产证在他那就没问题,我听信了,否则我一定去查)。情理如此,但是否有相应的法律依据?我不想再让对方这样理直气壮怒气冲冲当众指责我!此次,在法官和律师的建议下,先撤销了对房产中介的起诉,准备另案起诉。

  第五,房东有处与前妻的房产定于九月上旬拍卖,显然,在此之前判决下来的话,,我拿回钱的几率比较高,请问我是否有法律依据能够请求法官拍卖之前判决?

  事情发生已经快一年了,房子并非完全不能过户,而是房价涨了,大家都懂的。今日几位被告律师都辩称房子没有增值,其实在网上查一下去年9月末丽水市莲都区白云小区(大洋路小学学区房)80多平方的房价和现在同平方数的房价,就可知道对方是多么地大言不惭!房子不想卖了,又以没钱归还为由拒绝还我房款,赔偿我经济损失。这,於法、於理、於情都不容。可是为什么维权那么难呢?正义在哪儿?公道在哪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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