凭什么向银行申请生源地贷款的学生申请生源地贷款的学生人要交保险

商业银行强制借款人购买保险案例
两商业银行强制购房借款人购买“个人贷款抵押房屋保险”
州工商局紧急叫停
恩施新闻网 http://www.enshi.cn 日08:29
晚报讯(记者
胡俊杰)至昨日,州工商局先后向中国农业银行恩施州分行和中国银行恩施分行下达了行政处罚决定书,责令两家银行停止强制购房借款人购买“个人贷款抵押房屋保险”的行为。
据了解,商业银行强制购房借款人购买“个人贷款抵押房屋保险”在全国属普遍现象,而由工商部门责令其停止违法行为尚不多见。
消费者投诉银行违法
日,州工商局接省工商局转办的消费者信访申诉件称:2007年3月在恩施城区一小区购置了一套商品房,在中国银行恩施分行办理按揭手续时,除将该房产作抵押外,还必须花1000余元购买一份个人住房贷款保险。
日,州工商局接消费者申诉称:恩施州农业银行乐园分理处在办理个人住房按揭贷款手续时,要求其必须缴纳个人贷款抵押房屋保险费2000元。
经州工商局初步调查,两家银行的行为涉嫌违反了有关法律规定,州工商局依法立案。
依法查清事实真相
经查:2007年4月至12月,中国银行恩施分行在给恩施市部分楼盘的购房人办理按揭业务中,以降低贷款风险为由,强制购房借款人购买“个人贷款抵押房屋保险”。
2007年1月至8月,中国农业银行恩施州分行恩施乐园分理处在给恩施市部分楼盘的购房借款人办理按揭业务中,以降低贷款风险为由,强制购房借款人购买“个人贷款抵押房屋保险”。
购房借款人因购房资金不足需要按揭贷款,不得不按照银行的要求购买“个人贷款抵押房屋保险”。银行则通知财保恩施分公司开具保单,且保单由银行保管,第一受益人为银行方。
2007年4月至12月,中国银行恩施分行为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恩施州分公司代收购房借款人“个人贷款抵押房屋保险”214份,保险费元,该行共获取代办手续费元。
月,中国农业银行恩施州分行向购房借款人销售“个人贷款抵押房屋保险”共计359份,为财保恩施分公司代收个人贷款抵押房屋保险费元,农行恩施州分行共获取代办手续费元。
是否违法,双方各执一词
州工商局公平交易分局副局长刘慎锐在接受记者采访时称,两家银行在为购房借款人办理个人住房按揭时,利用金融机构的优势地位,设置服务障碍,强制购房借款人购买指定的“个人贷款抵押房屋保险”,违背了《保险法》规定的自愿原则,损害了消费者合法权益。同时,这种行为也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以及国家工商总局《关于禁止公用企业限制竞争行为的若干规定》。
8日上午,记者就上述情况向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恩施监管分局进行了咨询,一位工作人员告诉记者,购买“个人贷款抵押房屋保险”是依照中国人民银行银发[号文件、《个人住房贷款管理办法》规定执行的,银行并没有违规。他告诉记者,即使银行方存在违法行为,执法主体也应是银监局。
湖北震邦律师事务所朱荣茂律师则声称,“个人贷款抵押房屋保险”充满了不平等性,有着诸多的违法性。其一,强制购买保险,违反了法律规定;其二,由贷款人作为投保人承担保险费用,受益人却是提供按揭贷款的银行,有失公平。
(见习编辑:成西)
来源:恩施晚报
贷款购车搭售保险 消费者可以说“不”
来源:泉州晚报   小编:fanxinxin   发布时间:
内容导读:&如今,选择贷款买车的人越来越多,而部分车行也推出了一系列的个性化贷款购车方案,并提供代办车保、牌照过户等系列服务。不过,不少车行在市民提车时才告诉消费者须在车行内买保险,有的甚至要求交续保押金,如果消费者不接受,则须放弃车价优惠。工商人员提醒,消费者对车行的强制捆绑、搭售行为有权拒绝。
  购车搭售保险 消费者可以说“不”
  如今,选择贷款买车的人越来越多,而部分车行也推出了一系列的个性化方案,并提供代办车保、牌照过户等系列服务。不过,不少车行在市民提车时才告诉消费者须在车行内买保险,有的甚至要求交续保押金,如果消费者不接受,则须放弃车价优惠。工商人员提醒,消费者对车行的强制捆绑、搭售行为有权拒绝。
  案例 贷款买车被强制保险
  案例一:2013年10月份,李先生在安溪某车行贷款购买了一辆轿车并在该店购买了车辆全险。准备签协议提车时,4S店工作人员却表示,为了防止他在还款期限内不购买全险,需要交2000元的续保押金才行,这部分押金在贷款还清后就会全额退回。提车心切,李先生就交了这笔钱。
  2014年9月份,眼看保险要到期了,车行要求李先生购买整车险。因为已经提前还清贷款,李先生觉得自己没有必要买整车险,表示只想买其中几个险种,遭到4S店拒绝。他于是投诉到安溪县工商局。
  案例二:泉州台商投资区的王先生日贷款购买了一辆汽车,车行收取了2000元保险押金,并表示不在该公司购买保险,保证金不退,如在公司购买保险,则2015年退保险保证金1000元,2016年再退1000元。后来,王先生听说商家收取保险押金属违规行为,要求退回时遭车行拒绝,便投诉到台商投资区工商局。
  调解 车行退回保险押金
  安溪县工商局及台商投资区工商局接诉后立即联系双方当事人了解情况。车行相关负责人表示,保险押金是放贷银行要求按揭购买的车辆,在按揭期间每年的车辆保险应交全保而暂收的,保险押金用于以后商家代为办理抵保险费,多还少补。如果消费者是贷款买车,就须到车行指定的保险公司购买保险,而且要求购买整车险,否则银行不予贷款;但如果消费者全额付款,则可以自由选择保险公司。
  对此,李先生表示,自己去年购车时确实是办理了贷款,也按照车行的要求购买了第一年的车险并缴纳第二年的续保押金2000元,现在自己已提前还清了购款,车行没理由强制自己购买整车险。
  12315工作人员支持了李先生的诉求,并指出该车行搭售车险的行为已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相关规定。最终,车行同意李先生按照自己的意愿选择购买车险。
  同样,经台商投资区工商局调解,商家也同意退回王先生2000元保险押金。
  提醒 经营者搭售商品 消费者有权拒绝
  市工商局相关负责人表示,2014年他们受理的1377件汽车类消费投诉中,有关强制搭售保险的投诉有175件,占了12.7%。
  该负责人表示,车行以“保险押金”名目收取费用,强制消费者的车辆保险由当事人代办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十条“消费者享有公平交易的权利。消费者在购买商品或者接受服务时,有权获得质量保障、价格合理、计量正确等公平交易条件,有权拒绝经营者的强制交易行为。”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十二条规定:“经营者销售商品,不得违背购买者的意愿搭售商品或者附加其他不合理的条件。”
  福建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办法对搭售行为也做了相应规定:第九条“消费者在购买商品或者接受服务时,可以通过平等协商确定交易价格以及其他交易条件,有权拒绝经营者的强制交易行为”;第十七条也规定“经营者不得强迫消费者购买、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务;不得违背消费者意愿搭售商品、增加服务项目或者附加其他条件;不得对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进行虚假的陈述和欺骗性的演示、劝说等消费诱导活动。”
  该负责人表示,案例一中,消费者李先生虽然在购车时同意了在该车行购买车险并交纳2000元的续保押金,但在消费者已经提前还贷的情况下该车行强制消费者购买整车险的行为是不符合法律规定的,消费者有权拒绝。案例二中车行违背消费者意愿,人为押留保险押金,并设置“办保险才能退押金”这一不合理条件,明显侵犯消费者的自主选择权和公平交易权,涉嫌强制捆绑、搭售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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获取验证码建行房贷保险再遭质疑 第一受益人竟然非本人
  导报记者 /文
  买房子,在办理按揭贷款,却被要求购买数万元的人身产品。杭州的一位客户对于的“搭售”质疑,《市场导报》维权中心近期予以关注。然而一波未平一波又起,相关贷款人经请教专业人士后又发现,自己花钱买的保险,保单上填写的第一受益人竟然不是自己,而是银行。
  【投保人声称蒙在鼓里】
&& &如今已在杭州万科草庄小区购房并落户的胡女士,此前想以女儿的名义买房,并为此找到建行杭州中山支行申请贷款。据说,她们先是被告知,不具备贷款的资格。后来又被告知,如果购买一份“贷款人意外保险”,便可以获得贷款。
  就这样,在购买了一份一年期的贷款人人身保险(金额为23500元)后,建行也很快为她们办好了房贷手续。
  时隔了较长的日子之后,胡女士吃惊地从别人那里了解到,建行的这一做法其实是不合法的,属于违规捆绑销售。为了这事,她与银行进行了交涉。银行方则予以否认,并声称这是客户为享受利率优惠而选择的套餐产品。
  而在此同时,经请教专业人员后,胡女士又发现,保单上关于第一受益人的表述也存在着问题。
  “投保单上的第一受益人竟然注明是:发放贷款的金融机构。这明明是我出钱买的保险,为什么银行是第一受益人?如果你金融机构最先受益,为什么还要我们消费者来替你们埋单?”胡女士觉得很不合理。
  无独有偶,同样在这家支行办理了房贷,同时又花钱购买了贷款人人身保险的李先生也发现了这样的问题。李先生说,之前签合同时,他们并没有留意到这一特殊的条款,而且作为普通(,),除非有特别的提示,否则也不可能发现其中的“奥妙”。现如今,这一问题被提出来后,他细细琢磨,确实觉得极不公平,侵害了投保人的权益。
  “要不是内行人的提醒,我们至今还蒙在鼓里。”胡女士说,就此问题,她向建设银行同样提出过,但对方同样未给出说法。
  【意外险究竟为谁而保】
&&& 根据投保人提供的 《人身保险投保单》,导报记者(维权微信:zjscdbwqzx)查阅发现,关于受益人的有关信息中,第一受益人一栏直接以印刷的文字确定为“发放贷款的金融机构”。在第二受益人栏目,才留出了可供选择的项目,分别为“被保险人的法定继承人”或“指定为以下人员”。
  业主们的上述质疑是否合理?北京盈科(杭州)律师事务所李悦律师接受导报记者采访时予以肯定。李悦律师说,银行擅自将自己作为第一受益人的做法明显违法。因为《保险法》第39条明确规定,人身保险的受益人由被保险人或者投保人指定,银行或保险公司是无权指定受益人的。银行不得利用自身的优势地位,将自己列为第一受益人,以转嫁自身经营的成本和风险。
  针对这一话题,银行方面又是如何看待的?导报记者近日联系了涉事的建设银行中山支行。
  “投保了这一保险后,如果贷款人发生意外,无法偿还贷款,就可以由保险公司来偿付。”银行相关人员起先一再表示,这样的保险,对贷款人是非常有利的。
  既然是让贷款人受益的保险,那么第一受益人怎么没有依照保险法的规定让其指定,而是直接写成了银行呢?记者提出疑问。银行的这位人士犹豫后则又表示,贷款人人身意外保险,实质上是为了保障银行对其发放贷款的安全。
  “既然你们银行为了确保自己的贷款安全,根据谁受益谁出钱的原则,为什么不以自己为投保人,为借款人向保险公司投保人身保险呢?”对于导报记者的进一步发问,该人员未正面回应,但表示会将此问题上报,并适时作出正式的回应。
  【投保方权利不得排除】
&&& 对此事件,浙江工业大学法学院副教授宓明君表示,贷款人要求借款人购买短期人身险产品的行为,既有可能侵害借款人作为金融消费者的自主选择权,亦有可能构成不正当竞争。另外,即使搭售保险产品取得了借款人的同意,但如果这一附属交易加重了借款人在贷款这一“交易”中的负担,则涉嫌侵犯其在接受贷款服务时作为金融消费者的公平交易权。
  另一方面,涉及人身保险的合同,根据《保险法》的规定,指定和变更受益人是投保人和被保险人的合法权利,而保险公司擅自将银行作为第一受益人的做法,显然排除了投保人和被保险人指定和变更受益人的权利。
  宓明君教授指出,根据《保险法》第19条的规定,采用保险人提供的格式条款订立保险合同的,如下条款无效:排除投保人、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依法享有的权利的。据此,这份保单单方面确立第一受益人的内容已构成无效。另外,借款人作为投保人和被保险人,也可以直接通知保险公司要求变更受益人。如拒绝变更的,则可对其提起诉讼。
  宓明君教授还表示,此类现象的实质是由谁来缴纳保险费。银行作为贷款人如果为了保障自己的债权安全,完全可以经借款人同意,以自己为投保人,以借款人为被保险人,以自己为受益人投保人身保险。
  截至发稿之前,导报记者始终未接到银行方面的官方回应。贷款人对此提出的疑问,何时能得到合理的解答?《市场导报》对此将持续关注。
(责任编辑:苏小静 HF002)
12/17 06:3001/26 14:5501/26 14:3001/26 07:3201/25 14:3201/15 12:5601/14 20: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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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公司去银行贷款,还要交人寿(分红型),这是怎么一回事,谁知道,谢谢了
这是强制的搭配行为,你可以向当地银监局(分局)举报。假如你公司向银行贷款,且以你公司财产作抵押,那么银行可以要求你公司财产必须向保险公司投保。
类似问题换一批
儿童的“保险”年龄
大多数儿童保险的投保年龄都以0岁作为开始,但在保险...儿童的“保险”年龄
大多数儿童保险的投保年龄都以0岁作为开始,但在保险行业章程中,这个0岁不是儿童的自然年龄,指的是儿童出生满28天。
遵守“先近后远,先急后缓”的原则
少儿期易发的风险应先投保,而离少儿较远的风险就后投保。没必要一次性买全了,因为保险也是一种消费,它也会根据具体情况而发生变化。
缴费期不必太长
可以集中在孩子未成年之前,在他长大成人之后,可选择自己合适的险种为自己投保,但是保障期可相对较长。
购买豁免附加险
需要注意的是,在购买主险时,应同时购买豁免保费附加险。这样一来,万一父母因某些原因无力继续缴纳保费时,对孩子的保障也继续有效。
切忌重复购买
如果孩子已经上学,学校会统一为他们购买学平险,而一些福利好的单位也会为员工子女报销一部分医药费。因此,家长在为孩子投保商业保先前,一定要先弄清楚,孩子已经有了哪些保障,还有哪些缺口是需要由商业保险来弥补的。
保险期限不宜太长
对于很多资金不是特别宽裕的家庭来说,尤其是大人自己的养老金尚没有储备足够的情况下,考虑孩子的养老问题确实无甚必要。因此,为孩子买保险时,保险期限应以到其大学毕业的年龄为宜,之后就应当由他自食其力了。
大多数儿童保险的投保年龄都以0岁作为开始,但在保险行业章程中,这个0岁...大多数儿童保险的投保年龄都以0岁作为开始,但在保险行业章程中,这个0岁不是儿童的自然年龄,指的是儿童出生满28天。 遵守“先近后远,先急后缓”的原则
少儿期易发的风险应先投保,而离少儿较远的风险就后投保。没必要一次性买全了,因为保险也是一种消费,它也会根据具体情况而发生变化。
缴费期不必太长
可以集中在孩子未成年之前,在他长大成人之后,可选择自己合适的险种为自己投保,但是保障期可相对较长。
购买豁免附加险
需要注意的是,在购买主险时,应同时购买豁免保费附加险。这样一来,万一父母因某些原因无力继续缴纳保费时,对孩子的保障也继续有效。
切忌重复购买
如果孩子已经上学,学校会统一为他们购买学平险,而一些福利好的单位也会为员工子女报销一部分医药费。因此,家长在为孩子投保商业保先前,一定要先弄清楚,孩子已经有了哪些保障,还有哪些缺口是需要由商业保险来弥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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