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多年前买的梦见买了邻居家的房子房子和他家的林山加地.有字据和见证人签字和手印.现在他想要回林山和地.请问可以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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显失公平&以胁迫&哄骗&乘人之危&完全违背了本人意愿的签字有法律效果吗?
上海-嘉定区&10-10 11:25&&悬赏 0&&发布者:etak & 回答:(13)
07年10月份本人46岁时得过腔隙性多发性脑梗,在医院治疗了近一个月,存在着极其严重的后遗症。86年10月本人在结婚前出宅(老宅基四间平房父亲己全部支配给大哥和二哥,由大哥支付一仟元给二哥,老宅基四间平房归大哥一人所有,二哥在三年前己先出宅)申请并在父母的资助下建造了三间平房。
&&&87年9月21日又申请了20平米的灶间。到88年3-4月份进行了建造。
&&&91年10月好像签字过父亲写的一份拨据,当时情况是这样的。91年翻建房子,由平房翻建二层楼房。10月21日一个叫杨光的领队带着四个泥工二个木工共七个人来翻建房子,10月24日早上九、十点钟,正当我忙的脚不踮地脑子里尽占据着杂乱事情时,领队杨光对我说:“东家,砖头快要没有了,你赶快去催砖头”(讲好随叫随到的),不料父亲还有大哥在路上拦住我,要我在一份纸头上签个字,並说你要让我住的放心,只有你签字了&我才可以放心。(翻建前父母和我夫妻三个一起住三间平房,翻建时搬到隔壁邻居家,生怕以后搬不进)我粗略地朝那份纸上描了一眼,说道“这个字我不能签,我只能给你使用权,没有所有权,是非你改成使用权我才签“,父亲二眼一顿反驳说:“三间平房是我出资造的,我应该有权支配”神态有点理直气壮,“虽然你出资有份,但也是我和母亲和前来帮忙的人共同造起来的,这房子.还是属干我的,因为这房子造在我的宅基地上”我耐心地给他解释道”这时,本人的二哥也到来了也对父亲说三间平房是侬给他造的,父亲看到二个儿子都已到场,似乎是一下子增加了底气,威胁地口气对我说:“你不签可以,但侬休想把楼房造成功”面对父亲的强词夺理我感到想当气愤和无奈,一下子意识到问题的严重性,&如果本人不签他们是执意不想让我去叫砖头造房子的&,(因为父亲始终认为这三间平房是他造的,有绝对的支配权)&&&並反复地不知讲了多少遍&哄骗我说,“你签了将来肯定(一间七路正房加一间五路灶间)是属于你的,你放心,今后我会处理好的,如果签了我会怎样…怎样…”&这时耳边又响起施工老板催砖的声音,望着已除去屋面、拆的杂乱无障的残屋,想到施工老板只带着六个人来,时间非常紧迫&,我权衡了一下当前处境,在父亲好话说尽.软硬兼输作用下,迫于无奈的我,&有可能在极不情愿之下签了字,不过也有可能没有签,因为事隔二十六年加上本人十年前得过多发性脑梗,签与没签有点模糊,是非是看到了手写原件才认可签字,本人坚信即使是签了明显显失公平,哄骗、乘人之危而订立的,完全违背了本人意愿的签字是没有法律效果的。
&&&&2008年3月后本人脑梗有所恢复,对以前发生&的一些事&隐隐约约有一些记忆,担心那这份签与没签的拨据产生后遗症就劝父亲解决&这一后顾之忧,父亲信心直足地对我说”现在还未到时候,我现在身体蛮好,再活个七,八年没有问题&。&&&&&&&&&&&&&&&&&&&&&&&&&&&&&&&&&&&&&&&2013年8月底,早上还踦着电瓶车去买油条,回来一下子发生大面积脑梗塞,彻底失去了运动、语言能力,几乎成了植物人,直到9月13日享年86岁去世.父亲去世后本人只能任凭事态发展,没有忘记父亲生前给我讲过的那句话……四年后母亲也在同一日去世,现在本人房子面临着拆迁(房子已初步评估好)二位哥哥要拿着父亲给以的二份,可能是(连同原件)三份拨据准备通过法律途径来解决问题,他们这么做会产生法律效果吗?&&&&&&&&&&&&&&&&&&&&&&&&&&&&&&&&&&&&这份复写件是在母亲去世后在衣柜抽屉里找到的,应该是父亲留给本人的,该份拨据一刷四份,二位哥各人一份,怎么没有看到原件?如果看到了原件至少能够证明本人已在拨据上签过字。可能父亲早己把原件交给了二个儿子的其中一个,也有可能生怕遇到麻烦把手写的原件&自已消毁了。&如果是这样他们兄弟二人是根本拿不出原件来核对的。&&&&&&&&&&&&&&&&&&&&&&&&&&&&&&&&&&&&&&&&&&&&&&&&&&&&&&&&&&&&&&&&&&&&&
&&本人认为父母在属于本人的宅基地上住了三十年的情况下产生这样的拨据是无理取闹,即使是签了字也是无效的,其理由:(一)显失公平,为什么他们都是三间门面而本人只有二间?为何非要常年居住在本人的宅基地上?(二)三间平房是夲人出面申请並建造的,父亲只是资助。(三),&以胁迫、哄骗的手段,乘人之危而订立的,完全违背了本人真实愿意的情况下产生的。&(四)&二十平方灶间父亲无权支配,因为夲人结婚一年多,造灶间时只是利用了三间平房留下的剩余材料,一切费用(包括添置材料)都是我们夫妻支付。夲人厂里到年低一年收入1100元都交给了父母,应该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五)也是出于同情,安慰他们,好让他们安享晚年
&现在他们这么做法院会认同支持他们吗?
&&&&&&&&&&&&&&&&&&&&&&&&&&&&&&&&&&&&&&&&&&&&&&&&&&&&&&&&&&&&&&&&&&&&&&&&&&&&&&&&&&&&&&&&&&&&&&&&&&&&&&&&&&&&&&&&&&&&&&&&&&&&&&&
本人对这一事件的看法
一、&&&父亲的指导思想的偏差是直接造成此拨据产生,他一直认为三间平房是他出资造的,完全有权支配。本人要他改成使用权也遭到他无理拒绝
二、&&&&乘人之危而订立的&&这份拨据产生于本人建房第四天,在只有五个泥工、二个木工,(前后耗时三十六天才算完工)在忙的脚不踮地正要去急催砖头时产生的&
三、&&&&显失公平&&二位哥哥都是三间门面加灶间而本人只有二间,而且一间还属于
&&&&&&&&&共&用,为何非要常年居住在本人的宅基地上?
四、&&&&&假设父亲主动处理(虽然没有亲眼看见)原件来看,说明不希望就此产生法律后果
五、&&此拨据完全可以在翻房之前我和父亲二个人协商签立,为何要等到建房第四天,夲
&&&&&人&忙的脚不踮地正要去急催砖头时,为何还要串通&他们兄弟二人一起来,其目的就是向让本人示威&胁迫、乘人之危
六、&&&父亲可能已意识到自己的做法&已&显失公平&。他刚愎自用,强加于人的做法是直接造成此无理的显失公平的拨据
七,&&&&&&&&&&当初签字后父亲为什么没有给本人&拨据?&&&&&&&&&&&&&直到母亲去世后才在衣柜抽屉发现此拨据&&,而且还设有手写原件。
&八,&&&本人仔细看了下拨据内容,母亲没有签字的痕迹,和手印,当时母亲是一个完全具有民事能力的人,父亲怎么可以剥夺她签字的权力而一个人替代&。缺少见证人签字,此拨据虽然可以不公证,但也&不能没有证明人吧&&
&&&&&&&&&&&&&&&&&&&&&&&&&&&&&&&&&2017年10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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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徐汇区]
回复时间:
若确实存在显示公平乘人之危等情形,则可以依法维权。
[上海-虹口区]
445833积分
回复时间:
协商不成,可起诉要求确认你父亲写拨据无效。若需帮助,可来电或预约当面洽谈。
张向锋律师:您好!本人已把资料及协议内容通过邮箱发送给您,请查收。静候您的佳答
[四川-成都]
1085726积分
回复时间:
显失公平&以胁迫&哄骗&乘人之危&完全违背了本人意愿的签字的协议属于可撤销的协议。从签字后一年内行驶撤销权。
行驶撤销权,需要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承担举证责任。否则很难得到支持。
[四川-成都]
569052积分
回复时间:
您好,一、根据合同法规定,受胁迫或乘人之危签订的协议,可以申请法院撤销,但你须有证据证明“拨据”是在你受胁迫或你父亲乘人之危签订的,否则,法院不会支持撤销协议的诉讼请求;
二、至于“拨据”上是否有你的签名,须根据对方提交的原件确定;如果有你的签名,但你认为有可能是伪造的,你可以申请鉴定;
三、如果对方不能提供原件的,对于复印件,你可以不予认可。
如有疑问,可以继续追问,如果满意,请采纳为最佳答案。
[青海-西宁]
回复时间:
您好,很高兴为您解答。
&&&&首先,如果确实存在欺诈或者胁迫、趁人之危的情形的,您可以主张撤销合同。根据《合同法》第五十四条下列合同,当事人一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撤销:
  (一)因重大误解订立的;
  (二)在订立合同时显失公平的。
  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的
合同,受损害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撤销。
  当事人请求变更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不得撤销。
&&&&因此,本案中,如果对方存在欺诈行为,您可以收集证据要求撤销合同。
&&&&其次,关于行使撤销权的时间问题。根据《合同法》规定,撤销权的行使期限为一年,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计算。
&&&&再次,如果对于复印件您不予认可的,可以要求对方提供原件,对方无法提供的,您可以不予认可的。
&&&&希望我的解答您能满意并采纳为最佳答案,如有问题可以追问或者加好友联系,为您指导服务。
[江西-南昌市]
284295积分
回复时间:
[山东-青岛]
264986积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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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一位成年人,对自己91年的签字26年后反悔,没有人会相信有很充分的理由的;2、91年的签字“你认为违法或者显示公平或者是胁迫威逼签字”也应该在2011年20年之内,主张权力,超过是不受法律保护的。个人意见,不一定对,仅供参考。
[云南-昆明]
回复时间:
说多少都没有用,还是要看证据。
[辽宁-沈阳]
106278积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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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份协议或合同是否有效,不但要看协议是否由当事人签字或盖章,更要看协议内容,只要协议内容合法,则具备法律效力,不同协议涉及不同法律适用问题,故在拟写或审查专业合同时建议由律师审查。
董毅律师:您好!本人已把拨据内容通过邮箱发送给您,请查收。邮件内容:这协议具备法律效力吗?静候您的佳答
应当具备法律效力,但有证据证明存在胁迫除外。
已把提问通过邮箱发送给您。
[广东-深圳]
630218积分
回复时间:
显失公平、胁迫、哄骗、乘人之危完全违背你本人意愿签字的东西,不具有法律效力,你可在签字之日起1年以内向法院起诉撤销。
[广东-广州]
1505151积分
回复时间:
这是种情况下签的合同是无效的合同
[山东-德州]
回复时间:
显失公平可以在一年时效内行使撤销权
[山西-太原]
回复时间:
第一:关于您说的乘人之危、显失公平必须能提供证据加以证明,否则都是空谈。
第二:如果您对拨据的真实性有异议,可以要求对方提供原件,如能提供,可以申请鉴定看是否本人签字。如不能提供,则直接不予认可即可。
第三:您根据您父亲的做法推测他的想法没有事实依据的话是不能成立的。
第四:显失公平&以胁迫&哄骗&乘人之危&完全违背了本人意愿的签字的协议属于可撤销的协议。从签字后一年内行使撤销权。
建议本案最好协商处理,协商不成再向法院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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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ICP证)粤B2-买房不过户,日后好辛苦买房不过户,日后好辛苦金牌调解百家号老师,您好!这两年家里一直都在为房子的事怄气,由于爸爸买了姑奶奶家房子没过户,多年矛盾积累爆发,三姑奶奶家黑心了不承认十几年前把房子卖给我们了,还倒打一耙说我们偷了他家房产证!2002年我三姑奶奶家从武汉郊区搬到市区,当时他家房子(农村集体土地房)已经准备以8万元的价格卖给我爸爸的同事,可是我住市区的大姑奶奶不同意非要三姑奶奶把房子卖给我家,方便她们以后回老家落脚,我家当时不缺住处,在我大姑奶奶的协调下,我三姑奶奶同意把房子卖给我家,以7万5的价格,我爸爸以现金的方式支付,现场见证人是我大姑奶奶,但是我爸爸当时糊涂没有立字据,后来要过户的时候因为家里条件不好,舍不得那几千块钱,三姑奶奶跟他说不过户没事,她不会找我家扯皮,我爸爸就没有去过户,我家就搬进了那套房子一直居住,姑奶奶们回老家就在我家吃住,相安无事。请点击此处输入图片描述2014年11月奶奶去世了,当时三姑奶奶跟我叔叔说堂叔家有意向要购买我们郊区的那套房,三姑奶奶没有直接跟我爸妈说,而是让我叔叔跟我爸妈说(因为叔叔跟我们家关系特别好),要我们24万把房子卖给堂叔,还说过完年就搬家,爸妈没有表态。(妈妈的表弟曾经出28万想买这套房子)2015年春节,三姑奶奶全家帮着堂叔来找我们谈房子的事,要我们24万把房子卖给堂叔,当时的态势不是商谈而是逼迫的意思,堂叔的爸爸也就是爸爸的叔叔,一副我家就应该低价把房子卖给他们的态势,为了让其他人不买这个房子,他到处造谣说我家已经把房子卖给他家了,真相却是他家却还没有来找我们谈,我爸妈其实非常不愿意把房子卖给他家,因为堂叔的爸爸人品信誉很差,根本不可能把房款全给我们,但是亲戚们都劝我家卖给他们,理由就是我们现在日子好过了应该帮他们。期间我三姑奶奶的儿子女儿都插手这事,我妈让他们不要插手这件事,让他们先回去,我三姑奶奶的儿子也就是我表叔却诬陷我妈妈叫他们滚。请点击此处输入图片描述大年初四,我们本来应该到他家回拜年,因为房子的事,爸爸叔叔很不开心,就只去了大姑奶奶家和二姑奶奶家,让妈妈和婶婶代表他们去三姑奶奶家,三姑奶奶家很不开心,对我们意见很大。大年初六,表叔打电话来骂叔叔,说初四他妈妈一大早起来煲汤,我爸爸叔叔居然不来拜年,叔叔非常气愤,给三姑奶奶打电话让三姑奶奶好好管管表叔,双方很不愉快!三姑爷爷晚上打电话给我爸爸说狠话,要拿回他的东西,我爸爸当时非常生气,不接他电话,他又给我妈妈打电话,我妈妈那时候睡着了,手机在我手上,我接了三姑爷爷的电话,他说让我爸爸把他的东西还给他,让我们准备好,他立马跟我们办手续,当时我回他我最后叫您一声姑爷爷,您要是非要这样不讲道理,那咱们法院见,挂了电话!接下来的几天,他家的人轮番打电话辱骂我叔叔,特别是我表叔知道当初房子没有过户觉得自己更有理了跟我们放狠话他同学是律师,打官司他家稳赢,我们什么也得不到,我们也咨询了律师,知道我们当初没有立字据,除了有见证人,见证人现在已年过80,官司很难打赢,期间我屋里亲戚们都两边劝,不希望我们对簿公堂,所以一直希望能私了,爸爸的态度是冷处理这件事。请点击此处输入图片描述2015年清明节前夕,应三姑奶奶家要求,我们想过户房子只能低头,爸爸妈妈叔叔婶婶拎着东西去他家去赔礼道歉,可是他家依然咬着不放,特别是表叔态度非常恶劣,不准他爸妈给我家过户,爸爸叔叔们回来后打算还是冷处理,希望他们冷静下来,双方顾念亲情,同时去做堂叔家的工作,矛盾源头就是他们买房子,跟他们表示愿意24万把房子卖给他们,经过亲戚们的调解,他们同意了,经过几次商谈都快定下来,准备办手续前堂叔家反悔了,不买我家房子。三姑奶奶家在老家到处宣传我家房子在扯皮,没人敢买我们的房子,事情又变成了我们跟三姑奶奶家过户的问题,他们始终憋着气不表态,我爸爸一次又一次的上门找他们谈,亲戚们的帮忙调解。请点击此处输入图片描述2016年清明前后,爸爸多次到他家,可是他家始终不跟爸爸谈房子的事,端午节我们要去给他家送节,他家还是不让我们去,事情一直拖着。他家根本没有要和解的意思,三姑奶奶和表叔不承认他们把房子卖给我们了,说我家偷了他们的房产证,用不堪入耳的言语羞辱爸爸,骂我们全家都是没有教养的东西,要让我们全家在武汉无立足之地。期间三姑奶奶家街坊邻居都听到了他们的谩骂,人家劝爸爸别去受辱了,让我们还是去打官司。爸爸把那次他们的当时谩骂全部录音存档了,同时还回老家让街坊邻居作证签字摁了手印,让亲戚们也写了证词签字按手印。9月12日,我爸给他家打电话,他们让我爸爸中秋后去谈,同时他们还请了我大姑奶奶、二姑奶等亲戚,我觉得这又是变相的羞辱我爸爸,我爸爸前几年脑溢血加脑外伤过,虽然痊愈了,但是我真的很担心,我没法忍受我爸爸一次又一次的被他们欺负,我跟爸爸说我们打官司算了,即使房子拿不到也不要再去受这个气了,可怜天下父母心,爸爸一直希望把房子拿到过户后卖掉,然后给我付买房的首付,我听了后泣不成声,请金牌调解的老师帮帮我!!!!李治回复:来信已收悉。作为江西卫视《金牌调解》的律师观察员。先从法律层面帮您剖析下这整个案件的法律关系。从法律角度看,这起纠纷源自于令尊与三姑奶奶的房屋买卖合同纠纷。首先,从令尊与三姑奶奶的“交易”行为来看。在法律定性上属于口头协议。虽然我们国家民法及合同法都有相关条款来保护口头协议的法律效力,但前提是须有第三方证言或证人来证实此口头协议。而所谓第三方也就是除了房屋买卖双方之外的人,简单说就是当时在场的证人,即是您的大姑奶奶。惜乎据信所述,大姑奶奶的状态并不理想,亦无在现阶段站在贵方立场道出当年情况的意愿。坦率地说,这即是您当前所需要面临的最直观的法律风险。那么是不是有了第三方证人就能够让口头合同成立并生效呢?很遗憾地告诉您,依旧很难。由于我国《房地产管理法》第四十条规定“房地产转让,应当签订书面转让合同,合同中应当载明土地使用权取得的方式”。而依您所述,令尊当年与三姑奶奶的房屋买卖协议止限于口头形式而无片纸可证。此即是说,即便贵方可成功说服大姑奶奶出庭,来证实令尊当年确有支付7.5万元人民币以履行与三姑奶奶之间的口头买卖协议,亦有可能因为违反了《房地产管理法》的规定,导致令尊与三姑奶奶之间的房屋买卖合同被判不生效。世无必胜之局,人有可挽之机。根据《合同法》第三十六条“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合同,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但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的,该合同成立”的规定,在三姑奶奶已将房屋及房产证交付给令尊使用,且令尊也已支付房款,并实际占有十多年的前提下,虽然双方没有签订书面协议,但这并不影响双方房屋买卖口头合同的成立。且本条法令是对《房地产管理法》第四十条所涉及的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而未采用书面形式可能产生的法律后果作出的一种规定,该规定表明书面形式仅是合同的成立要件而非生效要件。也就是说,合同是否有效,不应受《房地产管理法》的直接调整。所以,三姑奶奶方可以《合同法》第三十六条来质疑本口头合同是否产生效力,却无法以《房地产管理法》第四十条来拒绝承认口头合同的存在。可以预见的是,在确认本案口头合同成立之后,该合同是否确实有效将是本案可能涉及的最大的争议焦点。尽管根据《合同法》第三十六条认定本案口头合同成立的情况下,确认该合同的效力应当以《合同法》的有关规定为依据。但《房地产管理法》作为兼有行政管理与民事性质的法律,其与《合同法》不存在着特别法与普通法的关系,因为区分特别法与普通法只有在同一法律范畴之下才有意义,故也不存在优先适用《房地产管理法》的问题。总结来说,如果走法律途径,双方均有风险且流程较为复杂。但并非您这边一定没希望。最后对您目前的大家庭关系我亦有数言奉上,所谓爱当知其之恶,憎亦当知其之善。若能恣其所安,终当久而益敬。首先,三姑奶奶是长辈,不仅是您的长辈,而且还是您父亲的长辈。我说这话的意思,不是告诉您要尊老。而是告诉您一个客观事实,那就是,您,包括您父亲,与您的三姑奶奶有着不只一层代沟。按照现在的说法“两年一代沟”您想想有多少层代沟。基于此,不要太苛责三姑奶奶,她的生长环境,决定了她的行为和意识。我们国家传统文化里那一层剥离不开的“同情弱者”的观念,并不只存在于三姑奶奶身上。所以,请对她多一份理解。其次,是不是不苛责三姑奶奶,就代表我们得活该受委屈呢。不是,令尊那种隐忍的作风我很同情,但并不赞同。这件事情之所以会发展到这一步,恕我直言,令尊本身也存在一定过错。从一开始房子本不是他自己想买,到“碍于”大姑奶奶情面买下。此为过之一。到后来因为想节约几千元不按时办理过户手续,此为过之二。7.5万元都花了,这几千元咬牙借钱也应当要及时过户这是不变的真理。再到后来,因为三姑奶奶一句“我不会扯皮。”就又一次“碍于”情面没有过户。令尊的隐忍和抹不开情面间接导致了这个本可以避免的矛盾。最后,基于现实考量,毕竟到目前为止,房屋的物权属性仍然是您三姑奶奶而非令尊。手握房产证并不代表对方不能与第三方交易并过户。对您当前而言,“法律途径有风险,事实层面占理据”可谓是最好的诠释。故而本人建议通过第三方居间协调,把双方的过错都坦诚剖析,在此基础上,适当让利将房屋出售给相应之对象未尝不是一种理性选择。本文由百家号作者上传并发布,百家号仅提供信息发布平台。文章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不代表百度立场。未经作者许可,不得转载。金牌调解百家号最近更新:简介:专属普通民众情感的调解平台作者最新文章相关文章死刑执行前的犯人一般都是什么状态?死刑执行前的犯人一般都是什么状态?社会嘉致百家号1以前在法院实习的时候见过。大多数犯人在临刑前既非屎尿齐流,也非淡然处之,而是平静中透着紧张和焦虑。会抽烟的一支接一支。涉及死刑的案件,都要经过漫长的刑事诉讼程序,死刑的判决要上报到最高法院复核,在这个过程中,犯人对于死刑这个结果已经有了充分的思想准备。何况有些人,在最初作案时可能就想到了这一天。因此,死刑执行前,犯人一般不会有过激的反应。紧张的程度,受执行方式的影响。目前注射死刑越来越普及,而有些地方仍然是枪决。犯人在临刑前多多少少对当地的执行方式有所了解。执行枪决的犯人显然更加紧张,不怕死也怕疼。注射执行的相对就淡定一点,毕竟打一针就过去了,他们的紧张仅来自于死亡本身。但是,例外总是有的。我就见过一个奇葩,91年的,一米八的个子,戴着眼镜,斯斯文文,看上去和一个普通大学生无异,很难把他和杀害三个人的抢劫犯联系在一起。这货从头到尾都是一副无所谓的态度,直到临刑前还和法警嘻嘻哈哈地聊天,玩网游删个号都不带么淡定的。我不知道他是缺乏对生命最基本的敬畏,还是想以此来掩盖内心的不安,只记得,法医在他手臂上找血管时,他的拳头攥得很紧,法医说了三次“放松”。2十几年前,我穿上了这身象征正义的神圣警服,工作场所从三尺讲台到高墙电网之中。十载狱警生涯我经常以一个局外人的目光去观察审视在押人员特别是死囚罪犯这一特殊群体的一切,并用自己的行动刻骨铭心地记录下狱警和死囚之间一些鲜活的事情。当刑场上响起清脆的枪声时,我终于明白,正义最终占胜邪恶远比我想像的艰难。1988年冬天,在我穿上警服两月后,我负责的监号关进了一名重刑犯,这个姓张的26岁的罪犯犯有盗窃、伤害、抢劫、强奸、杀人五种罪,可谓五毒俱全。他有着一般罪犯少有的冷漠与傲慢,白脸上紧绷着横肉,一双外凸的金鱼眼左顾右盼,回答问题也是用很少的几个字。于是我除了每天例行一次教育谈话外,还安排了力量进行监控。这样头几个月还算顺利,问题出现在1989年春天,中级人民检察院提审后,张犯的情绪有了反常,说话突然多起来,颠三倒四,并且还时哭时笑,跟随他讲监规纪律,他便用一双直勾勾的金鱼眼傻乎乎地盯着你,难道他感到死神临近,吓得精神失常了?我把这想法报告了所长。所长未置可否地说再秘密观察一段。不久后的一天中午,我突然发现张犯将自己的尿撒在茶缸里喝掉,恶心得我跑到卫生间吐了个翻江倒海,以致后来好几年都不敢喝啤酒和茶水,特别是刚倒在杯子里冒沫的那种。谁知我把看到的情况报告给所长,所长却笑了,他说别说喝尿,吃自己粪便的我都见过,我听后又一阵恶心。后来一名老管教干部告诉我,一年前,有一名重刑犯伪装精神病,极像,在送往省厅安康医院检查途中趁机脱逃,至今没有抓获。既然张犯装精神病,就必须设法戳穿其阴谋,将其制伏。坚定信心后,我苦苦思考对策,对张犯进行斥责揭露,谈话教育。张犯变本加厉,又躺倒开始绝食。号里有伪装精神病的就已是工作不力了,若再因绝食饿坏人犯,那就是大事故。记得当时干警有病,医务室才给八角钱的药。这回所里却规定每天为张犯打两瓶点滴,喂三次牛奶。尽管我恨得牙根直痒,但所里的规定不敢不执行。张犯一点儿不老实,经常把针头偷偷拔下。喂牛奶时,张犯开始装的很顺从,主动将一匙一匙的牛奶接在嘴里,却并不下咽,待含满嘴时,趁人不备突然喷出,时常弄得我和狱医一头一脸一身。有许多次喂完了张犯,我都要到卫生间呕吐一番。我知道这是与张犯进行意志的较量,所以尽管这样,我和狱医仍然每日三餐定点喂他。中秋节早晨,干警食堂的炊事员将值班早餐放在我面前,望着一盘香喷喷的水饺,我灵机一动,急忙让炊事员收起来,并且破例停了张犯的一日三餐。晚上,月挂中天时,我对号内的两个人犯如此这般地安排了一下。水饺的香味弥漫监号,两个人犯很响亮的咂着嘴,边狼吐虎咽边说好吃,我看到张犯悄悄地咽吐沫,便在号门口示意了一下。两个人犯一边一个将饺子慢慢送到张犯的嘴边,劝说了几句,张犯终于主动张开了嘴,我心中窃喜,又趁热打铁说:“你天天装疯卖傻,顶多拖延点时间,这样的活法,就是多活十年又有什么意思。看看天上的月亮有多圆。”听了这话,张犯果真睁开眼睛,透过监窗定定地瞅半空中的那轮明月。我意识到,经过半年多的较量,张犯终于在这一刻垮掉了意志。又经过几次谈话教育,张犯很快恢复了正常。之后不久,中级人民法院履行完必要的程序,一审开庭宣判了张犯死刑。张犯提出上诉,省高院二审也很快复核完毕。在等待执行的日子里,张犯有一天突然对我说:李管教你真损。对一个将死的囚犯,我没有计较他说什么,只是想知道他为什么这么说,提审两个同号人犯才知道,张犯生平最爱吃的食物就是饺子。初冬时节,罪大恶极的张犯被押上了刑场。那天,天上飘着零星的雪花。当清脆的枪声响起,我终于明白了,正义与邪恶的较量,要远比我想象的艰难。临刑前,他突然下跪谢恩,从此我相信,杀人恶魔的良知有时也能回归。他姓宋,是个木匠,过去的木匠都要有师傅亲传的,有师傅当然就有师兄弟。临近春节了,他最要好的一位师兄外出打工回来。两人在小镇上偶遇,师兄请他喝酒叙旧,闲谈中他得知师兄这一年外出挣了五千多元。五千多元在当时对他来说是一个天文数字,结账时,果见师兄摸出一沓钱,没有五千也有三千。出了小镇,路过郊区那片旷野时,暗夜里他从工具兜里摸出利斧,向毫无防备的师兄劈去。之后那沓沾着师兄鲜血的钱就到了他身上,然而他还没来得及花,就叫刑警抓住押进看守所。之后的日子,我懒得搭理这个灵魂丑恶的人,只在管教谈话记录薄瞎编些教育宋犯的内容,来应付所长的例行检查。一天早晨,宋犯所在监号突然传来咚咚的声响,看守员跑来报告说宋犯正在用头撞墙。我同几名管教干部进号将宋犯铐起来,提审同号人犯得知,宋犯自进来就经常自言自语,不断重复后悔两个字,从昨天晚上开始又用头撞墙。难道宋犯真的对自己犯罪有所忏悔?我急忙提审宋犯,想进一步了解其真实的心态。宋犯支支吾吾说后悔,后悔没有对师兄毁尸灭迹,这是他无论如何也想不通的。如果那样,刑警也许永远破不了案。真是个黑色的幽默。几名管教干部无不怒目而视,我愤怒中暗下决心,一定要让这个麻木的卑鄙的灵魂对无辜死者真心忏悔。于是我找来教育心理学和犯罪心理学翻看,制定了一个教育宋犯的计划。每天准时提审宋犯,先从唠家常开始,引导他谈自己的童年,谈成长经历,我不时的讲一些做人的道理。那些日子,老管教们见我对宋犯下这么大功夫,揶揄说:宋是杀人犯,可不是你过去面对的祖国花朵;再说就是把他教育好了,也得枪毙,费这么大劲儿干什么。我笑笑,坚持进行自己的工作。一天,接待室的同志告诉我,宋犯的家属来了,看能不能跟她谈谈也许对教育宋犯有帮助。我赶到传达室,见她是个很柔弱的女人,手牵一个七八岁的男孩。临走,我破例让他们照一张相片给宋犯拿来,正常情况下这是不允许的。 望着宋犯老婆孩子离去的背影,我突然被怜悯的情绪所包围。几天后,宋犯老婆孩子的照片送到我的手上,但我没有立即给宋犯看,而是在谈话教育时一次次和他谈家庭`谈妻儿。在他流露出想妻儿的强烈念头时,我把相片递过去,宋犯双手抖抖的,紧紧盯着照片,一动不动。我趁机说:“你想你的妻子儿子,你知道你师兄的家庭情况吗?”我告诉他,他师兄被害后,妻子远嫁他乡,孩子与奶奶相依为命。前不久,奶奶死了,孩子流落街头。许久许久,宋犯混浊的眼里流出两行泪水,他问师兄的孩子现在怎么样了,听说已被当地派出所找到并送到福利院时,他长长出了口气,又问,要是自己的孩子到这一步,政府会不会管。从宋犯恍惚的神态中我看出,他曾泯灭的良知正在一点点复苏。一审宣判死刑后,宋犯没有提出上诉,只是盼着高院快点二审复核,他说他希望快点被枪毙,要真有来世,好变牛变马到师兄面前赎罪。一个月后,宋犯被押赴刑场。临刑前,当着许多管教干部的面,他突然跪在我面前,说感谢我让他明白了许多做人的道理,他要早明白这道理,决不会杀了师兄。面对谢恩的宋犯,我从此相信杀人恶魔的良知也能回归。与暴狱死囚的较量,我们经历了严峻的考验。临上刑场,恶魔竟吓得瘫倒在地。那年的夏天十分燥热,来自太平洋上的“厄尔尼诺”横扫太平洋沿岸大陆,一个夏季基本上滴雨未下。我们除了要保证监区的开水供应外,还要24小时保证每个监号充足的洗漱冲凉用水,处在郊外的看守所抽干了一口深井,又启动了备用井。炙热中,管教干部们的心情焦躁起来,号内也不时因冲凉的问题互相殴斗。所长告诫说越是这种时候越要提高警惕,密切注意号内的动态。会后,我将自己负责监号的羁押情况又仔细看了一遍,却发现有一个监号里竟押了4名重型犯,其中有一审判处死刑的那犯。翻开那犯的档案,其犯罪经历令人发指。因在路上自行车相撞,与父子三人发生口角,那犯假装讲和,后约对方到家里喝酒,酒至半酣,让其中一人去买酒,未归,又去一人催促,那犯凶相毕露,将酒桌上这人杀死,又躲在门后,将先后归来的两人杀死。在羁押期间,那犯被检举查实还曾劫一出租车,因不懂驾驶技术,车翻路边,那犯将司机勒死,又点燃汽车毁尸灭迹。这样一个血债累累的杀人恶魔会不会做最后的垂死挣扎?这样想着,我又进一步采取了一些公开和秘密的安全措施。几天后,值班内看守员汇报说,那犯和几个人经常传看一些纸条。内看守反应的情况我开始没太在意,觉得这不算什么反常举动。谁知看守员又连续反映两次,我核对名单,不禁大吃一惊,该号四名重型犯全部参与了传看纸条。宁可信其有,不能信其无。我会同其他几名管教干部,立即对该号进行了一次全面清理。结果是一无所获,便彻底放心下来。十几天后,一个星期天的早晨八点多钟,那犯所在监号突然传来了吵架打斗声。值班室内看守员跑来说打起来了,我匆忙跑到号门口,发现那犯一伙五六个人正在毒打另两个罪犯。见我到来,那犯告状说,对方占着淋浴,不让别人冲凉。两个被打的急忙辩解,其中一人被打得流鼻血。反常的是,无论我怎么斥责那犯等人就是不停手,愤怒中我忘了一般情况下休息时间不开号门的规定,稀里哗啦打开了锁头,就在我要摘下锁头的瞬间,我突然发现打斗中的那犯一双阴冷的小眼睛斜向号门,射出凶狠的目光。我犹豫了一下,这犹豫为我进一步思考争取了时间。星期天,整个监所就我们四个民警值班,而此时另两名民警正在食堂用餐,走廊里炊事员正在为每个监号打饭菜送开水,监区的三道铁门大开着。想到这里,我立即惊出了一身冷汗,迅速将没有摘下的锁头锁上,让身边的内看守员进一步观察,匆匆走回值班室,我没有按走廊里那个红色的按钮,怕万一判断失误虚惊一场,而是拨通了武警中队长的电话。很快,全副武装的武警战士把整个监区围了个水泄不通。在黑洞洞的枪口下,那犯监号十几个人犯只穿着短裤被分押到其他号。全面查号的结果让我大吃一惊,那犯在一个月的时间内共串连了五个人犯,预谋暴狱,为了防备同号人听到被检举揭发,他们用写纸条的方式进行密谋。他们又撕了背心衬衣,准备了绳子,刮下墙上石灰,准备了迷眼的纸包,选择周日早上开饭时间,以打架为名骗开号门冲出监号,勒死值班民警,夺下钥匙打开所有监号,一齐向外冲,甚至就连哪个人犯对付哪名管教干部也做了安排。一个罪恶的阴谋!当时我若摘下号门铁锁,后果简直不堪设想。暴狱阴谋被粉碎后不久,高院就下达了对那犯的执行死刑命令。可让我不敢相信的是,那犯被架下刑车后竟吓得瘫软在地,让两名法警架着才弄到了行刑场地。他是被旧刑法处决的最后一个江洋大盗,临刑前,他发出了下辈子做好人的感叹。赵犯曾不止一次地说过,他的偷窃生涯始于中学时代。看到同桌文具盒里有钱,他拿了一元,用这一元钱买了两个苹果,苹果的滋味很好,他现在还记得。此后他便一发不可收,上学没有自行车,他去外校偷一辆;没有零花钱,他一次次把手伸向别人。他开始走上江洋大盗的行列是那次住院,看到医院收款室流水一样往里淌钱,他心动了。趁中午没人,他推了下门。门没上锁,刚要动手,人就回来了,他吓得躲在门后。那人竟没发现,把门锁上走了,他就像拿自己的钱一样方便。后来,他发现大部分单位的人警惕性都不高,便一路偷下去,从本省偷到外省,从东北偷到关内。每次偷前,买把螺丝刀,偷后把螺丝刀带走。后来他竟公开跟警察叫板,把螺丝刀扔在现场。最终这惟一的作案工具既成全了他的盗贼生涯,又成全了破案的刑警。他说他最看不起的就是抢劫犯,拿着枪架着刀逼着人掏钱,不算能耐,被关押后,他从来不跟抢劫犯来往。一旦面对办案人,他的话就格外少,每说一句都要想上半天。按老预审科长的话说这人狡猾得很。赵犯被一审判处了死刑,二审复核后迟迟没有下执行命令,这似乎让他看到了希望。根据新修订的《刑法》,除盗窃银行等金融系统和救灾物资外,一般盗窃罪行不再判处死刑。新《刑法》的实施日期是 日,所以赵犯就盼着10月1日快些到来,然而9月27日,执行死刑命令还是下达了。那一夜,我的任务就是坐在号门口,监视着赵犯,同号人员也安排两个轮流“坐班”。赵犯又跟我讲起他的童年,讲起他的盗贼生涯。最后,他又提出要求,问能不能弄支烟抽。出于卫生和安全的考虑,号内是严禁抽烟的。想想赵犯自关押以来表现尚可,我到管教室给他拿了半包香烟,他便一根接一根地抽着。已是下半夜了,我让他睡一会儿,他说只能活几个小时了,一觉睡过去太可惜。过了一会儿,他又问唱唱歌行不行。我让他小声点,他便小声地唱起来,一首接一首。早晨,号内提前开饭,我没让赵犯吃,按例,对执行的死囚所里是要特意准备伙食的。同号人员照顾赵洗了澡,换上前一天家属送来的新衣服,赵犯冲众囚点点头,说了一句耐人寻味让人难忘的话:“你们都好好地改造,下辈子做好人吧!”出号门时,我发现赵犯的腿有些抖,便用力拍拍他的肩膀说,男子汉大丈夫坚强点,别让家属看了难受。如果没出所就有死囚吓瘫,以下的程序履行就很费事,所以管教们此时常用的方法是鼓励,而死囚们往往还特别希望得到这种鼓励。吃完这顿最后的早餐,验明正身后,就开始与家属见面了。这次执行,由于我要负责清点几个死囚的物品,所以只押送赵犯到监区门口,这时,赵犯却突然回头来问我:“李管教,见了面跟他们讲什么?”我意识到赵犯的思维已处于混乱状态,急忙问都谁能来。赵犯说儿子来。“告诉他,好好学习,长大要走正道。”赵犯点点头说还有妻子。“祝她幸福吧,让她带好你儿子。”赵犯又说还有哥哥嫂子。“让他们照顾好你儿子。”最后赵犯向我鞠了一躬,被两名武警战士架了出去。愿人类的罪恶少点、再少点。文案/黄姐姐排版/黄姐姐本文由百家号作者上传并发布,百家号仅提供信息发布平台。文章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不代表百度立场。未经作者许可,不得转载。社会嘉致百家号最近更新:简介:本人有丰富的社会领域写作经验。作者最新文章相关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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