业主委会员可以叫物业公司都有哪些支出公开财务支出吗?

业主委员会与物业公司讨论会会议纪要
业主委员会与物业公司讨论会会议纪要
日期:日星期六
时间:20:00-24:00
地点:卓锦万代会所(俱乐部)棋牌室
出席:业主委员会委员尹秋、房爱红、李孟玲、郑中孙、朱利文、梅放
热心业主马磊、韩松、齐晓东、
物业总经理袁平、客服经理胡广、保安经理、工程部经理
主持:尹秋
记录:杨玲(秘书)
内容:同均豪物业相关人员逐一讨论其提供的有关开发商前期遗留的诸多问题,理清问题的责任人、分析制定解决问题的办法、提出切实可行的工作计划。要求物业公司出具自其接手卓锦万代小区物业管理后的全部财务资料,自10月中旬时开始对前期财务进行全面审核。敦促物业配合做出业主大会经费的预算计划。业委会成员总结小区接入自来水的工作进展和下一步工作方案。本着尊重广大业主的知情权和鼓励业主参与共建和谐小区的宗旨,会议还制定小区文宣工作计划。
一,同物业讨论其提供的开发商前期遗留问题。
1,请物业将所有的开发商遗留问题再次经确认,列好清单;及开发商移交的文件整理出来,列出清单,包括前期与仲量联行物业公司的全部交接资料。
1.1关于园区电视信号差的问题,物业强调是由于我们原设备老化造成,物业现正在订购新的设备,来加强电视信号,同时拟向相关部门申请报批正规的电视频道。
2,公共区域存在的问题。
2.1园区消防因地埋线路施工损伤、管井内接线老化短路问题,造成消防主机误报,点位不准。建筑施工时管线入户因周边回填土地基松软下沉,造成地埋管破坏、断裂,从而影响周边设备工作状态。这些均属施工质量问题。属施工过程中工人没按施工规范操作,究其责任在开发商,其必须对施工方的问题负责。值得关注的是:据物业公司称今年已发现5区、6区3条主电缆外缆有破损问题,造成主电缆短路涉及10余户无电使用,正常情况下物业公司解决的办法为换线,每根要15万,一般的维修费为1-2万,显然重新换缆要耗费巨资,物业公司经过综合考虑,从本着一要保障业主正常生活,二要节省费用的目的,制定了将其中2条破损严重的电缆采用将破损点断开重新对接并加接头,另一条暂时不予修缮的方案,共投入费用近4万元暂时解决了问题,但令人担忧的是以后是否还有此类问题出现无法预测。
2.2小区路灯照明电缆为直埋,电缆的绝缘保护不够出现漏电。遇阴雨天气,局部地区控制电源无法合闸,路灯照明无法保障,这些同样属施工质量问题。物业关于路灯照明电缆直埋解决的办法是换线,工期要3-4天一根电缆2000元。
2.3环湖水系问题。
2.3.1属原施工单位施工质量问题,目前开发商已投资30万经过2010年1个多月的修缮,使严重渗漏问题得到一定程度的控制,但还需在环湖水放净后经历一个冬季的观察后,才能确定是否最终解决环湖渗漏问题。
&3,业主户内存在问题。
3.1地下水水质的检验情况:物业在去年7月份和今年9月份分别将水处理泵末端水样提交卫生防疫部门检验,并已得到相关的检测报告。业委会要求物业提供复印的检测报告,并择期向全体业主进行公示。
3.2物业公司称门禁对讲系统已全部入户解决(除业主提出拒绝的),已实现业主同中控室对话的需求。业委会要求由物业提供入户修复门禁对讲的入户记录。
3.3入户动力电源电线为隐蔽工程,电源线线管内多因积水造成&
电线绝缘阻值较低,经常发生住户室内不得不大面积换线的工程。这属原施工质量问题,目前在进行维修时有开发商出资的情况也有业主自己出资的情况。经过讨论大家认为:在业主家出现需大面积换线工作时,业主并未加建改建、破坏现场的,修复费用应由开发商负责。业委会提出希望物业在帮组业主进行维修的时候能够留下影像资料(最好为录像)以便同开发商协商。
3.4有部分业主因发展商遗留问题拒绝缴纳物业费。
3.4.1希望物业公司能同欠费业主主动协商,在遗留问题存续期间的物业费可以暂时搁置,问题基本解决之后的物业费应继续支付。
3.4.2业委会将帮助业主同开发商协商解决遗留问题,如已过维保期的质量问题,尽量说服业主告知其缴纳物业费是每个业主必须履行的义务,将物业公司与开发商的各自责任分清楚,保证物业公司的正常运作和服务,有利于前期遗留问题的解决。
& 4,前期园区规划设计缺陷。
4.1原规划西南大门因道路不够宽及存在安全隐患、道路噪音扰民等原因停用,虽然临时借用东郊农场待征地建设了现在的南门用于业主出行,但一旦农场要开发该地,强行封路,园区业主将面临非常不便的出行问题。大家讨论认为解决办法有两条。
4.1.1改造道路,搬迁儿童游乐区,重新开放西南大门,求得长治久安。但居住道路近处的业主会受到噪音影响。
4.1.2在园区集资买下东郊农场用地。
4.2南大门刷卡系统落后问题:由于前期配置设备落后、廉价,目前已经不能满足业主远距离停车刷卡抬杆放行的需要,还时常出现故障,物业已在寻求性价比更好的新设备近期更换。
二,审查财务状况。
1,业委会要求物业公司配合提供2007年4月份以后的财务资料。如:财务预算、财务明细、收入、支出分析报告、资产负债表、损益表、季度管理报告。
&2,业委会要求物业公司提供前期与其它服务公司签订的合同原件复印件。如:前期与会所签订的合同、与保安公司、保洁公司、园林绿化公司及其它服务公司的合同、与开发商签订的物业服务合同。
&3,还请物业公司协助展开以下工作。
3.1.1统计一下园区业主入住的时间,推算开发商前期售楼时部分房子没有卖出时,开发商应该承担的未售房产的物业费。查证在此期间开发商物业费的缴纳及补足情况,为未来的追缴工作提供证据。
3.1.2根据《北京市朝阳区卓锦万代小区业主大会议事规则》第20.2款条例
业主大会活动经费来源采用下列两个途径筹集的规定:
20.2.1从物业管理费中列支,其额度在现有物业收费标准情况下,为物业管理费应收总额的3%;
20.2.2从小区共用部位、设施、设备经营收益中列支。业委会敦请物业公司做出预算及计划。
3.1.3业委会要求物业做出自备井和水管的维护费用明细。
三,物业人员离席,业主委员会成员讨论接水的进展和下一步工作方案,制定小区文宣工作计划。
1,由负责接水的委员朱利文向大家介绍接水的进程,目前是在等自来水公司对园区平面图管线图的分析结果,和与开发商协商出资的问题。
2,文宣工作。由热心业主马磊、韩松协助负责。
2.1.在园区大力宣传业委会网址。
2.2.增加一个公告栏。
2.3.在业委会进行完一阶段的工作后做季的汇总简报,栏头用彩色大字。
3,在每次有会议召开后在园区将会议纪要公示,并且注明欢迎广大业主旁听。
~~~~~~~~~~~~~~~~~~~以上为会议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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卓锦万代国际别墅区业主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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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委会怎么监管物业费
??北京青年报??
??南方网讯 物业管理公司正常运作的经费来源于管理费的收缴。管理公司每年度必须编制管理费年度预算和进行年度管理费用决算。由于各种原因的综合影响,年度管理费决算与年度预算产生较大偏差,有的超预算开支,有的因预算不合理而产生较大节余。因此,做好对物业管理公司费用支出的监督,能保障业主的切身利益。 &&&& ??对超预算开支的管理费决算,管理公司往往以此为理由,在下年度调增管理费收费标准,这样就会增加用户下年度成本费用负担,加大现金的流出。对于产生较大节余的管理费决算,或者是当年度管理公司的成本控制方面取得较佳成效,或者是管理费预算存在一定的不合理性,所节余额应该作为下年度预算费用开支额的一部分经费来源,同时,也可以要求管理公司适当调低下年度管理费收费标准,这样就可以减轻用户下年度成本费用负担,减少现金流出。可见,做好对物业管理公司费用支出监督,对用户的切身利益有较大保障作用。 &&&& ??时下,绝大多数物业管理公司均定期公布财务报表,以接受用户的监督,增加财务制度监督公开化的透明程度。作为业主委员会,如何才能履行好监督的职能呢? &&&& ??(1)管理预算年度期间 &&&& ??A、对管理公司每月报送的财务报表(一般指管理费收支表、管理费用支出明细表和资产负债表)进行相关指标分析,特别要注重对管理费用支出明细表的分析,以期发现例外费用和不合理费用的存在。 &&& ??B、定期检查管理公司的各项收费标准是否合理,财务收支情况是否公开。 &&&& ??C、建立例外大额费用支出报告制度。 &&&& ??(2)管理预算年度年终 &&&& ??A、根据被委托的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后的年度报告,分析各项指标的收支情况。 &&&& ??B、根据年度预算各项指标与年度报告相关指标进行一一分析对比,分析各指标产生偏差的原因,特别对超预算执行的费用支出,可由业主委员会代表进行适当地凭证抽查,以确认其发生的合理性和合法性。 &&&& ??C、对产生的盈亏做好记录,为审批下年度管理费预算提供参考依据。   编辑:欧阳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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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随着各类住宅小区的逐渐增多,业主与物业公司之间的纠纷和矛盾也不可避免地出现,遇到问题时,有人能代表自己的心声,站出来帮自己维权,已成为越来越多业主迫切的要求,而成立一个相关的机构也成了居民急切的呼唤,于是在万众期待中,业主委员会应运而生。  据了解,目前市区开发较早的小区大多成立了业主委员会,尤其在椒江老城区,至今已经成立了近20家业主委员会。在开发区,不少已投入使用或者正在开发的小区,由于一些条件制约,有的尚未成立,有的正在筹备当中。那么,小区业主委员会的总体情况到底如何?近日,记者对部分小区进行了一番调查。  调查一:居民齐心,维权有道  小区:百家苑  交房时间:2003年  业委会成立时间:2006年7月  百家苑是一个不大的小区,正如其名,前后两幢楼加起来也就一百来户,目前入住率在百分之七八十左右。  “我们小区业委会能够成立,主要是因为业主维权的事情。”业主林先生是小区业委会的成员,他告诉记者,当初促成百家苑小区业委会成立的起因,是因为物业公司将小区的地下车库出租用来开超市。  “地下车库用来开超市,不仅严重影响了我们车房的采光,而且造成管理困难,垃圾遍地也没人管,这让我们业主非常反感。”据他介绍,小区是从2003年开始入住的,多以年轻人为主。面对物业公司的侵权行为,业主们想到了成立业主委员会来为自己维权。  由于小区比较小,不少住户相互熟悉,大家很快形成了共识,业主委员会的筹备和成员推选工作进展得相当顺利。业委会成立后,包括林先生在内的7名业委会成员马上开始和物业公司交涉,要求物业停止侵权行为。不到一个月,事情就得到了妥善解决。  小区居民赵女士说:“虽然我不是业委会成员,但也愿意帮着业委会做些力所能及的事。因为业委会让我们信服,业委会是为我们居民维权的,所以能出一把力气是一把。”  调查二: 业主委员会前路漫漫  小区:景元花园  交房时间:2002年  4月15日,国家级康居示范小区景元花园内贴出一张公告,向业主公布小区业主大会筹备组成员名单。一石激起千层浪。不少业主对此反应激烈,他们认为,这份由主管单位出具的公告不合法,有越俎代庖之嫌。根据《浙江省物业管理条例》:业主大会筹备组由业主推举的代表和建设单位、居民委员会的代表组成。小区业主代表的推荐活动还在进行中,而业主大会筹备组成员的名单却先行出炉,有悖法规。456户业主联名要求公告作废。对于这样的局面出现,业主郭志红认为,业主委员会的产生过程必须要合法,业委会的成员应该由小区业主来推选,而不是由某些单位“钦定”。  作为建设单位,方远房产公司副总王坚表示,他们也很希望尽快成立业主委员会,“和景元花园的所有业主一样,我们也期待着小区的业主委员会能尽快成立,早日为业主、物管及开发商搭建起沟通对话的桥梁。”据了解,由于业主和物业、主管单位仍存在分歧,目前该小区业主委员会筹备陷入僵局,情况没有太大的进展。  调查三:无人倡导成立业主委员会  调查地点:海悦公寓  交房时间:2004年  小区业主委员会为何没有成立起来?制约的条件不少。《浙江省物业管理条例》规定,成立业主委员会必须具备两个条件,即房屋出售并交付使用的建筑面积达到物业总建筑面积60%以上;首套房屋出售并交付使用已满2年,且房屋出售并交付使用的建筑面积达到物业总建筑面积30%以上。  当然,除了政策束缚、入住率不高等原因,业主对成立业主委员会的意识淡薄也是很大因素。记者在海悦公寓采访时,谈起其所在小区成立业主委员会的情况,一些住户表示,有什么事情自己直接去找物业就行了,通过业主委员会再去交涉太麻烦了。  据了解,海悦公寓的业主大多是年轻人,没有人出来牵头倡导成立业委会。小区业主陈先生告诉记者:“现在买房的一般都是年轻人,没有几个老人一大把年纪还买新房,因此业主肯定是年轻人居多。大家都忙自己的事,很少有时间去考虑成立业主委员会。”  现象分析:业主委员会为何难成立?  业主缺乏维权意识,开发商、物业公司阻挠是主因  小区成立业委会难主要有几种原因:  一是业主缺乏维权意识。住宅小区内业主相互不认识、不了解的现象非常普遍。尤其是一些新建小区年轻业主居多,工作忙是他们没时间参与业委会成立的最大原因。  二是有关部门精力有限。居委会和街道办事处等相关部门人员精力有限,发挥的指导作用极其有限,组织召开一次业主大会困难就更大。  三是业委会的成立可能会遇到来自各方面的阻力。如开发商,在房地产开发过程中的历史遗留问题,例如开发质量问题、办理产权证问题、配套设施及服务承诺不到位问题,以及房地产开发商将共用场地占为己有等。开发商担心成立业主委员会后,业主有了一个组织来“对付”他们。因此很少有开发商会主动支持成立业主委员会。  还有物业公司。业主委员会有权对物业管理工作监督、对物业管理财务检查,甚至会炒掉他们,聘请其他物业公司来管理。所以一般情况下,物业管理公司特别是房地产开发商下属的物业管理公司不希望成立业主委员会。
南京小区业委会生存现状调查话题一  如何规范业委会权利和义务?  一夜间,小区换了物业,这在南京并非个案。问题是,这只是业委会的决定,并没有通过业主大会决议,业主也不知情,矛盾就此产生并激化。  [案例]  某楼盘自交付以来,一直是与一家固定的物业公司签订前期物业服务合同。今年7月初,该楼盘众业主接到物业公司的通知,声称从日起,续签新的物业服务合同的同时,对物业费进行上调。  物业突然涨价的行为惹恼了业主,有业主调查合同后发现,当前在为小区服务的这家物业虽然工作人员没有换,事实上已从日起换成了同一名号下的独立法人的物业公司。  问题是,解聘原来的物业与聘用现在的物业的前后,业主均表示毫不知情。该小区业委会的一位副主任透露,与现在这家物业的合同是由业委会中的两名代表签署的,业委会其他9名人员并未参与,中间也没有公示过。  [思考]  业委会本身其实没有决定权  现行的相关物业管理条例中明确规定,小区选聘或者解聘物业管理企业,需要由业委会递交业主大会审议批准。由此可见,未经业主大会同意,业委会擅自解雇或聘用物业公司的行为是违规的,属于“越权”。  事实上,罗列南京近年的物业纠纷案例不难发现,业委会“越权”,避开业主大会擅自做主的情况比较普遍。江苏圣典律师事务所主任律师王宏认为,认清自身的性质和定位,是业委会正常运转的首要前提。  他分析说,从法律角度讲,业主委员会仅是小区业主的自治管理机构,本身并没有决定权,它只是业主大会的一个执行机构。“其实就可以视为业主大会的秘书处,是在业主大会的授权范围内从事一些与本小区物业管理有关的活动,业主对此要有清醒的认识。”  话题二  如何监管业委会的履职行为?  虽然理论上讲,业委会本身不具备决定权,但由于操作中的不规范,现实中业委会的权力其实很大。“权力滋生腐败”,不少小区业委会也没有避免这一问题。  [案例]  去年,江宁某小区连续换了三任物业。不是因为物业服务未能令业主满意而被炒了鱿鱼,而是因为“得罪”了小区的业委会。其中一家物业公司的负责人反映说:“业主委员会急着要炒我们,主要原因是我们没有满足他们的额外要求,比如开会要到星级酒店,还要每年提供1万元的活动经费。”  事实上,不仅物业对该小区的当届业委会心存不满,其他业主的意见也很大。一位业主称,“对业委会成员吃、拿、卡、要的行为早有耳闻”,物业稍有不从,还以解聘相要挟,令他们大跌眼镜。实在看不下去了,他们决定联合起来重新选举产生新一届业委会。  [思考]  监督权在每个业主手中  王宏提醒说,业委会作为全体业主利益的代表机构,其行为理所当然地要接受每个业主的监督。也就是说,对于业委会有损业主利益的违规行为,每个业主都可以揭发并提出诉讼。因此,物业管理条例规定,一旦业委会的行为伤害到了其他业主的利益,业主可以向法院提出诉讼,要求改选新一届业委会。“当然,业主对于业委会的监督应该是不带个人私利的。”  “导致业委会看起来权力很大的主要原因在于社区最高权力机构业主大会并没有被用好。这主要是许多业主的自治意识较差,疏于参与社区的管理,甚至连业主大会都不参加,从而逐渐养成了由业委会代替业主大会作决定的习惯,权力由此转移。”南京当地一家知名物业公司的总经理说。  话题三  加入业委会是美差还是苦差?  面对业主的怀疑和物业的控诉,业委会成员同样一肚子苦水。“太累”、“不被理解”、“没权威”,几乎成了所有业委会主任的切身感受。  [案例]  “想为业主做点事,实在太难了。”回顾过去两年的业委会主任经历,许先生感叹道,“法律上,业委会戴的是顶‘空帽子’;实际工作中,又很难得到所有业主的理解。”  他举例说,在与前任物业合同到期前,根据相关规定,他和其他业委会成员在小区内张贴通知,组织召开业主大会,就选聘物业公司和其他的一些事项进行讨论。但眼看合同就要到期了,接到的业主反馈信息不足十分之一。于是,他亲自带头到每户人家敲门征求意见。“这个过程中,不少业主连门都不让进,一句‘没时间,你们看着办吧’就给打发了,有的则一直找不到人。”即使是这样连续忙了一个星期,也只收集到三分之一不到的业主意见。  另一家楼盘的业委会负责人则诉苦说,处理业主与物业的纠纷,是业主委员会的主要工作,也是第一个难题。稍微不注意,就会被一些不知情的业主断定为“内奸”,“似乎是,你不和物业对着干,就是不合格”。  [思考]  业委会的后盾是全体业主  东南大学物业管理研究所所长黄安永认为,业委会的行为其实与其成员的构成和素质有很大关系。在国外,业委会成员基本是社区内比较有学识和威望的人,比如律师、公务员等。“因为业委会是业主大会的执行机构,说白了就是替全体业主办事的,没有能力怎么行呢?而目前我们的业委会成员大都是以退休在家的业主为主,从谁更有时间上可以理解,但如果‘有时间’成为唯一标准,选出来的业委会班子的办事能力就难以得到保障,出现问题也就难免了。”他说。  反过来讲,有业委会代为办事,不代表其他业主就像有了“保姆”那样,对“家务事”撒手不管。业委会的工作需要全体业主的积极配合,比如召开业主大会,其实是业主行使自己权力的机会,如果总是不参与,偏偏在有点问题的时候就跳出来,也势必给业委会的工作带来巨大难度。  话题四  要不要给业委会“发工资”?  业委会是业主的自治机构,也是为社区做公益事。但是,面对个别业委会机构“腐败”的现状,我们不禁要问:公益劳动也是劳动,到底有没有必要给业委会“发工资”呢?  [案例]  去年3月,城东一楼盘业主王先生当选为新一届业委会主任。而在过去一年里,他和业委会另外两名副主任除了为事关小区和业主利益的事情繁忙外,经常还得自掏腰包,维持业委会的运转。  “刚开始的时候,想到可以实实在在为大家办点事,挺开心的,根本没想到这样一个机构的开支问题。”王先生告诉记者,他们这届业委会成立后面临的第一个问题就是,想为业主办事免不了又用到钱,比如你发通知的纸张,比如找人制作选票的费用,比如维权中疏通关系的费用。  这些钱哪里来?王先生就和两名副主任商量,数目也不大,就今天这个你掏钱,下次他掏钱,轮流承担。“我们也想过召开业主大会,筹集一笔费用,用作业委会活动经费,但考虑到筹集的钱如何监管、做账等又是一系列繁琐的问题,就一直没有落实。”他表示,直到今天,他们仍在自掏腰包补贴业委会开支。  [思考]  这是价值认可的一种体现  南京市物业办相关人士认为,对于业委会成员的这种公益劳动,国家行政法规倡导和鼓励对业委会及成员给一些回报。只是,业委会毕竟是一个自治性质的机构,国家对此并没有强制的条文和标准,给不给还得业主自己讨论决定。  王宏律师认为,为方便业委会开展工作,也为避免部分人员以此为借口获取其他渠道的收入,应当适当给业委会一些回报。这既是对他们公益劳动的肯定,也是对他们价值的认可。至少业委会为业主服务所组织的活动产生的经费,需要由全体业主分担。
记者调查发现业委会选举五大难题 每年三四月份,深圳部分小区都不约而同地上演一幕“重头戏”:组建或改选业主委员会。自2004年《深圳经济特区住宅区物业管理条例(修订)》和2005年《深圳市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指导规则》相继颁布后,鹏城的小区居民们逐渐点亮了维护自身权益的明灯。然而,制度的保障是一方面,现实情况是另一方面。深圳不少小区的业委会选举工作并不顺畅,甚至每一次选举或改选,都涉及利益群体的较量———有的大业主过多取代普通业主说话,有人为拉选票勾心斗角,也有人为选自己满意的候选人互不妥协……不少市民感慨:选举业主委员会为何这么难?本报记者调查发现,小区业主委员会的组建和选举主要受到五大瓶颈的制约。[瓶颈一]业主身份难以确认成立业主委员会首先要确定业主身份。而对于出租屋较多的小区来说,难以确定业主身份成为阻碍业委会组建的主要因素。“我们不知道真正的业主是谁。”罗湖区翠竹社区工作站的丁小姐介绍,最近,该社区翠竹苑小区的居民通过投诉或上网发帖的方式呼吁成立业主委员会,但因为部分业主的身份无法确认,使得社区工作站一直无法安排业委会选举的工作。翠竹苑是上世纪80年代建起来的老区,目前租户达到70%以上。“业主换了又换,但很少有人主动来社区工作站登记。”丁小姐说,目前,小区内70多栋居民楼共安排了100多位正副楼长,专门负责登记业主资料,但交到社区的名单数不到总户数的一半。在户籍人口不到总人口数量5%的横岗街道,许多小区都存在业主不入住、将房子出租或空置的情况。下辖多个大型小区和楼盘的华侨社区竟没有一个小区成立业委会。该社区工作站人员表示,没有业主牵头组建业委会,而租户一般都不愿干涉物业管理方面的事务,因此成立业委会的想法难以实施。[瓶颈二]部分物管处不赞成在居民看来,成立业主委员会的主要目的是对现有物业管理公司的监督。因此,部分物管处对小区居民成立业委会的做法持不赞成甚至不友好态度。荷坳社区内最大的楼盘水晶之城有数百户业主入住,却始终没成立业委会,而居民与物业管理处存在的矛盾难以化解。该小区不少居民一直对小区的物业管理颇有怨言,针对盗窃、环卫欠佳等方面的投诉在业主论坛屡见不鲜。这些情况未得到解决,主要是因为缺少业委会,居民无法对物业公司的管理工作进行有效监督。去年9月30日晚,业主在该小区广场自发组织业主大会,提倡成立业委会以维护业主权益,会议进行当中遭遇突然停电,“会上曝光了很多管理处不作为的例子,我们认为无缘故的突然停电和管理处有关。”事后,管理处称停电事件为“偶然情况”。[瓶颈三]对候选人意见不一推荐业主委员会委员候选人是业委会筹备组的主要职责,但一些小区因筹备小组内部对候选人有分歧,而使选举无法进行。罗湖区金福大厦连续四年筹建业主委员会都没成功,问题就在于对候选人的看法有分歧。按规定程序,小区成立了5人筹备小组,其中3位业主代表是通过其对小区关心程度,经业主推荐担任筹备者的。一位知情者说,当时社区工作站、开发商和业主代表都推荐了候选人,但因为业主代表不赞成社区工作站和开发商推荐的人选,坚持只承认业主推荐的候选人。“而社区工作站与开发商认为,候选人不能只代表一方的利益,所以僵持不下。”[瓶颈四]大业主不太受信任小区在进行业主大会投票时,有一个“投票权数”,直接影响了业委会成员的选举。按照每十平方米为一个投票权的规定,拥有房子的建筑面积越大,投票权数就越多。这就存在所选的业委会成员大部分是大业主的情况,大业主与开发商之间的关系又常常让小业主觉得所选的人“不可靠”。翠竹社区沁芳名苑小区在去年12月28日成立了首个业委会,但不到半年,该业委会就遭到居民们投诉,被要求改选。原因在于,7位业委会成员中有5位是大业主,“大业主拥有几百甚至上千平方米的房产,他们跟开发商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不能完全代表小区的整体利益。”一居民向记者反映,该小区有90多个停车场,而业主车辆达300多辆,停车位根本不够用,问题迟迟未获解决。该居民抱怨,本该在红线图内的26层楼被加盖到31层,甚至有6套房子楼顶连通,被大业主当作私家游泳池。[瓶颈五]投票率较低难顺选业主投票率过半才能成立业委会。而对于出租屋较多的小区来说,50%的投票率是个困难数,业主委员会的选举工作经常“有头没尾”。去年年底,水晶之城小区组织业委会选举,当业主们拿到选票时,大多数人发现候选名单上的人一个也不认识;而小区QQ群却成为选举中的重要拉票渠道,“至少在QQ群里还认识几位值得信赖的网友,选他们代表业主讲话总比选陌生人好。”然而,该小区居民里的网友始终只占少数,租客和购房作投资用途的业主均无法投票,而多数居民安于现状,参与选举业委会的兴趣不大。至今年3月中旬,该小区业委会选举的投票率不足10%,因此至今无法成功选出业委会成员。
同意,但是业主委员会一定要起到规定的作用,而不是成为某些人盈利的机构
业委会有名无实,是个空壳子,没什么多大作用。也无法真正代表全体业主的利益。
成立业主委员会还是很有必要的,70%住户同意就可以更换物业,鑫威的物业我敢保证是绥化物业里最差的,服务态度差到极点,就和你杀了他全家一样,这样的物业就得通过法律手段换掉。
我是学物业的,更换物业服务企业不是业主委员会说了算。
跟一群人磨嘴不如跟一个人磨……
我知道,那就是没有了,当初收这10元的时候,有没有说明这其中包含了清理垃圾的费用呢?如果没有,你们小区需要立刻请所有业户签一份合同,其中包含缴纳费用后服务的范围,服务质量等,这样谁的责任就一清二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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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闸北区大宁路绿色丽园业委会”的种种恶径我是上海市闸北区大宁路535弄、667弄绿色丽园小区的业主,从2015年起至今,我们小区已经安装业主私人新能源电动汽车充电桩11个,最后看到安装的充电桩是在2016年5月中旬,我也响应国家号召,于日去新能源电动汽车4S店交付了5000元定金,并在当日下午拿着&&电动汽车充电设施安装登记证明&&去绿色丽园物业处敲章,物业告知绿色丽园业主委员会(业委会成员如何上位,我做业主的居然毫不知情),现在已经拒绝办理相关手续了,他们无权帮我们敲章,让我们6月1日(业委会只有每周三上班)去找业委会沟通。我于6月1日找到业委会,我很有礼貌得问:“我想问问新能源电动汽车充电桩的事情。”其中一位业委会成员郁士法(后打听到的)立马手一挥,大叫:“不能装了,我们说不能装就不能装,问啥问,走走走,别影响我们开会。”一副完全凌驾于我们业主之上的专横霸道的样子。后其他业委会成员出来说,他们4月份已经开会决定以后不再放权给我们业主装充电桩了,理由是:“我们小区的车位是流动式的,有某个新能源电动车主就觉得装了充电桩车位变成自己的了,闹过矛盾。”我表示理解,并提出:“如果你们担心这个问题,我可以跟你们签份协议,虽然我安装了充电桩,车位仍是流动的,谁先来谁先停。”然后再问他们:“你们开会的决议是否通知过我们业主呢?有无公布?你们的决议是否通过业主大会讨论过,得到我们业主的认可。”在我多次询问下,他们承认没有发布通知,只是自己几个人内定的。我说:“那你们没有发过通知,我怎么会知道不可以安装了呢?为何其他11个业主可以安装,我就不能安装呢?所有业主应该都是公平对待吧?”然后他们以:人不齐为由推脱需要再讨论讨论,后续我又去了六次,跟他们讲法律法规,他们就以:“人不齐,我们是农民,没读书过,不懂法……”种种理由就是不允许我安装。后我打12345热线,打街道办事处,找居委会,找房管办,统统都没有用,说最多只能调解。委派居委会祝书记说帮我们调解,但也只做业委会人员来开会的组织工作。后我去法院,法院让我们去业主委员会核对他们对于这条通知的会议纪要,程序不合法就可要求撤销他们的这条决议。但业委会态度强硬,拒绝出示,说这是给上级看的。(我找了那么多部门,哪个是他们上级?)我说“我是业主,我有知情权的。”其中一位业委会成员阿姨跟其他成员说:“你们不同意给别人安装充电桩,连会议纪要怎么也不给别人看?”(总算还有个讲点道理的人),但其他成员都很冷漠,那位阿姨也没有办法。在跟业委会周旋的一个多月里,每次我去,总有其他的一些业主去投诉他们:不作为,霸权主义,拿着公款购买各种东西作为内部人员的福利,甚至公款:100多万不知去向,索要他们账务,又以各种理由推脱。因为那些都是老大叔老阿姨,我们小区是拆迁房,业主基本都是原来上海的老农民,心里有火,就只会跑去发几声牢骚,不知道如何来维权。我们80后读过书,在这维权道路上都走得如此艰难,可想而知,有多少不懂法的大叔大妈们受了他们业委会多少委屈。“上海绿色丽园业主委员会”成员选举是否合法合理?(问过众多业主,都不知道那些人怎么就成了业务会成员)滥用职权,违规操作,霸权主义,以公谋私,侵犯业主各种权利……,碰到这种业委会,我们业主投诉无门,取证困难。社风如此不正,维权如此困难,还有无国法?还有无道义?还有无公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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