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庭的本质是什么关系(不管是家庭养老还是社会养老),都是下一代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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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转型背景下的家庭养老结构变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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独生子女家庭本质上是风险家庭
【转自人民网强国论坛】
我们已经有了几千万独生子女家庭,其数量和比例在世界上是惊人的了。任何一个社会,都会存在一定比例的独生子女,但倘若独生子女人口和家庭的比例成为主要,其潜在的风险无
论如何都是不应该忽视的。事实上,大龄独生子女伤残病亡的家庭数目在全国已有相当规模,而且还在悄然累积。独生子女家庭面临的不仅仅是养老问题和独生子女问题。2000年
我国农村独生子女夭折率是0.8%,规模达到57万。当一个成年独生子女夭折的时候,其老年父母的心实际上已经死去。独生子女的毁灭意味着独生子女家庭的毁灭。一胎化导致
中国人、中国家庭输不起,认为塑造了脆弱的家庭结构。家庭人力缺乏最起码的回旋余地。独生子女是幸福的一代,但也是负累的一代。祸福相因,自古皆然。人口的安全运行已经受
到威胁。这两个方面都与单打一的人口政策和人口战略有关。由于中国长期来推崇“因地制宜、分类指导”的原则,所以基层应该有一定的自主政策创新空间。否则的话,只能等待自
上而下的改革契机了。独生子女潜在的风险一旦爆发就会产生“多米诺骨牌效应”,带来预想不到的严峻挑战。
&如果说独生子女家庭本质上是风险家庭,那么以独生子女人口为主体的社会本质上就是一个风险社会。从现在的眼光看,这一判断大致包括了三个视角九个层面的理解。首先,对独
生子女来说,其风险包括了独生子女的成人风险、成材风险、婚姻风险和养老风险。其次,对独生子女家庭来说,包括了独生子女家庭的儿女养老风险、结构缺损风险。再次,对独生
子女社会来说,包括了发展风险、国防风险和责任风险。 具体来看,其涵义是:
  第一,独生子女的“成人风险”是指独生子女伤病残亡的风险。其风险性就在其唯一性。特别是大龄独生子女死亡对一个家庭及其整个亲属网络精神上的打击几乎是十分沉重的。
  第二,独生子女的“成材风险”是指独生子女缺乏一个良好的可以实施“同伴教育”的成长生态,难以全面发展,智力素质与非智力素质发展的不平衡几乎成为共识。
  第三,独生子女的“婚姻风险”有三种情势:一是成婚难,因为独生子女容易以自我为中心,个性强烈,生活能力不一定高,现实生活中已经有父母为成年独生子女亲自找对象的
新闻了;二是婚后冲突会比较多;三是婚姻寿命可能比较短。
  第四,独生子女的“养老风险”是指独生子女所拥有的养老资源更少,有二种情势:一是他们没有兄弟姐妹,所以亲属的养老支持几乎是不存在的。二是独生子女群体的对不育和
独子生育的偏好可能更强。
  第五,独生子女家庭的“儿女养老风险”是指独生子女作为唯一的养老责任主体,注定了独生子女的养老责任重大、心理压力巨大。俗称的“四二一”家庭结构是脆弱的家庭结构
,放长时段看,几乎所有典型的独生子女家庭对或多或少存在经济上支持、生活上照料和精神上慰藉的养老风险。
  第六,独生子女家庭的“结构缺损风险”是指结构完整的三角形的独生子女家庭可能因为遭遇独生子女的成人风险而出现结构性的缺损,严重者可导致结构的瓦解。独生子女家庭
的结构缺损风险是独生子女的成人风险最严重的一种。简单说,在家庭生命周期的推演过程中,独生子女家庭风险家庭可能进一步转化为残缺无后家庭,成为家庭和社会的伤痛。
  第七,独生子女社会的“发展风险”是指这么一种担心,由于独生子女群体身上存在着缺乏团队精神、缺乏吃苦精神的一定比例,所以可能会在未来时期的一定范围里影响社会发
展的人力供应。
  第八,独生子女社会的“国防风险”是指在非和平时期,独生子女群体的战斗力是让人怀疑的。独生子女群体是家庭和社会神经的敏感点和脆弱点。家庭的牵肠挂肚构成了社会的
共同关注和政府的小心翼翼。
  第九,独生子女社会的“责任风险”。这里说的责任风险是指一个文明社会的政府必须对自己的行为负责,越是大决策,越有大风险。风险决策必须承担起责任风险,规避风险、
帮扶弱小、弥补损失、救助病患是文明社会、文明计生的四项基本通则。在鼓励只生一孩的政策导向下,政府必须为独生子女群体、家庭和社会可能遭遇的各种风险承担起防范风险、
规避问题、补偿代价、解决困难的四大责任。
  上述九个方面构成了无法挣脱的风险锁链,就好像生态学讲的“蝴蝶效应”,其连锁反响是巨大的、不可忽视的。应该承认,风险只是发生问题的概率,本身是可以改变的。但在
继续鼓励独生的导向下,风险的放大却是必然。由于家庭是社会的细胞,所以家庭的种种风险其实都会以各种途径转化为社会的风险和政府的责任。
【转自人民网强国论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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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可能喜欢[凤凰知道]谁让中国人老无所依?来源:凤凰新闻综合 11:35
第100期  凤凰新闻客户端编辑 王月兵【导语】“如果有一天我老无所依,请把我留在在那时光里”,这句意味沧桑的歌词曾流传大街小巷,成为北漂青年的精神慰藉。但对今天大部分的中国人来说,歌词的沧桑味已经演变成一种真实的恐慌,也许真的会有一天,你会老无所依。  近日,一系列有关养老的政策和争论成为了舆论的热点,先是清华大学教授杨燕绥提出“领取养老金的年龄推迟到65岁,男性去做园丁做义工,女性做饭洗衣编织”的建议,接着国务院印发《关于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的若干意见》,推进所谓的“以房养老”。  种种迹象表明:即使大部分的中国人交了养老金,却仍要面对老无所依的惨淡现实,谁该为此负责?●为什么人人都骂杨燕绥?  面对巨大的养老压力,挑动民众情绪首当其冲的就是“延迟退休”。  按照“中国养老保险基金测算与管理”课题组测算,退休年龄每延长一年,养老统筹基金可增收40亿元,减支160亿元,减缓基金缺口200亿元。200亿元相对于18.3万亿的敞口来说无异于杯水车薪。  基于这样的现实,清华大学就业与社会保障研究中心主任杨燕绥教授一提出“退休年龄不变,仍为50岁,但领取养老金的年龄推迟到65岁,男性去做园丁做义工,女性做饭洗衣编织”的建议便引起了轩然大波。有网友讥讽:站着说话腰不疼。  作为教授,杨教授的观点清醒而又冷血,她道出了“社会已经无法承受现行的养老金制度”的现实,同时她也冷冰冰地建议——当政府无法兑现承诺提供“基本养老”的时候,可以肆意剥削一个人余生的最后一点价值。●公众何以对“以房养老”反应冷淡?  严峻的现实之下,可能是很多老年人一辈子攒下的资产——房子,就成为另一样被盘算的东西,“以房养老”也就适时推出了。“以房养老”的主要模式是老年人将名下房产抵押给金融机构,以定期获得养老金,去世后房屋产权归金融机构处置。  在中国特有的“70年产权”制度下,无论是金融机构还是老年人都缺少“以房养老”的动力。虽然2007年出台的《物权法》已经规定,“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间届满的,自动续期”,但“自动”并不意味着“无偿”。如果70年产权到期后,抵押房屋要有偿续期,那么续期费用将是一个巨大的未知风险。这种不可能在短期内扫清的障碍,使得中国大多数银行或者保险公司出于风险控制的考虑,不会对“以房养老”太感兴趣。  其次,“以房养老”的主要针对人群,应该是手里有房,但没有子女赡养,或者不需要留财产给后代的老人,这部分人群必然是少数,而非社会主流。  对于中国的老年人来说,一辈子辛辛苦苦赚来的钱大半投在了房产上,“以房养老”虽然能够为他们提供养老贷款,但是房产最终将被金融机构收回而不能留给子女,同时还要在养老院颐养天年,不能享受儿孙满堂、子女绕膝的快乐,这令他们在情感上难以接受。甚至有人提出,“与其为了花养老贷款而让银行拿走自己的房子,倒不如干脆趁早卖掉房子,花自己的钱。”●“以房养老”无法代替公共养老体系  基本养老是政府必须提供的公共产品,是政府给民众的承诺和责任。而“以房养老”本质上却是一种市场提供的“私人产品”,在中国也可认为是一种金融创新,这和政府的基本养老之间没有任何替代关系,老人不管有没有房子,不管是否选择“以房养老”,都不能替代政府提供基本养老这个公共产品的责任。然而,在养老金面临极大缺口的情况下,如果不能明确“以房养老”的性质,则只会打击民众对主流养老体系的信心。  《南方都市报》社论指出:如果政府明确,以房养老只是一个补充,并且在金融、税收方面鼓励金融机构进行尝试,完善具体的制度细节,对于老人当然是一个好事,但如果尝试的目的是替代公共养老体系,则很显然,是距离正确的方向越来越远。●资金缺口大,公共养老体系面临崩盘  1985年,计划生育好,政府来养老;1995年,计划生育好,政府帮养老;2005年,养老不能靠政府;2012年,推迟退休好,自己来养老。  墙上口号的转变也体现了政府的态度转变:无论是“以房养老”还是延迟退休,政府已经没有能力兑现当时的承诺和责任。  根据中国银行发布的《重塑国家资产负债能力》,按照测算到2013年,中国养老金的缺口将达到18.3万亿元。尽管中银团队负责人随后出面澄清18.3万亿元的缺口。  由于双轨制、历史欠账、计划生育导致的人口结构和老龄化趋势的加快等原因,中国官方建立的养老金体系基本无法满足国人的基本养老需求。在养老领域,中国的基本国情一是老年人口多,目前中国超过60岁的人口已经过2亿,中国是目前全球唯一的老年人过亿的国家,到2030年,中国的老年人口将超过4亿,进入深度老龄化阶段。老龄化人口激增,带来的首要结果就是领取养老金的人口越来越多。  同时,三十年来实行的强制性计划生育破坏了中国社会成员的合理年龄结构,中国养老的基本结构将是2个劳动力养活一个老人,这几乎意味着,即使没有历史亏空和巨大的缺口,未来的基本养老体系也几乎面临崩溃;二是未富先老,人口结构和我们相似的日本,尽管老龄化程度和我们不相上下,但其作为高收入国家,在养老问题上的压力远小于中国。●最迫切纠正的不公是“养老金”双轨制  事实上,养老不是政府用财政给予的一种福利,而是用人单位与个人缴费累积留在退休后使用,政府的责任只是设计一种合理与公平的制度,并委托机构管理这一笔财富,是一种社会服务。  但在中国的公共养老体系中,“养老金双轨制”并没有让大部分的中国人感觉“合理与公平”。  目前中国有两套并行的养老金体系,一套是政府部门、事业单位的退休制度,由财政统一支付“吃皇粮的人民公仆”的养老金;另一套是社会企业单位的“缴费型”统筹制度,是单位和职工本人按一定标准缴纳。  两套并行体系导致了养老金收入的巨大落差。而企业职工养老保险缴费占工资收入的28%,居全球最高水平之列,退休后,平均每月拿到的养老金约为在职工资的60%。机关和事业单位的员工因为纳入社保体系,不用个人交一分钱,退休后能拿到退休前工资90%的退休金,是前者的3倍。  以北京为例,2011年北京市职工的社会平均工资为56061元,月平均工资为4672元。若按上述缴费15年计算,每月的养老金只有934.4元。即使按30年的缴费计算,每月养老金也仅有1794元。而公务员、事业单位职工,平均每月退休金为4000元~5000元,达到个人退休前工资水平的80%。●既然国家无法完全做到让人老有所养,投保人就应该有选择的权利  在观念上,相信“养老是国家的事”似乎也和计划经济养成的思维习惯有关,其实国家从来不是公民养老的主要保障,也不可能成为其主要保障。“国家让老年人老有所养”虽然看上去很美,但事实上很少有哪个国家的老人不是靠自己家庭的投资和积蓄,而是靠政府发放的养老金来维持晚年生活。  简单地说,养老保险必须让投保者拿的比付出的多,否则它就没有存在的意义,但是政府并不愿意用公共财政为此埋单,而希望社保资金自己可以钱生钱,这也并不是不可能,问题是政府又不愿意让投保人自己选择最高效的资金管理者,而只允许把这些钱交给自己设立的管理部门,最后的结果就是,由于管理不善,劳动者不得不交纳更多的保费,或者退休年龄一再推迟。●养老承诺的兑现关乎民众信心  专栏作家马光远认为:无论是美国也好,中国也好,在未来养老金的给付方面,都存在着给付不能的极大风险。正因为如此,才必须想方设法填补缺口,同时建立多元化的养老体系,推动养老产业的发展,以应对老龄化社会的来临。但未来任何的应对之策,都应该是夯实政府的养老责任,而不是减轻或者逃避。  总之,不管是变卖国有股,还是在人口政策上积极调整,唯一不能采取的办法是违约或者变相违约延期支付,这都会打击民众对未来的信心。  (凤凰新闻客户端编辑 王月兵)分享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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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是基础&社区是依托:在家养老≠自家养老
日08:59&&来源:
原标题:家庭是基础 社区是依托 服务是支撑
在家养老≠自家养老(民生三问?关注居家养老③)
本报记者 潘 跃 步 超
问 家庭成员,该尽多少义务?
经济供养之外,还有照料和慰藉
记者:养老保险制度有社会共济的作用,我们为什么还要强调养老主要靠自己和子女呢?
中国人民大学教授姜向群:《老年人权益保障法》规定:“赡养人应当履行对老年人经济上供养、生活上照料和精神上慰藉的义务,照顾老年人的特殊需要。赡养人是指老年人的子女以及其他依法负有赡养义务的人。”
目前,我国绝大多数老年人仍然生活在家而不是养老院,生活照料还是靠家庭成员。很多农村和低收入的老年人在经济上还要依靠子女的帮助。老年人经济收入不足决定了子女养老的方式仍将存在很长时期。社会保障一般只起到保基本的作用,不可能解决全部的养老需求。
北京大学人口所教授穆光宗:养老涉及多方面的老年生活支持,包括经济上的支持、日常的照护、重病与失能时的养护以及情感慰藉四个方面。对日常照护和情感慰藉等非经济保障问题,已经超越了“钱”的范畴,不是社会保障所能覆盖和解决的,需要自身的自理能力和子女的照顾。
道义上,子女在养、护、医和爱无论哪个方面都有不可推卸的责任。但责任的具体落实要与养老的能力相匹配。政策上,需要改善子女的赡养条件和能力,如给孝亲护理假或者津贴等。这样,子女所承担的家庭养老已经从“完全责任”转变为“有限责任”。居家养老就不仅是自家养老了,而是和社区养老、社会化照料不断融合的现代居家养老了。
杭州师范大学法学院副教授王家国:中国特别强调家文化。社会养老,无法取代那种对“家”的依恋。中国老人普遍有一种恋家怀旧的情结,年老时仍希望通过自己的双手为子女分忧。居家养老模式下,老人不必离开那个熟悉的环境,还可以继续为家做点事儿。此外,当前养老资金支付面临一些问题,养老金不一定能抵偿全部的生活支出,必须依赖子女的接济。
记者:子女到底应该如何承担养老责任呢?“常回家看看”写进法律规定里后,效果如何呢?
姜向群:由于许多老年人自己有了一定的收入,子女在经济供养上只需起到一个补充的作用,更多的是承担生活照料和精神慰藉义务。而两代人分居的情况就决定了子女需要经常探望老年父母,《老年人权益保障法》对此作了规定,即“与老年人分开居住的家庭成员,应当经常看望或者问候老年人”。这是适应新时代变化提出的要求。
穆光宗:“常回家看看”的规定恐怕不会有什么效果。因为没有任何具体的惩罚措施和法律后果,就没有约束力。该回家的还是回家,不回家的还是不回家。另外,“常回家看看”是否就是履行了孝道也是可疑的。有的回家就是蹭饭“啃老”。
王家国:“常回家看看”的规定推进了养老状况的改善。首先,老年人了解到,法律上存在这样一项权利,可以要求子女不得冷落自己。其次,越来越多的赡养类案件的诉由开始把“常回家看看”列入其中,老人也能借着审案“团圆”一次。法院处理这类案件的时候,虽然尽量调解结案,避免对子女进行人身强制,但并不等于说这种规定不能有执行力。将来可以把不履行判决者,列入个人征信档案,与个人信用等挂钩。
问 既然居家,社会不管行吗?
没有社会、社区保障不行
记者:居家的家到底含义和边界在哪里呢?就是守在自家的小屋里自己管自己吗?
姜向群:居家的家更多的是指老人居住的小环境,不仅是自己居住的房间。传统的家庭养老不仅是住在家里,而且养老的一切资源都是来自于家庭。居家养老需要有社区、社会的配套保障和服务措施,否则居家养老是难以实现的。
穆光宗:居家的家包括了“住宅之家”和“住区(社区)之家”两重含义。应该是“关上门是小家”而“打开门是大家”这样一个有分有合、有小有大的居家格局。
王家国:居家养老不是自家养老。自家养老是私力养老或自力养老,而居家养老本质上是一种社会养老,这种居家养老模式以家庭为核心、以社区为依托、以专业化服务为支撑,由社会专业机构与人员为居住在家的老年人提供社会化养老服务。
记者:目前空巢老人现象越来越多。在居家养老中,社区、机构可以为家庭提供哪些服务和帮助呢?
穆光宗:居家养老的老人可以做如下分类:活力老人、慢病老人和失能老人;夫妇空巢和独居空巢;低龄空巢和高龄空巢,等等。他们对社区服务的需求既有一致性也有差异性;既有对服务的刚性需求,也有弹性需求;既有对服务的有效需求,也有无支付能力的需求。社区、机构可以为居家养老提供如下服务和帮助:饮食、照顾、就医、老年大学等等。
王家国:居家养老逐渐流行,除了因为它是更适合中国“家”文化背景下的“叶落归根”式的养老选择,也是因为它所提供的服务内容和质量要远超过传统的家庭自力养老。
居家养老的服务可以归纳为“一个主线、五个落脚点”,即以解决日常生活困难为主线,包括生活起居、文化活动、精神关爱、医疗服务与日常照护等。有养老服务需求的人可以自主选择服务内容和项目,并交付相应的费用,享受签约服务机构所提供的生活起居、文化娱乐、精神抚慰和料理照护等服务。
问 共同发力,难点到底在哪?
社区组织滞后,服务资源有限
记者:在居家养老方面,子女面临的困难有哪些呢,目前主要问题在哪里呢?
穆光宗:子女面临的困难主要有:老人一旦失能,需要全天候照顾时,子女在时间上、体力上、精力上甚至经济上不堪重负。特别是独生子女空巢父母,他们普遍面临着无人照料的难题,成年独生子女即使有孝心也难有孝举。此外,社区老年服务缺位、匮乏,社区养老助老服务也需要深化和完善供给侧的改革。
王家国:对子女而言,最主要的问题是选择困难和财力不足。居家养老服务缺少行业规范与统一标准,导致子女在为父母老人选择居家养老服务时,陷入“无参照标准”的困惑。在选择具体的养老服务时,许多人因心里没底,难以决断。比如,社区机构服务质量如何、收费标准是否太高、格式合同看不懂等。
而一些贫困地方和家庭,最困难的是财力不足,没钱购买养老服务。并且,村一级的养老设施与组织建设还非常落后,民众购买社会化养老服务的意识也很淡。这也正说明,居家养老服务模式的改进、推广与宣传还不够,支持系统建设还远远不足。
记者:在居家养老方面,社区帮扶目前面临的困难有哪些,主要问题在哪里?
姜向群:社区帮扶的困难,一是我国社区组织普遍发展滞后,社区服务的条件简陋,服务资源严重不足。二是社区养老服务制度不健全,从规划到政策法规严重不足。例如社区服务场地设施没有得到保证,有的被挪作他用,规划没有落实。三是社区服务资源严重不足,社区组织对政府资金依赖过高,社会的资金来源缺乏,市场的作用没有发挥出来。应该调动一切资源,倡导多种养老方式,比如互助型养老――年轻健康老人帮助照顾年老困难老人。最终应该形成社会参与、全民行动的居家养老发展格局。
王家国:社区帮扶的困难,包括养老机构难以引得进留得住、服务标准缺失而无法落实、社工服务不足、筹资困难等。最困难的是,社区如何在确保养老需求者买得起、买得值的同时,又要保障服务供给方有利可图、办得下去。社区老年食堂关门的事情,不是没有发生过!现在的问题主要集中在社会筹资难与社区力量不足上。
《 人民日报 》( 日 12 版)
(责编:严远、轩召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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