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上货物属于三者险吗险是不是就是货物责任险呢?


被保险机动车在装、卸货过程中,货物意外跌落伤人事故频发,机动车交强险和第三者责任险对此类事故应否承担保险责任,在司法实践中存在不同的声音。“使用被保险机动车过程”中的“使用”一词,在机动车保险语境下如何理解?以及保险法理论中的近因原则,在具体案件中如何适用等问题,原、被告往往各执一词。基于同情伤者等多种因素的考虑,很多法院根据《保险法》中的“不利解释原则”,判决保险公司承担赔偿责任。本文通过一个真实案例对保险公司是否应承担责任进行法律解析。    装货过程中货物突然滚落,驾驶员被砸身亡    2020年8月20日,小辉驾驶重型半挂货车来到天成公司装货,装完货后驶往目的地完成本次运输任务。来到天成公司后,小辉把车停到指定装货位置,然后便下车在一旁查看装卸工人往车厢里装载货物。装货过程中一件货物突然发生滚落,将小辉严重砸伤。小辉被紧急送往医院进行抢救,但最终因伤势过重而不幸去世。    死者家属为了索赔与保险公司对簿公堂    事故发生后,小辉的家人将半挂车的承保公司阳光财产保险公司起诉至法院,索赔死亡赔偿金、丧葬费等共计102万元。庭审中,保险公司则提出案涉事故不属于保险赔偿范围,不应承担赔偿责任的抗辩意见。法院经过审理,判决支持了保险公司不承担赔偿责任的意见,依法驳回了小辉家属的诉讼请求。    “绝情”判决书背后的法律解析    在普通人的眼里,买了保险出了事保险公司就应该赔偿,一旦保险公司提出拒赔意见,就会被冠以“这也不赔,那也不赔”的污名,出现这种情况与保险公司在销售保险时,没有详细介绍保险责任范围,造成保险消费者产生“保险”是什么都能赔的万能险有关系,另外与没有正确认识保险运行原理、对价平衡原则以及近因原则等保险专业知识有重要关系。    在死者家属遭受失去亲人伤痛之后,法院又判决驳回死者家属的索赔请求,这份“绝情”判决书显得非常刺眼。在当下司法环境下,法院能顶住各种压力做出这个判决实属不易!笔者就本案中保险公司为何拒赔做简要法律分析。本案争议的问题是:车辆在装货过程中,货物滚落将车下驾驶员砸伤致死,是否属于机动车第三者责任险的保险责任范围?    《机动车第三者责任保险》条款第二十二条约定:保险期间内,被保险人或其允许的驾驶人在使用被保险机动车过程中发生意外事故,致使第三人遭受人身伤亡或财产直接损毁,依法应当对第三者承担的损害赔偿责任,且不属于免除保险人责任的范围,保险人依据本保险合同的约定,对超过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各分项赔偿限额的部分负责赔偿。根据上述关于保险责任范围的约定,可以看出该险种的保险责任范围是:“因使用机动车而发生的意外事故”。本案的事故不属于保险责任范围,理由如下:    一、根据保险法理论中的“近因规则”,事故原因与使用机动车之间不具有近因关系不属于保险责任事故。    “近因规则”,又称近因原则,是指保险人仅对以事故为近因的保险标的的损失承担保险责任的规则。虽然我国保险法没有使用“近因”这一术语,也不存在类似于近因规则的表述,但这并不表明在发生事故时,尤其在确定保险人是否应当承担保险责任时,我国的理论和实务不考虑事故和损害之间的联系。相反,在发生事故后,究竟是什么原因造成了保险标的的损害,是理论和实务都无法回避的问题。“近因原则”要求造成损害发生的原因,与保险合同约定的保险事故之间,存在直接的、密切的、关键的关系。    本案事故发生时,车辆处于停车装货状态,驾驶员没有对车辆进行任何操作,事故的发生与使用机动车之间毫无因果关系。相反,如果在机动车行驶过程中,因为路面颠簸或者驾驶员操作不当造成货物滚落伤人,那样的话事故发生与车辆使用之间具有因果关系,则属于保险责任范围。因此根据保险法“近因原则”,本案事故不属于机动车第三者险的保险责任范围。    二、“责任险”的保险标的是赔偿责任,而本案中被保险人没有赔偿责任。    财产保险包含“财产损失险”、“责任保险”等险种,其中“机动车第三者责任保险”是基于“财产”而产生,其保险标的为被保险人因使用“财产”而对第三者承担的法律责任。因此“交强险”和“机动车第三者责任险”的保险标的,是被保险人或其允许的驾驶员,因使用机动车而给第三者造成伤害,依法应当承担的赔偿责任,因此确定保险事故发生的原因,是判断保险人是否承担赔偿责任的关键。根据上述分析,本案事故发生与使用机动车没有因果关系,被保险人对本次事故没有法律上的赔偿责任,相应的“责任保险”没有进行赔偿的事实依据。    可能有反对观点认为:车辆违法占道停车,其他车辆或行人与其发生的碰撞事故中,车辆也处于停车状态,驾驶员也没有对车辆进行任何操作,但却能判决保险人赔偿。对此应客观分析事故的原因,占道停车事故中车辆的停车状态,正是导致事故发生的直接原因,驾驶员违法停车具有明显过错,且过错与事故发生具有因果关系,这种情况下保险公司应承担赔偿责任。但本案的“停车”并不具有非法“占道”的过错,属于正常停车装货,“停车状态”不是导致事故发生的原因。    三、保险原理决定了保险人不可能对所有风险予以承保,对保险责任范围不能做扩大解释。    保险是分散风险、消化损失的经济互助制度,投保人以支付保险费为代价,将未来可能发生的风险转移给保险人,保险人根据承担风险范围大小收取相应的保险费。风险的不确定性决定了,保险人不可能对与保险标的有关的所有风险予以承保,这是保险制度的基本原理。据此“在使用机动车过程中发生意外事故”,是指以“使用机动车”作为原因力所导致意外事故,而非使用机动车过程中,任何与机动车有关的事故。车辆“使用”的概念,如果脱离机动车保险问题来理解的话,“使用机动车”确实可以理解为:“使用”包含了行驶、临时停车等状态,甚至包含与机动车有关的一切活动,比如洗车、检修等活动,从车辆登记挂牌至报废,车辆的整个生命周期内,都可以认定为处于“使用”状态,使用机动车过程中发生的事故,似乎可以理解为与车辆有关的所有事故。但是在机动车保险纠纷案件中,在“保险责任范围”的语境下,“使用被保险车辆过程中发生的事故”,应当是指因使用车辆而导致的事故,而非与“使用”车辆有关的一切事故。如果将与使用机动车毫无因果关系的事故,都判决保险公司进行赔偿,将导致与“使用”机动车有关的所有风险,都将由保险人予以承担,这是保险人无法、也不应该承担的。这种做法错误地扩大了保险责任范围,打破了签订保险合同时,风险责任范围与保费水平之间的对价平衡,也违反了保险运行基本原理。    以上观点仅为笔者个人拙见,希望本文能起到抛砖引玉的作用。    (作者单位:山东众成清泰(德州)律师事务所)
  原标题:一文读懂新版车险条款,3主险10附加险4项增值服务详细解读  来源:保险一哥  近日银保监会正式印发了《关于实施车险综合改革的指导意见》,将于2020年9月19日开始实施。  今天一哥和大家整体聊聊3大主险10大附加险4项增值服务。  搬好小板凳,咱们开始。  — 01—  商业车险三大主险  改革后主险数量由四变三  改革前的机动车全车盗抢保险  已从主险中删除  纳入了车损险  改革后三大主险分别为  机动车损失保险  机动车第三者责任保险  机动车车上人员责任保险  ①  车损险  因自然灾害、意外事故  及被盗窃、抢劫、抢夺  造成的车辆的直接损失  以及  合理必要的施救费用  此外还增加了几项责任  盗抢、自燃、涉水、玻璃、不计免赔  地震及其它自然灾害、无法找到第三方  ②  商业三责险  被保险人及允许的驾驶人依法应承担的  第三方人身伤亡损失或财产直接损失  ③  车上人员责任险  被保险人及允许的驾驶人依法应承担的  车上人员人身伤亡损失  — 02—  主险的特点  无论是车损险  商业三责险还是车上人员责任险  赔偿的都是直接损失  ①  车损险只保直接损失  车损险只负责本车的直接损失  间接损失不赔  车上货物损毁不赔  车轮单独损毁不赔  车上新增设备损毁不赔  无明显碰撞的划痕不赔  ②  责任险只保直接损失  精神损害抚慰金不赔  人伤按医保标准赔付  — 03—  8大附加险来补缺  今天老王继续以案说法  他的生活除了眼前的苟且  到不了的诗和远方  还有一哥笔下的飞来横祸  老王一出现  事情不简单  ①  附加车上货物责任险  老王开大货车替人拉砖瓦  车翻货损  车损险只赔付车辆的直接损失  车上砖瓦的损失赔不赔?不赔  老王该怎么办?  应该提前买附加车上货物责任险  ②  附加修理期间费用补偿险  老王的车维修一个星期  不能跑运输  维修期间老王的收入损失赔不赔?不赔  老王该怎么办?  应该提前买附加修理期间费用补偿险  投保天数和日赔偿金额  可以投保时协商确定  最多可以赔90天  ③  附加新增加设备损失险  老王每天辛苦搬砖  终于翻身致富把歌唱  不仅买了辆价值30万私家车  还给添了套车载音响  《好运来》听着正起劲  结果哐当一声  车载音响坏了赔不赔?不赔  老王该怎么办?  应该提前买附加新增加设备损失险  ④  附加车身划痕损失险  老王在地库倒车时,刮到隔壁的车子  车身刮花了,车损险赔付  而老王的车子停小区里  隔壁熊孩子为了表达对老王叔叔的喜欢  用石子在老王爱车上画了一幅画  车损险赔不赔?不赔?  老王该怎么办?  应该提前买附加车身划痕损失险  但是这个险种只有4档保额  2000,5000,10000和20000元  2000元的保额没必要买  真划了车,索赔后,来年车险要涨费  而且对豪车来说  20000元也起不到多少作用  所以这个险种相对有点鸡肋  ⑤  附加车轮单独损失险  老王在高速公路上飙车  一个轮子单飞了  但福大命大居然安然无恙地停下来  其它什么损失都没有  底盘都没有刮花  车损险赔不赔?不赔  驾驶的车在自然灾害和意外事故面前  如果仅仅是车轮单独损毁  轮胎、轮毂、轮毂罩  之一单独损毁  或者之二一起损毁  或者三者共同损毁  但车辆其它部分没有损毁  这时候车损险不赔  老王该怎么办?  应该提前买附加车轮单独损失险  当然车轮的自然磨损  或者车轮被偷走等情况是不赔的  ⑥  附加法定节假日限额翻倍险  节假日出门的人多  马路杀手也随之增多  老王很担心  他该怎么办?  为了安全起见  老王可以买附加法定节假日限额翻倍险  保障更足了  开车的手也不抖了  ⑦  附加医保外医疗费用责任险  千算万算  老王还是不小心出车祸了  虽然有第三者责任险及车上人员责任险  但是人伤赔偿是按照医保标准赔偿的  如果医疗费用不在医保范围内  保险是不赔的  实际上很多药品医保都不负责  老王该怎么办?  应该提前买附加医保外医疗费用责任险  ⑧  附加精神损害抚慰金责任险  交通事故后,法院判决需要老王支付精神抚慰金  但是第三者责任险及车上人员责任险  人伤赔偿是不包含精神抚慰金的  老王该怎么办?  应该提前买附加精神损害抚慰金责任险  — 04—  两大附加险来降费  这次改革,不仅合并了不少险种  保费还下降了  真的是太实惠了  但是你如果还觉得贵  有没有办法可以降降费呢  有!  有两个附加险  可以取消部分保险责任  同时保费也下降  附加绝对免赔率特约条款  可以选择保险公司免赔一定的比例  5%,10%,15%,20%都可以  这时候主险赔款按比例打折  主险保费也可以按比例下降  (主险包含第三者责任险  车损险,车上人员责任险)  还有一个责任可以剔除  附加发动机进水损坏除外特约条款  以前的涉水发动机损毁  不包含在车损险里  涉水险是加项  加责任,加保费  现在涉水责任含在车损险里了  这个附加险是减责任,减保费  买了这个附加险  保费可以下降  但发动机进水坏了  保险就不赔了  名为附加险  实为“附减险”  可能也有业务员会把这  当做变相降费的工具  但是如今是洪水频发时代  一定要慎用  — 05—  新增四大附加服务  这次车险改革  真的很给力  保险公司估计内裤都要赔穿了  所以附加服务  超过一定量的话  还是要付费的  ①  道路救援服务  拖车、送油、送水、送防冻液、搭电  轮胎充气、更换轮胎、拖拽、吊车  道路救援服务很全面,太给力  两次免费使用  超两次酌情收费  项目及次数上限在投保时确定  当然,免费送油、送水、送防冻液时  材料费还是要收的  ②  车辆安全检测  发动机、变速器、转向系统  底盘、轮胎、玻璃  电子系统、车内环境、蓄电池  综合安全检测等十大检测  只有你想不到  没有保险公司做不到的面面俱到  但是洗车、打蜡等常规服务不行的噢  ③  代为驾驶服务  在因为饮酒、服用药物等原因无法驾驶  或存在重大安全驾驶隐患时  可以提供单程30公里内短途代驾  服务次数上限在投保时确定  ④  代为送检服务  当需要安全技术检验时  保险公司或其受托人可以代为进行车辆送检  虽然改革很给力  但是例如故意行为、自然损耗  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的  战争等系统性风险  主险、附加险都不覆盖  属于除外责任噢  车险改革真的要来了  你都了解清楚,准备好了吗?免责声明:自媒体综合提供的内容均源自自媒体,版权归原作者所有,转载请联系原作者并获许可。文章观点仅代表作者本人,不代表新浪立场。若内容涉及投资建议,仅供参考勿作为投资依据。投资有风险,入市需谨慎。海量资讯、精准解读,尽在新浪财经APP责任编辑:王进和 相关专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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