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开了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有了银行账号,但开户许可证还没批。但我已经存一点点钱进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这样会有什么后果?

基本户和一般户的区别_百度知道
基本户和一般户的区别
我有更好的答案
基本户与一般户的区别:1、基本户是办理转账结算和现金收付的主办账户,经营活动的日常资金收付以及工资、奖金和现金的支取均可通过该账户办理。存款人只能在银行开立一个基本存款账户。开立基本存款账户是开立其他银行结算账户的前提;2、基本户是每个公司必须要开的,不知道你在什么地方,找个人不太多的银行开户;3、一般户概念,即一般存款账户,是指存款人用于基本账户之外的银行借款转存与基本存款账户的存款人不在同一地点的附属非独立核算单位开立存款的账户。本账户可办理转账结算和现金缴存,但不能办理现金支取。拓展资料基本户适用对象:1. 企业法人。2.非法人企业。3. 机关、事业单位。4. 团级(含)以上军队、武警部队及分散执勤的支(分)队。5. 社会团体。6. 民办非企业组织。7. 异地常设机构。8. 外国驻华机构。9.个体工商户。10.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社区委员会。11. 单位设立的独立核算的附属机构。12. 其他组织。
采纳率:99%
是要开基本户先,因为需要基本户的开户许可证才能开一般帐户。基本户只能开一个,可以用来提现、发放工资、转帐等,一般帐户不能提现只能转帐。
基本户:基本户是办理转账结算和现金收付的主办账户,经营活动的日常资金收付以及工资、奖金和现金的支取均可通过该账户办理。
一般户:即一般存款账户,是指存款人因借款或其他结算需要,在基本存款账户开户银行以外的银行营业机构开立的银行结算账户。本账户可办理转账结算和现金缴存,但一般存款账户。
基本户一般是在公司设立时即开立的公司基本存款账户,一个公司只能开设一个基本存款账户,也是唯一能存取现金的存款户,除了存取现金也可以办理转账汇款等业务,可以说这个户是公司的万能存款户。而一般户是公司开立的专门用于转账汇款业务的银行存款户,可以开立多个一般户,不能存取现金。一般来讲,凡是涉及到现金存取、纳税款、社会保险款及缴纳政府部门的款项等都在基本户,而与其他公司及个人之间的转账可以在一般户进行。
本回答被提问者和网友采纳
根据人民币银行结算帐户管理办法的规定:单位银行结算账户按用途分为基本存款账户、一般存款账户、专用存款账户、临时存款账户。1.基本存款账户是存款人因办理日常转账结算和现金收付需要开立的银行结算账户。2.一般存款账户是存款人因借款或其它结算需要,在基本存款账户开户银行以外的银行营业机构开立的银行结算账户。3.专用存款账户是存款人按照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对其特定用途资金进行专项管理和使用而开立的银行结算账户4.临时存款账户是存款人因临时需要并在规定期限内使用而开立的银行结算账户。同时,还规定:1.单位银行结算账户的存款人只能在银行开立一个基本存款账户。2.基本存款账户是存款人的主办账户。存款人日常经营活动的资金收付及其工资、奖金和现金的支取,应通过该账户办理。3.一般存款账户用于办理存款人借款转存、借款归还和其它结算的资金收付。该账户可以办理现金缴存,但不得办理现金支取。
简单说公司的基本帐户和一般帐户的区别是前者可以提现金,后者不可以提现金;公司一般来说只设基本帐户就可以了,如果有分公司或经营部可以设一般户。注意:基本帐户只能为一个,一般户可多个。公司一般都需设立一个基本存款户和一个一般存款户,对于办理工资、奖金支取,营业收支的转帐、电汇只能使用该账户,一个企业只能选择一家银行的一个营业机构开立一个基本存款户。
一般存款户是银行借款转存账户、分支机构账户;可转账、存现但不能支现。
引用nmwyf0606的回答:基本户一般是在公司设立时即开立的公司基本存款账户,一个公司只能开设一个基本存款账户,也是唯一能存取现金的存款户,除了存取现金也可以办理转账汇款等业务,可以说这个户是公司的万能存款户。而一般户是公司开立的专门用于转账汇款业务的银行存款户,可以开立多个一般户,不能存取现金。一般来讲,凡是涉及到现金存取、纳税款、社会保险款及缴纳政府部门的款项等都在基本户,而与其他公司及个人之间的转账可以在一般户进行。
一般户能存不能取现金。
1条折叠回答
其他2条回答
为您推荐:
其他类似问题
您可能关注的内容
基本户的相关知识
换一换
回答问题,赢新手礼包
个人、企业类
违法有害信息,请在下方选择后提交
色情、暴力
我们会通过消息、邮箱等方式尽快将举报结果通知您。&星论文网:致力于各类论文代写、论文发表、代写代发论文服务
> >>查看论文
浅谈商业银行在验资业务中的责任界定
本站编辑:admin
  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国家鼓励自主创业,而在创业初始阶段许多人就选择成立自己的公司。验资业务资金往往金额较大,短期难以筹集,因而社会上产生了形形色色的代理注册验资的机构,为验资融通资金从中谋取高额的手续费,因而诞生了许多的“空壳”公司。银行和会计师事务所在公司成立过程中扮演了重要的角色。商业银行在业务经营过程中不可避免的面对形形色色的“出资人”,在办理验资业务中应尽到哪些审查义务,才能避免承担不利的法律责任呢?
  一、对验资资金来源的审查义务及责任
  在现实操作中,例如某企业注册验资“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中一出资人为B,实际验资资金是先从A转入B的结算账户,再由B向验资账户转账缴存验资账户;也存在由A的银行账户中直接取现,以B的名义缴存到验资账户。根据支付结算办法“谁的钱进谁的账,由谁支配”的原则,商业银行无权干涉客户资金的使用。而在《商业银行内部控制指引》中又要求“商业银行又应当认真遵循“了解你的客户”的原则,对于此类明知是借款验资,银行是否可以办理?会否承担不利的法律责任?
  笔者认为,由于我国法律、法规没有对借款验资作出禁止性规定,因此尽管借款验资做法不妥,但这只是出资人与其债权人之间的民间借贷行为,银行无权干涉,银行即使办理了借款验资业务,也不会承担法律责任。但银行应就此交易重点关注相关账户的支付交易情况。银行经甄别后,对于有合理理由怀疑支付交易涉及违法犯罪活动的,应将其作为可疑交易按规定报告中国反洗钱监测分析中心。在此环节中,银行的审查责任的主要是,要保证验资资金的资金汇缴人与“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中的出资人名称一致。
  二、对验资基础资料的审查义务及责任
  商业银行应履行好对验资账户开户资料真实性、完整性、合规性的风险防控。《人民币结算账户管理办法》规定对注册验资应凭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或有关部门的批文在商业银行开立验资临时存款账户;对增资验资应凭增资企业基本存款账户的开户许可证、增资企业股东会或董事会决议等证明文件,在商业银行开立一个增资临时存款账户。同时也明确要求商业银行应负责对账户开户申请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和合规性进行审查。银行应采取加强业务培训、利用技术手段、建立与公安、工商部门协作机制等各种措施,担高识别证明文件真伪的能力。银行只有履行了尽职审查的职责才能实现对资料三性的核查职责,才能对验资证明业务的办理把好第一道风险关。
  三、对开户代理人资格的审查义务及责任
  对照日发布的《中国人民银行关于进一步加强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开立、转账、现金支取业务管理的通知》在验资业务开户环节,还应尤其关注同一自然人作为具体经办人员办理两个以上验资账户开立业务,银行除审核存款人提供的开户证明文件外,应采取回访、实地查访、向公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实等一项或多项措施进一步核实存款人身份,同时应审核被授权人是否为授权单位工作人员,银行应采取审核被授权人工作证件等措施予以核实。
  四、对验资资金使用的审查义务及责任
  《人民币结算账户管理办法》规定验资期间,验资账户只收不付,如验资不成功申请退回出资款需要在临时存款账户有效期届满前退还资金的,应出具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的证明;无法出具证明的,应于账户有效期届满后办理销户退款手续。验资账户资金退还给原汇款人账户,验资资金以现金方式存入,出资人需提取现金的,应出具缴存现金时的现金缴款单原件及其有效身份证件。
  注册验资成功后,客户凭工商营业执照等资料申请将注册验资临时账户转为基本存款账户。增资验资成功后凭已变更的营业执照办理增资验资临时账户销户,把验资资金转入单位的结算账户。对验资成功后验资资金的流向是否为抽逃出资应为会计师事务所及工商核准部门审核的范围。
  五、可能承担法律责任的情况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金融机构为企业出具不实或者虚假验资报告资金证明如何承担民事责任问题的通知》[法(2002)21号](以下简称《通知》)中明确指出:出资人未出资或者未足额出资,但金融机构为企业提供不实、虚假的验资报告或者资金证明,相关当事人使用该报告或者证明,与该企业进行经济往来而受到损失的,应当由该企业承担民事责任。对于该企业财产不足以清偿债务的,由出资人在出资不实或者虚假资金额范围内承担责任。企业、出资人的财产依法强制执行后仍不能清偿债务的,由金融机构在验资不实部分或者虚假资金证明金额范围内,根据过错大小承担责任,此种民事责任不属于担保责任。
  虽然根据规定只有在出资人未出资未或未足额出资的情况下,银行出具资金证明可能会承担责任。在其它情况如验资期间验资账户发生付款业务、验资账户开户资料不完善、代理人资格不合规等属于人民银行支付结算办法约束的范围。如果虚假验资的企业存在诈骗或破产时,在执行债务企业的财产、出资人不实或虚假出资范围内的财产后仍不足以清偿债务,商业银行如在验资过程中未能严格遵守相关规定,有可能根据其过错大小酌情承担部分责任。虽然商业银行出具虚假资金证明的责任认定及责任承担是比较严格的,但一旦银行有过错就有可能在日后承担法律风险。因此,商业银行在办理验资业务时,应严格执行制度规定,履行好自身的职责,防范因不当操作陷入虚假验资的法律风险并遭受损失。
本文出自:http://www.starlunwen.net/jjglww/164657.html
上一篇: 下一篇:   
相关经济管理论文:
Copyright ©
www.starlunwen.net All Rights Reserved. 星论文网 版权所有
蜀ICP备号 | 主营:、 | 服务热线:400-803-;| 企业QQ: | 考研资料:银行会计学要点
一.名词解释:1.银行会计 :是以货币作为计量单位,运用会计的基本原理与方法,对银行的业务和财务活动进行核算、反映、控制与监督的重要信息系统和管理活动
2.资产 :资产是指银行过去的交易或者事项形成的、由银行拥有或者控制的、预期会给银行带来经济利益的资源。
3.负债 :负债是指银行过去的交易或者事项形成的、预期会导致经济利益流出该银行的现时义务。现时义务是指银行在现行条件下已承担的义务。
4.银行汇票 :银行汇票是出票银行签发的,并由银行在见票时按照实际结算金额无条件支付给收款人或者持票人的票据。
5.票据贴现 :票据贴现是指票据持有人在票据到期以前,为获得资金而向银行贴付一定的利息所做的票据转让。
7.表内科目 表内科目是反映在资产负债表内的,用来核算直接关系到银行资金实际增减变化情况的科目
8.表外科目 表外科目是不纳入资产负债表内的,用来反映并不涉及或尚未涉及银行资金增减变化情况但又发生了权责关系,或用以反映和控制银行重要业务事项及数字资料的会计科目。
9.信用证 :信用证是一家银行(开证行)依据其客户(开证申请人)的请求或指示,向另一人(受益人)开立的一种书面约定,根据这一约定,如果受益人满足了信用证中规定的要求,开证行将向受益人支付信用证中约定的金额。因此可以简单地说,信用证是开证行应开证申请人的请求向受益人开出的一种有条件保证付款的凭证。
10.中间业务 :是指不构成商业银行表内资产、表内负债,形成银行非利息收入的业务。
11.外汇统帐制 :也叫本位币记账法或本币统账制,是经营外汇业务的银行,对外汇的买卖、收付等都折合成本币,统一用本币进行核算的一种方法。
12.外汇分账制 :也叫原币记账法,是经营外汇业务的银行,对外汇与本币实行分账核算的一种记账方法,也就是直接以各种原币为记账单位,而不折成本币进行记账的方法。
13.同业往来&
二、简述(一).简述银行会计的特点
1.会计信息综合性2.业务直接完成性3.监督范围广泛性4.核算方法特殊性
(二).银行会计的基本假设条件是什么?会计主体假设、持续经营假设、会计分期假设、货币计量假设、权责发生制假设。
(三).银行会计对信息的质量要求有哪些?:可靠性、相关性、明晰性、可比性、一致性、实质重于形式、重要性、谨慎性、及时性
(四).银行为单位开立的各种存款账户,其办理业务范围是怎样规定的?
①一个单位只能选择一家银行的一个营业机构开立基本存款账户,不允许在多家银行开立基本存款账户。②实行开户许可证制度。单位开立基本存款账户,应凭当地人民银行分支机构核发的开户许可证办理。银行不能对未持有开户许可证或已开立基本账户的存款人开立基本存款账户。③存款人的账户只能办理存款人本身的业务活动,不得出租、出借银行结算账户,不得利用银行结算账户套取银行信用。
(五).什么是结算?支付结算的纪律与原则
定义:结算是经济活动中的货币收付行为。
支付结算的原则与纪律:1. 支付结算的原则: 单位、个人和银行办理支付结算必须遵循下列原则:(1)恪守信用,履约付款。(2)谁的钱进谁的账,由谁支配。(3)银行不垫款。2. 支付结算的纪律 :(1)单位及个人应严格执行“四不准”的纪律:①不准出租、出借账户;②不准填发空头支票和远期支票;③不准套用银行信用;④不准无理拒绝付款。
(2)银行应严格执行“十不准”的纪律。银行按照支付结算办法的规定办理业务,是维护正常结算秩序的重要环节。银行办理支付结算应严格执行结算纪律。①不准以任何理由压票、任意退票、截留挪用客户和他行资金;
②不准无理拒绝支付应由银行支付的票据款项;
③不准受理无理拒付,不扣少扣滞纳金;
④不准违章签发、承兑、贴现票据,套取银行资金;
⑤不准签发空头银行汇票、银行本票和办理空头汇款;
⑥不准在支付结算制度之外规定附加条件,影响汇路畅通;
⑦不准违反规定为单位和个人开立账户;
⑧不准拒绝受理、代理他行正常结算业务;
⑨不准放弃对企事业单位和个人违反结算纪律的制裁;
⑩不准逃避向人民银行转汇大额汇划款项。
(六).简述中间业务的特点及类别。
1.特点 :一是银行在业务中发挥中间人的角色;二是银行在中间业务中仅提供服务,不需要提供资金,所以风险低;三是以收取手续费为主要目的;四是银行中间业务产品是一种固化了商业信誉的金融产品,而不仅仅是一种单纯的金融产品。
2& 分类:① 支付结算类中间业务 ② 银行卡业务 ③ 代理类中间业务 ④ 担保类中间业务⑤ 承诺类中间业务⑥ 交易类中间业务⑦ 基金托管业务 ⑧ 咨询顾问类业务 ⑨ 其他类中间业务
(七).什么是抵债资产,如何进行核算?
1.定义:抵债资产是指银行依法取得并准备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置的抵偿债务的资产,包括实物抵债资产和非实物抵债资产。
2核算: (1)&& 银行取得抵债资产时,按抵债资产的公允价值加上相关税费作为抵债资产的入账价值。其会计分录为:
借: 抵债资产
贷款减值准备
营业外支出(债务重组损失)
贷: 非应计贷款
资产减值损失
(2) 抵债资产保管期间取得收入时,其会计分录为:
贷: 其他业务收入
抵债资产保管期间发生直接费用时,其会计分录为:
借: 其他业务支出
(3) 处置抵债资产时,其会计分录为:
存放中央银行款项
抵债资产跌价准备
营业外支出
贷:& 应交税费
营业外收入
抵债资产在期末应当按照账面价值与可收回金额孰低计量。
(八).什么是支票?支票有几种?
支票的概念:支票是出票人签发的,委托办理支票存款业务的银行在见票时无条件支付确定的金额给收款人或持票人的票据。支票分为现金支票、转账支票和普通支票三种。
(九).简述什么是金融机构往来?其核算要求是什么?
1 定义:金融机构往来是指银行与银行之间、银行与中央银行之间、银行与非银行金融机构之间,由于办理资金的调拨与缴存、款项的汇划与结算、资金的融通与拆借等原因而引起的资金账务往来。
2 核算要求:第一、要坚持“资金分开、独立核算”的原则,严格划分各商业银行和中央银行、各商业银行之间的资金界限。 第二、商业银行在中央银行的存款账户不得透支;计划内借款不得超过中央银行核定的额度;要求留足备付金,如备付金不足应及时调度资金;同业拆借应通过双方在中央银行的存款户办理转账,不得取现金,不能互相直接拆借现金。第三、各商业银行之间临时性的资金占用要及时清算。第四、体现畅通汇路的要求,及时办理跨系统的结算业务,加速社会资金的周转。
(十).简述支付结算和资金清算之间的联系与区别
简单地讲,企业以及个人之间通过银行进行的资金往来称为支付结算,银行之间把支付业务往来所产生的资金进行结清划拨称作资金清算,所以支付结算与资金清算两者紧密联系,相辅相成。
1.资金清算业务是支付结算业务的延伸2.资金清算业务为资金流动提供便捷通道&& 3.资金清算系统的发展促进支付工具的创新4.资金清算体系的畅通提高了支付结算的质量和效率
三、论述 1.论述同城票据交换的基本做法和基本原理
① 同城票据交换的基本做法可概括为:先付后收、收妥抵用、差额清算、银行不垫款。票据交换业务处理流程主要分为三个环节:一是参加交换的银行机构向票据交换所提出票据;二是票据交换所对提出票据以提入行为单位进行清分后交银行机构提回;三是将轧差净额提交中央银行会计营业部门完成资金清算。
② 同城票据交换的基本原理 :票据交换,分为提出行和提入行两个系统。向票据交换所提出票据的是提出行,收回票据的是提入行。按照票据交换参与者的角色分为代收和代付两种类型。这样同城票据交换有四种情况:提出代收票据、提出代付票据、提入代收票据、提入代付票据。代收票据是指提出行代提入行收款的有关结算凭证;代付票据是指提出行代提入行付款的有关结算凭证。
提出行提出代收票据和提入行提入代付票据表示为本行应付款项;提出行提出代付票据和提入行提入代收票据表示本行应收款项。
2.谈谈银行会计制度的演变及与环境变化
四、计算题:存款和贷款利息的计算
1 存款:(1)单位定期存款
第一种情况,全额到期支取的利息计算
[例3-3] 某单位于日来行支取到期存款200000元,该存款起存日为日,存期一年,利率为年2.25%,则该单位的利息为:
①日至日,共45天,应付利息为:
200 000×45×2.25%÷360=562.50(元)
会计分录为: 借:利息支出&&&&&&&&&& 562.50 (元)
贷:应付利息&&&&&& 562.50 (元)
②日至日,三个季度共提取应付利息3375元,每个季度提取利息为:
200 000×3×2.25%÷12=1 125(元)三个季度里每个季度的会计分录为: 借:利息支出&&&&&&&&&&&&&&&&&&& 1 125
贷:应付利息&&&&&&&&&&&&&&& 1 125
③存款到期后,银行计算日至日的存款利息后,连同以前提取的利息与本金一并转入该单位活期存款账户。
日至日,共47天的利息为:
200 000×47×2.25%÷360=587.50(元)
会计分录为:借:应付利息&&&&&&&&&&&&&&&&&&&&&&&&&& 3 937.50
借:利息支出&&&&&&&&&&&&&&&&&&&&&&&&&&&&& 587.50
借:单位定期存款&&&&&&&&&&&&&&& 200 000
贷:单位活期存款&&&&&&&&&&& 204 525
转账后将利息清单及收账通知交存款人。
第二种情况,全额提前支取的利息计算
[例3-4]& 引上例,某单位于日来行提前支取存款200 000元,该存款起存日为日,存期一年,利率为年2.25%,当日活期存款利率为年0.72%。
①日至日,共45天,应付利息为:
200 000×45×0.72%÷360=180(元)
②日至日,三个季度共提取应付利息1 080元,每个季度提取利息为:
200 000×3×0.72%÷12=360(元)
③日至日计算存款的利息后,连同以前提取的利息与本金一并转入该单位活期存款账户。
日至日,共5天的利息为:
200 000×5×0.72%÷360=20(元)
会计分录为:借:应付利息&&&&&&&&&&&&&&&&&&&&&&&&&& 1 260
借:利息支出&&&&&&&&&&&&&&&&&&&&&&&&&&&&&&& 20
借:单位定期存款&&&&&&&&&&&&&&& 200 000
贷:单位活期存款&&&&&&&&&&& 201 280
第三种情况,过期支取的利息计算
[例3-5]& 引上例,某单位于日来行支取过期存款200 000元,该存款起存日为日,存期一年,利率为年2.25%,当日活期存款利率为年0.72%。
①从日至日的利息计算及账务处理同于例3-3,共计算利息4525元。
②从日至日的利息计算为:
200 000×1×0.72%÷12=120(元)
③会计分录为:借:应付利息&&&&&&&&&&&&&&&&&&&&&&&&&&&&&&& 3 937.50
借:利息支出&&&&&&&&&&&&&&&&&&&&&&&&&&&&& 707.50
借:单位定期存款&&&&&&&&&&&&&&&&&&&& 200 000
贷:单位活期存款&&&&&&&&&&&&&&&& 204 645
第四种情况,部分提前支取的利息计算
按照银行的规定,单位部分提前支取时,若支取款项后的剩余定期存款不低于定期存款起存金额(100 000元)时,则部分提前支取金额按支取日挂牌公告的活期存款利率计算利息,剩余定期存款按原存日、存期、利率另开新定期存单;若部分支取后的剩余定期存款低于定期存款起存金额(100 000元)时,银行应按支取日活期存款利率计算利息,并对该项存款予以清户。其会计处理同于全额提前支取。
(2).储蓄存款
活期储蓄:[例3-6]某银行2006年第二季度结息时,储户的累计应计息积数为8500元,且当日挂牌公告的活期储蓄存款利率为0.72%。账务处理如下:
第二季度 储户的利息=.72%÷360=15.64(元)
代扣利息税额=15.64×20%=3.13(元)
会计分录:借:利息支出&&&&&&&&&&&&&&&&&&&&&&& 15.64
贷:活期储蓄存款——活期储蓄利息支出户&&&&&& 12.51
贷:应交税费——应交利息税户&&&&&&&&&&&&&&&& 3.13
整存整取定期储蓄:①到期支取
[例3-7]某储户日存入定期二年的存款5 000元,于日到期支取。存入时二年期存款利率为2.70%。利息=5 000×2×2.70%=270(元)
代扣利息税=270×20%=54(元)
扣除20%的储蓄利息所得税,应向客户支付利息:
税后利息=270-54=216(元)
会计分录为:借:定期储蓄存款——整存整取某储户&&&& 5 000
贷:现金&&&&&&&&&&&&&&&&&&&&&&&&&&&&&&&&& 5 000
借:利息支出——定期储蓄利息支出户&&&&&&& 270
贷:应交税费——应付利息税户&&&&&&&&&&&&&&&& 54
贷:现金&&&&&&&&&&&&&&&&&&&&&&&&&&&&&&&&&&&& 216
②过期支取。过期支取时利息包括两部分:一部分是按原定利率计算的到期利息;另一部分是按活期利率计算的过期利息。
[例3-8]引上例,某储户日存入定期二年的存款5 000元,于日支取。存入时二年期存款利率为2.70%。支取时活期利率为0.72%。到期利息=.70%=270(元),过期利息=.72%÷12=6(元),代扣利息税=(270+6)×20%=55.2(元),税后利息=276-55.2=220.8(元)216
③提前支取
[例3-9]某储户日存入整存整取储蓄存款10 000元,定期三年,存入时三年期利率3.24%。该储户于日要求提前支取5 000元,当日活期储蓄存款年利率为0.72%,剩余5 000元于日到期支取。
①日计息:
利息=5 000×2×0.72%=72(元)
代扣利息税=72×20%=14.4(元)
税后利息=72-14.4=57.6(元)
②日计息:
利息=5 000×3×3.24%=486(元)
代扣利息税=486×20%=97.2(元)
税后利息=486-97.2=388.8(元)
零存整取储蓄存款的核算:
①.[例3-10]某储户日开户存入零存整取储蓄存款,每月固定存入50元,存期一年,存入时月利率为1.65‰,于日支取。月积数计算如表3-3所示。
到期利息=3 900×1.65‰=6.44(元),或者套用公式:到期利息=(50+600)×12/2×1.65‰= 3 900×1.65‰=6.44(元)
代扣利息税=6.44×20%=1.29(元)
税后利息=5.15(元)
②.某储户每月存入20元,存期一年,逐月存入,到期支取。余额240元,月息6‰,要求计算应付利息。
每元固定利息基数=1(元) ×(12+1)/2×6‰=0.039(元)
应付利息=240×0.039=9.36(元)
代扣利息税= 9.36×20% = 1.87(元)
税后利息= 7.49(元)
存本取息储蓄存款的核算:
[例3-11] 某储户日存入存本取息定期储蓄存款50000元,期限3年,利率为3%,约定每半年支付一次利息。但在日提前支取,且当日挂牌公告的活期利率为0.72%,要求办理结清手续。
①日存入时的处理
利息总额=5%=4500(元)
每次付息额=0(元)
会计分录:
借:& 现金&&&&&&&&&&&&&&&&&&&&&&&&&&&& 50000
贷:定期储蓄存款——存本取息××人户&&& 50000
②日到日每次支取利息的处理
借:利息支出&&&&&&&& 750
贷:现金&&&&&&&&&&&& 750
③日提前支取的处理
应付活期利息=50 000×2×0.72%=720(元)
应交纳利息税=720×20%=144(元)
实际付息额=720-144=576(元)
已付利息=4×750=3 000(元)
多付利息=3 000-720=2 280(元)
实付现金=50 000+576-3 000=47 576
会计分录为:
借:定期储蓄存款——存本取息××人户&&& 50 000
贷:利息支出&&&&&&&&&&&&&&&&&&&&&&&&&&& 2 280
贷:应交税费&&&&&&&&&&&&&&&&&&&&&&&&&& 144
贷:现金&&&&&&&&&&&&&&&&&&&&&&&&&&&&&& 47 576
整存零取储蓄存款的核算
[例3-12] 某储户日在F银行整存零取储蓄存款本金3600元,存期1年,月息5.1‰,每月支取本金300元,到期结清。
应付利息=(3 600+300)/2×12×1×5.1‰
=119.34(元)
代扣利息税=119.34×20%=23.87(元)
实付利息=119.34-23.87=95.47(元)
借:定期储蓄存款——整存零取某户&&&&&&& 300
贷:现金&&&&&&&&&&&&&&&&&&&&&&&&&&&&&&&&&&&&&&&& 300
借:利息支出&&&&&&&&&&&&&&&&&&&&&&&&&&&&&&&&&&&&&&& 119.34
贷:应交税费&&&&&&&&&&&&&&&&&&&&&&&&&&&&&&&&&& 23.87
贷: 现金&&&&&&&&&&&&&&&&&&&&&&&&&&&&&&&&&&&&&& 95.47
五、业务题 :存款 :1.单位活期存款业务的核算
单位活期存款方式主要有两种,即现金存取和转账存取。其中,转账存取款项主要是通过办理各种结算方式和运用支付工具来实现的。
(1)存入现金的核算。
贷:单位活期存款——××单位存款户
(2)支取现金的核算。
借:单位活期存款——××单位存款户
2. 单位定期存款业务的核算
(1)单位存入款项的核算。
借:单位活期存款——××单位存款户
贷:单位定期存款——××单位存款户
(2)单位支取款项的核算。
借:单位定期存款——××单位存款户
贷:单位活期存款——××单位存款户
贷:利息收入
3. 活期储蓄存款的核算
(1)存入活期储蓄存款。会计分录为:
贷:活期储蓄存款——××人户
(2)支取活期储蓄存款。会计分录为:
借:活期储蓄存款——××人户
(3)清户。所谓清户就是指储户将存款全部取清并销户。银行按当日挂牌公告利率计算利息后,会计分录为:
借:活期储蓄存款——××人户
利息支出——活期储蓄利息支出户
贷:应交税费——应交利息税户
贷款: 1.信用贷款的核算
(1)贷款发放的核算。会计分录为:
借:短期贷款——借款单位贷款户
或中长期贷款——
贷:单位活期存款——借款单位存款户
(2)贷款收回的核算。收回贷款的核算主要分以下几种情况:
①贷款到期,借款单位主动归还贷款。会计分录为:
借:单位活期存款——借款单位存款户
贷:短期贷款(或中、长期贷款)——借款单位贷款户
②贷款到期,由银行主动扣收。会计分录同上。
(3) 贷款展期的核算
(4)贷款逾期的核算。会计分录为:
借:逾期贷款——借款单位逾期贷款户
贷:短期贷款(或中、长期贷款)——借款单位贷款户
(5) 非应计贷款的核算。非应计贷款是指贷款或利息逾期90天没有收回的贷款。贷款逾期90天没有收回的,作为非应计贷款单独核算,会计分录为:
借:非应计贷款——借款人贷款户
贷:逾期贷款——借款人贷款户
2.抵押贷款的核算
(1) 抵押贷款发放的核算。会计分录为:
借:抵押贷款——借款人贷款户
贷:单位活期存款——借款人存款户
(2) 抵押贷款收回的核算。抵押贷款到期,借款人应主动提交还款凭证,连同银行出具的抵押品代保管收据,办理还款手续。会计分录为:
借:单位活期存款——借款人存款户
贷:抵押贷款——借款人贷款户
利息收入——抵押贷款利息收入户
3) 逾期抵押贷款的核算。
银行处理抵押品主要有两种方式:作价入账和出售。
①将抵押品作价入账的核算。其会计分录为:
借:固定资产(公允价值)
贷款减值准备
贷:逾期贷款——借款人户
应收利息——应收抵押贷款利息户
②出售抵押品的核算:A 净收入高于贷款本息。若拍卖所得净收入高于贷款本息之和,应当向借款人支付超出部分的价款。B 净收入低于贷款本息,其低于的部分,应当由借款人偿还。&&&&&&&&&&&&&&&&&&&&&&&&&&&&&&&&&&&&&
3.贷款利息的核算
(1)定期结息的核算方法 :办理转账的会计分录为:
借:单位活期存款——借款单位存款
贷:利息收入——贷款利息收入
如果借款人存款账户无款支付或存款资金不足支付,不足支付的部分作为应收利息。其会计分录为:
借:应收利息——借款单位
贷:利息收入——贷款利息收入
已计提的贷款应收利息,在贷款到期90天仍未收回的,以及自结息日起贷款利息逾期90天(不含90天)以上没有收回的,不论其本金是否逾期,应冲减原已计入损益的应收利息,转入表外核算。其会计分录为:
借:利息收入——贷款利息收入户
贷:应收利息——借款单位户
收:未收贷款利息——××户
(2) 利随本清的计息方法其会计分录为:
借:单位活期存款——借款单位存款户
贷:短期贷款——借款单位贷款户
利息收入——贷款利息收入户
贴现 :1.商业汇票贴现的核算会计分录为:
借:贴现——商业承兑汇票或银行承兑汇票
贷:单位活期存款——贴现申请人户
递延收益——利息调整
同时,按汇票金额登记表外科目,其会计分录为:
收:代保管有价值品
2.贴现汇票到期收回贴现款的核算
(1)商业承兑汇票贴现放款到期收回的核算。会计分录为:
借:清算资金往来
贷:贴现——商业承兑汇票
借:递延收益——利息调整
贷:利息收入
如果贴现银行收到付款人开户行退回委托收款凭证和汇票时,对已贴现的金额应从贴现申请人账户收取,办理转账手续。其会计分录为:
借:单位活期存款——贴现申请人存款户
贷:贴现——商业承兑汇票
若贴现申请人账户余额不足时,则不足部分转做逾期贷款,其会计分录为:
借:单位活期存款——贴现申请人存款户
逾期贷款——贴现申请人贷款户
贷:贴现——商业承兑汇票
2)银行承兑汇票贴现放款到期收回的核算。会计分录为:
借:清算资金往来
贷:贴现——银行承兑汇票
同时,结转利息调整户。会计分录为:
借:递延收益——利息调整
贷:利息收入
中间结算、外汇、
金融机构往来的账务处理 :
1.向中央银行存取现金的核算
(1)向中央银行缴存现金的核算。会计分录为:
借:存放中央银行款项& 贷:现金
(2)向中央银行支取现金的核算。会计分录为:
贷:存放中央银行款项
2. 再贷款的账务处理
(1)再贷款发放的核算。
①中央银行的处理。发放再贷款时,会计分录为:
借:××银行贷款——某行贷款户
贷:××银行存款
②商业银行的处理。商业银行收到再贷款时,会计分录为:
借:存放中央银行款项
贷:向中央银行借款——再贷款户
(2)再贷款到期收回的核算。贷款到期,商业银行应主动办理贷款归还手续。
中央银行收回再贷款时,会计分录为:
借:××银行存款
贷:××银行贷款——某行贷款户
贷:金融企业往来收入——金融机构利息收入户
商业银行归还再贷款时,会计分录为:
借:向中央银行借款——××借款户
借:金融企业往来支出——中央银行往来利息支出户
贷:存放中央银行款项
[例9-5]某商业银行2005年12月向中央银行借款1000万元。在接到中央银行的凭证后处理账务。2006年8月收到中央银行到期贷款的通知,本金1000万元,利息94.56万元。
商业银行收到贷款资金时, 会计分录为:
借:存放中央银行款项&&&&&&&&&&&&&&&&&&&&&&&&& 10,000,000
贷:向中央银行借款——再贷款户&&& 10,000,000
商业银行到期偿还贷款, 会计分录为:
借:向中央银行借款&&&&&&&&&&&&&&&&&&&&&&&&&&& 10,000,000
借:金融企业往来支出——中央银行往来利息支出&& 945,600
贷:存放中央银行款项&&&&&&&&&&&&&&&&&&& 10,945,600
3 .再贴现的核算
受理再贴现的核算:(1)中央银行的处理。会计分录为:
借:再贴现——某银行再贴现户
贷:××银行存款
贷:金融企业往来收入——再贴现利息收入户
(2)商业银行的处理。会计分录为:
借:存放中央银行款项
借:金融企业往来支出——中央银行往来利息支出户
贷:票据融资——向中央银行再贴现户
到期收回再贴现票款的核算:(1)中央银行的处理:会计分录为:
借:××银行存款
贷:再贴现——某银行再贴现
(2)商业银行的处理:会计分录为:
借:票据融资——向中央银行再贴现
贷:存放中央银行款项
4 .同业拆借的核算
(1)资金拆出的处理。& ①拆出行的处理。会计分录为:
借:拆放同业——××行户
贷:存放中央银行款项
②中央银行的处理。会计分录为:
借:××银行存款——拆出行户
贷:××银行存款——拆入行户
办理转账后,通知拆入行。
③拆入行的处理。会计分录为:
借:存放中央银行款项
贷:同业拆入——××行户
(2)拆借资金归还的处理。①拆入行的处理。会计分录为:
借:同业拆入——××行户
借:金融企业往来支出
贷:存放中央银行款项
②中央银行的处理。会计分录为:
借:××银行存款——拆入行户
贷:××银行存款——拆出行户
③拆出行的处理。会计分录为:
借:存放中央银行款项
贷:金融企业往来收入
贷:拆放同业——××行户
5. 同业存放的核算
(1)存出款项的处理。存出行通过大额支付系统划出资金时,会计分录为:
借:存放同业——××银行
贷:存放中央银行款项
存入行通过大额支付系统接收来账时,会计分录为:
借:存放中央银行款项
贷:同业存放——××银行
(2)到期支付本息的处理。存入行到期支付本息时,会计分录为:
借:同业存放——××银行
借:金融企业往来支出
贷:存放中央银行款项
存出行收到同业划来的本息后,办理账务处理,会计分录为:
借:存放中央银行款项
贷:存放同业
贷:金融企业往来收入&
详情可登录凯程网站进行了解
责任编辑:
声明:该文观点仅代表作者本人,搜狐号系信息发布平台,搜狐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服务。
暑期集训,半年集训,百日冲刺集训
全日制高三式封闭集训
今日搜狐热点

我要回帖

更多关于 一般账户开户许可证 的文章

 

随机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