选平安工伤意外保险还是要保险公司赔?或者去法院上诉?

免费发布咨询,坐等律师在线服务
需求发布后
10分钟内收到律师在线回复
平均有多个律师参与回复
得到了圆满解决
您的位置: & &
本人应交通事故确定为工伤,伤残鉴定为十级,如果我到法院起诉保险公司单位
本人应交通事故确定为工伤,伤残鉴定为十级,如果我到法院起诉保险公司单位是否还要赔偿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
精选优质答案
地区:内蒙古-呼和浩特
咨询电话:
帮助网友:1209 次
点赞人数:0 人
交通事故赔偿给付伤残赔偿金低于工伤保险的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的,由企业或者工伤保险经办机构补足差额部分
相似优质问题答案
父亲在上海嘉定一建筑工地打工,2016年5月发生工伤,住院一个月,包工头花费医疗费约5万,8月认定为工伤,10月出伤残鉴定报告,结论为8级。工地曾以项目名义上平安公司团体意外险,事故发生后平安公司赔偿19.2万(意外伤残15万、意外医疗4.2万),但工地却将保险赔偿也扣住不给。经多次联系,工地却只答应给10万。曾与工地签订劳动合同,但我们手中没有原件及复印件。没有上海社保。有工伤认定书原件及伤残报告复印件。起诉赔偿多少钱合适?赢得几率多大?
地区:内蒙古-呼和浩特
咨询电话:
帮助网友:343 次
点赞人数:0 人
你父亲有权获得工伤赔偿,赔偿数额很多,赶紧委托律师通过法律途径维权吧。
我在单位发生交通事故受伤,工伤十级伤残。我起诉肇事司机,那工伤能得到什么赔偿,可以双份赔偿么
地区:内蒙古-呼和浩特
咨询电话:1864715****
帮助网友:106 次
点赞人数:0 人
你好,交通事故赔偿与工伤待遇“双赔论”。持这种观点的主要依据是《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该解释第十二条第二款规定:“因用人单位以外的第三人侵权造成劳动者人身损害,赔偿权利人请求第三人承担民事赔偿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非常明确地规定劳动者向第三人提起人身损害赔偿应当支持。所以,当交通事故赔偿与工伤待遇发生竞合,职工可以依照不同的法律规定分别获得救济。 
相关优质咨询
热门法律咨询
最新法律咨询工伤赔偿问题能不能直接向法院起诉?_百度知道
工伤赔偿问题能不能直接向法院起诉?
我有更好的答案
不能,要去劳动仲裁委申请劳动仲裁才可以
我的证据好像不够,我的目击人证,暂只有一个,还是我的亲哥,这如何是好?
采纳率:59%
来自团队:
不可以。根据规定,对于工伤赔偿等劳动争议纠纷案件,应该先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对劳动仲裁的裁决不服的,才可以向法院起诉。
工伤赔偿问题不能直接向法院起诉,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不愿协商、协商不成或者达成和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调解组织申请调解;不愿调解、调解不成或者达成调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除本法另有规定的外,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的下列劳动争议,适用本法:
(一)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
(二)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
(三)因除名、辞退和辞职、离职发生的争议;
(四)因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以及劳动保护发生的争议;
(五)因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等发生的争议;
(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劳动争议。第四条 发生劳动争议,劳动者可以与用人单位协商,也可以请工会或者第三方共同与用人单位协商,达成和解协议。
第五条 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不愿协商、协商不成或者达成和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调解组织申请调解;不愿调解、调解不成或者达成调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除本法另有规定的外,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为您推荐:
其他类似问题
您可能关注的内容
工伤赔偿的相关知识
换一换
回答问题,赢新手礼包
个人、企业类
违法有害信息,请在下方选择后提交
色情、暴力
我们会通过消息、邮箱等方式尽快将举报结果通知您。当前位置:
工伤事故中工伤保险待遇赔付和侵权责任赔偿责任竞合的用人单位
作者:信州区法院
张志华 储德水&&发布时间: 14:56:41
一、基本案情
原告:上饶市达韵速递有限公司。
被告:雷小锋。
雷小锋系上饶市达韵速递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达韵公司)雇请的员工。2014年5月28日,雷小锋为达韵公司送货去南昌途中发生伤残八级、十级各一处的交通事故,经交警部门鉴定事故责任为达韵公司负主要责任,第三人负次要责任。后雷小锋起诉至江西省进贤县人民法院,法院判定雷小锋的经济损失为321,848.69元,其中对方车辆投保保险公司赔偿180,554.6元,本方车辆投保保险公司赔偿 50,000元,达韵公司赔偿91,294元。2015年5月4日,事故发生前,达韵公司为给被告交纳工伤保险,雷小锋以本次交通事故向上饶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申请工伤。
2016年8月2日,上饶市信州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裁决达韵公司向雷小锋支付工伤保险赔偿款123,410元。
二、审理过程
达韵公司因不服江西省上饶市信州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的裁决,于2016年10月14日向江西省上饶市信州区人民法院起诉。江西省上饶市信州区人民法院依法适用简易程序审理后,于2016年12月13日作出判决,雷小锋不服一审判决,向江西省上饶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2017年7月5日上饶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维持原判的终审判决。
三、裁判结果及理由
该院认为,《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二条规定:&依法应当参加工伤保险统筹的用人单位的劳动者,因工伤事故遭受人身损害,劳动者或者其近亲属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用人单位承担民事赔偿责任的,告知其按《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处理。因用人单位以外的第三人侵权造成劳动者人身损害,赔偿权利人请求第三人承担民事赔偿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从该法条可知,劳动者因工伤事故遭受人身损害的,一般救济途径为申请工伤,按《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向用人单位主张享受工伤保险待遇,有用人单位以外的第三人侵权的,劳动者还可以单独向第三人提起民事赔偿,就是通常所说&双赔&,司法实践中如果侵权者和用人单位不存在竞和,一般是支持&双赔&的。但这里的双赔,应当是有限制的,仅指向用人单位主张工伤保险待遇及向第三人主张侵权责任的两处双赔,且不应包括除人身性质赔偿金外的费用,如医疗费用、护理费、交通费等项目。
该案中,雷小锋在工作中,因用人单位达韵公司以外的第三人及达韵公司雇员程胜红的侵权遭受人身损害的,有权向提起民事损害赔偿和申请工伤保险赔付。因部分侵权责任与用人单位作为工商赔偿主体的竞和,用人单位达韵公司在交通事故侵权案中承担了民事赔偿责任后,应当继续赔付民事损害赔偿金额与工伤保险赔付金额之不足部分。
1.上饶市信州区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仲裁裁决书对工伤保险待遇确认为123,410元(其中一次性伤残补助金29,425元、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26,750元、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56,175元、停工留薪工资10,704元、鉴定费360元),于法有据,该院予以确认。
2.江西省进贤县人民法院作出的(2014年)进民三初字第324号民事判决书确认交通事故赔偿321,848.69元(其中:医疗100,456.80元、后续治疗费14,000元、误工费7,695元、护理费9,600元、住院伙食补助费1,600元、营养费3,600元、残疾赔偿金135,612.60元、被扶人生活费38,644.29元、精神抚慰金10,000元、交通费640元),其中第三人投保的保险公司赔付180,554.60元,用人单位达韵公司及其投保保险公司支付141,294.09元。该款项已全部赔付到位。
3.进贤县人民法院对各方支付费用未作详细说明,根据机动车交通事故处理规则及保险合同的相关约定,计算出用人单位以外第三人的已赔付了医疗费41,336.8元[医疗费共114,456.80元=100,456元+14,000元,交强险内赔付10,000元,商业险内赔付31,336.8元=(114,456.80元-10,000元)&30%],剩余73,120元医疗费应由用人单位达韵公司承担。
4.用人单位达韵公司应承担责任为工伤保险待遇赔付责任、医疗费用,合计196,530元(123,410元+73,120元)。用人单位达韵公司及其投保的保险公司已支付了141,294.09元,尚差55,236元未赔付。
信州区人民法院认为,劳动者合法权益应得充分保障。劳动者雷小锋在履行职务中受到伤残的工伤事故中,应享受由用人单位承担的《工伤保险条例》规定的各项工伤保险待遇,经确认为123,410元,对用人单位达韵公司认为不应承担赔付上饶市信州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裁决作出的饶信劳人仲字[2016]第007号仲裁裁决书确定的赔付义务的诉请,不予支持。但因达韵公司在机动车交通事故纠纷中已承担了部分赔偿责任,应予以扣除,即应承担55,236元。宣判后,雷小锋不服一审判决,向江西省上饶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二审法院认为:一审法院的处理,既补偿了劳动者因工伤事故所受赔偿的损害,保障了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另一方面也避免了重复赔偿的问题,将用人单位的责任限制在合法和合理的限度内,兼具公平性和合理性,故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四、分岐及解析
本案争议焦点是:劳动者因工伤事故通过诉讼方式向共同侵权的第三人及负有事故责任的用人单位共同申请民事损害赔偿后,能否向用人单位申请工伤保险赔付?对此,有三种处理意见:
一、劳动者锋在交通事故赔偿中已得到全额赔偿,再次依照劳动法向用人单位要求享受工伤保险待遇,违反一事不再理原则,应支持用人单位的诉讼请求,判决其不承担工伤保险赔付责任;
二、人身损害赔偿责任受民事法律调整,工伤保险赔付由劳动法律调整,两者不相冲突,故应驳回用人单位的诉讼请求,判决用人单位承担劳动仲裁裁决确定的工伤保险赔付责任;
三、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应当得到充分保障,用人单位除在人身损害赔偿部分已承担侵权责任外,还应补齐劳动者享受工伤保险赔付差额部分。
笔者同意第三种意见,解析如下:
(一)员工在执行工作任务是造成他人损害,用人单位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用人单位达韵公司另外雇员开车与第三人汽车相撞导致事故,根据《侵权责任法》第34条规定&用人单位的工作人员因执行工作任务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用人单位承担侵权责任。&,故用人单位达韵在交通事故中承担该部分的民事损害赔偿责任,此情况应视为用人单位侵犯受害人的合法权益,不能作为是用人单位以外的第三人看待。
(二)人身损害赔偿责任纠纷与工伤保险赔付纠纷属两个不同法律事实,劳动者分别提起诉讼(申请),并不违反一事不再理原则
&&一事不再理&中的&一事&,是指前后两个诉讼必须为同一事件,才受一事不再理的限制。所谓同一事件,是指同一当事人,基于同一法律关系(同一事实)而提出的同一诉讼请求。同一当事人并不限于在前后两个诉讼中同处于原告或者被告的诉讼地位,原告不得另行起诉,被告同样不得另行起诉;同一法律关系,指产生当事人争议的诉讼标的的法律关系(法律事实);同一请求,是指当事人要求法院作出判决的内容相同。以上三个条件必须同时具备,才能称之为同一事件,若三个条件有一个不同,就不是同一事件。本案中,劳动者雷小锋向用人单位及侵权第三人提起人身损害赔偿纠纷诉讼,江西省进贤县人民法院作出侵权纠纷判决。雷小锋在得到全部赔偿后,依据劳动法律关系向劳动仲裁部门申请享受工伤保险待遇,系两个不同的法律关系,不违反一事不再理原则。
(三)人身损害赔偿与工伤保险赔付责任主体不同一时,&双赔&可以得到法律支持
民事损害赔偿与工伤保险赔付存在于同一法律实施中,主要有四种处理模式,第一种是,择一模式,即工伤事故发生后,受害人在侵权损害赔偿与工伤保险赔偿之间,只能选择其一,要么选择侵权损害赔偿,要么选择工伤保险赔偿;第二种 是取代模式,即以工伤保险取代侵权赔偿,受害人只能选择工伤保险给付,而不能依侵权行为法的规定向加害人请求赔偿;第三种是兼得模式,指允许受害人接受侵权行为法处赔偿,同时接受工伤保险给付,即获得&双份利益&;第四种,差额互补模式,即发生工伤事故后,受害人可同时主张侵权行为损害赔偿和工伤保险给付,但最终所得的赔偿不得超过其实际遭受的损害。
工伤保险关系与民事损害法律 关系是两个不同的法律关系,人身损害赔偿的请求权基础是侵权行为的损害赔偿请求权,而工伤保险赔偿请求权基础是工伤保险待遇请求权,所产生是二种不同的请求权。故从现行的法律法规和司法解释来看,实际上是明解了适用兼得模式。故本案中劳动者雷小锋分别依照《侵权责任法》主张获得人身损害赔偿的请求以及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申请工伤保险赔付的行为,均有法律依据,应分别获得支持。
笔者认为,这种&兼得&应该有所限制,并不是二者所有赔偿项目兼得,一些以实际发生的财产性重复赔偿应赔偿一次,方符合民事&填平原则&和&就高原则&。
(四)负有侵权责任的用人单位不须承担劳动者工伤事故的民事损害赔偿及工伤保险赔付的双赔责任
从《人身损害赔偿司法解释》的规定可知,支持劳动者向用人单位申请工伤保险赔付,和用人单位以外的第三人主张民事损害赔偿的双重赔偿。也就是说,用人单位仅在工伤保险范围内承担赔付责任。即用人单位不须同时承担工伤保险赔付和民事损害赔偿。理由如下:
一、不符合法律精神。《合同法》第122条规定:"因当事人一方的违约行为,侵害对方人身、财产权益的,受损害方有权选择依照本法要求其承担责任或者依照其他法律要求其承担侵权责任。"违约责任和侵权责任竞合法律直接规定处理方法,事实上该案是工伤待遇赔付责任和侵权责任竞合,&双赔&情形并不属于竞合情形,但当工伤待遇赔付责任和侵权责任归于一人时,实质上是法律责任竞合,只能对一人择一法律关系起诉,只能根据&就高原则&实行赔偿,这是由民法的原则和属性决定的,这个解释也是符合《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二条第一款精神的。
二、加重用人单位负担。在人工成本不断上涨的形势下,对劳工权利越来越重视和保障的完善,企业责任和负担不断上升,工伤待遇赔付和侵权赔偿责任为一人时,用人单位往往面临巨大赔付责任,尤其对于中小企业来说,而劳动者因一次受损害事实可以在同一个赔偿责任主体获取两次赔偿,不仅不利于良好劳动关系建设,也隐藏着相关法律道德风险。
(五)劳动者申请工伤保险赔付时,负有侵权责任用人单位只须补齐工伤保险赔付与民事损害赔偿二者的差额
负有侵权责任的用人单位不须同时承担工伤保险赔付和民事损害赔偿双重赔偿责任,但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应全面得到保障。本案中达韵公司虽然在民事损害中承担了赔偿责任,但其应承担的工伤保险赔付的金额远大于民事损害赔偿金额,用人单位达韵公司补齐两者的差额,既能实现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全面保障,又能减轻用人单位的负担,体现了公平公正的民法晋升。
来源:上饶法院网
责任编辑:严子沁工伤可以直接去法院起诉吗_百度知道
工伤可以直接去法院起诉吗
我有更好的答案
  不能直接去法院起诉,必须先经过仲裁程序;  一、劳动争议案件必须经过仲裁的前置程序,只有对仲裁的结果不服,才可能起诉到人民法院,直接去法院,法院是不予受理的;  二、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四十四条 仲裁庭对追索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的案件,根据当事人的申请,可以裁决先予执行,移送人民法院执行。 & &仲裁庭裁决先予执行的,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 &(一)当事人之间权利义务关系明确; & &(二)不先予执行将严重影响申请人的生活。‍ & &劳动者申请先予执行的,可以不提供担保
资深劳动争议专家
工伤程序太复杂, 但是赔付已经不比直接去法院起诉人身伤害 少多少了,但是 工伤不计个人责任,人身损害赔偿 要考虑各自的过错责任。
我在公司做事时被钢筋砸伤左腿膝关节,造成膝关节交叉韧带和副韧带断裂,给公司商议解决,公司却不解决这个事,我可以直接起诉吗?
为您推荐:
其他类似问题
工伤的相关知识
换一换
回答问题,赢新手礼包
个人、企业类
违法有害信息,请在下方选择后提交
色情、暴力
我们会通过消息、邮箱等方式尽快将举报结果通知您。&&&&&&&&&&&&&&&&&&&&工伤私了协议有效吗,达成工伤赔偿协议能向法院起诉吗
工伤私了协议有效吗,达成工伤赔偿协议能向法院起诉吗
正在读取...&|&作者:南京劳动律师&|&来源:法邦网
南京劳动栏目关注:
【法谱中国】关联企业、集团公司之间的外国人就业证...
主讲嘉宾:邢洋律师
一、私了协议有效吗?对于雇员受伤后在医疗期间的“私了”协议是否有法律效力的问题,对此我国法律目前没有明确的规定。但是,从我国《劳动法》、《法》、《条例》以及最高法院的相关司法解释来看,可以认为雇员受伤后在医疗期间与顾主不公平的有损劳动者权益的“私了”协议中或者是伤者对雇主的一切问题自负的单方,都是没有法律效力的。因为我国《劳动法》及《工伤保险条例》中都规定了用人单位必须对劳动者在劳动中受到的伤害承担法律责任,并规定为强制性的法律义务;《工伤保险条例》还特别强调不具备用工资格的单位或者个人在用工中对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其赔偿标准不低于工伤保险待遇;另外,《劳动合同法》第26条规定:“用人单位免除自己的法定责任、排除劳动者权利的”劳动合同无效。在1988年,最高人民法院在《关于雇工合同“工伤概不负责”是否有效的批复》中强调指出“工伤概不负责”的约定“不符合宪法和有关法律规定,也严重违反了社会主义公德,应属于无效的民事行为”。二、达成协议能向法院起诉吗?根据我国劳动法第80、82、83、84条之规定,劳动者因工伤赔偿问题与用人单位无论在何种单位或部门主持下,自愿达成和解协议,均应切实履行。如果有关人员没有采取威胁、利诱或者其他非法手段,使劳动者在违背自愿原则的基础上所达成的协议,就应视为合法有效。若一方反悔,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一般不予受理。
延伸阅读:
一、工伤赔偿能否私了解决工伤,又称为产业伤害、职业伤害、工业伤害、工作伤害,是指劳动者在从事职业活动或者与职业活动有关的活动时所遭受的不良因素的伤害和职业病伤害。工伤赔偿纠纷可以双方私下签订和解协议,此协议视为民事合同,双方有履行协议约定的......
一、工伤赔偿能私了吗工伤发生后,如果用人单位及时向行政主管部门上报,并启动工伤认定程序。这种情况下的私了协议是有效的,因为劳动法赋予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自行和解的权利,这种权利的行使是在遵守国家安全劳动制度的前提下完成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劳......
南京劳动律师温馨提示:有工伤就必然产生赔偿争议,要获得合理赔偿,除了医院的诊断证明,还需要进行工伤认定或者伤残鉴定。受伤职工在面对这类问题时要积极求偿、保留证据,以免时间长了,用工方毁灭证据或者携款潜逃,届时,劳动者利益将倍受损害。此外,弄清工伤应受何待遇对劳动者来说也是非常必要的。
如果您遇到劳动问题,可以拔打免费劳动法律咨询电话:,专业劳动律师为您提供服务!
其他工伤问题相关栏目
关于工伤私了协议有效吗,达成工伤赔偿协议能向法院起诉吗 的推荐内容
其他工伤问题相关咨询
南京劳动律师免费法律咨询热线。专业知名的劳动争议律师为您解决劳动法律纠纷,为您的权益保驾护航!
专业才可以提供更优质服务
专业劳动律师温馨提示:劳动纠纷应当去哪儿进行仲裁调解?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劳动争议由劳动合同履行地或者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管辖,当事人一方可以提出管辖权异议。需要说明的是,当事人双方分别向劳动合同履行地和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的,由劳动合同履行地一方管辖。
如果您遇到劳动问题,可以拔打免费劳动法律咨询电话:,专业劳动律师为您提供服务!
其他工伤问题相关咨询
其他工伤问题相关案例
其他工伤问题相关资讯
其他工伤问题相关法规
其他工伤问题相关合同
其他工伤问题相关专题
其他工伤问题热门专题
法邦劳动律师为您提供什么是工伤,工伤的范围,工伤证明,工伤报告,工伤期间的工资,工伤级别等其他工伤问题专业知识
如果您遇到劳动方面的问题,可以拔打我们的免费劳动咨询电话: 。专业劳动律师为您服务。或发布:
法邦网免费法律咨询热线:

我要回帖

更多关于 保险公司 工伤 的文章

 

随机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