异地工作时未三类人可补缴养老保险险,如何补缴

养老保险异地转移及补交问题_百度知道
养老保险异地转移及补交问题
我朋友2004年前一直在天津缴纳养老保险(个人缴纳),2005----2006年在北京工作并在北京缴纳了养老和医疗保险,2007年至今由于北京缴纳的养老保险未转回天津所以一直就未缴纳。请问:1、现在可否将北京的保险转入天津,怎样办理?
2、回到天津...
我有更好的答案
1、您户口是天津的可以将北京的保险转回天津。但首先在天津开始缴费后到北京原参保单位取回参保缴费凭证交给天津的社保就行了,其他的有两地社保部门接洽。2、可以补交,历年养老保险基数如下
缴费比例 划入个人帐户比例年度 月份 下限 上限
1998年 1-12月份 290 690 25% 11%1999年 1-12月份 290 756 26% 11%2000年 1-12月份 350 838 26% 11%2001年 1-12月份 350 916 26% 11%2002年 1-12月份 600 %2003年 1-12月份 680 %2004年 1-12月份 780 %2005年 1-12月份 880 %2006年 1-12月份 % 8%2007年 1-12月份 % 8%2008年 1-12月份 % 8%2009年 1-12月份 % 8%2010年 1-12月份 % 8%补交费用因涉及保值系数从07年到现在大概得一万六千元左右。
采纳率:18%
第一,北京的社保可以转回天津,你到北京公司所属的社保局办理转出,接续卡,然后拿到天津的公司所属的社保局办理转入就可以 了,还有目前国家规定跨省转移,只能养老可以漫游,其他不行第二,2007年至今的,可以补交,就看你在天津的单位是否愿意帮你补交,至于金额的话,是按照07,,08,09年的每年标准执行,这个你在百度上面问是问不到的,因为每个省不一样,这个一定要问天津所属的社保局才知道的,不过这个补交现在也是个很大的问题,公司补交一般都不可能,是可以补,但是单位不会给你补,因为资料手续太麻烦了最后,我想说的是,你在04年的时候,买的个人的养老,05-06的时候又买的养老,其实我很奇怪,国家的社保都是一样的,如果你当时在04年已经买了养老的话,那么你到北京的时候,必须把天津的转过去,你在北京的才可以继续交,不然是无法交的,所以我怀疑你在04年交的是农村的那种养老保险。还有你从北京转回去,要在天津找个单位接收,不然只能转到个人户口所在地的街道办事处,你还有社保问题,可以百度HI 我
据我所知,如果你本人目前在天津工作,并且单位为你缴纳了保险,就可以将北京的保险转如天津目前的账号;要在北京工作单位所在地社保经办机构开具养老保险缴费凭证,告诉北京的人要转回天津,他们就会帮你办理。
关于补交天津空置的年份保险,也是需要目前账户出于正常缴费状态才能补缴的;补缴的基数要看天津社保局发布的缴费公告,你可以去问问,也可以在网上先查一下。 如这个
参考资料:
1、可以转移。先由北京公司所属的社保局出具你的缴费证明,然后携缴费证明到天津的你的保险缴费机构做接收手续,将天津的保险接收手续寄至北京你保险的所在社保机构即可。2、保险可以补缴,只是各省市的保险缴费基数各不相同,这样你可以询问你保险所在的社保机构查询具体缴费金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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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关于印发《〈关于&社会保险法&实施前企业职工补缴基本养老保险费有关问题的通知〉有关问题解答》的通知
(冀人社字〔号)
各设区市、定州市、辛集市、省财政直管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省本级统筹单位:
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财政厅、省地方税务局《关于&社会保险法&实施前企业职工补缴基本养老保险费有关问题的通知》(冀人社发〔2012〕40号)下发后,各地、各单位认真落实补缴政策。在实际工作中,各地提出一些具体问题要求进一步明确。为统一政策,规范操作,对各地提出的问题,依据国家和省相关政策进行了统一解答,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河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一、问:40号文件实施后,以前有关补缴政策和为解决特殊群体补缴政策是否执行?
答:以前省厅曾下发的临时性补缴养老保险费政策(如:原冀劳社[2004]38号、冀劳社[号、冀劳社[2008]29号、冀劳社[2008]75号等)和一次性解决某一群体养老保障问题出台的临时性政策文件(如:冀劳社[2002]80号、冀人社发[2009]8号、冀人社发[2011]49号)都有一定时效性,目前已经超出时效不再执行。各地要严格按冀人社发[2012]40号文件规定办理,不得依据以前文件乱开口子。
二、问:在我省工作过的外省户籍人员,能否在我省补缴养老保险费?
答:现养老保险关系在我省的外省户籍人员,可对在我省工作期间应保未保和中断缴费进行补缴。现养老保险关系不在我省或未参加我省企业养老保险的外省户籍人员,不允许在我省补缴。
三、问:现在我省参保,有在外省工作经历,能否在我省补缴在外省工作期间的养老保险费?现具有我省户籍,在外省就业期间未缴纳养老保险费,能否在我省补缴?
答:不允许在我省补缴在外省工作期间的养老保险费。
四、问:农村户籍原企业临时性用工或劳动合同制职工,补缴了在单位期间的养老保险费后,是否可以按自由职业者身份继续参保缴费?
答:现灵活就业人员,补缴原在企业工作期间的养老保险费后,可以按灵活就业人员参保缴费办法继续缴费。
五、问:辞职、辞退或自动离职后回家务农的我省原国有、集体企业农村户籍固定工,如何补缴在企业期间的养老保险费?补费后如何认定视同缴费年限?
答:辞职、辞退或自动离职后回家务农的我省原国有、集体企业农村户籍固定工,可补缴实行个人缴费制度后在企业期间应缴未缴的养老保险费。
补缴后未达到退休年龄,现灵活就业的,可以按灵活就业人员参保缴费办法继续参保缴费。
辞退和经单位同意办理辞职手续的人员,符合规定条件,其辞退、辞职前工作年限视同缴费年限。自动离职人员,自动离职前工作年限不能视同缴费年限。视同缴费年限仍依据冀劳社[2008]30号文件相关规定认定。
六、问:符合冀人社发[2012]40号文件规定补缴养老保险费人员,现已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的,补费时如何掌握?
答:已经享受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的人员,不能按冀人社发[2012]40号文件规定补缴。未享受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的人员,先停止缴纳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后可以补缴在企业工作期间的养老保险费。
七、问:实行个人缴费制度以前已经离开原国有、集体企业以及2003年前已经破产的乡镇企业职工能否补缴养老保险?
答:冀人社发[2012]40号文件是补缴实行个人缴费制度后在单位工作期间应保未保或中断缴费的养老保险费,不同企业类型中的职工未实行个人缴费制度前不存在应保未保或中断缴费等问题。所以,不同企业类型职工实行个人缴费制度前离开单位的,不能按冀人社发[2012]40号文件补缴养老保险费。
八、问:企业以外其他用人单位非正式在编人员能不能按冀人社发[2012]40号文件补缴在单位期间的养老保险费?
答:如企业以外用人单位非正式在编人员已经整体参加企业职工养老保险的,原在本单位应保未保或中断缴费人员,可按冀人社发[2012]40号文件规定补缴。如该单位非正式在编人员未整体参加企业职工养老保险,不能按冀人社发[2012]40号文件规定补缴。
九、问:按原规定一次性结清养老保险待遇终止养老保险关系人员能否按冀人社发[2012]40号文件补缴养老保险费?
答:按原规定一次性结清养老保险待遇终止养老保险关系人员(包括原农民劳动合同制工人、农民轮换工、到达法定退休年龄缴费不满15年等人员),不能按冀人社发[2012]40号文件规定补缴已经结清的养老保险费。
十、问:现灵活就业的女性参保人员,补缴在企业工作期间的养老保险费后,退休年龄如何掌握?
答:应保未保女职工,以灵活就业身份参保缴费,现补缴在企业工作期间的养老保险费,达到55周岁时办理按月享受养老保险待遇手续。
原国有、集体企业女职工参保后中断缴费(非因开除、除名、受刑事处罚等原因),后又按灵活就业人员继续参保,补缴在企业工作期间中断的养老保险费后与原在企业缴费年限满10年以上(含视同缴费年限,其中实际缴费年限满5年以上),累计缴费满15年以上且已满50周岁及以上的,补缴后可办理按月享受养老保险待遇手续;累计缴费满15年以上未满50周岁的,可选择50-55周岁之间任一周岁年龄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在国有、集体企业缴费(含视同缴费)年限不满10年的,按55周岁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
参保女职工缴费(补缴)后达到55周岁,累计缴费不满15年的,可继续缴费至满15年时办理按月享受养老保险待遇手续。继续缴费至60周岁时仍不满15年的,可一次性缴费(趸缴)至满15年办理按月享受养老保险待遇手续。
十一、问:建立个人账户后连续缴费不满5年,原视同缴费年限如何认定?
答:冀劳社[2008]30号文件规定,建立个人账户后连续缴费5年以上可认定视同缴费年限。建立个人账户后连续缴费不满5年离开单位,
日达到或超过退休年龄的,可从达到退休年龄时开始按灵活就业人员参保缴费办法缴纳(或补缴)养老保险费,连续缴费5年以上,依据相关规定认定视同缴费年限。
十二、问:企业宣告破产至终结期间,能否补缴养老保险费?
答:企业宣告破产至终结期间未缴费的原单位职工,可按灵活就业人员参保缴费办法补缴宣告破产至终结期间的养老保险费。
十三、问:电力系统农电工缴费(补缴)依据哪些规定执行?
答:农电工是电力系统特殊用工群体,2006年省厅下发冀劳社办[号文件,其缴费(补缴)时间仍按这一文件规定执行。
十四、问:整体未参保单位补缴或未全员参保单位补缴养老保险时,因效益不好,能否免除滞纳金?
答:滞纳金是养老保险基金的组成部分,除国家和省规定的情形外,任何单位和个人无权免除滞纳金。
十五、问:40号文件规定的“达到或超过退休年龄”的时间节点如何界定?
答:日为达到或超过法定退休年龄的时间节点。
十六、问:日达到或超过法定退休年龄,补缴(趸缴)养老保险费达到15年,待遇计发时间如何确定?
答:达到或超过退休年龄,补缴(趸缴)满15年后,按补缴(趸缴)缴费年份计算退休待遇,补费到账下月计发。
十七、问:原临时工的补缴时间如何掌握?补缴后如何与冀劳社[2008]30号文件衔接?原劳动合同制职工如何补缴养老保险费?
答:原临时工是指经原县、区以上劳动部门或单位主管部门批准招用的临时工。以临时工身份在企业工作,且未从1990年3月按时正常缴费的人员,补费不能早于1990年3月且按照原省劳动厅冀劳办[号和原省劳动保障厅冀劳社[2008]30号文件规定,不认定视同缴费年限。原劳动合同制职工是指1986年10月以后,在国家劳动工资计划指标内招用的常年性工作岗位上的劳动合同制职工和1986年10月以前各地试行劳动合同制用工后招收的劳动合同制职工。应从招收劳动合同制职工之月起缴纳(补缴)养老保险费。
十八、问:补缴养老保险费需提供哪些资料?
答:原临时工补缴养老保险费时需提供原劳动
(计划)部门或单位主管部门批准招用临时性用工相关资料、用工协议或原始工资单等原始材料和有效证件。
原固定工、劳动合同制职工补费时需提供本人职工档案,主要审查招用固定工人审批(登记)表、招用合同制工人审批(登记)表和劳动合同书,以及相应调资表等。
十九、问:私营企业整体未参保如何补缴?有在私营企业工作经历的人员如何补缴养老保险费?需提供哪些资料?
答:私营企业在进行参保登记后,可对以前应保未保期间整体补缴。原在私营企业就业人员,从单位整体参保(补缴)时间开始补缴。补缴人员需提供原私营企业的原始工资发放凭证,1995年以后需提供劳动合同书等原始资料。补缴时,应审查私营企业整体参保起始时间。如企业已经灭失,除提供以上资料外,应出具有关部门证明该单位灭失的相关资料。
二十、问:已与原单位(驻冀)解除劳动关系,在何地补缴在原单位期间应保未保或中断缴费期间的养老保险费?
答:与原单位(驻冀)解除劳动关系后,又参加我省企业养老保险的,在现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补缴在我省原单位工作期间应保未保或中断的养老保险费。尚未参加我省企业养老保险且属于我省户籍的,在户籍所在地补缴。
二十一、问:趸缴年龄如何掌握?
答:日男年满65周岁以上,女年满60周岁以上,补缴以前在企业的养老保险费后,男从60周岁、女从55周岁开始按灵活就业人员缴费(补缴)至男65周岁、女60周岁时,缴费年限仍不满15年的,按规定一次性缴费(趸缴)至满15年享受养老保险待遇。
二十二、问:趸缴后即享受养老保险待遇人员趸缴金额如何计算?趸缴后待遇如何计发?
答:趸缴金额为趸缴基数&趸缴月数&20%,不加收滞纳金和利息。趸缴基数为趸缴时上年度全省(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100%或60%(与缴费或补缴选定缴费基数一致)。
趸缴后按趸缴年份现行的计发办法计算退休待遇,趸缴资金到位后次月发放。趸缴基数的8%计入趸缴当年个人账户。个人账户计发月数以本人办理按月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时的周岁计算。趸缴的月平均缴费工资指数=趸缴的月缴费工资/趸缴当年全省(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
二十三、问:办理补缴的具体流程是什么?
答:(一)整体未参保用人单位补缴。先按照参保登记规定办理用人单位社会保险参保登记和人员参保登记手续,再办理补缴事宜。整体未参保用人单位必须全员参保补缴,不得选择性只为部分人员、接近或超过法定退休年龄人员补缴。
(二)需认定视同缴费年限的补缴人员、达到或超过法定退休年龄人员,办理补缴前先经补缴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进行资格初审后,再由设区市(含定州市、辛集市)及以上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对资格审定。办理补缴资格审定时,参保单位或本人填报《河北省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补费资格审定表》,并提交相关原始资料。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对补缴资格审定后,补缴人员持签章后的《河北省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补费资格审定表》到补缴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补缴手续。
(三)办理补缴时,参保单位或本人到补缴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提出申请,填报《河北省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补(趸)缴申请表》,并提交相关原始资料,经审核后,对符合条件的核定补缴金额,打印《河北省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补(趸)缴核定表》,签章后反馈补缴单位或个人。参保单位或个人持《河北省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补(趸)缴核定表》,及时到征收机构缴纳核定的费用。过期仍未到征收机构缴费的,需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重新核定补缴金额。
二十四、问:各类企业不同用工性质人员缴费起始时间确定依据是什么?
答:按照国家和省规定,我省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覆盖范围逐步扩大,不同类型企业和从业人员缴费起始时间也不一样。具体情况见下表:全省各类企业职工参保缴费时间单位类型职工身份统筹时间文件依据国有企业及固定职工1992.1(最晚93.1)河北省国营企业职工离退休养老保险金社会统筹规定(试行)(省政府1991年第61号令)关于认真做好国营企业职工养老保险金全省统筹工作的通知(冀政传[1991]62号)集体企业及固定职工1993.1关于印发《关于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制度改革有关问题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冀政[1992]41号)及冀劳险字[1993]70号、冀劳社[2001]10号私营企业及职工1990.2关于贯彻劳动部《私营企业劳动管理暂行规定》的实施细则(冀劳人计[1990]61号)乡镇企业及职工2003.1关于在城市和建制镇行政区划内的乡镇企业参加基本养老保险有关问题的通知(冀劳社办[号)外商投资企业及职工1993.1河北省劳动厅《转发国家体改委、劳动部〈关于加强外商投资企业中方职工社会保障工作的通知〉的通知》(冀劳险[1993]56号)个体工商户1993.1关于印发《河北省城镇个体劳动者养老保险暂行办法》的通知(冀劳险[号)军队企业及职工1993.1转发劳动部、总后勤部《关于军队企业贯彻〈国务院关于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决定〉的通知》(冀劳社[1993]41号)(劳险字[1993]2号)
关于转发劳动部、部后勤部《关于军队企业职工养老保险问题的通知》(冀劳[1997]59号)(劳部发[号)股份制、联营企业职工1995.4关于我省境内股份制度企业和联营企业职工参加养老保险金省级统筹的通知(冀劳[1995]51号)民办非企业单位2003.1(最晚2008.1)劳动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对社会力量所办学校等民办非企业单位参加城镇职工养老保险的复函》(劳社厅函[号)社会团体基金会等2008.1劳动保障部、财政部《关于社会组织专职工作人员参加养老保险有关问题的通知》(劳社部发[2008]11号)注:1.国有、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中方)招用的劳动合同制职工,从招用之月起参保缴费。2.国有、集体企业临时性用工缴费起始时间,各市以贯彻省政府47号令时间为准。省本级统筹单位以47号令规定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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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发布新规:养老保险“应缴未缴”的要这么办
武汉发布新规:养老保险“应缴未缴”的要这么办
时间:04-07 16:59
阅读:23754次
来源:无忧保
摘要:昨日,武汉市人社局发布了《武汉市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参保补缴暂行办法》,首次对应该参加职工养老保险,却因为各种原因没有参保的人员到底该如何补缴职工养老保险作出统一规范。新规将于今年7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两年。
昨日,武汉市人社局发布了《武汉市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参保补缴暂行办法》,首次对应该参加职工养老保险,却因为各种原因没有参保的人员到底该如何补缴职工养老保险作出统一规范。新规将于今年7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两年。允许辞职公务员补缴社保该办法首次明确,在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启动实施前(即日前),从原单位辞职进入企业或灵活就业的人员,可与现单位协商,由现单位或由个人补缴其原机关事业单位工作时间的养老保险费用。据养老保险处负责人透露,改革后(即日后)辞职的人员,将统一进入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改革参保范畴。目前,武汉已完成全市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改革登记工作,共涉及31.3万人,9月30日前,将实现公务员和参公管理事业单位人员参保,年底前实现所有机关事业单位人员统一参保。灵活就业人员补缴有新规灵活就业人员的补缴一直备受关注。《暂行办法》规定,中断缴费的灵活就业人员,应以社保信息系统记载的中断缴费时间为参考依据,再由经办机构确定补缴的起始和截止时间。但补缴起始时间不早于日。缴费基数是按照自愿原则,由灵活就业人员在我市历年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基数上下限范围内选择确定补缴基本养老保险费的基数,缴费比例统一按照20%确定。同时,对补缴数额按日加征万分之二的积累额,如果超过补缴金额的1倍,则封顶。比如老王是个体户,首次在流动窗口参保是在2010年,而在2014年中断缴费,那么他想补缴养老保险费,只能从2014年往后缴纳至今,不能补缴2010年之前的养老保险费。如果老王觉得以前经济困难缴得少,想把2010年至2014年之间缴的标准提高,这同样是不允许的。将减轻参保人经济负担武汉市人社局养老处负责人介绍,“过去补缴的适用范围边界不够清晰,补缴行为是否违规不好界定。现在做了统一规定。”以前的办法有按上年度“岗平工资”60%-300%确定补缴基数的,也有按历年“岗平工资或社平工资”60%-300%范围确定补缴基数,两种补缴方法金额相差很大,前者缴费金额更高,对日后领取待遇的影响也很大。有的企业或个人可能因为“滚雪球”一样的补缴金额而放弃补缴。《暂行办法》有助于减轻补缴时经济负担。此次发布的《暂行办法》,对五类情形的参保补缴问题进行了规范和统一。一是应保而未保的用人单位职工。二是中断缴费的灵活就业人员。三是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前因正常原因离职的人员。四是缴费工资基数调整补缴的用人单位职工。五是其他经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批准同意的用人单位及职工。没有工作怎么缴社保/公积金?外出工作,异地怎么缴社保/公积金?离职跳槽,社保/公积金不想断怎么办?微信关注“”,回复“社保”或者“公积金”,3分钟教你手机缴社保/公积金。代理商火热招募中,详见“无忧保”公众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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携程被吐槽捆绑销售,盈利欲望和用户体验是不是只能二选一?养老保险中间几年没缴可以不补缴而继续参保吗
养老保险中间几年没缴可以不补缴而继续参保吗
22:37最佳答案
失业:(1)你将要迁移外地社保前,前往天津社保局迁移原社保金)41,也可以不补缴,必须在烟台新工作单位办理好社保帐户,你拿接收函到天津参保地社保局申请迁出社保办理一张“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凭证”。3、“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凭证”,)2。(带身份证。(带身份证,中间断缴的社保,烟台社保局会给你开接收函、迁移合并的社保并不影响你的累计缴费年限、“医疗保险参保缴费凭证”,生育,你不可以申请补缴,中间断缴的社保、如果原参保地(天津)是你的户籍地。(烟台社保局没有权限为你补缴中断的社保,医疗保险不能补缴、“医疗保险参保缴费凭证”)(可以在你办理退休手续前的任何时间、天津社保卡)(2)然后带迁移清单带回到烟台社保局申请异地社保合并即可,你可以申请补缴、工伤没有必要补缴、迁移方法如下、如果原参保地(天津)不是你的户籍地。先在烟台社保局申请异地社保迁移合并、现社保卡,你可以补缴养老保险
其他回答(共7条)
22:34&龚峰毅 客户经理
如果需要更长时间只好通过一些代理机构来操作,一般单位只能做2个月的补交;  4、工资发放明细表员工补缴当月个税证明等;  以个人名义参保的,以确保招调落户等工作正常认可,就不需要进行补缴,中间几个月没有缴费  退休后可以补交社保,并且补缴五险。  社保补缴是指由于某种原因导致社保中断缴费。  社保中途断,而现在由于招调或者落户其他原因。  缴费单位(不含个体,但同时又没有满足领取养老金条件即缴费满15年的,应带以下材料到各社保经办机构办理基本养老保险费个案补缴、其他相关材料,达到领取养老金条件,也可以通过可以一次性补缴或者延长缴费的方式;  2,如果漏缴不能够进行补缴,不需要补缴,中断想补缴地可以找代理公司补缴。  达到退休年龄、职工档案和养老保险手册;  3,需要补之前没有交到的部分,社保是算累计的,从而获得完整的社保时间段、自由职业者)漏缴职工养老保险费的、劳动合同。年龄达退休要求:  1,只有由单位原因造成的漏缴才能够进行补缴。在累计满15年。缴纳一段时间后、《补缴基本养老保险费申请表》。 正常情况下。如果单位没有做申报(没有给开户)的只能补缴养老 &
22:31&赵风蕊 客户经理
休金的享受是累计缴纳满180个月(15年),中间中断是没有关系的,真心觉得没有意义,不要人云亦云,所以只要你能缴满就ok了,何必浪费。你现在的情况如果去补缴,养老保险相当于低息的长期存款
22:28&黄盛杨 客户经理
但是建议你补缴,你可以选择补缴或继续缴费,到退休时都要比连续缴纳要少、断保中间那一年可以不补缴,但是:只要是欠缴。 补充。社保处工作人员将帮查找养老保险的增加减少手续和历年缴费记录、如果你是单位缴纳社保,相对的养老金会多、断保人员应先到人社局档案中心查询一下原单位是否已将档案移交给档案中心,如果没有,重新建档并办理续保手续没关系、办理续保手续需要哪些证件,社保中养老保险要求缴纳15年,继续缴纳社保;  (2)个人帐户对帐单(对帐单上需加盖社保机构的“养老保险关系转移章”)。如果有条件的话,无论是1年还是1个月。2。3,就再到原单位的主管部门查找档案,还是把欠缴的这一年补上,在计算退休金时。这是一定的;  (5)是失业人员的需携带失业保险手册或有关证明,连续缴纳确实是要略高一点;  (4)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证明,单位会为你从入职当月起;  (3)本人身份证件。1。社保中断是可以续保的。4;档案确定遗失的人员要到有关部门查询当时进单位的录用手续:  (1)基本养老保险手册。缴纳年限长,退休后才有养老金 热心网友&
22:25&窦连池 客户经理
无法计算补交05年到2010年的大概钱数,社保机构是免费办理的,同时退休金也会低些,退休工资低些;从2010年起再缴5年缴费高。3、社保缴费中间断了5年,最后交回到A省的参保机构、现在想从B省转回A省,划转就多,在A省建立个人账户。2,建议你在能力范围内选择。4,费用就是你的路费而已,费用有养老保险费,很简单,然后对B省开具接收函,至B省社保参保机构办理转移手续、鉴于你没有提供地域且没有这几年的缴费基数等参数,当地是否开征滞纳金就要咨询当地的社保经办机构了,就比同一时间没有少缴费的人,退休金也高些、利息和滞纳金,划转到个人账户内的金额也就少些,如果有能力补缴并缴到退休为止更好1,因为你少了5年缴费、补交之前的交费低些,会对以后的养老金有影响 热心网友&
22:22&连书纳 客户经理
然可以了,那是补不了的?如果是单位的原因没有未其交费;那应该还可以补缴如果是因为你本人没有工作的原因,养老保险是累计缴纳;你中间没有缴纳的那两年是什么原因,不是连续;没有问题 &
22:19&黄盛润 客户经理
果你20年前有办理过缴纳养老保险帐户,你不可以补缴以前年限,中间断缴的年限可以申请补缴,只能现在申请办理缴纳养老保险帐户,补缴的金额以参保地社保局回复的为准。如果你20年前没有缴纳养老保险帐户
22:16&樊成钢 客户经理
现在都不好补缴了,如果年数太多,也没有必要补缴。不补缴可以继续参加工作,参加工作后继续缴纳就行了。缴满15年,依旧可以享受养老保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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