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纳税人怎么避税税务筹划,企业该如何做到合理避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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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纳税人税务筹划,企业该如何做到合理避税
买发票、开假发票、开私账……是合理避税吗?当然不是。做这些事的话,可能税局会找上门来“喝茶”。正确的合理避税需要企业创建适当的税务筹划。合理避税的方式有很多,合理避税的关键在于在低成本的前提下还能合法合规合理。所以,总体来说,合理避税就是合理合法地减少企业税务。税务筹划一般来说,合理避税的基本方向有这么两个:1、利用现有的税务优惠、减免条件,减少企业税务;2、在不违反法律的前提下,改变企业业务模式,企业交易方式,改变企业外在形式……使企业符合已有的税收优惠。税收筹划常见的合理避税的税务筹划有:1、拆分公司合理避税这种方法现在比较常见,很多企业为了避税拥有两到三个或者更多的营业执照,尤其是北上广这些城市尤为常见。这些企业人将一个一般纳税人公司拆分为两个小规模纳税人企业,使之适应3%的税率,减少企业税务。2、选择税收优惠园区注册众所周知,我国地方政府在法定权限范围内可制定相应的招商引资优惠政策。企业在成立公司前,应该首先打听好那个区所属范围注册的税收优惠政策最优惠,那个地区注册能够享受到政府的高返税政策等。有些地区注册公司,政府还有相应的奖励政策。当然,想要做好这一层筹划,地区政务要了解的比较透彻。注册3、设立个人独资企业或者合伙企业合理避税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有什么特点呢?这两类企业不缴纳企业所得税,只缴纳个人所得税,企业交完个税的所得利润全部归个人所有,不需要缴纳分红税。这给企业减少了较大的赋税负担。3、一般纳税人合理避税一般纳税人和小规模纳税人非常大的区别就在于,一般纳税人可以抵扣进项税,小规模纳税人则不可以。一般纳税人想要合理避税就要尽量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当然,取得发票的渠道和方式要合理合法。对于公司各方面的财务结构可相对调整,以达到税收优惠政策标准,也可以合理避税。发票税务是企业一大负担,税收无小事,是涉及企业存亡的大事,不可小觑。但是,我们在制定税收筹划进行合理避税的过程中一定要保证合理合法!这是合理避税的基本要件。列表网公众号列表活动随时有扫我活动不错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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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 列表网&琼ICP备号-12&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B2-& 违法信息举报电话 400-  作为一名合格的纳税筹划经理,不仅可给企业节省税收,同时也可以使员工少缴纳税款,增加员工的福利。企业通过税务会计履行纳税义务,同时还应体现其作为纳税人享有的权利。具体体现在“应交税金”账户的作用上:它既可以反映企业上缴税金的数额,即实际履行的纳税义务;又可以反映企业应缴未交的税金数额,它是企业对国家的一笔负债,其金额的大小、滞留企业时间的长短,可以反映企业“无偿使用”该项资金的能力。减轻税负、提高盈利水平是每个企业不懈追求的目标。  通过《税务会计师》的中的《纳税筹划》,正确处理涉税会计事项,实现企业财务目标,达到企业利润最大化。税收筹划目的不仅仅是单纯的目前减轻税负,要与企业的宏观发展长期利益相结合。一直以来,人们总是把逃税、偷税作为纳税筹划的代名词。其实不然,纳税筹划可通过对税务会计的巧妙运用,以节省税收为目的。而逃税偷税是违反税法的行为,会给企业带来严重的涉税风险。企业作为经营主体,在经济利益的驱动下,为了实现企业价值最大化和股东权益最大化,应用而生了纳税筹划。但由于人们对纳税筹划的理论知识掌握不多,实践经验不足,业务操作水平低下,形不成一套系统化的纳税筹划方法。  更多纳税筹划经典案例技巧可以加入“高端财税人脉圈群号”:,入群请写明备注  下面通过真实的案例来说明税务会计师通过运用纳税筹划对企业节税的效果  某公司是小微商贸企业,而新税法对个体,小规模企业提供的每月收入低于2万元可以减免企业各项税金的税收优惠,这就为我们微小企业提供了较大的纳税筹划空间,真正实现了国家帮助小规模企业发展壮大的目标。  案例一、增值税筹划的问题  A公司今年和B企业订了一份250000元的合同,销售一批电子秤,经过筹划,A公司签了一份分12期付款销售合同,每月B企业付A公司19000元,A公司每个月给他开19000元发票,按此确认收入,这样前11个月,A公司每月销售额低于20000元,享受全额减免税额,最后一次41000元,应纳税额1194.17元,如果事前不进行纳税筹划,按一次性付款、开票、纳税,应纳税额7281.55元,这样,一笔业务下来就为A公司减税4.17=6087.38元。同时B企业也因为分期付款,帮他们渡过了资金困难的难关,又早上产品,为A公司作了对外宣传,介绍了几家客户,促进了A公司的销售,一举两得,真正实现了双赢。  案例二、个人所得税筹划的问题  某单位雇佣销售经理,工资包括底薪+提成,提成一季度计算一次,这样他的季末工资是不真实的,每月的工资2500元,低于3500元,不用交个税,第三月合并计算工资就会一次性达10000元,这样如果不进行纳税筹划,他会缴纳个税745元。该单位财务为他作了税收筹划,根据每月的销售统计,把提成分摊到每月的工资里,这样每月工资5000元,只缴纳45元个税,三月共缴纳个税135元,该经理可节约工资745-135=610元。  案例三:成本费用对所得税的影响  某财务人员在没接触税务会计师前,一直坚信中国的税法是以票控税,有票可扣,无票不能扣,通过税务筹划的学习,该财务人员才知道食堂费用是没票可扣的,现在公司一般都负责中午餐。其公司原来每天每天伙食标准10元,30人一天300元,一月下来就9000元,一年按10个月算就是9万元,纳税筹划后可节税9×25%=2.25万元。  综上所述,税务会计师要想做好税筹划工作,必须具备丰富相关的税收知识,需要有扎实的理论基础和丰富的实践经验。及时把握税收法规、政策的新动向,同时还要有一定的沟通能力,遇到模糊的税收问题及时和税务管理人员协调沟通,避免在不知情的情况下触犯税收法规,遭受税务部门的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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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教你查找错账的方法  账簿登记通常发生的错误有:串户、反方、写错、错位和倒码。  方法:  1、差数法:就是先确定错误的差额,找出差数所在的范围,直接从账账之间的差额数字来查找错误的方法。适用于漏记,重记的差错。  2、尾数法:如果账簿记录发生金额错误,且差错是角、分,可以只检查元以下的尾数即可,以提高查错的效率。  3、除2法:如果在记账过程中出现将记账方向记反了,借方记入了贷方,贷方记入了借方,这种差错会导致该账户一方合计数增多,另一方合计数减少的情况,而差额正好是记错方向金额的两倍,且差数应该为偶数,能被2整除。  4、除9法:是指用差数除以9来查找错账的方法。  更正错帐的方法(重点)  (一)划线更正法  划线更正法适用于记账凭证正确无误,只是登帐时出现了差错,并且发现错误是在结账以前。更正时,先在错误的数字和文字上划一条红线,表示注销,然后在划线上面写上正确的数字,并在划线上加盖记账员图章,以示负责。  (二)红字更正法  适用于两种情况  1、记账凭证中应借应贷的账户或科目名称错误,并且已经登记入账,无论结账前后,都可以用红字更正法更正。  2、记账凭证中应借应贷科目正确无误,只是所填金额大于应填金额,并且已登记入账。  (三)补充登记法  记账后,发现凭证科目正确无误,只是所记金额小于应记金额,无论结账前后。  更多纳税筹划经典案例技巧可以加入高端财税人脉圈群号:,入群请写明备注
  以下只是简单介绍税种计算思路,具体计算方法会在各个章节给大家:  一、增值税  增值税计算思路
把握销项税额和进项税额的计算
销项税额计算还要记住一般情形 特殊业务 视同销售情形,进项税额计算要记住哪些可以抵扣,哪些不可以抵扣,其次要正确的选择税率。对于出口退免税,我们主要掌握的就是免抵退税办法讲解。  二、消费税  消费税计算相对较为简单
可以按照征收环节来进行掌握。消费税包括生产销售
批发和零售五大环节。批发主要指的是卷烟,零售指的是金银 金基银基钻石以及镶嵌饰品。生产销售掌握自产销售和自产自用的处理。委托加工注意真假委托加工的判断,如果委托加工业务判断失误,那么组价必定用错。进口环节注意关税完税价格的计算。其中,消费税的计算还要注意一些细节的处理,比如委托加工收回的应税消费品直接出售,是否应当缴纳消费税?外购已纳消费税的扣除等如何处理?其与增值税组价是否有一致性?领用扣税法指的又是什么呢?更多精彩分享尽在财税高端人脉圈:  三、营业税  营业税的计算相对增值税和消费税来说,难在两个地方:第一不知道对应何种税目,也就无法正确选择税率,第二不知道哪些项目应纳入销售额哪些不应纳入。要正确的作出判断,两个建议,多做题,多看讲义。营业税涉及大多数行业,大部分都是全额纳税,部分是差额纳税,税基选择正确,在正确选择税率,那营业税计算就正确无误了。  四、城建税  增值税 营业税
消费税计算与否决定着城建税的命运,因为城建税正是根据实际缴纳三税之和计算出的,然后选择正确的税率,看清楚题目中给出的是市区还是建制镇,这个税种计算就掌握完毕了,因此要做好城建税的计算首先必须把握三税。  五、关税  关税一般来说不会单独考核,因为其在计算进口货物增值税和消费税的时候,会用到组价公式,一般来说要求先计算关税,那么我们就需要知道关税完税价格的计算,需要知道哪些计入关税完税价格哪些不应当计入,要会计算保险费。  六、资源税  资源税的计算要了解到进口不征出口不退,其次要记住一个原理,就是资源税是对原油原煤以及初级矿产品征收的一种税,要正确计算这个税种,首先要掌握资源税的征收对象,其次要了解税率,原油是17%,天然气是13%,其余都是从量计征的。对于精矿等要还原成原矿,这种计算思路就是怎样换算比原来多就怎么计算,以及自产或者外购的液体盐加工成固体盐的计算是考核重点。更多精彩分享尽在财税高端人脉圈:  七、土地增值税  一般同学都认为土地增值税是个让自己头疼的税种,姗姗也是,但是理清楚了思路还是非常简单的。首先我们要把握的是土地增值税的四级超额累进税率,其次要掌握不同的企业不同的业务对应的扣除项目,当然还要考虑一些开发未开发销售未销售等比例计算问题,只要计算正确扣除项目,选择正确税率,土地增值税计算就大功告成了。我们在做题的时候,可以在草稿纸上写出扣除项目的名称,然后到题目中去找这些项目,综合考虑各种因素后,得出正确的答案。  八、房产税  房产税分清楚从价计征还是从租计征,记住房产税的税率,从租计征的税率是年税率,做题的时候要注意判断这个租金收入是不是年收入;从价计征要注意房产余值的计算,哪些应计入房产余值哪些不计入。在做题的时候,通常会将从价和从租计征联系起来一起考察,这个时候我们通常会选择分段计算,同时也要注意房产税纳税义务发生的时间,否则在计算时间问题上可能就会出错。因为房产税的税率都是年税率  九、城镇土地使用税  定额税率,实际占用土地面积乘以适用单位税率就可以,但是题目中的考察并不是如此的简单,它会混进某些免征或者不征的项目去迷惑我们,这个时候,城镇土地使用税的免税项目的记忆就非常重要了。  十、契税  契税的计算更为简单
但是要注意契税税率的选择 3%-5% 记住契税的税基是什么
是支付的差额还是税务机关核定的市场价格 还是销售价格,同时注意第一次购买住房税率是减半还是按照1%的选择。  十一、耕地占用税  一般不会考察 记住2免2减  十二、车辆购置税  这个税种比较重要,同时和我们生活联系比较紧密。车辆购置税记住来源不同其处理方式不同,有可能按照购买价款和价外费用
按照进口应税消费品组价公式
最低计税价格来计算车辆购置税,记住税率10%  十三、车船税  车船税记住纳税义务发生时间,取得车船所有权或者管理权当月征收,计税单位量还是整备质量每吨还是净吨位,哪些减半征收以及一些单位的换算(2马力=1吨位 整备质量每吨和净吨位的尾数计算)  更多精彩分享尽在财税高端人脉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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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不同计账方法的增值税筹划  案例1  案情说明:某钢铁有限公司日用自产钢材30吨,产成单位成本2000元,外销不含税单价3000元,投资某商厦有限公司。  要求解答:该钢铁有限公司账务处理的技巧  比较分析:该钢铁有限公司记销售收入的账务处理为:  借:长期投资
105300  贷:产品销售收入
90000  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1*17%)  借:产品销售成本
60000  贷:产成品
60000  该钢铁有限公司不记销售收入的账务处理为:  借:长期投资
75300  贷: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1*17%)  产成品
60000  相比较而言,前者比后者虚增利润30000元(9),因此,账务处理的方法以后者为好。  按照此原理,对外捐赠产品时账务处理为:  借:营业外支出
××××  贷: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  产成品
××××  对产成品用于集体福利和个人消费时账务处理为:  借:应付福利费
××××  贷: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  产成品
××××  案例2  案情说明:某食品有限公司日用自产的食用油等产品6吨发给职工,单位成本40000元/吨,外销不含税价52000元/吨。  该食品有限公司账务处理的技巧  比较分析:该食品有限公司记收入又计税账务处理:  借:应付福利费
365040  贷:产品销售收入
000*6=312000)  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5*17%*6=53040)  借:产品销售成本
240000  贷:产成品
240000  该食品有限公司计税不计收入账务处理:  借:应付福利费
293040  贷: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53040  产成品
240000  相比较而言,前者比后者虚增利润(0000)=72000元,因此,账务处理的方法以后者为好。  更多精彩分享尽在财税高端人脉圈:
  税收筹划之——与房产相关的税  【案例1】我公司拥有两块土地各100亩,其中甲地块购进成本为300万元;乙地块购进成本为3000万元。现公司准备在上述两块地上建房出售,设计方案一致,开发成本均为3000万元,售价假设均为1亿元。(不能分别核算不同开发项目的利息)。  【纳税筹划方案一】分两个开发项目分别核算并清算:  甲项目:(1)扣除项目金额=300+3000+(300+3000)×30%+1%=4840万元;  (2)增值额=1=5160万元;  (3)增值率==106%;  (4)土地增值税=5160×50%-54万元。  乙项目:(1)扣除项目金额=+()*30%+1%=8350万元;  (2)增值额=1=1650万元;  (3)增值率==19.76%;  (4)土地增值税=5万元。  两个项目合计土地增值税=49万元。  【纳税筹划方案二】合并为一个开发项目立项:  (1)扣除项目金额=+()×30%+2%=13190万元;  (2)增值额=2=6810万元;  (3)增值率==51.6%;  (4)土地增值税=6810×40%-164.5万元。  两个方案相比较得出:合并比不合并节税=.5=284.5万元。更多精彩分享尽在财税高端人脉圈:  【案例2】某公司将临街商铺出租给商户,双方商定的商铺年租金为200000元,其中包括水费和电费20000元。  按照此方案,年应纳的房产税税额为:%=24000元;  筹划之后:租金定为180000元,水电费由承租者按实际发生额另行结算。  应纳的房产税税额为:%=21600元;  后者比前者少缴纳房产税2=2400元。  【案例3】某甘肃公司有部分房产闲置,打算对外出租。  原值2000万元,年租金收入共216万元,规定扣除比例为30%。  方案一:签订租赁合同,对外出租,其计税依据是租金收入。  则:应纳营业税收=216*5%=10.8万元  应纳城建税、教育费附加=10.8*(7%+3%)=1.08万元  应纳甘肃省教育附加、甘肃省价格调节税=10.8*(2%+1%)=0.35万元  应纳房产税=216*12%=25.92万元  合计应纳税额=10.8+1.08+0.35+25.92=38.15万元  方案二:签订仓储保管合同,提供仓储保管服务,计税依据变为房产余值。  应纳营业税收=216*5%=10.8万元  应纳城建税、教育费附加=10.8*(7%+3%)=1.08万元  应纳甘肃省教育附加、甘肃省价格调节税=10.8*(2%+1%)=0.35万元  应纳房产税=2000*(1-30%)*1.2%=16.8万元  合计应纳税额=10.8+1.08+0.35+16.8=29.03万元  由此可见,方案二比方案一少纳税9.12万元。  更多精彩分享尽在财税高端人脉圈:
  小微企业减征所得税有两个税负临界点  小型微利企业年应纳税所得额处于6万元(10万元)和30万元这两个临界点时,即使是极小的金额变动,也会引起企业所得税税负的较大变化。  企业所得税法及实施条例规定,符合条件的小型微利企业,减按20%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号)规定,年应纳税所得额低于6万元的小型微利企业,其所得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即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4〕34号)规定,将6万元从2014年起上限提升到10万元。纳税人享受上述税收优惠,该注意哪些事项呢?  税法对于小型微利企业并没有作出界定,而是直接对符合减征企业所得税优惠的对象即“符合条件的小型微利企业”作出规定:从事国家非限制和禁止行业,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30万元,从业人数不超过100人,资产总额不超过3000万元的工业企业和从业人数不超过80人,资产总额不超过1000万元其他企业。可见,企业所得税减税优惠的小型微利企业与月销售(营业)额不超过2万元免征增值税、营业税的小微企业是不同的标准,两者不应混淆。更多精彩分享尽在财税高端人脉圈:  在企业所属行业和从业人数、资产总额均符合规定条件的情况下,准确计算应纳税所得额,就成为能否享受上述减税优惠的关键,特别是两个临界点,决定着纳税人的税负高低。  第一个临界点:6万元  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6万元的,按应纳税所得额的50%作为计税的基数,再按20%的优惠税率计算应缴的企业所得税。由于现行企业所得税税率是比例税率而非超额累进税率,相关减税规定实行的是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6万元的减半计入计税依据,应纳税所得额超过6万元的,则全额(而非仅超过部分)计入计税依据,这也就意味着当应纳税所得额高于6万元时,其税负将增加一倍以上。更多精彩分享尽在财税高端人脉圈:  例如:A企业年应纳税所得额为60000元,应缴纳企业所得税6000元(60000×50%×20%);B企业应纳税所得额为60001元,应缴纳企业所得税12000.2元(60001×20%),应纳税所得额增加1元,其税负增加6000.2元,比例高于100%以上。  2014年开始,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10万元的,按应纳税所得额的50%作为计税的基数,再按20%的优惠税率计算应缴企业所得税。例如:C企业年应纳税所得额为100000元,应缴纳企业所得税10000元(%×20%);D企业应纳税所得额为100001元,应缴纳企业所得税20000.2元(%),应纳税所得额增加1元,而其税负增加10000.2元,比例高于100%以上。  第二个临界点:30万元  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30万元的,可减按20%的优惠税率计税,但超过30万元时,则全额按25%的基本税率计税。税法对此项优惠是在比例税率的基础上降低税率,这样一来,应纳税所得额是否超过30万元,将导致幅度25%以上的税负变化。  例如:E企业年应纳税所得额300000元,应缴纳企业所得税60000元(%);F企业年应纳税所得额300001元,应缴纳企业所得税75000.25元(%),应纳税所得额增加1元,其税率从20%上升至25%,税负增加15000.25元,比例高于25%以上。  从以上分析可以看出,应纳税所得额处于6万元(10万元)和30万元这两个临界点时,即使是极小的金额增加,也会引起企业所得税税负的较大变化。  按照现行税法规定,企业所得税实行分月或者分季预缴,年度终了后或者实际经营终止后汇算清缴的征缴方式。企业应当自月份或者季度终了之日起15日内,向税务机关报送预缴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预缴税款;应自纳税年度终了之日起5个月内或实际经营终止之日起60日内,依照税收法律、法规、规章及其他有关企业所得税的规定,自行计算本纳税年度应纳税所得额和应缴所得税额,并填写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向主管税务机关办理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提供税务机关要求提供的有关资料、结清全年企业所得税税款,即进行汇算清缴。小型微利企业在预缴时享受了优惠政策,但年度汇算清缴时超过规定标准的,应按规定补缴税款。更多精彩分享尽在财税高端人脉圈:  享受前述减税优惠的企业,应在汇算清缴办理年度纳税申报时,附报相关资料,就享受小型微利企业税收优惠事项进行备案。以免因未按规定办理备案而不能享受减税优惠。  申报缴纳税款是纳税人的义务,汇算清缴的主体是纳税人,而税务机关则将着力点集中在企业备案或自行申报后、预缴申报后以及汇算清缴后的管理上,主要侧重汇算清缴后的管理。更多精彩分享尽在财税高端人脉圈:  符合条件的小型微利企业享受上述税收优惠,应当严格按照税法及相关税收政策的规定,准确核算应纳税所得额,尤其是在应纳税所得额临近6万元(10万元)和30万元这两个临界点时,更应引起高度重视,准确、谨慎的核算,及时调整相关账务,以避免因适用税收政策或计算错误,在日后的税收检查时被税务机关调增应纳税所得额后超过临界点,而导致税负大幅增加。  更多精彩分享尽在财税高端人脉圈:,加群请注明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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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企业税务管理是现代企业财务管理中一个重要的管理体系。税收作为企业财务管理的重要因素和财务决策变量,已渗透到企业生产经营的各个环节当中。而纳税筹划是在法律许可的范围内运用国家的税收政策和有关法律规定对企业的经济活动进行安排和策划,制作一套完整的涉税操作方案,使企业减轻纳税负担。纳税筹划是一种合法行为,而与偷、漏税等行为有着本质的区别。  更多精彩分享尽在财税高端人脉圈:  更多精彩分享尽在财税高端人脉圈:  下面就将税务管理和纳税筹划在甲公司的具体运用进行举例说明:  首先甲公司根据汽车4S店的运作模式,在公司设立之初,就对汽车销售的市场进行了细分,依次划分为汽车装饰用品销售业务、新车上险业务、旧车续险业务、新车上户业务、汽车维修业务、汽车销售业务等,将汽车销售业务、维修业务整合到汽车4S店专门运营;将新车上险、旧车续险、新车上户业务整合到一起成立了专门的子公司负责办理;将汽车装饰用品销售业务整合成专门的汽车装饰用品销售分公司,实现了在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小规模纳税人纳税人身份的划分,实现了交纳增值税、营业税的税种划分。即将汽车4S店设立为一般纳税人企业;汽车装饰用品设立为小规模纳税人;企业上户、保险业务设立为交纳营业税的公司。下面将这三种情况进一步说明:  1、将汽车销售和维修业务设立为一般纳税人企业  汽车4S店是一个作为汽车主机厂授权销售品牌汽车的销售机构,在很大程度上受控于汽车主机厂,基本的经营活动都在为主机厂服务,而主机厂对4S店的要求也是比较高的,如员工人员必须达到50人以上,注册资金500-1000万元,还必须具备一般纳税人资质。将汽车4S店设立为一般纳税人企业既满足了主机厂的要求又实现了4S店主营业务与辅助业务的划分,从而降低了企业税收负担。大家都知道车辆销售是要交增值税的,4S店目前面临的竞争是十分激烈的,车辆销售的毛利是十分低的,比如我集团各4S店销售的国产汽车的毛利率在1%-1.5%之间,合资品牌汽车的毛利率在2.5%-3%之间。汽车4S店在销售车辆的同时都能够从主机厂取得车辆的进项增值税专用发票,因此在如此低的毛利下,企业的税收负担还是比较低的。如果将企业设为小规模纳税人,按销售额的3%交纳增值税,企业的税收负担将会加重。  按照甲公司国产品牌汽车的最低销售价格50000元,毛利率1.5%计算,按一般纳税人计算的增值税为:  增值税进项税额=50000/(1+1.5%)/1.17*17%=7157.59  增值税销项税额=5*17%=7264.96  应交增值税额=7.59=107.37  按小规模纳税人交纳的增值税为:  应交增值税=5*3%=1456.31  两者相比可以节约税金支出1348.94元(7.3)  2、将汽车装饰用品设立为多个小规模纳税人企业  汽车装饰用品的销售业务是汽车4S店业务的必要补充,也是甲公司主要的利润来源。就目前来说,汽车装饰用品销售的毛利率还是比较高的,一般可以达到30%左右。按照现行税收法律的规定,小规模纳税人企业的增值税率为3%,按照甲公司的目前状况,单辆车的平均装饰用品的销售价格在3000元左右,也就是说装饰一辆车要交90元的增值税。如果将汽车装饰用品销售公司设立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企业,应交纳的增值税为100.59元。  进项税额=3000/(1+30%)/1.17*17%=335.31  销项税额=*17%=435.9  应交税额=435.9-335.31=100.59  可以看出将装饰用品销售公司设为一般纳税人,企业要交增值税100.59元,而为小规模企业时交税90元,两者相差10.59元,按甲公司目前情况,装饰用品销售60000元/月/公司,五个装饰用品公司可为公司减少税金1059元/月。  更多精彩分享尽在财税高端人脉圈:  更多精彩分享尽在财税高端人脉圈:  3、将新车上户、新车上险和旧车续险业务成立为专门的服务公司交纳营业税(此处是否需要按照营改增进行修改,还请谢老师指点)  在汽车销售的同时新车上户、上险、续险业务也应运而生。我集团公司充分发挥集团的优势,将此三项业务进行整合成立了机动车服务公司。经和当地税务机关协商确定为交纳营业税的纳税人。按照目前公司的业务状况每月在甲公司上户的车辆有90辆,单位毛利30元,上险、续险业务金额每月平均100000元,上险、续险手续费收入6000元。则交纳的营业税为每月435元:  营业税=(90*30+6000)*5%=435元  若将此业务合并汽车4S店,根据当地的地方税收政策副业收入达不到主业收入50%时,副业收入的税金要比照主业收入的税金进行交纳,即要按17%的汽车4S店的增值税进行纳税。通过计算可得新车上户、上险、续险的增值税为每月1264.10元   应交增值税=(90*30+6000)÷1.17*17%=1264.10元  两者比较,将上述业务并入汽车4S店时要多交税829.10元。  依法纳税是每个企业、公民应尽的义务,而要做到及时、足额纳税也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因为时下大多数企业涉税业务的办理基本上都是由财务会计负责,没有设立专职的税务会计岗位,而现在企业的财务会计除完成日常的会计核算工作,基本上就没有时间或者没有精力去专门研究国家的税收法律、法规,更谈不上对企业的业务进行纳税筹划。面对日趋激烈的市场竞争和时下经济的不景气,对企业的业务行为进行筹划、规划,合理的减少税收成本,取得税收收益,节约企业的现金流,实现企业利润最大化已成为当务之急。因此,企业设立专门的税务会计岗位,用专业的税务会计人员去办理涉税事项,已成为当下企业的首选。  随着企业规模的扩大、经营活动的多元化,税收成本的数量和种类逐年增加,企业可以通过加强企业税务管理起到延期纳税的作用,以获得最大限量的税后利润。但如果企业仅一味追求低税负,一旦企业被查出有偷税、避税的行为,会承担相当大的财务风险,不仅要支出税收罚款,还可能会降低企业的信用等级。如果企业可以通过加强税务管理对企业的投资、筹资、经营活动和利润分配行为进行有效控制,不但可以减少纳税人的税收成本,还可以防止纳税人因违反税法而罚款,有助于降低企业的整体税收成本,实现纳税人的财务利益最大化,保证企业在获取最大税收利益的同时兼顾国家利益,使得企业长期发展。  更多精彩分享尽在财税高端人脉圈:  更多精彩分享尽在财税高端人脉圈:
  汇总:常见的不得不知的税务风险点(一)    更多精彩分享尽在财税高端人脉圈:  在对集团部分企业开展税收风险状况管理的税收实践中,梳理其生产经营、财务管理和纳税申报等实际业务,对企业风险管理的效果和效率进行评价,我们核实确认了9大类67个税务风险点,其中企业所得税风险点42个、增值税风险点10个、消费税风险点5个、营业税风险点3个、城建税和教育费附加风险点1个、印花税风险点1个、个人所得税风险点3个、房产税风险点1个和土地使用税风险点1个。具体风险点按税种归类如下:  一、企业所得税  (一)收入类  1.取得手续费收入,未计入收入总额。如: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取得手续费收入。  【核查建议】核查其他应付款科目下的“其他”、“手续费”等明细科目贷方发生额及余额,是否存在收到手续费挂往来不作收入。  2.确实无法支付的款项,未计入收入总额。  【核查建议】核查应付账款、其他应付款明细科目中长期未核销余额。  3.违约金收入未计入收入总额。如:没收购货方预收款。  【核查建议】核查预收账款科目,了解往来核算单位中贷方金额长期不变动的原因。  4.取得补贴收入,不符合不征税收入条件的,长期挂往来款未计入收入总额。  【核查建议】核查其他应付款、专项应付款等科目贷方发生额,以及其相关拨付文件是否符合不征税财政性资金的相关规定。  5.取得内部罚没款,长期挂往来款未计入收入总额。  【核查建议】核查其他应付款—其他—监察部门、其他应付款—其他—纪检部门等科目贷方发生额及相关原始凭证,有无可以确认不再退还当事人的罚款或违纪款。  6.用于交际应酬的礼品赠送未按规定视同销售确认收入。政策依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处置资产所得税处理问题的通知》(国税函〔号)。  【核查建议】核查产成品科目贷方直接对应管理费用、销售费用、营业外支出等科目是否在所得税申报时视同销售确定收入。  7.外购水电气用于职工福利未按规定视同销售确认收入。政策依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处置资产所得税处理问题的通知》(国税函〔号)。  【核查建议】核查管理费用、职工福利费等科目,审核水电气使用分配表等管理报表,是否存在用于职工福利的未确认收入。  8.集团公司收取的安全生产保证基金,扣除当年实际发生的损失赔付以及返回给下属企业金额等后,余额(含利息)未确认收益,未并入应纳税所得额计算纳税。  【核查建议】核查安保基金等科目,审核安保基金使用的相关文件,对计提安保基金使用后的余额应作纳税调整。  9.租金收入未按收入与费用配比原则确认收入。如:土地使用权出租,跨年度取得租金收入,相关摊销已经计入成本,但是租金收益没有确认。政策依据: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九条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贯彻落实企业所得税法若干税收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10〕79号)。  【核查建议】核查其他业务收入等科目,审核租赁合同,按照税法规定进行纳税调整。  10.政策性搬迁收入扣除固定资产重置、改良支出、技术改造支出和职工安置支出后的余额挂往来,未计入收入总额。政策依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政策性搬迁或处置收入有关企业所得税处理问题的通知》(国税函〔号)。  【核查建议】核查其他业务支出或专项应付款等科目,审核搬迁合同、立项合同等搬迁过程中相关文书,对收入扣除支出后的余额进行纳税调整。  (二)扣除类  11.下属企业收到总部返回的安全生产保证基金,未冲减相关费用;返回款形成资产的,其折旧和摊销在税前重复列支,未作纳税调整。  【核查建议】核查安保基金等科目,审核安保基金返还的相关文件,看安保基金返还及使用是否符合税法规定。  12.安保基金返回款用于有税前扣除标准规定的支出,合并计算后超标准部分未做纳税调整。如用上级返还的安保基金直接发奖金或补助未计入工资薪金总额计算纳税调整;用上级返还的安保基金直接列支职工教育经费,造成实际列支的职工教育经费支出超标,超过部分未作调整。政策依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工资薪金及职工福利费扣除问题的通知》第二条和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四十二条。  【核查建议】核查企业是否将发生的职工教育经费直接冲销上级返还的安保基金,以及其他科目下列支职工教育经费未并入应付职工薪酬—职工教育经费科目核算,其超过工资薪金总额2.5%部分是否未作纳税调整。  13.计提但未实际支出的安全生产费,未调增应纳税所得额。  【核查建议】核查其他应付款—其他—安保基金返还科目年末贷方余额是否在企业所得税申报时作纳税调整。  14.应视同工资薪金的各种劳动报酬支出,未作纳税调整。一是补贴性质的劳动报酬支出,如:年终奖、岗位能手奖金、码头津贴等,未通过应付职工薪酬科目核算,也未合并计入工资薪金总额计算纳税调整。二是临时工、返聘离退休人员以及接受外部劳务派遣用工所实际发生的工资薪金性费用,未合并计入工资薪金总额计算纳税调整。三是超过政府有关部门给予限定数额的工资薪金性支出未作纳税调整。  【核查建议】核查管理费用,其他应付款等科目,审核政府发布的工资支出标准,对于不符合税法规定的应作纳税调整。  15.计提但未实际支出的福利费和补充养老保险等,以及计提但未实际拨缴的工会经费,未作纳税调整。  【核查建议】核查其他应付款科目,审核企业在当年发生的工资、福利费、工会经费和补充养老保险在汇算清缴时的有效凭证是否能提供齐全,否则不能在税前扣除。  16.支付与取得收入无关的其他支出,未作纳税调增。如:奥运会和世博会门票等。  【核查建议】核查管理费用等科目,审核相关支出费用的合同或管理规定,有无支付与取得收入无关的费用。  17.应由个人负担的费用作为企业发生费用列支,未作纳税调整。如:个人车辆消费的油费、修车费、停车费、保险费以及其他个人家庭消费发票;已出售给职工个人的住房维修费;职工参加社会上学历教育以及个人为取得学位而参加在职教育所需费用。  更多精彩分享尽在财税高端人脉圈:
  汇总:常见的不得不知的税务风险点(一)    更多精彩分享尽在财税高端人脉圈:  【核查建议】核查企业是否在管理费用、销售费用、营业费用等科目中列支应由职工个人负担的个人所得税、私人车辆维修费、养路费、年检费和保险费等费用。  18.列支以前年度费用,未作纳税调整。  【核查建议】核查企业以前年度应计未计费用、应提未提折旧是否在当年及以前补计或补提。  19.职工福利费超过税法规定扣除标准,未作纳税调整。如发生一些福利费性质的费用,防暑降温费、食堂费用等,未通过职工福利费科目核算,也未并入福利费总额计算纳税调整。政策依据: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四十条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工资薪金及职工福利费扣除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9〕3号)。  【核查建议】核查企业管理费用、销售费用、营业费用科目下其他—专项费用、差旅费用、特批开支等明细科目,是否有应作为工资薪金的津贴、补贴、奖励、加班工资等支出未在企业所得税申报时作调整。  20.工会经费税前扣除凭据不合规,未作纳税调整。如用普通收款收据拨缴工会经费。政策依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工会经费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凭据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0年第24号)。  【核查建议】核查企业管理费用—其他—特批费和应付职工薪酬—工会经费等科目,上缴时是否取得工会经费拨缴款专用收据。  21.补充养老保险费和补充医疗保险费超过税法规定扣除标准,未作纳税调整。政策依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补充养老保险费 补充医疗保险费有关企业所得税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09〕27号)。  【核查建议】核查管理费用等科目,审核经批准的扣除标准,超过标准部分进行纳税调整。  22.业务招待费用支出超过税法规定扣除标准,未作纳税调整。如:部分企业技术开发、消防警卫、外宾接待、在建工程、特批费和奥运会专项经费中发生的业务招待费,未并入业务招待费总额计算纳税调整。  【核查建议】核查企业是否将管理费用科目下警卫消防费、其他—专项经费、外宾接待等明细科目和销售费用科目下差旅费等明细科目以及研发支出、在建工程等科目里发生的业务招待费在所得税申报时一并作纳税调整。  23.为职工支付商业保险费税前扣除,未作纳税调整。如:为职工支付人身意外险,为高管支付商业险。  【核查建议】核查企业是否在管理费用—其他科目和应付职工薪酬—职工福利科目下列支各种商业险,未在企业所得税申报时作纳税调整。  24.赞助性支出,未作纳税调整。如:向武警支付的慰问金和补助。  【核查建议】核查营业外支出或管理费用等科目,对赞助性质的支出,进行纳税调整。  25.税收滞纳金和罚款支出,已在税前扣除,未作纳税调整。  【核查建议】核查企业在管理费用和营业外支出等科目里支付的税收滞纳金和各种行政罚款是否在企业所得税申报时作纳税调整。  26.建造、购置固定资产发生的应予资本化的利息支出,作为财务费用税前列支,未作纳税调整。  【核查建议】核查财务费用、在建工程、固定资产等科目,审核相关借款合同,用途支出,将应资本化的利息进行纳税调整。  27.应予资本化的固定资产大修理支出,一次性列支,未作纳税调整。  【核查建议】核查企业固定资产的大修理支出,是否同时符合修理支出达到取得该资产时的计税基础50%以上,以及修理后使用年限延长2年以上的两个条件。  28.不符合规定的劳动保护支出,未作纳税调整。  【核查建议】根据《劳动保护用品管理规定》(劳部发〔号)规定,劳动保护用品是指劳动者在劳动过程中为免遭或减轻事故伤害或职业危害所配备的防护装备,凡以劳保为名向职工发放的现金、人人有份的生活用品和非防护装备等福利和劳动报酬支出应作纳税调整。  (三)资产类  29.资产处置所得,未计入应纳税所得额。如固定资产、无形资产等财产的处置。  【核查建议】核查其他业务收入、其他应付款等科目,审核资产处置合同,看是否按税法规定进行纳税调整。  30.资产损失未按规定审批直接在税前申报扣除,未作纳税调整。政策依据:《企业资产损失税前扣除管理办法》(国税发〔号)第五条和《企业资产损失所得税税前扣除管理办法》(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1年第25号)第五条。  【核查建议】核查企业发生的资产损失是否经过审批或申报后在税前扣除,申报的损失是否符合税法文件规定。  31.无形资产摊销年限不符合税法规定,未作纳税调整。  【核查建议】核查企业累计摊销科目中发生摊销时间是否低于税法规定的最低摊销年限。  32.停止使用的固定资产继续计提折旧,未作纳税调整。  【核查建议】核查长期停工费用科目,结合企业财务报告,审核停工项目费用明细,对不符合税法规定的项目进行纳税调整。  33.将固定资产作为低值易耗品核算,一次性列支,未作纳税调整。  【核查建议】审查周转材料或低值易耗品等科目,将应按固定资产核算的低值易耗品,进行纳税调整。  34.不征税收入形成资产折旧在税前扣除,未作纳税调整;如企业取得来源于政府有关部门的港建费补贴,按不征税收入确认,但支出所形成的资产仍然计提折旧在税前重复扣除。政策依据: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二十八条和《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专项用途财政性资金有关企业所得税处理问题的通知》(财税〔2009〕87号)。  【核查建议】核查企业取得来源于政府及其有关部门的财政补助、补贴、贷款贴息和港建费分成收入等不征税财政专项资金,其支出所形成的费用,或其资产所形成的折旧、摊销是否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四)税收优惠类  更多精彩分享尽在财税高端人脉圈:
  汇总:常见的不得不知的税务风险点(一)    更多精彩分享尽在财税高端人脉圈:  35.资源综合利用产品自用部分视同销售,不能享受减计收入的税收优惠,未作纳税调整。如:资源综合利用项目回收蒸汽、可燃气,用于本企业再生产部分。政策依据: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九十九条、《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资源综合利用企业所得税优惠管理问题的通知》(国税函〔号)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资源综合利用有关企业所得税优惠问题的批复》(国税函〔号)。  【核查建议】核查产成品科目,审核资源综合利用产品自用部分视同外销收入,不得享受减计收入的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  36.研发费用加计扣除不符合税法规定,未作纳税调整。  【核查建议】核查研发费科目,审核研发费项目数据归集表,对不符合税法规定的项目进行纳税调整。  (五)其他类  37.新税法实施后补计2008年之前发生的收入或冲销2008年之前列支的支出,未按照当期适用税率进行核算。  【核查建议】核查企业是否将2008年前应作收入推迟到2008年及其以后年度作收入,以及2008年及其以后年度应计费用提前至2008年之前扣除。  38.总部期间费用纳税申报时全部分摊到高税率的东部地区扣除,未在适用优惠税率的西部地区摊销。政策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一百零二条规定,企业同时从事适用不同企业所得税待遇的项目的,其优惠项目应当单独计算所得,并合理分摊企业的期间费用。  【核查建议】核查企业2008年共同负担的期间费用是否在不同税率的东、西部企业合理分摊。  39.在销售费用中折扣额与销售额不在同一张发票的?未作纳税调整。  【核查建议】核查销售费用等科目,对列明折扣额的进一步审核销售发票、销售合同,不符合税法规定的应作纳税调整。  40.不合规抵扣凭证,未作纳税调整。  【核查建议】核查企业在成本费用列支时使用白条、假发票等不符合规定的票据在税前扣除。  41.吸收合并业务不适用特殊重组政策。依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重组业务所得税处理若干问题的通知》(财税〔2009〕59号),企业未按规定备案,不得按特殊重组进行税务处理。  【核查建议】核查合并重组协议,对未经税务机关备案的,应进行纳税调整。  42.天然气产销量差异超过合理损耗部分未确认收入。  【核查建议】核查生产报表、销售报表、财务报表等,对于产品产销差异超过合理损耗部分,应做纳税调整。  二、增值税  (一)销项类  43.将购进货物无偿赠送其他单位或者个人未视同销售货物计算缴纳增值税。  【核查建议】核查营业费用、营业外支出、应付职工薪酬-福利费等科目,将自产、外购的货物无偿赠送他人,以及将自产的货物用于职工福利或个人消费未计增值税。  44.从事货物生产及销售的企业发生除《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第六条规定之外的混合销售行为,应当缴纳增值税。  【核查建议】核查销项税金科目,审核销售合同,对属于应征增值税的混合销售行为的计提销项税额。  45.处置自己使用过的固定资产,未计算缴纳增值税。如处置旧汽车、旧设备等。政策依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旧货和旧机动车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02〕第29号)和《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国实施增值税转型改革若干问题的通知》(财税〔号),注意2009年前后相关政策的变化。  【核查建议】核查固定资产等科目,企业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固定资产未提增值税,或者将应按17%增值税税率申报,却错按4%征收率减半征收增值税。  46.出售废旧货物未计算缴纳增值税。如销售自己使用过的除固定资产以外的废旧包装物、废旧材料等未按17%税率申报缴纳增值税。政策依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部分货物适用增值税低税率和简易办法征收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09〕9号)。  【核查建议】核查企业销售自己使用过的旧货是否按17%适用税率申报增值税,是否存在未计提增值税或错按4%征收率减半缴纳增值税。  47.销售购进的水、电未计算缴纳增值税。如加油站向施工方收取的水电费和租赁房屋单独收取的水电费。  【核查建议】核查企业通过其他业务收入科目、或红字冲销管理费用和制造费用等方式收取水电费未计提增值税。  (二)进项类  48.非油气田企业的非增值税应税劳务取得的进项不得抵扣,未作进项转出。如接受技术服务、装卸、含油污泥处理和废催化剂处理等劳务,取得的增值税进项税额不得抵扣。  【核查建议】核查应交税金-进项税等科目,审核相关劳务合同等资料,对不属于增值税劳务范围内的其他劳务抵扣的进项税不得抵扣。  49.购进材料用于不动产在建工程,不得抵扣,未作进项转出。如新建、改建、扩建、修缮、装饰加油站所购进的彩钢瓦、涂料、地砖、铝塑板、卫生洁具、墙面漆等货物的进项税额不得抵扣。  【核查建议】核查应交税金等科目,审核erp系统的“ps模块”(在建工程)核算的材料领用情况,将应作进项税转出而实际未转出的材料费进行归集。  50.以建筑物或者构筑物为载体的附属设备和配套设施,取得的进项不得抵扣,未作进项转出。政策依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固定资产进项税额抵扣问题的通知》(财税〔号)。  【核查建议】核查应交税金-进项税额、固定资产等科目,审核安装合同等,对于不符合税法抵扣规定的,应作纳税调整。  51.购进货物用于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不得抵扣进项,未作进项转出。如职工食堂耗用的食用油和液化气等。  更多精彩分享尽在财税高端人脉圈:
  汇总:常见的不得不知的税务风险点(一)    更多精彩分享尽在财税高端人脉圈:  【核查建议】核查应交税金-进项税科目,有无将业务招待用食品、厨房设备、厂区公寓维修、职工食堂耗用的食用油和液化气等用于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购进货物抵扣增值税。审核erp系统的“pm模块”(维修工单)核算用于福利设施的材料领用情况,将应做进项税转出而实际未转出的材料费进行归集,不得抵扣。  (三)其他  52.适用税率错误。《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正列举了适用低税率货物,除此之外的其他货物应当区分具体情况按照适用税率征收。如:企业销售自产水蒸汽、加工水(例如:冷凝水、循环水、除氧水、化学水、盐水等)。  【核查建议】核查其他业务收入,审核其他业务收入凭证,有无按照适用税率计提增值税。  三、消费税  对个别企业存在的下述税收风险,应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税暂行条例》及实施细则、《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提高成品油消费税税率的通知》(财税〔号)等消费税文件的规定作纳税调整。  53.个别应征消费税产品未计提消费税。  【核查建议】核查应交税金-消费税等科目,审核“报表系统”中的“BL\BH”等专项报表,查看是否有应征消费税产品未计提消费税的情况。  54.石脑油对外销售,未取得《石脑油免税证明单》应计提未计提消费税。  【核查建议】核查应交税金-消费税等科目,审核“石脑油证明单”核销情况,对不符合政策的外售石脑油征收消费税。  55.自产自用应税消费品,用于职工福利、作为燃料耗用或生产非应税消费品等其他方面,没有计算缴纳消费税。  【核查建议】核查应交税金-消费税等科目,审核“报表系统”中的“BL\BH ”专项报表及装置投入产出报表,结合生产物料移送情况,对应征消费税的成品油征收消费税。  56.部分产品改变名称后应计提未计提消费税。  【核查建议】核查应交税金-消费税等科目,审核企业提供的未征消费税产品合格证、化验单与应税消费品的合格证、化验单进行比较,查询erp系统“sq01”(发票模块),对比争议产品与应税产品的价格、归集物料组、货物流向等信息,进一步约谈企业生产技术人员和报表管理人员,对产品特征属成品油范畴的产品征收消费税。  57.消费税成品油子税目和税率适用错误。  【核查建议】核查应交税金-消费税等科目,审核企业提供的产品合格证、化验单,查询erp系统“sq01”(发票模块),对比产品价格,约谈企业生产技术人员,对应税产品应属成品油种类进行界定,按照适用税率征收消费税。  四、营业税  58.股份公司将自有资金(不含下属分、子公司)提供给成员企业使用收取的利息,未申报缴纳营业税。政策依据:《营业税问题解答(之一)》(国税函〔号)第十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营业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  【核查建议】核查内部往来、上级拨款、内部存款、财务费用、其他业务收入等明细账发生额,查看此项收入是否缴纳营业税  59.取得代扣代缴、代收代缴、委托代征税款手续费收入,未计算缴纳营业税。政策依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营业税税目注释(试行稿)&的通知》(国税发〔号)。  【核查建议】从银行存款、现金、营业外收入等明细账入手,查看手续费收入是否缴纳营业税。  60.提供营业税应税劳务收取的延期付款利息,未计算缴纳营业税。  【核查建议】核查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其他应付款、其他业务收入、主营业务收入等明细账,查看企业提供营业税劳务时,向接受劳务方另外收取手续费、延期付款利息、补贴、基金等价外费是否缴纳营业税。  五、城建税和教育费附加  61.缴纳消费税、增值税、营业税的同时未计算缴纳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教育费附加。  【核查建议】核查企业实际缴纳的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金额与适用税率计算后是否与缴纳的城建税和教育费附加相匹配。  六、印花税  62.企业以订单、要货单等确立供需关系、明确供需各方责任、据以供货和结算的业务凭证,未按规定贴花。政策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暂行条例》及其细则、《国家税务局关于各种要货单据征收印花税问题的批复》(国税函〔号)和《国家税务局关于印花税若干具体问题的解释和规定的通知》(国税发〔号)。  【核查建议】逐项翻阅订单、要货单等具有合同性质的凭证,根据所载金额计算应缴纳印花税,与已缴纳印花税比对,查看是否足额缴纳印花税。  七、个人所得税  63.单位和个人缴纳的补充医疗保险金、补充养老保险费,未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政策依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住房公积金有关个人所得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06〕10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单位为员工支付有关保险缴纳个人所得税问题的批复》(国税函〔号)。  【核查建议】逐项核查管理费用、销售费用所属各明细账,查看有无缴付补充医疗保险、补充养老保险等;再进一步翻阅凭证查看在缴付补充医疗保险、补充养老保险时是否并入当月工资、薪金缴纳个人所得税。  64.发放给个人的过节费、高温费(或购物卡),未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  【核查建议】:核查应付职工薪酬--应付福利费、应付职工薪酬--工会经费、管理费用等明细账,查看有无发放过节费、高温费等费用,再进一步翻阅凭证查看发给个人的上述福利费是否并入当月工资、薪金缴纳个人所得税。  65.单位和个人超过规定比例和标准缴付的住房公积金,超过部分未并入个人当期的工资、薪金收入,计征个人所得税。政策依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住房公积金有关个人所得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06〕10号)、《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建设部 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关于住房公积金管理若干具体问题的指导意见》(建金管〔2005〕5号)。  更多精彩分享尽在财税高端人脉圈:
  汇总:常见的不得不知的税务风险点(一)    更多精彩分享尽在财税高端人脉圈:  【核查建议】核查企业每月为职工缴付的住房公积金是否按照“单位和个人分别在不超过职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12%的幅度内(月平均工资不得超过职工工作地所在设区城市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倍)”来计算的,超过部分并入当月工资薪金所得计算个人所得税。  八、房产税  66.企业自建(购置)房屋、建筑物,未依法缴纳房产税。政策依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房产税若干具体问题的解释和暂行规定》(财税地字〔1986〕8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有关政策规定的通知》(国税发〔2003〕89号)。  【核查建议】核查“固定资产”账户中房屋、建筑物、构筑物等应税资产的原值,计算是否足额缴纳房产税。  九、土地使用税  67.企业以出让或转让方式有偿取得土地使用权,未按税法规定的纳税义务发生时间计算缴纳土地使用税。政策依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有关政策的通知》(财税〔号)。  【核查建议】:核查企业取得的土地使用证等权属资料证明,根据权属资料所载时间,查看相应应税面积是否在规定时间内缴纳土地使用税。  更多精彩分享尽在财税高端人脉圈:
  教你如何完美报税(一)  每月月末和月初是会计最为忙碌、最为重要的时间,一个月的工作结果都要在这几天进行归集、编制报表和纳税申报。越是忙乱的时候,越容易出现差错,因此会计应将每月的工作进行归类,区分轻重缓急,不要盲目的工作。现以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为例,列举每月会计应该注意的工作重点:  更多精彩分享尽在财税高端人脉圈,欢迎加入群号:   一、增值税税额计算  (一)积极核对销售业务,尽快填开销项发票,确定当月销项税额。  销售是企业日常工作的重点,是企业经营的核心。销售发票是财务记账,确定业务发生的合法凭据,因此企业在发生销售业务时应尽快给对方开具发票,确定当月销售情况。  一个业务从合同签定,到公司发货、对方验收确认、发票填开是有一段时间的,这段时间又因为客户的大小、业务往来的频率、各公司验收程序的不同存在差异。有时销售企业甚至不能自主确定开票时间,只能根据客户的需要进行开票,与税法规定的开票要求不符。  做为企业的财务人员,特别是负责税务工作的人员,必须对企业日常销售业务的处理相当明确,熟悉主要客户的开票要求,能够在满足客户要求的同时,又不耽误本公司正常的工作处理。为了很好的协调双方的工作,会计人员应当在每月20号左右就开始核实当月开票税额,将应该开具发票的业务尽早完成,通常企业在每月结束前3天就会停止填开发票。因此企业若是需要对方给其开具发票应尽快联系,不要拖到月底再同对方交涉。  (二)认真核对当月进项发票,保证发票及时认证,确定当月进项税额。  通常商品要比发票提前到达企业,企业在收好货物的同时还应确认发票的开具情况,在规定时间未收到发票时应与对方联系,索要发票。  进项发票只有通过税务机关认证审核通过之后,方能进行抵扣税额。目前专用发票认证一般是通过网上远程认证系统自行认证,未在单位自行认证的应去税务机关或中介机构代理认证。因此企业会计应在规定时间及时办理认证,确定当月进项税额。  一个企业每月进项发票较多时,通常不会在一个月全部认证,而是有选择的认证部分发票。发票认证时主要考虑三个因素:第一,当月缴纳税金金额。在税务机关规定税负范围上下计算当月税金;第二,考虑会计存货和成本处理。有些商品当月购入当月销售,这些发票应该在当月认证,否则将导致账面库存为负数;生产企业成本计算需要原材料,若当月生产领用材料发票未进行认证处理,将会降低产品成本;第三,发票是否将要到期。按照税法要求,发票自填开之日起180日内(不同类别的发票有效期限略有不同,详细介绍参见前面"进项税额抵扣时限的规定")进行认证。因为多数企业特别是商业零售企业存在销售不开发票现象,导致进项发票盈余,迟迟无法认证。因此企业在认证发票时应认真查看当月进项发票情况,先将快要到期发票进行认证。  (三)控制销项开票税额,调控进项发票税额,做好税款计算与缴纳。  增值税一般纳税企业缴纳的主要税种就是增值税,增值税的通常计算是用当月销项税额减去当月进项税额和上月留存的未抵扣进项税额。增值税计算较为简单,但是控制起来非常复杂,企业要同时考虑到当月销项开票情况和进项发票到达、认证情况,还要考虑税务机关对企业的税负要求。  税务机关为了控制企业增值税的缴纳情况,根据不同类型的企业制定了相应的税负,即全年应该缴纳的增值税金额(计算方法可参见前面介绍)。防止企业通过非法操作少缴纳增值税。企业通常是将缴纳的增值税金额控制在税负标准线附近,有时还会略微低于税负标准。各地税负标准不一,执行力度也存在差异,企业应根据当地情况认真执行。  税务机关的税负标准是指全年企业完成的税务要求,企业个别月份缴纳税金金额低于或高于税负标准都是正常的。但是个别企业负责人在处理时往往比较"认真",通过多种途径将每月增值税的缴纳金额都控制在税负标准线上,这样处理是没必要的。  二、计提地税税金  按照税法要求,企业在计算缴纳增值税的同时,还应计提缴纳部分地税税金,主要包括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教育费附加,多数地区已开始计提地方教育费附加。企业应在月末计提,月初申报缴纳,取得完税凭证冲销计提金额。  这些计提的税金属于企业费用,因此企业在估算当月利润时,也应考虑这些数据。
  教你如何完美报税(二)  三、其他税种计算及缴纳  正常月份,企业只需考虑计算增值税及计提的地税税金,但个别月份如季度、年末结束应计算缴纳所得税;根据税务机关要求按季度或半年缴纳印花税、房产税、土地使用税等。  (一)所得税  所得税一般是按季预缴,年终汇算清缴(详细介绍可看前面内容)。会计在季度结束月份进行账务处理时应全面考虑该季度各月份的经营情况,在做账之前估算该季度应缴纳所得税金额,不足之处及时调整。  所得税征收和计算方法较多,会计应根据企业所得税的征收方式,处理企业的收入与费用单据的比例。所得税也应在季度结束月份计提,次月纳税申报取得完税凭证后冲减计提金额。  (二)按季度或半年缴纳的税种处理  有些税种通常不是按月份计算的,如印花税中的购销合同通常是按季度缴纳;房产税、土地使用税一般是按半年缴纳,具体缴纳月份由当地税务机关规定。会计在进入企业后应首先确定企业日常主要申报税种和具体申报时间,在申报月份按时申报,足额缴纳税金。  (三)特殊税种单独处理  有些税种如车辆购置税、车船税、契税、土地增值税,平时一般不会遇到,因此也不要特别在意,只要在实际发生时,确定缴纳和申报方法认真处理即可。  四、做账资料准备  (一)现金、银行存款明细核对  货币资金是企业最容易出现问题的资产,因此企业每月都应认真核对每笔款项的进出记录。月底打出银行对账单同企业银行明细账认真核对往来,对存在出入的地方及时处理,确保银行账务明确。更多精彩分享尽在财税高端人脉圈,欢迎加入群号:   在工作实务中,多数企业的银行账务都存在出入,不能与实际业务相吻合,有时因为处理不当导致月底银行账面余额出现负数,所以每月结账前的银行核对是很必要的,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归集当月所有费用单据和费用项目,确定账面有足够现金能够支付,防止账面现金余额出现负数。  (二)业务往来核对  将本月入账进项和销项发票仔细核对,确定每张发票的结算方式,是现金结算的索要收据证明,是银行结算的应取得对应的银行结算凭据,是往来挂账的按号入座认真入账。  (三)存货成本核算  每月做账前最好将上月底账面库存商品的名称、单价、金额详细列出,结合当月销售发票和进项发票的开票信息,计算入账后账面存货成本变动对利润的影响,不要盲目的认证发票和领用存货,导致账面库存出现负数或成本变动浮动太大,影响当期利润。  根据当月销售情况,及时收集存货出入库单据,计算产品成本或销售成本,估算当月利润。更多精彩分享尽在财税高端人脉圈,欢迎加入群号:
  教你如何完美报税(三)  更多精彩分享尽在财税高端人脉圈,欢迎加入群号:   五、编制凭证  同一企业日常业务内容比较固定,所以凭证编制内容变化不大,会计只要按照固定模式逐一编制凭证即可。企业通常业务凭证类别有以下几类:  (一)完税凭证  每月月初企业成功申报后,可去银行打印完税凭证,不能在银行打印完税凭证的应去税务机关打印。取得凭证后及时入账,冲减上月计提税金或直接记入当月费用(如印花税等不需要预先计提的税金,在取得时直接记入费用)。  (二)业务发票处理  将当月填开和取得发票分类入账,按照发票的性质分别通过存货、现金、银行存款、往来账户、应交税费以及费用科目进行核算。将全部专用发票入账后,查看进项税额和销项税额明细账的金额合计,是否与当月防伪税控开票系统统计的金额以及网上认证返回的认证金额是否一致,然后计算当月缴纳税金金额。  (三)费用类发票处理  做好内部单据报销制度,规定报销时间,及时收集公司员工手中的费用单据,将其归类入账。认真查看费用单据是否合法,未取得合法凭据的费用是无法得到税务机关的认可的。平时还应做好费用入账金额控制,对类似招待费、广告费等存在抵扣限额规定的费用科目,应及时核对发生金额,对超过抵扣标准的费用应减少其入账金额。  (四)成本计算及入账处理  对生产性企业,应做好内部单据传递规定,将公司发生的所有与生产有关的内部单据及时有效的传递到财务手中,进行成本核算,确保成本计算的准确。及时编制制造费用归集、分配凭证;生产成本归集、分配凭证;产品入库凭证以及销售成本结转凭证。  (五)做好费用计提及摊销  做好每月固定发生的计提业务,如固定资产计提折旧、无形资产摊销、水电费计提、工资计提以及以工资为基数计提的福利费、教育经费、工会经费等,做到不漏提也不多提;对存在需要摊销的费用如开办费、材料成本差异等每月摊销的费用,及时做好摊销分配凭证。  (六)归集损益类科目,结转本年利润  将所有单据入账后应认真归集当月损益类科目发生金额,将其分类转入"本年利润"科目,查看当月利润实现情况。  六、纳税申报  前面所做的工作基本是为纳税申报准备的,因为企业只有进行了纳税申报,税务机关才能对企业进行税款征收,而传统意义上的会计报表只是记录企业经营状况的报表,不是税务机关征收税款的依据,企业应根据申报的不同税种填制和申报对应的纳税申报表。  企业应根据自身的经营性质确定纳税税种,并根据当地税务机关要求的申报方式按时进行申报。纳税申报成功后应及时打印完税凭证,取得完税凭证后,一个月的会计工作才算结束。  更多精彩分享尽在财税高端人脉圈,欢迎加入群号:
  快速编制现金流量表的实务技巧  更多精彩分享尽在财税高端人脉圈,欢迎加入群号:   现金流量表是企业年度财务主要报表之一。部分中小型企业会计人员不能独立编制现金流量表,或编表费时费力,原因主要有两点:一是“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不易计算,稍具规模的企业,使用软件记账,在编制“记账凭证”的过程中,能自动生成“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指标。而中小型企业会计,用手工记账却很难做到这点。二是现金流量表主表即使编成了,要与附表保持平衡关系也很难做到。  简易、快捷地编制现金流量表可分3步走。  第一步:编制表格  用“逆向编制法”首先求出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其次用“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投资活动产生的流量净额”求出“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用“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附表中从净利润-固定资产折旧-无形资产摊销至经营性应收项目减少(或增加)的金额,求出经营性应付项目的增加(或减少)行中。  第二步:测试正确与否  经营性应付项目减少金额+《资产负债表》流动负债合计的“年初数”金额=《资产负债表》流动负债合计的“年末数”金额。  注意三方面情况:固定资产清理科目———当固定资产发生清理状况时,一定涉及固定资产原值减少、固定资产折旧额减少、固定资产变卖收入增加、处置固定资产损失(或收益)、固定资产报废损失发生等项目。  贷款及贷款利息的填报———《现行会计制度》核算利息是在“财务费用”科目中核算的。因此,在填入“偿付利息”所支付的现金时,同时也必须填入补充资料中的“财务费用”内。  负债合计中,要剔除短期借款、预提费用科目的金额数。  第三步:填写“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填写“现金流入合计”。按照填报要求,应包括现金及现金等价物流入净额的。中小型企业一般只有现金及一个银行存款账户,并且大额现金均存入银行。为此,只要将银行存款账户借方累计发生额+少量的“坐支现金”就可以作为“现金流入合计”填入表中了。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流量的计算公式: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流量=《损益表》商品销售收入本年累计数-(应收账款期末数-应收账款期初数)+(预收账款期末数-期初数)。  收到税费返还,指由税务机关根据优惠政策退还给企业的各项税款,如出口退税等(代扣个人所得税手续费返还不包括在内)。  收到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的计算公式:收到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现金流入小计-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流量-收到税费返还。  现金流出小计的计算公式:现金流入小计-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的计算公式: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损益表》销售成本+(预付账款期末数-期初数)-(应付账款期末数-期初数)+(存货科目期末数-期初数)。  支付给职工以及支付的现金,按“应付职工薪酬”账户借方累计发生额填入。  支付的各项税费,按“应付税金”、“其他应交款”两账户“本期借方发生额”填入。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的计算公式:现金流出合计-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支付给职工以及支付的现金-支付的各项税费。  编制《现金流量表》除了反映企业当期现金流量外,还对会计核算的规范化起到检查作用。例如,上缴上年度所得税不通过“本年利润”账户,应直接计入“未分配利润”账户等。  更多精彩分享尽在财税高端人脉圈,欢迎加入群号:
  纳税人该选择“免税”还是“零税率”  更多精彩分享尽在财税高端人脉圈,欢迎加入群号: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将铁路运输和邮政业纳入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号)进一步加大了税收优惠力度,明确允许提供应税服务同时适用免税和零税率规定的纳税人,优先适用零税率。对于这项规定,许多企业不明晰免税和零税率的区别。很多纳税人对什么是零税率、什么是免税不是很明白,认为免税和零税率不一样吗,都是不用交税?选择适用免税和零税率到底有什么影响呢?本文对此进行分析说明。  一、对应税服务实行增值税零税率或免税制度的背景  营业税改征增值税改革之前,我国仅对出口货物劳务实行退(免)税制度。出口货物退(免)税是指在国际贸易业务中,对报关出口的货物退还或免征在国内各生产环节和流通环节按税法规定缴纳的增值税和消费税。出口货物退(免)税是国际贸易中通常采用并为各国所接受的,目的在于鼓励各国出口货物公平竞争的一种税收措施。出口货物退(免)税制度被世界上实行间接税的大多数国家所采纳,从而形成了一种国际惯例。出口退(免)税涉及的税种为增值税和消费税,征收营业税的应税劳务和服务不在出口退(免)税的范围之内。国家启动营改增改革后,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贸易等改征增值税,也就具备了实行退(免)税的条件。对应税服务实行零税率或免税政策符合国际惯例的原则,并能够更加充分地发挥营改增改革对降低企业税收成本、推动经济结构调整的积极作用。  二、零税率和免税的含义  零税率应税服务提供者,在营改增后提供的零税率应税服务,适用增值税零税率,实行免抵退税办法,并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免抵退税办法是指,零税率应税服务提供者提供零税率应税服务,免征增值税,相应的进项税额抵减应纳增值税额(不包括适用增值税即征即退、先征后退政策的应纳增值税额),未抵减完的部分予以退还。  三、适用零税率与免征增值税有何区别  一般来说,在简易计税方法前提下是没有区别的。财税〔号文附件4明确规定:“四、境内的单位和个人提供适用增值税零税率的应税服务,如果属于适用简易计税方法的,实行免征增值税办法。”由此可见,在这种情况下,适用零税率与免征增值税两者是没有区别。适用简易计算方法的有两种纳税人:小规模纳税人;选择了简易计税方法的一般纳税人。但是在一般计税方法前提下区别是明显的。免征增值税:应纳增值税为0,同时不能抵扣进项税额。适用零税率:增值税应纳税额=销项税额-进项税额,适用零税率即销项税额为0,应纳税额=0-进项税额。这意味着可以退还税款,或进项留抵。通过计算公式计算,有助于我们理解财税〔号文附件4第四条规定:“提供适用零税率的应税服务,如果属于适用增值税一般计税方法的,实行免抵退税办法。”当然相比之下,适用零税率比免征增值税更加实惠。这也就有助于理解财税〔号文附件1《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实施办法》第四十四条规定:“纳税人提供应税服务同时适用免税和零税率规定的,优先适用零税率。”附件4第四条规定:“外贸企业外购研发服务和设计服务出口实行免退税办法,外贸企业自己开发的研发服务和设计服务出口,视同生产企业连同其出口货物统一实行免抵退税办法。”从规定的表面看,似乎给外贸企业以更多的扶持。但实际上,免退税包括免税和退税,如果外贸企业选择了简易计税方法,因为不能抵扣进项税额,同样只能免税,没有退税。  更多精彩分享尽在财税高端人脉圈,欢迎加入群号:
  纳税人该选择“免税”还是“零税率”二  更多精彩分享尽在财税高端人脉圈,欢迎加入群号:
  四、案例分析  上面的文字说明也许还比较抽象,我们不妨通过案例分析来进一步了解一下免税和零税率的具体区别意义。  案例一:  A公司从事设计服务,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采用一般计税方法),2013年8月,向境外单位提供的设计服务,账面记载的营业收入折合人民币为100万元(全部为外销),当期取得进项税额10万元,上期留抵税额为0。现请问:  (1)请计算当期应纳增值税额?  (2)如果该公司放弃适用零税率,选择免税,请计算当期应纳增值税额?  分析:  (1)按照财税〔号文附件4的规定,A公司提供适用零税率的应税服务,实行免抵退税办法。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2年第13号第4条规定的公式,计算过程如下:  ①零税率应税服务当期免抵退税额的计算:当期零税率应税服务免抵退税额=当期零税率应税服务免抵退税计税价格×外汇人民币牌价×零税率应税服务退税率=100×6%=6万元;  ②当期应退税额和当期免抵税额的计算:当期期末留抵税额=0-10=10万元,则当期期末留抵税额&当期免抵退税额,此时,当期应退税额=当期免抵退税额=6万元。  (2)如果该公司放弃适用零税率,选择免税。当期应纳增值税额为0,不允许抵扣进项。通过上述计算结果,我们知道,A公司适用零税率时,可退税6万元;当放弃零税率而选择免税时,当期应纳税额为零。适用零税率的优势显而易见。  案例二:  B公司从事设计服务,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采用一般计税方法),2013年8月,向境外单位提供的服装设计服务,账面记载的营业收入折合人民币为100万元(全部为外销),当期取得进项税额0.1万元,上期留抵税额为0。  (1)请计算当期应纳增值税额?  (2)如果该公司放弃适用零税率,选择免税,请计算当期应纳增值税额?  分析:  (1)按照财税〔号文附件4的规定,B公司提供适用零税率的应税服务,实行免抵退税办法。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2年第13号第4条规定的公式,计算过程如下:  ①零税率应税服务当期免抵退税额的计算:当期零税率应税服务免抵退税额=当期零税率应税服务免抵退税计税价格×外汇人民币牌价×零税率应税服务退税率=100×6%=6万元;  ②当期应退税额和当期免抵税额的计算:当期期末留抵税额=0-0.1=0.1万元,则当期期末留抵税额&当期免抵退税额,此时,当期应退税额=当期期末留抵税额=0.1万元。  (2)如果该公司放弃适用零税率,选择免税。当期应纳增值税额为0,不允许抵扣进项。通过上述计算结果,我们知道,对于一些进项税额很少的企业而言,免抵退税办法操作起来可能既麻烦,抵扣又很少,因此这些企业可以权衡成本效益原则,放弃零税率,选择免税办法,简单、方便。  从以上两个案例我们也更好理解财税〔号文附件1第四十四条“纳税人提供应税服务同时适用免税和零税率规定的,优先适用零税率。”因为零税率对纳税人是有利的,其实这是税务机关赋予纳税人的一项权利。但如果纳税人的进项税额很小,财税〔号文的附件4第五条规定,纳税人可以放弃适用零税率,选择免税政策。
  纳税人该选择“免税”还是“零税率”三  更多精彩分享尽在财税高端人脉圈,欢迎加入群号:
  五、其他提醒注意的事项  1.“营改增”试点纳税人应正确区分适用零税率享受退(免)税与应税服务免税的范围。零税率应税服务享受退(免)税的范围与条件:财税〔号文附件4《应税服务适用增值税零税率和免税政策的规定》第一条和第二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以下简称境内)的单位和个人提供的国际运输服务,向境外单位提供的研发服务和设计服务,往返香港、澳门、台湾以及在香港、澳门、台湾提供的交通运输服务(以下简称港澳台运输服务),适用增值税零税率。同时,注意在上述应税服务范围内,自日起,境内的单位或个人提供程租服务,如果租赁的交通工具用于国际运输服务和港澳台运输服务,由出租方按规定申请适用增值税零税率。自日起,境内的单位或个人向境内单位或个人提供期租、湿租服务,如果承租方利用租赁的交通工具向其他单位或个人提供国际运输服务和港澳台运输服务,由承租方按规定申请适用增值税零税率。境内的单位或个人向境外单位或个人提供期租、湿租服务,由出租方按规定申请适用增值税零税率。该条款修正了已废止的财税〔2013〕37号文一律由承租方(即使承租方是境外单位个人)申请适用增值税零税率的不合理规定。  应税服务免征增值税的范围:除上述国际运输和港澳台运输服务两种不具备条件的应税服务按免税政策以外,境内的单位和个人提供以下应税服务也免征增值税:一是工程、矿产资源在境外的工程勘察勘探服务;二是会议展览地点在境外的会议展览服务;三是存储地点在境外的仓储服务;四是标的物在境外使用的有形动产租赁服务;五是为出口货物提供的邮政业服务和收派服务。六是在境外提供的广播影视节目(作品)的发行、播映服务;七是向境外单位提供的研发和技术服务中的技术转让服务、技术咨询服务、合同能源管理服务、软件服务、电路设计及测试服务、信息系统服务、业务流程管理服务、商标著作权转让服务、知识产权服务、物流辅助服务(仓储服务、收派服务除外)、认证服务、鉴证服务、咨询服务、广播影视节目(作品)制作服务、期租服务、程租服务、湿租服务。但不包括合同标的物在境内的合同能源管理服务,对境内货物或不动产的认证服务、鉴证服务和咨询服务以及广告投放地在境外的广告服务。  2.选择零税率无须税务机关审批或备案,免税须税务机关审批或备案。因为零税率是增值税的一档税率,只要符合文件规定,就可以适用零税率。但免征增值税却是税收优惠,要遵循税收优惠管理的相关要求,或先经税务机关审批,或报送税务机关备案。  3.纳税人可以主动放弃免税优惠(包括减税优惠,下同)。但一经放弃,36个月内不得再申请免税。放弃免税权应当以书面形式提交放弃免税权声明,报主管税务机关备案。一经放弃免税权,其生产销售的全部增值税应税货物或劳务均应按照适用税率征税,不得选择某一免税项目放弃免税权,也不得根据不同的销售对象选择部分货物或劳务放弃免税权。  4.纳税人也可以放弃适用零税率,选择免税或按规定缴纳增值税。放弃适用零税率后,36个月内不得再申请适用零税率。
  目前人保部与国税总局相关司局正在会商,拟将注册税务师准入类职业资格考试调整为水平评价类职业资格考试。国家税务总局还将努力在修订后的《税收征管法》中,给注税一个正式的地位。
  税务机关征收社保费的“瓶颈”如何突破  更多精彩分享尽在财税高端人脉圈,欢迎加入群号:
  江苏省社保费由地税机关代征,《江苏省社会保险费征缴条例》规定,自日起,县级以上地方税务机关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社会保险费的征收工作。以常州市为例,征收额年均增幅达10%以上,征缴率提高至99%以上。但是,税务机关征收社保费仍存在不少难以突破的“瓶颈”。  相关法规尚不健全,法律支撑不足。税务机关征收主体法律刚性不足。社会保险法虽然规定社保费实行统一征收,但相关的实施细则迟迟没有出台,征收主体法律定位不清,在一定程度上削弱了税务机关作为执法主体的刚性,同时也影响了基层税务人员的征收主体意识,轻税重费的思想观念依然存在,对社保费征收的重视度不够。  税务机关执法权限受明显制约。《江苏省社会保险费征缴条例》赋予地税机关行使社保费的征缴权和执法权,社会保险法将强制征收相应的权力赋予了“有关行政部门”,且对“有关行政部门”一直未作授权解释,而法无明文规定不可为,税务机关在社会保险领域仅为“征收机构”,凡社会保险法条款中无明确授权“征收机构”职权的,均无行政权。这也成了基层税务机关作为具体执行者的思想困惑和行动制约,征收社保费的强制力无法得到有力保障,制约了社保费征缴率的提高和征管力度的加大。  税务机关征收功能凸显不足。虽然《江苏省社会保险费征缴条例》赋予地税机关行使社保费的征缴权和执法权,但社保应征数据的核定、参保人员增减变化等数据信息的产生变化和管理都在社保经办机构,税务机关对社保费的征收实质还是属于代征,未能全面准确地诠释征收职能。  征管体制还不顺畅,执行弊端明显。目前的征收模式,对社保经办机构提供的应征数据不论是否真实、准确,均要被动接受并组织征收,这种模式容易带来部门间法律责任不清、社保欠费容易失真等问题。  笔者认为,加强社保费征收管理应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突破。  赋予征缴部门更多职权,提高征缴刚性。从法律法规、建章立制的角度真正赋予地税机关社保费征收管理的职责,使地税机关在社保费征收、管理及处罚环节都有法可依,增强社保费的征缴刚性。一是要从法律层面确立地税机关征收社保费的主体地位;二是要从法律层面确立地税机关在社保费征收过程中拥有相应的行政权力,如处罚权、资金划拨权等;三是明确地税机关征收社保费的责任,强化地税机关依法征费的意识和压力,力争做到地税机关作为征收主体权力与义务的统一。  加强费源管理,努力提高监控水平。有计划地定期开展费源调查工作,全面掌握社保费费源分布情况;强化缴费人户籍管理,逐步建立户籍档案,对缴费人实行动态管理;利用税务机关的征管优势,不定期对缴费人数、缴费基数等申报资料进行检查核实,着重解决缴费基数不实的问题,认真核实参保户数和参保人数,凡与缴费基数相关的项目,如缴费人数、缴费工资总额等,都应严格核定,确保真实和准确。  同时,应立足社保费征收实际,按照税源专业化改革的方向,深化费源管理改革,提高管理质量。  更多精彩分享尽在财税高端人脉圈,欢迎加入群号:
  公司财务分析的基本程序和方法(一)  更多精彩分享尽在财税高端人脉圈,欢迎加入群号:
  一、公司财务分析基本程序  1.1确定分析内容  财务分析的内容包括分析资金结构、风险程度、营利能力、经营成果等。报表的不同使用者,对财务分析内容的要求不完全相同。  公司的债权人关注公司的偿债能力,通过流动性分析,可以了解公司清偿短期债务的能力;投资人更加关注公司的发展趋势,更侧重公司营利能力及资本结构的分析;而公司经营者对公司经营活动的各个方面都必须了解。此外,作为经营者还必须了解本行业其他竞争者的经营情况,以便今后更好地为本公司销售产品定价。  1.2搜集有关资料  一旦确定了分析内容,需尽快着手搜集有关经济资料,是进行财务分析的基础。分析者要掌握尽量多的资料,包括公司的财务报表,以及统计核算、业务核算等方面的资料。  1.3运用特定方法进行分析比较  在占有充分的财务资料之后,即可运用特定分析方法来比较分析,以反映公司经营中存在的问题,分析问题产生的原因。财务分析的最终目的是进行财务决策,因而,只有分析问题产生的原因并及时将信息反馈给有关部门,方能做出决策或帮助有关部门进行决策。  二、公司财务分析方法  财务报表分析的方法多种多样,概括起来,主要有三种:(1)百分比分析(2)比率分析(3)图表示意分析。更多精彩分享尽在财税高端人脉圈,欢迎加入群号:   2.1百分比分析  主要通过分析公司不同年度财务报表同一项目的增减变化,说明公司财务状况及经营状况的变动趋势;通过分析公司同一报表不同项目的比例关系,及其在不同时期的变动,反映公司财务结构及其变动趋势。百分比分析通常采用比较财务报表的方式进行,包括横向分析和纵向分析两种基本方法。  (1)横向分析,是将不同时期财务报表中的同一项目进行比较,列出各个项目变动的金额和百分比。将两个时期的报表进行比较,我们通常把前一个时期的数字作为基数来计算变动的百分比。然而,如果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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