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企业未退休死亡补偿退休军转干死亡后有哪些补偿

企业部队军转干部退休死亡后有什么待遇_百度知道
企业部队军转干部退休死亡后有什么待遇
企业部队军转干部退休死亡后有什么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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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部队军转干部(军转企干部)退休死亡后,是没有军转企干部方面的任何待遇的。军转企干部事实上就是历史遗留的问题,因为同样在90年代以前转业到机关、企业的军队干部,随着改革开放和机关公务员制度后,薪资或养老金大相径庭的差别,所以就有了军转企干部按照转业前在部队级别,由社保局每月予以一部分“军转企干部补贴”的。这也就是军转企干部唯一的待遇了(有的省市还没有此项补贴的)。军转企干部事实上就是普通干部、公民,军转企干部补贴只是对于军转企干部自身的待遇,就和残疾军人抚恤金、离休干部待遇一样,不荫及家属和子女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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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问者:&&A&|[吉林省 长春];& 13:04: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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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时间: 19:17:00
1、抚恤金是单位发给伤残职工的和死亡职工受供养直系亲属的,可以作为遗产由其法定继承人继承。
2、抚恤金的标准:因公牺牲标准按其基本工资额的40个月计发,病故按20个月计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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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顶山市市长张雷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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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退休军转干部死亡抚恤金
&&&& 10:04
平顶山市企业军转干部退休死亡的抚恤金是多少?丧葬费用,等有关费用是多少?原来工资是社保发一部分,财政上发一部分,死亡后财政的那一部分怎么发?具体怎么计算,军转干部和一般企业干部死亡后的是一样的吗?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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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单位:平顶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平顶山市企业军转干部退休人员死亡的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按照《河南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河南省财政厅关于调整企业职工和离退休人员因病或非因工死亡待遇等问题的通知》(豫劳社养老[2007]36号)和《关于调整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参保人员因病或非因工死亡丧葬抚恤待遇等问题的通知》(豫人社养老[2013]44号)文件的有关规定执行。&    离退休(退职)人员因病或非因工死亡,丧葬补助费调整为按所在省辖市上年度企业离退休人员3个月人均基本养老金标准发给(豫劳社养老[2007]36号)。&    参保退职人员日(含)之后因病或非因工死亡,在按照豫劳社[2007]26号文件规定发放丧葬补助金(费)的同时,增发一次性的抚恤金,由养老保险统筹基金支付;参保退职人员抚恤金按本人生前最后一个月基本养老金(退职生活费)20个月的标准发给(豫人社养老[2013]44号)。&    平顶山市企业军转干部退休人员死亡的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由社保统一发放,且由市财政发放的企业军转干部个案补助不计入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的发放标准。    平顶山市企业军转干部退休人员和企业干部离退人员的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均按照豫劳社养老[2007]36号和豫人社养老[2013]44号文件的有关规定执行。  &如有其它问题,请直接和市人社局解困维稳科联系,电话:29799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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微信号:dfldlyb2016年江西省遗属补助政策及遗属补助费发放标准
发表时间: 16:33:06 文章来源: www.3gus.com
《2016年江西省遗属补助政策及遗属补助费发放标准》是有华当教育网(www.3gus.com)为你整理收集,如有错误请及时反馈:
  《2016年江西省遗属补助政策及遗属补助费发放标准》由华当教育网编辑为大家整理发布,欢迎阅读分享。由于新政策暂未出台,因此沿用往年政策,如有变动,以官方发布为准,感谢访问华当教育网!  各市、县(区)劳动和社会保障(人事劳动保障)局、财政局、总工会,省直有关单位,中央驻赣企业:  为保障企业职工(含退休人员)死亡后其供养直系亲属的基本生活,经省人民政府同意,决定对企业职工非因工及因病死亡后遗属生活困难补助标准进行调整。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适用范围  本通知适用于本省境内的各类企业。供养亲属范围参照《因工死亡职工供养亲属范围规定》(原劳动保障部令第18号)执行。  二、调整遗属生活困难补助标准  企业职工(含退休人员)非因工及因病死亡后,对其符合供养条件的直系亲属(包括城镇户口和农村户口)定期生活困难补助标准,调整到每人每月240元。死亡职工供养直系亲属系鳏寡孤独者,在上述补助标准的基础上,每人每月加发10%。企业离休人员(含“建老”人员)死亡后,其遗属生活困难补助标准,参照赣人发〔2008〕3号文件执行。  三、资金渠道  企业死亡职工(含退休人员,下同)遗属定期生活困难补助所需费用,由所在单位按原资金渠道列支。企业改制或破产时必须为死亡职工遗属预留资金,用于保证支付死亡职工遗属的生活困难补助费用。  企业改制后职工非因工或因病死亡的,其遗属生活困难补助费用由所在改制后单位支付;企业改制后退休人员死亡的,其遗属符合低保条件的,享受改制后企业所在地城镇居民低保待遇。  四、本通知自日起执行。
[01-22] [01-21] [01-21] [01-21] [01-21] [01-21] [12-26] [12-16] [12-14] [12-13] [12-13] [12-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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