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集体土地与国有土地和集体土地有什么区别,私人拆建规划房转让屋主可否随意向买户索要土地转让金吗?谢谢!

我公司想买一块土地,问了很多地块都没有土地证,想资询一下这方面的情况有知道的朋友请告诉我。
国有土地是通过合法渠道(如招标拍卖挂牌出让等形式)并向国家交纳了国有土地出让金及完税后,拿到的土地使用权。由国土房管局颁发国有土地证。该土地可以合法转让使用权。
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除由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以外,属于农民集体所有;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属于农民集体所有。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可以依法确定给单位或者个人使用。使用土地的单位和个人,具有土地使用权,有保护、管理和合理利用土地的义务。
国家保护耕地,严格控制耕地转为非耕地。
建议:一定要谨慎选择。如果是投资建厂,建议购买具有国有土地证的工业土地,使用权50年,产权明晰,受法律保护;如果是养殖和种植,可选择承包集体土地,使用年限为30年。如有问题可直接到网上查询,请登陆北京厂房信息网:
有大量厂房、仓库、土地信息 ,方便查询,也可以致电010- 人工查询。
我家在农村有两处住房,一个房照上写的是国有土地,一个上写的是集体土地,最近村政府说要建设新农村,需要动迁,我想问一问在补偿上有什么区别。
··拆迁补偿,是对房产...
简单的说,国有土地使用权是国土局通过出让、租赁、投资入股、划拨等方式交付使用的,国有土地所有人是国家。集团土地使用权可以通过村民承包经营、家庭联产承包经营、宅基...
土地是国有的,房屋是你自己的,
如果规划已经批了,开发商已经拿到拆迁许可证,
你们只是被通知要拆迁,
以一己之力恐怕是无法阻拦拆迁的,
只有尽量通过谈判获得多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十条城市的土地属于国家所有。
  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除由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以外,属于集体所有;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也属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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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家运营商的DNS都不同,而且各省的也不同。你可以问问你的网络提供商,他们会告诉你的。(也可以通过分别访问域名和IP来检查DNS是否正常,访问域名不行,而访问IP可以,则说明DNS设置不对)
另外,如果ADSL-电脑没问题,一般ADSL-路由器也没问题的。而且采用ADSL拨号的话,DNS可以不设置的,拨号成功后会自动取得DNS服务器。
问题可能出在路由器设置上。进去检查一下吧。看看上网方式,上网用户名密码是否正确。
(有个问题要注意一下,有些地方的运营商会限制使用路由器或者限制接入数量,一般是采取绑定网卡MAC地址的方式,如果路由器设置都正常,试试路由器的MAC地址克隆功能,把电脑网卡的MAC复制过去)
海鸟的种类约350种,其中大洋性海鸟约150种。比较著名的海鸟有信天翁、海燕、海鸥、鹈鹕、鸬鹚、鲣鸟、军舰鸟等。海鸟终日生活在海洋上,饥餐鱼虾,渴饮海水。海鸟食量大,一只海鸥一天要吃6000只磷虾,一只鹈鹕一天能吃(2~2.5)kg鱼。在秘鲁海域,上千万只海鸟每年要消耗?鱼400×104t,它们对渔业有一定的危害,但鸟粪是极好的天然肥料。中国南海著名的金丝燕,用唾液等作成的巢被称为燕窝,是上等的营养补品。
根本就没有正式的国际驾照,如果到国外开车,正式的程序:
1、到公证处办理驾照的公证书,可以要求英文或者法文译本(看看到哪个国家而定);
2、拿公证书到外交部的领事司指定的地点办理“领事认证”,可以登录外交部网站查询,北京有4、5家代办的,在外交部南街的京华豪园2楼或者中旅都可以。
3、认证后在公证书上面贴一个大标志;
4、有的国家还要到大使馆或者领事馆盖章一下。
偶前几天刚刚办过。
一般的感冒,症状较轻,如流清涕,打喷嚏,对胎儿影响不大,也不必服药,休息几天就会好的。但在妊娠早期(5-14周),主要是胎儿胚胎发育器官形成的时间,若患流行性感冒,且症状较重,则对胎儿影响较大,此间服药对胎儿也有较大风险
 首先,父母要理解,孩子的各种异常行为是学习的过程,不要随便给孩子贴上“自私”、“坏孩子”的道德标签。要有耐心,要学会等待。要了解孩子的成长不是一天之内完成的,需要的是一个漫长的过程,这样,父母才能以平常心对待孩子出现的各种波动。
  其次,父母要在孩子的学习过程中用正确的方法帮助孩子。要制止孩子错误的做法,最重要的是要给孩子示范正确的做法。光是批评他,孩子还是不知所措。像前面提到的情况,妈妈可以告诉依依:“你喜欢天天,可以告诉她,如果想抱她,要先请她同意,不能把她弄疼。”
1、必须坚持科学的、长期的食用加碘盐。一旦停用碘盐,就容易造成碘缺乏复发。
2、一次购买碘盐不要太多,因为时间久,碘元素容易挥发。
3、在炒菜、煮汤时不宜过早放盐,宜在食物起锅时放入。
4、存放碘盐的容易应该是加盖的,并且放置在干燥、逆光避高温处。
5、碘盐要看清防伪标志,最好到正规的大型超市购买。
6、服用某些药物时要忌吃碘盐。比如服用含汞类的药物如朱砂,不宜同时食用碘盐。
婴儿2-3个月时的吮手是一种暂时性的现象,它随着婴儿由口唇快感期转向肛门快感期,手的功能随年月的增长,会向探求性功能方向发展,他会自然而然地将自己的小手从吮吸中解放出来,会以更大的兴趣去触摸周围各种物体和多种多样的玩具,这为智能开发开辟了新天地。
正常宝宝出生后4个月,在成人扶持下可短时间维持坐的姿势;6个月时能抱坐于大人膝盖之上,如独立坐着,身体会向前倾,须用手支撑;大约7个月时,才能独立地坐一会儿。宝宝坐得过早过晚都不好。妈妈可以先与宝宝玩“引拉游戏”。即让宝宝仰卧在床上,妈妈面对宝宝,一边和宝宝说:“妈妈帮你坐起来玩好吗?”一边慢慢用双手拉其胳膊,拉至坐姿后,将其扶直,稍坐片刻后,再帮助仰卧床上,反复进行3~6次。也可以让宝宝靠着沙发背坐或靠在妈妈胸前坐来进行靠坐练习,还可以在地毯上用几个大垫子围成一个三角形让宝宝靠坐在其中。刚开始训练坐时,宝宝经常会左右摇摆或身子前倾,此时妈妈可教他用双手在前支撑一下。
森派蛋糕培训学校不错,就在罗湖东晓路那边,以传授西点、面包制作技术及蛋糕裱花技术为主的培训学校,在行业中享有盛誉。
烤鸭是腌好了烫皮还是不腌之前烫皮?
也有人问到烤鸭先腌制还是先烫皮,烫皮怎么烫?当然是先腌制了,这个是吊炉烤鸭制作工序的先后问题了,鸭子是在清洗除去内脏等操作后,先填好腌料再缝针的,然后还需要腌制一段时间,才到后面的烫皮动作,顺序不可以反过来。
推荐陕西新华电脑软件学校,选择学校应该从办学时间、师资力量、校园环境、就业保障等方面进行考察。陕西新华电脑软件学校是一所IT职业教育学校,办学二十余年。师资方面:陕西新华引进三师型高端师资,为学生提供保障;学校环境方面:学校拥有独立校园、超市、餐厅、六人间标准宿舍;教学方面:学校采用理实一体化教学,保证每位学生学懂;就业方面:学校保证学生就业,入学即签订就业协议。所以综合考虑陕西新华是不错的选择
我们在户外进行徒步时也会遇到凹凸不平的山路,当我们在凹凸不平的山路上前进的时候,登山杖可以保持你的身体平衡,避免一些摔倒或磕磕绊绊的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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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房地产就其社会性质来分,可以分为公房和私房两大类.公房又分为国有土地房和集体土地房.
所谓集体土地房就是土地归集体所有,由集体单位自行出资建造的房地产.
二、集体土地
  集体土地是指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也叫做劳动群众集体所有的土地。
  集体土地是我国土地所有制的一种形式。
  我国实行土地的社会主义公有制,土地的所有制形式包括国家所有(全民所有)和劳动群众集体所有二种形式。
(1)《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十条规定“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除由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以外,属于集体所有;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也属于集体所有。”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实行土地的社会主义公有制,即全民所有制和劳动群众集体所有制”。第八条“城市市区的土地属于国家所有。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除由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以外,属于农民集体所有;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属于农民集体所有。”
(2)在集体土地的经营管理方面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十条“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依法属于村农民集体所有的,由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委员会经营、管理;已经分别属于村内两个以上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农民集体所有的,由村内各该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小组经营、管理;已经属于乡(镇)农民集体所有的,由乡(镇)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经营、管理。”
(3)集体土地所有权的确认。《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十一条“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由县级人民政府登记造册,核发证书,确认所有权。”
(4)集体土地的征收和征用。国家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可以依照法律规定对土地实行征收或者征用并给予补偿。
(5)集体所有的土地可以由集体或者个人承包经营,从事农林牧渔生产。
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八条的规定: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除由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以外,属于农民集体所有;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属于农民集体所有。
房地产就其社会性质来分,可以分为公房和私房两大类.公房又分为国有土地房和集体土地房.
所谓集体土地房就是土地归集体所有,由集体单位自行出资建造的房地产
集体土地是指农村集体所有的土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的规定,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的使用权不得出让、转让或者出租用于非农业建设;但是,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并依法取得建设用地的企业,因破产、兼并等情形致使土地使用权依法发生转移的除外。
根据《深圳经济特区土地使用权出让条例》的规定,集体所有的土地,经依法征用转为国有土地后,方能依该条例出让其使用权。
《深圳市土地征用与收回条例》还规定,违反该条例的规定,擅自与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其成员签订有关征用土地协议的,其征用土地协议无效;在非法取得的集体所有的土地上进行开发建设的,以非法转让土地论处。
集体土地是指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也叫做劳动群众集体所有的土地。
  集体土地是我国土地所有制的一种形式。
  我国实行土地的社会主义公有制,土地的所有制形式包括国家所有(全民所有)和劳动群众集体所有二种形式。
(1)《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十条规定“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除由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以外,属于集体所有;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也属于集体所有。”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实行土地的社会主义公有制,即全民所有制和劳动群众集体所有制”。第八条“城市市区的土地属于国家所有。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除由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以外,属于农民集体所有;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属于农民集体所有。”
(2)在集体土地的经营管理方面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十条“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依法属于村农民集体所有的,由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委员会经营、管理;已经分别属于村内两个以上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农民集体所有的,由村内各该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小组经营、管理;已经属于乡(镇)农民集体所有的,由乡(镇)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经营、管理。”
(3)集体土地所有权的确认。《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十一条“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由县级人民政府登记造册,核发证书,确认所有权。”
(4)集体土地的征收和征用。国家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可以依照法律规定对土地实行征收或者征用并给予补偿。
(5)集体所有的土地可以由集体或者个人承包经营,从事农林牧渔生产。
不可以 但应当按被征收土地的原用途给于补偿,耕地的补偿费用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其他用途的土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标准按耕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标准。
没有哪条是对还是错的,最好寻求法律援助,他们会帮你的,只要你阐述好事情内容
集体土地是指农村集体所有的土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八条的规定: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除由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以外,属于农民集体所有;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属于农民集体所有。
一、房地产就其社会性质来分,可以分为公房和私房两大类.公房又分为国有土地房和集体土地房.
所谓集体土地房就是土地归集体所有,由集体单位自行出资建造的房地产.
二、集体土地
  集体土地是指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也叫做劳动群众集体所有的土地。
  集体土地是我国土地所有制的一种形式。
  我国实行土地的社会主义公有制,土地的所有制形式包括国家所有(全民所有)和劳动群众集体所有二种形式。
(1)《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十条规定“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除由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以外,属于集体所有;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也属于集体所有。”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实行土地的社会主义公有制,即全民所有制和劳动群众集体所有制”。第八条“城市市区的土地属于国家所有。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除由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以外,属于农民集体所有;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属于农民集体所有。”
(2)在集体土地的经营管理方面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十条“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依法属于村农民集体所有的,由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委员会经营、管理;已经分别属于村内两个以上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农民集体所有的,由村内各该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小组经营、管理;已经属于乡(镇)农民集体所有的,由乡(镇)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经营、管理。”
(3)集体土地所有权的确认。《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十一条“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由县级人民政府登记造册,核发证书,确认所有权。”
(4)集体土地的征收和征用。国家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可以依照法律规定对土地实行征收或者征用并给予补偿。
(5)集体所有的土地可以由集体或者个人承包经营,从事农林牧渔生产。
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八条的规定: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除由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以外,属于农民集体所有;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属于农民集体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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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土地征用与收回条例》还规定,违反该条例的规定,擅自与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其成员签订有关征用土地协议的,其征用土地协议无效;在非法取得的集体所有的土地上进行开发建设的,以非法转让土地论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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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实行土地的社会主义公有制,即全民所有制和劳动群众集体所有制”。第八条“城市市区的土地属于国家所有。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除由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以外,属于农民集体所有;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属于农民集体所有。”
(2)在集体土地的经营管理方面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十条“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依法属于村农民集体所有的,由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委员会经营、管理;已经分别属于村内两个以上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农民集体所有的,由村内各该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小组经营、管理;已经属于乡(镇)农民集体所有的,由乡(镇)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经营、管理。”
(3)集体土地所有权的确认。《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十一条“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由县级人民政府登记造册,核发证书,确认所有权。”
(4)集体土地的征收和征用。国家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可以依照法律规定对土地实行征收或者征用并给予补偿。
(5)集体所有的土地可以由集体或者个人承包经营,从事农林牧渔生产。
如果按现行法律这种宅基地的买卖不合法也是无效的,办不到国有土地使用证的!也无法过户等!
我最近想买一套二手房,但该房屋土地证注明土地用途为镇集体土地,有的房屋其土地为国有土地,请问镇集体土地的二手房购买后能否办理过户手续?这种二手房能买吗?它和国有土地住房有何区别?
21:20 补充问题
这套二手房是安徽省的一个农村镇上的房屋.
这种房就是大家所说的小产权房。就目前来讲该种房是国家严格禁止出生的违章房。相关人要是买了这种房,按照国家规定不能办理房产登记过户手续,购房人也不能取得该房产的所有权(法律人叫物权),总之,这种房子风险太大。建议慎重选择。
不可以 但应当按被征收土地的原用途给于补偿,耕地的补偿费用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其他用途的土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标准按耕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标准。
集体土地是指农村集体所有的土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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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体土地和国有土地盖房有何区别?
福建-南平&10-05 12:16&&悬赏 0&&发布者:福建小蒋 & 回答:(2)
集体土地和国有土地盖房有何区别?镇政府统一安排规划拆农村房屋,安置农民建新村(农民自付买地基和建房费),有集体地和国有地上建房,集体土地上建房今后能过户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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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广州]
1380572积分
回复时间:
这是可以申请过户的
卖给任何人都可以的吧,房屋只要能办理正规土地证、产权证就可以买卖过户的呢?无需要求土地性质(集体地和国有地),谢谢!
[北京-昌平区]
168663积分
回复时间:
集体土地和国有土地的区别主要是土地所有权的性质不同,由县级以上政府管理。集体土地属于集体经济组织所有。
在国有土地上盖房,就住房而言,有多种不同的法律属性,有商品房,有划拨房,有保障房。而集体土地上的房屋只有一种,宅基地上的农村住房。
最关键的区别是农村宅基地上的房子是无期限的,而国有土地上的房子期限最长为七十年。
转让限制,普通商品房转让不受什么限制,而集体土地上的房子,只能向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转让,转让受限制。
最后,土地使用权的取得是否付费,普通商品房需向国家缴纳土地出让金,而宅基地不需要缴纳任何费用。谁收费,谁就是违反了土地管理法的规定。
是镇政府征地而来集体土地,现在统一规划建新农村安置地(各村农民拆房安置而来农民向政府买地基和自建房屋),如果建好不能买卖给他村人,能怎么办法买卖的安心呢?
我个人认为,你们当地政府的做法不符合法律规定。征地也好,建房也好,买卖也好,都是为了政府的土地财政而采取的征地建房,并没有考虑老百姓的实际需要。我们回答问题是完全按照法律的规定,你们当地做法是完全不符合法律的规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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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买了一套拆迁安置房,有国有土地证和房产证,土地证上性质是划拨,可以过户吗?需要多少土地转让金呢?
浏览次数:0
你买的应该是经济适用房,因为安置房是不允许买卖的。如果是经济适用房是有土地出让金的,不知道你是哪个小区,还有当时房东买下来的情况,所以无法给你估算价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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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过户。属于经济适用房,交完土地出让金,那么你的土地证性质是出让(商品房)。每个地方收费不一,你可以咨询一下所属区域的土管局或当地的中介公司。
可以过户,但是你要交土地出让金,看你当地的收多少不过最好的话就先咨询当地房管局
可以过户,土地出让金按比例收取,各地比例不一,最好咨询当地房管局或中介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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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体土地上盖得房子能买卖吗
我是外地的(农村户口),现在想在本地买一套平房,房子是大队批准盖的(有批准文件)。卖家(是本村的)已经盖好了,现在想卖。不知道这房子能不能买,买的话需要什么手续。 如果买的话,签订买卖协议在盖上大队的公章,行不行?
我有更好的答案
通常不可以,属于小产权房,只可以在集体内部买卖,不可以对外销售。一、所谓“小产权”是指在农民集体土地上建设的房屋,未缴纳土地出让金等费用,其产权证不是由国家房管部门颁发,而是由乡政府或村政府颁发,所以叫做“乡产权”,又叫“小产权”。二、乡镇政府发证的所谓小产权房产,实际上没有真正的产权。这种房没有国家发的土地使用证和预售许可证,购房合同国土房管局也不会给予备案。所谓产权证也不是真正合法有效的产权证。三、国家明令禁止小产权房不能买卖的,但是对于拥有小产权房集体土地的本村户口的居民来讲是可以相互转让的,对于外村的户口居民来讲是不能买卖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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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买,而且可能可以过户,具体的,你要咨询下当地政府部门。首先我们说能买的问题,大队公章如果盖上的话,只是作为鉴证方,也就是起个证明的作用,法律上手续还是不完善的。你最好是让出让人所有与房子可能有关系的直系亲属一起签字,比如说,配偶、子女、父母等,那样,减少后遗症。我国的法律规定,房产买卖,是以产权过户为标准的,所以,有那些人签字的话,万一产权不能过户,其他人都不能来侵害你的权利。此外,关于房屋的拆迁,你最好在合同里做个说明。办完以上手续,你再咨询,关于宅基地过户,一个村的,是能过户的。
我不是本村的,而且房子没有证,只有大队批准盖房子的证明。
一样的,还是我说的办法,只是最后可能不能过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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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的话,这种房子,是小产,不能过户,没有房产证。
最好不要买 北京是不承认这种交易事实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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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问集体土地上的房屋和国有土地上的房屋有什么区别
我有更好的答案
集体土地上的房屋不能上市交易不能自由流通,如果要卖也只能卖给本村村民,或同属于一个集体组织的人,否则不受法律法律的保护国有土地上的房屋分为两种情况一种是国有划拨土地上建造的房子,不能自由买卖,一种是国有出让土地上建造的房子,就是咱们俗称的商品房,可以自由的买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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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有土地使用权的主体非常广泛,任何单位和个人,包括境外的企事业单位和个人,符合依法使用中国国有土地条件的,都可以成为中国的国有土地使用者。国有土地使用权具有重大意义。国家作为国有土地所有者并不直接使用土地,而是由具体单位和个人来使用。国有土地的收益权能一部分由土地使用者实现,一部分由国家通过收取土地使用税(费)和土地使用权有偿出让的形式来实现。由于中国法律禁止土地买卖,国家土地所有权一般不能流转,因而国家对国有土地的处分权主要是对土地使用权而言,划拨、出让或者确认、收回土地使用权的权利,都可以理解为对土地的一种处分。有偿取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可以依法转让,因此,国家土地所有权中的处分权有一部分也可以有限制的由土地使用者来行使。在农村,农民使用国有土地和使用本集体所有的土地,除了在法律概念上不同外,其他方面已没有本质的区别。国家在收回农民长期使用的国有土地时也要给以适当补偿。依法有偿受让取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成为一种完整意义上的财产权,可以依法转让、出租、赠与、继承、抵押,与一般通过划拨取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不同的是“有偿”、“有期”,这是国家凭借土地所有权对使用权进行的一种限制,是实现土地所有权的一种措施。
集体土地使用权不得出让、转让或者出租用于非农业建设,但是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并依法取得建设用地的企业因破产、兼并等情形致使土地使用权依法发生转移的除外。国有土地正规开发生开发后可以办理房产证。集体土地部分也可以办理房产证,这要看那宗集体土地是属于什么单位,和当地政府管理情况,有办理的,也有没有办理的。]
国有土地使用权的主体非常广泛,任何单位和个人,包括境外的企事业单位和个人,符合依法使用中国国有土地条件的,都可以成为中国的国有土地使用者。国有土地使用权具有重大意义。国家作为国有土地所有者并不直接使用土地,而是由具体单位和个人来使用。国有土地的收益权能一部分由土地使用者实现,一部分由国家通过收取土地使用税(费)和土地使用权有偿出让的形式来实现。由于中国法律禁止土地买卖,国家土地所有权一般不能流转,因而国家对国有土地的处分权主要是对土地使用权而言,划拨、出让或者确认、收回土地使用权的权利,都可以理解为对土地的一种处分。有偿取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可以依法转让,因此,国家土地所有权中的处分权有一部分也可以有限制的由土地使用者来行使。在农村,农民使用国有土地和使用本集体所有的土地,除了在法律概念上不同外,其他方面已没有本质的区别。国家在收回农民长期使用的国有土地时也要给以适当补偿。依法有偿受让取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成为一种完整意义上的财产权,可以依法转让、出租、赠与、继承、抵押,与一般通过划拨取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不同的是“有偿”、“有期”,这是国家凭借土地所有权对使用权进行的一种限制,是实现土地所有权的一种措施。
集体土地使用权不得出让、转让或者出租用于非农业建设,但是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并依法取得建设用地的企业因破产、兼并等情形致使土地使用权依法发生转移的除外。国有土地取得使用权的可以办房本就是商品房了,可以交易!集体土地就不可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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