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房屋拆迁绩溪县人民政府府能立法来压老百性吗

《来压》作者:
]作品类型:短篇小说
书籍简介/《来压》
他是一名老矿工,他死于一次违章,但真正的死因,却是因为生活的压力.本故事是作者从矿工中采访得来,被深深地震憾,也许,我们都面临同样的压力,来自生活,来自自然.......&
文章截选/《来压》
  了,出现了破碎,矸石噼嗤噼嗤往下掉。  工作面条件越来越差了,就拿顶板来压来说,这一段时间几乎每月一次。工长说一月一次,就像是大地母亲的例假。  停了下来,掌子面出现了令人窒息的寂静,炸药味、煤尘和味充斥了面上的角角落落。  工长刘士勇安排曹继明领着我们几个人回柱,曹继明是我的师傅,我下井的时候和他签了师徒合同。师几天脸真难看,象秋天里的连阴天,说什么话都带个“球”。师傅指了指左边几排柱,让我去回,让李洪亮监护。他带了两个人回右边几排。  回柱这活危险,李洪亮看了顶板,说你小子小心,别让大地母亲把你回了炉。  我还没回骂,师傅就骂起来,球,你们两个回不完就别上井了。  我赶紧钻进树林般的排柱里回了起来,用锤子砸一下卸压孔,水就流了出来,柱子就一棵一棵倒在怀里,我把它们抱出来。  不多会,面上的柱子差不多都回完了,只有最里面中间一棵孤零零地立在那里。  顶板上的矸石掉得更勤了,有一粒砸在我的胶壳帽上,让我心惊肉跳了好一阵。  李洪亮说,这棵别回了,用小绞车拉出来。  师傅沉着脸过来了,手里拿着回柱的大锤子。看了看顶板,看了看柱子,把大锤塞给李洪亮,说你小子给我去回。  李洪亮看了看师傅,看了看面上那棵孤零零的点柱,摇了摇头。  球,你去,师傅又对我说。  我不想违抗师傅的命令,但也不想违章作业。师傅今天怎么了?这种情况,说明顶板的来压都集中到那一棵柱上,作业规程上明确规定不能用人回,师傅不可能不知道。我看了看柱子,也对师傅摇了摇头。  球,你们这些胆小鬼,师傅骂着,拎着大锤竟直走向那棵柱子。  球,师傅还在骂,同时挥起了大锤。  师傅——我们一齐喊他,眼睁睁看着他挥起大锺砸向柱子,发出很轻脆的一声,接着轰的一声巨响,大地剧烈地颤动了一下,掌子面、柱子连同师傅从我眼前消失,一股巨大的力量把我推起,推向突如其来的无边无尽的黑暗。  二  我醒来的时候,已经是七天后的一个早上了。七天了,我和死神多次较量,年轻人旺盛的生命力使我战胜了死神。  师傅已经去了,永远地去了。带着师母撕心裂肺的哭喊和无尽的思念。  我不能再下井了,因为,我失去了一只左脚……  比起师傅,我是幸运的,因为我的身体虽已不再完整,但我还有年仅二十三岁的生命,我的生命还是完整的。  工长刘士勇被开除了矿籍,留矿察看两年。  刘士勇来看我,我看他象老了十几岁。  刘士勇一个劲地说,弄不明白,弄不明白,开除矿籍留矿察看,我都认了,可我就不明白老曹他下了二十多年井,连怎么回柱都不会了?我真是弄不明白,弄不明白。  终于出了院,我拄着拐,瘸着一条腿,一点点挪向师傅家。  院子还是那个院子,我立在院子门口,透过篱笆我看到院子里师傅亲手栽下的石榴已挂满枝头,他伺弄的花草开得一塌糊涂,芬芳而又热烈,但师傅他人已经没有了,没有了就是你眼前只能见到空气见到他伺弄过的树木花草,而再也见不到他对你笑对你骂对你恶狠狠地说——小子,球。  家里没有人,便没有了生气。  生气是什么?我奶奶活着的时候说,生气就是人气,人身上有气,撑着人住的屋子,压着院子里的邪气,没了人屋子就撑不住了,就会墙倒屋塌,满院子长茅草,进来黄鼠狼和蛇。  我笑她老人家迷信。  奶奶正坐在正午的阳光里,听了我的话就笑了,我看见她嘴里只剩了一颗牙,立即想到采煤面上支撑的点柱。  奶奶也去了,是老死的。人去了的方法真多,奶奶说老死的人是最有福气的。奶奶去了,她的笑,她坐在正午里的模样,她那颗硕果仅存的牙,还有她说的那些话,都和我恍如隔世,像摄像机镜头上蒙了一层水。  奶奶的话真灵,爷爷也去世后,我家的老宅便没了人住,不到半年所有的屋子都漏了雨,六月里的一天正中的房梁掉了下来,屋子就把光光的四壁暴露在天底下,院子里的草疯也似地比着高地长。没人住的屋子比住人的屋子要塌得快,因为没有了人气。  我呆呆立在师傅家门口,看着院子里眼前虚幻的繁荣,用不了多久,这个院子里就会一片萧条,就会和我家的老宅一样荒凉,因为没有了人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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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强拆怎么办啊
我是盐湾的,土地证是380平方,房产证是130平方,实际面积是300平方。房子已经建了快20年了。现在要拆迁。他们说没有房产证的是违章建筑。要强拆。也就是逼迫你签,就只算我130平方的房子,另外的就算100平方按违章建筑算,这样应该不合理的吧,我应该怎么办啊
我有更好的答案
  现在不充许强拆,如果拆迁单位依法主张法院的强制执行了,则按法定程序办理,对于执行不当可以上诉或申诉。  强制拆迁没有法律支持,是非法行为。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90号)  第二十八条 被征收人在法定期限内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不提起行政诉讼,在补偿决定规定的期限内又不搬迁的,由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第三十条 市、县级人民政府及房屋征收部门的工作人员在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中不履行本条例规定的职责,或者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的,由上级人民政府或者本级人民政府责令改正,通报批评;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三十一条 采取暴力、威胁或者违反规定中断供水、供热、供气、供电和道路通行等非法方式迫使被征收人搬迁,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构成犯罪的,依法给予处分;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  第三十二条 采取暴力、威胁等方法阻碍依法进行的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  第三十三条 贪污、挪用、私分、截留、拖欠征收补偿费用的,责令改正,追回有关款项,限期退还违法所得,对有关责任单位通报批评、给予警告;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构成犯罪的,依法给予处分。  第三十四条 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或者房地产估价师出具虚假或者有重大差错的评估报告的,由发证机关责令限期改正,给予警告,对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并处5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罚款,对房地产估价师并处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并记入信用档案;情节严重的,吊销资质证书、注册证书;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百度法律行家
你是如何看待国有土地同名不同价?同一个泉州市,8500 VS 660泉州在南迎宾大道拓宽及北侧片区改造项目房屋征收补偿方案中,以这种隐形的行政策略,强行从老百姓手中以660元贱价买回国有土地永久使用权,这种做法合法合理吗?以现有中国法制进程,中国人大都知道了什么叫做等价交换,都知道在制定买卖合同中,只有等价才能让双方合作愉快,并且得到法律的保护,否则利益损失方可以诸多理由,例如欺诈,强迫等,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到底现在中国的地皮值多少钱,我们暂且不论,我们先谈谈福建泉州的地皮到底是什么价,每平方人民币660元,简直是荒谬。现在就让看大家看看泉州另一个定价标准,肯定让人目瞪口呆:泉州市安溪县建安格口片区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公告里面的价格是每平方米8000元起跳,不封顶。这个和从百姓手中拿回使用权是有极大的不同的,他们从老百姓手中买走的是国有土地永久使用权,记住是永久的,而我们从政府手中买回的是有限的使用年限,商业限制在40年,住宅限制在70年。660VS8500,永久VS70,这根本就是抢劫,而且是明目张胆的抢。迁拆户在面临拆迁的时候,不得不接受这样的不平等条约,这样于情于理都不能说服群众啊!怪不得会有这么多的抢建事件和自杀事件发生了,不是老百姓不配合,而是老百姓在法制社会懂得自己的利益被侵犯了,是在维权啊。强烈要求制定泉州在南迎宾大道拓宽及北侧片区改造项目房屋征收补偿方案的地方政府人员重新审核补偿措施,给老百姓应有的权利和利益,即使不能做到利民,也不损民,从泉州开头,让中国的拆迁改建有一个新的气象。希望大家多多支持啊!
本回答被提问者采纳
这个拆迁问题 要大家团结起来 只有大家都团结联系在一起就可以和他们谈 然后谈条件 当然条件要合理不能太苛刻 多数人同意为主!极少数人的捍卫是无济于事的 太极端还会有悲剧!
在求助无门时候
。要自己捍卫
起来不愿做奴隶的人们‘’‘’‘’‘’‘’‘’‘’‘’
拆迁纠纷问题,中国任何一级法院均无权受理。没办法
难道就没有说理的地方吗,拆迁基本都和政府挂钩找他们肯定没有用的
恩,你不信去任何一家法院立案庭问一下,当你说出“拆迁”二字时,人家立刻告诉你别管具体什么事情,一概不受理。建议你先拿不相干的非你区县的基层法院试一下,也可以电话问下最高人民法院立案庭。没受理解决问题的部门,自然什么法律规定全白搭了。
你就自认倒霉吧&&&总不能拿命去换撒&&&&武汉八古墩&一大一学生抗强拆&头被穿钢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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色情、暴力
我们会通过消息、邮箱等方式尽快将举报结果通知您。  我早已想写一点文字,来纪念“不死的强征强拆”。这并非为了别的,只因为多年以来,悲愤总时时来袭击我的心,至今没有停止。我很想竦身一摇,将悲哀摆脱,给自己轻松一下。照直说,就是我倒要将他们忘却了……
  【一】拆迁轶事:权贵一直是中国式拆迁的最大阻力
  自古以来,真能侵占好风水、好地段的违章建筑,都是有权势者,抵制拆迁违章建筑的阻力也大多来自这些人。富贵人家虽然没有“蜗居”的窘迫,但他们因追求炫耀享乐而违章占地的情况更加猖獗。例如,唐武宗时官任宫苑使的韦让,“于怀真坊西南角亭子西侵街造舍九间”,到宣宗时因巡使举报才被拆掉。宋高宗时,官至昭庆军承宣使的王继先,以献媚秦桧并与秦夫人王氏叙为姐弟,由此起家而胡作非为,占用民宅数百家,甚至侵占官街、堵塞运河,在京城大兴土木建豪宅,人称“快乐仙宫”。因为主人是宰相的小舅子,身份太“牛”,所以无人敢对这一违章建筑说半个“不”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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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宋真宗咸平五年(公元1002年)2月,因为占地违章太多导致京城街道狭窄,中央特命谢德权负责整治。谢德权先要拆除权贵们的房舍,结果遭到了他们的抵制,最后中央下令终止拆迁。然而老谢也是个硬骨头,偏偏不接受命令,直接面见皇帝,说道:阻挠拆除违章建筑的除了有权势者之外没有别人,他们就是贪图出租房屋的租金;要我接受停止拆迁的命令,臣是宁死也不敢的。皇帝没办法,只得答应了他。  铁面无私的黑脸包拯在当开封府“一把手”时,也做过这种“刺儿头”。当时,豪门望族争相建造花园式水景房,以至于堵塞河道,污染了环境不说,甚至引发水患。于是,老包下令全部拆毁。不过,像老谢、老包这等敢于碰硬的人是极少数。  
  北宋徽宗时期,吏治腐败到无可收拾,而君臣还在做太平盛世的春秋大梦。皇帝本人大兴享乐型设施建设不说,还经常对讨他欢喜的官员“赐第”,像蔡京、高俅、王黼、童贯等“贼臣”,都获得过这样的“恩典”。蔡京曾经两次被赐第,一在都城之东称东园,一在城西闾阖门称西园。  然而,权贵们极尽奢华的豪宅生活,却是以众多民房被强行拆毁为代价的。其实,朝廷“赐第”时实际给予的国有房地产,占地面积十分有限,后来所达到的占巷跨街的宏大规模,都是靠开封府拆除周边民众住宅得以实现的。而此类为特权阶层服务的强制拆迁,多无等价补偿和妥善安置,所以很快形成刺激社会神经的一个痛点。一则来自历史现场的报道说,蔡京的西园“毁民屋数百间”。某日,在园中赏景的蔡京问身边人:“西园与东园景致如何?”有人答:“东园嘉木繁阴,望之如云;西园人民起离,泪下如雨。可谓东园如云,西园如雨也。”  
  【二】毛泽东论拆迁:邓小平你也有一个巢,我把你的巢搞烂了,你要不要叫几声?    一九五六年十一月十五日,毛泽东在中国共产党第八届中央委员会第二次全体会议上,有一段关于拆迁的讲话十分精辟:  早几年,在河南省一个地方要修飞机场,事先不给农民安排好,没有说清道理,就强迫人家搬家。那个庄的农民说,你拿根长棍子去拨树上雀儿的巢,把它搞下来,雀儿也要叫几声。邓小平你也有一个巢,我把你的巢搞烂了,你要不要叫几声?于是乎那个地方的群众布置了三道防线:第一道是小孩子,第二道是妇女,第三道是男的青壮年。到那里去测量的人都被赶走了,结果农民还是胜利了。后来,向农民好好说清楚,给他们作了安排,他们的家还是搬了,飞机场还是修了。这样的事情不少。现在,有这样一些人,好象得了天下,就高枕无忧,可以横行霸道了。这样的人,群众反对他,打石头,打锄头,我看是该当,我最欢迎。而且有些时候,只有打才能解决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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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有权就是底气,有钱就是底气,有权有钱联手打造的利益集团,更是底气。强势拆迁,是当今社会利益集团向弱势个体掠夺的宣战!
  今天是他们,明天就是我们
  【四】中国式拆迁:三十年后第一难    历史的车轮滚滚向前,上世纪80年代曾被喻为“天下第一难事”的计划生育工作难,已经成为远去的历史。铺路架桥、旧城改造等顺应时代的潮流,来到了政府官员的议事簿上,来到了普通市民的餐桌间,来到农民的田间地头。   旧城改造、铺桥修路,首先面临的是拆迁征地,在实际操作过程中,这已成政府之痛、民生之痛、发展之痛。特别是改革开放三十年来,大量人口涌向城市,城市人口的爆增,更显现出城市规划的滞后。在加速城市化发展步伐的同时,随之而来的问题也越来越多。道路越来越宽,交通却越来越堵;高楼越来越多,居者有其屋却越来越难,而拆迁这一不见硝烟却胜似战场的个体生存环境争夺战也已演绎到了极限。   未来10至20年,中国的城镇化还将推动几亿农民告别土地。在愈炒愈热、愈演愈烈的拆迁征地矛盾面前,开发商怎么办?面对即将失去的家园,拆迁户应该怎么办?面对因拆迁而被“抹黑”的当权者形象,政府怎么办?  拆迁征地,成了当代中国的“天下第一难事”。
  【五】“拆迁难”的原因何在?    近年来,我国因为拆迁导致的暴力冲突事件不断发生,原因是多方面的:  首先,我国的城市土地为国家所有,农村土地归集体所有,因此农民对农田、房屋的土地只有使用权而没有所有权。所以,当地方政府为了公共利益或者打着公共利益的旗号进行征收时,有着法律方面的便利。同时,因为物权不明确,被拆迁者维权困难。这就决定了政府和被拆迁者的矛盾天然存在。  其次,利益主体不同,利益诉求多元化。政府、开发商以及被拆迁者三者之间的利益存在着冲突。一方面,开发商和被拆迁者是面对面的直接关系,个别开发商为完成拆迁而不惜对“钉子户”停水断电,甚至威胁恐吓,强行拆除。而有些地方政府介入其中,保护开发商的利益,因此激化了矛盾。  第三,相关赔付不合理,这是最主要的直接原因。现行规范拆迁行为的立法不到位,拆迁群众缺少及时有效的利益诉求渠道,开发商不能给予合理的补偿条件,导致居民拆迁后可能失去居所、生活无保障。当然,这其中也不排除某些拆迁户漫天要价的可能。
  【六】血泪斑斑的中国式拆迁    孟子说“有恒产者有恒心”,没有了恒产,人就没有了生活的信心;美国诺贝尔经济学奖获得者詹姆斯?布坎南也曾说过:“财产所有权是自由的保证”,人失去了财产,也就失去了自由。所以,人的生存不能没有家园。  拆迁并无原罪,然而拆与迁之中争执重重,拆迁之痛的背后是法律的滞后与理性的缺失,是对个体权利的漠视。拆迁制度必须改革。  城市房屋拆迁应遵循公权与私权的对立统一。一方面,公权是私权的公共代表,私权是公权的构成基础和具体的存在载体;另一方面,公权代表的公共利益有时又会与私权代表的私人利益发生冲突,这时候,我们就必须考虑,是强求私权“舍小家为大家”,还是最大限度地尊重“小家”?  30年前,社会被行政所遮蔽,个人被集体所淹没,“大家”凌驾于“小家”之上。30年改革开放的核心要义,实质就是逐步释放“小家”及其所代表的个人和社会的制度性变革。  只可惜,长期忽略社会建设和个人利益的传统管制模式并未能一次性退出历史舞台,以至于在寻回人的价值、树立“以人为本”执政理念的过程中,我们不得不面临诸多血淋淋的惨痛教训!
  〖一、翁彪:因暴力强拆而自焚第一人〗    日,也就是翁出事之前6天。照片上的翁搂着妻子的肩,儿子站在中间,背景虽然是他们破破烂烂,即将拆毁的家,但是全家人笑得很灿烂,很幸福——他仍相信政府会满足他们加一万元的补偿要求。  【哀翁彪】  黎明已带我上路/我不能停下脚步  善良的人/在为我祝福  黄昏落下了帷幕/其实我并不孤独  再多的苦/我愿意接受  我在风雨中追逐/寻找那前面的路  我要将这不公控诉/所以我不能哭  我在风雨中追逐/寻找那前面的路  我要把这黑暗征服/所以我不能输
  ●事件经过:翁彪之死——极端的对抗    日,在南京市邓府巷同庆里,中年男子翁彪在邓府巷拆迁办公室自焚,在场的7名拆迁办工作人员受伤。是什么让他如此绝望?   ■事件背景  南京市玄武区邓府巷6月12日开始旧房拆迁工作,部分拆迁居民与拆迁办在拆迁费上出现争议,居民因此不肯搬迁。翁彪的屋子建筑面积20多个平方米,拆迁办给出的拆迁费是9万元,但翁彪一直在与拆迁办协商,试图将这个数字争取到10万元,他认为9万过低,无法重新购置房屋,因此一旦拆迁将使他无家可归。  ■事件起因  22日上午,翁彪最后一次去拆迁办协商,他离家不久,拆迁办一名叫谢彪的拆迁人员便带来一帮人强行拆房。    翁彪的妻子周洁说:“我们被推推搡搡赶出家门,我身上被扯打得青一块紫一块,随后一部推土机开来,不到两分钟就把房子铲平了。”  “我在这里生活了10年,很多家当都没来得及撤出,房子瞬间变为废墟……我的一部照相机,还有结婚时姐姐给的金银首饰都没有了,VCD、床、信用卡、5000块现金……都被人拿走了……”  ■惨剧发生  未过多久,翁彪回来了,见此情景,气血上撞,怒不可遏,随手拿了一个打火机,直奔拆迁办。在吵嚷中,翁彪情绪失控,将汽油洒在自己和拆迁办人员的身上,然后引火自焚。翁彪在烈火中倒下了,拆迁办有5名人员被火烧伤。  翁彪是新中国因暴力拆迁而自焚的第一人。 
  〖二、“自焚第二人”——朱正亮在天安门自焚真相〗    日早晨8时40分左右,北京天安门金水桥前。正和妻子吴春娥行走的安徽青阳县农民朱正亮突然往自己身上泼上汽油,点火自焚。  这是继8月南京发生拆迁户翁彪自焚死亡惨剧后、3个星期以来的第二宗自焚事件,由此引发种种猜疑。  ■拆迁始末  据青阳县政府一位官员称,朱正亮在天安门金水桥前做出自焚这一过激行为,是因拆迁纠纷而起。  朱家被拆房屋位于蓉城镇临城南路东侧临西新村93号,1998年经规划部门批准后建成。该房为主体二层的平顶砖混结构住宅楼,建筑面积共269.44平方米。两年后的9月,这一地块被列入了旧城改造范围。由于朱正亮拒不与拆迁方签定协议,青阳县建设局根据县政府青政秘[2001]66号文件批复,于日以青建设[2002]05号文件向朱正亮户发出了《限期拆迁通知书》,要求朱正亮户必须在日前将房屋搬迁拆除完毕,逾期则实行强制拆迁。
    朱正亮的儿子朱仁杰回忆说,“日早上9点左右,我们家突然出现了100多个人。他们冲进来后就往家具上贴写着‘二00二年元月二十二日封’的封条,上面没有任何公章。我妈妈上去阻拦,就有七八个人把她按住了,往外拖,一直拖到隔壁邻居家门口,有将近一百米,全身都流血了。”  朱仁杰跑出门外想去喊亲戚,可没跑出500米,也被追上来的人按倒在地。随后,母子二人被强制带到一辆车上。当外出的朱正亮回来看到自家房屋已成废墟,急得要往墙上撞,说自己没活头了。  朱家房子所在的城南路是当地一条较大的街道。朱仁杰说,他父亲原本打算在一楼开个小店铺,做装修生意。据朱仁杰介绍,家里的房子是父母向亲戚借款五六万、总共花费十余万建成的。  对朱家而言,房子被强制拆迁也意味着生计来源没了保障。现年46岁的朱正亮,是青阳县家具厂的下岗人员,41岁的吴春娥在家务农,全家月收入在700元左右。房子拆迁后,因为断了经济来源,朱仁杰被迫辍学。  ■五次上访  就在房屋被推倒后的第二天,日凌晨,朱正亮夫妇在嘱咐儿子注意安全后,带着《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和《房屋所有权证》等相关文件,开始了上访。此后,一直到日,朱正亮夫妇先后五次上访。  朱正亮夫妇之所以不断上访,主要还是因为就房屋拆迁和评估一事,与青阳县有关部门有着不同的意见。在上访材料中,朱正亮一家明确列出了三条要求:一是要求在原居住地按规划重建;二是按国务院305号令《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第二十五条规定,在被拆迁人的所在地段实行1:1产权调换,即拆底层返还底层(门面房)、拆二层返还二层;三为对自留地(菜地)进行补偿。  在朱正亮夫妇看来,这些要求合情合理,并不过份。池州市有关部门却认为,这些要求不符合县政府拆迁安置的有关规定,不予支持。  朱家不断上访的另一原因是不公。在同批拆迁户中,该村另有村民最终达成了原地拆建的协议,同时,有几户的宅基地安置超标。  日,青阳县房屋开发公司开始在朱正亮夫妇的拆迁地基上施工,朱正亮夫妇前去交涉,认为在未达成协议前进行施工不合理。  日,安徽省信访局主任彭永超赶赴青阳,就朱正亮上访一事进行了现场办公。当年年底起,青阳县政府也曾多次就朱家的安置工作召开会议。有关部门对朱正亮夫妇反映的“同批拆迁户超标安置宅基地问题”也进行了调查,认为“超标安排宅基地系有关人员工作失误造成,已责成建设部门进行纠正,但朱正亮户要求应予拒绝,只能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安置”。  当地政府确实一直在和他家商谈拆迁补偿的办法,但总是谈不拢。朱仁杰说:“政府曾提出给几块地皮让我们挑,可他给的地皮要么见不到阳光,要么原来是坟地,谁愿意要这样的地呢?我们提出的要求,政府又不同意。”  ■群众议论  朱正亮到北京自焚,这个消息就像一枚重磅炸弹,在青阳县掀起了轩然大波,成为街谈巷议的话题。一些熟悉朱的群众则感到震惊:这个老实得有点窝囊的人怎么会做出这样的事?  据介绍,朱正亮身高不足1.60米,体重不到50公斤,很瘦小。据有关媒体报道,朱正亮在1987年曾被判处有期徒刑3年。  知道底细的人常把朱被判刑当作笑料来谈。按民间的说法,平素老实巴交的朱正亮在一次酒后突然把自家墙壁挖开一个小洞,钻到邻居家,欲对一女邻居施暴,结果未遂。因为朱挖的那个洞实在太小,只有他自己能钻过去,所以公安机关很快就将目标锁定了他,没费什么力气就破了案。  一些群众对朱正亮表示同情。朱正亮在城西村时的老邻居、一位朱姓老太说:“朱正亮是老实人,不是被逼得没办法,谁会拿自己的命去讨说法?”  “你政府就是强制拆迁,怎么也得让人家过完春节再说吧,过年的时候好好说说,没准儿就成了,你这么一搞,人家连年也过不好,能不去告你?”有的群众说。
  〖三、湖南嘉禾拆迁事件:集体滥用行政权的标本〗    “谁不顾嘉禾的面子谁就被摘帽子”;“谁工作通不开面子,谁就要换位子”;“谁影响嘉禾一阵子,我就影响他一辈子”。这是2004年湖南省郴州市嘉禾县在当地的珠泉商贸城开工仪式上打出的大标语,那么标语中所说的“嘉禾的面子”究竟指的是什么,谁又要如此气势汹汹地影响别人“一辈子”呢?什么样的事情因为完不成就会一辈子受到影响呢?这件事其实是和一家开发商承办的商业项目有关。  2003年一家名为嘉禾珠泉商贸城开发公司的企业承包下了当地商贸城的建设项目,说起来,这一项目属于商业性建设,应该由开发商独自完成,但事实上,嘉禾县政府却积极出手相助,为了让工程范围内的1100户居民迅速按照开发商给出的条件搬迁,嘉禾县不仅喊出了:“谁影响嘉禾一阵子,我就影响他一辈子”的口号,还创造性地推出了“四包”、“两停”政策。  所谓“四包”、“两停”政策就是,公职人员必须保证他们的亲属,在规定期限内完成拆迁补偿评估工作、签订好补偿协议、腾房并交付各种证件,甚至还要保证他们的亲属对拆迁及补偿不满意时,不集体上访和联名告状。而不能完成这一任务的将被暂停工作、停发工资,甚至是被开除或下放到边远地区工作。嘉禾县政法委书记周贤勇认为,他们应该听党的话,帮助做拆迁的工作。
    ★堂皇的理由:政府竟称按国家法规办事  据了解,珠泉商贸城开发建设工程第一批拆迁工作,涉及到当地居民三百多户,这其中相当一部分居民对拆迁、特别是开发商提供的拆迁补偿款不满意,而全县的工职人员中粗略统计就有一百六十多人属于这些拆迁户的家属。在拆迁的这段时间里,这一百六十多名工职人员几乎全部受到牵连,有11名工职人员因为其家属对拆迁提出质疑,或拒绝在拆迁同意书上签字而被调离原工作岗位。李会明等3人遭到错误拘捕。  对于被嘉禾人称为株连九族的“四包”“两停”政策,当地政府明确表示,他们依据的是《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监察法》、《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和《国家公务员暂行条例》的精神,那么湖南省嘉禾县的这一系列做法真的符合国家规定吗?  ★专家观点:滥用权力丧失政府威信  北京大学政府管理学院张国庆教授:我认为这些理由都站不住脚,他们有比较严重的滥用政治权力和行政权力的嫌疑,对国家的法制建设造成了极其严重的负面影响。在这个过程中,使政府的公信力,使政府得到人民拥护的程度,在嘉禾县受到了前所未有的冲击。而政府公信力的丧失对我们社会来讲,是灾难性的错误!  ★事件处理:嘉禾县县长、书记被撤职。
  〖四、张剑:辽宁本溪钉子户杀死暴力拆迁者被判缓刑〗    张剑是辽宁本溪市民,开发商一心想扒掉其住房盖别墅,遭拒绝后动用暴力拆迁,冲突中,张杀死了一名强拆者。   2009年3月,本溪市人民检察院以张剑涉嫌故意伤害(致死),将他公诉至本溪市中级人民法院。9月4日,本溪中院判张犯故意伤害罪,但认定张剑是面临不法侵害,不得不采取自卫方式来维护自身合法权益,杀人后又有自首行为,判处张有期徒刑3年,缓刑5年。  当时有评论称,张剑案或可成为中国保护公民私权利法治进程中的里程碑,一举奠定中国公民私权利法律保障的基础。
  〖五、周颖智:面对暴力拆迁 业主砍伤拆迁者被拘半年〗    日,周颖智在大连市西岗区民权街41号其住处,因被害人余华书拆迁其住房而发生争执,周颖智持刀追赶余华书至离其住所约20米处,从背后将余华书头部、背部砍伤。  日上午,大连市西岗区人民法院开庭宣判,周颖智犯故意伤害罪判处拘役6个月。自日被羁押算起,正好6个月。判决当天,他被释放。  “自己是遵纪守法的普通老百姓,从没想过有朝一日成为钉子户,而且诉告无门。”周颖智感觉很冤屈,“如果不强拆我们家房子,就不会发生那么多事情了”。
  〖六、唐福珍:抗拒暴力拆迁而自焚死亡的女企业家〗    唐福珍,女,成都市金牛区天回乡金华村人。  唐福珍与丈夫胡昌明曾是成都市金牛区天回镇金华村招商引资的一面旗帜。当初商定由村里统一办理房地产手续,但是因为种种原因,胡昌明最终没能获取房地产证书,其企业的土地使用证和房屋产权证成为历史遗留问题。  2004年,唐福珍与丈夫胡昌明离婚,根据协议自焚事件中所涉房产归胡昌明所有。  2005年7月,胡昌明被告知其企业用房是违章建筑。由于始终不能就补偿费达成协议,一直未能拆除。  日,金牛区城管执法局再次实施拆除时,唐福珍以死抗争未能阻止政府组织的破拆队伍,最后点火“自焚”,被送往附近的成都军区总医院救治。  日晚11时许,因救治无效,医院宣布唐福珍死亡。
  ●事件回放:唐福珍自焚事件    日早晨,在成都市金牛区天回镇街道办金华村发生一起恶性“拆迁”事件,47岁的女主人唐福珍以死相争未能阻止政府组织的破拆队伍,最后“自焚”楼顶天台,烧得面目全非,最终丧命。其亲属数人被拘,数人受伤住院,政府部门定性为暴力抗法,被拆户控诉政府暴力“拆迁”,很多媒体发表评论说:究竟孰是孰非并不重要,重要的是生命在这里被漠视,法律在这里被践踏,本应预见的流血事件却在政府官员的现场指挥下发生了!  ■事件经过  这是一座三层楼房,坚实的结构,漂亮的外部装修,显示出房主人倾注的心血。楼下,机器轰鸣,正在破拆;楼前,无数消防、公安官兵严阵以待;不远处停放着救护车,医护人员也做好了准备。三层楼顶平台上人头攒动,不时有戴钢盔的人出现,接着有浓烟火光冒起,还传来鞭炮的噼啪声。  “你们退下,我们可以坐下来商量,否则我就要自焚了!”初冬的晨曦中,唐福珍身穿睡袍,站在三层楼顶阁楼的天台上,身后的国旗在轻风中飘动,只见她一次次举起油桶,把汽油浇在身上,一边不停地用喇叭向下喊话。  “唐姐,你要冷静!不要与政府作对,你现在下来还来得及。”楼下,有人在向唐福珍喊话。   十几分钟后,有人爬上了阁楼,似乎要制止她的行为,瞬间,惨烈的一幕出现了,只见唐福珍变成一个通红的火人,在高高的楼顶上跳动、挣扎……  ■事件处理   当天,金牛区公安分局对拆违事件中涉嫌妨害公务犯罪的胡昌明及部分唐、胡两家亲属立案侦查。21日,对5名涉嫌犯罪的唐、胡两家亲属实施刑事拘留,4名监视居住;23日,对胡昌明实施刑事拘留;24日,对2名涉嫌犯罪的唐、胡两家亲属实施刑事拘留。   日人民网地方频道的一则官方通报称,4月13日,金牛区城管执法局就曾依法对该违法建筑实施拆除,由于胡昌明、唐福珍纠集其亲属暴力抗法,致使依法拆除行动被迫取消。11月13日再次拆除时,外出的胡昌明仍通过电话等方式与唐福珍纠集家人、亲戚10余人在违法建筑楼顶平台,向执法人员投掷砖头、石块、汽油瓶,10多名执法人员被打伤、烧伤。唐福珍开始自焚后,执法人员曾试图救人,但最终受阻。   唐福珍的亲属则称,13日凌晨5时左右,大批拆迁人员赶到楼下,将整个楼围住并开始砸门冲进楼里。“都是穿迷彩服的,有的拿着盾牌,有的拿着钢管,不分男女老少,见人就打。”其亲属还称,唐福珍是因为“看到亲友被打得很惨”,才选择点燃了身上的汽油,且唐福珍自焚时执法人员不作为,在她倒下后,才开始抢救。   日,成都市金牛区政府召开自焚事件情况通报会。通报会上,金牛区政府认定胡昌明所修房屋属违法建设,金牛区城市管理执法局拆除程序合法。但在唐福珍自焚过程中,由于判断不当、处置不力,金牛区政府已对区城管执法局局长钟昌林作出停职接受调查的处理。
  ●媒体评论:唐福珍自焚“暴力抗法”经不起推敲!    ▲首先,地方政府的执法能力经不起推敲!  金牛区城管执法局局长钟昌林介绍:“今年4月10日,该区城管执法局依法对违法建设实施过一次拆除,胡昌明、唐福珍及其亲属采取投掷汽油瓶和向执法人员泼洒汽油等方式阻挠,致使依法拆除行动被迫取消。”这不是很可笑吗?半年以前,“合理合法”的拆除行动就受到很“恶劣”的阻挠。也就是说,“暴力抗法”早在4月份就已经有了,当地的执法者为什么不处理?如果理直气壮,合理执法,那半年前就应该将“暴力抗法”者绳之以法,还会出现如今死人的悲剧吗?发生了“暴力抗法”的恶性事件,当地政府却不处理,这不是执法能力低下又是什么?难道要等人死了,才会出来善后吗?  ▲第二,“暴力抗法”里的“法”饱受质疑而经不起推敲!  央视的“新闻1+ 1”里,作为嘉宾的专家很明确地提出了两点质疑:一是,这个建筑1996年就建了,为什么要等到2007年当地政府的新规划出来才“变”成违法的呢?二是,如果是违法建筑,就不存在“拆迁”,而应该是“拆除”,而如果是“拆除”,怎么又会出现和户主谈补偿价格的说法呢?对于同样都是“法”的《物权法》和《规划条例》,究竟孰大孰小?央视的专家也讳莫如深、讲不清楚。如此,在一个有质疑的“法”的面前,“暴力抗法”里的“法”又如何界定呢?  ▲第三,“暴力”地结束自己生命——这个逻辑经得起推敲吗?  央视谈到唐福珍举动的时候,用了个“唐福珍好比自己绑架了自己跟拆迁者谈判”的比喻。如果用这个比喻来说,那唐福珍的自焚举动属于“暴力”范畴倒也勉强说得过去。试想一下,如果一个“暴力抗法”的人“暴力”到了用自己的生命来要挟,那她究竟是“暴力抗法”呢,还是“出于无奈”?而对于这种“暴力”行为,我想,更多的不应当是“可怕”,而是“可怜”了!曾有人质问,为什么在唐福珍浇上汽油发出“你们停止就可以坐下来谈”的预警后,拆迁者还不肯停止行动?央视的回答很值得深思:就算是面对绑匪,也应当先考虑人质的安全!  一条鲜活的生命,在众目睽睽下举火自焚,这无论是什么原因造成的,都应当视为一场悲剧。然而,在悲剧发生后,当地的政府却用了如此经不起推敲的“暴力抗法”来定性,其将主要责任推给死者方面的目的昭然若揭。从整个事件的发展我们可以看出,就算死者唐福珍及其亲友有错在先,当地政府和执法者们也难逃避执法不力、执法无能和不作为的责任!一个出了问题后只想到保全自己、推诿责任和拒不认错的地方政府,如同他们匆忙定性的“暴力抗法”一样,只会从根子上显示他们的无能和心虚!
  ●网民声讨: 唐福珍案——明摆着的逼死人命!    当媒体传出唐福珍不治身亡的消息后,就有人预言:当时在现场指挥的官员将先被推出来背黑锅。果然,成都市金牛区于12月3日晚通报了“11?13”拆迁户自焚事件初步调查情况,称唐福珍在拆迁期间采取极端行为,引燃身上汽油,因伤势过重去世。事发时,现场指挥的有关人员判断不当、处置不力,区城管执法局局长钟昌林已停职接受调查。  毕竟出了人命,毕竟全国人民都在看。所以,即便是强硬且“依法”的地方政府官员也不得不表示“痛心”。我认可他们“不愿意发生这种事”的说法,同时也明白他们更不情愿发生的事,是媒体聚焦和网民的声讨。  唐福珍及其亲属是“暴力抗法”,这个“政府定性”并没变。唐福珍在自焚之前没犯罪,没被通缉捉拿,对他们集合起来阻挡拆迁的那一家子人,似乎政府事先也没有捉拿归案的计划。然而,当唐福珍自焚行为发生后,情况就变了———那一家人必须全部拘拿,对唐福珍及其亲属必须“判决”成“暴力抗法”。  历史和现实经验告诉我们,将自杀者定性为“自绝于人民”和“罪有应得”、“咎由自取”,对逼死人命的一方意味着有功无罪,意味着自杀者死了白死。  但不管谁怎么说,公众都不接受“唐福珍该死”这个说法,不管谁的忽悠本领多大,都抹杀不了“唐福珍是被逼死的”这个事实。断定这一点,不需要专业法律知识和摆出法规条文,具备起码常识与起码良知的人,都知道此案事实清楚、证据确凿。  如今推出城管局长担责,认定是“现场指挥不当”——— 但这还属于依法治暴过程中的“操作技术”问题,这个策略保的不仅是某个人的乌纱与声誉,它的着眼点落在“集团利益”之上:保现有组织格局,保以往各项政绩,保官场威严体面,保土地财政命脉……总之,那些逼死人的因素,其实事关根本利益,值得精心呵护,即使还要逼死人也必须维持现状。   唐福珍应“招商引资”方的邀请,在当地投下了许多资金,即使手续不全,那里的建筑也不是非法所得,因此也谈不上依法剥夺或警力铲除。如果谈判不成,还有法庭判决一途可走。可法庭于此缺位,而政府直接出面武力解决,终归算不上法治社会之行政。我们说这是一桩逼死人命案,本是克制和客气的说法,如果说这是“政府拆迁犯罪”,于法理上也是值得探讨一番的。  日清晨,安徽颍上县黄坝乡发生了一桩逼死人命案,被强制拆迁的村民高家在乡政府门前自缢身亡。此事引起中央政法委书记周永康的关注,并批示有关部门严查。其后,黄坝乡党委书记马文献因收受贿赂、滥用职权罪被判处有期徒刑5年,其他涉案乡、村干部也被判刑。唐福珍没在某个机构门前,而是在自家楼顶上自焚,不像这位村民那样以死明示“冤有头债有主”。  唐福珍找过媒体,媒体觉得“不够典型”;求助过法律,结果法院不予受理。她自焚后终于“够典型”了,法律也露出了无良而丑陋的面目。唐福珍自焚,抗议的不是某个人,也不仅是对某些人的绝望。由于她是被一方权力、被一种政策逼死的,这桩明摆着的逼死人命案,就遇到了几乎无法逾越的“定性障碍”。不过,这依然影响不了公众的定性:官府拆迁政策逼死人命!
  〖七、席新柱——遇强拆欲自焚,遭起哄“你点啊”〗    日下午2点多,在北京海淀区四季青镇北坞村,玉泉村民委员会在对居民席新柱家进行强制腾退时,席新柱将汽油洒在了自己身上,并拿出打火机威胁强拆人员出去,但强拆人员并未被喝止,还说:“你点啊、你点啊”。当时,席妻正在打电话求援,忽然听到背后“噗”的一声,一回头,丈夫已将身上点燃,其面部等处被烧伤。随后,席新柱被强拆人员送往医院。  席新柱的妻子龙淑芳说,就在此事发生前的11月24日晚8时许,席新柱、弟弟席新强等在门前聊天,突然冲出6名不明身份的男子,席新柱被对方围住殴打。事后,诊断为右腿及右手腕骨折,席新柱住院治疗。报案后,警方介入调查,但一直没有消息。
  ●媒体评论:为什么受伤的总是农民?    拆迁引起的暴力事件,大部分发生在农村集体土地上。如日发生在成都金牛区的唐福珍事件,日发生在北京海淀区北坞村的席新柱事件。   2009年1月开始,北坞村被定为“城乡一体化”试点地区,不到两个月,《北坞村腾退改造方案》出台。但令拆迁者十分恼火的是,席新柱一直不肯“自愿”腾退。席新柱认为,一平方米的土地只能换一平方米的楼房,自家的土地可以盖成房屋出租,而搬到楼房靠什么吃饭都成了问题。因为没有“自愿”腾退,11月24日,席新柱和另一没有腾房的村民于新贵被6个身份不明的人员打伤。   北京市海淀区人大代表许志永撰文指出,与唐福珍事件不同,在席新柱事件中,强拆是以“村民自愿腾退”为名义,将集体土地改变用途,由村委会出面,没有任何法律手续,就强拆了席新柱家拥有合法产权的房屋。从这起事件中可以看出,现行农村土地征用制度仍然带有浓厚的计划经济色彩。政府包办一切的传统观念依旧渗透其中,这与当今的市场经济很不协调,从而构成了对失地农民利益的极大损害。   尽管一些拆迁办与待征地所在的村签订了整体征地补偿协议,但大多数村民拒签协议,其主要原因有三个。一是各地征地农民的社保政策不一,有的尚未出台,农民还要等待、观望。二是土地基本上已划给村民作宅基地,村民要价较高。三是涉及拆迁区域内的鱼塘等建设性补偿和特种养殖补偿与村民要价相距甚远,存在较大分歧。   失地农民是我们无法绕开的一个话题。在我国城市发展的过程中,越来越多的农民失去土地。失去土地的农民,身份并没有因为农村土地转为城市用地而转变为城市居民,有很大一部分沦为务农无地、务工无岗、社保无分、创业无钱的流民和弱势群体。因此,关注失地农民的生存和发展,是各级政府义不容辞的责任和义务。
  〖八、钱云会:生的伟大,死的离奇〗    【钱云会传】  钱云会,温州乐清蒲歧寨桥人,年五十有三,性直平正,为乡民所爱。初,浙能电厂征地一百四六倾,偿值七亿,官商贪暴,隐而不宣,欲以三千八百万得之。一日,争至电厂,其人曰给钱七亿,汝辈意欲何为?民始悟,诉于官,县令乃谴兵拘民数十下狱,又入京上访,皆入狱。明年,蒲歧村选,推会为长,官吏不乐,以兵胁之,几不成。旬日,乡吏许建海以旧文印诓之,会以手迹烛其奸,又威胁利诱之,会不动。县吏大怒,乃以莫须有罪之,数下狱。  红朝六十一年八月,会复出狱,民以爆竹迎之。十二月二十五日九时许,乡吏徐祥忠将兵潜围寨桥,假以公事招会,至而持之,辗以车轮,云遂死。民大恸,为设灵棚吊唁,兵突进,民以乱石击之,各有胜负。其事宣于网络,天下哗然,官吏大恐,欲掩其迹,乃增兵击之,众大溃,遂得进,以犬叼其尸,敛以麻袋,运而焚之。 明日,衙门以车祸辟之,民皆不信,思乱者日多。   赞曰:会一介布衣,为民请命,屡陷牢狱,其志不移,乃至身首异处,虽大禹不能过也,惜哉悲哉!
  ●事件:“上访村长”之死    钱云会,这位生前默默无闻、急切渴望舆论和媒体关注的人,以死状的凄惨恐怖和事件的扑朔迷离轰动了中国。  他是位“民意村长”——2500多村民投票,他得了2300多票。换届时,因为他不在,村民自发抵制,希望他连任。出狱那天,成百上千村民自发去迎接,为他戴上红花,敲锣打鼓、鞭炮齐鸣。  他是村中的穷人——1992年建成的两层小楼,至今没任何装饰。进入楼内,空空荡荡、家徒四壁,连楼梯上的扶手,都是几根竹竿绑成。他的家,原来也算村中小康,他当村长后,却成为穷人。  还有他的悲情——为了村民,他三进监狱,上访、被抓、出狱这样的三部曲出现了3次。从2005年被选为村长,5年多的时间里,他大部分是在监狱内度过。2010年7月出狱后,他依然坚持上访。  有人告诉他,如果你不当这个村长,或者听从有关方面的意思,可以立即给你200万。他说,我要这么多钱干什么,我要的是全村人的未来,我要对得起那些选我的村民。现在,他死于一辆工程车下:横躺在村口的马路上,脸对着自己的村庄,鲜血浸湿了身下他为之苦苦抗争的土地。  硕大的车轮压过了他的脖颈和胸部,直至临死前最后一刻,都没有人听到他发出只言片语。  由于征地补偿问题带领村民上访,先后三次坐牢,钱云会之死在网上被盛传为因开罪利益集团而被设计谋杀。当地官方为此召开新闻发布会,作出了“意外事故”的判断。
  ●质疑:现场笼罩几大疑云    在惨不忍睹的照片上,钱云会横躺在路中间,脸向下贴着马路,双手手肘弯曲,像举起双手的姿势,颈部刚好被压在了工程车前轮轮胎下,身首异处。根据遗体的现场照片,网民总结了六大疑点:  第一,工程车逆行之谜。“发生事故路段原本是双向四车道,为何变成了双向二车道了?工程车为什么不是正常行驶,而要逆行撞死死者?”  第二,死者身体方向之谜。“就算是死者当时在横穿马路,工程车撞过去,死者倒下,也是倒成和路一个方向的。一个向前的力不可能造成侧倒吧。就算被撞给压后,也是整个身体给压吧,不太可能只有颈部给压住,其他都还好好的,还刚好和轮胎、马路成90度?难不成是死者诚心找死,横跪在马路上等人撞?”  第三,路口摄像头失效之谜。“相信大家都知道在‘平安浙江’建设当中,有个‘天网’系统。也就是每个路口、村口,都有摄像头,没有装的应该是少数。巧不巧,事故路段的村口原本有的‘天网’摄像头,离奇失踪失效了,人为还是巧合?”  第四,工程车不刹车之谜。“现在政府说是交通事故,但路面上没有一点刹车痕迹,大家看清楚轮胎,一点点刹车的痕迹都没有!哪怕是一点点!” (在最新警方公布的“钱云会案”现场勘查照片[2]中,可以看到是有刹车痕迹的)  第五,肇事司机被带走之谜。“新闻说肇事司机已被警方控制,压死人后5分钟,现场已经没有司机了,村民说是立刻上车给特警带走的。特警来得也太快了吧?是已经等在那里准备了吗?”  第六,鲜血消失之谜。大家都知道一般车祸现场都会有大量的鲜血——轮胎挤爆血管所致。可这现场除了有少许的血迹外,根本看不到大量的鲜血!  第七,从网络上公布的钱云会所带微录手表播放的内容看,网友质疑是否已被剪辑,可谓疑点重重。
  ●“辟谣”:温州警方回应钱云会案网上传言    ▲传言一:钱云会是被人摁住碾死的  警方:这个传闻是在口口相传之中,一些人不断添加了自己的意思形成的。  村民们说,一个叫钱成宇的村民目击了事发过程,“钱云会被四个人摁住碾死”的说法最初是从他那儿听来的。但钱成宇说:“摁住”这个词他始终没有说过。据他所说,他看到十四五米远处一辆车停在那儿,就从车尾走到车前,看到钱云会被轧在车下面,因为他与钱云会私交很好,心里接受不了,于是感觉有人谋杀。但他并未亲眼看到事件发生。另一个“目击证人”黄迪燕事发时并没有在事故现场。  记者:传言中的谋杀方式在现实中是否具有可操作性?  警方:不可能。如果是那样的话,四个人摁一个人,被摁者一定是被包围在中间,所以先被撞的肯定是摁住死者的人。  ▲传言二:工程车逆行,没有刹车痕迹  警方:当时右边施工,道路狭窄,车辆借道左边行驶。  就是否刹车这个问题,经现场勘验,前轮刹车痕迹明显,后轮不明显,可能因为严重超载而造成刹车失灵。根据警方拍摄的现场照片,工程车左前轮后方有5.4米的刹车痕迹,痕迹表面光滑,看不到轮胎花纹,显然是滑动而非滚动造成的。这足以说明司机当时在刹车制动。我们最新找到的死者的微录设备中也有刹车的声音。  记者:有传言说工程车一直等在事发现场。  警方:工程车不可能一直等在那里,这点从沿途路口的摄像头监控中可得到证明。从石料场到工地,这是最常走的路,工程车每天都要经过此地。警方调取了从石料场到事发地点当天的监控录像,有两段记录下了这辆工程车。警方认为,监控录像记录的时间和工程车撞倒钱云会的时间是连贯的,工程车的确是从石料场开过来的,不是一直等在寨桥村村口。  记者:从司机角度看,钱云会是从车右向车左走,如果向左打轮为什么会被卷进左车轮?  警方:在紧急避让时如果向右打轮会撞上右边道路上的堆积物,因此只能向左转向。在司机采取刹车措施时,距钱云会还有5米左右的距离,而钱云会继续向前,试图跑出车的范围,司机刹车,但因严重超载和雨天路滑,无法控制制动情况,因此保险杠偏左位置撞上钱云会。左前轮轧倒他是因为撞击点在工程车保险杠偏左位置,他被卷进左前轮。  ▲传言三:死者身体方向与车轮呈90度角,不像正常事故  警方:据目测,尸体和车轮不完全是垂直状态。头向前,脚向后,符合交通事故后倒地被拖行的姿态。人被撞倒地以后,车辆轧过来,左侧车轮最靠近的部位,应该与死者的颈部头部接触,推着往前,他的身体以及脚没有受力,造成了一定的角度,这跟当时的运动状态不矛盾。  从勘验报告看,钱云会左侧大腿的出血点,到足跟距离为84厘米,而保险杠下沿到地面的距离为74厘米,保险杠左上方发现的刮擦痕迹,位置高度与死者左腿出血点吻合。这应该是钱云会与车辆最初的碰撞点,钱云会应该是在站立姿势下,身体左侧与车辆发生碰撞。  ▲传言四:事发路口摄像头有存储功能而记录被删除  警方:警方调出了总控中心的电脑日志,并未发现删除痕迹。如果有删除或者其他指令,操作系统是一定会有记录的。
  ●悬疑:第一目击证人钱成宇出狱爆事件真相:老村长死得冤啊    我关心的问题首先是,钱成宇在央视采访时对记者是怎么讲的。一提到这个话题,钱成宇就异常的气愤,他说,他讲的就是他亲眼看见工程车逆向行驶,当时他第一反应就是很奇怪,工程车用非常慢的速度在向前移,钱成宇说自己人当时就在马路对面,边横穿过马路边骂:XXX,这车怎么这样开法。  他之后在监狱里戴着手铐向央视记者详细地描述了他看到的事情经过,结果出狱后,看到的视频录像已经删剪拼接的完全不是他讲的原本意思。  钱成宇说,钱云会已经死了,不就是个死吗,我怕什么,我在监狱里就口述请人写好了事发经过情况,共写了6份,藏的到处都是。就是把我弄死了,我也要说实话,钱云会是被害死的!他去拿了一份书面材料来给我看,共三页,我看到每页上都按有手印,还很认真地在三页缝中按上骑墙印,最后签上他钱成宇的名字。  钱成宇告诉我,他亲眼看见钱云会左脸颊有青淤伤,左手腕也有手的抓压痕。钱成宇说,自己在钱云会案件发生后,被带到特警(交警)队,他虽分不清身着保安或特警制服的人是不是真警察,但就是被他们打折了肋骨,而且还送到医院就诊,这都是有记录的。他一直斩钉截铁地说,钱云会是被4名穿着特警制服的人按着压死在工程车下,他亲眼看见这几个人跑的,就是坐牢(确实已经坐牢)或打死他,他也不会改口,事实就是事实!  【附钱成宇材料原稿】  本人姓名:钱成宇,男性,现年47岁,汉族,浙江省乐清市蒲岐镇寨桥村村民,预防万一,特留亲笔证词,供政府、世人参阅:  一、我为致死钱云会第一目击证人。凶手谋杀嫌疑即保安公司(施林云,吴浅浅,……林明权等人其中五人。):  日圣诞节,天下着雨,上午9点40分左右,我从家里走出,来到村口汽车修理厂,看见马路对面有一辆工程车慢慢向前移动。我看准车尾平行阿叨的屋,向前移动2米左右就停下来了。于是,我走过马路,还骂了一句:车怎么从路这一边走?我往车头望去,看见有四个同穿保安公安制服的人慌慌张张出来。离工程车尾20多米处,还有十几个保安。我好奇转眼围工程车探视,看见驾驶室下的车轮底下辗压着一个人。我走近仔细看,正是本村村长钱云会。我惊呆了,20多秒钟后,才转过神来。我就跑出马路狂喊:救命!对面我的嫂子、婶婶闻听我呼喊赶到。我手指车轮底下的钱云会。于是,我、嫂子、婶婶三人连声呼喊:救命!闻声赶来20多个村民。我壮了胆子,就去追赶前面这帮鬼秘的人。其中跑出一个穿黄色加克衫的人,我看见他身材约1.65米,估计130斤体重的人。他匆忙逃跑回头望我,正好与我打了一个照面:‘圆圆的脸蛋’。我大喊:捉贼!钱文龙,钱云根跟从我一起追赶逃跑的人;可是保安20来人予我等三人截拦住,我仨人眼睁睁地看着那一边‘保安’予保安出勤车将逃跑人送走。原来四个穿保安制服慌慌张张人混和大帮‘保安’。我何从辨认找人?只好原路跑回。我回到工程车旁,闻声赶来村民大约200多人,众人围住工程车、尸体现常我仔细察看现场:1、工程车轮没有刹车痕迹(正下雨天)。2、车的慢车机动,咚—咚机声一直没有停,直至下午3点半被武警保安抢走。3、车头没有磕碰迹象。4、钱云会被压辗在驾驶盘处的车轮底下。5、车辆行驶方向与路道反方向。6、尸体右手腕处有人强拉压捺的印迹。7、死者的口舌卷含牙关内侧(如青蛙暴死状),死的模样非常恐怖。8、尸体右脸颊(向外这一侧),有人按捺过的印迹。9、我用手摸摸死者的前额,还是热乎乎的。10、我看见车右前轮后10公分处位置,有一把雨伞是有人扔进去的(雨伞正是钱云会死前所撑的)。  二、虹桥镇交通稽查、乐清市交警大队(长)拒绝立案“交通事故”受理。  前述过程,大概又过了20来分钟,接举报过来了虹桥镇交警稽查事故责任认定测量。其中一个戴眼镜的警官对我说:我干交警工作20多年,没有见过这么离奇恐怖的事。他于现场拍了几张照片后,不做现场交通事故责任人认定等书面记录手续,只叫我留给他联系的电话。于是,我就问他:‘交通事故’处理?还是谋杀。他直摇头:这等事我处理不了!他立即打电话汇报请示乐清市交通大队长。大约20多分钟后,大队长,二执勤车随从6位交警队员到常大队长观察了现场后,他一声不哼,也向我要了一个联系电话,随勤交警队员撤离到距工程车、尸体现场,100多米群众议论纷纷的地方。总之,乐清市辖区二级交警稽查指挥中心,拒绝立案“交通事故”处理钱云会致死案件。  三、我义勇守护现尝车辆安全,并置搭灵棚。交通秩序正常,客运车辆乘载成万观众,看视工程车轮如何辗磨村长?罪刑“妨碍公务”,罚拘一年八个月。  由于乐清交警综合指挥,拒绝立案“交通事故”致死钱云会的案件。我义勇领首:1、限令不准死难家属挪动辗压于工程车轮下的尸体(直至下午3点半由武警抢走)。于是,死者左手戴(有摄像功能)手表掩压于身躯体底,我未发现。由王立权于11点后由虹桥厂里过来看望,何时取走我未看见。2、不准任何人捣坏工程车玻璃等、及予车轮轮胎放气(唯求人体伤害测量)。3、我从嫂子家里搬来全套器具搭好灵堂帐篷,履行农村风俗悼念故人程序。4、唯我留存交通主管电话,须我个人承担法律责任,维持交通秩序正常,招引了几万观众看到场面之惨烈,致乐清市保安公司人丧心病狂。次日,我被拷,逼供于乐清市公安局看守所,坐老虎凳本已痛苦难当,可另外,还有四个保安轮班坐压我小腿,再用手转扭我的脚掌,致我小腿肿大如茶桶,有医院拍的片为证。其间,我的右肋骨被一拳击断折,一个月起不了床。我清楚记得:一位(接待中央电视记者采访的细长身材)武警提审记录我口供时我说:‘我是第一目击证人,钱云会是谋杀’。旁边一位胖子‘保安’插话:‘我知道比你还早哪/记录员立马起立予胳膊猛蹬胖子‘保安’,不准胖子‘保安’续话。5、我亲眼目睹:从12点30分开始,乐清市保安公司后盾于乐清市公安武警300多人,试图从灵堂抢走尸体,不遂。直至下午3点半,共温州市警察1000多人,再驱放十几条警犬冲锋驱咬死难家属及围观村民。从寨桥村口的灵堂现场抓捕了祭祀的钱云会女儿一等四人,抢走了尸体和工程车,毁灭了谋杀案,第一现常隐匿证据,逼供王立权、我等寨桥村民招认为‘交通事故’是黑、白二道,乐清市公安局(金国平局长)的擅长伎俩。  补充说明:1、我于金华市监狱入监二区见面王立权,王对我讲:钱云会的手表里有保安拧住钱云会的镜头,连庆法的屋都摄在内。里面很暗,成钱看得比我清楚。连温州的公安都那么说,反正钱云会的案闹大了,不知我们温州得死多少人,如不支持招认“交通事故”,先得死你两个儿子,打针死还是吃子弹,你自己考虑。我没有办法呀!2、费良玉监押乐清市公安局看守所109室,于监室中同床睡的金卫斌讲自已非常冤枉的案件。与王宇(现服刑于金华市监狱)讲:老梦见钱云会被车轮压得吐出长长的口舌,恐怖死了惊醒(作假像)。当时匆忙逃跑的人回头与我照面:‘圆圆的脸蛋’;而费良玉(判刑三年,服刑于金华市监狱)爬牙。  浙江省乐清市蒲岐镇寨桥村村民:钱成宇陈述证词  本人身份证号:064714  留言于日
  ●评论:钱云会案说明我国拆迁工作已经失去了民众信任    一个为村中土地数年坚持不懈上访的村长,在出车祸后被人传言为拆迁人员所杀,人为制造车祸,事后通过网络流传后,居然没有人怀疑其真实性,众口一辞要为其讨回公道。因为土地利益而引发的拆迁事件,或明或暗的各类拆迁手法,已经让民众对拆迁工作失去了信任,而数年来的暴力拆迁,使得人们对于这一行业的联想始终是血淋淋的。  虽然国家对于拆迁工作有一定的方针,但由于房价的高企使得人们对于补偿的要价与政策价格始终有着极大的差距,如何弥补这一差距,往往就得看各拆迁公司的手段了。当然了,有很多事情是不能明着做的,于是一些见不得台面的事情也就由当地黑帮性质的人来完成了。我们时常看到这样的景象,负责拆迁的队伍成份极其混杂,很多在平时属于对立面的人,却可以坐在一起完成任务,他们所共同面对的只是民众。这样也可以称为软硬兼施,既可以和你讲法律,也可以和你耍流氓,遇到这样的人,相信一个普通的百姓当然是招架不住的,事后也只有草签合同了事。  在拆迁工作中,经常可以听到某某被打死的传言,事情真假不管,但的确是起到了恐吓的作用,如果你不签合同,小心自己的性命。百姓也许是好恐吓的,但如果真的到了死了人,而且闹大的时候,很多时候假戏也就真做了,一个小小的谣言能够传播的如此之快,相信拆迁队伍平时恐吓作用功不可没。  地方经济需要发展,有时候方法有很多,不必非得向百姓身上打主意。就算要土地,你大可以建新的住宅,并以便宜的价钱出售,或是与旧区的人更换,一样可以达到目的,只是慢了一点。现在钱虽然是赚到了,但却让民众失去了信任,一个小小的火星就足以造成极大的危险,小小的火星看似危险的来源,其实真正的来源,还是那周围早已旱透了的草地吧!
  〖九、钱明奇:极端事件下的英灵〗    【钱明奇传】  钱明奇者, 江西抚州人氏,生于己亥,毙于辛卯,此君降生逢盛世,暴亡污佳邦,其情其景实可叹也!  抚州之地,东邻福建,南接赣州,襟领江湖,控带闽粤,自隋废郡扩州以来,官家仁义化怨,百姓廉耻束私,耕读传讲,久则成俗,故有清誉。  夫明奇初生,适逢神州灾荒,四乡清寒,故亲睹国家之艰、父母之难,不胜唏嘘。后至开蒙受教,亦有成龙之念,然文葵不与,故弃书从农,伏归乡野,以布衣终老桑田。然时至中年,欣闻京福官道征地其庄, 朝廷如数下拨补偿银两, 回想幸福前景,不由喜极而泣,谁知当地污吏私念作祟,擅自降低补偿标准,私扣万金而私分。明奇知之,或据理而争,或哀哀上告,终败于贪官缓兵之计。鉴于此情, 明奇虽怒官府某吏,然仍信“江南无日月,神州有青天”,故穿州过县,上京鸣冤,前后行程累万,历时数载,然虽获有司批示,但终败于拖诀之毒!  某月明之夜, 明奇望星扪心,忽觉父母为此事而折寿,子女因罅隙而它乡,而自身皓首搜经,泣学查典,虽握真理在手,终不及王者之霸,不由气结。自思当世之态,中央虽有仁政之举,腐吏却无济世之行。故前有三鹿奶,后随地沟油,衣食住行,遗祸无穷。心念至此,不由万念俱灰.始萌死志。然回想父母已逝,子女何依?于是深夜上网,发帖预警,以希有司察而改之,然数日终无回音。次日, 明奇暗藏雷石火炮,先潜行于州府左右,后入室引爆陨身,终成遗恨!  呜呼,人非草木,何至无情?官家食民之禄,岂能闻怨而不问?朝廷严明治吏,何有上命下不从?故仁君治世,必以民心得失度之,非以钱财多寡达闻,若以靖康之行经世,则有长街尽踏公卿骨之虞,希后来治世者慎之戒之!
  ●事件回放:极端事件下的亡灵    城市的房价高企,房地产开发商积极进军中等城市征收土地再建新楼房,地方政府从中推波助澜,从而导致了这些年的暴力拆迁事件频发。极端的个案极端的个体不断出现,一个叫钱明奇的被拆迁者做出了同样极端的行为。  在他要走上绝路的五天前,即日晚,他在微博中连发数条与强拆案有关的消息。其中一条的微博的内容是:江西抚州市临川区原纪委书记习东森(现任区长)在2002年5月借修建京福高速公路之名,擅自降低补偿标准,克扣征地拆迁款约计1000余万元以奖金私分,给我造成损失200余万元, 至今十年向有关部门及领导反映未果。( 有确凿证据)恳请网友关注。在后面则写着“恳请关注、感谢转发!钱明奇特大冤案至今十年未果,最后我会用实际行动讨回公平、正义”。这条消息,是他走上绝路前的最后呐喊。  5月26号上午9点18分至9点45分,江西抚州市检察院、抚州市临川区行政中心、临川区药监局旁边的马路先后发生三起爆炸。该系列爆炸案共造成3人死亡,6人受伤。江西省公安厅确认,江西抚州“5?26”爆炸案实施人钱明奇已确定在爆炸中死亡。  据人民网报道,江西省抚州市临川区区委书记傅清、区长习东森6月4号被免职。
  ●事件警示:不怕不公,就怕没希望!    钱明奇事件是个没有赢家的悲剧,钱明奇人财两空,两个无辜者在爆炸中死亡,地方政府的公信力受损。我们不同意钱明奇以这种方式了断与临川区政府的恩怨,可是,如果他不想委曲求全,还有什么渠道能够纾解心中的愤懑?!  事实上,钱明奇也不想走上玉石俱焚的不归路,在十几年的时间里,钱明奇为房子拆迁耗尽了精力,他和另外几个拆迁户不断地跑各级政府上访、到法院打官司,都没有得到公正的结果。如果钱明奇的利益诉求在信访、司法任何一个渠道被重视,悲剧就不会发生。相反,穷途末路的钱明奇在微博上流露同出归于尽的念头时,临川的官员竟然调侃他,“你一直说要炸,几年都没炸。”  人生在世,难免会遇到不平事,假如法律能让他讨回公道,时间能让他洗去冤屈,这还不是最坏的结果。怕的是有理寸步难行,让人看不到希望。若遇上能忍怕事的主,还不至于出大乱子,可要碰上钱明奇这样较真刚烈的,鱼死网破就成为必然了。  政府的公信力、司法的公信力是社会情绪的稳定器。但是,在近些年发生的恶性事件中,公权侵犯私权是主要特征,与民争利,执法犯法,枉法裁判,本应做守法表率的行政司法力量,却频频跨过法律红线。以征地拆迁为例,某些地方政府受利益驱动,明目张胆地侵犯群众利益,全然不顾政府的公信力和形象。在地方政府垄断行政司法资源几乎一手遮天的现实语境下,群众想要维权难上加难,双方力量悬殊,使故事早早失去了悬念。维权者要么以卵击石,要么缴械投降,根本找不到一丝说理的缝隙。  网上有个段子,很见思辨的功力。“你跟他讲道理,他对你耍流氓;你对他耍流氓,他跟你讲法制。”作为这个段子的注脚,我们看几个现实版回放。日,贵阳市贵乌南路发生暴力强拆事件,贵州铜锣湾夜总会的黑保安将拆迁户捆绑封口,抛至荒野,随后房屋被捣毁。日,童贻鸿为阻止强拆,向楼下扔砖头,被抓获判刑。讲道理的房主家园被毁,学着流氓扔砖头的童贻鸿被法制的大手逮个正着。  在流氓的棍棒下抱头鼠窜,或者在法制的大门外求告无门。完全弱势的平头百姓如何才能找到说理的地方?  在当今的行政、司法体制下,管住不讲理的老百姓不是件难事,动辄跨省追捕的事件没有人不胆寒。但是,想要管住不讲理的公权力却有不少体制死结需要打开。嘴上明修公共利益栈道,背地里暗度私利陈仓,谁讲理谁不讲理地球人都知道。要避免钱明奇式的悲剧重演,先从不讲理的讲理开始。  对维权群众多些换位思考的理解和设身处地的关怀,或许能少些势同水火的无情打击。为群众心中不平之气留个出口就是为希望留个活口,没眼的笛子吹不响,希望我们的社会管理者明白这个浅显的道理。
  ●网友评论:钱明奇和董存瑞都是华夏好男儿!    新中国未成立之前,无数革命烈士为了追求理想,不惜抛头颅洒热血,献上了宝贵的生命。董存瑞烈士,舍身炸碉堡,其功名垂千古。  说实话,钱明奇是不想当“董存瑞”的,他想做一个合法的公民,他想走正常的渠道,争取自己的正当利益。但是,现实中有人不想他当良民,侵犯了他应有的权利,谋取了他应得的利益。  按理说,钱明奇也是做不了“董存瑞”的,他是一个懂规矩的好市民,面对不公,他据理力争,在上访和法律路途上走了十年之久。而他之所以最终选择这条悲壮之路,是因为他看清了现状,与其沉默着任人宰割,不如痛痛快快的爆它一回,虽不能爆它个名垂千古,至少出了民众的一口怨气。面对钱明奇的悲壮之举,众人齐声叫好!一时间,让抚州官府乱了手脚,若在以前没有网络的时代,钱明奇可能被官媒塑造成一个死有余辜的恐怖分子。  董存瑞舍身炸碉堡,当他拉响导火线的时候,他看到了新中国成立的曙光,而当钱明奇舍身制造爆炸案的时候,他同样看到了未来民众公平的争取自己合法权利的光明。从某程度来说,他们的理想是相同的,董存瑞舍身炸碉堡,在革命的特殊时期,他是在救国。而钱明奇舍身炸ZF,在这个特殊时代,他是在救民。不管是救国还是救民,他们都是华夏大地的好男儿!
  这个可以顶!~
  这个真的可以顶!~
  〖十、2012拆迁乱象:没有最无耻,只有更无耻!〗    【拆迁歌】  你征地来我征地,大家共同卖地皮。管它国法与条例,只要金钱“鸡的屁”。东拆房来西拆楼,天南海北均拆迁。管他百姓苦与愁,有了“政绩”好升迁。县乡干部令一下,街道城管似虎狼。我是流氓我怕谁,拆你房子没商量。坑蒙拐骗拿手戏,威胁恐吓是强项。剪你电线断你水,倾倒垃圾破围墙。踹门放炮堵锁眼,拉屎撒尿把火放。砸坏门窗无人管,只说房前人拾荒。只要地皮能到手,各种手段都用上。工商税务和环保,共同查你没理讲。组织教育人事局,翻你老底无处藏。你不交房就搞你,要想生存先交房。躲了和尚还有庙,不交房屋先下岗。下岗也要你交房,不想活命与我抗。公检法媒我掌握,保安武警一起上。你若反抗下大狱,你若自焚上天堂。何去何从全由你,生死祸福细思量。百姓小民是草芥,奈何此等活阎王。有证地皮也姓公,卖它几回并无妨。房子毁了哭无泪,活该贡献你私房。但见征地拆迁忙,不知何处安我床?“公私”本为孪生子,相煎太急断人肠!
  【2012案例一】拆红了眼,欺师灭祖!    图为日,保安在梁思成、林徽因故居残破的门楼旁聊天。  2009年7月,梁林故居被拆迁引发社会对于北京名人故居保护的争论。同年7月10日,北京市规划委员会叫停了对梁林故居建筑物的继续拆除。同月28日,北京市文物局发布通报称,该局已会同市规划委员会专题研究了北总布胡同24号院(梁林故居所在地)的保护问题,并责成建设单位调整建设方案,在建设规划上确保院落得到保留。  1931年至1937年间,建筑大师梁思成、林徽因夫妇租住在北总布胡同3号四合院(现为24号院)。那是二人对中国建筑史及文物保护做出重要贡献的时期。他们与中国营造学社的同仁一道调查了包括世界现存最早的石拱桥——河北赵县的隋代赵州桥、世界现存最高的木构建筑——山西应县的辽代佛宫寺木塔、中国现存最伟大的唐代建筑——山西五台山的佛光寺等众多古建筑。同时,这座故居也成为20世纪30年代北平文化界人士重要聚会场所,哲学家金岳霖、作家沈从文和萧乾等都是这里的常客。诸多学者认为,冰心在小说《我们太太的客厅》中描述的就是林徽因的客厅。只是,梁林故居终究难逃被拆除的命运!
  【2012案例二】拆黑了心,老百姓有家难回!    黑龙江省哈尔滨市道外区武源街1号309栋是1996年新建的商品房,该楼无论是格局还是户型都已经满足了309栋居民的居住条件。但在2011年,哈尔滨市道外区征收办毫无依据的把309栋这样才建成15年的商品房列为棚户区要求动迁。在日就有关武源街改造的问题下发的拆迁意见调查表中,超过90%的309栋住户不同意拆迁。但是在没有任何部门或工作人员对309栋的拆迁问题给居民进行答复和解释的情况下,道外区征收办于开始把309栋的供暖网络蛮横的拆掉,还把部分居民的门窗扒掉,以此来胁迫居民同意拆迁。  从2012年3月份开春到现在,老百姓省吃俭用才买了不到15年的房子,却已经被破坏成无水、无电、无供暖、无煤气,百姓无法居住的垃圾场。在此期间有部分居民为了缓解租房费用上的压力,克服生活上的困难,搬回家住,但也有20多户居民感觉实在无力抗争,无奈签订了协议,“被”同意拆迁。  时至今日,黑龙江省哈尔滨市道外区武源街1号309栋,仍然有60多户居民为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坚持不同意拆迁。现在,该楼百姓有家难回。进入十月,哈尔滨的冬季马上来临,已经搬回来住的居民过冬又成了问题,他们可以克服无水无电无煤气的困难,但克服不了无暖气的困难。尤其是一些年龄大、体弱多病的人群,更是难以克服这样的困难。哈尔滨的冬天,没有暖气的生活是难以想象的。  从去年到现在,该楼居民曾多次找到相关部门要求解决这个问题,但没有一个部门给予答复。
  【2012案例三】拆成了黑社会,蒙面人夜闯拆迁户砍伤一家7口    3月22日凌晨,在河北省三河市燕郊镇诸葛店村,20余名手持砍刀、板斧、铁棍的蒙面男子,闯进村民刘国峰家,将刘国峰及其6名亲属砍伤。  据了解,该村正在进行拆迁,伤者及村民怀疑,砍人者是受拆迁办指使。目前,当地警方已抓获12名可能与此案有关人员。燕郊镇政府表示,已先行垫付15万元医疗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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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2案例四】拆昏了头,兰州公厕半夜被“误拆”    兰州市城关区平凉路的兰州市邮电家属院附近的一座水冲式免费公共厕所,于4月22日凌晨4时许被人开着挖掘机拆除了。事后,附近工地的施工方相关负责人向环卫执法部门表示,公厕属“误拆”。  该公厕管理员蔺月红讲,“刚开始是房子在震动,我还以为地震了,后来响声变大时我去看才发现,竟然有人半夜在拆公厕。”紧接着,她就开始呼叫并求救,结果却被几个人架起来推至门外。“当时我只穿了秋衣秋裤,还没反应过来就已经被揪到院子里了;如果当时我没喊叫,估计就被埋在里面了。”
  【2012案例五】拆丢了良知,63岁老人镇政府跳楼身亡    练寺镇政府办公楼的条幅下,就是老汉跳下的地方。  8月22日,河南扶沟县练寺镇大蒲村63岁老汉因不满当地政府的强征强拆,在镇政府跳楼身亡,而学校被拆后,小学生只好在危房里上课;而8月27日凌晨,扶沟县吕潭乡将该乡尚村岗村即将收获的40多亩地庄稼推毁,众农民在跪在乡长办公室讨要说法,乡镇竟然不知“以租代征”属于违法征地行为。  ■不满强征强拆 63岁老汉镇政府跳楼身亡  8月28日晚上,大蒲村村民称他们村一村民因为不满青苗补偿太少,在镇政府跳楼死了,现在镇政府正在和死者家人协商赔偿,不让受害人家属乱告状。  大蒲村位于扶沟县南约5公里,交通发达,村民以种大棚蔬菜为生。该村部分房屋已经被拆迁,包括2004年建成的小学也被拆除,数百亩耕地已经被推毁,即将收获的花生、玉米、棉花等庄稼铲除后,散落在泥土里。  8月上旬,扶沟县练寺镇开始在大蒲村搞新型农村社区建设,但是对被拆迁房屋不进行补偿,对占用的耕地也是每亩地只补偿800元钱的青苗费。遭到很多人反对。  而63岁的村民朱中洲在紧邻村庄的耕地里建有塑料大棚,种的是蔬菜。原本认为花费几万元建的大棚,在这次征地和拆迁中政府会对他补偿高一点,没有得到镇政府同意。  据朱中洲的家人讲,8月22日,朱中洲再次到镇政府找领导反映,然而第二天家人才接到通知说,朱中洲在镇政府跳楼了,正在医院抢救,待家人赶到医院后,朱中洲已经不行了。
  这个世道,只会越来越糟,网上说已经没有人在乎了。唉~~~
  ■小学被拆 学生在危房中上课    “新”教室的条件十分简陋  大浦村2004年建成的小学也被拆除,只留下两个篮球架以及当年建校时为捐款的村民们立的丰碑。  事情发生后,一些高年级的学生被安排到另外两个村读书,一年级的几十个学生在村里一座危房里学习,这座危房的墙角以及大梁附近都有明显的裂缝,墙壁破烂不堪,8月28日才装了玻璃。教课的老师很无奈的说,她也知道这是危房,但也没有办法。  练寺镇杨副镇长说,他们已经和扶沟县教育局汇报过了,要解决学生的校舍问题,当被记者告知教育局并没有接到他们的汇报时,杨副镇长不确定的说应该汇报了。
  ■吕潭乡尚村岗村 40多亩将收庄稼凌晨被毁    8月27日半夜,吕潭乡尚村岗村村民被一阵阵轰鸣声吵醒,村民起床发现路边停靠了很多轿车和面包车,一些铲车和推土车正在推毁地里的庄稼。  由于乡政府人多势众,村民赶到现场时也无法阻止其行为,在争执过程中,多名村民被打伤,而派出所两辆警车停在路边不管不问。  据村民王保文介绍,为防止被老百姓发现,很多参与毁坏庄稼的人员都是从离耕地一墙之隔的乡政府大院进入耕地的,为方便通行还将乡政府大院扒了一个大口子。  “我们还有很多户都没同意土地被征,也没签字也没领钱的,乡政府说拆就拆了,还有没有王法呀”、“不管怎么说,庄稼让我们先收了呀”、“这哪是为老板姓办事呀,这是在要我们的命呀”,在现场,捧着被毁的花生、棉花、玉米、西瓜等农作物,很多村民不停的在哭诉,满脸无奈。
  ■村民跪求说法 乡长不知“以租代征”是违法    27日事发当天下午6点多,很多村民赶到吕潭乡乡长梁喜振办公室,三四个村民当场跪了下来,哭着求乡长给他们一个合理说法。  村民称,为了强迫村民签字同意将耕地租给政府,政府采取了各种手段,如果家里有老师不签字的就停课等,对于这样的说法梁喜振矢口否认,但他说目前当老师的家庭都签了字。  据梁振喜称,他们属于手续齐全的新农村建设项目,村民目前的耕地已经变为集体建设用地了,政府得想法“争”过来,通过征求县委、县政府意见,以及借鉴周边经验,决定采取以租5年的的形式进行新农村建设。  “耕地严禁买卖,就坚定信心以租代征”,梁乡长认为买卖耕地属于违法,但他并不知道“以租代征”也是国家明令禁止的违法行为。
  河蟹前刘明
  【2012案例六】灭绝了人性,长沙惊现疑似“钱云会”事件    日13:00,湖南省长沙市岳麓区莲花镇华宝村,长沙路桥公司长湘29标段高速工路,发生一起因征地拆迁补偿纠纷故意压死人的事件。经了解,性质比“钱云会”事件更为恶劣。  据反映,死者何志华,其房屋本不属于征地拆迁范围,但因长湘29标段高速工路的施工,临近高速公路的房屋(路面高出房屋约10米)受到影响, 并有不同程度的破坏。为此,何志华主动向政府、项目部申请要求征收拆迁或解决高速工路施工带来的不便,遭到拒绝后多次上访。
    ■事件经过  9月16日下午1点,何志华在施工现场与该镇主管建设的凌云副镇长理论,被凌云猛抽一耳光,死者回家取棍棒欲还击, 被其妻子劝阻。气愤难平的死者再次来到工地,对凌云说:“你有本事就压死我”。然后躺在已经发动、但未行驶的压路机前。凌云说:“你以为不敢压吗?修一条路正好要死几个人的”。于是,压路机遂从何志华身上辗转而过,脑浆四溅,尸块撒满现场,惨不忍睹。村民都说,太残忍了!  事情发生后,由政府组织协调,因家属要求追究凶手责任而协调未成。9月17日凌晨4点,岳麓区政法委书记文志龙率领一支600多人的队伍到现场抢夺尸体,遭到何家的强烈反抗。死者13岁的女儿受到刺激跳河自尽,被长沙强制拆迁维权人员救下。有维权人员问莲花派出所长:“你们为什 么要抢尸块?”所长回答:“是经过镇党委研究决定的。”(录音,录象,证据已经固定)。  目前,死者何志华的尸块去向不明。死者家属备办丧事的酒,菜,肉,也被洗劫一空。在冲突过程中,村民被打伤20余人,村民现场取证的手机都被没收,说公道话者也被戴上手铐。
  【2012案例七】盘锦血案——中国式“血拆”集大成者    9月21日,辽宁省盘锦市兴隆台区村民王树杰为征地补偿与当地“执法人员”发生争执,后又与当场的民警发生冲突。当地调查组通报称,民警在生命受到威胁之后开枪,王树杰当场死亡。  22日,盘锦市成立调查组并发布消息称,民警开枪是因为王树杰暴力妨碍公安民警执行公务。经鉴定,开枪民警枪支使用符合相关法律规定。  ■补偿未谈拢 双方冲突  21日,当地某农场队长带着近百人,开着挖掘机,来到王家的庄稼地,欲强行铲平地上的水稻。因为双方还未谈拢补偿价格,王家上前阻挠。双方发生激烈冲突。渤海派出所民警到达现场,冲突并未停止。  当地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村民介绍,王家与警察发生冲突后发出枪声,随后王树杰被证实死亡,其亲人受伤。死者王树杰今年36岁,1米8的个子,有两子。事发之后,死者的妻子不知所终。而其受伤的亲人被送到医院进行抢救。  ■官方回应:民警受威胁后开枪  事发后,由盘锦市委政法委和市检察院组成的调查组开展调查。调查组通过东北新闻网对此事做出回应,文章称,9月21日,盘锦市兴隆台区兴隆农场二十里村发生一起暴力妨碍公安民警执行公务事件。  经查,9月21日早8时许,市政公司5名工作人员驾驶两台挖掘机在盘锦市兴隆台区二十里村,通往保障性住房、回迁楼建设工地的街路上进行施工。王树杰及家人对距道路红线外304米处的一处住宅提出高价补偿的要求,因未得到满足,王树杰一家4人阻挠施工。  民警到达现场后,王树杰家人不听劝阻,之后又追砍施工人员和民警张研,向张研身上泼洒汽油,用斧头、镰刀等袭击民警。其父王再元手持镰刀砍向张研,致张研左手掌、左腕部多处受重伤。张研鸣枪示警,王再元非但没有后退,反而伸手夺枪,撕扯过程中致枪击发,伤王再元左腿。此时,王树杰将自己衣服点着火后扑向张研。由于身上被浇汽油,生命受到威胁,张研开枪制止,王树杰中弹倒地,当场身亡。
  ●网民质疑:盘锦警察枪杀村民案十点疑问——以官方报道为背景    就在日本警察公然登上钓鱼岛的那天,辽宁盘锦的警察张研开枪杀死了阻止施工人员毁坏自家水稻的农民王树杰。对此,当地政府封锁消息,阻隔死者家属和当地村民与外界进行自由地沟通。而有关记者费尽周折打探到极为有限的消息又与当地政府向媒体介绍的说法有很大差异。现在,笔者仅就当地政府通过有关媒体公开的案情,提出以下十点疑问。  ▲一、事前到底有没有达成补偿协议?  兴隆台区副区长韩彤接受记者采访时称“王家在事发前已签订了稻田补偿协议。”但9月23日,记者从村民处了解到“冲突发生前,王家并没有签订稻田补偿协议”。  而从兴隆台区政府向新京报的记者出示的王家与政府签订的协议上,显示签订的时间是今年9月3日,甲方是兴隆台国营兴隆农场,乙方是是王再元、王树龙、王树杰三人,但在协议上签字和按手印却全是王树龙一人所为。当记者要求采访王树龙或王再元,核实这份协议真伪时,该区负责人表示,因为这两个人涉嫌犯罪,不便安排采访。这就不能不让人怀疑这份协议是事后由“政府”强迫处在被“控制”状态下的王树龙签订的,不然为何没有死者王树杰的签字和手印?并且,既然是9月3日签订的协议,为何又在该协议尾部又加上“经9月3日双方口头协商意见,同意此协议”这句话?  ▲二、王家要求的补偿款到底是多少,补偿到位没有?  兴隆台区副区长韩彤向记者介绍“王家认为土地征用标准应该按照每亩7.2万元价格,但7.2万元价格是集体土地的价格,而他们的土地……标准是每亩1.8万。”  兴隆台区相关工作人员介绍“该次征地78亩,王家占其中的2.16亩”。据此,就是按照王家的要求按每亩7.2万价格计算,王家应得补偿款也只有15.552万元。  但兴隆台区政府向新京报记者出示的补偿协议上却表示“补偿金额是每亩每年1000元,王家有土地15亩,18年补偿金额是27万元。”王家被征用的土地从2.16亩变为15亩,补偿款从王家要求的15.552万元变为27万元,又是怎么回事?这些补偿款补偿到位没有?  ▲三、铲除水稻的补偿款是多少?是否补偿到位?  兴隆台副区长韩彤称“水稻补偿款已经给了。”但给了多少,是谁收的,有没有收款条据?为了证明当地政府的清白,为何不将王家的收款条据及有关方面的付款凭证公示于众?
    ▲四、张研是否涉嫌故意杀人?  王树杰是被开枪打死的,有消息称尸体是被警方“抢”走的。若从良好的愿望去考虑,警察“抢”尸体一定是为了“保护现场”,检验尸体则是必不可少的程序。枪杀王树杰的是当地警察,检验尸体理应由第三方检验。韩副区长也称“省市的法医都专门对其进行尸检”。请问: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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