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如何金融支持海洋经济济

金融如何支持海洋经济发展_第一财经
金融如何支持海洋经济发展
《陆家嘴》丁敏哲 13:46
当今世界许多国家和地区的发展,因海而兴,因海而强。海洋已经成为现代经济社会发展的战略资源,是世界经济新一轮发展的主战场。近几年来,党中央、国务院和各级地方政府也越来越重视海洋经济发展,并已经把它作为一项国家战略进行谋划和实施。特别是2011年以来,我国“十二五”规划中提及的山东、浙江、广东三个“海洋经济发展试点”的发展规划相继获批,我国海洋经济由此进入发展的“快车道”。同时,这也给传统的金融服务提出了新的要求和挑战。
从当前的实践来看,金融支持海洋经济发展主要存在以下六个方面的不足:一是我国还没有海洋基本法,而且涉海类物权如海域使用权、捕捞权等方面的管理规定比较分散,法律法规保障缺乏。二是多数金融机构都是以兼营的方式经营涉海金融业务,服务于海洋经济的专业金融机构不足。三是契合海洋经济特点的金融产品不够丰富,难以满足海洋产业体系的多维金融需求。四是直接融资的渠道不够通畅,尚未形成多层次、市场化支持海洋经济的资本市场融资体系。五是政策性保险、再保险和巨灾风险分散机制还不健全,保险业的保障性功能未能充分发挥。六是港口等基础设施项目对民资还存在着市场准入限制和制度性障碍。
浙江是海洋资源大省,拥有海域面积26万平方公里,相当于陆域面积的2.6倍;拥有面积500平方米以上的海岛2878个,占全国的40%;拥有深水岸线506公里,占全国的三分之一。浙江省历来十分重视发展海洋经济,早在1993年就提出要“开发蓝色国土”,1998年提出“建设海洋经济大省”,2003年提出“建设海洋经济强省”,2007年明确提出了“大力发展海洋经济,加快建设港航强省”的战略部署。特别是2011年,国务院先后批复了《浙江海洋经济发展示范区规划》、设立了浙江舟山群岛新区,这不仅使浙江省海洋经济发展上升为国家战略,而且浙江舟山群岛新区成为继上海浦东、天津滨海、重庆两江新区之后的第四个国家级新区,也是我国唯一以海洋经济为主题的群岛型新区。
经过多年的建设,浙江省海洋经济发展已经取得了初步成效。2012年浙江省实现海洋生产总值近5000亿元,占全省GDP的14%以上,占全国海洋生产总值的十分之一左右。与此同时,浙江省在支持海洋经济发展的金融服务和金融创新上也进行了积极的探索和尝试。
一是加强金融要素保障。根据《浙江省“十二五”海洋经济发展重大建设项目规划》,五年内示范区规划建设重大项目约490项,总投资估算1.26万亿元,其中“十二五”期间计划投资8020亿元。针对这一巨量的融资需求,我们与省发改委、国开行联合编制了年浙江海洋经济发展系统性融资规划,通过构建投资主体多元、融资方式多样、融资风险可控的融资体系,为示范区建设和发展提供强有力的融资保障。同时,浙江省政府与28家国有及股份制商业银行总行和证券、保险、资产管理等金融机构总部就支持浙江海洋经济发展示范区建设签署了战略合作协议,积极引导各金融机构加大对海洋经济的资金投放。2012年我们已经超额完成海洋经济投资1800亿元的计划目标。
二是建设大宗商品储运中转加工交易中心。国务院在舟山群岛新区发展规划的批复中提出了“到2015年,大宗商品交易平台、海陆联动集疏运网络、金融和信息支撑系统‘三位一体’的港航物流服务体系建设取得重大突破”的发展目标。为此,我们于2011年7月在舟山市成立了浙江舟山大宗商品交易所,并相继推出了传统现货市场的挂牌交易、商品即期交易、现货竞买交易等三种交易模式,先后上市了螺纹钢、电解镍、白银、山茶油、杉木、鱿鱼等11个交易品种。截至2013年11月底,三种交易模式总共交易额已达5900亿元。同时,成立于1998年的浙江船舶交易市场年交易额超过50亿元,已成为国内二手船年交易额最大的专业船舶交易市场,在国内同行业中确立了领先地位。
三是推动设立专业化金融机构。一方面,我们积极向上争取,申请设立海洋发展银行、航运保险公司等专业性法人机构。另一方面,也通过改造、新增或升级现有的机构和网点等方式,进一步完善金融机构体系。浙江舟山定海海洋农商行已经改制设立。同时,加快发展金融租赁业务,在舟山设立了浙江海洋租赁公司,下一步还要研究设立舟山船舶金融租赁公司等。
四是探索发展离岸金融业务与利用外资。从国内外的经验来看,发展离岸金融业务是拓展保税港区功能、向自由贸易港区过渡的重要路径,是发展海洋经济的重要抓手。在这方面,我们也进行了一些探索和尝试,离岸金融业务已经处于起步阶段。同时,我们积极借鉴北京、上海、深圳等地的经验,争取在舟山群岛新区开展外商投资股权投资企业试点,争取QFLP和RQFLP额度,以期利用境外低成本资金建立主要面向城市基础设施、旅游配套设施、海洋经济产业等领域的中外合资投资平台。
五是推进涉海资产抵押创新。为加快挖掘海域使用权等潜在可抵押资产,我们积极创新海域使用权抵押融资,并设立了舟山市海岛海域使用权储备(交易)中心,为全市海域、无居民海岛提供公开出让、交易转让的综合平台。下一步,省里还准备建立统一的岸线收储中心,加快岸线的收储、交易流转,促进岸线资源的优化配置,以此推动贷款抵质押方式创新。
总体上看,我国的海洋经济发展起步较晚,海洋产业又具有投资大、周期长、风险高等特点,海洋经济在广阔的发展前景面前,也面临着金融方面的瓶颈制约。因此,我们要借助十八届三中全会的东风,积极对接上海自贸区的建设,进一步加大改革创新力度,提升金融支持海洋经济发展水平。今后的着力点主要有以下四方面:
一是制定系统化的金融支持政策框架。要大力推动国家层面的海洋立法和地方性海洋法规的制定。加大对海洋领域的财政投入和税费优惠扶持力度,健全风险补偿和共担机制,充分调动市场主体特别是民营资本参与海洋经济发展的积极性。
二是构筑多层次的金融资源配置体系。针对海洋经济发展的独特金融需求,要坚持主体多元化、形式多样化、运作市场化的导向,通过强化信贷资金的倾斜配置、扩大直接融资渠道规模、吸引民间资本深度参与等途径,进一步拓展全方位、宽领域、多形式的融资渠道。
三是建立多维度的金融创新体系。大力推动船舶融资、港航物流金融、海域使用权抵押贷款等融资类产品创新。积极开发海洋渔业保险、海洋生态损害保险、物流保险等涉海保险产品创新,建立有效的巨灾风险补偿机制,增强风险的防范和分担能力。同时,要探索设立服务海洋经济的专业金融机构,形成与海洋经济发展需求相适应的金融机构组织体系。
四是完善多元化的金融配套支持体系。要加快培育专业性涉海中介服务机构,建立健全由政府引导、多方参与的金融合作和长效沟通协调机制,加强政策协调,促进银企对接。同时,要积极改善外汇管理工作,支持涉海企业对外投融资,促进海洋经济投资贸易便利化。
编辑:群硕系统
还没有账号国家海洋局印发关于改进和加强海洋经济发展金融服务的指导意见(全文)
中商情报网讯:近日,中国人民银行、国家海洋局等八部委印发《关于改进和加强海洋经济发展服务的指导意见》,指导意见要求构建政策性金融促进海洋经济发展的金融服务体系,积极探索海洋领域投融资体制机制和模式创新,加大金融支持力度,提升金融服务水平,培育一批战略性客户,支持一批重点项目,建设一批示范园区,开展一批创新试点,推动海洋经济发展向质量效益型转变,助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期间,力争向海洋经济领域提供约1000亿元人民币的意向性融资支持。 农业政策性金融以服务国家战略为导向,落实《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及《全国海洋经济发展“十三五”规划》,围绕“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建设、海洋产业转型升级、海洋经济示范区建设,聚焦重点领域和龙头客户,支持现代海洋渔业、海洋战略性新兴产业、海洋服务业及体系、海洋经济绿色发展和涉海基础设施建设。 国家海洋局中国农业发展银行关于农业政策性金融促进海洋经济发展的实施意见 国海规字〔2018〕45号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关于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的新思想、新判断、新方略,加快建设海洋强国,落实中国人民银行、国家海洋局等八部委印发的《关于改进和加强海洋经济发展金融服务的指导意见》的要求,发挥在助推海洋经济发展中的重要作用,国家海洋局、中国农业发展银行(以下简称“农发行”)就推进农业政策性金融促进海洋经济发展工作提出如下意见,请遵照执行。 一、充分认识农业政策性金融促进海洋经济发展的重要意义 海洋经济作为国民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和新的增长点,是加用。“十三五”时期是我国海洋经济结构深度调整、发展方式加快转变的关键时期,充分发挥农业政策性金融在海洋金融领域示快建设海洋强国的物质基础,在拓展发展空间、建设生态文明、加快新旧动能转换、保持经济持续稳定增长中发挥着重要的作范引领作用,对发展海洋产业、开发与保护海洋资源具有重要意义。各级海洋行政主管部门、农发行沿海各分行要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将农业政策性金融作为促进海洋经济发展的重要支撑,将海洋经济作为农业政策性金融拓宽服务领域、履行社会责任的重要依托,切实加强战略合作,共同促进海洋经济可持续发展,助力海洋强国建设。 二、指导思想与工作目标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九大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快建设海洋强国”、“发展海洋经济”的系列讲话精神为指引,围绕“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四个全面”战略布局,按照“政策导向、优势互补、分业施策、务实创新”的原则,坚持“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充分发挥国家海洋局组织协调优势和农发行融资融智优势,围绕重点领域和重大工程,着力提供突破海洋经济发展瓶颈的一揽子农业政策性金融解决方案,打造海洋经济发展新空间和新动能。 (二)工作目标 构建农业政策性金融促进海洋经济发展的金融服务体系,积极探索海洋领域投融资体制机制和模式创新,加大金融支持力度,提升金融服务水平,培育一批战略性客户,支持一批重点项目,建设一批示范园区,开展一批创新试点,推动海洋经济发展向质量效益型转变,助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十三五”期间,力争向海洋经济领域提供约1000亿元人民币的意向性融资支持。 三、重点支持领域 农业政策性金融以服务国家战略为导向,落实《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及《全国海洋经济发展“十三五”规划》,围绕“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建设、海洋产业转型升级、海洋经济示范区建设,聚焦重点领域和龙头客户,支持现代海洋渔业、海洋战略性新兴产业、海洋服务业及公共服务体系、海洋经济绿色发展和涉海基础设施建设。 (一)海洋渔业现代化发展 支持深水抗风浪网箱养殖、海洋离岸养殖和集约化养殖等生态养殖模式,人工鱼礁和海洋牧场建设,远洋渔业资源探捕开发与利用,海洋渔船标准化更新改造,境外远洋渔业大型生产加工基地和服务保障平台建设,海洋渔业育种提升工程,渔港等渔业综合服务基地建设,海洋精深加工及、等与配送设施建设,多元化休闲渔业建设,海洋渔业小镇与渔港经济区融合发展等。 (二)海洋战略性新兴产业培育壮大 支持资源开发利用,海洋功能性研发,现代海洋药物、用酶等海洋特色酶制剂、绿色农用制品(含高效生物肥料)等的研制与生产,海洋可再生能源工程化应用和海岛可再生能源开发,海用在沿海缺水城市、海岛、产业园区的规模化应用,涉农制造业的自主研发和总装建造及规模化、集约化发展,型海洋工程材料研制和生产等。 (三)海洋服务业及公共服务体系拓展提升 支持海洋发展、海产品流通体系建设,海洋生态发展、海洋休闲旅游小镇建设,海洋旅游信息等海洋信息服务建设,海洋遗产保护和海洋文化品牌建设,海洋高新研发、试验和成果转化,海洋渔船安全等海洋安全生产服务、海上搜救、海洋观测监测等海洋公共服务体系建设。 (四)海洋经济绿色发展 支持海洋渔业资源增殖、养护和修复,海洋环境整治、岸线整治修复、“蓝色海湾”、“生态岛礁”、“南红北柳”等海洋生态修复工程,海岛、海岸线保护性开发,海洋领域节能减排与低碳发展等。 (五)涉海基础设施建设 支持沿海村镇(含海岛)道路、供电、供水、通信、排水、垃圾污等公共基础设施建设,防灾减灾基础设施建设,海水综合利用管网建设,海洋产业园区基础设施建设等。 四、积极创新金融服务方式 (一)完善利率定价机制,优化贷款期限设定 农发行在风险可控、商业可持续原则的基础上,根据不同涉海企业的实际情况,建立符合监管要求的差别化定价机制。针对涉海项目周期和风险特征,根据项目的资金需求和现金流分布状况,科学合理确定贷款期限。对于列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全国和地方海洋经济发展“十三五”规划的海洋领域重大工程、重大项目、重点支持领域,在财务可持续及有效防范风险的前提下给予利率优惠,并视情况适当延长贷款期限。 (二)积极开展海洋贷款模式创新,提升风险防控能力 根据海洋类贷款特点,发展以海域使用权、无居民海岛使用权、海产品仓单等为抵质押的海洋特色贷款产品,建设完善海洋产权流转、评估、交易体系。充分利用财政贴息奖补政策,探索政策性金融资金与财政资金合力支持海洋经济发展新路径。积极运用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等模式,为海洋经济发展提供综合性金融服务。鼓励地方政府建立海洋产业引导,开展投贷联动支持涉海企业。建设海洋经济示范区,对处于产业集群中的涉海企业,积极试点统贷统还等融资服务模式。联合其他银行、公司等金融机构以银团贷款、转贷款等方式,努力拓宽涉海企业和涉海项目融资渠道。推动农发行与渔业互助保险协会等机构开展合作,为渔民贷款提供便利。鼓励沿海地方政府积极开展贷款风险补偿工作,推动建立海洋产业贷款风险补偿专项资金,发展海洋领域政府性融资担保,建立政府、农业政策性金融、融资担保公司合作机制。 (三)加强海洋投融资公共服务,建设综合服务平台 加强政府、企业、金融机构信息共享,国家海洋局联合农发行以及其他有关单位共同搭建海洋产业投融资公共服务平台,提供政策发布、行业交流、咨询对接、成果转化的综合服务,建立项目数据库,农发行积极采选入库并获得海洋行政主管部门推荐的优质项目。鼓励地方海洋行政主管部门和农发行共同组织涉海项目与政策、金融产品与服务双向推介会,加强宣传和引导,提升农业政策性金融服务功能与效率。 五、项目组织与实施 (一)加强项目储备 国家海洋局统筹考虑现代海洋渔业、海洋战略性新兴产业、海洋服务业及公共服务体系、海洋经济绿色发展和涉海基础设施建设的目标,根据重点支持领域,组织地方海洋厅(局)做好项目储备。各地海洋厅(局)指导各市县(区)编制年度海洋经济项目计划(含公益性、基础性、竞争性等各类涉海项目),明确项目建设目标、重点任务、实施步骤,并于每年3月20日前将项目计划报国家海洋局。各地农发行要主动与当地海洋厅(局)沟通,参与本地海洋经济发展规划制定,根据发展方向和合作领域,做好项目对接。 (二)开展项目筛选 地方海洋行政主管部门与当地农发行要加强合作,依托海洋产业投融资公共服务平台,对农发行有意向的储备项目积极从海洋产业发展、海洋资源管理、海洋生态文明建设、海洋防灾减灾等方面提供前期引导。省级海洋行政主管部门统筹考虑项目可行性、融资需求、前期工作进展等因素,与省级农发行共同研究筛选,提出农业政策性贷款项目,并于季度结束后10日内推荐到国家海洋局。国家海洋局与农发行联合组织相关部委、科研院所的有关专家,对各地上报项目进行评审,遴选成熟、优质项目,建立“农业政策性金融支持海洋经济重点项目库”。 (三)项目贷款落地 对于纳入“农业政策性金融支持海洋经济重点项目库”的项目,农发行总行将项目推荐给有关分行。沿海各分行要指定专门处室和人员,主动与项目实施方对接,做好融资融智等各项金融服务,按照内部程序加快项目评审,在有效防控风险的前提下,切实加大信贷支持力度,并在季度结束后10日内向海洋部门和项目方反馈贷款推进情况。农发行总行会同国家海洋局联合相关分行及各地海洋行政主管部门通过调研、政策指导等方式,共同推进项目贷款落地。 六、强作保障机制 (一)组织协调机制 国家海洋局和农发行要将农业政策性金融支持海洋经济发展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双方成立战略合作领导小组及办公室;省级及计划单列市海洋行政主管部门和农发行沿海各分行应尽快完善战略合作机制,建立组织协调机制,工作责任到人。 (二)沟通交流机制 双方具体实施部门建立重大融资项目联合评估机制和定期联络会商机制,加强沟通协调、信息交流、数据共享和业务培训。国家海洋局通过简报、工作动态等方式交流海洋领域农业政策性金融服务进展情况,促进地方特色做法和经验的交流。农发行定期向沿海各分行下达工作阶段性计划与目标,保证沿海各分行在项目推动中及时获得海洋领域的支持政策,推动项目贷款尽快落地。 (三)财政与融资配套机制 双方积极争取国家和地方财政支持,推动完善涉海财政贴息、奖励、风险补偿等政策,创造良好的融资环境。制定并定期完善《海洋产业发展投融资目录》,引导信贷支持方向。 (四)工作监督和考核机制 国家海洋局、农发行建立局行及地方层面的工作监督与考核机制,着重对列入“农业政策性金融支持海洋经济重点项目库”的项目落实情况进行监督考核,实行名单制管理,明晰责任,强化执行,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取得实效。 各海洋厅(局)、各分行在执行过程中要按照本意见要求尽快建立健全工作机制,明确责任人与联系人,加强沟通协调。相关工作机制建立情况请于2月28日前报送至国家海洋局和农发行。 联系人:国家海洋局战略规划与经济司邓康桥 联系电话:010-传真:010- 联系人:中国农业发展银行创新部何爽 联系电话:010-传真:010- 国家海洋局中国农业发展银行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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央广网大连5月6日消息(记者田彤
贾铁生)经过深入调查研究和广泛征求意见,大连市首个金融支持海洋经济发展的指导意见终于破茧而出。5月3日,人民银行大连市中心支行正式对外发布了《关于金融支持海洋经济发展的指导意见》(简称《意见》),为金融支持海洋经济发展提供政策支撑。《意见》的出台,为金融业更好支持大连市海洋经济发展指明了方向,有利于引导金融资源加速向海洋经济领域聚集,更好服务大连市实体经济发展。
发展海洋经济是党的十八大提出的战略部署,大连作为辽东半岛海洋经济区的中心城市,在全国海洋经济发展规划中居于重要地位。2015年大连市海洋经济生产总值占GDP的比重达14.6%。加快发展海洋经济,对于强化大连市在辽宁沿海经济带建设中的核心作用,促进大连市航运中心和物流中心建设,实现产业结构调整升级,加快实现东北振兴和金普新区开发建设,有着积极和现实的意义。但从实践上看,当前金融业对大连市海洋经济发展的支持略显不足:融资渠道相对单一、创新金融产品相对匮乏、专业化服务机构相对不足,风险保障水平不够充分。此次指导意见的出台,聚焦金融支持海洋经济发展的短板,着力提升金融供给能力,重点培育完善海洋产业体系发展,强调金融创新与信用体系建设相互支持,注重完善金融体系与优化金融服务协同推进,为新常态背景下金融业与实体经济共生共荣提供了明确的方向指引和有力的政策支撑。
《意见》关于金融支持海洋经济发展主要包含五大方面内容,具体包括16项措施。一是多渠道筹措建设资金,从强化货币政策引导、加大信贷资金投入、拓宽直接融资渠道等方面,加大对海洋经济的支持力度。二是支持重点海洋产业发展,包括支持现代海洋渔业转型发展,提升海洋优势产业核心竞争力,扶持海洋现代服务业加快发展,为海洋新兴产业发展提供金融保障,推动完善海洋产业体系。三是创新金融产品和服务方式,通过优化涉海领域信贷管理模式,加快涉海金融产品和抵押方式创新,大力发展融资租赁业务,进一步丰富涉海保险产品,有效支持海洋经济发展。四是加强支付和信用体系建设,优化涉海领域支付体系,完善涉海领域征信体系,做好涉海领域配套金融服务。五是深入推进金融改革开放,主要包括加强外汇管理的支持与服务,支持涉海企业开展跨境人民币业务,健全海洋经济金融组织服务体系等。
据了解,为引导金融资源加速向海洋经济领域聚集,培育大连市经济发展新动能,人民银行大连中支近年来把金融支持海洋经济作为一项重点工作,持续跟踪、系统推进。一是深入走访调研。先后到市统计局、市海洋渔业局、辽宁船舶工业协会等相关部门,了解行业主管部门对海洋经济的管理情况。二是加强研究分析。借鉴研究全国及主要沿海地区海洋经济发展情况,深入分析大连市海洋经济发展存在的问题,形成了专业的海洋经济课题研究报告。三是加强外部协调。走访相关金融监管部门、金融机构和涉海企业,调研了解金融支持海洋经济的基本状况、主要金融产品和企业融资瓶颈等。四是广泛借鉴经验。充分借鉴福建、广东、宁波、海南等沿海地区金融支持海洋经济发展的先进经验。五是主动建言献策。向辽宁省决策咨询委员会提出了发展海洋经济的政策建议,通过加大政策宣传,共同推动金融支持大连市海洋经济发展。
[责任编辑:海南省发展海洋经济的金融支持分析_参考网
海南省发展海洋经济的金融支持分析
于佳璐 杨二立摘 要:随着我国将海洋经济上升为国家战略和海洋经济产业的蓬勃开发,海洋经济逐渐被当做推动经济发展的新触发点。其中,促进海洋经济发展的重要因素离不开金融,更离不开金融资本的支持。金融资本的支持贯穿于海洋经济开发、建设和稳步发展期,金融资本对其他资本的较强的带动效应更增加了其在海洋经济发展中的重要性。中央和地方政府的金融政策对海洋经济发展的支持和促进作用是非常重要的。海南虽然是我国海洋面积最大的省,但海洋经济发展程度反而远远比不上国内其他的省份。关键词:海洋经济;金融支持;信贷支持;经济增长21世纪是“海洋的世纪”,海洋作为人类发展的资源宝库,对海洋经济发展的战略研究也逐步受到各国政府和学术界的重视。海南是中国海洋面积最大的省份,评估海南海洋资源状况和经济发展现状,同时我们可以参考国外已有的海洋经济发展的成功经验,并从金融视角思考促进海南省海洋经济发展的对策,具有十分深远的意义。一、海南海洋经济发展的现状以及存在的问题(一)海南省海洋经济现状海南作为中国海洋面积最大的省份,占我国海洋国土面积的2/3。在海南,海洋资源开发得到很大重视,油气化工基地如雨后春笋般崛起,滨海旅游开发也越发繁荣,风电为主的新能源也逐步受到重视,海洋经济可作为海南经济发展中的新增长点,海洋生产总值占全省 GDP 的比重显著上升,见表一。(二)海南省海洋经济存在的问题1.海洋经济总体实力较弱论海域面积,海南虽然海洋资源丰富,但是被有效利用的海域面积和海洋资源比较有限,同时,生产力水平落后,使得海洋经济总量得不到提高,与我国其他沿海省份存在较大差距。2012年,海南海洋生产总值占全省GDP的25.4%,虽高于国内大部分省市,但由于经济总量较小,使得海南海洋经济规模一直处沿海省市排名的末位,是典型的“大海洋,小产业”格局。2.海洋产业结构不合理海南省海洋经济中,影响其发展的一个重要因素是海洋产业结构。海南省产业结构如下:海南省海洋产业开发基础差、起步晚。第一产业占比较高,第二产业占比较低,产业结构不甚合理。3.海洋科技对经济贡献率低海南海洋事业发展中“最短的短板”在于其海洋科技力量比较薄弱,自主创新能力较弱,具体表现为:开发总体科技水平不高、科技成果难以转化、海洋科技人才短缺。4.信贷资金对海洋经济的发展支持力度不当前,海南省较多数量的海洋产业企业的发展缺乏资金支持,尤其是中小型高新技术企业,由于固定资产不足,创业风险较大,想获得抵押、担保是十分困难的,更不到银行贷款的支持。因此,打破“资金瓶颈”是海洋产业的发展重中之重。近些年,海洋产业逐渐纳入了金融机构业务发展的重点,然而现在国内的海洋经济的金融支持主要还是来自于银行业的融资性支持,除融资支持之外的其他资金需求还极其短缺,同时很多非银行机构的业务发展重点里并不包含海洋经济。5.海洋保险缺位因为我国整体保险行业还在有序发展,全国性的保险种类都还在完善,海南省目前缺少足够的海洋类保险品种,这样就会造成从事海洋产业的企业自己承担所有灾害可能造成的损失,这种情况严重影响了全省海洋经济的发展。2005年台风“达维”使得全省直接经济损失1116.47亿元,其中水产养殖损失10.82 千公顷,直接经济损失80.26 亿元。海洋保险业务的发展可以从两方面来考虑,一方面促进保险机构提供更多符合海洋经济发展的各类保险产品,另一方面可以考虑建设专业性的海洋保险机构。二、促进海南省海洋经济发展的金融路径分析(一) 实行金融政策倾斜,加大财政扶持力度1.加大财政性资金向海洋经济倾斜通过提供财政贴息和税收优惠等手段,并争取中央国债和预算内资金支持,使海洋经济开发的财政补贴力度加大。各级政府、职能部门可以考虑设立有关海洋经济的科研经费以及专项基金等。2.加大货币政策向海洋产业的倾斜力度在资金投放上,央行和政策性银行可倾向于海洋产业。因此,中央银行和政策性银行可以考虑安排例如“海洋开发专项贷款”等类似的专项贷款。对于海洋科技引进、研究和开发项目贷款,财政部门可增加贴息数额。同时,优化信贷结构,提高海洋产业贷款和中长期贷款的比例。除此之外,完善优惠贷款贴息制度,对海洋开发投资提供优惠政策。3.地方政府尽快完善金融支持海洋经济具体规划政府应对海洋特色产业发展、风险控制优化、科技创新等方面调查,制定海洋经济发展的金融支持措施,努力提高整体海洋经济金融服务水平。4.增加科技投入财政可以划拨一部分资金来建立海洋科技发展基金,目的为了奖励在海洋科技领域成就突出的个体,促进科技成果转化。同时,加强海洋科技人才队伍建设,引进高水平人才,从根本上促进海南省海洋科技水平发展。(二)拓宽融资渠道,增强市场化金融支持力度资金是海洋经济发展的第一推动力。对于海南,应当走多层次、 多渠道、多方式的融资之路, 具体想法如下:1.增加信贷投入金融机构可增加海洋产业的信贷比重和海洋开发的中长期贷款比例,更加大力支持创业期和研发资金不充足的海洋高新技术企业。同时,引导商业银行发挥优势,降低民间资本门槛,可考虑设立专门服务海洋经济的银行、非银行金融机构。2.大力引进境外资金根据国海南本身已有的优惠政策,采用向海内外公开招标的方式来吸引欧洲、中东和港台资金来投资到终点海洋开放项目中。同时可寻求世界银行、亚洲开发银行等国际金融组织的支持。此外,可考虑与国外财团合作,共同开发南海资源,也可以通过境外发行股票、债券或境外银行贷款的方式来引进资金。
3.提供给海洋产业较好的金融环境金融监管部门可以加强和金融机构的合作,鼓励发展多层次资本市场,加快培育船舶交易市场、海产品远期交易市场、海洋产业专业交易市场等专业市场载体,完善为企业提供金融服务的中介主体的发展,例如:信用评级机构、海洋合作基金会、担保机构等。4.充分利用民间资本宽松民间的投资环境,由于民间资本融资具有速度快、门槛低、资金易得、风险自我吸收等优点,可以利用民进资本促进那些规模虽小,但具有发展潜力的海洋企业快速成长。(三)创新信贷模式1.信贷产品创新对于一些产业链上关联各方比如船舶配套企业、船舶建造企业、船舶贸易商、买方等,商业银行要积极为他们提供融资、结算、财务顾问服务,可利于银行控制风险、增加收益,并提供给企业全面的金融服务。2.担保方式创新银行可以增加与担保机构的合作,放开贷款抵押物的限制,并积极探索比如股权质押、海域使用权抵押融资等其他担保方式,同时,鼓励担保机构加强海洋 信贷,从而有效解决企业融资担保问题。3.贷款方式创新鼓励商业银行发展适合海洋经济的专业化信贷支持方式,采取多样化贷款和还款方法,并合理化存款期限、利率以及偿还方法,解决企业资金难的问题。(四)拓宽涉海金融业务,发展外向型金融海洋经济从本质上看是一种外向型经济,建设海洋大省离不开金融的对外开放。从目前我国尤其是我省的情况来看,要实现经济的发展,金融业的改革尤其是全方位的改革是必不可少的。首先,吸引外资金融机构的进入,用多种方式增加海洋开放资金。在吸引财团、外国政府、跨国公司的资金的同时,要特别注意引进台资和港资银;拓宽国际金融业务,缩小与世界发达国家银行业的差距;利用国际优惠贷款或赠款来扶持敏感项目。(五) 强化保险服务,完善海洋保险业务1.大力发展政策性保险业务由政府出资进行保费补贴或者成立专项准备基金,发展再保险业务,并考虑建立巨灾风险保险机构,从而完善海洋产业保障体系。2.鼓励保险产品创新鼓励保险公司创新,开发符合海洋产业的保险产品,增加对海洋经济发展的补偿力度,并使得保险服务多元化。3.发挥保险资金融资功能商业银行加强与保险公司合作,拓宽海洋保险业务,保险资金可用股权债权形式资本化,从而加强资金与产业对接。(六) 加快金融现代化步伐首先,加强建设海南金融电子化工程,使金融支付系统更加现代化,可以在省内推广IC卡,来更好的服务企业。其次,加快建立海洋金融的信息网络,搜集发达国家银行支持海洋开发的最新资料,为海南省海洋开发积累更多经验。(作者单位:中央财经大学)参考文献:[1] 吴明理.海洋经济可持续发展及金融支持问题研究[J].金融发展研究,2009(7):35-38.[2] 李莉,周广颖,司徒毕然.美国、日本金融支持循环海洋经济发展的成功经验和借鉴[J].绿色经济, 2009(02):88-91.[3] 吴红军.加快蓝色金融建设迎接海洋经济时代[N].金融时报,.[4] 李靖宇,任洨燕.论中国海洋经济开发的金融战略投放导向[J].海洋经济,2011,(5).[5] 王宝运,冯怡.金融支持与山东半岛蓝色经济区建设[J].山东社会科学,2010,(7).[6] 李文增. 战略性海洋新兴产业发展的现代金融服务体系研究——以天津滨海高新区的发展为例[J].天津师范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0,(5).[7] 国家海洋局.中国海洋统计年鉴2010[M].海洋经济出版社,2010.[8] 朱华友.海南发展海洋产业优势、问题及建议[N].中国经济时报,.[9] 许道顺.支持海南省海洋经济发展的金融路径探索[J].海南金融,2006,(12).[10] 杨涛.让金融业大步走向海洋[N].中国海洋报,.[11] 杨涛.金融支持海洋经济发展的政策与实践分析[J].金融与经济,2012,(9).[12] 宋瑞敏,杨化青.广西海洋产业发展中的金融支持研究[J].广西社会科学,201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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