养老提高养老院服务质量量如何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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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策并举提升养老服务质量
来源: 兰州日报
原标题:多策并举提升养老服务质量
积极探索社区养老服务新途径(资料照片)
近年来,我省养老服务业快速发展,各类养老服务机构迅速增加,养老服务设施不断健全,初步形成了以居家养老、机构养老和医养结合的养老服务模式为一体的养老服务体系。但与老年人日益紧迫和多样化的养老需求相比,养老服务的水平和质量仍存在一定的差距。为此,民盟甘肃省委员会建议,要多策并举,加快提升我省养老服务质量。
优先发展居家养老放开养老服务市场
民盟甘肃省委员会建议,科学谋划,在养老服务体系建设中优先发展居家养老服务。出台更具“含金量”的居家养老服务支持政策,加大居家养老服务投入力度,明确各级政府每年对居家养老服务的投入比重,确保资金落实到位。建立针对经济困难的高龄、失能老年人的补贴制度。按照年龄、经济状况、身体状况,细分居家养老服务对象,摸清服务需求层次,精准施策。重点提高居家养老服务在满足失能和部分失能老年人需求方面的能力。整合资源,形成合力。要统筹规划下沉到社区的各类公共服务,实现资金投入、场所设施、人力资源的互联互通。
同时,全面放开养老服务市场,撬动社会资本参与,提高养老服务供给能力。有效发挥财政资金对民间投资的撬动作用。进一步提高社区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建设补贴标准,吸引社会投资;建立健全政府购买养老服务机制,吸引社会力量参与养老服务;设立养老服务产业政府引导基金,加快培育养老服务产业优质项目。
探索政府与民间资本的多种合作方式。对企业或社会组织运营管理的养老服务机构,给予同等待遇。通过股权合作、PPP等多种方式,将社区养老服务项目整体打包与民间资本进行合作开发和经营。完善优惠政策。在市场准入、政府补贴、税费减免、土地保障、金融支持等方面,应尽可能给予优惠,并对执行情况进行督查,确保落实到位。
有针对性地培育养老服务主体。建立养老服务信息平台,开展“互联网+”养老行动,推进养老智慧社区建设,引导各类商业服务在社区落地;引导物业、家政等相关行业企业利用自身优势,进入养老服务领域;引导住宿型养老机构利用专业优势向社区延伸,向周边社区老年人提供“喘息式”的短期照护服务或者上门服务,乃至直接进入社区举办的日间照料中心;鼓励养老服务机构连锁化、品牌化经营,形成规模效应,推动市场主体公平竞争,增加优质养老服务产品供给。
此外,加快培养养老服务产业人才队伍建设,提高服务队伍专业水平。通过购买公益岗位、补贴职业培训等方式,加大开发养老服务人才的财政投入。通过政策引导、技能培训,帮扶各类就业困难人员在养老服务行业就业。按照《养老护理员国家职业标准》,进一步加大对养老服务从业人员的专业技能培训,提高养老服务队伍的专业技能水平和服务水平。积极倡导、发展养老服务志愿者队伍,探索社区义工服务新途径。着力发展养老服务职业学校,鼓励高校增设养老服务专业课程,在招生、收费、就业方面给予政策倾斜。
推进农村养老服务业发展进一步完善促进医养结合
民盟甘肃省委员会建议,多管齐下,因地制宜,推进农村养老服务业发展。要加大统筹力度,推进城乡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各级政府用于养老服务的财政资金和彩票公益金应重点向农村倾斜,加强农村养老服务设施建设,提高覆盖范围。出台投融资、土地供应、税费优惠、财政补贴方面的特殊政策,为社会资本进入农村养老服务领域提供盈利空间。从实际出发优化资源配置。在满足特困人员集中供养的前提下,鼓励、支持有条件的五保供养机构积极为农村其他低收入、高龄、独居和失能老年人提供养老服务。
同时,进一步完善促进医养结合健康发展的政策措施。各级政府要进一步完善和落实相关扶持政策,发挥政府在制定规划、出台政策、引导投入、规范市场、营造环境等方面的引导作用,促进医养结合服务机构举办主体、资金筹措渠道的多元化和运作方式的市场化。
通过财政补助、购买服务、特许经营、公建民营、民办公助等方式,支持社会力量举办医养结合机构。对民间资本投资举办的护理型养老机构,在财政补贴等方面予以倾斜。鼓励综合医院(含中医医院)与养老机构开展对口支援、合作共建。以老年人需求为导向,建立养老机构建设评估机制,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和医养结合机构服务水平。鼓励吸收发达国家康复护理技术,提升失能、失智老年人养老康复护理水平。
完善医疗保险制度。将符合条件的养老机构内设医疗机构纳入基本医疗保险定点范围。尽快建立长期照护保险制度,让居家护理或在养老机构接受照护的老年人都能依照规定获得保险基金支付。五是加强医保基金监管,既为符合条件的老年人提供及时的医保政策保障,又要坚决杜绝套用医保基金支付常规的养老服务费用、将“养老床位”变相为“医疗床位”等现象,确保医保基金合理使用。(记者颜晨 实习生张沛)
( 编辑:常瑞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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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养老服务质量检查提升养老机构服务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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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养老服务质量检查提升养老机构服务水平
根据民政部、公安部、国家卫生计生委、质检总局、国家标准委、全国老龄办《关于开展养老院服务质量建设专项行动的通知》(民发〔2017〕11号)、《省民政厅等部门关于开展养老院服务质量建设专项行动的通知》(黔民发〔2017〕11号)精神、以及乌当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开展养老机构服务质量建设专项行动的方案》的文件要求,为提升我区养老服务品质,规范养老服务行为,加快养老机构服务质量监管,进一步改善养老机构服务质量,9月11日—14日,区民政局牵头,组织消防、卫计、市场监管局按照养老机构服务质量建设专项行动要求对全区10家养老机构进行了为期4天的服务质量建设专项检查。通过本次检查,给养老机构进行了一次养老机构服务质量标准建设的普及宣传和检阅,也对全面提升全区的养老服务水平,规范养老服务行为起到了很好的促进作用。各检查成员单位根据行业专项要求对养老机构提出了针对性的整改意见。通过对10家养老机构的检查反馈情况统计,存在九个方面的问题:一是消防设施设备运行和维护保养记录不规范,甚至存在无维护保养记录现象;二是卫生消毒和食品管理不够严格,自行检查记录单一;三是老人入住、定期评估、出入院等有制度,无落实记录;四是大部分养老机构人员住宿和主要活动场所安装独立式感烟火灾探测报警器、简易喷淋装置不足;五是个别养老机构未按要求办理养老机构设立许可、并使用易燃可燃装饰装修材料,存在严重的消防隐患;六是为失能老年人患褥疮的护理及预防工作管理不规范;七是对消防部门提出整改要求落实措施不够;八是养老服务、护理、日常管理等印证资料不全或不规范;九是档案管理混乱,有的没有设立档案。针对以上存在的问题,检查组要求各老机构严格按照《养老院服务质量大检查指南》的标准进行照单抓药,逐项对照完善资料,需要业务管理协助、指导的,及时联系,并于9月30日前将整改情况分别上报各业务主管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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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月19日,记者在浙江省召开的2018年民政工作会议上获悉,今年浙江省将提升养老服务质量、创新基层社会治理作为新时代民政领域改革创新的重点。
  为适应新时代老年人的养老需求,今年浙江省将开展敬老院布局规划调整,计划新增养老机构床位2万张以上;会同卫计部门在养老机构内设医疗机构,实现更加紧密的医养结合;打造社区居家养老服务设施升级版,计划建成300个具有日托、全托、康复护理等功能的街道(乡镇)养老服务中心,通过兴建老年食堂、中央厨房配送和邻里协助等多种途径,实现养老助餐服务覆盖一半以上的城乡社区;进一步扩大老年人意外伤害保险,县(市、区)覆盖率达到95%以上。
  今年,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关于创新社会治理新部署,浙江省将进一步健全基层社会治理体系,实现政府治理和社会调节、居民自治良性互动,完善多方参与的“三社联动”工作新机制,探索农村公共服务提质增效新路径。通过完善专职社区工作者管理办法、职业序列、薪酬标准和评价机制,加强社区工作者队伍建设。(记者 黄珍珍 见习记者 施佳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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