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一个房产中介怎么找房源新人请问抢到房源之后跟房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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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房产中介能赚钱吗
开房产中介能赚钱吗
编辑:雨中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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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 13:46:49
现在的房产市场非常的火爆,无论是茶余饭后,还是在各大新闻媒体,房价始终都是讨论的一个方面。而且,最近,随着契税、营业税“双降”新政的出台,二手房交易也借着政策东风热闹起来。正是因为房产市场的各种政策,导致不少创业者都想要开一家房产中介。那么,开房产中介能赚钱吗?近日,记者在一位朋友那里听到了一个有趣的故事,说是市民李大伯去福明路上的一家冰鲜鸡店买鸡肉,店主钟女士的一番话让他吃了一惊,“我现在不卖鸡了,和朋友一起做房产中介。”卖鸡跟卖房这两个行当距离挺远,钟女士转行做二手房中介,其背后原因还是二手房行情的回暖。最近几天,记者走访宁波多家房产中介,发现二手房中介都在加快门店扩张的步伐,其中一个小区周边,就聚集了7家房产中介。行情见好,有人改行当了房产中介。但是,房产中介好做吗?虽然,二手房确实比之前的好卖了,但是诸如外界说的“火爆”、“抢房”等实在太夸张。21世纪不动产的一位房产中介跟记者分享了几个二手买卖中的案例:一套朱雀新村的二手房,50多平方,价格在1万多每平方,原先买家已经跟房东谈好价格,可是国家契税新政出来后,房东要求涨5万,买家就不买账了。另一套中山小区的房子,房东在原先谈好的价格基础上涨了10万,买家就放弃了,房东又降了2万,买家还是不买账,这些单子最后都黄了。“房东的心理发生变化了,预期变高,但是买方没变化,挑选的余地很多,觉得就算涨也涨不了多少。”该人士称。对于有梦想的90后来说,房产中介创业是一个不错的创业项目,干得好他可以让你年入百万甚至更多,一年就能实现有车有房梦想。不过需要知道的是,能赚钱的还是在一线城市居多,在二、三线,四线城市,房产中介并不是那么好做。君不见2015年就有不少房产中介公司关门?房产中介好做吗?房产中介赚钱吗?不同的人有不同的说法:雷明:每天干十三四个小时,年薪上百万过去的2015年,雷明几乎没有休息过,每天8点30分前赶到公司开早会,交流客源和房源情况,紧接着就打电话约客户看房,或是和房东聊聊挂牌价格。简单吃顿中饭后还要再开一次会,交流上午的市场情况。一般下午的客户更多,甚至要忙到晚上,因为不少客户平日里只有晚饭后才有空看房。“我们每天早中晚都要开会,交流客源和房源情况,保持信息畅通,我基本都是夜里11点以后回家睡觉的,睡醒就开始第二天的工作。”雷明告诉本报记者,他每天都要工作十三四个小时。去年“3·30”新政后,二套改善型住房购房门槛大幅下降,上海的二手房交易开始井喷,雷明也因此几乎没有一天完整的休息。“我们每周本身就只能休周一或周二,但休息时也会接到客户的电话,如果客户要求看房就必须加班。不过市场非常好,大家都很有干劲,没什么事的时候也都会去公司工作。”雷明说。有付出就有回报,30岁不到的雷明如今已进入“百万年薪俱乐部”,虽然只是分管十多位业务员的经理,但在这一级别中,他的收入水平已属中等偏上。然而,相比如今的高薪厚职,雷明刚入行的几年充满辛酸。“2013年我有半年都只有1820元的基本工资,2014年整个行业特别不好,很多中介都亏了,不少同事也因此离开了这个行当。”雷明告诉记者。但坚持下来的房产中介如今赚得盆满钵满。老陈:房产中介好做吗?房产中介很苦 生存艰难老陈是一名二手房中介员。多年来,出于职业需要,他养成了行事说话周到体贴的习惯。客人一进门,他忙不迭地让座;客人一坐下,他立刻去倒水;客人一站起来,他马上去帮忙叫出租车;客人脸一垮,他马上说一堆好话;客人一犹豫,他跟着就说上一堆恐吓性的话,“这块儿的房价永远不可能再降到两万了。”一旦客人表现出一丁点儿心动的样子,他丝毫也不敢耽误时间,马上操起手机给业主打电话,最好当天就能看房签约下定金。过去有几年,这只陀螺转得发了疯。他每天早上5点起床,先帮签约的客人去排队办理交税过户手续,中午凑合一顿,然后再去带客人看房子,一直看到晚上七八点,如果有合意的,晚上可能还要约业主来谈判,一直谈到12点都不稀奇。2009年的时候,他就没有休息过一天。他不敢休息,没法放松,他害怕自己放过一天,就等于把钱送进了别人的口袋。房市大热的时机难得一见,他看见很多钞票在窗外的天空漂浮。他经常也能在看房的时候遇见别的中介。有时候,在同一间房子里能够遇到十几个,大家济济一堂,热热乎乎客客气气的,几乎像是一起赴宴的朋友。即使在最疯狂的2009年,他仍然感到生存艰难。假使一笔生意做成,他能从中介服务费里获得15%的提成。和往年房市萧条的时节相比,这笔钱不但没有变多,甚至还变少了。由于二手房买卖火爆,不但入市的买家变多了,中介公司也变多了,再也没有独家房源这么一说。他刚刚从北京一家规模首屈一指的中介公司跳槽到一家小中介公司。这家小公司为了竞争,唯一的对策就是降低中介服务费。这个百分比以前是总购房款的3%,甚至4%,现在则下降到了1.5%。这也就是说,假使他今晚卖掉一套300万的房子,他能够从中收入6750元。即便最好的时候,这样的生意,他们公司一个月能做成10笔。“反正我一个月拿不到一万块,也就七八千吧。”他说。当他听说某家大中介公司员工一个月能收入2万的时候,表现出一脸不屑的样子。他把烟头在墙上杵灭了,又扔在皮鞋下面踩碎。一年前,他离开那家大中介公司,原因就是业绩不够好。大中介比小中介的生存压力要大得多。比如说,每个新人每天都有带人看房的工作指标,一旦完不成,随时都有被扫地出门的危险。“压力太大了,所以才有那么多中介骗人说谎。”世界越来越乱,房子越来越不好卖。一会儿利率调整了,一会儿税费涨了,一会儿股市波动影响房市了,一会儿保不齐还有套好招来诈骗的。去年夏天的时候,他有两个月光景一分钱也没挣着。早年间,还有同事光靠干中介就能在燕郊攒下一套房子,如今,这几乎就是痴人说梦。他遇过卖家反悔,合同都签了,又觉得卖亏。他跑了三四个月,一分钱挣不着还要搭上半年时间处理纠纷。他手里正有笔换房的交易,两边客户都紧紧巴巴分寸不让。他两头讨好,赔着小心,中间也免不了搞搞阴阳合同。有一次,为了免得交易被隔壁的中介抢走,他还请妹夫假装客户来谈生意,截了单子。真是一场虚惊啊,他说。最后他也学了乖。他在公司的会议室里装了屏蔽。来的客户都收不到手机信号,这样他们就没法跟别的中介串价,不会被抢了生意。至于一边拍胸脯,一边说点夸大其词不管不顾的谎话,那就更别提了。现状:二手房房价涨疯了2月中央集中出台一系列楼市利好政策,包括下调商贷首付比例、减免调整二手房交易契税、营业税,上调公积金存款利率,推动了刚需和改善购房需求集中释放。再加上年后合肥新房封盘惜售或绑定高价车位现象普遍,大量购房需求涌入二手房市场,导致合肥二手房市场房价“失控”,二手房房主跳价成常态。据悉,目前房主跳价频率高、幅度大很常见,特别是购房需求旺盛的滨湖新区和政务区。“房主跳价太快,分分钟涨10万都正常”德佑地产明珠店经纪人吴凡介绍道,他之前有个客户看中万达文旅城一套二手房,房主涨价到130万,客户同意后,房主又涨了10万。“现在不是市场上没房源,而是没有合适价格的房子,”湘楚置业经纪人王兴认为,市场上缺房源是事实,但现在主要是没有合适价位的房源,房主涨价太快。房价虚高二手房交易遇冷“现在房价炒得太离谱,赚钱的是房主,中介生意很难做。”二手房市场火爆,大家都以为中介挣钱了,其实中介也是一肚子苦水。“房价被炒得太猛,房主报价太高,成交量就少了。”辉达房产经纪人小丁认为,二手房市场只是表面的虚火,实际上更多房子有价无市,购房客户开始观望。“每天经纪人带看数据下滑,成交量大幅下滑。”“现在政务区房价虚高,客户量多但成交量不高。” 中易地产恒大华府分公司经理李毛劲分析称,年后政务区房价上涨太快,热点小区均价已经超过两万,房价一天一个价。“持房观望的房主增多,市场上可售房源少,在售房源报价虚高导致实际成交量并不高。”“房价过度炒作,中介之间竞争变大,生意也难做。”面对“失控”的房价,经纪人小丁表示很无奈,他说作为房产经纪人他们更希望一个健康的二手房市场。了解:中介的代理佣金怎么算?·一般来说,房屋买卖代理收费,按成交总价乘以一定的比例来算。独家代理的,比例可能会高点。中原地产项目总经理黄韬向记者介绍,代理公司收取的佣金,目前行情如下:·一手住宅:成交总价x1%·二手住宅:成交总价x(3%~5%)·个别情况:成交总价x(10%~12%)·备注:上述比例为代理公司收取的佣金比例,中介人员的佣金包含在内。·一般来说,位置比较偏远的楼盘,或者开发商在短期内营销任务比较重的情况下,提成比例较高。位置较好的热销楼盘,佣金比例相对较低。至于开房产中介公司当老板,也有成功,有失败的,成功的老板,其实过程也不容易,你看你能做到吗?孙科:创业当房产中介老板 800通电话促成第1单2010年毕业后,内江小伙张科外出务工,他发过传单,卖过电视,摆过地摊……经过自己不断努力,他已成为很多人羡慕的人,28岁就成了内江一家房产中介公司老板之一。谈及创业初期的辛苦,他回忆第一笔单子花了4个月左右的时间,和买家之间的通话记录有800余通。对年轻朋友的寄语,他说:积极向上、努力拼搏,总会达到目标。只身到重庆 &在大城市寻找立身机会2010年,张科从内江职业学院毕业后,拖怀揣着梦想,托着行李箱去到了重庆。在重庆的一家大型房屋中介公司,他开始了自己的职业生涯,从此,“房产经纪人”成了他的职业标签。在重庆市江北区,他花了15天时间,熟悉所有楼盘,包括哪条街有哪些小区,每个小区有几栋房子,每栋房子的户型、朝向等。然后再画出图纸,如此,他很快熟悉了地盘,工作起来可以说得心应手。刚去重庆,尽管人生地不熟。但凭着自己的勤奋和冲劲,他第一个月便开了很多单,与同期进入公司的同事相比,已经算是非常优秀了。创业后的第一单 &与客户通话有800余次在重庆干了一年,学了很多本事,也积累了很多经验。偶然的机会,张科发现内江的房产中介已经初具规模,房屋中介也从最初的摊点变成了店面。自此,张科便开始盘算着回内江创业。经过不断努力,张科和同学开始了自己的创业之路,创办了名为“幸福到家”的房屋中介公司。创业后的第一笔单,从接触客户到完成各项手续,整个过程,花了4个月左右的时间。“我们的第一笔单子,和买家之间的通话记录有800余次,我们保持了高度的耐心,客户也给了我们充分的信任。”张科说,第一次办手续,走了很多弯路。但细想,客户花几十万买房子,并愿意相信我们小公司,自己必须把事情办好。年轻是资本 &辛苦奔波渡过创业艰难公司开业不久,他们便面临着失败的困境。没有客源,没有收入,只能自己想办法扩宽市场,寻找客户。“没有客户,没有资金收入,但我们我们最大的资本就是年轻,有冲劲儿,所以要继续奋斗”。随后,张科和同事一栋一栋楼,一层一层贴代购小广告,收集房源信息;也曾经搬着桌子到小区摆摊,收集房源信息。就这样,靠双脚跑出来的客源,靠诚意换来的客户。张科的公司慢慢走上了正轨,如今,已经有很多客户主动找上门来请他们帮忙找租客、买家和房子。“创业的一个必经时期,就是创业之初的失败。感觉失败了,自己再放弃的话,就真的完了。”张科说。80后的张科很健谈,也很幽默风趣。在他身上,看得到他所说的年轻人的冲劲,也更能感受到那种励志的精神。张科表示,在跟客户打交道的过程中,结识了各行各业,形形色色的人,也从他们身上学到了很多东西。他还说自己也一直在学习,因为要学习的东西很多。张科的房产中介公司可以说初步成功了,不过也有更多的创业青年没有这个好结果,小李就是其中的一个。90后青年开房产中介公司,欠债20万。小李,一位创业小青年,辞去了之前的工作,拿着父母支持的20万元开了一家房产中介公司。随着近年来各地房价的水涨船高,又招聘了2名房产销售人员,底薪是1500元,提成按中介费的30%算,其中中介费是总房款的1.5%,起初小李赚了些钱。后来,小李又扩大了公司的规模,重新租了地方,又招了2名销售人员,自己也买了一部汽车便于跑业务,希望能多赚点钱。接着让外包公司帮他做了一个在线房产信息平台,也想做房产团购,搞房产促销等活动,从市场推广,到后期维护,花掉了小李10多万元。本以为万事OK,坐等客户来到,钱赚的更多。谁知当地房产中介的竞争对手多了,加之有点名气的中介也放大招,推出了一系列的更具诱惑力的团购促销活动,小李压力更大。后期自己的在线房产信息平台的技术支持也没立即跟上,为此在短短一年时间内,此计划就失败了,10万多元打水漂。销售人员流动性也大,直到去年年底走了就只剩下了一个员工。现今房产中介竞争大,现在生意更不好做。2016年开年,在父母的建议下,小李关掉了房产中介公司,目前在家待业。据了解小李手中只剩下5万元存款,外部还欠下了20万元债务,未来的路该怎么走,是继续创业?还是继续早九晚五地乖乖工作?小李如今不知道该怎么办。在当前房产市场如此火爆的情况之下,开房产中介或许的确是可以赚钱,然而这个市场同样有着非常激烈的竞争,即使是同一条街道,我们都可以看到好几家中介,在这样的背景之下,赚钱也不容易。所以说,如果准备创业开房产中介,还需要谨慎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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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中介典型案例
信息来源:
  房介公司“两头吃”多收3万称是处理技巧
  来源:重庆商报& &
  10月中旬,市民赵杰(化名)委托中介公司购买一处二手房,双方口头约定只由买方付中介费。但后来中介公司又向卖方收取了3万元佣金。当买卖双方见面后,卖方指证中介公司圈走了买方3万元“黑心钱”。5日,赵杰提出归还这笔款时,中介公司断然拒绝。
  口头约定由买方付中介费
  在渝中区上班的市民赵杰,今年10月中旬看中位于渝北龙溪新南路某小区的一套建面约160平方米的二手房后,他委托重庆大业兴置业顾问有限公司龙湖店(以下简称“大业兴”公司)以77万元的价格去与卖方高嵩(化名)谈判。
  赵杰称,当时双方约定事成后由大业兴公司收取他1.5%的中介费,并且口头约定,整个中介费全部由买方出,一切均与卖方无关。后来,该公司员工李某以74万元的价格与卖方高嵩成交。尽管李某对于只收取买方中介费的说法持否定态度,但却得到了卖方高嵩的确认。
  卖房款与合同上相差3万元
  卖方高嵩称,谈成74万元成交后,签合同时该公司却要求他写成77万元,同时还与他补签了一份合同,上面要求他把那多出的3万元以佣金的名义划给公司。对此,该公司并未否认。
  高嵩称,事前该公司根本没有给他说起过要收取他的中介费,他表示自己只想净收74万元。但高嵩在收到赵杰支付的部分购房款后,还是将3万元佣金划给了大业兴公司。
  业务员做单有处理“技巧”
  事后,赵杰和高嵩见面获知真相,赵杰认为大业兴公司欺骗了他。对此,大业兴公司片区经理余勇坦承,这是业务员在做单子时的一种处理“技巧”。他表示,公司将对此事进行调查,一旦发现有员工欺骗顾客,将严肃处理。
  律师:中介公司涉嫌欺诈
  重庆捷讯律师事务所资深律师孙远强主任认为,大业兴公司在事前没有给卖方高嵩谈及要收取他的中介费,这表明两者之间在卖房时是一种无偿行为,而与买方赵杰之间口头约定是一种口头协议。业务员的行为只是一种职务行为,其事后责任应该由大业兴公司来承担。事后大业兴公司又找卖方索要佣金,这是不诚信的一种表现,同时涉嫌欺诈。
黑心中介暗吞卖房差额 反威胁买卖双方涉嫌逃税
  来源:南方都市报 作者:杨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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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市民王女士找中介卖房,不料一买一卖之间,黑心中介便私底下赚了一万元的成交差价,还表示买卖双方涉嫌偷税。昨天王女士向记者诉说了自己的尴尬遭遇。律师提醒,根据有关规定,以高出约定价格出售房子后,中介应返还高出部分。   
  【买卖双方】 
  交易数额相差1万元 
  王女士投诉说,她因为手头吃紧,于四月份委托珠海一家房屋中介公司出售一套一室一厅的二手房,并与对方签订了委托销售合同,合同约定“王女士实收25万元,高出部分归中介,低出部分,中介补”。一个星期后,中介就告知王女士已经找到了买主,但对方“比较忙”、“没空”,不能与她见面。 
  王女士说,她因为等钱用,几次要求见买主无果后没有再坚持,在中介的指点下,开始办理房屋交易和过户手续,直到手续办得差不多,中介才安排她和买主谯女士见面,两人一聊才发现两边都被中介给“坑”了。 
  原来谯女士从上海通过中介买房时,也曾几次提出要与卖主王女士面谈价格,但中介百般推诿,称王女士工作忙、没时间见面,并一再保证会跟卖主砍价,保证把价格砍下来。最终谯女士以27万的总价格从中介手中购买了王女士的二手房。 
  谯女士说,她们发现被骗,立即找到中介理论,对方却矢口否认欺诈了她们。对此,中介给记者出示了黄女士和谯女士亲手签订的卖房和购房合同,称房屋实际上是黄女士以25万元的价格卖给了中介公司,公司再以26万元卖给了谯女士,此举不属于欺诈。“我们真是‘哑巴吃黄连’”,王女士说。  
  【中介】 
  买卖双方涉嫌逃税 
  王女士说,更让她气愤的是,中介不仅“吃差价”,还倒打一耙,称她和谯女士涉嫌逃税。“这套房子的实际成交价格至少是25万元,可到了交易中心却成了12万”,王女士说,谯女士一共交了27万元给中介,其中包括了中介费、交易税等一切费用,中介公司少报成交额分明是为了自己逃税,但当她和谯女士找到中介交涉时,对方却称逃税的是她们。中介公司对此表示,他们掌握有王女士和谯女士亲笔签名的用来逃税的假交易合同,并不存在诬陷。 
  “都怪我当时稀里糊涂”,王女士告诉记者,她当时签订了很多份合同,其中有部分是空白合同,中介说这是为她节省时间,她只需在上面签字就行了,中介再填上数字,“我事后回想,这份合同也许就是当时签订的”。王女士希望以自己卖房的经历给社会作一个警示,提醒其他卖房者不要被类似的黑中介给坑了。   
  【律师】 
  内容违法合同无效 
  11月8日,记者在接到张先生投诉后,立即前往现场调查情况。在张燕滨的指引下,记者找到了这套位于栖霞区和燕路275号的门面房。其房主此前已将该房出租。
  张先生告诉记者,他当初在报纸上看到了该房的出售信息后,为房子的地段和升值空间所心动,于是找到销售该房的房产中介公司——南京实德房地产销售有限公司,并议定以266万元(含中介费,买卖双方税费及过户费)的价格买下该房。双方经协商后,张先生于今年7月12日交付了10万元定金,并于7月20日签订了委托购房协议。
  然而拖了3个月,交了定金的张先生却迟迟没有接到中介公司告知其交首付款并办理产权过户的通知。“我们一直向中介提出要求与房主见面,中介却找出各种理由进行阻挠。原来我是上当了!”张先生回忆起买房的经过很是难过。
  一房二卖,差价竟达71万
  到了九月份,由于南京楼市惨淡,商品房都在打折降价,中介于10月1日约张先生进行了新的商谈,并与其签订了“补充协定”,规定房价总额降低40万元,即降至226万元;双方于10月16日办理产权过户手续,过户前张先生支付购房首付款120万元(不含定金)给实德房产,余款贷款付清。
  100多万不是个小数目,张先生又向实德房产提出与房主见面,然而实德房产却继续找借口推托。起了疑心的张先生通过其他途径,颇费周折辗转找到了房主朱顺文,这才发现其中还有“猫腻”。
  张先生与房主见面后才发现,原来房产中介在张先生付了定金的2天后,也就是7月14日和房主朱顺文商定:将这套门面房以185万元的价格卖给了一位姓黄的女士。
  “实德房产这次交易,那位黄女士只向中介交付了2万元的订金,而房子的售价也缩水到了185万。和我们定下的价格差了81万!”张先生情绪激动地告诉记者说,更为气人的是,在他们和实德房产签订补充协议后的10月13日,实德房产又与房主签订了另一份相似的协定,明确将房屋总价降低30万,即155万元卖给黄女士。
  “虽然226万元和155万元相差71万,差额少了10万,但实德房产一房二卖,两边一转手就‘空手’套了71万元。”提起这个巨大的差价,张先生很是后怕。“我们差点就交了100多万的购房首付款,这可是我一辈子的储蓄啊!险些就被骗了!”
  中介耍赖,只退一半定金
  朱顺文也告诉记者说,在7月14日前,实德房产已经和张先生商定将房屋以两百多万出售一事,他毫不知情。如果不是张先生找到他,他还被蒙在鼓里,因为很奇怪的是,实德房产也一直不让他和买房的黄女士见面。朱顺文和张先生都很怀疑,这位黄女士说不定只是实德房产找来的一个“托”,只为帮助实德房产赚到那71万元的差价。
  “我获知中介打算将房子卖给两个买主后,就打消了购买这套门面房的念头。”张先生告诉记者说,按照他们与实德房产10月1日签订的“补充协议”中的规定,购房人在交付定金之后,中介“不得再将此房卖给其他客户,否则视为违约”。“如中介购买此房,或介绍第三方购买,中介应承担违约金10万元整”。
  张先生日前赶至位于汉中路上的实德房产公司,找到了该公司的总经理庞应明。双方一番交涉后,庞应明竟理直气壮地声称“中介将一个房子卖给几家买主很正常,不然我们怎么赚钱?”庞应明最后竟耍无赖地表示只愿退还张先生5万元——也就是一半的定金。
  因为看房不买 女士手机号竟被房产经纪人网上公布
  来源:浙江在线-今日早报  作者:胡丹 
  因买房人看房后不买,中介将买房者的手机公布在网上,虚拟了一个诱人的房源信息。结果,近30家中介机构打电话,向买房人表达“合作意向”。“我几乎要抓狂了。”买房者黄小姐说。
  手机号被公布在口碑网上
  前天,因工作单位将搬到滨江,黄小姐决定在滨江买套房,她看中了六合天寓的房子。看到住商不动产滨江分店有两套该楼盘的房源后,她主动打电话给这家中介公司。在该中介公司的工作人员周某带领下,她去看了房。
  “一套90多平方米的,一套130多平方米的,都还不错,但因各种原因,我和家人考虑再三,决定再多看几个楼盘。”前天下午,接到周某问购买意向的电话时,黄小姐说不买了。
  “星期天下午,我开始接到第一个电话。”黄小姐说,“对方称自己是中介的,问我流水西苑的那套房还在不在,对方想带客人去看房。”
  接连三四个电话后,黄小姐觉得可能有问题。“我问对方从哪知道我的信息的,他们反问我,不是你自己登在口碑网上的吗?”
  黄小姐立即查口碑网,果然有条这样的信息。大意是黄小姐有一套130多平方米的、位于流水西苑的房要出售。价格130多万元,还送全套家具家电,外带中档装修。房源信息登记中,联系人竟是黄小姐本人,电话号码也是她的手机号。
  从3时半到4时半,她的手机接了30多个中介的电话。黄小姐打电话给网站,要求把该条房源信息屏蔽掉。
  侵犯隐私权的中介被开除
  经查询,黄小姐发现该条信息发自滨江。“我想可能是带我看房的中介。”黄小姐打电话给周某。“他承认是他发布的信息,说是失误。后来他很不耐烦地说,好吧好吧,就这样吧,算对不起我了。”黄小姐更懊恼。
  昨天,黄小姐就此事向杭州市房管局投诉。“此事正在查,如属实,我们会对该中介作出严肃处理。”房管局中介协会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
  当事人周某在电话里告诉记者,昨天上午,他已被老板开除。
  法律界人士认为,擅自在网上发布他人个人信息的行为,侵犯了他人人身权中的隐私权。根据法律规定,侵害他人的人身权确实造成他人损害的,造成对方精神痛苦的,加害人需对被害人进行一定的精神赔偿。赔偿额视各地具体规定而定,如在上海可高达5万元。
  “一般情况下我是不会起诉他的,本来也就是希望给他一个教训。既然他已知错,目的也就达到了,希望他能引以为戒。”黄小姐说。
  低价买房被员工骗走房款 中介公司说合同无效
  来源:沈阳日报
  签了购房合同交了房款却拿不到房,房产公司说买房人与售楼员恶意串通,低价买房,购房合同应属无效。12月18日记者从市法院获悉,法院判房产公司负责交房。
  正常买房 买房人如数付款
  日,王某经人介绍到苏家屯区一楼盘购买商品住宅。当天交纳定金6万元,由售楼处工作人员李某领王某交到当地农业银行。11月26日,王某与房产公司正式签订了购房合同,房产公司将103平方米住宅卖给王某,每平方米为1200元,王某交付购房款123600元,房产公司给王某开购房收据一张。
  因为花钱不多,王某对所买房非常满意,但买房后却节外生枝。当王某提出什么时候取房钥匙时,负责销售的售楼员告诉他,因为该房带阁楼,需交差价款51412元。王某听了虽然生气,但他认为交了此款也合算,就于当天下午把差价款交了,由售楼员李某写收条一张。
  不交房理由 是“恶意串通”
  但是交款后王某多次索要房钥匙,房产公司都不予答复。直到日,房产公司告诉王某,称该房已售出,王某才知道买房又出岔头了。房产公司对他说:“你以每平方米低于市场价600元的不合理价格买房,是与售楼员李某恶意串通所为。在此情形下,房产公司和你签订的商品房买卖合同应属无效,房产公司有权不交房。如你还想买房,就要每平方米加价600元。”
  王某一听急了,“那我还交了5万元阁楼差价款呢,已经交给售楼员,还给我打了收条。”房产公司说:“依据房屋买卖交易惯例,售楼员不能直接收取购房人的房款,该收条上没有房产公司的盖章,补交的差价款并没有给房产公司。”
  管理不善 房产公司应担责
  此时王某才明白,他可能被售楼员骗了,售楼员也许是背着房产公司私自售楼。
  但王某的损失谁来承担呢?王某认为,自己是在售楼处买房,并不是从李某个人手里买房,即使自己被骗了,也是房产公司对自己员工管理不善造成的。如确实存在售楼员利用职务之便,低价对外销售或侵占售楼款项,侵害公司利益,可由房产公司另行主张权利,构成犯罪的,则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行为人的刑事责任,而不能让买房人做受害人。而且自己买的期房,房产公司不能要他按现在的市场价买房。王某要求房产公司履行合同交付房屋。
  法院判决 购房合同应有效
  市法院认为,因房产公司并无王某与李某恶意串通的证据,而在双方签订的商品房买卖合同中,出卖人一栏盖有房产公司的合同专用章和法定代表人的名章,在给王某开具的商品房销售(预收款)统一发票中盖有房产公司的财务专用章和开票人的名章,并已注明了购房面积、单价及总金额,亦即说明系经过了销售、财务等部门的审核,足以确认房产公司对该商品房买卖合同是明知或理应知晓并予认可的。
  李某作为房产公司的工作人员,收取王某该笔差价款应为职务行为。至于李某是否将该款项上交给房产公司,是否存在侵占问题,属房产公司内部的管理问题,且并不影响王某与房产公司所签订合同的效力及履行。法院判决该房屋买卖合同继续履行,房产公司负责交房。
  市价400万的房产 中介竟说只能卖260万
  来源:台商网  
  近日,菲律宾华侨高小姐与厦门一家中介对簿公堂。据了解,中介要以260万元的价格帮高小姐卖掉父亲留下的镇邦路的一处房产,但她事后了解到,这一房产价值400万元。打官司后她才发现,中介可能串通人伪装买家企图挣取上百万的差价。
  房子最终没卖成,但高小姐为了卖房,三次往返于菲律宾和厦门,花费近10万元,另外,为了拿回自己的产权证,她还花了2万多元的律师费和诉讼费。
  “独家委托”变卖祖产
  高小姐的父亲过世后留下一处位于厦门思明区镇邦路的房产,房屋面积400多平米,由他们家的三个兄妹共同继承。高小姐想把房产卖掉,便于2007年1月来厦门委托中介卖房。当时,中介公司的业务员先提出要办理“独家委托”。
  高小姐卖房心切,签下了独家委托的销售协议。委托后不久,高小姐就在中介的安排下与一位“张女士”签了买卖协议。成交价是260万元,协议还约定,“买家”张女士支付20万元订金,等签订正式合同后,再将剩下的240万直接付给高小姐。根据协议,高小姐把产权证留给中介保管。去年4月底,她再次来到厦门时,中介又跟她说要更改协议约定条款,说要等到过户后才能付那240万。
  中途换买家令人起疑心
  但是,让高小姐更不放心的是,等到4月底要签正式合同时,买家突然又换了一个人,不是原来签买卖协议的“张女士”。听说中介要让自己跟另外一个人签合同,高小姐顿时起疑,当场拒签。高小姐说,既然已经签了协议,买家是张女士,怎么签合同时又“临阵换人”?见高小姐不同意跟其他人签合同,中介又提出让高小姐先签“全权委托书”。也就是说,这一房产的一切买卖只能由这一家中介全权处理,但高小姐拒绝了。
  随后,高小姐多次与中介协商,都没有结果。去年8月,高小姐将买方张女士告上法庭,要求解除买卖协议。据高小姐介绍,中介在法庭上承认,买家张女士过去确实跟这家中介公司“有业务来往”。
  售价与市价相差上百万
  11月29日,法院认为买卖协议条款约定不明,判决解除高小姐与张女士签的买卖协议,并要求高小姐及中介返还张女士40万元订金。
  进入诉讼后,高小姐才知道镇邦路这一房产价值近400万元。她因此怀疑,中介是知道这房子的价值后,想挣差价,又不愿付钱,就找了一位假买家付了20万订金。另外,只要她一签“全权委托”,中介就可以不付一分钱,等下一个买家来付钱,售价超出260万元的部分就成为中介的利润。这样,中介就可以不付钱挣差价,又省得付房产过户手续费。
  律师说法
  如何防中介挣差价?
  福建凌一律师事务所林志铭律师:独家委托指的是双方约定只委托一家中介,不得委托其他中介。独家委托较易受到蒙蔽,而且这种限制委托人选择权的约定也不太符合《合同法》关于居间合同、委托合同的立法本意,全权委托必须写明具体权限内容,如代为签字、代为收取款项等,未写明的就等同于一般性委托,如代为协商等,签字和过户必须由业主自己进行。
  《合同法》第四百零四条规定:“受托人处理委托事务取得的财产,应当转交给委托人。”因此,物业中介在履行居间合同和委托合同时,与他人串通,伪装买家赚取差价是不符合法律规定的。当然,中介以业主同意的价格买断房产后另行出售牟利的,法律并不禁止。委托方要从根本上杜绝此类事件发生,还是应当对自己所售房产价值心中有数,可委托评估或多方询价等。
  签合同后中介反悔 竟称合同有霸王条款
  来源:今视网-都市消费报 作者:胡文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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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南昌市竭力不动产咨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竭力不动产”)看中一套房屋后,和“竭力不动产”签定了一份购房意向书,不料几天后“竭力不动产”却称房主不想卖房子了。让消费者感到震惊的是,据她调查,并不是房主不肯卖房,而是在她和“竭力不动产”签定购房意向书的当天,“竭力不动产”偷偷和房主签定了房屋买卖合同。
  据金小姐介绍,两个月前,她在“竭力不动产”红谷分店登记了购房信息。11月18日,“竭力不动产”打电话给她称,有一套精装修的一房一厅出售,该房子面积为58.07平方米,就位于洪城大厦时代广场里面。在中介员工的带领下,金小姐于当天看了房子。随后,购房心切的金小姐和中介签立了一份购房意向书,并按合同交了10000元订金给中介。之后,中介开了张收据给金小姐。
  “三天后,中介突然打电话给我说,房主姜女士要涨价,我就想和房主沟通一下,可是中介连房主的联系方式都不肯告诉我。后来中介又告诉我,房主不肯卖了。”金小姐气愤地告诉记者,后来,她通过小区的物业管理处终于联系上了房主姜女士。让她感到震惊的是,姜女士称已经和一个叫涂群杰的人在11月18日签定了房屋买卖合同,而涂群杰正是“竭力不动产”的法人代表。金小姐称,当房主知道购房者原来是“竭力不动产”后,感到十分气愤,就不肯把房子卖给中介了。
  为什么很多人对中介费付得不那么情愿?除了部分消费者的观念问题外,一定原因在于不少中介机构的服务不那么到位。由于发展前景看好而准入门槛又相对较低,近几年大大小小的二手中介公司蜂拥而入,使得中介市场鱼龙混杂。虽然每年都有不少不规范的中介机构被房管部门注销,但是老百姓对一些中介服务仍然颇有诟病。 
  暗赚差价 失去信任 
  江女士今年买二手房的时候,曾经到杭州某知名中介公司看房源。在看房的3个月时间里,江女士接触了该中介的几家分店。“感觉就一个字:黑!”江女士说,该中介的每套房源报价里都加足了水分,“比如一套房东挂牌105万元的房源,该中介报给我的价格是116万元。幸好我去其他中介公司询问了价格,否则真是做了冤大头。” 
  调查:虽然有关监管部门三令五申严禁中介赚差价,但是为了赚取利润,仍有不少中介公司利用购房者和卖房者的信息不对称,坚决不让卖家和买家见面,玩“低进高出”的把戏。 
  要防范中介吃差价行为,买卖双方最好见面,这样能在很大程度上杜绝这类不法行为的产生。
  小马买房子的时候,中介公司的经纪人隔三差五向他推荐房源。有一次,经纪人说有套房子不错,朝向、户型之类的都比较符合小马的要求,小马兴冲冲地出发,跟经纪人一起去看房。谁知道,单单找这套房子,就花了一个多小时——经纪人不但没有来这套房看过,对这套房子的地理位置也根本不熟悉。“你是经纪人,难道事先都没来看过这套房子吗?”小马忍不住抱怨。 
  调查:“现在是出来一套房源,就有很多家中介公司抢,大家都是先抢到资源再说。”一家知名中介公司经纪人透露,没有去看过房源,甚至对该区域市场都不了解的经纪人现在太多了。 
  产权不清 白白吃亏 
  王先生通过一家二手中介买了一套房子,三证齐全,户型也不错。但是等到去产权中心办受理单的时候,才被告之,这套房子是法院查封房,必须先注销物业的他项权证。此时王先生已付了部分钱款,却拿不到房产证,心里很是窝火。
  调查:产权纠纷是二手房交易中的致命伤。其实,现在杭州推出的二手房透明售房网,相关房源的产权及他项权证都可以通过中介公司的登陆账号直接在网上查找,只要中介公司有心,在一定程度上可以避免产权纠纷。 
  房子售出 别再烦我 
  今年4月,张女士通过房屋中介公司买了一套学区房,想把孩子的户口转到采荷,方便孩子读书。7月初,房子的产权过户手续办好了,可到了派出所迁户口,发现这套房子里已有一位户主周先生。
  张女士明明是从刘姓房东那里买的房,为什么户口簿上会有别人?原来,刘先生当初从周先生手中买下房子后,因为是农业户口无法办理户口迁入,而老房主周先生也没有及时将户口迁出。张女士只得再次联系中介公司,希望协助办理。但中介公司表示,这已经不是房屋中介的任务了,只能由张女士自行解决。 
  调查:资深经纪人小金告诉笔者,经纪人有必要了解这些细节。但事实上很多经纪人做不到。中介无权阻止买卖双方解除合同
  来源:南方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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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读者乔小姐:在这两天,我通过中介买了一套房,签三方合同时我交了1万元的定金给卖方。结果第二天早上,我发现房子墙上有裂缝,于是提出不要房子了。和卖方协商后他也同意解除合同,但中介却说不能解除,因为当时在签订三方合同时已经约定如果违约,就要交违约金2万元。那我该怎么办?
  广东国晖律师事务所徐林认为,虽然中介在三方合同里面也有签名,不过中介只是介绍人的角色,并没有权力阻止买卖双方解除合同,所以乔小姐可以和卖方补签一份解除协议即可。至于1万元定金,本属违约金,卖方可以没收,不过也可以双方协商没收的数量。而中介提出2万元的违约金,这在法律上来说是不存在的,中介只能收取佣金。如果要赔偿,最多是赔偿通讯费、交通费等少量费用。
  福州案例——
  买卖双方欲解除合同中介不干
  时间: 来源:福州晚报
  王某与肖某签订房产买卖合同,但因故长期不能履行合同。买方双方谈妥后同意中止合同,相互不追究对方责任。但中介公司赖着不退还定金,最终被买方告上法庭。日前,仓山法院经审理,判定某中介公司返还王某定金4万元。
  2006年王某与肖某经某中介公司介绍,3方共同签订了一份房产买卖经纪合同,约定肖某将其位于仓山区一套房产卖给王某。合同签订后,王某向中介公司支付了佣金,同时交纳4万元定金。合同履行中,因历史遗留问题,房屋产权证一直无法办理,为此,买卖双方经协商同意解除合同,相互不追究对方责任,双方还与中介公司协商解除合同,但某中介公司却认为交易成功,拒绝退还定金。王某遂将中介公司告上法庭。
  法院审理认为王某要求退还中介监管的定金符合法律规定。由于某中介公司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法院依法缺席审理,并作判决。
  作者:毛小春
  看房后被要求签订委托书买房者有权拒签
  新华网(记者康淼)
  福州市鼓楼区的林先生近日想通过中介公司买套二手房,可是每次看完房,中介公司都要求他签署一份委托协议,其个别条款对买房者很不利,于是林先生将中介公司投诉到福州市工商局。
  福州市工商局经过调查后发现,买房者在看房后被要求签署委托书的情况在福州非常普遍。事实上,中介公司的这种行为违反了《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买房者被要求签署的委托书是一种不平等的格式合同,买房者完全有权拒签。
  一些房产中介公司认为,签订看房委托书是中介保护自己权益的做法,在全国比较普遍。如果买房者通过中介看了房子再选择其他便宜的中介进行交易或与业主私下交易,那么中介公司就会有损失。中介要求看房者签看房委托书,主要是为了防止一部分买房者不诚信,这也是目前防止“跳单”的最有效的办法。
  福州市工商局市场处处长陈有彬认为,经纪人应该在去看房前拿出看房委托书,购房者看完条款后,如果觉得不愿意,可以选择不签、不看,而不该在看完房后再要求签看房委托书。而且中介公司要求买房者所签的看房委托书是一份不平等的格式合同。委托书中部分条款实际上限制了消费者选择服务的权利,购房者有权拒签。
  据介绍,目前委托书中的不平等格式条款主要包括:一、买房者承诺不会直接或间接与业主联系;二、房产即使最后由买房者亲友、授权人、代理人通过任何渠道成功购入,买房者仍要支付佣金;三、如果买房者通过其他渠道与业主联系并成交导致中介公司无法收取佣金时,买房者仍要支付成交额的3%作为违约金,并承担中介公司产生的律师费、差旅费等其他费用。
  二手房买卖未成交 中介不该从违约金中扣除佣金
  日09:15 新华网 发表评论
  新华网福州3月13日专电(记者 康淼)福州市消费者委员会日前公布了2006年十大维权案例,杨先生与林女士的二手房买卖合同纠纷列入其中。该案例提醒人们,二手房买卖如果未成交,中介公司不该从违约赔偿金中扣除佣金。
  2006年6月23日,杨先生与林女士在某中介签订购买商品房房地产经纪合同,约定以21.2万元的价格购买林女士位于福州市晋安区的一套商品房,并支付1万元定金由中介代管。7月17日,林女士违约,并将违约金1万元交给中介。
  杨先生要求中介退还1万元定金,并获得1万元赔偿金。中介以经纪合同中补充协议第2条约定“买卖双方任何一方违约后,交易过程中产生的费用及甲乙双方的佣金及服务费在违约金中扣除”为由,从林女士支付给杨先生的1万元违约金中扣除中介佣金和服务费,剩下的540元作为杨先生获得的赔偿金。
  福州市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认为,该补充协议约定条款是对消费者(守约方)显失公平的不平等格式条款,限制了守约方获得违约金权利,并由守约方承担了本应由经营者承担的经营风险责任。于是责令该中介改正违法行为,并罚款3000元。
  福州市消委会有关负责人表示,近阶段由于二手商品房价格一路攀升,部分卖方在得知房价攀升后不愿按原定价格出售房子。卖方违约,并愿意支付违约金,但买方得到退还的定金,却得不到相应的违约赔偿金,这种案例屡见不鲜。
  诱导签约可拒付佣金
  来源:新京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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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介诱导签约消费者可拒付佣金
  北京市建委昨日通报,北京瑞彤伟业房地产经纪有限公司等5家房产中介被查出存在违规行为,市建委已经责令其进行整改。同时提醒市民,房产中介诱导签约,买卖双方可拒付佣金。
  二手房交易需验中介资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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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北京市建委相关负责人介绍,这5家房产中介分别存在未征得出租人同意,擅自转租房屋等问题。北京市建委已经责令这些企业对所存在的违规行为进行整改。
  市建委提醒市民,从事二手房交易时要注意风险。首先,已备案的房地产经纪机构,才可进行房屋居间代理,市民可通过北京市房地产交易管理网查询相关信息。其次,买卖双方应了解合同成交价格,尽量不要通过公证全权委托房地产经纪机构或经纪人员代理签订房屋买卖合同和代办产权。
  经纪人隐瞒身份,买卖双方可拒付佣金
  该负责人表示,房地产经纪机构和经纪人员居间代理房屋交易时,隐瞒身份或诱导当事人签订“自行成交版”买卖合同,不进行网上签约的,买卖双方可以拒绝向房地产经纪机构交付佣金。
  如果交易资金交给了房地产经纪机构及其从业人员,应要求其通过已备案的机构在银行监管账户中划转。如果将房屋委托给房地产经纪机构代理出租或租房的,应当选择在建委备案的、已向指定银行缴纳保证金的房地产经纪机构。
  市民可以网上投诉违规房产中介
  据了解,市民如果发现房地产经纪机构及其从业人员未备案经营、违规经营的,可以到房地产经纪机构所在地的区县建委(房管局)投诉,也可以通过交易网(首页)进行网上投诉。无照经营,收取佣金不规范、赚取差价的,可向工商局、发改委投诉。双方发生经济纠纷的,可以按照合同约定通过仲裁、诉讼解决。对房地产经纪机构实施经济诈骗的,应尽快向公安机关报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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